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燥論
至直大要論列病機一十九條,而遺漏燥證,為其兼乎風熱之化,故但言風熱而燥在其中矣。
河間特補此義于《原病式》中,然義有未悉,敢再陳之。
夫燥兼風化者,經雲:風能勝濕,濕去則燥自生,始因風甚而燥及于肺,則木氣有餘,侮所不勝,而金更微邪。
複因燥甚而病及乎肝,則木氣亢害,承者制之,而金行報複,故筋脈勁強,口噤風痫,皮膚燥屑,收斂急切之病生矣。
燥兼熱化者,熱即火也。
易曰:燥萬物者,莫乎火。
始由真陰耗竭,緻有克金之火,而燥乃成。
金受邪,不能生制火之水,而燥益甚,故消谷善饑,噎膈胃枯。
二便閉塞,燥烈枯涸等證生矣。
由熱生風,由風生燥,燥又生熱,循環勝複。
至于髓液鹹枯,燥非淺患明矣。
臻燥之因,或遇陽膽司天,燥化大行;或久勞于風日之中,頻迩于火燥之畔,外因也。
七情不節,神傷血耗,及大病吐汗下克伐太過,亡其津液,内因也。
食味辛熱過多,虛勞誤投溫補,與夫服食家金石之劑發燥,不内外因也。
凡此諸論,皆令熱極生風,風火相煽,陰中伏火,煎熬津液,而燥證深矣。
是以燥在外,皮膚皺揭,疥癢爪枯;燥在中,脾胃幹涸,消谷善饑;燥在上,則鼻燥咽幹;燥在下,則便難癃閉;兼熱,則手足痿;兼風,則痙痫作。
虛而燥熱,必緻勞咳;實而燥熱,必見癫狂;挾痰食者,終為噎膈等證。
治燥之法,當觀沸釜之理,以血喻湯,而氣喻火也。
若火猛湯沸,當沃薪滅火,不使絕竭,猶用芩連、栀、膏、樸硝、大黃,大苦至寒治标等劑,清降火邪,則血不為衰,而燥不為甚也。
若沸久将幹,又将添益新水,使能勝火,猶用地黃、門冬、參、、歸、芍,甘寒甘溫,治本之劑,氣血雙補,則燥得所潤,而火有所制也。
昔賢雲:休治風,休治燥,治得火時風燥了,然則獨無寒燥者乎?嘗考《醫壘元戎》,有五方治燥諸法元:北方其脈遲,寒燥也,宜溫熱藥治之,如桂、附、硫黃、良姜、巴豆之屬,是知燥亦兼寒。
張景嶽論消渴亦雲:陽勝固能消陰,陰勝獨不能消陽乎?經雲:移寒于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之證,曾以八味丸、歸脾湯,治一缙紳得愈。
又如大便燥結,有系髒寒則血枯,髒冷則氣澀,食少脈微為陰結者,宜半硫丸、香附湯治之。
夫消渴閉結,燥證之大者,乃有屬于陰寒,海藏非鑿說矣。
知常識變,圓妙無窮,始得不愧為司命。
火論 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勢生彰,其死甚暴。
何者?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銷铄萬物,莫能過之,遊行于三焦虛實之兩途。
故凡動皆屬火化,火不妄動,随觸而發。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無觸發可得乎?火一妄行,元氣更傷,動之極也,遂與元氣不兩立。
經雲:一水不能勝二火之火,出于天造。
曰:君火、人火也,曰相火、龍火、雷火也。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于人為。
蓋大怒則火起于肝,醉飽則火起于胃,房勞則火起于腎,悲哀動中則火起于肺,心為君主,自焚而死,此五志厥陽之火也。
又考《内經》病機一十九條,而屬火者五,可見火熱緻病者甚多。
然五志之火,詳于河間;君相二火,辨自丹溪,可謂無漏義矣!其見之于證也,上為喘嘔吐酸,吐血衄血,氣逆脹,瞀冒昧,喉痹耳鳴等證;下為暴注下迫,下血溺血,小便淋瀝,大便閉結,霍亂轉筋等證;或為瘡腫癰疽,寒熱戰栗,擾躁狂越,證見于外;或為悲哭谵妄,驚悸怔忡,骨蒸咳嗽,證發于内。
凡諸火邪,不一而足,其形之于脈也。
浮而洪數為虛火,沉而實大為實火,見于兩寸為上焦之火,心肺是也;見于兩關為中焦之火,脾胃肝膽是也;見于兩尺為下焦之火,腎與膀胱是也。
