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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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承氣湯之類是也。
更有一等汗證,如戰汗、狂汗、黃汗、熱汗、冷[]汗、上身汗、下身汗、頭汗、飲酒食肉汗出之例,亦不可不知。
夫曰戰汗者,由正氣鼓動,與外入之邪氣相攻,客邪外越,驟然戰慄不已,汗大出,汗止而戰慄自然不作,病即立瘳。
瘟疫證中有此一證。
又曰狂汗者,由外邪入内,随熱而化,熱乘于心,神識不明,當正邪相攻,客邪突出,心神不定,其人如狂,大汗如注,邪盡汗止,而病可立瘳。
又曰黃汗者,汗出沾衣,而衣皆黃也。
由脾液發洩不藏,法宜收納脾胃之元氣,如姜、砂、草、理中湯之類。
又曰熱汗者,陽分之征。
冷汗者,陰分之驗。
上身獨汗者,陽竭于上也。
下身獨汗者,陰脫于下也。
上下二證,是為久病虛極者言也,總以收納為要。
若病未大虛,而上身汗者,責在氣分有熱,下身汗者,責在血分有火,不可拘執,務在這陰陽互根處理會。
至于頭汗出至頸而還,有風淫于上,有濕熱蒸于上,有蓄血生熱而蒸于上,須當變通。
若是飲酒食肉而即汗出者,多由其人素緣胃熱,一遇飲酒食肉,胃氣即動,熱氣沸騰,薰蒸于上,而汗出于外,不藥無傷。
此有餘之候,非不足可比。
[眉批]此等之人,汗不是病,乃精不深藏,神不内斂,氣易外越。
夏固如此,冬亦皆然,主潦倒一生,此又相法之可通于醫者。
尚有一等絕證,汗出如珠、如油、如雨,種種不治之證。
予曾經驗,急以仲景回陽湯飲救之,十中每痊四五。
當此時也,病家亦委之命而莫救也,醫家亦委之于絕而莫救也。
雖曰天命,又何妨力盡人事哉。
但欲開方,務在單上批寫明白,告誡病家,設或追之不及,不得歸咎于醫藥,以免後人借為口實。
[]冷原本作"令",據文義改。
目下,世人畏附子、幹姜,不啻砒毒,[眉批]世人畏姜、附,庸醫誤之也。
醫生畏姜、附,火字誤之也。
即有當服附子,而亦不肯服者,不勝屈指矣。
嗟呼!陰陽不明。
醫門壞極,喜清涼而辛溫,無怪乎陰盛陽衰矣。
[眉批]知非氏曰:汗者,渙也。
《易》曰:汗渙具大号氣機之外出者然也。
然有病有不病焉。
陰陽本是一個,動為陽,靜為陰,外為陽,内為陰,出則俱出,入則俱入,相随不離,故曰互根。
又曰:一而二,二而一,性兼寒熱,熱則動,寒則凝,機緘本乎自然。
故夏則多汗,冬則無汗,勞則多汗,逸則無汗,此不病之常也。
病則無冬無夏,無勞無逸,皆有外越之機,身體秘見不安之狀。
或因陽虛,或因陰虛,或太陽中風,或陽明熱越,臨證處方,萬舉萬當,何多求焉。
近來市習,一見汗出,多以麻黃根、冬桑葉、浮麥、參、芪之類治之,不在陰陽互根處理會,每多不效。
健忘 按健忘一證,固有陽虛、陰虛之别,然亦不必拘分,統以精神不足為主。
凡人禀二氣以生。
二氣即陽精、陰精也。
二氣渾為一氣,神居二氣之中,為氣之宰,故曰:精、氣、神。
二氣貫于周身,精氣足,則神自聰明,故無所不知不曉。
精氣衰,則神昏,故時明時昧,猶若殘燈之火,欲明不明,不能照物。
比病老年居多,少年卻少,即有如斯之少年,其所傷損不異乎老人也。
此病法宜交通陰陽為主,再加以調養胎息之功,攝心于宥密之地,久久行之,亦可複明,如将竭之燈,而更添其膏也。
