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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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竅,前後便溺所出是也。

    清陽走上竅,而下入于陰位,則有溺溲腹鳴之候;濁陰走下竅,而上入于陽位,則有窒塞耳鳴之候。

    故人年五十以外,腎氣漸衰于下,每每從陽上逆,而耳之竅職失聰,耳之聰司于腎,腎主閉藏,不欲外洩,因肝木為子疏洩母氣而散于外,是以謀慮郁怒之火一動,陰氣從之上逆,耳竅窒塞不清,故能近聽不礙,而聽遠不無少礙。

    高年之體、大率類然。

    較之聾病,一天一淵。

    聾病者,其竅中另有一膜庶蔽,外氣不得内入,故以開竅為主,而方所用石菖蒲、麝香等藥,及外填内攻等法者,皆為此而設。

    至于高年不自收攝陰氣,緻越出上竅之理,從無一人言及,反以治少壯耳聾藥,及發表散氣藥,兼帶陰虛不治。

    是以百無一效,不知陰氣至于上竅,亦隔一膜。

     不能超出竅外,止于竅中,汨汨有聲,如蛙鼓蚊雷,鼓吹不已,以故外入之聲,為其内聲所混,聽之不清,若氣少不逆上,則聽少清;氣全不逆上,則聽全清矣。

    故凡治高年逆上之氣,大法宜以磁石為主,取其重能達下,性主下吸,又能制肝木之上吸故也;次用地黃、龜膠群陰之藥以補之;更用五味、山萸之酸以收之,令陰氣自至于本宮,不上觸于陽竅。

    由是空曠無塞,耳之于聲,似谷之受響,萬籁之音,尚可細聆,豈更與人聲相混,艱于遠聽耶?此實至理所在。

    但醫術淺薄之輩,不能知之,試觀人之收視而視益明,反聽而聽愈聰者,亦可恍然悟矣! 自汗盜汗論 經雲: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

