乾象典第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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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欲焚巫。
巫含陽氣,以故陽地之民多為巫。
〈又〉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
太陽之氣,天氣也。
天能生人之體,故能象人之容。
夫人所以生者,陰陽氣也。
陰氣生為骨肉,陽氣生為精神。
人之生也,陰陽氣具,故骨肉堅,精氣盛。
精氣為知,骨肉為強,故精神言談、形體固守、骨肉精神合錯相持,故能常見而不滅亡也。
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象,不能為形。
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辄複滅亡也。
《言毒篇》:夫毒,陽氣也,故其中人若火灼。
〈又〉人見鬼者,言其色赤。
太陽妖氣自如其色也。
鬼為烈毒,犯人辄死,故杜伯射周宣,立崩。
鬼所赍物,陽火之類。
杜伯弓矢其色皆赤。
南道名毒曰短狐。
杜伯之象執弓而射陽,氣因而激,激而射,故其中人,象弓矢之形。
〈又〉江北地燥,故多蜂虿。
江南地濕,故多蝮蛇生。
高燥比陽,陽物懸垂,故蜂虿以尾刺。
生下濕比陰,陰物柔伸,故蝮蛇以口齰。
《潛夫論·本政篇》: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陰陽。
陰陽者,以天為本。
天心順則陰陽和,天心逆則陰陽乖。
《張衡靈憲》:天體于陽,故圓以動。
地體于陰,故平以靜。
〈又〉天以陽回,地以陰浮。
〈又〉日者,陽精之宗積而成鳥象烏,而有三趾。
陽之類,其數奇。
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獸象兔,陰之類,其數耦。
釋名:律述也,所以述陽氣也。
《蔡邕·獨斷》:五祀之别名門。
秋為少陰,其氣收成,祀之于門。
祀門之禮,北面設主,于門左樞戶。
春為少陽,其氣始出生養,祀之于戶。
祀戶之禮,南面設主,于門内之西行。
冬為太陰,盛寒為水,祀之于行。
在廟門外之西拔壤,厚二尺、廣五尺、輪四尺,北面設主,于拔上竈。
夏為太陽,其氣長養,祀之于竈。
祀竈之禮,在廟門外之東,先席于門奧西東,設主于竈。
陉也中霤,季夏之月,土氣始盛,其祀中霤。
霤神在室,祀中霤,設主于牖下也。
《參同契》:日月懸象章,天地媾其精,日月相撣持。
雄陽播元施,雌陰化黃包。
《水火情性章》:舉水以激火,奄然滅。
光明日月相薄蝕,常在朔望間。
水盛坎侵陽火衰,獨晝昏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
《陰陽精氣章》:乾剛坤柔,配合相包。
陽禀陰受,雄雌相須。
須以造化,精氣乃舒。
《養性立命章》:陽神日魂,陰神月魄。
魂之與魄,互為室宅。
《男女相胥章》:月受日化,體不虧傷。
陽失其契,陰侵其明。
晦朔薄蝕,掩冒相傾。
陽消其形,陰陵災生。
《法象成功章》:寅申陰陽祖兮,出入複終始。
循鬥而招搖兮,執衡定元紀。
《人物志》:聰明者,陰陽之精。
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
《周易略例》:明彖夫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衆之所宗也。
一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為之主矣。
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矣。
夫陰之所求者,陽也。
陽之所求者,陰也。
陽苟一焉,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
陰苟隻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
