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三洞經教部·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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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明食氣成者,心神常自暢悅。
情高思逸,棄賤人間也。
卻聞五味覺膻腥觀五味,見滓敗。
示五香,聞腥壞。
尋苗見根,故有是聞,自然如此。
為天氣達也,俱有此見。
肌膚堅白筋骸清《胎息章》中自有煉骨法,具載也。
地府除籍天錄名,坐察陰司役神明,内合胎仙道自成入胎息至五百息,當入異境。
地籍除名,三天錄仙。
至千息,魂遊上境。
△胎息真仙章第十一此章四句,二十八言 胎息真仙食氣得,卻閉真氣成胎息服氣二百日,五髒虛疏,方可學入胎息。
準《九天五神經》雲:先須密室無風,厚軟氈席,枕高四指,才與身平。
求一志人,同心為道侶。
然後捐舍心識,握固仰卧。
情無所得,物無所牽。
靈氣漸開,心識怡然。
初閉息,經十息至五十息、至百息,隻覺身從一處,如在一房中。
隻要心不動移,凡一日一夜十二時,都一萬三千五百息。
故《太微升玄經》雲:氣絕曰死,氣閉曰仙;魄留守身,魂遊上天。
至百息後,魂神當見。
其魄緣是陰神,常不欲人生。
其神七人,衣黑衣,戴黑冠,秉黑玺。
《洞神經》曰:為之玄母。
此神是陰屍之主。
若見此神,子當謹心存念,祝曰:玄母玄母,吾屍之主。
長骨養筋,莫離屍戶。
吾與魂父,同遊天去。
次當見魂父,三人各長一尺五寸,衣硃衣,戴硃冠,秉硃玺。
當引上元宮諸腦神百餘人出。
子當身見三丹田中,元氣如白雲,光照洞達。
當呼三魂名:一曰爽靈,二曰胎光,三曰幽精。
得此三魂,陽神領腦宮神引子元神遊于上天。
初出之時,隻覺身從一黑房中出,當見種種鬼神形容:或偉大者數丈,或微小者如燕雀,或披發若亂蓬,或開眼如張電,為上界道路,皆是鬼神之過路。
子但安心,無生懼意,亦須得良伴相助。
緣元氣上與魂神相應,若有懼心,元氣當自口鼻出,即子身不得去也。
但一夕之中,令傍人自記喘息數。
至息已,子當與三元神同遊上界也。
其道當成,以後即不得微有洩漏。
大慎大慎!但不顧于物,鬼神伏德。
羽服彩霞何所得?皆自五髒生雲翼後煉形上升,自成五色羽衣。
《中天羽經》曰:輕輕狀蟬翼,璨璨光何極。
蟬為飲氣乘露,故生羽翼。
人服元氣,而天衣不礙于體,即可知也。
△五髒真氣章第十二此章十四句,九十八言 五髒真氣芝苗英《太華受經》曰:元氣含化,布成六根。
吉兇受用,應行相從。
内氣為識,胎氣為神。
子能胎息,複還童嬰。
反魂五髒之始,先布于水。
内有六腑,外應六根,肝主東方其色青《太明五緯經》曰:肝主于木,生于水,克之于土。
來自東方,其色蒼,受之于陽。
潛伏此氣,千息生光。
但常用氣,未至胎息。
當存想青氣出之于左肋,但六時思之不辍。
自子時常隔一時,至五十日,當見此氣如青雲。
用此氣可治一切人熱疾、時行臃腫、疥癬、急瘦。
但觀前人疾狀,量其淺深,想此氣攻之,無不愈差。
如觀前人肝色枯悴,不可治也。
子但閉固千息經,青氣週流色自成胎息經:千息為内養,此氣青色,當自凝結。
心主南方其色赤,伏之千息赤色出《太明五緯經》曰:心主于火,生之于木,克之于金。
來自南方,其色赤光,受之于硃陽,為夏天也。
潛伏千息,當出心堂。
常服氣,未至胎息。
每日午時,想赤氣在心,大如雞子,漸漸自頂而出自散。
咒曰:南方丙丁,赤龍居停。
陰神避位,陽官下迎。
思之必至,用之必靈。
自此三咒之,能常行此氣,存想五十日不阙,當有赤氣如火光自見。
用此氣可治人一切冷病。
當用氣攻前人病時,其人面色帶青即不治,陰氣不可治。
凡存神氣法,并不欲得遣人知。
