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孝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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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真君曰:吾今闡教,以示大衆。

    親存不養,親殁①不葬,親祚②不延。

    無故溺女,無故殺兒。

    父母客亡,骸骨不收,為大不孝。

    養親口體,未足為孝;養親心志,方為至孝。

    生不能養,殁雖盡孝,未足為孝;生既能養,殁亦盡孝,方為至孝。

    生我之母,我固當孝;後母庶母③,我亦當孝。

    母或過黜,母或載④嫁,生我勞苦,亦不可負。

    生而孤苦,恩育父母,且不可忘,何況生我。

    同母兄弟,我固當愛;前母⑤兄弟,我亦當愛。

    同氣⑥姊妹,我固當和,連枝妯娌⑦,我亦當和。

    我生之子,我固當恃;前室⑧遺子,我亦當恃。

    衆善家修,無不孝推。

    如是盡孝,始克為孝。

    始知百行,惟孝為源。

     【注釋】 ①殁(mò):壽終;死亡。

     ②祚(zuò):福。

     ③庶母:父之妾稱為庶母。

     ④載:再;重。

     ⑤前母:繼室所生的子女對父親前妻的稱呼。

     ⑥同氣:有血緣關系的親屬。

     ⑦妯娌(zhóulǐ):兄弟們的妻子的合稱。

     ⑧前室:前妻。

     【譯文】 真君說:我今天闡明教法,以告知衆人。

    父母在世時,不對其贍養;父母去世後,不将其安葬,父母的福澤就不會延長。

    無故溺死女嬰,無故殺死兒子。

    父母客死他鄉,不去收埋骸骨,這些都是最大的不孝。

    隻是奉養父母的衣食,還不算是孝敬;隻有能夠體恤父母的心思,促成父母的志願,才算是最大的孝敬。

    父母在世時,不能盡到贍養的責任,待去世後雖然盡孝,但不足以算是孝敬;既能在父母在世時,盡到贍養的責任,又能在父母去世後盡孝,這才算是“至孝”。

    我的生母,我固然應當盡孝;後母庶母,我也應該盡孝道。

    我的母親或許因過失而被父親休掉,或者改嫁,但母親生育我的勞苦,也是不可以背棄的。

    幼年就失去父母而孤苦伶仃,恩愛養育我的養父母,都不可忘記,何況是親生父母。

    同母兄弟,我固然應當友愛;前母所生兄弟,我也應當友愛。

    親生姐妹,我固然應當和敬,對于妯娌,我也應當和敬。

    我的親生子女,我固然保愛;前妻所生的子女,我也應當保愛。

    一切善行,家人一起身體力行,無不是由此孝心推及而來。

    按照這個樣子來盡孝,才能夠真正為孝。

    于是開始知道百般品行,孝才是源頭。

     【原文】 我孝父母,不敬叔伯,不敬祖曾,于孝有虧。

    我孝父母,不愛子孫,不敦①宗族,于孝有虧。

    我孝父母,不和姻娅②,不睦鄉黨③,于孝有虧。

    我孝父母,不忠君上,不信師友,于孝有虧。

    我孝父母,不愛人民,不恤物命,于孝有虧。

    我孝父母,不敬天地,不敬三光④,不敬神祗,于孝有虧。

    我孝父母,不敬聖賢,不遠邪佞⑤,于孝有虧。

    我孝父母,财色妄貪,不顧性命,知過不改,見善不為,于孝有虧。

    淫毒婦女,破人名節,于孝有虧。

    力全名節,于孝更大。

    奉行⑥諸善,不孝吾親,終為小善;奉行諸善,能孝我親,是為至善。

    孝之為道,本乎自然,無俟勉強。

    不學而能,随行而達。

    讀書明理,因心率愛,因心率敬,于孝自全。

    愚氓愚俗,不雕不琢,無乖⑦無戾,孝理自在。

    苟具靈根⑧,知愛率愛,知敬率敬,于孝可推。

    孝庭子容,孝阃婦儀⑨。

    孝男端方⑩,孝女靜貞。

    孝男溫恭,孝女順柔。

    孝子誠悫,孝婦明潔。

    孝子開先,孝孫承後。

    孝治一身,一身斯立;孝治一家,一家斯順;孝治一國,一國斯仁;孝治天下,天下斯升;孝事天地,天地斯成。

    通于上下,無分貴賤。

     【注釋】 ①敦:敦睦,互相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