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雜修攝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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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神,猶君也;血,猶臣也;氣,猶民也。
故能治民,則治國也。
夫愛其民;所以安其國;愛其氣;所以全其身。
民散國亡,氣竭人死。
死者不可生也,亡者不可存也。
是以至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病,醫之于無事之前,不追之于既逝之後。
民難養而易危,氣難清而易濁,故審威德所以保社稷,割嗜欲所以固血氣,然後真一存焉,三七守焉,百害即焉,年壽延焉。
人年五十至于一百,美藥勿離手,善言勿離口,亂想勿輕心。
常以深心至誠,恭敬于物。
慎勿詐善,以悅于人。
---------------------------------------- ◎禁忌篇 玉珉山人《養生方論》雲:病由口入,節宣方也;生勞敗靜,養道性也;酸鹹以時,禮醫具也;補瀉以性,草經明也。
性調乎食,命延乎藥,斷可知也。
捴蓼害筋,蒜韭傷血,生葷損氣,蔥臊炙神,理生之炯戒也。
白蒿苄音下,苗地黃苗也,惡實牛蒡,苜蓿四物,濟身之要也。
退與不退,寡之于思慮;進與不追,在康之常志。
凡一切五辛皆害于藥力,又薰人神氣。
凡桃李芸苔蒜韭等,不宜丈夫,婦人亦宜少食漸斷。
凡人年四十已下,不宜全食補丸散,為陰氣尚未足,陽氣尚盛之後也,特宜慎之,就補中有延緩和通者可矣。
酉後不飲食,若冬月夜長及性熱,少食溫軟物,食訖,搖動令消,不爾成腳氣。
入春不宜晚脫綿衣,令人傷寒霍亂,飲食不消,頭痛。
沖熱汗出,不宜洗身漱口,令人五藏乾,少津液。
卧不用着燈及被覆面,摐不用開口。
冬夏不用枕冷物鐵石等,令人眼暗。
《抱樸子》曰:或問所謂傷之者,色欲之間乎?答曰:亦可獨斯哉?然長生之要,其在房中。
上士知之,可以延年除病;其次不以自伐。
若年尚少壯,而知還陰丹以補腦,采七益于長谷者,不能服藥物,不失一二百歲,但不得仙耳。
不知其術者,古人方之于淩坯之拒盛陽,羽堂之中畜火者也。
又思所以不逮而強思之,傷也;力所以不勝而強舉之,傷也;深憂重恚,傷也;悲哀焦悴,傷也;喜樂過差,傷也;汲汲所欲,傷也;戚戚所患,傷也;久談言笑,傷也;寝息失時,傷也;挽強弓弩,傷也;沉醉嘔吐,傷也;飽食即卧,傷也;跳走乏氣,傷也;歡呼哭泣,傷也;陰陽不交,傷也;積傷至盡,盡亡非道也。
是以養性之方,唾不至遠,行不疾步,耳不極聽,目不極視,坐不至疲,卧不至懻懻居緻切,強也,直也。
先寒而衣,先熱而解,不欲極饑而食,不欲極渴而飲。
食不過多,凡食過多,即結積聚,飲過多則成痰癖。
不欲甚勞,不欲甚逸,不欲甚流汗,不欲多唾,不欲奔車走馬,不欲極目遠望,不欲多啖生冷,不欲飲酒當風卧,不欲數沐浴,不欲廣志遠求,不欲規造異巧,冬不欲極溫,夏不欲極涼,不欲露星下,不欲卧中見肩。
大寒、大熱、大風、大露,皆不欲冒之。