故陰爻雖賤,而為一卦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勢也。
《翼莊》:天地陰陽對生也,是非治亂互有也,将奚去哉。
〈又〉誰得先物者乎哉。
吾以陰陽為先物,而陰陽者即所謂物耳。
誰又先陰陽者乎。
吾以自然為先。
《枕中書》:天失陰陽,水旱不節。
人失陰陽,神根命竭。
《天隐子·安處篇》:天地之氣,有亢陽之攻肌,淫陰之侵體,豈不防慎哉。
《元真子·鸑鷟篇》:空之寥曰:濛同茫唐,青冥蒼茫廓兮而,包天裹地,誕陰育陽,其孰能大乎。
吾之大乎哉。
《濤之靈篇》:影之問乎光曰:吾昧乎體之陰,君昭乎質之陽。
《譚子·化書》:陰陽相搏,不根而生芝菌。
燥濕相育,不母而生蝤蛴。
是故世人,體陰陽而根之,敩燥濕而母之,無不濟者。
《宋史·天文志》:六甲六星,主分陰陽,配節候。
〈又〉三公三星,皆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之官也。
〈又〉三台六星,兩兩而居,一曰泰階,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
《樂志》:凡言樂者,必曰鐘鼓。
蓋鐘為秋分之音而屬陰,鼓為春分之音而屬陽。
《關氏易傳》:天生于陽,成于陰,陰成則陽去。
生于陰,成于陽,陽成則陰去。
六爻初上,無位者,陰陽相去者也。
〈又〉陰陽三五,一五而變七十二候。
二五而變三十六旬。
三五而變二十四氣。
《漁樵問對》:漁者問樵者曰:小人可絕乎。
曰:不可。
君子禀陽正氣而生,小人禀陰邪氣而生。
無陰則陽不成,無小人則君子亦不成。
唯以盛衰乎其間也。
陽六分則陰四分,陰六分則陽四分。
陰陽相半則各五分矣。
由是知君子小人,四時有盛衰也。
《埤雅》:蟋蟀之蟲,随陰迎陽。
〈又〉古文雲字作雲,象雲回轉之形。
其上從二,二者,天中之陰也。
天中之陰應之于上,故地中之陽升而為雲。
《袪疑說》:筮以蓍,古法也。
近世以錢擲爻,以錢之有字者為陰,無字者為陽。
故兩背為拆,兩字為單。
朱文公以為錢之有字者為面,無字者為背,凡物面皆屬陽,背皆屬陰。
或謂古者鑄金為貝,曰刀曰泉,其陰或紀國号,如鏡,陰之有款式也。
一以為陰,一以為陽,未知孰是。
《爾雅》:翼蘘荷,宜在林木陰下。
故古人雲:蘘荷依陰,時藿向陽。
鶴感于陽,故知夜半。
鹳感于陰,故知風雨。
螳螂,小暑後五日而生,所應者微陰。
靈龜文五色,似玉似金,背陰向陽。
《易學啟蒙》:木陽而金陰,亦猶視陽而聽陰也。
《夢溪筆談》:六壬四月将,曰傳送。
傳送者,四月陽極将退,一陰欲生,故傳陰而送陽也。
《西溪叢語》:日者,衆陽之母,陰生于陽,故潮附之于日也。
月者,太陰之精,水乃陰類,故潮依之于月也。
是故随日而應月,依陰而附陽。
揲蓍之法,用老陽老陰多少之數求之,即偏而不均。
若以奇偶之數求之,最為精妙。
三奇老陽,三偶老陰,一奇兩偶少陽,兩奇一偶少陰。
易,潛虛隆盛也。
一陽之進必盛于夏,是謂隆暑,陰則生矣。
一陰之進必底于寒,是謂隆冬,陽亦形焉。
〈又〉五爻暑至陰生,寒極陽萌。
君子畏盈,小人怙成。
齊中也,陰陽不中則物不生。
《經外雜抄》: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注雲。
陽氣根于陰,陰氣根于陽,無陰則陽無以生,無陽則陰無以化。
全陰則陽氣不極,全陽則陰氣不窮。
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路史·循蜚紀》:天陽而地陰,魂陽而魄陰,是故智氣歸天,而體魄則歸地。
神陽而鬼陰,君子陽而小人陰,是故正直為神,而憸險則為鬼。
德陽而欲陰,男陽而女陰,是故德盛成男,欲盛成女。
禽陽而獸陰,老陽而釋陰,是故釋誤多毛,老誤多羽。
《因提紀》:五月旱熯,人知為暑也。
而陰實生之,十月冰霰,人知為寒也,而陽實始之。
〈又〉男十月毓于寅,女十月毓于申。
申為三陰,寅為三陽,故年運起焉。
《襌通紀》:律準乾,呂準坤,是故六陽乘位而始于複,六陰乘位而始于姤。
陰成于坤,陽成于乾。
乾卦巳而位亥,坤位申而卦亥。
亥者乾坤之交,陰之極而陽之所繇始也。
樂者,陰陽之和也。
