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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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孔穎達曰:據今而稱上代,謂之昔昔。
聰明睿智,謂之聖人,卿伏羲也。
案《下系》雲: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始作八卦。
今言作易,明是伏羲,非謂文王也。
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荀爽曰:幽,隐也。
贊,見也。
神者在天,明者在地。
神以夜光,明以晝照。
蓍者,冊也。
謂陽爻之冊三十有六,陰爻之冊二十有四,二篇之冊萬有一千五百二十。
上配列宿,下副物數。
生蓍者,謂蓍從爻中生也。
幹寶曰:幽昧,人所未見也。
贊,求也。
言伏羲用明于昧冥之中,以求萬物之性,爾乃得自然之神物,能通天下之精,而管禦百靈者。
始為天下生用蓍之法者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 虞翻曰:倚,立。
參,三也。
謂分天象為三才,以地兩之,立六畫之數,故“倚數”也。
崔觐曰:參,三也。
謂于天數五、地數五中,以八卦配天地之數。
起天三配艮,而立三數。
天五配坎,而立五數。
天七配震,而立七數。
天九配乾,而立九數。
此從三順配陽四卦也。
地從二起,以地兩配兌,而立二數。
以地十配離,而立十數。
以地八配巽,而立八數。
以地六配坤,而立六數。
此從兩逆配陰四卦也。
其天一地四之數,無卦可配,故虛而不用。
此聖人取八卦配天地之數,總五十而為大衍。
案:此說不盡,已釋在大衍章中,詳之明矣。
觀變于陰陽而立卦, 虞翻曰:謂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乾坤剛柔,立本者卦。
謂六爻陽變成震、坎、艮,陰變成巽、離、兌,故“立卦”。
六爻三變,三六十八,則有十八變而成卦。
八卦而小成,是也。
《系》曰:陽一君二民,陰二君一民,不道乾坤者也。
發揮于剛柔而生爻, 虞翻曰:謂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發,動。
揮,變。
變剛生柔爻,變柔生剛爻,以三為六也。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故“生爻”。
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 虞翻曰:謂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和順謂坤,道德謂乾。
以乾通坤,謂之理義也。
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虞翻曰:以乾推坤,謂之窮理,以坤變乾,謂之盡性。
性盡理窮,故“至于命”。
巽為命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虞翻曰:重言昔者,明謂庖犧也。
将以順性命之理, 虞翻曰:謂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以陽順性,以陰順命。
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崔觐曰:此明一卦立爻,有三才二體之義。
故先明天道既立陰陽,地道又立剛柔,人道亦立仁義以明之也。
何則?在天雖剛,亦有柔德,在地雖柔,亦有剛德,故《書》曰:沈潛剛克,高明柔克。
人禀天地,豈可不兼仁義乎?所以易道兼之矣。
兼三才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虞翻曰:謂參天兩地,乾坤各三爻,而成六畫之數也。
分陰分陽,疊用柔剛, 虞翻曰:疊,遞也。
分陰為柔,以明夜;分陽為剛,以象晝。
剛柔者,晝夜之象。
晝夜更用,故“疊用柔剛”矣。
故易六畫而成章。
章謂文理。
乾三畫,成天文。
坤三畫,成地理。
天地定位, 謂乾坤。
五貴二賤,故“定位”也。
