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五 方藥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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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搗為末,消石研之,以二味拌雲母粉,埋向牆陰地,一月日并化為水。
李夫人雲:但取蔥汁,和蜜,拌雲母,化為水,尤勝硝石。
雲:硝石損骨。
如上二法,皆應以青皮竹筒中盛之,密固其口也。
又方:雲母粉二斤、硝石一斤,合搗如泥,内■中,漆固口,埋地深三尺,二七日外,取,懸井中,七日化為水。
又方:雲母一斤,白蜜三斤,合和于銅器中,微火煮之令沸,以一器覆上,漆固之,埋北壁下,入地三尺,四十日化為水,名曰雲母漿。
服法:粳米飲下。
△李大夫化雲母粉法 取雲母側敲,重重劈開為葉,便入銅器中,煮十數沸,令暖炁徹。
即以滋布縫作夾袋,以前件雲母入袋中盛之。
又于盆中瀉暖水相和,熟挼,若得白汁,旋旋傾入别盆中。
又用暖水和挼之,候得濃汁,即瀉入别盆中。
以雲母汁盡為度。
即取諸盆中,合入一盆,又重入夾布袋中重夾過,還依前法瀉入通油盆中,以雲母汁盡為度。
又取前件雲母,重入夾絹袋中過,依前法挼之,候雲母汁盡為度。
如此兩遍,入夾絹袋中挼盡汁過,其粉始精細。
都向夾絹袋盛之,懸于空處,瀝水盡,即以瓷缽收之。
△道者煉雲母法白雲明徹者為上 雲母不得用鐵器修,砂盆中煮煉為上。
雲母一斤,白礬石四兩,以研碎,百沸湯化為漿。
初但礬汁拌雲母,袋盛,蒸七日後,更入礬汁,漬之,一月日并為粉,訖。
以三重絹囊濾之,水飛,澄停為粉,訖。
即以黃溪砂中蒸之七日,亦以礬漿拌之。
成粉雲母一斤,用白蜜二升煉蜜澄濾,訖。
入竹筒,以漆固口,埋入地三尺,一月化為漿。
如未成漿,濁在,更埋半月日時,寒即一月,成也。
服法:每日空腹,以井花水二合,調雲母漿一合服,飲少酒無妨,忌羊血。
△煮雲母法凡二方 雲母五十斤,硝石半斤,取雲母側打,擘成葉訖,便入粗布袋中,于清水中擺洗,去穢令盡。
然始入釜中,和硝石煮六七日,當爛成粉。
又取五茄皮及蔥涕煮雲母,但得一複時,便爛成粉。
其成粉雲母即入絹袋中,選過尤妙。
△真人服水雲母法凡三方 蔥莖取汁,桂一斤治下篩,雲母一斤粉之,合盛竹筒中,蒸之一石米,頃減火使凝,令幹。
服方寸七,日三服,三十日顔如玉,服百日入水不溺,入火不燒。
雲母有五種色,今時人多不能别。
法當向日看其色,詳瞻視之,乃可用耳,正陰視之不見,其雜色并見。
如多青者,名雲英,春宜服之;五色并見。
如多白者,名雲液,宜秋服之;五色并見多黑者,名雲母,宜冬服之;但有異色多者,名雲沙,宜季月服之;其色晶晶純白多者,名磷石,宜四時服之;色如黃而堅者,名雲精,春秋冬夏常服餌之。
五雲母之法,或以桂、蔥、玉和之為水;或于鐵器中以玄水漬之為水;或以硝石合内竹筒中,埋之為水;或以蜜酪為水;或以秋露漬之百日,以韋囊盛之為粉;或以無心草汁合餌。
服之一年則病愈;三年,老翁化為童子;五年,役使鬼神,入火不燒,入水不溺,枳棘不傷,與仙人相見。
又他物埋之則腐,火之則焦,雲母内火中,至時不然,埋之不腐,故能令人長生。