方用白通湯久服,或桂枝龍骨牡蛎散,三才,潛陽等湯,緩緩服至五六十劑,自然如常,切勿專以天王補心,甯神定志諸方[],與參、棗、茯神、遠志、朱砂一派可也。
[眉批]邵子詩雲:耳目聰明男子身,鴻鈞賦于不 []方原本作"古",據文義改。
為貧,病至健忘,賦畀之良危矣。
欽安定以精神不足,透出神昏之所以然,理明法立,非淺見寡聞者所能窺測。
苟能按方用藥,可療此疾,又何必深究所以。
此一段乃性靈文字,不在醫例,亦不得作醫書觀。
夫神與氣、精,是三品上藥,獨神是火,為先天之元陽,不但統制氣、精,而氣、精皆神所生。
故此火宜溫不宜涼,宜養不宜折。
病人但能存此火燒火,尚可施治。
此火一滅,精氣絕而其人死矣,豈但健忘一證,即一部《醫法圓通》之死證,皆此火之衰絕耳。
凡醫因何而不敢放膽用姜、附以活人耶!全龍點睛正在此處,學者着眼至攝心有密,乃培養此火種之法。
欽安之醫、之心、之學,亦于是乎在。
驚悸 按驚悸一證,名異而源同,同在心經也。
驚由神氣之衰,不能鎮靜;悸由水氣之憂,陰邪為殃。
二證大有攸分,不得視為一例。
予意當以心驚為一證,心悸為一證,臨證庶不至混淆,立法治之,方不錯亂。
夫曰驚者,觸物而心即惶惶無措,偶聞震響而即恐懼無依,此皆由正氣衰極,神無所主。
法宜扶陽,交通水火為主,如白通湯,補坎益離丹之類,多服自愈。
悸者,心下有水氣也,心為火地,得陰水以擾之,故心不安。
水停心下,時時蕩漾,故如有物忡也。
法宜行水為桂苓術甘湯,澤瀉散之類。
若悸甚而心下痛甚,時聞水聲,又當以十棗湯,決堤行水,不可因循姑惜,以釀寇仇也。
[眉批]知非氏曰:《經》曰:陽氣者,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欽安分驚為一證,以為正氣衰微,神無所主,法宜扶陽,與《内經》吻合,自是方家舉止。
分悸為一證,指為心下有水氣,亦合仲景之法。
凡醫皆能如此認證,言言有物,謂有不愈之病,吾不信也。
近來市習,一見驚悸,并不區分,概以安魂定魄為主,一味以龍骨、朱砂、茯神、遠志、棗仁、參、歸治之。
治驚之法,盡于斯矣。
[]夫原本作"大",據文義改。
不卧 按不卧一證,有因外邪擾亂正氣而緻者,有因内傷已久,心腎不交而緻者,有因卒然大吐、大瀉而緻者,有因事勢逼迫,憂思過度而至者。
因外感而緻者,由邪從外入,或在皮膚,或在肌肉,或在經輸,或在血脈,或在髒腑,正氣受傷,心君不甯,故不得卧。
必須去其外邪,正複神安,始能得卧。
醫者當審定邪之所在,如汗出不透者運之,可吐者吐之,可下者下之,可溫者溫之,可涼者涼之,按定淺深病情提綱,自然中肯。
因内傷而緻者,由素秉陽衰,有因腎陽衰而不能啟真水上升以交于心,心氣即不得下降,故不卧;有因心血衰,不能降君火以下交于腎,腎水即不得上升,亦不得卧。
其人定見萎靡不振,氣短神衰,時多煩躁。
法宜交通上下為主,如白通湯,補坎益離丹之類。
因吐瀉而緻者,由其吐瀉傷及中宮之陽,中宮陽衰,不能運津液而交通上下。
法宜溫中,如吳茱萸湯,理中湯之類。
因憂思而緻者,由過于憂思,心君浮燥不甯,元神不得下趨,以交于陰,故不得卧。
此非藥力可醫,必得事事如意,神氣安舒,自然能卧。
若欲治之,亦隻解郁而已,如歸脾湯、鞠郁丸之類。
近來市習,一見不卧,便謂非安魂定魄不可。
