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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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乞斫棺鞭屍。
陛下察此輩之言,果出于公論乎?』又論林希、李琮不當違新制權尚書、侍郎;吳居厚宣仁所斥,不宜複制。
惇等積怒,合力排陷,譴毀日聞。
它日,上問曰:『聞卿嘗上呂公著書,比朕為漢質帝、靈帝?』安民對曰:『臣在元祐間獻書公著,勸其博求賢才,嘗引陳蕃、窦武、李膺事,不謂惡臣深者指摘臣言,推其事以文緻[3],臣雖辨之何益?』于是監察禦史董敦逸奏讦安民前嘗稱二蘇文章負天下重望,不當彈擊,乃轼、轍之黨,平昔議論主元祐者。
诏罷安民禦史,與知軍。
而惇批诏語,乃拟送吏部與監當。
《安民家傳》所稱論曾布與章惇互用親故,當考。
錢勰罷内翰 紹聖二年十月甲子,尚書右丞鄭雍為資政殿學士、知陳州。
先是,禦史中丞黃履、禦史周秩以雍嘗為二王宮僚,交章論劾。
内出其章付三省,雍亦再疏,稱疾乞解機務。
诏不許。
會上怒秩言事迎合,黜知廣德軍,雍複起視事。
逾年,乃去位。
章惇之貶斥元祐舊臣,皆以白帖子行遣。
安焘、李清臣與惇争論不已,上亦疑惇。
惇甚恐。
雍私謂惇曰:『用白帖子有王安石故事。
』惇大喜,取其案牍白上,惇遂安。
議者謂雍欲以此結惇也。
然雍競罷黜。
邵伯溫《辨誣》曰:初,元祐中,呂相引李清臣,欲其為助。
至紹聖初,清臣首變元祐之政,呂相出,範相亦以觀文殿大學士知颍昌府。
章惇被召未至,相位尚虛,清臣益有觊覦之心,亟改元祐法度,除諸路常平使者。
已而章惇至,拜左仆射,安焘除門下侍郎。
安公剛正,每與章惇争辯。
清臣既不得作相,亦與惇為敵。
惇初貶谪元祐臣僚,盡以白帖子行事。
安公、清臣與惇争論不已,哲宗疑惇,惇亦恐。
時鄭左丞雍以嘗為二王宮僚,屢緻人言,迹甚危,欲結惇為自安計,私謂惇曰:『熙甯初,王荊公作相,嘗用白帖子行事。
』惇大喜,取其案牍,懷以白上,惇遂安。
然鄭競罷政,尋被谪。
己巳,直龍圖閣、陝西轉運使穆衍知泰州。
安焘初欲用錢勰,曾布曰:『勰罪狀不在顧臨下。
』章惇曰:『當在臨上。
』上曰:『何可作帥?』皆曰:『不如用衍。
』從之。
禦史中丞黃履言:『竊睹錢勰批答不允鄭雍所請诏草,有「群邪共攻」等語。
臣未識斯言出于聖谕?為之出于錢勰之私意?若出自聖谕,自即請罪而去;若出勰之私意,臣亦不可不辨。
伏緣雍之進在元祐中,當是時也,凡有進拟差除,皆出于執政大臣,則雍之進也,決知非陛下本意。
及陛下收攬政柄,察知呂大防等罪,遂加貶斥,惟雍不止幸免,又得獨預拟。
臣誠恐天下有以窺聖政之萬一,遂具彈奏。
使雍當日能以一言自明,乞不幹預,臣亦不論為廉隅及礙聖政,所以雖至奏陳。
既蒙陛下委曲開谕,不複論及。
今勰乃以群邪為詞,未知勰之所趨何以為正?何以為邪?而公然形于诏答,無所忌憚。
伏望陛下特賜辨明,使臣稍有邪心,甘趨鼎镬;如其不然,即乞追改答诏,及正勰欺誣之罪。
』侍禦史翟思言:『昨日嘗疏錢勰批答鄭雍诏書,有「群邪共攻」之語,又聞卻作「群邪交攻」,意有未盡,傾至再陳。
恭惟陛下以成王之孝,繼志述事;以大舜之智,任賢去邪,朝廷清明,天下欣慶。
今勰乃以臣等忝任風憲,指為群邪,則未知勰之處心積慮,仰視陛下何如主也?伏望聖慈詳酌,盡理施行。
