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則 五營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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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肯完乎?”
多浮詞支飾。
餘曰:“噫!汝莫不可化之士矣。
今欲詳革汝貢、監,則功名可惜,吾不忍也。
請暫入獄中少坐,不論今日明日,今夜明夜,但糧米全完,即出汝矣。
” 而圖差複漸有弊,不肯攝衿監到官。
餘思潮人好訟,每三日一放告,收詞狀一二千楮,即當極少之日,亦一千二三百楮以上。
于當堂點唱之時,見系貢、監諸生,必呼而問之曰:“若完糧否?”召産房吏書赍比薄堆積案頭,立查完逋。
完則獎以數語,揖之退;逋則開列欠單,置之獄,俟完乃出。
由是輸納者益多,而詞訟亦稍減其半。
計開征甫十日,積米盈倉,遂給發五六月兵食。
先潮陽一營,次海門,次達濠,次潮州城守營,又次惠來營。
輪流一周,複給七八月兵食。
果爾源源接濟,前者方去,後者複來。
九月、十月、十一、十二等月,皆支領足數。
至臘月二十八日而告厥成功,不複有懸欠升鬥矣。
五營軍士騰歡感激,不可名狀。
潮陽營遊府劉公、海門營參府許公皆曰:“我等平心自揣,苟得支給一半,或止少兩月,則已喜出望外,不圖征發之神之至于斯也。
”自是,新歲兵食按月支給,終餘署任,無有遲者。
方立法嚴比之初,諸圖差弊窦驟塞,頗有愠言。
複以拘到人民,不加刑責,糧完即釋安業。
又逋賦止問本人,雖父兄子弟,已分析異居,不許波累。
圖差平日枝蔓牽連,妄拘索詐之術,至是俱無所施其巧,而笞杖刑法與凡民一例,不得獨輕,久欲行曆任時挾制、哄堂故事,而餘屹不為動也。
忽一日,完糧甚稀。
餘正在待給兵食甚切,恐催征不前,有辜軍士之望,重杖嚴比。
時更漏初下,猝聞亭外人衆哄然一聲,差役擁擠,向東角門走出。
書吏禀請退堂,曰:“圖差散矣。
”餘曰:“欲上東山耶?”吏曰:“大抵然耳。
”餘曰:“恐城門已閉,不得出,待我遣人赴營中,請啟鑰,大開城門縱之去。
”衆差聞餘語怪異,皆伫立聳聽,其去者亦稍稍潛集。
三班頭役二十餘人,跪下禀曰:“我等願往擒之。
”餘曰:“勿擒也。
人衆至二三百,汝等數人何能為?且衆差此行,乃我明日立功之會,何攔阻哉?升平世界,而差役敢于散堂,是叛也。
其所以叛之故,縣令催科嚴也。
兵食孔亟,催科不嚴,則縣令有罪;既已嚴矣,則無罪而有功。
是衆差之叛,非叛縣令,叛朝廷也。
既為朝廷之叛民,則縣令明日耀武揚威,率營兵、民壯搗東山,一鼓剿擒之。
定亂之勳,與軍功一體議叙。
其有逃匿在家,必籍搜捕,窮治新鄰,不盡獲正法不止。
所慮昆岡炎火,玉石無分,不以此時查點清白,恐守法不散之差,亦與叛人同罪。
枉累非辜,情所不忍。
汝等高聲傳令:堂下差役,願走者速走,不走者靜聽點名。
”吏白作何點法。
餘曰:“仍照糧簿喚比,不到者記名,便可知是誰為叛矣。
