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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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韓康伯曰:言鹹卦之義也。
鹹柔上而剛下,感應以相與。
夫婦之象,莫美乎斯。
人倫之道,莫大夫婦。
故夫子殷勤深述其義,以崇人倫之始,而不系之離也。
先儒以乾至離為上經,天道也;鹹至未濟為下經,人事也。
夫易六畫成卦,三材必備,錯綜天人,以效變化,豈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
斯蓋守文而不求義,失不遠矣。
(艮下兌上)。
鹹:亨,利貞,取女吉。
虞翻曰:鹹,感也。
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氣交以相與。
止而說,男下女。
故“通利貞,取女吉”。
鄭玄曰:鹹,感也。
艮為山。
兌為澤。
山氣下,澤氣上,二氣通而相應,以生萬物,故曰“鹹”也。
其于人也。
嘉會禮通,和順于義,幹事能正。
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親說,取之則吉也。
《彖》曰:鹹,感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
蜀才曰:此本否卦。
案: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而剛下,二氣交感,以相與也。
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王肅曰:山澤以氣通,男女以禮感。
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為禮也。
通義正,取女之所以為吉也。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 荀爽曰:乾下感坤,故萬物化生于山澤。
陸績曰:天地因山澤孔竅,以通其氣,化生萬物也。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虞翻曰:乾為聖人;初四易位成既濟;坎為心、為平,故“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此保合太和,品物流形也。
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謂四之初,以離日見天,坎月見地,懸象着明,萬物見離,故“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也。
《象》曰:山上有澤,鹹。
崔觐曰:山高而降,澤下而升。
山澤通氣,鹹之象也。
君子以虛受人。
虞翻曰:君子謂否乾。
乾為人,坤為虛,謂坤虛三受上,故“以虛受人”。
艮山在地下為謙,在澤下為虛。
初六:鹹其母。
《象》曰:鹹其母,志在外也。
虞翻曰:母,足大指也。
艮為指。
坤為母,故“鹹其母”。
失位遠應,之四得正,故“志在外”。
謂四也。
六二:鹹其腓,兇。
居吉。
《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崔觐曰:腓,腳膊。
次于母,上二之象也。
得位居中,于五有應,若感應相與,失艮止之禮,故“兇”。
居而承比于三,順止而随于當禮,故“吉”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随,往咎。
崔觐曰:股髀而次于腓,上三之象也。
剛而得位,雖欲感上,以居艮極,止而不前,二随于已,志在所随,故“執其随”。
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則失其正義,故“往吝”窮也。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
志在随人,所執下也。
虞翻曰:巽為股,謂二也。
巽為随,艮為手,故稱“執”。
三應于上,初四已變曆險,故“往吝”。
巽為處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陽入兌陰,故“不處也”。
凡士與女未用,皆稱“處”矣。
志在于二,故“所執下也”。
九四:貞吉,悔亡。
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
應初動得正,故“貞吉”而“悔亡”矣。
憧憧,懷思慮也。
之内為來,之外為往。
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來”矣。
兌為朋,少女也。
艮初變之四,坎心為思,故曰“朋從爾思”也。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為害也。
今未感坤,初體遯弑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動之離,故未光大也。
九五:鹹其脢,無悔。
虞翻曰:脢,夾脊肉也。
謂四已變,坎為脊,故“鹹其脢”。
得正,故“無悔”。
《象》曰:鹹其脢,志末也。
案:末,猶上也。
四感于初,三随其二,五比于上,故“鹹其脢”。
志末者,謂五志感于上也。
上六:鹹其輔頰舌。
虞翻曰:耳目之間稱輔頰。
四變之目,坎為耳,兌為口舌。
故曰“鹹其輔頰舌”。
《象》曰:鹹其輔頰舌,媵口說也。
虞翻曰:媵,送也。
不得之三,山澤通氣,故“媵口說也”。
《序卦》曰: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
故受之以恒。
恒者,久也。
鄭玄曰: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
夫婦之道,謂鹹也。
(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
虞翻曰:恒,久也。
與益旁通。
乾初之坤四,剛柔皆應,故“通,無咎,利貞”矣。
鄭玄曰:恒,久也。
巽為風,震為雷,雷風相須而養物,猶長女承長男,夫婦同心而成家,久長之道也。
夫婦以嘉會禮通,故“無咎”。
其能和順幹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終變成益,則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終則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
