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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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臣為之首,前後言者屢攻其公私過惡,大防皆抑而不行。
大奸方斥,餘黨正當竄逐,肅清仕路。
欽臣豈可以加侍從職名,付之方面守寄?所有制詞,未敢撰進。
』诏王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汝州。
監察禦史劉拯言:『右朝奉大夫、充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學術無聞,出于奏補,豈能為陛下發明道德之蘊?伏望為官擇人,别與差遣。
』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房送到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可秘閣校理、知懷州。
按:希哲,故相公著之子。
公著父子世襲奸邪,厚貌深情,莫能窺測,結固朋黨,鼓唱虛名,上惑聖聽,罪惡甚大。
未經譴黜,豈可更冒職名,出守便郡?』诏呂希哲守本官,差知懷州。
左司谏翟思言:『呂大防、劉摯、蘇轼、蘇轍以謗讪先朝,變亂法度,擅作威福,褫職奪官,谪守方州,安置嶺表。
中外聞命,舉皆忻快。
然司馬光、呂公著首發事端,雖已終牖下,贈官美谥,自可追奪。
王岩叟與摯同惡相濟,若假以年,當竄遠域,則贈官與子孫恩澤,亦當追奪。
其合志同事,有若文彥博、範純仁;其背公死黨,有若梁焘、劉安世、吳安詩、韓川、孫升等。
乞各正典刑。
』資政殿學士、知郓州梁焘落資政殿學士,降授左中散大夫、知鄂州,左承議郎、充寶文閣待制、知成德軍劉安世落寶文閣待制,降授左承議郎、知南安軍[8],左朝奉大夫、直集賢院、管勾西京崇福宮吳安詩落直集賢院,降授朝請郎、監光州鹽酒稅,左朝散郎、充龍圖閣待制、知虢州韓川落龍圖閣待制,依前左朝請郎、知坊州,左朝請郎、充集賢院學士、權知應天府孫升落集賢院學士,依前左朝散郎、知房州。
丁亥,诏翰林侍讀學士、提舉兖州景龍宮趙彥若,龍圖閣學士、知陝州範祖禹提舉明道宮;左朝奉郎、充集賢院校理、新知鄂州黃庭堅管勾明道宮,各于開封府界居住,就近報應國史院取會文字。
戊子,诏周秩言事失當,罷監察禦史,差權知廣德軍。
七月丙辰,谏官張商英言呂希純于元祐中當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
上曰:『去冬以宮中阙人使令,因召舊臣十數輩。
此何系外庭利害?而範祖禹、豐稷、文及甫并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争之,何乃爾也?』安焘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為人所使。
』上曰:『必蘇轍也。
』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嘗草宣仁聖烈皇後族人遷居诰,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
』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奪希純寶文閣待制,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範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長縱群兇,毀讪先帝,變亂法度,以快不逞之心。
内範純仁仍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