各圖各甲,以次唱名,完多者記賞,完少者重杖。
”至四鼓雞鳴而畢,無敢有一名不到者。
餘笑曰:“汝等皆在,誰為上東山耶?我昔在軍中,視三十萬賊如草芥,況東山一卷石,直用靴尖踢平耳。
暮夜不知尋死者為誰,我亦不記前過。
汝等自今以後,各深自愧恥,勉為守法奉公焉可也。
” 由是,諸役皆股栗,紳士豪強輸将恐後,是以兩月之間,能辦五營半載以上之兵食。
而鎮平、程鄉三千谷,省往來轉運之勞費。
人心既定,頑梗既訓,役膽既破,從此催科,不複費力也。
譯文潮陽縣每年從民間征糧一萬一千多石,但僅夠供海門、達濠、潮陽、惠來和潮州的五個軍營士兵食用,沒有多餘的存糧。
如果當年完不成征糧任務,五營士兵的食用軍糧就無法保證。
這可不是小事情啊! 雍正五年,因為連續三年遭災歉收,米價昂貴。
當時,潮陽魏知縣支發的軍糧隻能吃到五月中旬,五月下半月沒有支撥糧食。
六、七兩個月,魏知縣因将離任,又沒有繼續支撥軍糧。
八月份魏知縣正式離任,大埔縣白知縣代理潮陽縣知縣,誰知九月竟死在任上。
五座城市守城的官兵半年多沒有領到軍糧,無米下鍋,嗷嗷而叫,當時的形勢很緊張。
當時,潮州駐軍統帥尚鎮台治兵有方,紀律嚴明;潮陽、海門等處守将也很得軍心,因此,雖然各營官兵生活極其艱苦,但卻沒有人産生違法的念頭。
當時上司一下找不到合适的人選,就讓我兼代潮陽知縣。
十月十八日我去上任,當時倉庫中既沒有一粒米,也沒有一顆谷。
士兵因長時間挨餓,瘦得鸠形鹄面,真有些像一天也過不下去的樣子。
正在這時,接到上級文書,說可以借運鎮平、程鄉兩縣庫存的糧食三千石,暫充軍饷。
我說:“哎,好是好,但籌集船隻運送,上水下灘,往返要二十天,這樣恐怕士兵等不及。
況且,船費從哪裡出呢?過幾個月,又得把糧食送還程鄉、鎮平,這又要花一筆錢。
難道這是
餘曰:“噫!汝莫不可化之士矣。
今欲詳革汝貢、監,則功名可惜,吾不忍也。
請暫入獄中少坐,不論今日明日,今夜明夜,但糧米全完,即出汝矣。
” 而圖差複漸有弊,不肯攝衿監到官。
餘思潮人好訟,每三日一放告,收詞狀一二千楮,即當極少之日,亦一千二三百楮以上。
于當堂點唱之時,見系貢、監諸生,必呼而問之曰:“若完糧否?”召産房吏書赍比薄堆積案頭,立查完逋。
完則獎以數語,揖之退;逋則開列欠單,置之獄,俟完乃出。
由是輸納者益多,而詞訟亦稍減其半。
計開征甫十日,積米盈倉,遂給發五六月兵食。
先潮陽一營,次海門,次達濠,次潮州城守營,又次惠來營。
輪流一周,複給七八月兵食。
果爾源源接濟,前者方去,後者複來。
九月、十月、十一、十二等月,皆支領足數。
至臘月二十八日而告厥成功,不複有懸欠升鬥矣。
五營軍士騰歡感激,不可名狀。
潮陽營遊府劉公、海門營參府許公皆曰:“我等平心自揣,苟得支給一半,或止少兩月,則已喜出望外,不圖征發之神之至于斯也。
”自是,新歲兵食按月支給,終餘署任,無有遲者。
方立法嚴比之初,諸圖差弊窦驟塞,頗有愠言。
複以拘到人民,不加刑責,糧完即釋安業。
又逋賦止問本人,雖父兄子弟,已分析異居,不許波累。
圖差平日枝蔓牽連,妄拘索詐之術,至是俱無所施其巧,而笞杖刑法與凡民一例,不得獨輕,久欲行曆任時挾制、哄堂故事,而餘屹不為動也。
