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元旦日之暗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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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位道台,體制更較尊崇,但他不僅比不上知府,更且比不上知縣,所提的幹系,尤其是責無旁貸。

    因為保甲局的性質,就好比後來的警務處,或是公安局一般,緝盜安民,那是他的專責,考成所關,非同兒戲。

    所以那時洪琴西觀察,比較首府首縣,還要督饬所屬,格外當心。

    幸而沈公莅任後的幾個月中,居然安穩無事,并不曾發生什麼兇殺的案件,這也不知是他們的官運亨通,也不知是他們的手下能夠認真糾察。

    總而言之,地方上的治安,總算是大有進步,無奈官場上,有一種照例的毛病,無論什麼雷厲風行的事情,隻要日子一多,便會不知不覺的,在無形中松懈下來。

    當初沈公認真交派的時候,所謂保甲局,以及首府首縣,自然是有一番振作;及至事隔數日,高枕無虞,難免便漸漸的忘懷起來。

    上邊既不肯多費精神,下邊也樂得省些氣力。

    誰知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聖人說的話,是再也不會錯的,你以為無事,事情便來了;你以為沒有兇殺,兇殺便見了。

     當沈公莅任後,第二年的元旦夜裡,花牌樓地方,便出了一個無名兇殺的案件。

    那個死者,年紀約在四十來歲,身軀健壯,體格魁梧,看那形景,當他在生的時候,一定是個孔武有力的人。

    穿着一身青绉綢的棉襖和棉褲,緊緊地縛在身上,所襯的棉絮,薄極了,而且外面也沒有穿長大衣服。

    上邊是發辮高挽,也不曾戴帽子。

    下邊是足蹬一雙山透土搬尖薄底大撤鞋。

    據他這種穿裝打扮,就不像是個安分守己之人。

    他死在花牌樓大石獅子的旁邊,脊背朝天,以面親土。

    他受的是刀傷,在脖子的左邊,一刀深入,頭頂幾乎分離了一半,這一刀,是由外手向裡手砍的,用力沉着非常,大約便是制命傷。

    其餘後心上,肋條上,還戳了幾刀,像是死者倒下以後,兇犯還覺得氣不出,便又在他身上找補了幾刀,以為洩忿之用。

    這件血案,是在正月初二日早晨發現的,不用問,自然是在元旦夜裡殺的了。

    首縣得了這個消息,不亞如平空裡起了一個霹靂,口中說不出話來,心裡是連珠箭的叫苦。

    因為發生了這不幸的案件,便不禁舊事重提,想起制軍嚴厲的交派來了。

    當時哪敢怠慢,立刻帶了仵作人役等,前往相驗。

    等到屍格填好以後,便招屍親認領。

    誰知這件暗殺案雖是滿城風雨,一時轟動了南京,前往觀看的,不啻人山人海,但竟沒有一個人挺身而出,自認是死者的親族;并且不但如此,然而要尋一個人,曉得這死者是姓什麼叫什麼的,也都沒有。

    像這樣毫無線索,真乃是一件疑難之案,隻好由官中姑且殡殓浮厝,俟後慢慢查訪。

    再說當日的那個仵作,名喚申貴,自從二三十歲上,便繼承他父親的職業,當着這份差使,現在已是五十多歲的人了,所以對于驗屍一事,稱得起是資格老練,經驗豐富,常常能有獨到之見。

    當這一次檢驗之後,他也曾對相識之人,發表他的意見,說這次兇案的動機,是出于仇殺,而且殺人的人,一定是用左手。

    人家便問他,這事何以見得?他說,殺人是要償命的,誰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甘于犯罪的緣故,大約不外兩種:一種是謀财;一種是報仇。

    據我看那個死者,不但是個沒錢的人,并且還像是個地痞土棍之類。

    說到謀财二字,實屬去題太遠。

    既然不是這一種,自然就是那一種了,可不是仇殺是什麼。

    人家便又問他,何以見得兇手是用左手?他便又加以解釋道:你要明白這個道理,先須曉得死者的屍身,何以趴伏在地。

    據我的觀察,這是因為死者,正當毫無防備地向前走着,卻被那兇犯出其不意,從他的後面,猛可裡砍了一刀,并且下手的時候,是用了一種特殊的力量,所以便成了制命傷,死者就立時往前倒下去了。

    但是要明白,這一刀,何以是在脖子的左邊,此層關系重要,絕不能忽略看過。

    若把此層勘透,那便是我所說,兇犯用左手一個老大的證據。

    因為要從背後砍,用右手的,一定是砍在脖子的右邊。

    惟獨用左手的,方會砍在脖子的左邊。

    這種順序,并沒有什麼難懂,隻為從外手裡,向裡手裡砍,方才用得上力量;要是反過來,那是用不上力量的。

    你們不信時,不妨把我所說的,比畫試一試,那就可以證明出來了。

    人家聽了以後,不由得點頭稱是,便又問他,這種見解,于訪案緝兇上,很有幫助,曾否已向官中報告呢?申貴搖頭道:人命關天,何等重大,這可真是一言興邦,一言喪邦的,我一個當下役的人,哪裡敢多這個嘴。

    再說,把傷驗明白了,我的責任已盡,要去節外生枝,多說亂道,那可不是費力不讨好麼!聽者至此,便嗟歎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