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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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日行十五度,而其距度非十五度,乃六度十九分也。
自立夏至小滿此十五日之間,其遠非六度而為四度也。
自芒種至夏至,亦非四度而為一度弱也。
故近交差多,近至差少,而其差非同也。
欲知每節氣及每日日躔黃道距赤道幾何度分,依上圖可得焉。
假如清明初日,日距赤道度分,上是清明初度,下是白露初度,兩界相對,次用一線或界尺,隐取兩界,循直線視所,當丙丁線度分得六度,因知清明白露初日日距赤道六度也。
又清明五日,處暑十日,其離甲乙赤道亦同,故撿取清明五度,處暑十度為兩界,次依法視于丙丁,得七度強,即其距度也。
馀仿此。
問:太陽平行,一日一度,一歲三百六十五度,自春分至秋分,半歲,宜行一百八十二度半,半周天,自秋分至春分亦然。
今不其然。
大統曆:太陽自春分至秋分有空度,自秋分至春分有隔度,即今甲寅年春分至秋分四月二十二日空一度,五月二十日,六月十四日亦有空度,秋分至春分十月十一日、二十二日皆隔一度,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月十五日亦隔一度,其非平行,何也。
曰:此理甚廣,非可易罄。
凡求日距赤道度分,測北極出地多寡,定諸節氣真日,算二食之真時刻,皆以此理為最急也。
今姑舉其略,依上論七政,各有本天,所麗各有異動,然其本天之中心不與地之中心同一心也。
故其行轉于地體之面,一周自非可謂平行也。
宗動天之黃道心,與地球心一也,則其行于地面一周,恒為平行矣。
則七政之天,雖不平行轉于地體之面,然于其本天之中心平行轉也。
宗動天與黃道不同心圖 宗動天與黃道不同心圖說 如右圖,甲為宗動天之黃道,乙為太陽之天,丙為太陽天之中心,丁為地及宗動天之中心。
則視宗動天與地球同心,其上半天于其下半天實為平分,故其行轉于地面必亦平行也。
日天中心乃與地中心不同一處,其上半天與其下半天亦非平分,故其行轉于地面必非平行。
蓋日行從戊過乙至己在地球止行,其半周分在太陽本天,則已行大半周矣。
此以上之黃道亦然。
故自春分至秋分,太陽之天大分在上,自秋分至春分,其在下之分不及半也。
自春分至秋分行十二節氣,半周天而多八度。
自秋分至春分以黃道論,亦行十二節氣,而于本天則其行不及半周也。
因知日行半黃道,自春分至秋分必遲,而自秋分至春分必速,此非日天不平行,以與宗動天黃道非同心故也。
問:日天此理何以徵乎。
曰:其所以然,自有别論,今獨徵定節氣之日也。
西國曆家測驗節氣,測得太陽自春分至秋分必須一百八十七日,自秋分至春分止須一百七十八日。
大統曆半周共有一百八十二度,故太陽行夏至節氣,以其本天每日一度,一百八十七日則行一百八十七度。
而黃道半周原當行一百八十二度,以每日一度算之,為有馀,故于夏至節氣有空度。
日行冬至節氣,黃道自秋分至春分亦當行一百八十二度,而本天止行一百七十八日,乃依每日一度之算而不足,故有隔日。
乃知春分至秋分黃道一百八十二度,本天行一百八十七日,日多度寡,必須空日可以合之。
秋分至春分黃道一百八十二度,本天一百七十八日,度多日寡,必須隔日可以合之,因此冬夏節氣于周天度數亦不平分。
蓋節氣太陽行黃道之十五度也。
日行夏節氣其所行十五日而于黃道非行十五度,故不可以十五日定其一節也。
