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 自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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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且知之誠難,亦不得惜問而與人議也。
是以車馬之迹,不經貴勢之域;片字之書,不交在位之家。
又士林之中,雖不可出,而見造之賓,意不能拒,妨人所作,不得專一,乃歎曰:“山林之中無道也。
而古之修道者,必入山林者,誠欲以違遠讙嘩,使心不亂也。
今将遂本志,委桑梓,适嵩嶽,以尋方平梁公之軌。
” 先所作子書内、外篇,幸已用功夫,聊複撰次,以示将來雲爾。
洪年十五、六時,所作詩賦雜文,當時自謂可行于代,至于弱冠,更詳省之,殊多不稱意。
天才未必為增也,直所覽差廣,而覺妍媸之别。
于是大有所制,棄十不存一。
今除所作子書,但雜尚餘百所卷,猶未盡損益之理,而多慘憤,不遑複料護之。
他人文成,便呼快意,餘才鈍思遲,實不能爾。
作文章每一更字,辄自轉勝,但患懶,又所作多不能數省之耳。
洪年二十餘,乃計作細碎小文,妨棄功日,未若立一家之言,乃草創子書。
會遇兵亂,流離播越,有所亡失,連在道路,不複投筆十餘年,至建武中,乃定凡着《内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碑頌詩賦百卷,軍書檄移章表箋記三十卷,又撰俗所不列者,為《神仙傳》十卷,又撰高尚不仕者,為《隐逸傳》十卷又抄五經、七史、百家之言,兵事、方伎、短雜奇要三百一十卷,别有目錄。
其《内篇》言神仙方藥、鬼怪變化、養生延年、禳邪卻禍之事,屬道家;《外篇》言人間得失,世事臧否,屬儒家。
洪見魏文帝《典論》自叙,未及彈棋擊劍之事,有意于略說所知,而實不數少所便能,不可虛自稱揚。
今将具言,所不閑焉。
洪體純性驽,寡所玩好,自總發垂髫,(有脫文)又擲瓦手抟,不及兒童之群,未曾鬥雞鹜,走狗馬,見人博戲,了不目眄。
或強牽引觀之,殊不入神,有若晝睡。
是以至今不知棋局上有幾道樗蒲齒名。
亦念此輩末伎,亂意思而妨日月,在位有損政事,儒者則廢講誦,凡民則忘稼穑,商人則失貨财。
至于勝負未分,交争都市,心熱于中,顔愁于外,名之為樂,而實煎悴,喪廉恥之操,興争競之端,相取重貨,密結怨隙。
昔宋闵公、吳太子緻碎首之禍,生叛亂之變,覆滅七國,幾傾天朝。
作戒百代,其鑒明矣。
每觀戲者,漸恚交集,手足相及,醜詈相加,絕交壞友,往往有焉。
怨不在大,亦不在小,多召悔吝,不足為也。
仲尼雖有晝寝之戒,以洪較之,洪實未許其賢于晝寝。
何則?晝寝但無益而未有怨恨之憂,鬥訟之變,聖者猶韋編三絕,以勤經業,凡才近人,安得兼修,惟諸戲盡不如示一尺之書,故因本不喜而不為,蓋此俗人所親焉。
少嘗學射,但力少不能挽強,若顔高之弓耳。
意為射既在六藝,又可以禦寇辟劫,及取鳥獸,是以習之。
昔在軍旅,曾手射追騎,應弦而倒,殺二賊一馬,遂以得免死。
又曾受刀盾及單刀雙戟,皆有口訣要術,以侍取人,乃有秘法,其巧入神。
若以此道與不曉者對,便可以當全獨勝,所向無前矣。
