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 自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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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而見疵毀,謂洪為傲物輕俗。
而洪之為人,信心而行,毀譽皆置于不聞。
至患近人,或恃其所長而輕人所短,洪忝為儒者之末,每與人言,常度其所知而論之,不強引之以造彼所不聞也。
及與學士有所辯識,每舉綱領。
若值惜短,難解心義,但粗說意之與向,使足以發寤而已,不緻苦理,使彼率不得自還也。
彼靜心者,存詳而思之,則多自覺而得之者焉。
度不可與言者,雖或有問,常辭以不知,以免辭費之過也。
洪性深不好幹煩官長,自少及長,曾救知己之抑者數人,不得已,有言于在位者,然其人皆不知洪之恤也。
不忍見其陷于非理,密自營之耳。
其餘雖親至者,在事秉勢,與洪無惜者,終不以片言半字,少累之也。
至于糧用窮匮急,合湯藥則喚求朋類,或見濟,亦不讓也。
受人之施,必皆久久漸有以報之,不令覺也。
非類則不妄受其饋緻焉。
洪所食有旬日之儲,則分以濟人之乏;若殊自不足,亦不割己也。
不為皎皎之細行,不治察察之小廉。
村裡凡人之謂良守善者,用時,或赍酒肴候洪,雖非俦匹,亦不拒也。
後有以答之,亦不登時也。
洪嘗謂史雲不食于昆弟,華生治潔于昵客,蓋邀名之僞行,非廊廟之遠量也。
洪尤疾無義之人,不勤農桑之本業,而慕非義之奸利。
持鄉論者,則賣選舉以取謝;有威勢者,則解符疏以索财。
或有罪人之賂,或枉有理之家。
或為逋逃之薮,而飨亡命之人;或挾使民丁,以妨公役;或強收錢物,以求貴價;或占锢市肆,奪百姓之利;或割人田地,劫孤弱之業。
惚恫官府之間,以窺掊克之益,内以誇妻妾,外以釣名位。
其如此者,不與交焉。
由是俗人憎洪疾己,自然疏絕,故巷無車馬之迹,堂無異志之賓,庭可設雀羅,而幾筵積塵焉。
洪自有識以逮将老,口不及人之非,不說人之私,乃自然也。
雖仆豎有其所短,所羞之事,不以戲之也。
未嘗論評人物之優劣,不喜诃譴人交之好惡。
或為尊長所逼問,辭不獲已,其論人也,則獨舉彼體中之勝事而已。
其論文也,則撮其所得之佳者,而不指摘其病累,故無毀譽之怨。
貴人時或問官吏民,甲乙何如。
其清高閑能者,洪指說其快事;其貪暴暗塞者,對以偶不識悉。
洪由此頗見譏責,以顧護太多,不能明辯臧否,使皂白區分,而洪終不敢改也。
每見世人有好論人物者,比方倫匹,未必當允,而褒貶與奪,或失準格。
見譽者自謂己分,未必信德也;見侵者則恨之入骨,劇于血雠。
洪益以為戒,遂不複言及士人矣。
雖門宗子弟,其稱兩皆以付邦族,不為輕乎其價數也。
或以譏洪,洪答曰:“我身在我者也,法當易知。
設令有人問我,使自比古人,及同時令我自求輩,則我實不能自知,可與誰為匹也。
況非我,安可為取而評定之耶?漢末俗弊,朋黨分部,許子将之徒,以口舌取戒。
争訟論議,門宗成雠。
故汝南人士無複定價而有月旦之評。
魏武帝深亦疾之,欲取其首,爾乃奔波亡走,殆至屠滅。
前鑒不遠,可以得師矣。