』诏純仁特降一官,為通議大夫,差遣如故;韓維已緻仕,特置不問。
初,章惇請責純仁,上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為朕留耳。
』惇曰:『不肯留即黨也!』上勉從惇請。
禦史中丞黃履言:『前宰相司馬光,昨自先帝識拔,進位樞庭。
光以不用其言,請歸修史,先帝盛德優容,曲從其欲。
書成,仍以資政殿學士榮之,其恩可謂厚矣。
迨垂簾初,朝廷起光執政,當時士論翕然稱之,以謂光真能弼成聖德,上報先帝。
不謂光深藏禍戾,追忿先朝,凡有所行,皆為非是。
夫法令因革,固緣時宜,豈有一代憲章俱無可取,歸非于昔,斂譽于身?此而可容,孰為咎者?』 監察禦史周秩言:『司馬光以元祐之政,以母改子,非子改父,失宗廟之計。
朝廷之政,必正君臣之義,以定父子之親,豈有廢君臣父子之道,而專以母子為言?』又曰:『遺诏明白,必以嗣君為主,則光豈不知當循皇家父子之正統?』又曰:『光之谥曰「文正」。
夫谥法之美,極于文正,死而加以極美之谥,所以勸後也。
今其所為乖戾如此,當正其谥号之美惡,庶以懲後世。
』又曰:『呂公著親為先帝輔弼之臣,受國厚恩,又非司馬光之比。
當司馬光釋憾于先帝,公著不能救正,又輔導之,為右仆射歲餘,遂除司空、平章軍國事。
切蒙朝廷先以太師文彥博為光所引,既召而來,谏官言其奸邪,不可輔政,朝廷乃以平章軍國重事處之,止于重事,稍奪其權,公著之所知也。
及公著之命,乃去「重」字,事無大小,皆得平章。
名雖亞于彥博,權則過之,實兼三省、侍中、中書令、尚書令之職。
自國朝以來,雖有大功如趙普、王旦,命以此職,未有敢當之者。
況垂簾之時,大臣宜謙畏,而公著但為子孫計,急于富貴,不避嫌疑而居之。
及大防、劉摯、蘇轼、蘇轍,皆公著所引,為國大奸。
陛下若不照其奸罪,以明示天下,則公著所處,皆為國朝故事,以兆後世大臣僭竊之禍。
』又言:『呂大防、劉摯、蘇轼、蘇轍皆落職為知州,緣臣奏論大防等所為皆大奸惡。
今朝廷但薄責而已,臣愚以為陛下必欲薄責之,則不當以臣所論事為罪名;若論其營私不法,則其罪不可勝數。
且摯與轍譏斥不減于轼,大防又用轼之所謀所言得罪,輕于蘇轼,天下必以為非。
』诏司馬光、呂公著各追所贈官并谥告,及所賜神道碑額,仍下陝州、鄭州,各差官計會,本縣于逐官墳所拆去官修碑樓、磨毀奉敕所撰碑文訖。
奏王岩叟所贈官亦行追奪,知随州、降授右正議大夫呂大防守本官,行秘書監、分司南京、郢州居住,知黃州、降授左朝議大夫劉摯守本官,試光祿卿、分司南京、蕲州居住,知袁州、降授左朝議大夫蘇轍守本官,試少府監、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梁焘提舉靈仙觀、鄂州居住,劉安世管勾玉隆觀、南安軍居住。
初,章惇用蔡卞議,光及公著皆當發冢斫棺。
三省同進呈,許将獨不言。
惇等去,上留将問曰:『卿不言,何也?』将曰:『發冢斫棺,恐非盛德事。
』上曰:『朕亦以為無益公家。
』遂寝其奏,第令拆去碑文。
此據邵伯溫《辨誣》及曾纡《南遊記舊》修[9],不知許将果能不言否?當考。
又蔡卞此時未執政,不應與三省同對,惇但用其議耳。
邵氏誤也。
曾纡亦不記許将,止雲曾布納說耳。
又言:『秦觀已落館閣校勘、左宣德郎,差監處州茶鹽酒稅。
罪重罰輕,人言未允。
』诏秦觀降授左宣義郎,依舊處州監當。
右正言張商英言:『按:内臣陳衍先管勾儲祥宮,大防之子數往谒本宮道士武宗道,而與衍結識。
既而大防又遣三省行首張允公住禦藥院,與衍關通,尋援引衍入國史院承受,而檢讨官張耒、秦觀又因衍而與蘇轍兄弟道達言語,其奸狀明白,中外共知。
而大防尚典郡,衍尚玷祿仕,甚非所以馭奸邪、立威令也。
欲乞再正大防罪惡,投之散地;削奪衍官,配流海島,庶朝廷宮省内外人人畏肅,不敢懷邪飾非,以事吾君,天下之望也。
』诏陳衍追毀出身已來文字,除名勒停,送白州編管,仍仰所在官司差得力人轉押前去。
