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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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把劍可有名諱?” “以前是有的。

    名叫‘長爪’。

    ” “長爪!”烏鴉大叫,“長爪!” “長爪,好名字,”瓊恩試着揮砍了一下。

    雖然左手持劍,難看又笨拙,但寶劍仿佛憑着自己的意志劃破空氣。

    “狼和熊都有爪子。

    ” 熊老聽了似乎很高興。

    “我也這麼想。

    我看你得把劍背在背後。

    這劍太長,沒法佩在腰際,至少在你再長高個幾寸之前是這樣。

    還有,你好好練習一下雙手攻擊。

    等你的手傷痊愈,可以找安德魯爵士教你幾招。

    ” “安德魯爵士?”瓊恩不記得這個名字。

     “安德魯·塔斯爵士。

    他正從影子塔趕來,他是我們新任的教頭。

    艾裡沙·索恩爵士昨天早上到東海望去了。

    ” 瓊恩放下劍。

    “為什麼?”他傻傻地問。

     莫爾蒙哼了一聲。

    “你以為呢?當然是我派他去的。

    他身上帶着傑佛·佛花被你那白靈咬斷的手。

    我命令他搭船去君臨,将手呈報給那小鬼頭國王看看,這總該吸引喬佛裡的注意吧……何況艾裡沙爵士出身既好,又是正式冊封的騎士,朝廷裡也有舊識,應該不至于像其他穿黑衣的‘烏鴉’弟兄般受到冷落。

    ” “烏鴉!”瓊恩覺得烏鴉的口氣有些憤慨。

     “總之呢,”總司令不理會烏鴉的抗議,續道,“如此一來你和他就自然隔開了幾千裡,也不顯得我偏袒。

    ”他伸出一根指頭指着瓊恩的臉。

    “但是,别以為這代表我贊同你在大廳裡胡來。

    勇氣雖然可以彌補相當程度的愚蠢,但無論你幾歲,都不是小孩子了。

    這是把成年人的劍,也隻有成年人才配用它。

    我希望你好自為之。

    ” “是,大人。

    ”瓊恩把劍收回鑲銀邊的劍鞘。

    雖說這并非他夢想的劍,但依然是件貴重的禮物,而将他自艾裡沙·索恩的惡意侮辱之中釋放出來,更是高貴之舉。

     熊老搔搔下巴。

    “我都忘記剛長出來的胡子有多癢了。

    ”他說,“唉,也罷。

    你的手能工作麼?” “可以,大人。

    ” “那敢情好。

    今晚會很冷,我要喝點加料的熱葡萄酒。

    幫我找瓶紅的,不要太酸,香料也别省。

    還有,你去跟哈布說,他要是敢再給我送煮羊肉來,我就把他給煮了。

    上次的後腿肉整個是灰的,連鳥都不吃。

    ”他用拇指搓搓烏鴉的頭,鳥兒發出一聲滿足的咕噜。

    “你去吧,我還有事要忙。

    ” 他佩着寶劍走下高塔樓梯,站在壁龛裡的守衛微笑着看他。

    “真是把好劍。

    ”其中一人說。

    “雪諾,幹得漂亮,”另一個人告訴他。

    瓊恩逼自己也對他們微笑,然而他心底卻沒有笑意。

    他知道自己應該高興,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他的手隐隐作痛,口中有憤怒的味道,可他說不出自己究竟是對誰生氣,或是為何生氣。

     如今莫爾蒙總司令改住國王塔,瓊恩出塔時,發現五六個朋友正鬼鬼祟祟地等在外面。

    他們在谷倉門上挂了個箭靶,裝作練習箭法,但他一眼就知道他們别有企圖。

    他前腳剛落地,派普便叫道:“嘿,快過來讓咱們瞧瞧吧!” “瞧什麼?”瓊恩說。

     陶德溜過來。

    “當然是你的紅屁股啰,還有什麼?” “那把劍啦,”葛蘭說,“我們想瞧瞧那把劍。

    ” 瓊恩用充滿責難的眼光掃視他們。

    “原來你們都知道。

    ” 派普嘻嘻笑道:“我們可不像葛蘭那麼笨。

    ” “你明明就笨,”葛蘭堅持,“你比我還笨。

    ” 霍德有些歉疚地聳聳肩。

    “劍尾的圓球是我和派特一起雕的,”這位工匠說,“紅榴石則是你朋友山姆從鼹鼠村帶回來的。

    ” “我們知道得比那更早哩,”葛蘭說。

    “路奇在唐納·諾伊的鍛爐那邊幫忙,熊老拿燒壞的劍去的時候他剛好在場。

    ” “快把劍拿出來!”梅沙堅持。

    其他人也跟着起哄。

    “拿劍來!拿劍來!拿劍來!” 于是瓊恩抽出長爪,左右旋轉,讓他們好好欣賞。

    長柄劍身在蒼白的日光下閃着陰暗而緻命的光澤。

    “這是瓦雷利亞鋼呢。

    ”他嚴肅地表示,努力裝出應有的快樂和驕傲。

     “我聽說啊,從前有個人有把瓦雷利亞鋼打的剃刀,”陶德說,“結果他刮胡子的時候把頭給剃掉了。

    ” 派普嘿嘿一笑。

    “守夜人雖有幾千年曆史,”他說,“但我敢打賭,咱們雪諾大人肯定是頭一個把司令塔給燒掉的人。

    ” 衆人哈哈大笑,連瓊恩也忍俊不禁。

    其實他引起的那場火,并未當真燒毀那座堅實的石砌高塔,隻是把塔頂兩層樓的所有房間,也就是熊老的居所,給燒得一幹二淨。

    大家對于損失倒是不以為意,因為這場大火同時也燒毀了奧瑟的殺人死屍。

     至于那個生前叫做傑佛·佛花,原本是遊騎兵,後來隻剩一隻手的屍鬼,也被十幾個弟兄剁成碎片……然而它卻先殺死了傑瑞米·萊克爵士及其他四人。

    傑瑞米爵士本已砍下它的頭,可依舊沒能阻止無頭屍鬼拔出他的匕首,深深插入他的肚腹。

    遇上早已死亡,怎麼也不會倒下的敵人,無論力量還是勇氣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