滑數而舉按皆有力,真火也;浮而重按全無,假火也。
其藥之所主也,君火可以經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黃連之屬可以制之。
相火不可以水折,當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然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形之火耳。
若飲食勞倦,内傷元氣之火,宜以甘溫之劑除之。
如陽亢陰微,煎熬血液之火,宜以甘寒之劑降之。
如門冬、地黃之屬。
若左腎真陰失守而火熾。
則地黃、元參之類,可以壯水制陽。
若右腎命門虛弱火衰,則桂、附之類,可以消陰益火。
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于脾土之中,則升麻、葛根、可以升散郁火。
不明此類而求治火病,未免實實虛虛之誤矣。
痰論 痰之為病,仲景論四領六證,無擇叙内外三因,俱為切當。
蓋四領則叙因痰而顯諸證者,三因則論因有所傷而成痰者也。
惟王隐君論人之諸疾悉出于痰,此發前人所未論,可謂深識痰之情狀而得其奧者矣。
制滾痰丸一方,總治斯盛,固為簡便。
較之仲景無擇,有表裡内外而分汗下溫利之法,則疏闊矣,況又有虛實寒熱之不同哉。
夫痰之為病,有因熱而生痰者,熱則熏蒸津液而成痰;亦有因痰而生熱者,痰則阻礙氣道而生熱;有因風寒火熱而得者,有因驚而得者;有因氣而得者;有因飲酒而得者;有因食積而得者;有脾虛不能運化而生者;有腎虛水泛為痰者。
風痰多成中風癱瘓奇證,寒痰多成冷痹骨痛,火痰多成煩熱喘嗽,濕痰多成倦怠嗜卧,驚痰多成心痛癫痫,氣痰多成胸腹膨脹,酒痰多成嘔吐洩瀉。
痰飲多成脅滿胸臂痛,食積痰多成癖塊痞滿。
脾虛之痰,因勞倦傷脾,痰清食少,腎虛之痰,因房勞傷腎,痿冷昏暈。
然亦有痰冷而屬熱者,其為病狀,種種難名,王隐君論中頗為詳盡。
學人當察其病形脈證,則知所挾之邪,随其表裡上下虛實治之可也。
大凡病久淹留,卒不緻死者,多因食積痰飲所緻。
此何以故?蓋胃氣亦賴痰積所養,飲食雖少,胃虛猝不便虛故也。
亦有治痰用峻利藥過多,則脾氣愈虛,津液不運,痰反生而愈甚,法當補胃清中氣,則痰自然運下,此法之本也。
咳嗽要論 咳嗽必由于肺。
而《内經》則曰;五髒六腑,皆令人咳,是不獨在肺矣。
蓋痰有内傷外感之分,故自肺而傳及五髒者有之,自五髒而傳及于肺者亦有之。
如風寒暑濕傷于外,則必先中于皮毛,皮毛為肺之合,而受刑不解,此則自肺而複傳于諸髒也。
勞欲情志傷于内,則髒氣更傷,先由陰分而病及上焦,此則自髒而傳于肺也。
但自表而入者,其病在陽,故必自表而出之。
治法宜辛宜溫,求其屬而散去外邪。
則肺氣清而咳自愈矣。
自内而生者,傷于陰也,陰虛于下,則陽浮于上,水涸金枯,則肺苦于燥,肺燥則癢,癢則咳不能已。
治此者,宜甘以養陰,潤以養肺,使水壯氣複,而肺自甯也。
大法治表邪者,藥不宜靜,靜則留滞不靜,久則必變生他病,故最忌寒涼收斂之劑。
如五髒生成篇所雲:肺欲辛者此也。
治裡證者,藥不宜動,動則虛火不甯,真陰不複。
燥癢愈增,病必日甚,故最忌辛香助陽等劑。
如宣明五氣篇所雲: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者此也。
然表者雖宜動,動以散邪,若形病俱虛者,又當補中而以和解。
倘專于發散,恐肺益弱,腠理益疏,邪乘虛入,病反增劇也。
治裡者,雖宜靜以養陰,若命門火衰,不能歸元,則參、、桂、附,在所必用,否則氣不化水,終無補于陰也。
至若因于火者宜清,因于濕者宜利,因痰者降其痰,因氣者理其氣。
雖方書所載條目極多,求其病本,則惟風寒勞損二者居其八九。
風寒者責在陽實,勞損者責在陰虛,此咳證之綱領,其他治标之法,亦不過随其所見之證調之而已。