不知外感、内傷,皆能令人不卧,不可不辯也。
[眉批]知非氏曰:不卧一證,屬少陰,于何征之?仲景《傷寒論》曰: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但欲寐者,但想卧而不得卧,即不卧之深文[],故屬少陰。
學者凡遇不卧之證。
拿定 []文疑誤,據文義當為"也"。
提綱,再審所因,罔不中肯,此扼要之法也。
痢證 按痢證一條,舒馳遠先生為四綱,曰秋燥,曰時毒,曰滑脫,曰虛寒,甚為恰切。
予謂此四法中,燥證十居其八,時毒十居二三,滑脫與虛寒十居四五。
但辯察之間,不可無法。
燥證這痢,裡急後重,日雖數十次,精神不衰,喜飲清涼。
法宜清潤,始甘桔二冬湯是也。
時毒之痢,裡急後重,多見發熱身疼,一鄉一邑,病形皆相似也,乃是時行不正之氣,由外入内,伏于腸胃,與時令人燥氣相合,膠固腸胃而成痢。
法宜升解,如人參敗毒散,葛根芩連之類。
滑脫與虛寒之痢,二證情形雖異,病原則同,總緣中宮陽衰,運轉力微,陰邪盤踞腸胃,阻滞元氣運行之機,雖有裡急後重之勢,糞出尚多,非若秋澡時毒之痢,每次便時,不過幾點而已,其人多見面白無神,四肢困倦。
法宜溫固為主,如附子理中湯,理脾滌飲之類。
總之,白痢、赤痢,痛甚,裡急後重劇者,燥熱之征。
不痛,裡急後重微者,虛寒之驗。
他如純白如魚腦,如豬肝,如塵腐,大熱不休,口噤不食,呃逆頻添,種種危候,雖在死例,然治得其法,十中亦可救二三。
予亦嘗遇此等危證,審無外感,無邪熱,每以回陽收納法治之多效。
但大熱大休一條,審察其人煩燥飲冷有神者,以調胃承氣治之。
若無神,安靜不渴,急以回陽大劑治之,亦易見效。
若妄以為陰虛,而以養陰法治之,百無一生。
[眉批]知非氏曰:夫痢,險[]症也,最多危候。
[]險原本作"臉",據文義改。
庸手無論矣,曆來諸名家,亦少會歸,惟陳修園先生《時方妙用》中論痢最佳。
緣熟習《傷寒》所論治法,推本六經,方是仲景方,法是仲景法,未嘗于仲景外稍參時法,分經治病,而不治痢,其得力于《傷寒》者深矣。
予恒遵用其法,百發百中。
人鹹訝其神奇。
其實以古方治今病,今月古月,豈有異乎?在有心人自為領取耳。
欽安所論為詳盡,鄙心炎之止快。
近來市習,一見痢證,便以黃芩芍藥湯與通套痢疾諸方治之,究其意見,無非清熱導滞,調氣行血而已,不知氣血之不調,各有所因。
知其所因而治之,方是良相,不知其所因而治之,皆是庸手。
呃逆 按呃逆一條,有陽虛、陰虛、元氣将絕之别,不可不知也。
因陽虛者,由中宮之陽不足,以緻陰邪隔據于中,阻其呼吸往來接續之機,其人定見無神,安靜,不食不渴。
法宜溫中降逆為主,如理中湯加吳萸、半夏之類。
因陰虛者,蓋以陰虛由于火燒火旺,火邪隔拒于中,阻其上下交接之氣。
其人定見躁暴,飲冷惡熱,精神不衰,二便不利。
法宜苦寒降逆為主,如大小承氣湯之類。
因元氣将絕而緻者,蓋以元陽将絕,群陰頓起,阻其升降交接之機,其人或大汗自汗出,或氣喘唇青,或腹痛囊縮,或爪甲青黑,或頭痛如劈,目皆欲裂,耳腫喉痛,種種病情,皆宜大劑回陽降逆,十中亦可救二三,如吳萸四逆湯,白通湯之類。
[眉批]欽安論此一條,不在證名上論治,專在所因上談法,是一段聰明文字,是此證聰明治法,學者能識此聰明之理法,便是良醫。
近來市習,一見呃逆,陰陽不分,一味以橘皮、半夏、竹茹、丁香、柿蒂等藥治之,亦有見效,終不若辯明陰陽治之為當也。