五味不欲偏多,故酸多則傷脾,苦多則傷肺,辛多即傷肝,鹹多則傷心,甜多則傷腎,此五行自然之理。
凡言傷者,亦不便覺,謂久則損壽耳。
是以善攝生者,卧起有四時之早晚,興居而有至和之常制,筋骨有偃仰之方,閑邪有吞吐之術,流行營衛有補瀉之法,節宣勞逸有與奪之要。
忍怒以養陰氣,抑喜以養陽氣。
然後先将草木以救虧缺,服金丹以定不窮,養性之道,盡于此矣。
黃帝曰:一日之忌,夜莫飽食;一月之忌,暮莫大醉;一歲之忌,暮莫遠行;終身之忌,卧莫燃燭;行房勿得起恨于人,當以自怨仇也。
一切溫食及酒漿,臨上看不見物形者,勿食,成卒病。
若已食腹脹者,急以藥下之。
諸熱食鹹物竟,不得飲冷水、酢漿水等,令人善失聲也。
凡人不得北首而卧,卧之勿留燈,令魂魄六神不安,多愁恐。
亦不可北向吃食,北向尿,北向久坐思惟,不祥起。
勿北向唾罵,犯魁罔神。
勿北向冠帶,勿怒目視日月光,令人失明。
凡大汗勿脫衣,得偏風半身不遂。
冬日溫足凍腦,春秋足腦俱凍,此聖人之常道。
旦起勿嗔恚,旦下床勿叱呼,勿惡言,勿舉足向火對竈罵,勿咨嗟呼奈何聲,此名請禍,特忌之。
勿豎膝坐而交臂膝上,勿令發覆面,皆不祥。
清旦作善事,聞惡事即于所來方唾之,吉。
惡夢,旦不用說,以含水向東方噀之,雲:“惡夢着草水,好夢成寶玉。
”即無咎矣。
凡上床先脫左足履,或遠行乘車馬,不用回顧,顧則神去人。
凡一切翺飛蠢動,不可故殺傷損。
至于龜、蛇,此二物有靈,異于他族,或殺他有靈者,或陰精害人,深宜慎之。
勿陰霧中遠行。
凡行來坐卧,常存北鬥魁同星在人頭上,所向皆吉。
勿食父母兄弟及自本命肉等,令人魂魄飛揚,家出不孝悌子罝。
凡旦起着衣,誤翻着者,雲吉利。
便着無苦也。
衣有光當三振之,雲:殃去,殃去!則無害。
勿塞井及水溝渎,令人目盲。
向午後陰氣起,不可沐發,令人心虛饒汗,多夢及頭風也。
故能治民,則治國也。
夫愛其民;所以安其國;愛其氣;所以全其身。
民散國亡,氣竭人死。
死者不可生也,亡者不可存也。
是以至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病,醫之于無事之前,不追之于既逝之後。
民難養而易危,氣難清而易濁,故審威德所以保社稷,割嗜欲所以固血氣,然後真一存焉,三七守焉,百害即焉,年壽延焉。
人年五十至于一百,美藥勿離手,善言勿離口,亂想勿輕心。
常以深心至誠,恭敬于物。
慎勿詐善,以悅于人。
---------------------------------------- ◎禁忌篇 玉珉山人《養生方論》雲:病由口入,節宣方也;生勞敗靜,養道性也;酸鹹以時,禮醫具也;補瀉以性,草經明也。
性調乎食,命延乎藥,斷可知也。
捴蓼害筋,蒜韭傷血,生葷損氣,蔥臊炙神,理生之炯戒也。
白蒿苄音下,苗地黃苗也,惡實牛蒡,苜蓿四物,濟身之要也。
退與不退,寡之于思慮;進與不追,在康之常志。
凡一切五辛皆害于藥力,又薰人神氣。
凡桃李芸苔蒜韭等,不宜丈夫,婦人亦宜少食漸斷。
凡人年四十已下,不宜全食補丸散,為陰氣尚未足,陽氣尚盛之後也,特宜慎之,就補中有延緩和通者可矣。
酉後不飲食,若冬月夜長及性熱,少食溫軟物,食訖,搖動令消,不爾成腳氣。
入春不宜晚脫綿衣,令人傷寒霍亂,飲食不消,頭痛。