肺主西方其色白,服之千息白色極《太明五緯經》雲:肺主于金,生之于水,克之于木。
來自西方,其色白,澄淨微芒。
功達千息,光徹洋洋。
常服,每至醜時,存想肺間有氣,狀如白珠,其光漸漸上注于眉間,後乃咒曰:西方庚辛,太微玄真。
内應六腑,化為肺神。
見于無上,遊于丹田。
固護我命,用之成仙。
急急如律令!存念一遍,如此四十九日,肺中有氣如白雲自見。
此氣照地下一切寶物,及察人善惡,示表知裡。
如不行存想五氣法,服氣三年,方見五髒内事。
此緣不具真行,使用不辨相克相生。
如寒用心氣,緣是火氣。
如熱用腎氣,緣是水氣。
不辨用氣,即無效也。
《九氣經》中亦不言氣法,寥廓尚秘,況是人間也?脾主中央其色黃,服之千息黃色昌《太明五緯經》雲:脾主于土,生之于火,克之于水。
來自中方,其色黃。
閉氣千息,不敢伏藏。
存想黃氣,但一日一想,不限時節,亦無咒。
其脾藏存之四十九日,自見此氣,已後能用,可将身入牆壁,人盡不見。
腎主北方其色黑,服之千息黑色得《太明五緯經》曰:腎主于水,生之于金,克之于火。
來自北方,其色黑,微芒。
伏之下元,主持命房。
内有真白,守之不忘。
此五髒神氣,但至五更初,各存想氣色都出于頂上訖,即止。
亦不假一一别存想,兼不用咒亦得,隻是較遲,滿百日方有效驗也。
驅役萬靈自有則服氣心志正,兼行内行,内外相扶。
一年後,應是人間鬼怪、精魅、及土地神祇,并不敢藏隐。
所到去處,地界神祗先出拜跪,常随衛道者。
陰司六籍,善惡具知,然亦不可便将驅使,緣未具三天真箓,慮有損折。
若入胎息得升身訣,且要遊人間,但依此經屍解法,然可遊世,即無遮礙。
不爾,未可忘道。
若不務此術,但務化人矣,自他俱利。
乘服彩霞歸太極《胎息伏陰經》曰:内息無名,唯行想成。
若不行戒行入胎息,未得合神。
《太微靈隐書》曰:凡人入胎息,遊人間,行屍解術,随物所化,故有托衣衾所化者。
常以庚辛日取庚時,于一淨室内焚名香一爐,于所卧床頭兼須設機案,上着香爐,下着所拄者龍杖及履鞋等物,盡安置于頭邊。
身衣不解,以衾蓋之,首西而卧。
自念身作死人,當陰念此咒七遍,咒曰:太一玄冥,受生白雲。
七思七召,三魂随迎。
代餘之身
情高思逸,棄賤人間也。
卻聞五味覺膻腥觀五味,見滓敗。
示五香,聞腥壞。
尋苗見根,故有是聞,自然如此。
為天氣達也,俱有此見。
肌膚堅白筋骸清《胎息章》中自有煉骨法,具載也。
地府除籍天錄名,坐察陰司役神明,内合胎仙道自成入胎息至五百息,當入異境。
地籍除名,三天錄仙。
至千息,魂遊上境。
△胎息真仙章第十一此章四句,二十八言 胎息真仙食氣得,卻閉真氣成胎息服氣二百日,五髒虛疏,方可學入胎息。
準《九天五神經》雲:先須密室無風,厚軟氈席,枕高四指,才與身平。
求一志人,同心為道侶。
然後捐舍心識,握固仰卧。
情無所得,物無所牽。
靈氣漸開,心識怡然。
初閉息,經十息至五十息、至百息,隻覺身從一處,如在一房中。
隻要心不動移,凡一日一夜十二時,都一萬三千五百息。
故《太微升玄經》雲:氣絕曰死,氣閉曰仙;魄留守身,魂遊上天。
至百息後,魂神當見。
其魄緣是陰神,常不欲人生。
其神七人,衣黑衣,戴黑冠,秉黑玺。
《洞神經》曰:為之玄母。
此神是陰屍之主。
若見此神,子當謹心存念,祝曰:玄母玄母,吾屍之主。
長骨養筋,莫離屍戶。
吾與魂父,同遊天去。
次當見魂父,三人各長一尺五寸,衣硃衣,戴硃冠,秉硃玺。
當引上元宮諸腦神百餘人出。
子當身見三丹田中,元氣如白雲,光照洞達。
當呼三魂名:一曰爽靈,二曰胎光,三曰幽精。
得此三魂,陽神領腦宮神引子元神遊于上天。
初出之時,隻覺身從一黑房中出,當見種種鬼神形容:或偉大者數丈,或微小者如燕雀,或披發若亂蓬,或開眼如張電,為上界道路,皆是鬼神之過路。
子但安心,無生懼意,亦須得良伴相助。
緣元氣上與魂神相應,若有懼心,元氣當自口鼻出,即子身不得去也。
但一夕之中,令傍人自記喘息數。