晚又學七尺杖術,可以入白刃,取大戟,然亦是不急之末學。
知之譬如麟角鳳距,何必用之?過此已往,未之或知。
洪少有定志,決不出身,每覽巢許、子州、北人石戶、二姜、兩袁、法真、子龍之傳,嘗廢書前席,慕其為人。
念精治五經,着一部子書,令後世知其為文儒而已。
後州郡及車騎大将軍辟,皆不就。
薦名琅邪王丞相府,昔起義兵,賊平之後,了不修名詣府,論功主者,永無賞報之冀。
晉王應天順人,撥亂反正,結皇綱于垂絕,修宗廟之廢祀,念先朝之滞賞,并無報以勸來。
洪随例就彼,庚寅,诏書賜爵關中侯,食句容之邑二百戶。
竊謂讨賊以救桑梓,勞不足錄,金紫之命,非其始願。
本欲遠慕魯連,近引田疇,上書固辭,以遂微志。
适有大例,同不見許。
昔仲由讓應受賜而沮為善,醜虜未夷,天下多事,國家方欲明賞必罰,以彰憲典,小子豈敢苟潔區區懦志,而距私通之大制?故遂息意而恭承诏命焉。
洪既着“自叙”之篇,或人難曰:“昔王充年在耳順,道窮望絕,懼身名之偕滅,故自紀終篇。
先生以始立之盛,值乎有道之運,方将解申公之束帛,登穆生之蒲輪,耀藻九五,絕聲昆吾,何憾芬芳之不揚,而務老生之彼務?”洪答曰:“夫二儀彌邈,而人居若寓,以朝菌之耀秀,不移晷而殄瘁,類春華之暫榮,未改旬而凋墜。
雖飛飙之經霄,激電之乍照,未必速也。
夫期赜猶奔星之騰煙,黃發如激箭之過隙。
況或未萌而殒箨,逆秋而霧瘁者哉?故項子有含穗之歎,揚烏有夙折之哀,曆覽遠古,逸倫之士,或以文藝而龍躍,或以武功而虎踞,高勳着于盟府,德音被乎管弦,形器雖沈,铄于淵壤,美談飄飄而日載,故雖千百代,猶穆如也。
餘以庸陋,沈抑婆婆,用不合時,行舛于世,發音則響與俗乖,抗足則迹與衆迕。
内無金張之援,外乏彈冠之友。
循途雖坦,而足無骐驎;六虛雖曠,而翼非大鵬。
上不能鷹揚匡國,下無以顯親垂名。
美不寄于良史,聲不附乎锺鼎。
故因着述之餘,而為自叙之篇,雖無補于窮達,亦賴将來之有述焉!
是以車馬之迹,不經貴勢之域;片字之書,不交在位之家。
又士林之中,雖不可出,而見造之賓,意不能拒,妨人所作,不得專一,乃歎曰:“山林之中無道也。
而古之修道者,必入山林者,誠欲以違遠讙嘩,使心不亂也。
今将遂本志,委桑梓,适嵩嶽,以尋方平梁公之軌。
” 先所作子書内、外篇,幸已用功夫,聊複撰次,以示将來雲爾。
洪年十五、六時,所作詩賦雜文,當時自謂可行于代,至于弱冠,更詳省之,殊多不稱意。
天才未必為增也,直所覽差廣,而覺妍媸之别。
于是大有所制,棄十不存一。
今除所作子書,但雜尚餘百所卷,猶未盡損益之理,而多慘憤,不遑複料護之。
他人文成,便呼快意,餘才鈍思遲,實不能爾。
作文章每一更字,辄自轉勝,但患懶,又所作多不能數省之耳。
洪年二十餘,乃計作細碎小文,妨棄功日,未若立一家之言,乃草創子書。
會遇兵亂,流離播越,有所亡失,連在道路,不複投筆十餘年,至建武中,乃定凡着《内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碑頌詩賦百卷,軍書檄移章表箋記三十卷,又撰俗所不列者,為《神仙傳》十卷,又撰高尚不仕者,為《隐逸傳》十卷又抄五經、七史、百家之言,兵事、方伎、短雜奇要三百一十卷,别有目錄。
其《内篇》言神仙方藥、鬼怪變化、養生延年、禳邪卻禍之事,屬道家;《外篇》言人間得失,世事臧否,屬儒家。
洪見魏文帝《典論》自叙,未及彈棋擊劍之事,有意于略說所知,而實不數少所便能,不可虛自稱揚。