且人之未易知也,雖父兄不必盡子弟也,同乎我者遽是乎?異于我者遽非乎?或有始無卒,唐堯、公旦、仲尼、季劄,皆有不全得之恨,無以近人信其喽喽管見熒燭之明,而輕評人物。
是皆賣彼上聖大賢乎?” 昔大安中,石冰作亂,六州之地,柯振葉靡,違正黨逆。
義軍大都督邀洪為将兵都尉,累見敦迫,既桑梓恐虜,禍深憂大。
古人有急疾之義,又畏軍法,不敢任志,遂募合數百人,與諸軍旅進。
曾攻賊之别将,破之日,錢帛山積,珍玩蔽地,諸軍莫不放兵收拾财物,繼毂連擔。
洪獨約令所領,不得妄離行陳。
士有摭得衆者,洪即斬之以徇。
于是無敢委杖,而果有伏賊數百,出傷諸軍。
諸軍悉發,無部隊,皆人馬負重,無複戰心。
遂緻驚亂,死傷狼藉,殆欲不振。
獨洪軍整齊毂張,無所損傷。
以救諸軍之大崩,洪有力焉。
後别戰斬賊小帥,多獲甲首,而獻捷幕府。
于是大都督加洪伏波将軍,例給布百匹。
諸将多封閉之,或送還家,而洪分賜将士,及施知故之貧者,餘之十匹,又徑以市肉酤酒,以飨将吏。
于時竊擅一日之美談焉。
事平,洪投戈釋甲,徑詣洛陽,欲廣尋異書,了不論戰功。
竊慕魯連不受聊城之金,包胥不納存楚之賞,成功不處之義焉。
正遇上國大亂,北道不通。
而陳敏又反于江東,歸途隔塞。
會有故人谯國嵇君道,見用為廣州刺史。
乃表請洪為叁軍。
雖非所樂,然利可避地于南,故黾勉就焉。
見遣先行催兵,而君道于後遇害,遂停廣州。
頻為節将見邀用,皆不就。
永惟富貴可以漸得而不可頓合,其間屑屑,亦足以勞人。
且榮位勢利,譬如寄客,既非常物,又其去不可得留也。
隆隆者絕,赫赫者滅,有若春華,須臾凋落,得之不喜,失之安悲?悔吝百端,憂懼兢戰,不可勝言。
不可為也。
且自度性笃懶而才至短,以笃懶而禦短才,雖翕肩屈膝,趨走風塵,猶必不辦大緻名位而免患累,況不能乎?未若修松喬之道,在我而已,不由于人焉。
将登名山,服食養性。
非有廢也,事不兼濟,自非絕棄世務,則曷緣修習玄靜
而洪之為人,信心而行,毀譽皆置于不聞。
至患近人,或恃其所長而輕人所短,洪忝為儒者之末,每與人言,常度其所知而論之,不強引之以造彼所不聞也。
及與學士有所辯識,每舉綱領。
若值惜短,難解心義,但粗說意之與向,使足以發寤而已,不緻苦理,使彼率不得自還也。
彼靜心者,存詳而思之,則多自覺而得之者焉。
度不可與言者,雖或有問,常辭以不知,以免辭費之過也。
洪性深不好幹煩官長,自少及長,曾救知己之抑者數人,不得已,有言于在位者,然其人皆不知洪之恤也。
不忍見其陷于非理,密自營之耳。
其餘雖親至者,在事秉勢,與洪無惜者,終不以片言半字,少累之也。
至于糧用窮匮急,合湯藥則喚求朋類,或見濟,亦不讓也。
受人之施,必皆久久漸有以報之,不令覺也。
非類則不妄受其饋緻焉。
洪所食有旬日之儲,則分以濟人之乏;若殊自不足,亦不割己也。
不為皎皎之細行,不治察察之小廉。
村裡凡人之謂良守善者,用時,或赍酒肴候洪,雖非俦匹,亦不拒也。
後有以答之,亦不登時也。
洪嘗謂史雲不食于昆弟,華生治潔于昵客,蓋邀名之僞行,非廊廟之遠量也。
洪尤疾無義之人,不勤農桑之本業,而慕非義之奸利。
持鄉論者,則賣選舉以取謝;有威勢者,則解符疏以索财。
或有罪人之賂,或枉有理之家。
或為逋逃之薮,而飨亡命之人;或挾使民丁,以妨公役;或強收錢物,以求貴價;或占锢市肆,奪百姓之利;或割人田地,劫孤弱之業。
惚恫官府之間,以窺掊克之益,内以誇妻妾,外以釣名位。