聖人者,協陰陽之聲,制其器以宣其和而已。
琴瑟者,樂之本。
和者也,琴統陽,瑟統陰,以陽佐陰,不可易也。
是故登歌,惟王備琴瑟,諸侯則有瑟而無琴。
燕禮登歌,有瑟而已。
所以别于王也。
瑟惟陰也,故朱襄鼓五弦之瑟。
而群陰來,琴惟陽也,故虞氏鼓五弦之琴,而南風至陰陽之應,各從其類。
是以伯牙鼓琴,而馬仰秣。
瓠巴鼓瑟,而魚出聽。
魚水物而馬火物,以類應也。
楊泉曰:琴欲高張,瑟欲下聲,數不踰琴,以佐陽也。
陽主生,故其情喜。
陰主殺,故其情悲。
陰陽并毗,則寒暑不成,而四時忒矣。
此帝女之鼓瑟,所以動陰聲,而悲不能克也。
《梅譜》:花屬陽而象天,不屬陰而象地。
〈按不音跗〉《容齋續筆》:史傳稱百六陽九為厄,會以曆志考之。
其名有八:初入元百六曰陽九,次曰陰九,又有陰七陽七,陰五陽五,陰三陽三皆謂之災歲。
大率經歲四千五百六十,而災歲五十七。
以數計之,每及八十歲則值其一。
今人但知陽九之厄雲,經歲者常歲也。
《容齋三筆》:坎位正北,當幽陰肅殺之地。
其象于易,為水為月。
董仲舒所謂陰常居大冬,而積于空虛不用之處。
然而謂之陽,離位正南,當文明赫赫之地,于易為日為火。
仲舒所謂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長養為事。
然而謂之陰,豈非以陰生于午,陽生于子。
故邪司馬正雲,天是陽而南是陽位,故木亦是陽。
所以木正為南正也。
火是地正,亦稱北正者。
火數二,二地數地。
陰主北方,故火正亦稱北正。
究其極摯,頗似難曉。
聖人無所雲,古先名儒,以至于今,亦未有論之者。
《虞喜天文論》:漢太初曆十一月甲子夜半冬至,雲歲雄在阏逢,雌在攝提格。
月雄在畢,雌在觜。
日雄在子。
又雲甲歲雄也,畢月雄也,陬月雌也。
大抵以十幹為歲陽,故謂之雄。
十二支為歲陰,故謂之雌。
《蠡海集》:雲為陽用,故龍騰則雲起。
風為陰用,故虎嘯則風生。
或以雲為陰,風為陽者,謂其體也。
蓋雲乃陰之體升,而為陽之用。
風乃陽之體散,而為陰之用。
是以雲起也,石必滋。
風行也,土必燥。
雲為陽,陽生施。
雨為陰,陰生化。
陽施而陰化。
故雲密則雨降。
陽施而陰不能化,則有雲而無雨,未有陽不施而陰能化者。
故有雨則未嘗無雲也。
是以《易》曰:雲行雨施,蓋陽可攝陰,陰不能強陽也。
雪為陰之極全,得水之成數,雪花每每皆六出。
霜雪者,
巫含陽氣,以故陽地之民多為巫。
〈又〉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
太陽之氣,天氣也。
天能生人之體,故能象人之容。
夫人所以生者,陰陽氣也。
陰氣生為骨肉,陽氣生為精神。
人之生也,陰陽氣具,故骨肉堅,精氣盛。
精氣為知,骨肉為強,故精神言談、形體固守、骨肉精神合錯相持,故能常見而不滅亡也。
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象,不能為形。
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辄複滅亡也。
《言毒篇》:夫毒,陽氣也,故其中人若火灼。
〈又〉人見鬼者,言其色赤。
太陽妖氣自如其色也。
鬼為烈毒,犯人辄死,故杜伯射周宣,立崩。
鬼所赍物,陽火之類。
杜伯弓矢其色皆赤。
南道名毒曰短狐。
杜伯之象執弓而射陽,氣因而激,激而射,故其中人,象弓矢之形。
〈又〉江北地燥,故多蜂虿。
江南地濕,故多蝮蛇生。
高燥比陽,陽物懸垂,故蜂虿以尾刺。
生下濕比陰,陰物柔伸,故蝮蛇以口齰。
《潛夫論·本政篇》:凡人君之治,莫大于和陰陽。
陰陽者,以天為本。
天心順則陰陽和,天心逆則陰陽乖。
《張衡靈憲》:天體于陽,故圓以動。
地體于陰,故平以靜。
〈又〉天以陽回,地以陰浮。
〈又〉日者,陽精之宗積而成鳥象烏,而有三趾。
陽之類,其數奇。
月者陰精之宗積而成獸象兔,陰之類,其數耦。
釋名:律述也,所以述陽氣也。
《蔡邕·獨斷》:五祀之别名門。
秋為少陰,其氣收成,祀之于門。
祀門之禮,北面設主,于門左樞戶。
春為少陽,其氣始出生養,祀之于戶。
祀戶之禮,南面設主,于門内之西行。
冬為太陰,盛寒為水,祀之于行。
在廟門外之西拔壤,厚二尺、廣五尺、輪四尺,北面設主,于拔上竈。
