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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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璞密谕良嗣雲:『拒之深,或觸其暴,不可悔也。

    』良嗣以璞意白宣撫司,宣撫司不得已,縛溫訊赴軍前。

    撒盧母喜曰:『可以相賀矣!若韓昉、張轸等皆得,尤善。

    』是月戊子,溫訊至,黏罕釋其縛而用之。

    楊璞尋出國書、誓書二稿示良嗣,欲借糧十萬斛轉至檀州、歸化州,給大軍讨天祚,且請良嗣入辭。

    良嗣問交燕的以十七日,先令官吏來,其兵屯盧溝河,候皇帝進止。

    甲午,良嗣及益、擴等辭,金國主遂赍國書與楊璞俱來。

    國書、誓書雲雲。

    後兩日,至雄州。

    宣撫司猶疑金人所約非實,因留馬擴同入燕,備緩急差使,遣益、良嗣與楊璞赴京師。

    初,王黼既專任交割燕山事,降旨饬童貫、蔡攸不得動以約束,因使良嗣奉使。

    而金主謂良嗣曰:『我聞中國大将,獨仗劉延慶将十五萬衆,一旦不戰自潰,中國何足道?我自入燕山,今為我有,中國安得之?』良嗣不能答,乃與其使偕來。

    始祖宗時,敵使至,待遇之禮有限,不示以華侈,且以河朔甫近都邑,故迂其途,多其裡堠,次第為之燕犒而至,皆防微杜漸意也。

    及黼遣良嗣,惟務欲速,以擅其功,與其使人,限以七日自燕山至阙下,凡四五往還,皆然。

    又其每至也,漸加以禮,誇之以富盛。

    金人因是自負,邀索不已,黼遂許以遼人舊歲币四十萬之數外,每歲更添燕山、易、景、順、檀、薊六州代稅錢百萬缗。

    金人既得所欲,乃許。

    我又索營、平二州,則曰:『海上元約:石晉所割則屬中國,契丹舊地則歸我。

    今平、營二州,乃阿保機于後唐時所陷灤州,乃營、平地舊已人北,即非石晉所獻之地,當如初約。

    』于是我無辭。

    又索雲中一路,則曰:『雲中久為我有,中國安得之?』中國亦無如之何,姑欲得燕山,且掩其挫敗之醜,以塞中外之議,因割燕山府、涿、檀、順、易、景、薊為一路,而歸其代稅一百萬缗。