反胃 按反胃一證,有陽虛、陰虛之别。
因陽虛者,蓋以陽衰則不能鎮納僭上之陰,陰邪過盛,勢必與陽相拒,一切經火烹調之物,皆不能容,故下喉數刻,或二三時乃仍吐出。
其人定見脈大而空,或勁如石,言語一切無神,困倦喜卧。
法宜回陽降逆為主,如吳萸四逆湯、半夏生姜湯之類。
諸書亦雲:朝食暮吐,為命門無火,不能薰蒸,果稱灼見,但用藥多以陽八味,大補元煎治之,為補命門必用之藥,舍此二方,無從下手。
予嘗試之,多不見效。
所以然者,二方概以熟地為君以補陰,棗皮以滋陰,丹皮以瀉火,用桂、附僅十中之二三。
試問:既曰命門無火,理宜專用桂、附以補火,何得用地、棗以滋陰,丹皮以瀉火乎?此皆景嶽不讀仲景之書,而未明陰陽之道也。
在景嶽以為,善補陽者,于陰中求陽,故用一派養陰之藥,雜一二味補火之品于中,而謂陰中求陽,至極無二之法,獨不思仲景為立法之祖,于純陰無陽之證,隻愛管閑事發附、草三味,即能起死回生,并不雜一養陰之品,未必仲景不知陰中求陽乎?仲景求陽,在人身坎宮中說法,景嶽求陽,在藥味養陰裡注解。
相隔天淵,無人窺破,蒙蔽有年,不忍坐視,故特申言之。
[眉批]知非氏曰;斯文宗孔孟,講武宗孫子,注疏宗程朱。
百家衆技者流,鹹存而不論,以故朝野相安,道一風同,稱郅治焉。
獨至于醫,為斯世所不可缺。
雖窮鄉僻壤,亦有囊中而趨向各不相侔,聖凡迄無定論,草菅人命,亦不為怪。
此段疑案,悒于懷抱[]久矣,欲互相商榷,又少知音。
今于批評欽安書,至反胃一證,其駁景嶽用藥,大為有理。
因思市醫宗後世諸家者多。
後世諸家之書,雙多于古人。
古人分六經,後人分五經。
古人立方不講藥性,後人立方專究藥性。
古人方效, []抱原本作"泡",據文義改。
而今人不用。
後人方不效,今人樂于從事,反诋古人之方為太重,後人之方為輕而合宜。
古人不立證名,後人多立證名。
古人不以脈定證,後人能以脈知病、古人隻論六陰陽,後人論千陰陽、萬陰陽。
群言淆亂,衷諸聖,今人竟舍古人而從後人,視古人為不可知,後人乃可法,反覺後來居上。
以故《靈》、《素》、《難經》及《傷寒》成為畏途,而人命直為兒戲矣。
餘誠不知醫,鄙意總以能讀古人之書,得古人之心法,有古人之方,治今人無誤,方為醫者,未知是否,祈閱者教之。
因陰虛者,蓋以陰衰不能制火,火拒于中,氣機有升無降,故飲食下喉一刻,仍然吐出。
其人定見精神不衰,聲音響亮,煩燥不甯,關脈必洪大有力。
法宜苦寒降逆為主,如大小承氣湯之類。
他書議論紛紛,愈出愈奇,去理愈遠,不可為法。
其中因受雖異,總以一逆字定之,逆則以陰陽判之便了。
癫狂 按癫狂一證,名異而源同。
同者,同在心經也。
癫虛而狂實。
癫為心陽之不足,神識昏迷。
癫者,言語重複,喜笑無常,作事無緒,皆由心陽不足,神識不清,寒痰易生,上閉心竅,亦能使人癫癫倒倒。
然專于治痰,便是舍本逐末,不可為法。
交通上下,是為治本握要法,宜細心體會之。
狂乃邪火之橫行,神無定主。
狂者,本由邪火乘心,亂其神明,神無所主,砐大叫狂妄,登高棄衣,親疏不避,治之專以下奪、清熱為主。
治癫貴以養正,兼以行痰。
治狂務于祛邪,滅火為要。
白通、枙、鼓,主于交通,陰癫、陽
更有一等汗證,如戰汗、狂汗、黃汗、熱汗、冷[]汗、上身汗、下身汗、頭汗、飲酒食肉汗出之例,亦不可不知。
夫曰戰汗者,由正氣鼓動,與外入之邪氣相攻,客邪外越,驟然戰慄不已,汗大出,汗止而戰慄自然不作,病即立瘳。
