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則 沒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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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讓她們把紙交給書辦,由書辦替他們寫。

    書辦說:“我不了解情況。

    ”我說:“你就把供詞寫下來。

    ” 老婦人鄭氏;已經八十六歲了。

    青年婦女姓劉,是鄭氏的寡媳。

    鄭氏說:“我那死去的兒子李阿梓,去年十二月初五,被李阿梅逼死。

    我們要告官鳴冤,李阿梅請求族中秀才李晨、李尚、族長李童叔等人勸我不要打官司,由李阿梅為我殡葬兒子,給我住房,養活我一家老小。

    現在李阿梅不存好心,逼我們搬家,收去我們住的房子的瓦和椽子,斷絕供給我家的糧食。

    我們一家風餐露宿,不知能活到什麼時侯。

    因此我們才來告狀。

    ” 我說:“人命至關重大,汝不應私和。

    而且,從去年冬天到今年秋天,已經九個月了,還告什麼呢?”劉氏說:“李阿梅欺負孤兒寡母,實際上就因為我丈夫死去已經隔年才來控告傷害人命,所以他敢于不守信約。

    我們也知道,我丈夫死了很久,當時原是威逼服毒,沒有控告抵償人命,現在哪裡還敢有别的指望。

    隻是他毀壞我們住的房屋,斷絕糧食,情況實在難以忍受,便向族長、秀才們訴怨。

    但他們互相推脫,當作好像毫不相幹的樣子。

    婆婆風燭殘年,孩子還在襁褓之中,老天要不可憐,救救我們,我們連死後埋的地方都沒有。

    ” 我問李阿梅家住在哪裡。

    劉氏說:“在昆安寨,離縣城不太遠。

    ”我說:“你們婆媳稍等一等。

    ”我就飛速發簽,派衙役去抓李阿梅來公堂對質。

     不一會,李阿梅到了。

    我訊問他,李阿梅狡猾抵賴說:“沒這回事!我和李阿梓是沒出五服的本家。

    去年阿梓不幸病死,我可憐他家母老子幼,常常周濟她們。

    現在災荒年,米貴得像珍珠,青黃不接,我自己還顧不過來,哪裡還管得了旁人!”鄭氏、劉氏和他再三争辯,李阿梅堅持不肯承認,而且說:“女人家沒有滿足的時候。

    行善事,本來就不能長時間持續下去的。

    我老婆、孩子現在還為饑餓所苦,何況對你們!” 問到逼死李阿梓,以及李晨、李尚說服雙方私了和給住房、養老等事情,李阿梅說:“這真是一點影子都沒有的事,不過想求我幫助一點,誤信訟師之言,造出這些聳人聽聞的謊話。

    這事可以把李晨、李尚、李童叔叫來對質。

    ” 我心裡也懷疑這些事實在沒有,隻是看鄭氏婆媳不像奸詐的人,而李阿梅眼珠亂轉,說話放肆,好像不誠實,就試探他說:“李阿梅。

    大膽!竟敢在我面前耍弄乖巧。

    我聽人兩句話,就能看透他的心腸,豈是你巧牙俐口所能欺瞞的?你以為我剛剛上任,可以欺騙,想試試我的刑法嗎?有罪自己說出實情,即使罪重也可以寬大處理。

    你不把實際情形報告我,我叫李晨、李尚、李童叔和你對質,水落石出,先處治你扯謊欺騙官府,打上四十大闆,然後再按實際情形治罪。

    你好好想一想吧!” 李阿梅認罪說:“是這樣。

    阿梓是我堂兄的孩子,因為去年十二月,向我索要地錢,我不依,他一時想不開,服毒自殺,以便賴我。

    家族中李晨、李尚等人勸我代為發送。

    我曾經給了鄭氏十二兩銀子,又把從前十五兩銀子的借條,也拿出還給她。

     并答應養老的事。

    ”鄭氏說:“原來約定,兩間房屋永遠為我家住處,現在拆去房瓦、房椽,讓我們婆媳到何處去住呢?而且,當時大家商訂,你養活我們一年,可現在還少四個月呢!李阿梅,你真這樣昧着良心幹嗎?”李阿梅說:“房上的瓦,是鬧風災大風吹掉的,我暫時收存,現在仍去蓋好,還給你婆媳居住。

    按月給你們吃的米一石,到臘月以後,就不幹我的事了。

    ” 鄭氏、劉氏都說:“這樣行!” 我說:“李阿梅本應施加刑法予以懲處,以便警戒不良分子,懲辦欺騙行為。

    姑且念他經我幾句話審詢說服,就自己服罪,并說出真情,又願意按着規約補救過失,這樣看起來,還不算很頑固不可教化的人。

    因此從寬處理,讓其修好房屋,繼續供米給鄭氏,免于杖責,以成全‘親親’之情,讓你們都和好如初。

    ” 鄭氏、劉氏都極為高興。

    李阿梅也歡歡喜喜叩頭,轉過身,吐吐舌頭,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