沖熱汗出,不宜洗身漱口,令人五藏乾,少津液。
卧不用着燈及被覆面,摐不用開口。
冬夏不用枕冷物鐵石等,令人眼暗。
《抱樸子》曰:或問所謂傷之者,色欲之間乎?答曰:亦可獨斯哉?然長生之要,其在房中。
上士知之,可以延年除病;其次不以自伐。
若年尚少壯,而知還陰丹以補腦,采七益于長谷者,不能服藥物,不失一二百歲,但不得仙耳。
不知其術者,古人方之于淩坯之拒盛陽,羽堂之中畜火者也。
又思所以不逮而強思之,傷也;力所以不勝而強舉之,傷也;深憂重恚,傷也;悲哀焦悴,傷也;喜樂過差,傷也;汲汲所欲,傷也;戚戚所患,傷也;久談言笑,傷也;寝息失時,傷也;挽強弓弩,傷也;沉醉嘔吐,傷也;飽食即卧,傷也;跳走乏氣,傷也;歡呼哭泣,傷也;陰陽不交,傷也;積傷至盡,盡亡非道也。
是以養性之方,唾不至遠,行不疾步,耳不極聽,目不極視,坐不至疲,卧不至懻懻居緻切,強也,直也。
先寒而衣,先熱而解,不欲極饑而食,不欲極渴而飲。
食不過多,凡食過多,即結積聚,飲過多則成痰癖。
不欲甚勞,不欲甚逸,不欲甚流汗,不欲多唾,不欲奔車走馬,不欲極目遠望,不欲多啖生冷,不欲飲酒當風卧,不欲數沐浴,不欲廣志遠求,不欲規造異巧,冬不欲極溫,夏不欲極涼,不欲露星下,不欲卧中見肩。
大寒、大熱、大風、大露,皆不欲冒之。
五味不欲偏多,故酸多則傷脾,苦多則傷肺,辛多即傷肝,鹹多則傷心,甜多則傷腎,此五行自然之理。
凡言傷者,亦不便覺,謂久則損壽耳。
是以善攝生者,卧起有四時之早晚,興居而有至和之常制,筋骨有偃仰之方,閑邪有吞吐之術,流行營衛有補瀉之法,節宣勞逸有與奪之要。
忍怒以養陰氣,抑喜以養陽氣。
然後先将草木以救虧缺,服金丹以定不窮,養性之道,盡于此矣。
黃帝曰:一日之忌,夜莫飽食;一月之忌,暮莫大醉;一歲之忌,暮莫遠行;終身之忌,卧莫燃燭;行房勿得起恨于人,當以自怨仇也。
一切溫食及酒漿,臨上看不見物形者,勿食,成卒病。
若已食腹脹者,急以藥下之。
諸熱食鹹物竟,不得飲冷水、酢漿水等,令人善失聲也。
凡人不得北首而卧,卧之勿留燈,令魂魄六神不安,多愁恐。
亦不可北向吃食,北向尿,北向久坐思惟,不祥起。
勿北向唾罵,犯魁罔神。
勿北向冠帶,勿怒目視日月光,令人失明。
凡大汗勿脫衣,得偏風半身不遂。
冬日溫足凍腦,春秋足腦俱凍,此聖人之常道。
旦起勿嗔恚,旦下床勿叱呼,勿惡言,勿舉足向火對竈罵,勿咨嗟呼奈何聲,此名請禍,特忌之。
勿豎膝坐而交臂膝上,勿令發覆面,皆不祥。
清旦作善事,聞惡事即于所來方唾之,吉。
惡夢,旦不用說,以含水向東方噀之,雲:“惡夢着草水,好夢成寶玉。
”即無咎矣。
凡上床先脫左足履,或遠行乘車馬,不用回顧,顧則神去人。
凡一切翺飛蠢動,不可故殺傷損。
至于龜、蛇,此二物有靈,異于他族,或殺他有靈者,或陰精害人,深宜慎之。
勿陰霧中遠行。
凡行來坐卧,常存北鬥魁同星在人頭上,所向皆吉。
勿食父母兄弟及自本命肉等,令人魂魄飛揚,家出不孝悌子罝。
凡旦起着衣,誤翻着者,雲吉利。
便着無苦也。
衣有光當三振之,雲:殃去,殃去!則無害。
勿塞井及水溝渎,令人目盲。
向午後陰氣起,不可沐發,令人心虛饒汗,多夢及頭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