冬節氣亦然。
欲得其真确,須依上法而定其限焉。
故于夏有以十六日,日行黃道之十五度而一節氣足。
于冬有以十四日日行黃道之十五度而一節氣足。
問:大統曆自春分至秋分恒算得一百八十二日,非一百八十七日也。
如甲寅年春分日為二月十四日,秋分日為八月十八日,乃扣至一百八十二日,足者自秋分至春分亦然。
其皆為平分,何也。
曰:定節氣法有二:其一以太陽所行于本天度分。
其一以所行黃道度分。
大統曆定節氣非依黃道度分,乃以日行本天度分定之。
若論黃道度,則所謂春秋分必在日躔二道之交。
今大統曆恒前三日而得春分,後三日而得秋分。
日輪于本天已行至一百八十二日,然實未躔二道之交,故諸節氣俱因此有前後。
西洋曆家則依太陽所行黃道度分而定諸節氣矣。
此法以得真确本日甚便。
蓋測驗以得日輪高下為急,而日輪高下由于其所躔黃道度分也。
日蝕問答 問:日蝕所以。
曰:日蝕,非日失其光,乃月掩其光也。
月之天在日天之下,朔時月輪正過日輪之下,南北同經,東西同緯,故掩其光,若有失之耳。
月正當日下見食圖 月正當日下見蝕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乙為月,丙為人居地面。
月輪隔在其中,使日光不能照地面而人目不能見日輪也,因知日食非各處共有之,或一處見食,别處見光,或一處全食,别處半食。
皆目随地異也。
聞貴國先時一年日食,司天言當幾分,草澤言當幾分,後卒如草澤言說者,以為算法疏密使然,實不爾也。
月不正當日下不盡見食圖 月不正當日下不盡見食圖說 如右圖:丙地面,乙月輪,甲日輪。
居丁者正見月于日,故見全食,居戊者斜見月于日,故見半日食,居己者不見月于日,故全不見食。
如欲得日食時刻最準,先須得七政經緯度及正斜視法,不然即交食分數測驗躔度,悉不可算,悉不可定。
故吾國曆家窮究此理,以為曆準别有備論。
今特略言食理也。
試觀居房内者,房中有燭以照四方,若于東方有掩光者,必坐東者不見其光,而坐南北西方者得光也。
各方如是。
如滅其光,則居諸方内者四方見燭無光矣。
與食同理也。
若月食,則所食全缺分秒,萬人萬目共作是觀,别無同異,與日不同。
問:日蝕由于月掩其光。
凡每朔時日月同度,又正過其下,宜皆得食。
今不盡然,何也。
曰:日躔惟一黃道,終古無出其外也。
月于黃道有時在南在北,故月道半出黃道北,半出黃道南而為南北二交。
吾國所謂龍頭龍尾是也。
朔時若月在二交之外,或南或北,與日非經緯同度,不能掩日光也。
南北為經,東西為緯,凡是朔日,經度必同,如更同緯度,适在二交之上,乃能掩其光而食耳。
日月同經度不同緯度不食圖 日月同經度不同緯度不食圖說 如右圖:月道交黃道于龍頭龍尾。
甲為月道,在黃道南,丙在北。
試使月朔時在龍頭,則經緯同度,月正過日輪之下,掩其光而食焉。
如朔時月在甲,黃道之南,日乃在乙,黃道之上。
而緯不同度,則日在北,月在南矣,故不食也。
問:日食若因月天在日天之下,則水星金星天亦在日天之下,而不見掩其光,月天在金水二星之下,月亦宜掩其光而金水有食如日矣。
今其食不顯何也。
曰:水星金星雖正過日輪之下,而有與日同度時。
然金星大于水星,而日大于金星一百倍,二星之體比日體甚小,豈能掩其光而使人不見日也。
吾國曆家遇金水二星與日同度,恒見日輪中有黑點,以星體不能全掩日體故也。
月輪正過二星之下,亦宜掩其星光,使人不見,今不顯其食如日者,非月不能掩之,乃二星之光甚微,其體甚小,故不明顯也。
問:天地渾儀說曰:地球大于金星三十六倍又二十七分之一,大于月輪三十八倍又三分之一,是金星大于月輪也,夫月輪能掩日光則金星更大亦何不掩日光乎。