又雲:服之十年,雲母炁常覆之,純黑起者,不可服,令人淋、發瘡。
唯當以餌之,皆當以茅屋雨水,東流水,若露水漬之,百日沙汰去土石,乃可用耳。
又方:搗蔥莖絞取汁二升,桂一斤搗下篩,雲母一斤粉之,三物都合,成竹筒中蒸之,炊一石米頃,一日化為水。
出凝之,曝幹治,服一方寸七,五十日作童子,百日入水不溺,履冰不寒。
△神仙服雲母方 取雲母五色具者十斤,細擘去黑者,取精光明淨者。
八月露時,以露粉成,務令細熟,向日看無芒,乃可用也。
取成粉二升,内生竹筒中,密塞其口,甑中蒸之,又以白沙覆上。
蒸之一日一夜,去沙,更裝一斛黍米,複蒸一日一夜。
去黍米,覆裝稻米,複蒸一日一夜,乃出雲母,内銅器中,加雲母一升合和之,浮于镬湯上,煎之半日,雲母消盡,令可丸,丸如小豆大。
以星宿出時服三丸,日三服,至十五日後體輕;雞鳴時服三丸,複十五日後,增四丸,日三服,十五日後體輕,目明;五十日後腸化為筋;七十日三蟲伏屍盡下;八十日身光潤;九十日入水不溺,入火不燒;百日後皮膚更生;二百日更易筋骨毛發;三百日後行如飛龍,走過奔馬;一歲仙道成矣。
二十至四十,服三百日得仙;五十至七十,服之三百六十日得仙;八十已上,服之四百日得神仙矣。
雲母者,五石之精,天之精氣,日月之光,神仙之藥,非賢勿傳。
△真人食雲母方凡四方 雲母五斤、松脂十二斤、茯苓十斤、附子四十五枚、蜜蠍十斤,凡五物合搗三萬杵,細末,曝幹,作三鬥淳苦酒,内中封令清,使得一鬥五升。
不津器盛着,衆手攪令相和,埋着地中,滿千日乃出,藥自成無疑。
藥成時,其香三裡聞之。
服之一斤,身中三蟲伏屍盡下,百病皆除;服之五斤,身中空虛,顔色甚好十五時;服之六斤,身飛行,手摩日月;服之七斤,無所不能,出沒自在,在處随形入道,教化群生,密過人間,諸有厄難者,皆能救脫之。
領立諸仙,興顯大法,随所教化。
此藥神秘,非賢勿傳。
李夫人雲:但取蔥汁,和蜜,拌雲母,化為水,尤勝硝石。
雲:硝石損骨。
如上二法,皆應以青皮竹筒中盛之,密固其口也。
又方:雲母粉二斤、硝石一斤,合搗如泥,内■中,漆固口,埋地深三尺,二七日外,取,懸井中,七日化為水。
又方:雲母一斤,白蜜三斤,合和于銅器中,微火煮之令沸,以一器覆上,漆固之,埋北壁下,入地三尺,四十日化為水,名曰雲母漿。
服法:粳米飲下。
△李大夫化雲母粉法 取雲母側敲,重重劈開為葉,便入銅器中,煮十數沸,令暖炁徹。
即以滋布縫作夾袋,以前件雲母入袋中盛之。
又于盆中瀉暖水相和,熟挼,若得白汁,旋旋傾入别盆中。
又用暖水和挼之,候得濃汁,即瀉入别盆中。
以雲母汁盡為度。
即取諸盆中,合入一盆,又重入夾布袋中重夾過,還依前法瀉入通油盆中,以雲母汁盡為度。
又取前件雲母,重入夾絹袋中過,依前法挼之,候雲母汁盡為度。
如此兩遍,入夾絹袋中挼盡汁過,其粉始精細。
都向夾絹袋盛之,懸于空處,瀝水盡,即以瓷缽收之。
△道者煉雲母法白雲明徹者為上 雲母不得用鐵器修,砂盆中煮煉為上。
雲母一斤,白礬石四兩,以研碎,百沸湯化為漿。
初但礬汁拌雲母,袋盛,蒸七日後,更入礬汁,漬之,一月日并為粉,訖。
以三重絹囊濾之,水飛,澄停為粉,訖。
即以黃溪砂中蒸之七日,亦以礬漿拌之。
成粉雲母一斤,用白蜜二升煉蜜澄濾,訖。
入竹筒,以漆固口,埋入地三尺,一月化為漿。