    此言陰陽和而雨澤降,非病也,惟無因而汗,斯為病矣。

     或謂汗出于心或出于脾,或謂心脾二髒為汗之總司,實不知五髒皆能令人汗出也。

    夫在内為血,在外為汗,而心實主血,此汗之主于心,西南坤土,在人為脾,人之汗,猶土氣濕熱蒸為雨露,此汗之出于脾。

    金髒主氣,又主皮毛,氣虛則腠理不固,而津液洩,此汗之出于肺。

    木髒主風,又主疏洩,故傷風必自汗,此汗之出于肝。

    腎主五液,又主閉髒,陰虛則陽垂之,故虛勞多盜汗,此汗之出于腎。

    又如經雲:驚而奪精,汗出于心;持重遠行,汗出于腎;疾走恐懼,汗出于肝;動搖勞苦,汗出于脾;飲食飽甚,汗出于胃。

    由是觀之,不惟五髒有汗,而六腑亦有汗矣。

    然約言之。

    自汗盜汗,無不由于心腎兩虛而得之者。

    蓋津與汗同類,随其陽氣所在之處而生,亦随其火擾之處而洩為汗。

    自汗者,不因發散,不因勞動,不分寤寐,溱溱然自然汗出,由陰蒸于陽分也。

    玉屏風散主之。

    盜汗者眠熟則出,醒則倏然而收,即《内經》之寝汗,陽蒸于陰分也,當歸六黃湯主之。

    蓋腎虛即陰虛,陰虛陽必湊,不能内營而退髒,則盜汗而發熱,多屬内傷也。

    心虛即陽虛,陽虛陰必垂。

    不能衛外而為固。

    則自汗而發熱,多屬外傷。

    又汗孔謂之鬼門,盜汗甚則令人喪魄,陰陽之道,陽密乃固,自汗甚則令人妄陽。

    二汗之義,大概如斯。

    然傷寒邪在半表半裡,似盜汗者,則非陰虛之比,又為小柴胡湯之證矣。

    火氣上蒸,胃濕而自汗,則非陽虛之比,又為涼膈散之證矣,學人詳之。

     癫痫狂辨 癫、痫、狂,三證不同,而方書或言癫痫,或言風痫,或言風癫,或言風狂,每緻混淆無别。

    蓋痫歸于五髒于心,故立言之家。

    癫狂可以合論者,以癫為陰而狂為陽,則對待立名,互相闡發也,痫證則自有陰陽之分,迥與二證不同,所宜特立一門也,姑撮其要言之。

    癫者,或悲或笑,或歌或泣,如醉如癡,言語不分次序,處境不分穢淨,積年愈難,此志願不遂者多有之。

    狂者,猖狂剛暴,妄見妄言,罵詈不避親疏,抵觸不畏水火,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逾牆上層,非力所能,如有邪附,此傷寒陽明内實才多有之。

    蓋心熱甚則多喜而為癫,笑語失序,癫倒錯亂之謂也。

    肝熱甚則多怒而為狂,躁擾奔越,狂妄不禁之謂也。

    二者俱屬痰熱内實之證,信乎河間之卓識?然以《難經》重陰重陽之說為非理,又不然矣。

    如《内經》雲:暴怒傷肝,以肝氣逆而血亂也;暴喜傷陽,以心氣緩而神逸也。

    又雲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是以《難經》亦以喜怒分陰陽,而未嘗以寒熱分陰陽也。

    癫狂之證,皆名失心,心主不明,則十二官危,故視聽言動,皆失其職。

    初病者,宜瀉其實;久病者,宜安其神,此治法之大概也。

    痫者,皆以風熱痰而得之,在表而淺名陽痫,故言易治;在裡而深名陰痫,故雲難治。

    此又以表裡淺深名陰陽,亦非以寒熱分陰陽也。

    其證發即仆地,悶亂無知,嚼舌吐沫,背反張,目上視,手足搐搦,或作六畜聲,一月數發者易治,經年一發者難治。

     吳山甫雲:風、陽氣也。

    《内經》雲: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故其發也暴。

    然所以令人仆地者,厥氣并于上,上實下虛,清濁倒置,令人悶亂無知者,濁邪幹乎天君,而神明壅窒也。

    舌者心之苗,而脾之經絡連于舌本,陽明之經絡,入上下齒縫中,故風邪入于心脾,則舌自挺。

    風邪入于陽明,則口自噤。

    一挺一噤,故令人齧舌吐沫,風熱入于内也,此風來潮湧之象。

    背反張目上視者,風在太陽經也。

    足太陽經起于睛明,挾脊而下,風邪幹之,則實而勁急,故目上視而背反張。

    手足搐搦者,風屬肝木,肝木主筋,風熱甚于肝,則一身之筋牽搐,故令手足搐搦也。

    搐者,四肢屈曲之名;搦者,十指開握之義,或作六畜聲者,風痰鼓其氣竅,而聲自變也。

    譬之弄笛焉,六孔閉塞不同,而宮商别異是也。

    治法宜疏風豁痰,清熱安魂,實者即攻,虛者先補,其純因情志者,從《内經》五志相勝法解之。

     驚悸恐辨 或問驚悸怔忡恐怖之别,曰:悸即怔忡也。

    怔忡者,本無驚恐,動而不甯,驚者,因外有所觸而卒動,子和雲:驚為不自知,恐為自知是也。

    蓋驚者聞響即驚,恐者自知,如人将捕之狀,與夫不能獨處,必須伴侶,方不恐懼,或夜無燈燭,亦生恐懼之類。

    怖與恐,于義相同,《内經》無有稱驚怖者,始于《金匮要略》,有雲驚怖,由是而見,為驚恐即驚怖也,大凡連稱其名以為提綱者,多是一陰一陽對待而言,如喜怒并稱者。

    喜出于心,心居于陽,怒出于肝,肝居于陰,志意并稱者,志是靜而不移,意是動而不定,靜則陰也,動則陽也,驚恐并稱者,驚因觸于外事,内動其心,心動則神搖,恐因感于外事,内歉其志,志歉則神卻。

