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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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雪之心也?賜死罪人洪麟漢,復官爵。

    」 ○院議啓,請亟寢成命,賜批。

     ○玉堂聯箚〈應敎樸文鉉,修撰李崙夏,正字金炳弼〉請亟寢洪麟漢復爵之命 ,賜批。

     ○兩司聯箚〈大司憲趙忠植,大司諫韓兢人。

    〉請亟寢洪麟漢復爵之命 ,賜批。

     4月19日 ○辛亥,禦熙政堂,親受新恩謝恩。

     ○以吳取善爲吏曹參判。

     ○兩司再箚申請,特收已頒之命,批曰:「一箚足矣。

    胡至屢瀆誠非穩當也?卿等竝遞差。

    」 ○玉堂再箚申請,亟命收還,批曰:「故尋事端,徒煩酬應,爾等竝遞差。

    」 4月20日 ○壬子,時原任大臣,聯箚請亟允臺閣之論,批曰:「卿等之言如此,傳旨今姑還收。

    」 ○以李經在爲司憲府大司憲,權溭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23日 ○乙卯,召見,前黃海監司金泳根。

     4月25日 ○丁巳,以對于熙政堂,六臣墓墳形及碑碣,命道臣修治,因大臣所奏也。

    右議政趙鬥淳啓言:「贈吏曹參判臣李載亨,鏡城人也。

    受業於文簡公臣金昌協。

    臣於北路之行,得見其遺集,其於天人性命,所論說篤實明快,多自得之竗契,使摩雲以北,至今有彬彬文學之風。

    逮純廟,特贈至小宰,而似此豪傑之士,合有援例興奬之擧。

    加贈正卿,仍施壹惠之典。

    」批曰:「深北有此學問,尤爲可貴。

    依爲之。

    」 ○敎曰:「刑政者,不可不平允也。

    旣曰罪之首也,而昭晣已久,則爲其枝葉者之尙在丹書,豈不爲稱屈之端乎?在謫物故罪人李魯春罪名,爻周。

    」 ○召對。

     ○以趙亨復爲司憲府大司憲,金逸淵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26日 ○戊午,召對。

     4月27日 ○己未,召對。

     4月28日 ○庚申,召對。

     ○以李啓朝爲判義禁府事。

     4月29日 ○辛酉,召對。

     五月 5月1日 ○壬戌,親傳景慕宮夏享香祝。

     5月2日 ○癸亥,召對。

     5月4日 ○乙醜,召對。

     ○以林基洙爲司諫院大司諫,金鍏爲刑曹判書,鄭翊朝爲成均館大司成。

     5月5日 ○丙寅,召對。

     5月6日 ○丁卯,召對。

     ○以判府事李憲球爲廣州府留守。

     5月7日 ○戊辰,召對。

     5月8日 ○己巳,召對。

     5月9日 ○庚午,召對。

     5月12日 ○癸酉,召對。

     5月15日 ○丙子,以奉朝賀金道喜爲水原府留守。

     ○慶尙道儒生李彙炳等一萬四百三十二人,疏請景慕宮追崇之典,命還給。

     ○大司憲兪章煥,上疏辭職,仍請亟罪嶺南疏儒,批曰:「剖劈義理嚴正,當有處分矣。

    」 ○命自政院,招諭嶺儒疏頭。

    敎曰:「柳緻明處分之後,嶺儒疏又奚而至也?追崇之不敢擧議,旣有甲申前席之仰對,又有丙申之睿疏與下敎,不啻諄複截嚴,聖意攸在,有可以仰度矣。

    至於疏中所擧前後辭敎,蓋下此一等,靡不緻極。

    一以爲模畫睿德,一以爲錫胤托重,少寓至慟之意,而用申誕報之願也。

    不然而謂有微旨,則以我純考聖德,至善繼述,官報之孝思,寧或歇後,而三十餘年之間,一不提敎乎?苟可以行焉,則斯行之爾,何待寶甲之重回乎?豈以今日,異於昔時?予之誠孝,有過於先王而然耶?以若鄒魯之鄕,決非全一道皆出於是。