山澤通氣, 謂艮兌。
同氣相求,故“通氣”。
雷風相薄, 謂震巽。
同聲相應,故“相北。
水火不相射, 謂坎離。
射,厭也。
水火相通。
坎戊離已,月三十日,一會于壬,故“不用射”也。
八卦相錯。
錯,摩。
剛剛柔相摩,八卦相蕩也。
數往者順, 謂坤消從午至亥,上下,故“順”也。
知來者逆, 謂乾息從子至巳,下上,故“逆”也。
是故易逆數也。
易謂乾易,故逆數。
此上虞義。
雷以動之, 荀爽曰:謂建卿之月,震卦用事,天地和合,萬物萌動也。
風以散之, 謂建巳之月,萬物上達,布散田野。
雨以潤之, 謂建子之月,含育萌牙也。
日以烜之, 謂建午之月,太陽欲長者也。
艮以止之, 謂建醜之月,消息畢止也。
兌以說之, 謂建酉之月,萬物成熟也。
乾以君之, 謂建亥之月,乾坤合居,君臣位得也。
此上荀義。
坤以藏之。
《九家易》曰:謂建申之月,坤在乾下,包藏萬物也。
乾坤交索,既生六子,各任其才,往生物也。
又雷與風雨,變化不常。
而日月相推,疊有來往。
是以四卦以義言之,天地山澤,恒在者也。
故直說名矣。
孔穎達曰:此又重明八物八卦之功用也。
上四舉象,下四舉卦者,王肅以為互相備也。
則明雷風與震巽同用,乾坤與天地同功也。
帝出乎震, 崔觐曰:帝者,天之王氣也,至春分則震王,而萬物出生。
齊乎巽, 立夏則巽王,而萬物絜吉。
相見乎離, 夏至則離王,而萬物皆相見也。
緻役乎坤, 立秋則坤王,而萬物緻養也。
說言乎兌, 秋分則兌王,而萬物所說。
戰乎乾, 立冬則乾王,而陰陽相保 勞乎坎, 冬至則坎王,而萬物之所歸也。
成言乎艮。
立春則艮王,而萬物之所成終成始也。
以其周王天下,故謂之帝。
此崔新義也。
萬物出乎震。
震,東方也。
虞翻曰:出,生也。
震初不見東,故不稱東方卦也。
齊乎巽。
巽,東南也。
齊也者,言萬物之絜齊也。
巽陽隐初,又不見東南,亦不稱東南卦,與震同義。
巽陽藏室,故“絜齊”。
離也者,明也。
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
離為日,為火,故“明”。
日出照物,以日相見。
離象三爻,皆正日中,正南方之卦也。
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蓋取諸此也。
離,南方,故“南面”。
乾為治。
乾五之坤,坎為耳,離為明,故“以聽天下,向明而治”也 坤也者,地也。
萬物皆緻養焉,故曰“緻役乎坤”。
坤陰無陽,故道廣布,不主一方,含弘光大,養成萬物。
兌,正秋也。
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
兌三失位不正,故“言正秋”。
兌象不見西,故不言西方之卦,與坤同義。
兌為雨澤,故說“萬物”。
震為言,震二動成兌,言從口出,故“說言”也。
戰乎乾。
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
乾剛,正五,月十五日晨象西北,故“西北之卦”。
薄,入也。
坤十月卦,乾消剝入坤,故“陰陽相北也。
坎者,水也。
正北方之卦也。
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
歸,藏也。
坎二失位不正,故言正北方之卦,與兌正秋同義。
坎月夜中,故“正北方”。
此上虞義, 崔觐曰:以坎是正北方之卦,立冬已後,萬物歸藏于坎。
又陽氣伏于子,潛藏在中,未能浸長,勞局衆陰之中也。
艮,東北之卦也。
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虞翻曰:艮三得正,故複稱卦。
萬物成始乾甲,成終坤癸。
艮東北,是甲癸之間,故“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者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韓康伯曰:于此言神者,明八卦運動變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
神則無物,神則無物,妙無物而為言也。
明則雷疾風行,火炎水潤,莫不自然相與,而為變化,故能萬能既成。
動萬物者,莫疾乎雷。
崔觐曰:謂春分之時,雷動則草木滋生,蟄蟲發起,所動萬物,莫急于此也。
桡萬物者,莫疾乎風。