    又議折中國物貨以補其阙,于是又遣良嗣議,折物凡絹三十萬,絲、綿等稱是。

    敵人每喜南貨,故雖木棉亦二萬段,香、犀、玳瑁、碗碟、匕箸,皆折閱倍償之,至于龍腦,每兩但折八貫,則皆良嗣其中為奸也。

    約既定,索禮數,因盡還其待契丹敵國之禮,唯不稱兄弟而已。

    乃遣良嗣奏誓書以□。

    金人取誓書副本先視之,又正書界上,俾我使複回,更易誓書中語然後來,我又從之。

    事既畢,彼亦遣使以誓書來。

     此據蔡絛《紀實》修入。

    絛又自注雲:『作《紀實》後六年,始得見馬擴《自叙》,備言金人入燕山事實甚詳備。

    』然獨不見之。

    《紀實》所叙金主不許燕山之語,及索山後,又有峻拒之語,卻有良嗣更易語錄之說,又有謂山後行踏地裡交割牒文。

    大抵我使人疑皆有所參商。

    至如良嗣之為奸,則是也。

    故《紀實》盡述當日朝論,不報,改從他錄。

    按:蔡絛所紀,頗與馬擴不同。

    擴《自序》不可全信,故于此仍存絛說。

    良嗣更易語錄,今擴《自序》亦不見此。

     先是,宣撫司遣姚平仲、康遂分疆域,立烽堠回。

    是日,再遣平仲同王瑰等随李嗣本兵入燕山。

    庚子,太師、劍南東川節度使、領樞密院事、陝西河東河北路宣撫司童貫,少傅、鎮海節度使、河北河東路宣撫司蔡攸入燕山府。

    燕之金帛、子女、職官、民戶為金人席卷而東,朝廷損歲币數百萬,所得者空城而已。

    或告燕人曰:『汝之東遷,非金人意也。

    南朝留常勝軍,利汝田宅給之耳。

    』燕人皆怨,說黏罕不當與我全燕。

    黏罕猶首鼠,欲止割涿、易二州。

    金國主曰:『海上之盟,不可忘也。

    我死,汝則為之!』交燕畢,金國主于契丹、漢兒兩府中攜劉彥宗等出居庸關,由雲中天德路西巡,留白水泺度夏,欲遣官交還本朝山後州縣,且聞天祚北走,經營擒之,乃遣左企弓等部所起燕山職官、富戶東取榆關平灤路以歸。

    金始得燕,方自矜大,乃邀索不已,而朝廷堅求割燕地,則指城謂使人曰:『此我有也。

    必欲得之,納錢若幹萬,即與汝。

    』雖僧寺巨室之屬,指一塔、一殿、一屋,即曰:『此我物也,當折取之。

    汝欲留者,即納其直。

    』故或千或萬,貨之而後,重載而去。

    金國主既得燕山子女,加久駐,氣色已熱,遂大病,而城外諸寨,日夜為燕之鄉兵劫撓,因罵餘睹曰:『汝勸我來此,今外寨皆不安,四面皆出大兵,若在網羅中,如何歸?』乃大毀諸州及燕山城壁、樓橹、要害皆平之,又盡括燕山金銀錢物,民庶寺院,一歸皆空。

    時便有語,謂:『使中國修理,二三年間卻取之。

    』趙良嗣亦嘗私語人曰:『止可保三年爾。

    』時上下皆知,莫敢言也。

    壬寅,金國遣撒盧母赍禦押燕山地圖來。

    初欲令童貫、蔡攸拜受,馬擴、姚平仲共曉之,乃已。

    貫、攸厚賂之,乃還。

    乙巳,童貫等言收複燕城了當,具表稱賀。

    丙午,太宰王黼等以撫定燕山,上表稱賀。

    庚戌,曲赦燕山府、涿、易、檀、順、景、薊等州。

    戊申,金國遣楊璞同盧益、趙良嗣等曰:『赍國書并誓書來。

    』遂并及雲中府、武、應、朔、蔚、奉聖、歸化、儒、妫等州之地,則圖已交割,當時實未嘗得山後土地也。

    其後頗得武、朔、蔚三州,尋複失之。

    兵端蓋自此始。

    辛亥,童貫、蔡攸自燕山班師。

     五月辛巳,童貫、蔡攸至京師。

    是月,金國主阿國打卒,弟吳乞買立,改天輔六年為天會九年。

     校勘記 [1]詞語屑屑 原本作『詞司屑屑』,《長編拾補》卷四十五徑作『詞屑屑』,茲據文意改。

     [2]十月 原本作『十一』,據《長編拾補》卷四十五改。

     [3]如燕京 原本『如』字作墨丁,據《長編拾補》卷四十五補。

     [4]傳旨 原本『傳』字作墨丁,據《長編拾補》卷四十五補。

     [5]事目 原本作『目自』,據《長編拾補》卷四十五改。

     [6]涿易 原本作『逐易』,據《長編拾補》卷四十五改。

     [7]靈邱 原本作『靈兵』,據《長編拾補》卷四十五改。

     [8]李□溫 《長編拾補》卷四十五作『李溫』,茲仍其舊。

     [9]備言 原本作『備坐』;又,諸漢蕃,原本作『者漢蕃』,據《長編拾補》卷四十五改。

     [10]劉延慶 原本脫『慶』字;又,新城,原本作『新成』,據《長編拾補》卷四十五改補。

     [11]遂不複及 原本『不』字作墨丁;《長編拾補》卷四十六徑作『遂複』。

    茲據文意補『不』字。

     [12]适得 原本二字作一墨丁,據《長編拾補》卷四十六補。

     [13]金國主止盧益等 原本脫『止盧』,意不足,茲據《長編拾補》卷四十六補。

     [14]良嗣雲 原本脫『雲』字,據《長編拾補》卷四十六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