夏為太陽,其氣長養,祀之于竈。
祀竈之禮,在廟門外之東,先席于門奧西東,設主于竈。
陉也中霤,季夏之月,土氣始盛,其祀中霤。
霤神在室,祀中霤,設主于牖下也。
《參同契》:日月懸象章,天地媾其精,日月相撣持。
雄陽播元施,雌陰化黃包。
《水火情性章》:舉水以激火,奄然滅。
光明日月相薄蝕,常在朔望間。
水盛坎侵陽火衰,獨晝昏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
《陰陽精氣章》:乾剛坤柔,配合相包。
陽禀陰受,雄雌相須。
須以造化,精氣乃舒。
《養性立命章》:陽神日魂,陰神月魄。
魂之與魄,互為室宅。
《男女相胥章》:月受日化,體不虧傷。
陽失其契,陰侵其明。
晦朔薄蝕,掩冒相傾。
陽消其形,陰陵災生。
《法象成功章》:寅申陰陽祖兮,出入複終始。
循鬥而招搖兮,執衡定元紀。
《人物志》:聰明者,陰陽之精。
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
《周易略例》:明彖夫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衆之所宗也。
一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為之主矣。
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矣。
夫陰之所求者,陽也。
陽之所求者,陰也。
陽苟一焉,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
陰苟隻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
故陰爻雖賤,而為一卦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勢也。
《翼莊》:天地陰陽對生也,是非治亂互有也,将奚去哉。
〈又〉誰得先物者乎哉。
吾以陰陽為先物,而陰陽者即所謂物耳。
誰又先陰陽者乎。
吾以自然為先。
《枕中書》:天失陰陽,水旱不節。
人失陰陽,神根命竭。
《天隐子·安處篇》:天地之氣,有亢陽之攻肌,淫陰之侵體,豈不防慎哉。
《元真子·鸑鷟篇》:空之寥曰:濛同茫唐,青冥蒼茫廓兮而,包天裹地,誕陰育陽,其孰能大乎。
吾之大乎哉。
《濤之靈篇》:影之問乎光曰:吾昧乎體之陰,君昭乎質之陽。
《譚子·化書》:陰陽相搏,不根而生芝菌。
燥濕相育,不母而生蝤蛴。
是故世人,體陰陽而根之,敩燥濕而母之,無不濟者。
《宋史·天文志》:六甲六星,主分陰陽,配節候。
〈又〉三公三星,皆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之官也。
〈又〉三台六星,兩兩而居,一曰泰階,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
《樂志》:凡言樂者,必曰鐘鼓。
蓋鐘為秋分之音而屬陰,鼓為春分之音而屬陽。
《關氏易傳》:天生于陽,成于陰,陰成則陽去。
生于陰,成于陽,陽成則陰去。
六爻初上,無位者,陰陽相去者也。
〈又〉陰陽三五,一五而變七十二候。
二五而變三十六旬。
三五而變二十四氣。
《漁樵問對》:漁者問樵者曰:小人可絕乎。
曰:不可。
君子禀陽正氣而生,小人禀陰邪氣而生。
無陰則陽不成,無小人則君子亦不成。
唯以盛衰乎其間也。
陽六分則陰四分,陰六分則陽四分。
陰陽相半則各五分矣。
由是知君子小人,四時有盛衰也。
《埤雅》:蟋蟀之蟲,随陰迎陽。
〈又〉古文雲字作雲,象雲回轉之形。
其上從二,二者,天中之陰也。
天中之陰應之于上,故地中之陽升而為雲。
《袪疑說》:筮以蓍,古法也。
近世以錢擲爻,以錢之有字者為陰,無字者為陽。
故兩背為拆,兩字為單。
朱文公以為錢之有字者為面,無字者為背,凡物面皆屬陽,背皆屬陰。
或謂古者鑄金為貝,曰刀曰泉,其陰或紀國号,如鏡,陰之有款式也。
一以為陰,一以為陽,未知孰是。
《爾雅》:翼蘘荷,宜在林木陰下。
故古人雲:蘘荷依陰,時藿向陽。
鶴感于陽,故知夜半。
鹳感于陰,故知風雨。
螳螂,小暑後五日而生,所應者微陰。