今将具言,所不閑焉。
洪體純性驽,寡所玩好,自總發垂髫,(有脫文)又擲瓦手抟,不及兒童之群,未曾鬥雞鹜,走狗馬,見人博戲,了不目眄。
或強牽引觀之,殊不入神,有若晝睡。
是以至今不知棋局上有幾道樗蒲齒名。
亦念此輩末伎,亂意思而妨日月,在位有損政事,儒者則廢講誦,凡民則忘稼穑,商人則失貨财。
至于勝負未分,交争都市,心熱于中,顔愁于外,名之為樂,而實煎悴,喪廉恥之操,興争競之端,相取重貨,密結怨隙。
昔宋闵公、吳太子緻碎首之禍,生叛亂之變,覆滅七國,幾傾天朝。
作戒百代,其鑒明矣。
每觀戲者,漸恚交集,手足相及,醜詈相加,絕交壞友,往往有焉。
怨不在大,亦不在小,多召悔吝,不足為也。
仲尼雖有晝寝之戒,以洪較之,洪實未許其賢于晝寝。
何則?晝寝但無益而未有怨恨之憂,鬥訟之變,聖者猶韋編三絕,以勤經業,凡才近人,安得兼修,惟諸戲盡不如示一尺之書,故因本不喜而不為,蓋此俗人所親焉。
少嘗學射,但力少不能挽強,若顔高之弓耳。
意為射既在六藝,又可以禦寇辟劫,及取鳥獸,是以習之。
昔在軍旅,曾手射追騎,應弦而倒,殺二賊一馬,遂以得免死。
又曾受刀盾及單刀雙戟,皆有口訣要術,以侍取人,乃有秘法,其巧入神。
若以此道與不曉者對,便可以當全獨勝,所向無前矣。
晚又學七尺杖術,可以入白刃,取大戟,然亦是不急之末學。
知之譬如麟角鳳距,何必用之?過此已往,未之或知。
洪少有定志,決不出身,每覽巢許、子州、北人石戶、二姜、兩袁、法真、子龍之傳,嘗廢書前席,慕其為人。
念精治五經,着一部子書,令後世知其為文儒而已。
後州郡及車騎大将軍辟,皆不就。
薦名琅邪王丞相府,昔起義兵,賊平之後,了不修名詣府,論功主者,永無賞報之冀。
晉王應天順人,撥亂反正,結皇綱于垂絕,修宗廟之廢祀,念先朝之滞賞,并無報以勸來。
洪随例就彼,庚寅,诏書賜爵關中侯,食句容之邑二百戶。
竊謂讨賊以救桑梓,勞不足錄,金紫之命,非其始願。
本欲遠慕魯連,近引田疇,上書固辭,以遂微志。
适有大例,同不見許。
昔仲由讓應受賜而沮為善,醜虜未夷,天下多事,國家方欲明賞必罰,以彰憲典,小子豈敢苟潔區區懦志,而距私通之大制?故遂息意而恭承诏命焉。
洪既着“自叙”之篇,或人難曰:“昔王充年在耳順,道窮望絕,懼身名之偕滅,故自紀終篇。
先生以始立之盛,值乎有道之運,方将解申公之束帛,登穆生之蒲輪,耀藻九五,絕聲昆吾,何憾芬芳之不揚,而務老生之彼務?”洪答曰:“夫二儀彌邈,而人居若寓,以朝菌之耀秀,不移晷而殄瘁,類春華之暫榮,未改旬而凋墜。
雖飛飙之經霄,激電之乍照,未必速也。
夫期赜猶奔星之騰煙,黃發如激箭之過隙。
況或未萌而殒箨,逆秋而霧瘁者哉?故項子有含穗之歎,揚烏有夙折之哀,曆覽遠古,逸倫之士,或以文藝而龍躍,或以武功而虎踞,高勳着于盟府,德音被乎管弦,形器雖沈,铄于淵壤,美談飄飄而日載,故雖千百代,猶穆如也。
餘以庸陋,沈抑婆婆,用不合時,行舛于世,發音則響與俗乖,抗足則迹與衆迕。
内無金張之援,外乏彈冠之友。
循途雖坦,而足無骐驎;六虛雖曠,而翼非大鵬。
上不能鷹揚匡國,下無以顯親垂名。
美不寄于良史,聲不附乎锺鼎。
故因着述之餘,而為自叙之篇,雖無補于窮達,亦賴将來之有述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