』左正言劉拯言:『伏見去歲禦史合班彈奏尚書右丞鄭雍不當任以政府,臣于是時,蓋嘗繼呈論理奏。
今雍抗章請去,翰林學士錢勰代言批答,乃有「群邪共攻」之語。
謂之「群邪」,則臣亦處一焉。
且禦史以擊邪為任,而乃以邪人處之,豈是朝廷正名核實之意?顧臣義分,難以安職,伏望聖慈罷臣言責,授以冗散,庶使公言,中外取信。
』又言:『伏睹士論籍藉,為翰林學士錢勰撰賜尚書左丞鄭雍诏,有「弗容群枉,規欲動搖;朕察其厚誣,力加明辨」之語,蓋指去年臣等嘗殚奏雍反覆不忠也[4]。
按:勰處代言之職,其遣辭命語雖出于勰,傳之天下,載之後世,陛下言也。
若臣等彈奏雍果出厚誣,則朝廷耳目之任,豈容群枉竊據?乞賜譴斥,以示天下。
若臣等彈奏苟非誣罔,則勰之代言不實,意在朋比,妄假陛下之語以肩惑朝廷,亦乞施行。
檢會錢勰撰賜鄭雍第二诏:「卿括靜恪己,雅重鎮浮,頃正台綱,遂跻政路,弗容群枉,規欲動搖,朕察其厚誣,力加明辯,君臣之際,固可無嫌,進退之間,所宜緻慎。
夫何異趨,乃爾乞身。
勇于自謀,豈不有裕?志于論報,其或未安,無重為煩,所宜亟起。
」』诏錢勰落職,守本官知池州,仍放辭謝。
元祐初,章惇罷知樞密院事[5]、知汝州。
勰草制詞有雲:『怏怏非少主之臣,悻悻無大臣之節。
』及惇入相,勰知開封,殊驚。
已而擢翰林學士,乃安。
曾布數毀勰于上前,上未聽之,于是蔡卞與黃履同在經筵,為履誦『弗容群枉,規欲動搖』等語。
履問:『如何?』卞曰:『似近時答诏,不知誰為之?』亟令學士院檢呈,乃知勰所作。
履等遂相繼論列。
雍既罷政,勰亦坐貶绌,而卞即為右丞。
勰得罪,初非惇意也。
常立以誣诋貶責 紹聖三年六月己卯,三省言:『檢會常立元祐中供納實錄院文字,其間門人趙沖叙常秩事迹内有不遜詞語。
』诏常立罷諸王府侍講,勾當明道宮。
奉議郎趙沖别取旨。
辛巳。
陛下察此輩之言,果出于公論乎?』又論林希、李琮不當違新制權尚書、侍郎;吳居厚宣仁所斥,不宜複制。
惇等積怒,合力排陷,譴毀日聞。
它日,上問曰:『聞卿嘗上呂公著書,比朕為漢質帝、靈帝?』安民對曰:『臣在元祐間獻書公著,勸其博求賢才,嘗引陳蕃、窦武、李膺事,不謂惡臣深者指摘臣言,推其事以文緻[3],臣雖辨之何益?』于是監察禦史董敦逸奏讦安民前嘗稱二蘇文章負天下重望,不當彈擊,乃轼、轍之黨,平昔議論主元祐者。
诏罷安民禦史,與知軍。
而惇批诏語,乃拟送吏部與監當。
《安民家傳》所稱論曾布與章惇互用親故,當考。
錢勰罷内翰 紹聖二年十月甲子,尚書右丞鄭雍為資政殿學士、知陳州。
先是,禦史中丞黃履、禦史周秩以雍嘗為二王宮僚,交章論劾。
内出其章付三省,雍亦再疏,稱疾乞解機務。
诏不許。
會上怒秩言事迎合,黜知廣德軍,雍複起視事。
逾年,乃去位。
章惇之貶斥元祐舊臣,皆以白帖子行遣。
安焘、李清臣與惇争論不已,上亦疑惇。
惇甚恐。
雍私謂惇曰:『用白帖子有王安石故事。
』惇大喜,取其案牍白上,惇遂安。
議者謂雍欲以此結惇也。
然雍競罷黜。
邵伯溫《辨誣》曰:初,元祐中,呂相引李清臣,欲其為助。
至紹聖初,清臣首變元祐之政,呂相出,範相亦以觀文殿大學士知颍昌府。
章惇被召未至,相位尚虛,清臣益有觊覦之心,亟改元祐法度,除諸路常平使者。
已而章惇至,拜左仆射,安焘除門下侍郎。
安公剛正,每與章惇争辯。
清臣既不得作相,亦與惇為敵。
惇初貶谪元祐臣僚,盡以白帖子行事。
安公、清臣與惇争論不已,哲宗疑惇,惇亦恐。