    必有一二不逞之類,倡之於前,而轉相詿誤,不知自陷於罪戾也。

    斷以當律,不過一擧措間事,而十分斟量,特置勿問。

    以此曉諭退去。

    此後,又或以此事,登諸章奏,則是故犯也,挾雜也。

    象魏在彼,予不多誥。

    」 5月16日 ○丁醜,大司諫林基洙,疏請嚴治嶺外疏儒,批曰:「斟量者存,故已有處分矣。

    」 5月20日 ○辛巳,次對于熙政堂,命椒島僉使許作,邊地履歷窠,擇送名武,從領議政金左根啓言也。

     ○前奉朝賀金道喜,疏辭新除居留之任,批曰:「休緻宰相之建牙藩鎭,有宋故事故也。

    況國朝大臣,有懸車而膺特簡,不無其例,而年前曲諒,出於一示禮遇而已,則卿何可長往不反乎?卽起膺命。

    」 5月22日 ○癸未,以洪說謨爲吏曹參判。

     5月24日 ○乙酉,前奉朝賀金道喜,再疏辭居留之任。

     5月28日 ○己醜,召見,廣州留守李憲球,辭陛也。

    敎曰:「以宰相出爲藩鎭,唐、宋間故事也。

    我朝則不然,一入中書以後,凡方面分司之職,一切不爲擧論,其義諦實未知如何,大臣已任民國之憂,留後之以大臣通望,果不害爲爲民國事之一端也,卿其勉旃往欽哉。

    」 5月30日 ○辛卯,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六月 6月1日 ○壬辰,詣眞殿展拜。

     6月3日 ○甲午,左承旨鄭?朝,從縣道上疏,批曰:「以官事毀譽,元來如此,何必追引?卽爲肅命。

    」 6月4日 ○乙未,吏曹參判洪說謨,陳疏自列,批曰:「此事不待明卞,而已知其然,更勿撕捱,斯速肅命。

    」 6月9日 ○庚子,召見,水原府留守金道喜,辭陛也。

     6月12日 ○癸卯,以鄭基世爲吏曹參判。

     6月13日 ○甲辰,以李圭祊爲平安道觀察使。

     6月15日 ○丙午,次對于熙政堂。

     6月16日 ○丁未,敎曰:「遷陵都監各樣儀物,移用於遷園都監。

    」 6月18日 ○己酉,詣眞殿,行茶禮。

     ○詣景慕宮,行酌獻禮,亞獻官以下施賞有差,禮房承旨金穰根,大祝副司果韓敬源,執尊掌令鄭基稷,竝加資。

     6月20日 ○辛亥,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合放曺錫雨。

     6月25日 ○丙辰,都政下批,以李鍾愚爲吏曹參判,趙秉駿爲司憲府大司憲,樸浚愚爲司諫院大司諫,申錫禧爲成均館大司成,李鶴秀爲工曹判書。

     6月26日 ○丁巳,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秋七月 7月1日 ○壬戌,以洪鍾英爲吏曹判書,李敦榮爲兵曹判書。

     7月3日 ○甲子,以尹緻秀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景純爲左邊捕盜大將。

     7月5日 ○丙寅,以兪鎭五爲吏曹參議。

     7月6日 ○丁卯,行翰圈,李僖魯、李玄翼、金炳弼、洪淳大、徐臣輔、金炳始、李正翼。

     7月7日 ○戊辰,召見,下直守令。

     ○以金炳德爲弘文館副提學。

     7月8日 ○己巳,以尹義儉爲左邊捕盜大將。

     7月10日 ○辛未,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以趙得林爲刑曹判書。

     7月12日 ○癸酉,行翰林召試,取李正翼、洪淳大、徐臣輔、金炳始。

     7月16日 ○丁醜,以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金基纉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18日 ○己卯,詣眞殿,行茶禮。