新錄、《辨誣》曰:元祐二三大臣事實已系日書之,今删去瑣碎文緻之詞,而存其大概。
然其曲意誣罔,亦不待辨而可知。
焘以為既雲『不待辨而可知其誣』,則
大奸方斥,餘黨正當竄逐,肅清仕路。
欽臣豈可以加侍從職名,付之方面守寄?所有制詞,未敢撰進。
』诏王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汝州。
監察禦史劉拯言:『右朝奉大夫、充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學術無聞,出于奏補,豈能為陛下發明道德之蘊?伏望為官擇人,别與差遣。
』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房送到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可秘閣校理、知懷州。
按:希哲,故相公著之子。
公著父子世襲奸邪,厚貌深情,莫能窺測,結固朋黨,鼓唱虛名,上惑聖聽,罪惡甚大。
未經譴黜,豈可更冒職名,出守便郡?』诏呂希哲守本官,差知懷州。
左司谏翟思言:『呂大防、劉摯、蘇轼、蘇轍以謗讪先朝,變亂法度,擅作威福,褫職奪官,谪守方州,安置嶺表。
中外聞命,舉皆忻快。
然司馬光、呂公著首發事端,雖已終牖下,贈官美谥,自可追奪。
王岩叟與摯同惡相濟,若假以年,當竄遠域,則贈官與子孫恩澤,亦當追奪。
其合志同事,有若文彥博、範純仁;其背公死黨,有若梁焘、劉安世、吳安詩、韓川、孫升等。
乞各正典刑。
』資政殿學士、知郓州梁焘落資政殿學士,降授左中散大夫、知鄂州,左承議郎、充寶文閣待制、知成德軍劉安世落寶文閣待制,降授左承議郎、知南安軍[8],左朝奉大夫、直集賢院、管勾西京崇福宮吳安詩落直集賢院,降授朝請郎、監光州鹽酒稅,左朝散郎、充龍圖閣待制、知虢州韓川落龍圖閣待制,依前左朝請郎、知坊州,左朝請郎、充集賢院學士、權知應天府孫升落集賢院學士,依前左朝散郎、知房州。
丁亥,诏翰林侍讀學士、提舉兖州景龍宮趙彥若,龍圖閣學士、知陝州範祖禹提舉明道宮;左朝奉郎、充集賢院校理、新知鄂州黃庭堅管勾明道宮,各于開封府界居住,就近報應國史院取會文字。
戊子,诏周秩言事失當,罷監察禦史,差權知廣德軍。
七月丙辰,谏官張商英言呂希純于元祐中當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
上曰:『去冬以宮中阙人使令,因召舊臣十數輩。
此何系外庭利害?而範祖禹、豐稷、文及甫并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争之,何乃爾也?』安焘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為人所使。
』上曰:『必蘇轍也。
』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嘗草宣仁聖烈皇後族人遷居诰,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
』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奪希純寶文閣待制,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範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長縱群兇,毀讪先帝,變亂法度,以快不逞之心。
内範純仁仍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
』诏純仁特降一官,為通議大夫,差遣如故;韓維已緻仕,特置不問。
初,章惇請責純仁,上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為朕留耳。