靈龜文五色,似玉似金,背陰向陽。
《易學啟蒙》:木陽而金陰,亦猶視陽而聽陰也。
《夢溪筆談》:六壬四月将,曰傳送。
傳送者,四月陽極将退,一陰欲生,故傳陰而送陽也。
《西溪叢語》:日者,衆陽之母,陰生于陽,故潮附之于日也。
月者,太陰之精,水乃陰類,故潮依之于月也。
是故随日而應月,依陰而附陽。
揲蓍之法,用老陽老陰多少之數求之,即偏而不均。
若以奇偶之數求之,最為精妙。
三奇老陽,三偶老陰,一奇兩偶少陽,兩奇一偶少陰。
易,潛虛隆盛也。
一陽之進必盛于夏,是謂隆暑,陰則生矣。
一陰之進必底于寒,是謂隆冬,陽亦形焉。
〈又〉五爻暑至陰生,寒極陽萌。
君子畏盈,小人怙成。
齊中也,陰陽不中則物不生。
《經外雜抄》: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注雲。
陽氣根于陰,陰氣根于陽,無陰則陽無以生,無陽則陰無以化。
全陰則陽氣不極,全陽則陰氣不窮。
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路史·循蜚紀》:天陽而地陰,魂陽而魄陰,是故智氣歸天,而體魄則歸地。
神陽而鬼陰,君子陽而小人陰,是故正直為神,而憸險則為鬼。
德陽而欲陰,男陽而女陰,是故德盛成男,欲盛成女。
禽陽而獸陰,老陽而釋陰,是故釋誤多毛,老誤多羽。
《因提紀》:五月旱熯,人知為暑也。
而陰實生之,十月冰霰,人知為寒也,而陽實始之。
〈又〉男十月毓于寅,女十月毓于申。
申為三陰,寅為三陽,故年運起焉。
《襌通紀》:律準乾,呂準坤,是故六陽乘位而始于複,六陰乘位而始于姤。
陰成于坤,陽成于乾。
乾卦巳而位亥,坤位申而卦亥。
亥者乾坤之交,陰之極而陽之所繇始也。
樂者,陰陽之和也。
聖人者,協陰陽之聲,制其器以宣其和而已。
琴瑟者,樂之本。
和者也,琴統陽,瑟統陰,以陽佐陰,不可易也。
是故登歌,惟王備琴瑟,諸侯則有瑟而無琴。
燕禮登歌,有瑟而已。
所以别于王也。
瑟惟陰也,故朱襄鼓五弦之瑟。
而群陰來,琴惟陽也,故虞氏鼓五弦之琴,而南風至陰陽之應,各從其類。
是以伯牙鼓琴,而馬仰秣。
瓠巴鼓瑟,而魚出聽。
魚水物而馬火物,以類應也。
楊泉曰:琴欲高張,瑟欲下聲,數不踰琴,以佐陽也。
陽主生,故其情喜。
陰主殺,故其情悲。
陰陽并毗,則寒暑不成,而四時忒矣。
此帝女之鼓瑟,所以動陰聲,而悲不能克也。
《梅譜》:花屬陽而象天,不屬陰而象地。
〈按不音跗〉《容齋續筆》:史傳稱百六陽九為厄,會以曆志考之。
其名有八:初入元百六曰陽九,次曰陰九,又有陰七陽七,陰五陽五,陰三陽三皆謂之災歲。
大率經歲四千五百六十,而災歲五十七。
以數計之,每及八十歲則值其一。
今人但知陽九之厄雲,經歲者常歲也。
《容齋三筆》:坎位正北,當幽陰肅殺之地。
其象于易,為水為月。
董仲舒所謂陰常居大冬,而積于空虛不用之處。
然而謂之陽,離位正南,當文明赫赫之地,于易為日為火。
仲舒所謂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長養為事。
然而謂之陰,豈非以陰生于午,陽生于子。
故邪司馬正雲,天是陽而南是陽位,故木亦是陽。
所以木正為南正也。
火是地正,亦稱北正者。
火數二,二地數地。
陰主北方,故火正亦稱北正。
究其極摯,頗似難曉。
聖人無所雲,古先名儒,以至于今,亦未有論之者。
《虞喜天文論》:漢太初曆十一月甲子夜半冬至,雲歲雄在阏逢,雌在攝提格。
月雄在畢,雌在觜。
日雄在子。
又雲甲歲雄也,畢月雄也,陬月雌也。
大抵以十幹為歲陽,故謂之雄。
十二支為歲陰,故謂之雌。
《蠡海集》:雲為陽用,故龍騰則雲起。
風為陰用,故虎嘯則風生。
或以雲為陰,風為陽者,謂其體也。
蓋雲乃陰之體升,而為陽之用。
風乃陽之體散,而為陰之用。
是以雲起也,石必滋。
風行也,土必燥。
雲為陽,陽生施。
雨為陰,陰生化。
陽施而陰化。
故雲密則雨降。
陽施而陰不能化,則有雲而無雨,未有陽不施而陰能化者。
故有雨則未嘗無雲也。
是以《易》曰:雲行雨施,蓋陽可攝陰,陰不能強陽也。
雪為陰之極全,得水之成數,雪花每每皆六出。
霜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