     ○行館錄,柳宜貞、奇文鉉、姜蘭馨、李能燮、李承遊、沈宜聞、金益容、李僖魯、洪兢周、金鉐、樸惇壽、鄭基勉、樸道彬、尹緻聖、金勉根、成彛鎬、嚴敦永、尹相說、閔達鏞、徐衡淳、鄭天和、李京鎬。

     7月19日 ○庚辰,詣宗廟展謁,景慕宮展拜,秋謁也。

     7月20日 ○辛巳,以李孝淳爲刑曹判書。

     7月21日 ○壬午,詣北苑,行望拜禮。

     ○行注薦,李正翼、洪承??、李玄翼、李根弼、趙寅燮、尹龜永、金炳弼、張錫駿。

     7月22日 ○癸未,護軍權載大疏略曰: 恭惟我先世子,卽英廟次嫡,眞宗介弟,代理庶政,十有四載。

    協贊萬幾,監務一國,歷年之多,施澤之久。

    傳付之重,愛戴之望,不但儲貳之尊,而儼然行人君之事者也。

    惟我正宗大王,深惟宗統之重,而緻嚴於不貳本之義,別嫌明微,斟酌於情禮之間。

    大聖人精義達權,可以建不悖俟不惑。

    而純考、憲考,遵而守之,式克至于四世矣。

    上以承正體之重,下以啓本支之親,而事無所逼,情有可伸,則先儒所謂當可爲而所當爲者也。

    故正廟在踐位行禮之日,辭敎甚嚴,以啓後垂世之謨,旨義微婉。

    其所以微婉者,蓋有待乎闡明耳。

    若謂追報之節,已盡無憾,則玄宮誌文,何以有錫胤托重之訓乎,闡微之道,止於尊號,則閟宮之號屢上,而正廟何爲而獨不受乎?此微意所存,百世之下,可以仰揣矣。

    未知殿下,何疑於此,而不斷然行之乎? 敎曰:「尙來嶺儒之疏,旣洞諭之矣。

    今此權載大之疏,又何爲也?義理,人所同得,而必欲矯誣先旨,背馳角勝者,師翰以後初有之變怪也。

    假借優柔,馴緻此輩接踵之起,此予之所失也。

    此疏姑爲還給。

    」又敎曰:「此事豈如封言闕失之不得不求者而然歟?張皇其說,故觸往日之旨,一則脅勒也,一則侮弄也。

    王言不再,雖老悖,何以曲恕?權載大施以竄配之典。

    」 7月23日 ○甲申,兩司聯箚〈大司憲李魯秉,執義曺錫元,掌令金秉燮,大司諫金基纉,司諫崔琠,獻納高時鴻,正言徐鶴淳。

    〉竄配罪人權載大,請拏鞫。

     批曰:「今日君臣上下所共守者,卽正廟義理,而此輩之必欲螮蝀,卽正廟罪人也。

    師翰已施之律,何惜於此輩?而特以老悖,有所末勘。

    」 ○玉堂聯箚〈應敎閔緻庠,副應敎樸弘陽,校理李崙夏、趙秉恊副校理金世鎬,副修撰李彙承、柳光睦。

    〉請權載大亟允臺請。

     批曰:「有所洞諭於臺箚之此。

    」 ○修撰尹定善,疏論權載大請允三司之請,批曰:「已諭諸批。

    」 ○正言嚴敦永,疏請權載大拏鞫,批曰:「已悉諸箚之批。

    」 7月24日 ○乙酉,兩司合啓,權載大請設鞫得情,批曰:「權載大事,已有斟量,勿煩。