忽一日,完糧甚稀。
餘正在待給兵食甚切,恐催征不前,有辜軍士之望,重杖嚴比。
時更漏初下,猝聞亭外人衆哄然一聲,差役擁擠,向東角門走出。
書吏禀請退堂,曰:“圖差散矣。
”餘曰:“欲上東山耶?”吏曰:“大抵然耳。
”餘曰:“恐城門已閉,不得出,待我遣人赴營中,請啟鑰,大開城門縱之去。
”衆差聞餘語怪異,皆伫立聳聽,其去者亦稍稍潛集。
三班頭役二十餘人,跪下禀曰:“我等願往擒之。
”餘曰:“勿擒也。
人衆至二三百,汝等數人何能為?且衆差此行,乃我明日立功之會,何攔阻哉?升平世界,而差役敢于散堂,是叛也。
其所以叛之故,縣令催科嚴也。
兵食孔亟,催科不嚴,則縣令有罪;既已嚴矣,則無罪而有功。
是衆差之叛,非叛縣令,叛朝廷也。
既為朝廷之叛民,則縣令明日耀武揚威,率營兵、民壯搗東山,一鼓剿擒之。
定亂之勳,與軍功一體議叙。
其有逃匿在家,必籍搜捕,窮治新鄰,不盡獲正法不止。
所慮昆岡炎火,玉石無分,不以此時查點清白,恐守法不散之差,亦與叛人同罪。
枉累非辜,情所不忍。
汝等高聲傳令:堂下差役,願走者速走,不走者靜聽點名。
”吏白作何點法。
餘曰:“仍照糧簿喚比,不到者記名,便可知是誰為叛矣。
各圖各甲,以次唱名,完多者記賞,完少者重杖。
”至四鼓雞鳴而畢,無敢有一名不到者。
餘笑曰:“汝等皆在,誰為上東山耶?我昔在軍中,視三十萬賊如草芥,況東山一卷石,直用靴尖踢平耳。
暮夜不知尋死者為誰,我亦不記前過。
汝等自今以後,各深自愧恥,勉為守法奉公焉可也。
” 由是,諸役皆股栗,紳士豪強輸将恐後,是以兩月之間,能辦五營半載以上之兵食。
而鎮平、程鄉三千谷,省往來轉運之勞費。
人心既定,頑梗既訓,役膽既破,從此催科,不複費力也。
譯文潮陽縣每年從民間征糧一萬一千多石,但僅夠供海門、達濠、潮陽、惠來和潮州的五個軍營士兵食用,沒有多餘的存糧。
如果當年完不成征糧任務,五營士兵的食用軍糧就無法保證。
這可不是小事情啊! 雍正五年,因為連續三年遭災歉收,米價昂貴。
當時,潮陽魏知縣支發的軍糧隻能吃到五月中旬,五月下半月沒有支撥糧食。
六、七兩個月,魏知縣因将離任,又沒有繼續支撥軍糧。
八月份魏知縣正式離任,大埔縣白知縣代理潮陽縣知縣,誰知九月竟死在任上。
五座城市守城的官兵半年多沒有領到軍糧,無米下鍋,嗷嗷而叫,當時的形勢很緊張。
當時,潮州駐軍統帥尚鎮台治兵有方,紀律嚴明;潮陽、海門等處守将也很得軍心,因此,雖然各營官兵生活極其艱苦,但卻沒有人産生違法的念頭。
當時上司一下找不到合适的人選,就讓我兼代潮陽知縣。
十月十八日我去上任,當時倉庫中既沒有一粒米,也沒有一顆谷。
士兵因長時間挨餓,瘦得鸠形鹄面,真有些像一天也過不下去的樣子。
正在這時,接到上級文書,說可以借運鎮平、程鄉兩縣庫存的糧食三千石,暫充軍饷。
我說:“哎,好是好,但籌集船隻運送,上水下灘,往返要二十天,這樣恐怕士兵等不及。
況且,船費從哪裡出呢?過幾個月,又得把糧食送還程鄉、鎮平,這又要花一筆錢。
難道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