至息已,子當與三元神同遊上界也。
其道當成,以後即不得微有洩漏。
大慎大慎!但不顧于物,鬼神伏德。
羽服彩霞何所得?皆自五髒生雲翼後煉形上升,自成五色羽衣。
《中天羽經》曰:輕輕狀蟬翼,璨璨光何極。
蟬為飲氣乘露,故生羽翼。
人服元氣,而天衣不礙于體,即可知也。
△五髒真氣章第十二此章十四句,九十八言 五髒真氣芝苗英《太華受經》曰:元氣含化,布成六根。
吉兇受用,應行相從。
内氣為識,胎氣為神。
子能胎息,複還童嬰。
反魂五髒之始,先布于水。
内有六腑,外應六根,肝主東方其色青《太明五緯經》曰:肝主于木,生于水,克之于土。
來自東方,其色蒼,受之于陽。
潛伏此氣,千息生光。
但常用氣,未至胎息。
當存想青氣出之于左肋,但六時思之不辍。
自子時常隔一時,至五十日,當見此氣如青雲。
用此氣可治一切人熱疾、時行臃腫、疥癬、急瘦。
但觀前人疾狀,量其淺深,想此氣攻之,無不愈差。
如觀前人肝色枯悴,不可治也。
子但閉固千息經,青氣週流色自成胎息經:千息為内養,此氣青色,當自凝結。
心主南方其色赤,伏之千息赤色出《太明五緯經》曰:心主于火,生之于木,克之于金。
來自南方,其色赤光,受之于硃陽,為夏天也。
潛伏千息,當出心堂。
常服氣,未至胎息。
每日午時,想赤氣在心,大如雞子,漸漸自頂而出自散。
咒曰:南方丙丁,赤龍居停。
陰神避位,陽官下迎。
思之必至,用之必靈。
自此三咒之,能常行此氣,存想五十日不阙,當有赤氣如火光自見。
用此氣可治人一切冷病。
當用氣攻前人病時,其人面色帶青即不治,陰氣不可治。
凡存神氣法,并不欲得遣人知。
肺主西方其色白,服之千息白色極《太明五緯經》雲:肺主于金,生之于水,克之于木。
來自西方,其色白,澄淨微芒。
功達千息,光徹洋洋。
常服,每至醜時,存想肺間有氣,狀如白珠,其光漸漸上注于眉間,後乃咒曰:西方庚辛,太微玄真。
内應六腑,化為肺神。
見于無上,遊于丹田。
固護我命,用之成仙。
急急如律令!存念一遍,如此四十九日,肺中有氣如白雲自見。
此氣照地下一切寶物,及察人善惡,示表知裡。
如不行存想五氣法,服氣三年,方見五髒内事。
此緣不具真行,使用不辨相克相生。
如寒用心氣,緣是火氣。
如熱用腎氣,緣是水氣。
不辨用氣,即無效也。
《九氣經》中亦不言氣法,寥廓尚秘,況是人間也?脾主中央其色黃,服之千息黃色昌《太明五緯經》雲:脾主于土,生之于火,克之于水。
來自中方,其色黃。
閉氣千息,不敢伏藏。
存想黃氣,但一日一想,不限時節,亦無咒。
其脾藏存之四十九日,自見此氣,已後能用,可将身入牆壁,人盡不見。
腎主北方其色黑,服之千息黑色得《太明五緯經》曰:腎主于水,生之于金,克之于火。
來自北方,其色黑,微芒。
伏之下元,主持命房。
内有真白,守之不忘。
此五髒神氣,但至五更初,各存想氣色都出于頂上訖,即止。
亦不假一一别存想,兼不用咒亦得,隻是較遲,滿百日方有效驗也。
驅役萬靈自有則服氣心志正,兼行内行,内外相扶。
一年後,應是人間鬼怪、精魅、及土地神祇,并不敢藏隐。
所到去處,地界神祗先出拜跪,常随衛道者。
陰司六籍,善惡具知,然亦不可便将驅使,緣未具三天真箓,慮有損折。
若入胎息得升身訣,且要遊人間,但依此經屍解法,然可遊世,即無遮礙。
不爾,未可忘道。
若不務此術,但務化人矣,自他俱利。
乘服彩霞歸太極《胎息伏陰經》曰:内息無名,唯行想成。
若不行戒行入胎息,未得合神。
《太微靈隐書》曰:凡人入胎息,遊人間,行屍解術,随物所化,故有托衣衾所化者。
常以庚辛日取庚時,于一淨室内焚名香一爐,于所卧床頭兼須設機案,上着香爐,下着所拄者龍杖及履鞋等物,盡安置于頭邊。
身衣不解,以衾蓋之,首西而卧。
自念身作死人,當陰念此咒七遍,咒曰:太一玄冥,受生白雲。
七思七召,三魂随迎。
代餘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