    」 7月25日 ○丙戌,召見平安監司李圭祊,辭陛也。

     ○時原任大臣,聯箚聯陳必討之義,乞降允兪之音,批曰:「彼疏之首尾幾言,老而悖譎,甚於柳緻明,故已有處分。

    而至於三司之請,終有所不忍者,乃祖之事,不可忘也,今卿等之言如是嚴正,更施島置之典。

    」 7月26日 ○丁亥,三司合啓,權載大、柳緻明、李彙炳,請竝嚴鞫。

     ○命請對三司退去。

     7月29日 ○庚寅,召見,奉審大臣,綏陵新陵開金井後入來也。

     八月 8月2日 ○壬辰,詣仁政殿,親傳景慕宮秋享香祝。

     ○以吳取善,爲司憲府大司憲。

     ○八道儒生幼學吳爀等,三千四百一十六人,上疏略曰: 先正臣文正公宋時烈,當天地翻覆之運,秉《春秋》尊攘之義,際値聖明,起自林壑。

    風雲之會,薪膽之志,庶幾大業之有成,皇天不弔,仙馭遽昇。

    事雖未就,而其所講之義,昭如日星。

    使環東土數千裡君臣父子,綱常倫紀,得免爲左袵侏??之歸者,莫非我先正之功也。

    苟有一毫秉彜之心,孰敢不尊尙欽仰?而時則有尹拯父子者,必欲戕害大賢,沮敗義理,是亦氣數之使,而陰陽二氣,不能相無者耶?猗歟!我列聖朝處分嚴截,兩尹則再降追削之命,先正則益加崇禮之典,邪正已判,國是大定矣。

    夫何夏望之匈書,大肆惡口,侮辱先正,而其孫錫雨,乃敢登榟印布?噫!彼夏望之祖孫,斯文之亂賊也,聖朝之逆臣也。

    蓋彼夏望之祭尹拯之文,無非兇言悖議,臣等誠不欲句柝字辨,以汚筆舌,而玆不得不擧綱提撮,從頭劈破,繼之以溯源之論。

    恭惟我孝宗大王,講尊攘之義,秉匡復之志,與先正臣宋時烈,協贊謀猷,崇尙節義,所樹立成就,可謂建天地而不悖,俟百世而不惑也。

    惟彼陰邪之徒,乃敢讎視義理,陰詆而陽誣,靡所不至,噫嘻!痛矣。

    此豈無所自而然耶?蓋尹宣擧,卽斥和臣尹煌之子也。

    當丙子之變,上書請斬虜使,倡義許國,分守城堞。

    其論議之峻正,義理之森嚴,初不下於斥和死義之諸臣。

    而及其城陷,變服奴衣,走歸南漢。

    其父煌,呵斥不視,而士林爭欲唾面矣。

    難定之後,自料其不得見容於世,痛自慙悔,日日候謁於先正臣文敬公金集之門,爲乞灑濯身累,遷善徙美,宋先正與其潔不保其往聖人忠厚之義也。

    且宣擧辭職疏,每稱以死罪臣,而其乙未疏有曰:『曩日江都臣仲父烇,以宮官緻其命,而臣不能與之相抱,以死士友,權順長、金益兼等,皆不負其志,而臣不能與之同日死,妻訣子棄,而臣獨爲奴,苟免如臣此累,非獨擧世,而僇笑之矣,求之於古,亦志士仁人所當恥惡而慷慨者也。

    』雲雲。

    據此,則孰不曰宣擧,悔責江都事也?及夫鑴賊之侵侮先正諸賢,掃去朱子章句,宋先正謂宣擧曰:『鑴是斯文之亂賊,公乃黨助而背朱子,春秋之法,先治其黨與,有王者作,則公當先鑴而伏法矣。