至于老人久咳,則元氣既虛,本難全愈,多宜溫養脾肺,或兼治标,但保其不至羸困則善矣。
觀者詳之。
虛勞論 (天士改) 按《内經》之言虛勞,惟是氣血兩端,至《巢氏病源》始分五髒之勞,七情之傷,甚六極三十二蒸,本事方更分傳屍、鬼疰,至于九十九種,其鑿空附會,重見複出,固無論已,且使學人感于多歧,伊芳誰之咎乎?蓋以《内經》為式,第以脾腎分主氣血,約而該,确而可守也。
夫人之虛,不屬于氣,即屬于血,五髒六腑,莫能外焉。
而獨居脾腎者,水為萬物之元,土屬萬物之母,二髒安和,一身皆治,百病不生。
夫脾具土德,脾安則土為金丹,金實水深,且土不陵水,水安其位,故脾安則腎愈安也。
腎兼水火,腎安則火不挾肝上泛而淩土濕,火能益土,營運而化精微,故腎安則脾愈安也。
孫思邈雲:補脾不如補腎。
許學士雲:補腎不如補脾。
兩先生深知二髒為生人之根本,又知二髒有相贊之功能,故其說似背,其旨實同也。
救腎者,必本于陰血,血主濡之,血屬陰,主下降,虛則上升,當斂而抑,六味丸是也。
救脾者,必本于陽氣,氣主煦之,氣為陽,主上升,虛則下陷,當升而舉也,補中益氣湯是也。
近世治勞,專以四物湯加知、柏,不知血藥常滞,非痰多食少所宜;血藥常潤,久行必至滑腸。
且知、柏性苦寒,能瀉實火,名曰滋陰,其實燥而損血,且苦先入心,久而增氣,反能助火,至其敗胃,所不待言。
丹溪有言實火可瀉,虛火可補,勞證之火,虛乎實乎?瀉之可乎?矯其遍者,辄以桂、附為家常茶飯,此惟火衰者宜之。
若氣血燥實之人,能無助火為害哉?大抵虛勞之證,疑難不少。
如補脾補肺,法當兼行,然脾喜溫燥,肺喜清潤,保肺則礙脾,補脾則礙肺,惟熱燥而甚。
能食而不瀉者,潤肺當急,而補脾之藥不可厥也。
倘虛羸而甚,食少瀉多者,雖喘嗽不甯,但以補脾為急,而潤肺之藥宜戒矣。
常見勞證之死,多死于洩瀉。
洩瀉之因,多因于清潤,司命者,能不為之兢兢耶?又如補腎補脾,法當兼行,然方欲以甘寒補腎,其人減食,又恐不利于脾,方欲以辛溫快脾,其人陰陽,又恐愈耗其水。
兩考衡量,而較重脾者,以脾土上交于心,下交于腎也。
若腎大虛而勢危笃,又不可拘執,當随時參活法耳。
前哲有言土旺而金生,勿拘拘于保肺,水壯而火熄,毋汲汲于清心,可謂洞達《内經》之旨,深窺根本之治者也。
吐血三要論 凡治吐血宜降氣,不宜降火;宜行血,不宜止血;宜補肝,不宜伐肝。
何謂宜降氣不宜降火也?氣有餘便是火,氣降則火降,火降則氣不上升,血随氣行,無濫出上竊之患矣。
降火必用寒涼之劑,反傷胃氣,胃氣傷,則不能統血,血愈不能歸經矣。
今之療吐血者,大患有二。
一則專用寒涼,如芩、連、山栀、青黛、柿餅灰,四物湯加知、柏之類,往往傷脾作洩,以緻不救。
一則專用人參,以緻肺熱,使肺愈傷,咳逆愈甚。
亦有用參而獲效者,此是氣虛嗽咳,氣屬陽,不由陰虛火熾所緻,然亦百不一二也,宜以白芍、炙甘草制肝,枇杷葉、麥冬、橘紅、貝母、薄荷清肺,米仁、山藥養脾,韭菜、降香、蘇子下氣,青蒿、鼈甲、銀柴胡、地骨皮補陰清熱,棗仁、茯神養心,地黃、山萸、枸杞、牛膝補腎,此屢試辄驗之方。
然陰無驟補之法,非多服不效。
病家欲速其功,醫者張皇無主,百藥雜試,以緻隕命,覆轍相尋而不悟,悲夫!何謂宜行血不宜止血也?血不循經絡者,氣逆上壅也。
夫血得熱則行,得寒則凝,故降氣行血,則血循經絡,不求止而自止矣。
若有意止血則血凝。
血凝則必發熱惡食,及胸脅痛,病日沉痼矣!何謂宜補肝不宜伐肝也?經曰:五髒者,藏精氣而不瀉者也。
肝為将軍之官,主藏血。
吐血者,肝失其職也,養肝則肝氣平而血有歸,伐之則肝虛不能藏血,血愈不止矣。
此三者,乃餘獨得之要,當為斯世告之。
諸血病論 經雲:榮者,水谷之精氣也,調和于五髒,灑陳于六腑,乃能入于脈也。
源源而來,生化于脾,總統于心,藏受于肝,宣布于肺,施洩于腎,灌溉一身,出入升降,皆有所使。
故目得之而能視,耳得之能聽,手得之而能攝,掌得之而能握,足得之而能步,苟調養未周,而内動于相火,外傷于寒熱,則氣血亂其常度,而病生矣。