    是故《内經》謂驚則心無所根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矣。

    恐則神卻,卻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故氣不行矣。

     又謂嘗貴後賤,嘗富後貧,恐憂内結,至于脫營失精,病深無氣,則灑然而驚,此類皆是病從外緻,而動内之心神者也。

    若夫在身之陰陽盛衰而緻驚恐者,驚是火熱铄動其心,心動則神亂,神動無力,故驚之變态亦不一狀,随其所之,與五神相應而動。

    肝藏魂,魂不安,則為驚駭,為驚妄。

    肺藏魄,魄不安,則驚躁。

    脾藏意,意不專則驚惑。

    腎藏志,志歉而驚恐,心惕惕然。

    胃雖無神,然為五髒之海,諸熱歸之,則發驚狂,若聞木音,亦惕然心欲動也。

    恐者,則是熱傷其腎,腎傷則精虛,精虛則志不足,志本一定而不移,故恐亦無他狀。

    《内經》于驚之病邪者,有火熱,熱淫司天在泉,勝複之氣,有各經熱病所緻,有三陽積并,有氣并于陽,皆為驚疾。

    故病機統而言曰:諸病驚駭,皆屬于火也。

    于恐之病邪者,有精并于腎則恐;有血不足則恐;有陰少陽入,陰陽相搏則恐;有胃氣熱,腎氣微弱則恐;有腎是動,病氣不足則恐。

    然于肝之驚恐,互相作者,以其髒屬陽居陰。

    納血藏魂,魂不安則神動,神動則驚,血不足則志歉,志歉則恐,皆因人之陰陽所動而内生者也。

    為治之法,驚則安其神,恐則定其志。

    神屬陽,陽則氣也,火也,志屬陰,陰則精也,水也,水火既濟,全在陰精上奉以安其神,陽氣下藏以定其志,神安則散亂之氣可斂,氣斂,氣斂則陽道行矣。

     志定然後走失之精可固,精固則陰氣用矣。

    若為外事驚者,子和謂驚者平之。

    平、常也,使病者時時聞之,習熟而不驚,固是良法。

    餘謂不若使其平心易氣以先之,而後安其神,定其志為得也。

     驚風論 驚風一證,從來謬認,蓋小兒初生,以及童幼,肌肉筋骨髒腑血脈,俱未充長。

    陽則有餘,陰則不足,不比七尺之軀,陰陽交盛也。

    惟陰不足,陽有餘,故身内易至于生熱。

    熱甚則生痰生風生驚,亦所恒有,設當日直以四字立名,曰熱痰風驚。

    則後人不炫,因四字不便立名,乃節去二字,以驚字領頭,風字煞尾,使後人不能解,遂以為奇特之病。

    且謂此病有八候:以其頭搖手痙也,而立抽掣之名;以其卒口噤腳攣急也,而立目斜心亂搐搦之名;以其脊強背反也,而立角弓反張之名,相傳既久,不知其妄造,遇見此等證出,無不以為奇特。

     不知小兒之腠理未密,易于感冒風寒,風寒中人,必先入太陽經,太陽之脈起于目内,上額交巅,入絡腦,還出别下項夾脊抵腰中,是以病則經脈強,因經脈牽強,則生抽掣搐搦角弓反張。

    種種名目,而用金石藥鎮墜,外邪深入髒腑,千中千死,萬中萬死,間有體堅證輕得愈者。

    又詫為再造奇功,遂至各守專門,雖日殺數兒,不知其罪。

    如方書有雲:小兒八歲以前無傷寒,此等糊語,竟出自高明,偏足為驚風之說樹幟,曾不思小兒肌肉柔脆,不耐風寒,初傳入太陽一經,早已身強多汗,筋脈牽動,人事昏沉,勢已極于本經,湯藥亂投,死亡踵接,何由見其傳經耶。