    』宣擧曰:『自今以後,吾當與彼,相絶矣。

    』先正又誠信而相與。

    宣擧旣死之後,拯抵書史局,則有曰:『微服避亂,固無不可。

    』又曰:『自稱以死罪,非他,隻以違命爲大罪。

    』又曰:『栗谷眞有入山之失,先人初無可死之義。

    』據拯此書,則宣擧之自謂悔過,而實未嘗悔矣。

    拯又述其宣擧年譜,推鑴賊學術本源,而尊尙之始焉。

    宣擧自謂悔過,則先正信而喜之,終焉史局之書,己酉之書發,則先正始覺其見欺於宣擧,而宣擧果無補過絶惡之實矣。

    此先正所以處宣擧者,有前後之不同者也。

    拯又刊其父文集,大行於世,其曰『北師渡江康王,實在軍前』,又曰『江都事,以餘當於今日,故敢能言之,他日不可出口。

    』又曰『聖上,若察愚衷,俾作今日之杜擧,則未必無補於世敎。

    』噫!其痛矣。

    惟我孝廟明天理正人心,以繼春秋大一統之義,其鴻功偉烈,誠可以比捋堯、舜,竝駕湯、武。

    而惟彼宣擧,以其偸生失節之故。

    厭聞大義,乃敢有般樂怠傲張虛挑實之譏,句踐詐延廣狂之說,誣聖朝而辱先正。

    其子乃敢登之闆而行之世。

    亂臣賊子,何代無之,原初尹家之附麗鑴惡,固非專出於慕悅,實爲禍福所動。

    鑴以潑、弘餘黨,辯捷狡黠,假托學問,爲其徒黨所宗主,而先正斥之以亂賊,則遂爲鑴黨所仇疾矣。

    及其孝廟上賓,鑴黨稍稍援引,則鑴勢益張,而先正之禍機益深矣。

    拯之傾心於鑴者日深,而爲媚悅自托之計,於是宣擧之己酉擬書作矣。

    鑴之祭宣擧文出矣。

    癸醜之間,時事將變,則拯也墓文之請始發。

    而磨以歲月,積置猜嫌,一轉而爲甲子之相絶,再轉而爲己巳之慘禍,而拯竟爲鑴黨之奬擢。

    執此而論之,特一不仁不義無父無君之類耳。

    甲子年間,故相臣文忠公金壽恒、閔鼎重,以尹拯罪犯倫綱,不可以儒臣待之之意,奏達,有敎曰:『尹拯之罪,非一時眚災之比。

    』丁卯年間,又因白光瑚等疏,下備忘記曰:『尹拯之背師醜正,實是世道之變,而斯文之罪人也。

    凡有是非之天者,孰不痛心?』爲敎。

    及丙申鳳輝等疊相投疏,肆惡恣悖,則下敎曰:『近日事,是非大明,可以不惑於百世。

    而一種怪鬼之輩,血戰公議,甘心死黨,此非他,處分猶有所不嚴故耳。

    』特命追削尹拯父子爵謚,祠院文闆,竝行毀撤。

    又『以書示予意爲題目,成一文字,爲傳授後嗣之旨訣,俾永勿撓。

    』此實聖人慮世之深意,而爲國家世道之幸,執有大焉?至於己巳兇黨李玄逸,亦其一也,敢投兇疏,至有文正公臣宋時烈,文忠公臣金壽恒,文忠公臣閔鼎重按律之請,其至兇極惡之罪,有難條陳。

    而最其罪犯倫綱,爲萬古逆案者,十六字匈言是也。

    此豈爲人臣子者,所可萠心?而玄逸,乃發諸口而謄諸章牘,使彜倫晦蝕,聖母遜位,是誠東國臣子不共戴之讎也。

    玄逸可伸則嗣基黯鑴,皆可伸也,嗣基、黯、鑴可伸,則弘、贍、造、訒,亦皆伸乎?特以年時稍久,事跡寢冷,聖上或有未及盡詳,而遽許其復爵之請歟?何爲而有此處分也?我殿下爲萬民之父母,操一世之化柄,寧可不體箕範遵道遵義之訓,做湯、武建中建極之治?洞斥其邪黨,密塞其禍源,一依前後丙申處分,追削尹宣擧及其子拯官爵,禁其濫謚毀其冒祠。

    曺錫雨則更用島配之典,李玄逸則亟下追奪之命,使吾道復明,王章夬伸。

     批曰:「當時自有是非,今豈多卞?大抵好議論人長短,予甚大惡也。

    疏頭,姑先停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