言風能鼓桡萬物,春則發散草木枝葉,秋則摧殘草木枝條,莫急于風者也。
燥萬物者,莫?乎火。
言火能幹燥萬物,不至潤濕,于陽物之中,莫過乎火。
熯亦燥也。
說萬物者,莫說乎澤。
言光說萬物莫過以澤,而成說之也。
潤萬物者,莫潤乎水。
言滋潤萬物莫過以水而潤之。
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
聰明睿智,謂之聖人,卿伏羲也。
案《下系》雲: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始作八卦。
今言作易,明是伏羲,非謂文王也。
幽贊于神明而生蓍, 荀爽曰:幽,隐也。
贊,見也。
神者在天,明者在地。
神以夜光,明以晝照。
蓍者,冊也。
謂陽爻之冊三十有六,陰爻之冊二十有四,二篇之冊萬有一千五百二十。
上配列宿,下副物數。
生蓍者,謂蓍從爻中生也。
幹寶曰:幽昧,人所未見也。
贊,求也。
言伏羲用明于昧冥之中,以求萬物之性,爾乃得自然之神物,能通天下之精,而管禦百靈者。
始為天下生用蓍之法者也。
參天兩地而倚數, 虞翻曰:倚,立。
參,三也。
謂分天象為三才,以地兩之,立六畫之數,故“倚數”也。
崔觐曰:參,三也。
謂于天數五、地數五中,以八卦配天地之數。
起天三配艮,而立三數。
天五配坎,而立五數。
天七配震,而立七數。
天九配乾,而立九數。
此從三順配陽四卦也。
地從二起,以地兩配兌,而立二數。
以地十配離,而立十數。
以地八配巽,而立八數。
以地六配坤,而立六數。
此從兩逆配陰四卦也。
其天一地四之數,無卦可配,故虛而不用。
此聖人取八卦配天地之數,總五十而為大衍。
案:此說不盡,已釋在大衍章中,詳之明矣。
觀變于陰陽而立卦, 虞翻曰:謂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乾坤剛柔,立本者卦。
謂六爻陽變成震、坎、艮,陰變成巽、離、兌,故“立卦”。
六爻三變,三六十八,則有十八變而成卦。
八卦而小成,是也。
《系》曰:陽一君二民,陰二君一民,不道乾坤者也。
發揮于剛柔而生爻, 虞翻曰:謂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發,動。
揮,變。
變剛生柔爻,變柔生剛爻,以三為六也。
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故“生爻”。
和順于道德而理于義, 虞翻曰:謂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和順謂坤,道德謂乾。
以乾通坤,謂之理義也。
窮理盡性以至于命。
虞翻曰:以乾推坤,謂之窮理,以坤變乾,謂之盡性。
性盡理窮,故“至于命”。
巽為命也。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虞翻曰:重言昔者,明謂庖犧也。
将以順性命之理, 虞翻曰:謂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以陽順性,以陰順命。
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崔觐曰:此明一卦立爻,有三才二體之義。
故先明天道既立陰陽,地道又立剛柔,人道亦立仁義以明之也。
何則?在天雖剛,亦有柔德,在地雖柔,亦有剛德,故《書》曰:沈潛剛克,高明柔克。
人禀天地,豈可不兼仁義乎?所以易道兼之矣。
兼三才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虞翻曰:謂參天兩地,乾坤各三爻,而成六畫之數也。
分陰分陽,疊用柔剛, 虞翻曰:疊,遞也。
分陰為柔,以明夜;分陽為剛,以象晝。
剛柔者,晝夜之象。
晝夜更用,故“疊用柔剛”矣。
故易六畫而成章。
章謂文理。
乾三畫,成天文。
坤三畫,成地理。
天地定位, 謂乾坤。
五貴二賤,故“定位”也。
山澤通氣, 謂艮兌。
同氣相求,故“通氣”。
雷風相薄, 謂震巽。
同聲相應,故“相北。
水火不相射, 謂坎離。
射,厭也。
水火相通。
坎戊離已,月三十日,一會于壬,故“不用射”也。
八卦相錯。
錯,摩。
剛剛柔相摩,八卦相蕩也。
數往者順, 謂坤消從午至亥,上下,故“順”也。
知來者逆, 謂乾息從子至巳,下上,故“逆”也。
是故易逆數也。