凡陽盛陰虛,有升無降,血随氣升,越出上竅,則上見于鼻。
故鼻中出者為衄血,以鼻竅通于腦,火上沖于腦,又肺竅通于鼻,火内炎其金也。
口中出者為吐血,又有嘔血、咯血、咳血、嗽血之不同焉。
吐血者,血雖出而無聲。
一吐辄以升計,甚至鬥許,而色頓白,舉體懈惰,乃陽明胃經之火上逆。
證雖極陰,而實易治,以邪淺在腑,未動髒陰,又陽明為氣血俱多之經故也。
嘔血者,血每出則先有嘔逆聲。
其血必紫黑成塊,脅痛内熱,氣塞煩悶,乃肝厥陰經之火,或盛怒不和所緻,急宜降氣清火,以肝為牝藏,為納血之海,其氣最宜靜固。
一有不甯,則沖脈騰沸,譬如大海生濤,未有不拍天而撼島者,倘遷延不治,必至上湧不止而死矣。
咯血者,每血出喉中先癢,癢則所咯皆血,其血或鮮或紫,或兼有痰,口燥嗌幹,心虛驚悸,乃手少陰君火太盛。
或夏月暑熱傷心所緻,宜清心降火,若由于情思者,又宜于自己消息之,苟患是而一任其縱橫,雖瓊漿玉醴,其如心病何哉?咳血者,其證必先病咳嗽,咳之不已,複有鮮血,即世所謂虛勞之證。
或痰内有紅絲,是為肺痿,皆陰精虧損,陽火亢極,銷铄肺金所緻,患此必十死八九,最為難治。
嗽血者,素未嘗病咳,而又無咳逆聲,但痰嗽則必有血,四肢無力,或兼洩瀉,乃郁結傷脾,或久坐卧傷氣所緻,宜培補真元,雖人參、煨姜,亦可選用,惟忌苦燥,以苦傷陽而燥傷陰也。
唾血者,每有鮮血必随唾而出,骨蒸内熱,幹咳肌瘦,乃腎水枯涸,火反内淫,或入房太甚,陰虛火盛所緻,與肺病咳血同為危候。
治此者,必曲盡其術,天始克旋,毋專恃功于知藥也。
又血從齒龈出,謂之牙宣,胃與腎之火也。
血從汗孔出,謂之肌衄。
從舌出,謂之舌衄,心與肝之熱也。
此皆血之見于上者也。
其病于下,在大便,則有腸風、髒毒、滞下、便紅之殊,在小便,則有赤淋、溺血、帶下、崩中之異。
腸風者,其人本腸胃蓄熱,熱則生風,或邪氣外入,滲透腸間,其血來色必清淡。
藏毒者,喜食膏粱,過耽醇醴,或偏服熱藥,蘊毒髒腑也,其血來必渾濁,滞下之由,多由濕蒸熱瘀,故必膿血相雜,裡急後重。
便紅之病,多由脾虛先統,故但有血而無膿,作聲,赤淋則溺管澀痛,法宜清利,溺血便是溺中見紅,法當涼解。
帶下者,經水淋漓,如帶不斷之謂。
崩中者,血下崩騰,妄行不止之稱。
二者于婦人多有之,此皆血病之見于下者也。
其病于内,則熱勝于陰,必發瘡瘍,濕滞于血,必發痛癢瘾疹,凝澀皮毛,則為冷痹,損壞肌肉,則為破傷。
病于外,則跌仆留瘀疼痛,寒冷相搏,必凝取成瘕。
蓄于上焦,人必喜妄;蓄于下焦,人必如狂。
此又血證之見于内外者也。
先哲雲:血貴甯靜,不喜疏動,疏動則有泛溢之虞。
又雲:血宜流通,不當凝滞。
凝滞則有瘀着之慮。
人苟能善調其營,靜而不至于凝,通而不至于動,則經脈流行,皮膚潤澤,筋骨強勁,關節清利矣。
又何有以上數者之病哉? 内傷餘議 嘗觀東垣内外篇辨曰:外傷風寒客邪,有餘之病,當瀉不當補。
内傷飲食勞役,不足之病,當補不當瀉。
自此議一出,而天下後世,知内傷外感之有别,而仲景之法不可例用,其惠也不亦大哉?然夷考其說,猶或有可疑者,僭用條之如曰飲食勞倦傷而内熱者,乃陰火乘其坤土之位,故内熱極乎胸中。
又曰:經雲勞者溫之,損者溫之,惟宜溫藥以補元氣而瀉火邪。
又雲:甘溫能除大熱。
又曰:飲者無形之氣,傷之則宜發汗利小便,使上下分消其濕;食者有形之物,傷之則宜損其谷,其次莫如消導。
若此者,皆不能使人無疑者也。
謹按調經論曰:陰虛生内熱奈何?歧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内熱,嗟呼?此内傷之說之源乎!請釋其義如左。
夫人身之陰陽,有以表裡言者,有以氣血言者,有以髒腑言者。
如上下前後升降呼吸之類甚多,不必悉舉。
此所謂陰虛之陰,其所指數者皆不同。
蓋勞動之過,則陽和之氣亢極而為火矣。
況水谷之味又少入,是故陽愈甚而陰愈衰,此陰虛之陰,蓋指身中之陰氣,與水谷之味耳。