    此所以誤言小兒無傷寒也,不知小兒易于外感,易于發熱,傷寒為獨多,世稱為驚風者即是也。

    小兒傷寒,要在三日内即愈為貴,若待經盡方解,必不能耐矣。

    又剛痙無汗,柔痙有汗,小兒剛痙少,柔痙多,世醫見其汗出不止,神昏不醒,往往以慢驚風證為名,而用參、附、、術等藥,閉其腠理,熱邪不得外越,亦為大害。

    所以凡治小兒之熱,但當徹其出表,不肯引其入裡也,仲景原有桂枝,若舍而不用,從事東垣内傷為治,毫厘千裡,最宜詳慎。

    又新産婦人,去血過多,陰虛陽盛,其感冒發熱,原與小兒無别,醫者相傳,稱為産後驚風,尤堪笑破口吻。

    然小兒亦非無驚風病也,一二歲時氣怯神弱,凡遇異形異聲,驟然跌仆,皆生驚畏,其候面青糞青,多煩多哭,略有所觸,則灑灑然,時恐懼不甯,不比熱邪塞竅,神識昏迷,對面撞鐘放铳,全然不聞者,斟酌細勘自識,從來混治之誤矣。

     七情考 世之所謂七情者,即《内經》之五志也。

    五志之外,尚餘者二,總之曰喜、怒、憂、思、悲、恐、驚,然情有七,無非出于五髒。

    如陰陽應象論曰:心在志為喜,肝在志為怒,脾在志為思,肺在志為憂,腎在志為恐。

    此五髒五志之分屬也。

    至若五志有互通之病者,如喜本屬心,而有曰肺,喜樂無極則傷魄,蓋心肺皆主喜也。

    夫喜傷于陽,而心肺皆為陽髒,故喜出于心而移于肺,所謂多陽者多喜。

    又若怒本屬肝,而有曰膽為怒者,以肝膽為表裡,肝氣雖強盛,而取決于膽也。

    有曰血并于上,氣并于下,心煩惋善怒者,以陽為陰勝,故病及于心也。

    有曰腎盛怒不止則傷志,有邪客于足少陰之絡,令人無故喜怒者,以怒發于陽而侵乎腎也。

    是以肝、膽、心、腎四髒,皆能病怒,所謂多陰則怒,亦曰陰出之陽則怒。

    又若思本屬脾,而有曰思則心有所存,神有所歸,正氣留而不行,故氣結矣。

    蓋心為脾之母,母氣不行,則病及其子,所謂心脾皆病于思也。

    又若憂本屬肺,而有曰心之變動為憂者,有曰心小則易以傷憂者,蓋憂則傷神,故傷心也。

    有曰精氣并于肝則憂者,肝勝侮脾也。

    有曰憂愁而不解則傷意者,脾主中氣,中氣受抑,則生意不申,故郁而為憂,是心、肺、肝、脾四髒,皆能病于憂也。

    又若恐本屬腎,而有曰恐懼則傷心者,神傷則恐也。

    有曰血不足則恐,有曰肝虛則恐者,以肝為将軍之官,肝氣不足,則怯而恐也,有曰恐則脾氣乘矣。

    有曰精并于脾則畏,畏即是恐,以腎虛而脾勝之也。

    有曰胃為氣逆為哕為恐者,以陽明土勝,亦傷腎也。

    是心、肝、脾、肺、腎五髒皆主于恐,而恐則氣下也。

    五志五病之辨,既詳如上,其外尚有悲病者,有曰肝悲哀動中則傷魂,是悲傷于肝也。

    有曰精氣并于肺則悲,有曰悲則肺氣乘矣,亦金氣傷肝也。

    有曰心虛則悲,有曰神不足則悲,有曰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内動,發心下崩,緻溲血者,皆悲傷于心矣。