剛上而柔下, 王弼曰:剛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風相與,巽而動,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剛上而柔下也。
分乾與坤,雷也。
分坤與乾,風也。
是雷風相與,巽而動也。
剛柔皆應,恒。
韓康伯曰:言鹹卦之義也。
鹹柔上而剛下,感應以相與。
夫婦之象,莫美乎斯。
人倫之道,莫大夫婦。
故夫子殷勤深述其義,以崇人倫之始,而不系之離也。
先儒以乾至離為上經,天道也;鹹至未濟為下經,人事也。
夫易六畫成卦,三材必備,錯綜天人,以效變化,豈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
斯蓋守文而不求義,失不遠矣。
(艮下兌上)。
鹹:亨,利貞,取女吉。
虞翻曰:鹹,感也。
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氣交以相與。
止而說,男下女。
故“通利貞,取女吉”。
鄭玄曰:鹹,感也。
艮為山。
兌為澤。
山氣下,澤氣上,二氣通而相應,以生萬物,故曰“鹹”也。
其于人也。
嘉會禮通,和順于義,幹事能正。
三十之男,有此三德,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親說,取之則吉也。
《彖》曰:鹹,感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
蜀才曰:此本否卦。
案:六三升上,上九降三,是柔上而剛下,二氣交感,以相與也。
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王肅曰:山澤以氣通,男女以禮感。
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為禮也。
通義正,取女之所以為吉也。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 荀爽曰:乾下感坤,故萬物化生于山澤。
陸績曰:天地因山澤孔竅,以通其氣,化生萬物也。
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虞翻曰:乾為聖人;初四易位成既濟;坎為心、為平,故“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此保合太和,品物流形也。
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虞翻曰:謂四之初,以離日見天,坎月見地,懸象着明,萬物見離,故“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也。
《象》曰:山上有澤,鹹。
崔觐曰:山高而降,澤下而升。
山澤通氣,鹹之象也。
君子以虛受人。
虞翻曰:君子謂否乾。
乾為人,坤為虛,謂坤虛三受上,故“以虛受人”。
艮山在地下為謙,在澤下為虛。
初六:鹹其母。
《象》曰:鹹其母,志在外也。
虞翻曰:母,足大指也。
艮為指。
坤為母,故“鹹其母”。
失位遠應,之四得正,故“志在外”。
謂四也。
六二:鹹其腓,兇。
居吉。
《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崔觐曰:腓,腳膊。
次于母,上二之象也。
得位居中,于五有應,若感應相與,失艮止之禮,故“兇”。
居而承比于三,順止而随于當禮,故“吉”也。
九三:鹹其股,執其随,往咎。
崔觐曰:股髀而次于腓,上三之象也。
剛而得位,雖欲感上,以居艮極,止而不前,二随于已,志在所随,故“執其随”。
下比二也,而遂感上,則失其正義,故“往吝”窮也。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
志在随人,所執下也。
虞翻曰:巽為股,謂二也。
巽為随,艮為手,故稱“執”。
三應于上,初四已變曆險,故“往吝”。
巽為處女也,男已下女,以艮陽入兌陰,故“不處也”。
凡士與女未用,皆稱“處”矣。
志在于二,故“所執下也”。
九四:貞吉,悔亡。
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虞翻曰:失位悔也。
應初動得正,故“貞吉”而“悔亡”矣。
憧憧,懷思慮也。
之内為來,之外為往。
欲感上,隔五;感初,隔三,故“憧憧往來”矣。
兌為朋,少女也。
艮初變之四,坎心為思,故曰“朋從爾思”也。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
虞翻曰:坤為害也。
今未感坤,初體遯弑父,故曰“未感害”也。
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虞翻曰:未動之離,故未光大也。
九五:鹹其脢,無悔。
虞翻曰:脢,夾脊肉也。
謂四已變,坎為脊,故“鹹其脢”。
得正,故“無悔”。
《象》曰:鹹其脢,志末也。
案:末,猶上也。
四感于初,三随其二,五比于上,故“鹹其脢”。
志末者,謂五志感于上也。
上六:鹹其輔頰舌。
虞翻曰:耳目之間稱輔頰。
四變之目,坎為耳,兌為口舌。
故曰“鹹其輔頰舌”。
《象》曰:鹹其輔頰舌,媵口說也。
虞翻曰:媵,送也。
不得之三,山澤通氣,故“媵口說也”。
《序卦》曰: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
故受之以恒。
恒者,久也。
鄭玄曰: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
夫婦之道,謂鹹也。
(巽下震上)。
恒:亨,無咎,利貞。
虞翻曰:恒,久也。
與益旁通。
乾初之坤四,剛柔皆應,故“通,無咎,利貞”矣。
鄭玄曰:恒,久也。
巽為風,震為雷,雷風相須而養物,猶長女承長男,夫婦同心而成家,久長之道也。
夫婦以嘉會禮通,故“無咎”。
其能和順幹事,所行而善矣。
利有攸往。
虞翻曰:初利往之四,終變成益,則初四二五皆得其正,終則有始,故“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
剛上而柔下, 王弼曰:剛尊柔卑,得其序也。
雷風相與,巽而動, 蜀才曰:此本泰卦。
案:六四降初,初九升四,是剛上而柔下也。
分乾與坤,雷也。
分坤與乾,風也。
是雷風相與,巽而動也。
剛柔皆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