時鄭左丞雍以嘗為二王宮僚,屢緻人言,迹甚危,欲結惇為自安計,私謂惇曰:『熙甯初,王荊公作相,嘗用白帖子行事。
』惇大喜,取其案牍,懷以白上,惇遂安。
然鄭競罷政,尋被谪。
己巳,直龍圖閣、陝西轉運使穆衍知泰州。
安焘初欲用錢勰,曾布曰:『勰罪狀不在顧臨下。
』章惇曰:『當在臨上。
』上曰:『何可作帥?』皆曰:『不如用衍。
』從之。
禦史中丞黃履言:『竊睹錢勰批答不允鄭雍所請诏草,有「群邪共攻」等語。
臣未識斯言出于聖谕?為之出于錢勰之私意?若出自聖谕,自即請罪而去;若出勰之私意,臣亦不可不辨。
伏緣雍之進在元祐中,當是時也,凡有進拟差除,皆出于執政大臣,則雍之進也,決知非陛下本意。
及陛下收攬政柄,察知呂大防等罪,遂加貶斥,惟雍不止幸免,又得獨預拟。
臣誠恐天下有以窺聖政之萬一,遂具彈奏。
使雍當日能以一言自明,乞不幹預,臣亦不論為廉隅及礙聖政,所以雖至奏陳。
既蒙陛下委曲開谕,不複論及。
今勰乃以群邪為詞,未知勰之所趨何以為正?何以為邪?而公然形于诏答,無所忌憚。
伏望陛下特賜辨明,使臣稍有邪心,甘趨鼎镬;如其不然,即乞追改答诏,及正勰欺誣之罪。
』侍禦史翟思言:『昨日嘗疏錢勰批答鄭雍诏書,有「群邪共攻」之語,又聞卻作「群邪交攻」,意有未盡,傾至再陳。
恭惟陛下以成王之孝,繼志述事;以大舜之智,任賢去邪,朝廷清明,天下欣慶。
今勰乃以臣等忝任風憲,指為群邪,則未知勰之處心積慮,仰視陛下何如主也?伏望聖慈詳酌,盡理施行。
』左正言劉拯言:『伏見去歲禦史合班彈奏尚書右丞鄭雍不當任以政府,臣于是時,蓋嘗繼呈論理奏。
今雍抗章請去,翰林學士錢勰代言批答,乃有「群邪共攻」之語。
謂之「群邪」,則臣亦處一焉。
且禦史以擊邪為任,而乃以邪人處之,豈是朝廷正名核實之意?顧臣義分,難以安職,伏望聖慈罷臣言責,授以冗散,庶使公言,中外取信。
』又言:『伏睹士論籍藉,為翰林學士錢勰撰賜尚書左丞鄭雍诏,有「弗容群枉,規欲動搖;朕察其厚誣,力加明辨」之語,蓋指去年臣等嘗殚奏雍反覆不忠也[4]。
按:勰處代言之職,其遣辭命語雖出于勰,傳之天下,載之後世,陛下言也。
若臣等彈奏雍果出厚誣,則朝廷耳目之任,豈容群枉竊據?乞賜譴斥,以示天下。
若臣等彈奏苟非誣罔,則勰之代言不實,意在朋比,妄假陛下之語以肩惑朝廷,亦乞施行。
檢會錢勰撰賜鄭雍第二诏:「卿括靜恪己,雅重鎮浮,頃正台綱,遂跻政路,弗容群枉,規欲動搖,朕察其厚誣,力加明辯,君臣之際,固可無嫌,進退之間,所宜緻慎。
夫何異趨,乃爾乞身。
勇于自謀,豈不有裕?志于論報,其或未安,無重為煩,所宜亟起。
」』诏錢勰落職,守本官知池州,仍放辭謝。
元祐初,章惇罷知樞密院事[5]、知汝州。
勰草制詞有雲:『怏怏非少主之臣,悻悻無大臣之節。
』及惇入相,勰知開封,殊驚。
已而擢翰林學士,乃安。
曾布數毀勰于上前,上未聽之,于是蔡卞與黃履同在經筵,為履誦『弗容群枉,規欲動搖』等語。
履問:『如何?』卞曰:『似近時答诏,不知誰為之?』亟令學士院檢呈,乃知勰所作。
履等遂相繼論列。
雍既罷政,勰亦坐貶绌,而卞即為右丞。
勰得罪,初非惇意也。
常立以誣诋貶責 紹聖三年六月己卯,三省言:『檢會常立元祐中供納實錄院文字,其間門人趙沖叙常秩事迹内有不遜詞語。
』诏常立罷諸王府侍講,勾當明道宮。
奉議郎趙沖别取旨。
辛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