或以下焦陰分為言,或以腎水真陰為言,皆非也。
夫有勞役者,過動皆火也;形氣衰少者,壯火食氣也;谷氣不盛者,勞傷元氣,則食少而氣衰也;上焦不行者,清陽不升也;下脘不通者,濁陰不降也。
夫胃受水谷,故清陽升而濁陰降,以傳化出入,滋榮一身
河間特補此義于《原病式》中,然義有未悉,敢再陳之。
夫燥兼風化者,經雲:風能勝濕,濕去則燥自生,始因風甚而燥及于肺,則木氣有餘,侮所不勝,而金更微邪。
複因燥甚而病及乎肝,則木氣亢害,承者制之,而金行報複,故筋脈勁強,口噤風痫,皮膚燥屑,收斂急切之病生矣。
燥兼熱化者,熱即火也。
易曰:燥萬物者,莫乎火。
始由真陰耗竭,緻有克金之火,而燥乃成。
金受邪,不能生制火之水,而燥益甚,故消谷善饑,噎膈胃枯。
二便閉塞,燥烈枯涸等證生矣。
由熱生風,由風生燥,燥又生熱,循環勝複。
至于髓液鹹枯,燥非淺患明矣。
臻燥之因,或遇陽膽司天,燥化大行;或久勞于風日之中,頻迩于火燥之畔,外因也。
七情不節,神傷血耗,及大病吐汗下克伐太過,亡其津液,内因也。
食味辛熱過多,虛勞誤投溫補,與夫服食家金石之劑發燥,不内外因也。
凡此諸論,皆令熱極生風,風火相煽,陰中伏火,煎熬津液,而燥證深矣。
是以燥在外,皮膚皺揭,疥癢爪枯;燥在中,脾胃幹涸,消谷善饑;燥在上,則鼻燥咽幹;燥在下,則便難癃閉;兼熱,則手足痿;兼風,則痙痫作。
虛而燥熱,必緻勞咳;實而燥熱,必見癫狂;挾痰食者,終為噎膈等證。
治燥之法,當觀沸釜之理,以血喻湯,而氣喻火也。
若火猛湯沸,當沃薪滅火,不使絕竭,猶用芩連、栀、膏、樸硝、大黃,大苦至寒治标等劑,清降火邪,則血不為衰,而燥不為甚也。
若沸久将幹,又将添益新水,使能勝火,猶用地黃、門冬、參、、歸、芍,甘寒甘溫,治本之劑,氣血雙補,則燥得所潤,而火有所制也。
昔賢雲:休治風,休治燥,治得火時風燥了,然則獨無寒燥者乎?嘗考《醫壘元戎》,有五方治燥諸法元:北方其脈遲,寒燥也,宜溫熱藥治之,如桂、附、硫黃、良姜、巴豆之屬,是知燥亦兼寒。
張景嶽論消渴亦雲:陽勝固能消陰,陰勝獨不能消陽乎?經雲:移寒于肺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之證,曾以八味丸、歸脾湯,治一缙紳得愈。
又如大便燥結,有系髒寒則血枯,髒冷則氣澀,食少脈微為陰結者,宜半硫丸、香附湯治之。
夫消渴閉結,燥證之大者,乃有屬于陰寒,海藏非鑿說矣。
知常識變,圓妙無窮,始得不愧為司命。
火論 火之為病,其害甚大,其勢生彰,其死甚暴。
何者?蓋能燔灼焚焰,飛走狂越,銷铄萬物,莫能過之,遊行于三焦虛實之兩途。
故凡動皆屬火化,火不妄動,随觸而發。
夫人在氣交之中,多動少靜,欲無觸發可得乎?火一妄行,元氣更傷,動之極也,遂與元氣不兩立。
經雲:一水不能勝二火之火,出于天造。
曰:君火、人火也,曰相火、龍火、雷火也。
經所謂一水不勝五火之火,出于人為。
蓋大怒則火起于肝,醉飽則火起于胃,房勞則火起于腎,悲哀動中則火起于肺,心為君主,自焚而死,此五志厥陽之火也。
又考《内經》病機一十九條,而屬火者五,可見火熱緻病者甚多。
然五志之火,詳于河間;君相二火,辨自丹溪,可謂無漏義矣!其見之于證也,上為喘嘔吐酸,吐血衄血,氣逆脹,瞀冒昧,喉痹耳鳴等證;下為暴注下迫,下血溺血,小便淋瀝,大便閉結,霍亂轉筋等證;或為瘡腫癰疽,寒熱戰栗,擾躁狂越,證見于外;或為悲哭谵妄,驚悸怔忡,骨蒸咳嗽,證發于内。
凡諸火邪,不一而足,其形之于脈也。
浮而洪數為虛火,沉而實大為實火,見于兩寸為上焦之火,心肺是也;見于兩關為中焦之火,脾胃肝膽是也;見于兩尺為下焦之火,腎與膀胱是也。
滑數而舉按皆有力,真火也;浮而重按全無,假火也。
其藥之所主也,君火可以經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黃連之屬可以制之。