易謂乾易,故逆數。
此上虞義。
雷以動之, 荀爽曰:謂建卿之月,震卦用事,天地和合,萬物萌動也。
風以散之, 謂建巳之月,萬物上達,布散田野。
雨以潤之, 謂建子之月,含育萌牙也。
日以烜之, 謂建午之月,太陽欲長者也。
艮以止之, 謂建醜之月,消息畢止也。
兌以說之, 謂建酉之月,萬物成熟也。
乾以君之, 謂建亥之月,乾坤合居,君臣位得也。
此上荀義。
坤以藏之。
《九家易》曰:謂建申之月,坤在乾下,包藏萬物也。
乾坤交索,既生六子,各任其才,往生物也。
又雷與風雨,變化不常。
而日月相推,疊有來往。
是以四卦以義言之,天地山澤,恒在者也。
故直說名矣。
孔穎達曰:此又重明八物八卦之功用也。
上四舉象,下四舉卦者,王肅以為互相備也。
則明雷風與震巽同用,乾坤與天地同功也。
帝出乎震, 崔觐曰:帝者,天之王氣也,至春分則震王,而萬物出生。
齊乎巽, 立夏則巽王,而萬物絜吉。
相見乎離, 夏至則離王,而萬物皆相見也。
緻役乎坤, 立秋則坤王,而萬物緻養也。
說言乎兌, 秋分則兌王,而萬物所說。
戰乎乾, 立冬則乾王,而陰陽相保 勞乎坎, 冬至則坎王,而萬物之所歸也。
成言乎艮。
立春則艮王,而萬物之所成終成始也。
以其周王天下,故謂之帝。
此崔新義也。
萬物出乎震。
震,東方也。
虞翻曰:出,生也。
震初不見東,故不稱東方卦也。
齊乎巽。
巽,東南也。
齊也者,言萬物之絜齊也。
巽陽隐初,又不見東南,亦不稱東南卦,與震同義。
巽陽藏室,故“絜齊”。
離也者,明也。
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
離為日,為火,故“明”。
日出照物,以日相見。
離象三爻,皆正日中,正南方之卦也。
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蓋取諸此也。
離,南方,故“南面”。
乾為治。
乾五之坤,坎為耳,離為明,故“以聽天下,向明而治”也 坤也者,地也。
萬物皆緻養焉,故曰“緻役乎坤”。
坤陰無陽,故道廣布,不主一方,含弘光大,養成萬物。
兌,正秋也。
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
兌三失位不正,故“言正秋”。
兌象不見西,故不言西方之卦,與坤同義。
兌為雨澤,故說“萬物”。
震為言,震二動成兌,言從口出,故“說言”也。
戰乎乾。
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
乾剛,正五,月十五日晨象西北,故“西北之卦”。
薄,入也。
坤十月卦,乾消剝入坤,故“陰陽相北也。
坎者,水也。
正北方之卦也。
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
歸,藏也。
坎二失位不正,故言正北方之卦,與兌正秋同義。
坎月夜中,故“正北方”。
此上虞義, 崔觐曰:以坎是正北方之卦,立冬已後,萬物歸藏于坎。
又陽氣伏于子,潛藏在中,未能浸長,勞局衆陰之中也。
艮,東北之卦也。
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虞翻曰:艮三得正,故複稱卦。
萬物成始乾甲,成終坤癸。
艮東北,是甲癸之間,故“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者也。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韓康伯曰:于此言神者,明八卦運動變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
神則無物,神則無物,妙無物而為言也。
明則雷疾風行,火炎水潤,莫不自然相與,而為變化,故能萬能既成。
動萬物者,莫疾乎雷。
崔觐曰:謂春分之時,雷動則草木滋生,蟄蟲發起,所動萬物,莫急于此也。
桡萬物者,莫疾乎風。
言風能鼓桡萬物,春則發散草木枝葉,秋則摧殘草木枝條,莫急于風者也。
燥萬物者,莫?乎火。
言火能幹燥萬物,不至潤濕,于陽物之中,莫過乎火。
熯亦燥也。
說萬物者,莫說乎澤。
言光說萬物莫過以澤,而成說之也。
潤萬物者,莫潤乎水。
言滋潤萬物莫過以水而潤之。
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