    此肝、肺、心三髒皆病于悲,而氣為之消也。

    有病為驚者,曰東方青色,入通于肝,其病發驚駭,以肝應風木,風主震動而連乎膽之。

    有曰陽明所謂甚則驚厥,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肝邪乘胃也。

    有曰驚則心無所倚,神無所歸者,心神散失也。

    此肝、膽、胃、心四髒皆病于驚,而氣為之亂也。

    由此言之,是情志之傷,雖五髒各有所屬,然求其所由,則無不從心所發。

    故本神篇曰:憂愁恐懼傷心。

    病形篇曰;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

    口問篇曰,悲哀憂愁則心動,心動則五髒六腑皆搖。

    可見心為五髒六腑之大主,而總統魂魄,兼該志意,故憂動于心則肺虛,思動于心則脾虛,怒動于心則肝虛,恐動于心則腎虛。

    所謂五志惟心所使,設能善養此心,而居處安靜,無為懼懼,無為欣欣,婉然從物而不争,與時變化而無我,則志意和,精神定,悔怒不起,魂魄不散,五髒俱安,邪亦安從奈我哉。

     寝食說 經雲:調寝食在醫藥之先。

    即聖人治未病之說,夫色聲既受,非安谷不能生精與氣,非安枕不能養血與神。

    是以百病阽危,必首論雲漿粥能進否,驗其胃氣之敗與不敗,寤寐如常否,察其神思之甯與不甯。

    不食少卧病也,多食嗜卧亦病也。

    衛生卻病者,能不谛當于寝食間哉?不能食之證,有傷寒而痞滿嘔惡嘔食者,有氣滞而痛楚妨食者,有痰聚而不能容食者,有能食而食入反出者,有憂恐太過郁結而不思食者,有孕婦胎成而惡阻者,有脾胃熱而胃脘寒,雖饑不嗜食者,有脾胃自虛而不能健運者,有火不生土無由熟腐者,有大病後中氣虛,惡聞食氣者,有胃脘幹槁而勺粒不入者。

    大抵因多食而頓不能食者為實,從少食而漸不能食者為虛。

    多食之證,有火伏陰分,胃熱善消谷,或大腸移熱于胃,胃移熱于膽。

    善食而瘦謂之食,亦名息中者。

    有傷寒入髒,厥冷下利,當不食而反能食,名曰除中者。

    有中風風木自盛克脾,脾土受克求助而多食者。

    有一髒之虛,必偏嗜一味,如懷孕之肝虛嗜酸者;有蟲積為患,好食茶葉、生米、泥炭、草紙之類者;有病後胃虛之極,而飽食易饑者。

    大抵多食易化,責在陽明之火,火食難化,責在太陰之虛。

    不得卧之證,若勞神憂慮,耗其陰血,惺惺不寐,病在心也。

    若神氣衰微,疑神疑鬼,怔忡悸怯,獨處無睡,病在肝膽也。

    若水氣上逆,喘嗽有音,不能仰卧,病在肺也。

    若因有驚恐,神出舍空,痰乘虛入,則谵妄不寐病在心胞絡也。

    若氣血不足,病後虛煩,則,略睡而醒,病在脾也。

    若傷寒陽明府病,内有燥屎,則熱甚而卧不安,病在胃也。

    若年高之人,氣虛血減,肌肉漸澀,晝不精而夜不瞑,病在營衛也。

    故心、脾、肝、膽、營、衛之不卧,多屬不足。

    肺、胃、胞、絡之不卧,多屬有餘也。

    嗜卧之證,若肝氣受熱,或濁火亂其神明,多睡少醒,由于熱也。

    若脈緩怠惰,四肢不收,體重洩瀉而嗜卧,由于濕也。

    若頭重身熱而昏愦不醒,屬于風也。

    若勞役之餘,及脫血下痢之後,精神未複而酣然沉困,屬虛也。

    若其人天禀有餘,腸胃大而皮膚澀。

    大者,衛氣留于陰分者久;澀者,衛氣行于陽分者遲。

    既久且遲,衛氣不達而多眠卧,屬于陽不勝陰也。

    若飲食才入,辄生困倦,精神昏冒,呵欠欲睡者,由于脾倦,或兼濕熱也。

    然傷寒邪入少陰,則脈微細但欲寐也。

    故神間而甘寝者,人之常。

     神憊而嗜卧者,人之病。

    以上諸條,寝食不調之候,可謂略具,别證既明,則治法可從而推廣,然此皆為已病而設也。

    若未病豫調之說,在養生家說述甚夥,吾有取于侗初張氏之言曰:凡飲食之節,減滿受虛,故當饑而食,節其滿未飽,先止留其虛。

    睡卧之法,先睡心,後睡眼。

    睡心是止法,睡眼是觀法。

    能斯二者,始可與言養生。

    然世複有寝食無節之流,顧不食而縱酒,不寐而漁色,是又疾不幹人,人來求疾。

    是以莊生雲,人之可畏者,在衽席飲食之際,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