相火不可以水折,當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
然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形之火耳。
若飲食勞倦,内傷元氣之火,宜以甘溫之劑除之。
如陽亢陰微,煎熬血液之火,宜以甘寒之劑降之。
如門冬、地黃之屬。
若左腎真陰失守而火熾。
則地黃、元參之類,可以壯水制陽。
若右腎命門虛弱火衰,則桂、附之類,可以消陰益火。
若胃虛過食冷物,抑遏陽氣于脾土之中,則升麻、葛根、可以升散郁火。
不明此類而求治火病,未免實實虛虛之誤矣。
痰論 痰之為病,仲景論四領六證,無擇叙内外三因,俱為切當。
蓋四領則叙因痰而顯諸證者,三因則論因有所傷而成痰者也。
惟王隐君論人之諸疾悉出于痰,此發前人所未論,可謂深識痰之情狀而得其奧者矣。
制滾痰丸一方,總治斯盛,固為簡便。
較之仲景無擇,有表裡内外而分汗下溫利之法,則疏闊矣,況又有虛實寒熱之不同哉。
夫痰之為病,有因熱而生痰者,熱則熏蒸津液而成痰;亦有因痰而生熱者,痰則阻礙氣道而生熱;有因風寒火熱而得者,有因驚而得者;有因氣而得者;有因飲酒而得者;有因食積而得者;有脾虛不能運化而生者;有腎虛水泛為痰者。
風痰多成中風癱瘓奇證,寒痰多成冷痹骨痛,火痰多成煩熱喘嗽,濕痰多成倦怠嗜卧,驚痰多成心痛癫痫,氣痰多成胸腹膨脹,酒痰多成嘔吐洩瀉。
痰飲多成脅滿胸臂痛,食積痰多成癖塊痞滿。
脾虛之痰,因勞倦傷脾,痰清食少,腎虛之痰,因房勞傷腎,痿冷昏暈。
然亦有痰冷而屬熱者,其為病狀,種種難名,王隐君論中頗為詳盡。
學人當察其病形脈證,則知所挾之邪,随其表裡上下虛實治之可也。
大凡病久淹留,卒不緻死者,多因食積痰飲所緻。
此何以故?蓋胃氣亦賴痰積所養,飲食雖少,胃虛猝不便虛故也。
亦有治痰用峻利藥過多,則脾氣愈虛,津液不運,痰反生而愈甚,法當補胃清中氣,則痰自然運下,此法之本也。
咳嗽要論 咳嗽必由于肺。
而《内經》則曰;五髒六腑,皆令人咳,是不獨在肺矣。
蓋痰有内傷外感之分,故自肺而傳及五髒者有之,自五髒而傳及于肺者亦有之。
如風寒暑濕傷于外,則必先中于皮毛,皮毛為肺之合,而受刑不解,此則自肺而複傳于諸髒也。
勞欲情志傷于内,則髒氣更傷,先由陰分而病及上焦,此則自髒而傳于肺也。
但自表而入者,其病在陽,故必自表而出之。
治法宜辛宜溫,求其屬而散去外邪。
則肺氣清而咳自愈矣。
自内而生者,傷于陰也,陰虛于下,則陽浮于上,水涸金枯,則肺苦于燥,肺燥則癢,癢則咳不能已。
治此者,宜甘以養陰,潤以養肺,使水壯氣複,而肺自甯也。
大法治表邪者,藥不宜靜,靜則留滞不靜,久則必變生他病,故最忌寒涼收斂之劑。
如五髒生成篇所雲:肺欲辛者此也。
治裡證者,藥不宜動,動則虛火不甯,真陰不複。
燥癢愈增,病必日甚,故最忌辛香助陽等劑。
如宣明五氣篇所雲: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者此也。
然表者雖宜動,動以散邪,若形病俱虛者,又當補中而以和解。
倘專于發散,恐肺益弱,腠理益疏,邪乘虛入,病反增劇也。
治裡者,雖宜靜以養陰,若命門火衰,不能歸元,則參、、桂、附,在所必用,否則氣不化水,終無補于陰也。
至若因于火者宜清,因于濕者宜利,因痰者降其痰,因氣者理其氣。
雖方書所載條目極多,求其病本,則惟風寒勞損二者居其八九。
風寒者責在陽實,勞損者責在陰虛,此咳證之綱領,其他治标之法,亦不過随其所見之證調之而已。
至于老人久咳,則元氣既虛,本難全愈,多宜溫養脾肺,或兼治标,但保其不至羸困則善矣。
觀者詳之。
虛勞論 (天士改) 按《内經》之言虛勞,惟是氣血兩端,至《巢氏病源》始分五髒之勞,七情之傷,甚六極三十二蒸,本事方更分傳屍、鬼疰,至于九十九種,其鑿空附會,重見複出,固無論已,且使學人感于多歧,伊芳誰之咎乎?蓋以《内經》為式,第以脾腎分主氣血,約而該,确而可守也。