曰:凡物以形相掩,非惟論其大小,又當計其遠近。
蓋人目視物之時,自目至物之體射兩直線為直角形,故愈近于目其物雖小而徑愈大,愈遠于目其物雖大而徑
自立夏至小滿此十五日之間,其遠非六度而為四度也。
自芒種至夏至,亦非四度而為一度弱也。
故近交差多,近至差少,而其差非同也。
欲知每節氣及每日日躔黃道距赤道幾何度分,依上圖可得焉。
假如清明初日,日距赤道度分,上是清明初度,下是白露初度,兩界相對,次用一線或界尺,隐取兩界,循直線視所,當丙丁線度分得六度,因知清明白露初日日距赤道六度也。
又清明五日,處暑十日,其離甲乙赤道亦同,故撿取清明五度,處暑十度為兩界,次依法視于丙丁,得七度強,即其距度也。
馀仿此。
問:太陽平行,一日一度,一歲三百六十五度,自春分至秋分,半歲,宜行一百八十二度半,半周天,自秋分至春分亦然。
今不其然。
大統曆:太陽自春分至秋分有空度,自秋分至春分有隔度,即今甲寅年春分至秋分四月二十二日空一度,五月二十日,六月十四日亦有空度,秋分至春分十月十一日、二十二日皆隔一度,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月十五日亦隔一度,其非平行,何也。
曰:此理甚廣,非可易罄。
凡求日距赤道度分,測北極出地多寡,定諸節氣真日,算二食之真時刻,皆以此理為最急也。
今姑舉其略,依上論七政,各有本天,所麗各有異動,然其本天之中心不與地之中心同一心也。
故其行轉于地體之面,一周自非可謂平行也。
宗動天之黃道心,與地球心一也,則其行于地面一周,恒為平行矣。
則七政之天,雖不平行轉于地體之面,然于其本天之中心平行轉也。
宗動天與黃道不同心圖 宗動天與黃道不同心圖說 如右圖,甲為宗動天之黃道,乙為太陽之天,丙為太陽天之中心,丁為地及宗動天之中心。
則視宗動天與地球同心,其上半天于其下半天實為平分,故其行轉于地面必亦平行也。
日天中心乃與地中心不同一處,其上半天與其下半天亦非平分,故其行轉于地面必非平行。
蓋日行從戊過乙至己在地球止行,其半周分在太陽本天,則已行大半周矣。
此以上之黃道亦然。
故自春分至秋分,太陽之天大分在上,自秋分至春分,其在下之分不及半也。
自春分至秋分行十二節氣,半周天而多八度。
自秋分至春分以黃道論,亦行十二節氣,而于本天則其行不及半周也。
因知日行半黃道,自春分至秋分必遲,而自秋分至春分必速,此非日天不平行,以與宗動天黃道非同心故也。
問:日天此理何以徵乎。
曰:其所以然,自有别論,今獨徵定節氣之日也。
西國曆家測驗節氣,測得太陽自春分至秋分必須一百八十七日,自秋分至春分止須一百七十八日。
大統曆半周共有一百八十二度,故太陽行夏至節氣,以其本天每日一度,一百八十七日則行一百八十七度。
而黃道半周原當行一百八十二度,以每日一度算之,為有馀,故于夏至節氣有空度。
日行冬至節氣,黃道自秋分至春分亦當行一百八十二度,而本天止行一百七十八日,乃依每日一度之算而不足,故有隔日。
乃知春分至秋分黃道一百八十二度,本天行一百八十七日,日多度寡,必須空日可以合之。
秋分至春分黃道一百八十二度,本天一百七十八日,度多日寡,必須隔日可以合之,因此冬夏節氣于周天度數亦不平分。
蓋節氣太陽行黃道之十五度也。
日行夏節氣其所行十五日而于黃道非行十五度,故不可以十五日定其一節也。
冬節氣亦然。
欲得其真确,須依上法而定其限焉。
故于夏有以十六日,日行黃道之十五度而一節氣足。
于冬有以十四日日行黃道之十五度而一節氣足。
問:大統曆自春分至秋分恒算得一百八十二日,非一百八十七日也。