其如此者,不與交焉。
由是俗人憎洪疾己,自然疏絕,故巷無車馬之迹,堂無異志之賓,庭可設雀羅,而幾筵積塵焉。
洪自有識以逮将老,口不及人之非,不說人之私,乃自然也。
雖仆豎有其所短,所羞之事,不以戲之也。
未嘗論評人物之優劣,不喜诃譴人交之好惡。
或為尊長所逼問,辭不獲已,其論人也,則獨舉彼體中之勝事而已。
其論文也,則撮其所得之佳者,而不指摘其病累,故無毀譽之怨。
貴人時或問官吏民,甲乙何如。
其清高閑能者,洪指說其快事;其貪暴暗塞者,對以偶不識悉。
洪由此頗見譏責,以顧護太多,不能明辯臧否,使皂白區分,而洪終不敢改也。
每見世人有好論人物者,比方倫匹,未必當允,而褒貶與奪,或失準格。
見譽者自謂己分,未必信德也;見侵者則恨之入骨,劇于血雠。
洪益以為戒,遂不複言及士人矣。
雖門宗子弟,其稱兩皆以付邦族,不為輕乎其價數也。
或以譏洪,洪答曰:“我身在我者也,法當易知。
設令有人問我,使自比古人,及同時令我自求輩,則我實不能自知,可與誰為匹也。
況非我,安可為取而評定之耶?漢末俗弊,朋黨分部,許子将之徒,以口舌取戒。
争訟論議,門宗成雠。
故汝南人士無複定價而有月旦之評。
魏武帝深亦疾之,欲取其首,爾乃奔波亡走,殆至屠滅。
前鑒不遠,可以得師矣。
且人之未易知也,雖父兄不必盡子弟也,同乎我者遽是乎?異于我者遽非乎?或有始無卒,唐堯、公旦、仲尼、季劄,皆有不全得之恨,無以近人信其喽喽管見熒燭之明,而輕評人物。
是皆賣彼上聖大賢乎?” 昔大安中,石冰作亂,六州之地,柯振葉靡,違正黨逆。
義軍大都督邀洪為将兵都尉,累見敦迫,既桑梓恐虜,禍深憂大。
古人有急疾之義,又畏軍法,不敢任志,遂募合數百人,與諸軍旅進。
曾攻賊之别将,破之日,錢帛山積,珍玩蔽地,諸軍莫不放兵收拾财物,繼毂連擔。
洪獨約令所領,不得妄離行陳。
士有摭得衆者,洪即斬之以徇。
于是無敢委杖,而果有伏賊數百,出傷諸軍。
諸軍悉發,無部隊,皆人馬負重,無複戰心。
遂緻驚亂,死傷狼藉,殆欲不振。
獨洪軍整齊毂張,無所損傷。
以救諸軍之大崩,洪有力焉。
後别戰斬賊小帥,多獲甲首,而獻捷幕府。
于是大都督加洪伏波将軍,例給布百匹。
諸将多封閉之,或送還家,而洪分賜将士,及施知故之貧者,餘之十匹,又徑以市肉酤酒,以飨将吏。
于時竊擅一日之美談焉。
事平,洪投戈釋甲,徑詣洛陽,欲廣尋異書,了不論戰功。
竊慕魯連不受聊城之金,包胥不納存楚之賞,成功不處之義焉。
正遇上國大亂,北道不通。
而陳敏又反于江東,歸途隔塞。
會有故人谯國嵇君道,見用為廣州刺史。
乃表請洪為叁軍。
雖非所樂,然利可避地于南,故黾勉就焉。
見遣先行催兵,而君道于後遇害,遂停廣州。
頻為節将見邀用,皆不就。
永惟富貴可以漸得而不可頓合,其間屑屑,亦足以勞人。
且榮位勢利,譬如寄客,既非常物,又其去不可得留也。
隆隆者絕,赫赫者滅,有若春華,須臾凋落,得之不喜,失之安悲?悔吝百端,憂懼兢戰,不可勝言。
不可為也。
且自度性笃懶而才至短,以笃懶而禦短才,雖翕肩屈膝,趨走風塵,猶必不辦大緻名位而免患累,況不能乎?未若修松喬之道,在我而已,不由于人焉。
将登名山,服食養性。
非有廢也,事不兼濟,自非絕棄世務,則曷緣修習玄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