夫人之虛,不屬于氣,即屬于血,五髒六腑,莫能外焉。
而獨居脾腎者,水為萬物之元,土屬萬物之母,二髒安和,一身皆治,百病不生。
夫脾具土德,脾安則土為金丹,金實水深,且土不陵水,水安其位,故脾安則腎愈安也。
腎兼水火,腎安則火不挾肝上泛而淩土濕,火能益土,營運而化精微,故腎安則脾愈安也。
孫思邈雲:補脾不如補腎。
許學士雲:補腎不如補脾。
兩先生深知二髒為生人之根本,又知二髒有相贊之功能,故其說似背,其旨實同也。
救腎者,必本于陰血,血主濡之,血屬陰,主下降,虛則上升,當斂而抑,六味丸是也。
救脾者,必本于陽氣,氣主煦之,氣為陽,主上升,虛則下陷,當升而舉也,補中益氣湯是也。
近世治勞,專以四物湯加知、柏,不知血藥常滞,非痰多食少所宜;血藥常潤,久行必至滑腸。
且知、柏性苦寒,能瀉實火,名曰滋陰,其實燥而損血,且苦先入心,久而增氣,反能助火,至其敗胃,所不待言。
丹溪有言實火可瀉,虛火可補,勞證之火,虛乎實乎?瀉之可乎?矯其遍者,辄以桂、附為家常茶飯,此惟火衰者宜之。
若氣血燥實之人,能無助火為害哉?大抵虛勞之證,疑難不少。
如補脾補肺,法當兼行,然脾喜溫燥,肺喜清潤,保肺則礙脾,補脾則礙肺,惟熱燥而甚。
能食而不瀉者,潤肺當急,而補脾之藥不可厥也。
倘虛羸而甚,食少瀉多者,雖喘嗽不甯,但以補脾為急,而潤肺之藥宜戒矣。
常見勞證之死,多死于洩瀉。
洩瀉之因,多因于清潤,司命者,能不為之兢兢耶?又如補腎補脾,法當兼行,然方欲以甘寒補腎,其人減食,又恐不利于脾,方欲以辛溫快脾,其人陰陽,又恐愈耗其水。
兩考衡量,而較重脾者,以脾土上交于心,下交于腎也。
若腎大虛而勢危笃,又不可拘執,當随時參活法耳。
前哲有言土旺而金生,勿拘拘于保肺,水壯而火熄,毋汲汲于清心,可謂洞達《内經》之旨,深窺根本之治者也。
吐血三要論 凡治吐血宜降氣,不宜降火;宜行血,不宜止血;宜補肝,不宜伐肝。
何謂宜降氣不宜降火也?氣有餘便是火,氣降則火降,火降則氣不上升,血随氣行,無濫出上竊之患矣。
降火必用寒涼之劑,反傷胃氣,胃氣傷,則不能統血,血愈不能歸經矣。
今之療吐血者,大患有二。
一則專用寒涼,如芩、連、山栀、青黛、柿餅灰,四物湯加知、柏之類,往往傷脾作洩,以緻不救。
一則專用人參,以緻肺熱,使肺愈傷,咳逆愈甚。
亦有用參而獲效者,此是氣虛嗽咳,氣屬陽,不由陰虛火熾所緻,然亦百不一二也,宜以白芍、炙甘草制肝,枇杷葉、麥冬、橘紅、貝母、薄荷清肺,米仁、山藥養脾,韭菜、降香、蘇子下氣,青蒿、鼈甲、銀柴胡、地骨皮補陰清熱,棗仁、茯神養心,地黃、山萸、枸杞、牛膝補腎,此屢試辄驗之方。
然陰無驟補之法,非多服不效。
病家欲速其功,醫者張皇無主,百藥雜試,以緻隕命,覆轍相尋而不悟,悲夫!何謂宜行血不宜止血也?血不循經絡者,氣逆上壅也。
夫血得熱則行,得寒則凝,故降氣行血,則血循經絡,不求止而自止矣。
若有意止血則血凝。
血凝則必發熱惡食,及胸脅痛,病日沉痼矣!何謂宜補肝不宜伐肝也?經曰:五髒者,藏精氣而不瀉者也。
肝為将軍之官,主藏血。
吐血者,肝失其職也,養肝則肝氣平而血有歸,伐之則肝虛不能藏血,血愈不止矣。
此三者,乃餘獨得之要,當為斯世告之。
諸血病論 經雲:榮者,水谷之精氣也,調和于五髒,灑陳于六腑,乃能入于脈也。
源源而來,生化于脾,總統于心,藏受于肝,宣布于肺,施洩于腎,灌溉一身,出入升降,皆有所使。
故目得之而能視,耳得之能聽,手得之而能攝,掌得之而能握,足得之而能步,苟調養未周,而内動于相火,外傷于寒熱,則氣血亂其常度,而病生矣。
凡陽盛陰虛,有升無降,血随氣升,越出上竅,則上見于鼻。
故鼻中出者為衄血,以鼻竅通于腦,火上沖于腦,又肺竅通于鼻,火内炎其金也。
口中出者為吐血,又有嘔血、咯血、咳血、嗽血之不同焉。
吐血者,血雖出而無聲。
一吐辄以升計,甚至鬥許,而色頓白,舉體懈惰,乃陽明胃經之火上逆。