如甲寅年春分日為二月十四日,秋分日為八月十八日,乃扣至一百八十二日,足者自秋分至春分亦然。
其皆為平分,何也。
曰:定節氣法有二:其一以太陽所行于本天度分。
其一以所行黃道度分。
大統曆定節氣非依黃道度分,乃以日行本天度分定之。
若論黃道度,則所謂春秋分必在日躔二道之交。
今大統曆恒前三日而得春分,後三日而得秋分。
日輪于本天已行至一百八十二日,然實未躔二道之交,故諸節氣俱因此有前後。
西洋曆家則依太陽所行黃道度分而定諸節氣矣。
此法以得真确本日甚便。
蓋測驗以得日輪高下為急,而日輪高下由于其所躔黃道度分也。
日蝕問答 問:日蝕所以。
曰:日蝕,非日失其光,乃月掩其光也。
月之天在日天之下,朔時月輪正過日輪之下,南北同經,東西同緯,故掩其光,若有失之耳。
月正當日下見食圖 月正當日下見蝕圖說 如右圖:甲為日,乙為月,丙為人居地面。
月輪隔在其中,使日光不能照地面而人目不能見日輪也,因知日食非各處共有之,或一處見食,别處見光,或一處全食,别處半食。
皆目随地異也。
聞貴國先時一年日食,司天言當幾分,草澤言當幾分,後卒如草澤言說者,以為算法疏密使然,實不爾也。
月不正當日下不盡見食圖 月不正當日下不盡見食圖說 如右圖:丙地面,乙月輪,甲日輪。
居丁者正見月于日,故見全食,居戊者斜見月于日,故見半日食,居己者不見月于日,故全不見食。
如欲得日食時刻最準,先須得七政經緯度及正斜視法,不然即交食分數測驗躔度,悉不可算,悉不可定。
故吾國曆家窮究此理,以為曆準别有備論。
今特略言食理也。
試觀居房内者,房中有燭以照四方,若于東方有掩光者,必坐東者不見其光,而坐南北西方者得光也。
各方如是。
如滅其光,則居諸方内者四方見燭無光矣。
與食同理也。
若月食,則所食全缺分秒,萬人萬目共作是觀,别無同異,與日不同。
問:日蝕由于月掩其光。
凡每朔時日月同度,又正過其下,宜皆得食。
今不盡然,何也。
曰:日躔惟一黃道,終古無出其外也。
月于黃道有時在南在北,故月道半出黃道北,半出黃道南而為南北二交。
吾國所謂龍頭龍尾是也。
朔時若月在二交之外,或南或北,與日非經緯同度,不能掩日光也。
南北為經,東西為緯,凡是朔日,經度必同,如更同緯度,适在二交之上,乃能掩其光而食耳。
日月同經度不同緯度不食圖 日月同經度不同緯度不食圖說 如右圖:月道交黃道于龍頭龍尾。
甲為月道,在黃道南,丙在北。
試使月朔時在龍頭,則經緯同度,月正過日輪之下,掩其光而食焉。
如朔時月在甲,黃道之南,日乃在乙,黃道之上。
而緯不同度,則日在北,月在南矣,故不食也。
問:日食若因月天在日天之下,則水星金星天亦在日天之下,而不見掩其光,月天在金水二星之下,月亦宜掩其光而金水有食如日矣。
今其食不顯何也。
曰:水星金星雖正過日輪之下,而有與日同度時。
然金星大于水星,而日大于金星一百倍,二星之體比日體甚小,豈能掩其光而使人不見日也。
吾國曆家遇金水二星與日同度,恒見日輪中有黑點,以星體不能全掩日體故也。
月輪正過二星之下,亦宜掩其星光,使人不見,今不顯其食如日者,非月不能掩之,乃二星之光甚微,其體甚小,故不明顯也。
問:天地渾儀說曰:地球大于金星三十六倍又二十七分之一,大于月輪三十八倍又三分之一,是金星大于月輪也,夫月輪能掩日光則金星更大亦何不掩日光乎。
曰:凡物以形相掩,非惟論其大小,又當計其遠近。
蓋人目視物之時,自目至物之體射兩直線為直角形,故愈近于目其物雖小而徑愈大,愈遠于目其物雖大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