』惇曰:『不肯留即黨也!』上勉從惇請。
禦史中丞黃履言:『前宰相司馬光,昨自先帝識拔,進位樞庭。
光以不用其言,請歸修史,先帝盛德優容,曲從其欲。
書成,仍以資政殿學士榮之,其恩可謂厚矣。
迨垂簾初,朝廷起光執政,當時士論翕然稱之,以謂光真能弼成聖德,上報先帝。
不謂光深藏禍戾,追忿先朝,凡有所行,皆為非是。
夫法令因革,固緣時宜,豈有一代憲章俱無可取,歸非于昔,斂譽于身?此而可容,孰為咎者?』 監察禦史周秩言:『司馬光以元祐之政,以母改子,非子改父,失宗廟之計。
朝廷之政,必正君臣之義,以定父子之親,豈有廢君臣父子之道,而專以母子為言?』又曰:『遺诏明白,必以嗣君為主,則光豈不知當循皇家父子之正統?』又曰:『光之谥曰「文正」。
夫谥法之美,極于文正,死而加以極美之谥,所以勸後也。
今其所為乖戾如此,當正其谥号之美惡,庶以懲後世。
』又曰:『呂公著親為先帝輔弼之臣,受國厚恩,又非司馬光之比。
當司馬光釋憾于先帝,公著不能救正,又輔導之,為右仆射歲餘,遂除司空、平章軍國事。
切蒙朝廷先以太師文彥博為光所引,既召而來,谏官言其奸邪,不可輔政,朝廷乃以平章軍國重事處之,止于重事,稍奪其權,公著之所知也。
及公著之命,乃去「重」字,事無大小,皆得平章。
名雖亞于彥博,權則過之,實兼三省、侍中、中書令、尚書令之職。
自國朝以來,雖有大功如趙普、王旦,命以此職,未有敢當之者。
況垂簾之時,大臣宜謙畏,而公著但為子孫計,急于富貴,不避嫌疑而居之。
及大防、劉摯、蘇轼、蘇轍,皆公著所引,為國大奸。
陛下若不照其奸罪,以明示天下,則公著所處,皆為國朝故事,以兆後世大臣僭竊之禍。
』又言:『呂大防、劉摯、蘇轼、蘇轍皆落職為知州,緣臣奏論大防等所為皆大奸惡。
今朝廷但薄責而已,臣愚以為陛下必欲薄責之,則不當以臣所論事為罪名;若論其營私不法,則其罪不可勝數。
且摯與轍譏斥不減于轼,大防又用轼之所謀所言得罪,輕于蘇轼,天下必以為非。
』诏司馬光、呂公著各追所贈官并谥告,及所賜神道碑額,仍下陝州、鄭州,各差官計會,本縣于逐官墳所拆去官修碑樓、磨毀奉敕所撰碑文訖。
奏王岩叟所贈官亦行追奪,知随州、降授右正議大夫呂大防守本官,行秘書監、分司南京、郢州居住,知黃州、降授左朝議大夫劉摯守本官,試光祿卿、分司南京、蕲州居住,知袁州、降授左朝議大夫蘇轍守本官,試少府監、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梁焘提舉靈仙觀、鄂州居住,劉安世管勾玉隆觀、南安軍居住。
初,章惇用蔡卞議,光及公著皆當發冢斫棺。
三省同進呈,許将獨不言。
惇等去,上留将問曰:『卿不言,何也?』将曰:『發冢斫棺,恐非盛德事。
』上曰:『朕亦以為無益公家。
』遂寝其奏,第令拆去碑文。
此據邵伯溫《辨誣》及曾纡《南遊記舊》修[9],不知許将果能不言否?當考。
又蔡卞此時未執政,不應與三省同對,惇但用其議耳。
邵氏誤也。
曾纡亦不記許将,止雲曾布納說耳。
又言:『秦觀已落館閣校勘、左宣德郎,差監處州茶鹽酒稅。
罪重罰輕,人言未允。
』诏秦觀降授左宣義郎,依舊處州監當。
右正言張商英言:『按:内臣陳衍先管勾儲祥宮,大防之子數往谒本宮道士武宗道,而與衍結識。
既而大防又遣三省行首張允公住禦藥院,與衍關通,尋援引衍入國史院承受,而檢讨官張耒、秦觀又因衍而與蘇轍兄弟道達言語,其奸狀明白,中外共知。
而大防尚典郡,衍尚玷祿仕,甚非所以馭奸邪、立威令也。
欲乞再正大防罪惡,投之散地;削奪衍官,配流海島,庶朝廷宮省内外人人畏肅,不敢懷邪飾非,以事吾君,天下之望也。
』诏陳衍追毀出身已來文字,除名勒停,送白州編管,仍仰所在官司差得力人轉押前去。
新錄、《辨誣》曰:元祐二三大臣事實已系日書之,今删去瑣碎文緻之詞,而存其大概。
然其曲意誣罔,亦不待辨而可知。
焘以為既雲『不待辨而可知其誣』,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