證雖極陰,而實易治,以邪淺在腑,未動髒陰,又陽明為氣血俱多之經故也。
嘔血者,血每出則先有嘔逆聲。
其血必紫黑成塊,脅痛内熱,氣塞煩悶,乃肝厥陰經之火,或盛怒不和所緻,急宜降氣清火,以肝為牝藏,為納血之海,其氣最宜靜固。
一有不甯,則沖脈騰沸,譬如大海生濤,未有不拍天而撼島者,倘遷延不治,必至上湧不止而死矣。
咯血者,每血出喉中先癢,癢則所咯皆血,其血或鮮或紫,或兼有痰,口燥嗌幹,心虛驚悸,乃手少陰君火太盛。
或夏月暑熱傷心所緻,宜清心降火,若由于情思者,又宜于自己消息之,苟患是而一任其縱橫,雖瓊漿玉醴,其如心病何哉?咳血者,其證必先病咳嗽,咳之不已,複有鮮血,即世所謂虛勞之證。
或痰内有紅絲,是為肺痿,皆陰精虧損,陽火亢極,銷铄肺金所緻,患此必十死八九,最為難治。
嗽血者,素未嘗病咳,而又無咳逆聲,但痰嗽則必有血,四肢無力,或兼洩瀉,乃郁結傷脾,或久坐卧傷氣所緻,宜培補真元,雖人參、煨姜,亦可選用,惟忌苦燥,以苦傷陽而燥傷陰也。
唾血者,每有鮮血必随唾而出,骨蒸内熱,幹咳肌瘦,乃腎水枯涸,火反内淫,或入房太甚,陰虛火盛所緻,與肺病咳血同為危候。
治此者,必曲盡其術,天始克旋,毋專恃功于知藥也。
又血從齒龈出,謂之牙宣,胃與腎之火也。
血從汗孔出,謂之肌衄。
從舌出,謂之舌衄,心與肝之熱也。
此皆血之見于上者也。
其病于下,在大便,則有腸風、髒毒、滞下、便紅之殊,在小便,則有赤淋、溺血、帶下、崩中之異。
腸風者,其人本腸胃蓄熱,熱則生風,或邪氣外入,滲透腸間,其血來色必清淡。
藏毒者,喜食膏粱,過耽醇醴,或偏服熱藥,蘊毒髒腑也,其血來必渾濁,滞下之由,多由濕蒸熱瘀,故必膿血相雜,裡急後重。
便紅之病,多由脾虛先統,故但有血而無膿,作聲,赤淋則溺管澀痛,法宜清利,溺血便是溺中見紅,法當涼解。
帶下者,經水淋漓,如帶不斷之謂。
崩中者,血下崩騰,妄行不止之稱。
二者于婦人多有之,此皆血病之見于下者也。
其病于内,則熱勝于陰,必發瘡瘍,濕滞于血,必發痛癢瘾疹,凝澀皮毛,則為冷痹,損壞肌肉,則為破傷。
病于外,則跌仆留瘀疼痛,寒冷相搏,必凝取成瘕。
蓄于上焦,人必喜妄;蓄于下焦,人必如狂。
此又血證之見于内外者也。
先哲雲:血貴甯靜,不喜疏動,疏動則有泛溢之虞。
又雲:血宜流通,不當凝滞。
凝滞則有瘀着之慮。
人苟能善調其營,靜而不至于凝,通而不至于動,則經脈流行,皮膚潤澤,筋骨強勁,關節清利矣。
又何有以上數者之病哉? 内傷餘議 嘗觀東垣内外篇辨曰:外傷風寒客邪,有餘之病,當瀉不當補。
内傷飲食勞役,不足之病,當補不當瀉。
自此議一出,而天下後世,知内傷外感之有别,而仲景之法不可例用,其惠也不亦大哉?然夷考其說,猶或有可疑者,僭用條之如曰飲食勞倦傷而内熱者,乃陰火乘其坤土之位,故内熱極乎胸中。
又曰:經雲勞者溫之,損者溫之,惟宜溫藥以補元氣而瀉火邪。
又雲:甘溫能除大熱。
又曰:飲者無形之氣,傷之則宜發汗利小便,使上下分消其濕;食者有形之物,傷之則宜損其谷,其次莫如消導。
若此者,皆不能使人無疑者也。
謹按調經論曰:陰虛生内熱奈何?歧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内熱,嗟呼?此内傷之說之源乎!請釋其義如左。
夫人身之陰陽,有以表裡言者,有以氣血言者,有以髒腑言者。
如上下前後升降呼吸之類甚多,不必悉舉。
此所謂陰虛之陰,其所指數者皆不同。
蓋勞動之過,則陽和之氣亢極而為火矣。
況水谷之味又少入,是故陽愈甚而陰愈衰,此陰虛之陰,蓋指身中之陰氣,與水谷之味耳。
或以下焦陰分為言,或以腎水真陰為言,皆非也。
夫有勞役者,過動皆火也;形氣衰少者,壯火食氣也;谷氣不盛者,勞傷元氣,則食少而氣衰也;上焦不行者,清陽不升也;下脘不通者,濁陰不降也。
夫胃受水谷,故清陽升而濁陰降,以傳化出入,滋榮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