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回 句容縣孫興巧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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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為夫的就死黃泉也閉睛!”孫興疼妻哭又喊,何氏的冤魂暗中聽。
冤魂附上一隻狗,猛然間,跑進了孫興的住房中,滿屋裡混鬧橫蹿跳,把一個,梳頭匣登在地流平。
忽然一陣旋風起,遺書亂起在空中。
孫興正哭擡頭看,字紙一張地流平,不由疑心忙拾起,舉目留神看一個明。
孫興拾起何氏的那一封遺書,留神細看,認得是他的妻子筆迹。
從頭至尾瞧了一遍,才知道是奸情之事,隻當是李文華行兇,那曉得狗肉王害命!孫興雖是愚民,倒還粗中有細,就把遺書疊了一疊,掖在袖内。
口中不言,心中暗想:我如今要說破李文華因奸殺命,他定然不認,那還是小事;倘或使人前來,将這書字奪了去,那時節叫我何以為憑?有咧!目下我且不說破,同他們遞報呈,到了衙門回話,見官的時候,我就當堂喊冤,将遺書遞将上去。
人命重情,不怕官府不準。
古語常言一句話:一字入公門,九牛拽不出。
現有遺書贓銀為證,他就有萬貫家财,也難買朝廷的定例。
因奸殺命,按律抵償。
殺了仇人,方解我心頭之恨,以表何氏的節烈芳名。
就是這個主意。
說罷,打開皮箱,找出那二十兩冤孽銀子,用遺書包裹,裝在兜肚之内。
收拾已畢,走出房門,倒扣上鎖,一同地保徑奔句容縣而來。
一路無詞,來到縣衙的門首,正遇王知縣升堂辦理事。
屍親、地方、保正等,并不怠慢,一齊上堂,公案前跪倒叩頭,先就回話:“禀太爺在上:北門以外,離縣城十五裡,有一村,這村中有一富戶,姓李,名叫李文華。
他家場院,住着一家姓孫名叫孫興,他的妻子何氏,名叫月素。
因奸不允,事出在黑夜間,何氏不知被何人殺死,人頭不見。
小人的身當地方,不敢不報。
”句容縣的知縣王守成聞聽地方之言,吃了一驚,開言便問。
知縣座上開言道:“地方留神要你聽:将人殺死頭不見,此事其中定有情。
”開言又把屍親叫,孫興下面應一聲。
知縣說:“何氏月素是你妻子,被人殺死你豈不知情?本縣當堂從實講,但有虛言我定不容!”孫興見問腮流淚,說道是:“老爺留神在上聽:小人的無限冤枉事,青天台下細禀明。
小的本是莊農漢,公義村李家做長工。
我隻說,恩東情義深似海,誰知道,他家萬惡行不公。
因見小人妻何氏,一心要把親事成。
小的的妻子多節烈,生嗔動怒不依從。
惡賊毒計難成就,百計千方總落空。
誰知道,貪淫好色真大膽,暗地又定計牢籠。
叫他家人宗婆子,花言巧語對我妻雲:先給紋銀二十兩,事成再找銀一封,若還不依就使硬,要把我夫妻送縣中,無情拷打逼身價,何月素,無奈隻得假依從。
自己親寫一封字,他把那已往從前盡寫明,留與小人為見證,好與伸冤雪恨憑。
誰知李文華多萬惡,果然此夜到家中。
我的妻,至死不依奸情事,惡賊一怒下絕情。
賊囚殺死妻何氏,人頭拿去不見蹤。
小人這段冤情事,望乞青天判斷明。
現有這,何氏留下親筆寫,二十紋銀可為證明。
”孫興說罷将頭叩,王知縣,有語開言把話明。
冤魂附上一隻狗,猛然間,跑進了孫興的住房中,滿屋裡混鬧橫蹿跳,把一個,梳頭匣登在地流平。
忽然一陣旋風起,遺書亂起在空中。
孫興正哭擡頭看,字紙一張地流平,不由疑心忙拾起,舉目留神看一個明。
孫興拾起何氏的那一封遺書,留神細看,認得是他的妻子筆迹。
從頭至尾瞧了一遍,才知道是奸情之事,隻當是李文華行兇,那曉得狗肉王害命!孫興雖是愚民,倒還粗中有細,就把遺書疊了一疊,掖在袖内。
口中不言,心中暗想:我如今要說破李文華因奸殺命,他定然不認,那還是小事;倘或使人前來,将這書字奪了去,那時節叫我何以為憑?有咧!目下我且不說破,同他們遞報呈,到了衙門回話,見官的時候,我就當堂喊冤,将遺書遞将上去。
人命重情,不怕官府不準。
古語常言一句話:一字入公門,九牛拽不出。
現有遺書贓銀為證,他就有萬貫家财,也難買朝廷的定例。
因奸殺命,按律抵償。
殺了仇人,方解我心頭之恨,以表何氏的節烈芳名。
就是這個主意。
說罷,打開皮箱,找出那二十兩冤孽銀子,用遺書包裹,裝在兜肚之内。
收拾已畢,走出房門,倒扣上鎖,一同地保徑奔句容縣而來。
一路無詞,來到縣衙的門首,正遇王知縣升堂辦理事。
屍親、地方、保正等,并不怠慢,一齊上堂,公案前跪倒叩頭,先就回話:“禀太爺在上:北門以外,離縣城十五裡,有一村,這村中有一富戶,姓李,名叫李文華。
他家場院,住着一家姓孫名叫孫興,他的妻子何氏,名叫月素。
因奸不允,事出在黑夜間,何氏不知被何人殺死,人頭不見。
小人的身當地方,不敢不報。
”句容縣的知縣王守成聞聽地方之言,吃了一驚,開言便問。
知縣座上開言道:“地方留神要你聽:将人殺死頭不見,此事其中定有情。
”開言又把屍親叫,孫興下面應一聲。
知縣說:“何氏月素是你妻子,被人殺死你豈不知情?本縣當堂從實講,但有虛言我定不容!”孫興見問腮流淚,說道是:“老爺留神在上聽:小人的無限冤枉事,青天台下細禀明。
小的本是莊農漢,公義村李家做長工。
我隻說,恩東情義深似海,誰知道,他家萬惡行不公。
因見小人妻何氏,一心要把親事成。
小的的妻子多節烈,生嗔動怒不依從。
惡賊毒計難成就,百計千方總落空。
誰知道,貪淫好色真大膽,暗地又定計牢籠。
叫他家人宗婆子,花言巧語對我妻雲:先給紋銀二十兩,事成再找銀一封,若還不依就使硬,要把我夫妻送縣中,無情拷打逼身價,何月素,無奈隻得假依從。
自己親寫一封字,他把那已往從前盡寫明,留與小人為見證,好與伸冤雪恨憑。
誰知李文華多萬惡,果然此夜到家中。
我的妻,至死不依奸情事,惡賊一怒下絕情。
賊囚殺死妻何氏,人頭拿去不見蹤。
小人這段冤情事,望乞青天判斷明。
現有這,何氏留下親筆寫,二十紋銀可為證明。
”孫興說罷将頭叩,王知縣,有語開言把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