如未成漿,濁在,更埋半月日時,寒即一月,成也。
服法:每日空腹,以井花水二合,調雲母漿一合服,飲少酒無妨,忌羊血。
△煮雲母法凡二方 雲母五十斤,硝石半斤,取雲母側打,擘成葉訖,便入粗布袋中,于清水中擺洗,去穢令盡。
然始入釜中,和硝石煮六七日,當爛成粉。
又取五茄皮及蔥涕煮雲母,但得一複時,便爛成粉。
其成粉雲母即入絹袋中,選過尤妙。
△真人服水雲母法凡三方 蔥莖取汁,桂一斤治下篩,雲母一斤粉之,合盛竹筒中,蒸之一石米,頃減火使凝,令幹。
服方寸七,日三服,三十日顔如玉,服百日入水不溺,入火不燒。
雲母有五種色,今時人多不能别。
法當向日看其色,詳瞻視之,乃可用耳,正陰視之不見,其雜色并見。
如多青者,名雲英,春宜服之;五色并見。
如多白者,名雲液,宜秋服之;五色并見多黑者,名雲母,宜冬服之;但有異色多者,名雲沙,宜季月服之;其色晶晶純白多者,名磷石,宜四時服之;色如黃而堅者,名雲精,春秋冬夏常服餌之。
五雲母之法,或以桂、蔥、玉和之為水;或于鐵器中以玄水漬之為水;或以硝石合内竹筒中,埋之為水;或以蜜酪為水;或以秋露漬之百日,以韋囊盛之為粉;或以無心草汁合餌。
服之一年則病愈;三年,老翁化為童子;五年,役使鬼神,入火不燒,入水不溺,枳棘不傷,與仙人相見。
又他物埋之則腐,火之則焦,雲母内火中,至時不然,埋之不腐,故能令人長生。
又雲:服之十年,雲母炁常覆之,純黑起者,不可服,令人淋、發瘡。
唯當以餌之,皆當以茅屋雨水,東流水,若露水漬之,百日沙汰去土石,乃可用耳。
又方:搗蔥莖絞取汁二升,桂一斤搗下篩,雲母一斤粉之,三物都合,成竹筒中蒸之,炊一石米頃,一日化為水。
出凝之,曝幹治,服一方寸七,五十日作童子,百日入水不溺,履冰不寒。
△神仙服雲母方 取雲母五色具者十斤,細擘去黑者,取精光明淨者。
八月露時,以露粉成,務令細熟,向日看無芒,乃可用也。
取成粉二升,内生竹筒中,密塞其口,甑中蒸之,又以白沙覆上。
蒸之一日一夜,去沙,更裝一斛黍米,複蒸一日一夜。
去黍米,覆裝稻米,複蒸一日一夜,乃出雲母,内銅器中,加雲母一升合和之,浮于镬湯上,煎之半日,雲母消盡,令可丸,丸如小豆大。
以星宿出時服三丸,日三服,至十五日後體輕;雞鳴時服三丸,複十五日後,增四丸,日三服,十五日後體輕,目明;五十日後腸化為筋;七十日三蟲伏屍盡下;八十日身光潤;九十日入水不溺,入火不燒;百日後皮膚更生;二百日更易筋骨毛發;三百日後行如飛龍,走過奔馬;一歲仙道成矣。
二十至四十,服三百日得仙;五十至七十,服之三百六十日得仙;八十已上,服之四百日得神仙矣。
雲母者,五石之精,天之精氣,日月之光,神仙之藥,非賢勿傳。
△真人食雲母方凡四方 雲母五斤、松脂十二斤、茯苓十斤、附子四十五枚、蜜蠍十斤,凡五物合搗三萬杵,細末,曝幹,作三鬥淳苦酒,内中封令清,使得一鬥五升。
不津器盛着,衆手攪令相和,埋着地中,滿千日乃出,藥自成無疑。
藥成時,其香三裡聞之。
服之一斤,身中三蟲伏屍盡下,百病皆除;服之五斤,身中空虛,顔色甚好十五時;服之六斤,身飛行,手摩日月;服之七斤,無所不能,出沒自在,在處随形入道,教化群生,密過人間,諸有厄難者,皆能救脫之。
領立諸仙,興顯大法,随所教化。
此藥神秘,非賢勿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