瘟疫證中有此一證。
又曰狂汗者,由外邪入内,随熱而化,熱乘于心,神識不明,當正邪相攻,客邪突出,心神不定,其人如狂,大汗如注,邪盡汗止,而病可立瘳。
又曰黃汗者,汗出沾衣,而衣皆黃也。
由脾液發洩不藏,法宜收納脾胃之元氣,如姜、砂、草、理中湯之類。
又曰熱汗者,陽分之征。
冷汗者,陰分之驗。
上身獨汗者,陽竭于上也。
下身獨汗者,陰脫于下也。
上下二證,是為久病虛極者言也,總以收納為要。
若病未大虛,而上身汗者,責在氣分有熱,下身汗者,責在血分有火,不可拘執,務在這陰陽互根處理會。
至于頭汗出至頸而還,有風淫于上,有濕熱蒸于上,有蓄血生熱而蒸于上,須當變通。
若是飲酒食肉而即汗出者,多由其人素緣胃熱,一遇飲酒食肉,胃氣即動,熱氣沸騰,薰蒸于上,而汗出于外,不藥無傷。
此有餘之候,非不足可比。
[眉批]此等之人,汗不是病,乃精不深藏,神不内斂,氣易外越。
夏固如此,冬亦皆然,主潦倒一生,此又相法之可通于醫者。
尚有一等絕證,汗出如珠、如油、如雨,種種不治之證。
予曾經驗,急以仲景回陽湯飲救之,十中每痊四五。
當此時也,病家亦委之命而莫救也,醫家亦委之于絕而莫救也。
雖曰天命,又何妨力盡人事哉。
但欲開方,務在單上批寫明白,告誡病家,設或追之不及,不得歸咎于醫藥,以免後人借為口實。
[]冷原本作"令",據文義改。
目下,世人畏附子、幹姜,不啻砒毒,[眉批]世人畏姜、附,庸醫誤之也。
醫生畏姜、附,火字誤之也。
即有當服附子,而亦不肯服者,不勝屈指矣。
嗟呼!陰陽不明。
醫門壞極,喜清涼而辛溫,無怪乎陰盛陽衰矣。
[眉批]知非氏曰:汗者,渙也。
《易》曰:汗渙具大号氣機之外出者然也。
然有病有不病焉。
陰陽本是一個,動為陽,靜為陰,外為陽,内為陰,出則俱出,入則俱入,相随不離,故曰互根。
又曰:一而二,二而一,性兼寒熱,熱則動,寒則凝,機緘本乎自然。
故夏則多汗,冬則無汗,勞則多汗,逸則無汗,此不病之常也。
病則無冬無夏,無勞無逸,皆有外越之機,身體秘見不安之狀。
或因陽虛,或因陰虛,或太陽中風,或陽明熱越,臨證處方,萬舉萬當,何多求焉。
近來市習,一見汗出,多以麻黃根、冬桑葉、浮麥、參、芪之類治之,不在陰陽互根處理會,每多不效。
健忘 按健忘一證,固有陽虛、陰虛之别,然亦不必拘分,統以精神不足為主。
凡人禀二氣以生。
二氣即陽精、陰精也。
二氣渾為一氣,神居二氣之中,為氣之宰,故曰:精、氣、神。
二氣貫于周身,精氣足,則神自聰明,故無所不知不曉。
精氣衰,則神昏,故時明時昧,猶若殘燈之火,欲明不明,不能照物。
比病老年居多,少年卻少,即有如斯之少年,其所傷損不異乎老人也。
此病法宜交通陰陽為主,再加以調養胎息之功,攝心于宥密之地,久久行之,亦可複明,如将竭之燈,而更添其膏也。
方用白通湯久服,或桂枝龍骨牡蛎散,三才,潛陽等湯,緩緩服至五六十劑,自然如常,切勿專以天王補心,甯神定志諸方[],與參、棗、茯神、遠志、朱砂一派可也。
[眉批]邵子詩雲:耳目聰明男子身,鴻鈞賦于不 []方原本作"古",據文義改。
為貧,病至健忘,賦畀之良危矣。
欽安定以精神不足,透出神昏之所以然,理明法立,非淺見寡聞者所能窺測。
苟能按方用藥,可療此疾,又何必深究所以。
此一段乃性靈文字,不在醫例,亦不得作醫書觀。
夫神與氣、精,是三品上藥,獨神是火,為先天之元陽,不但統制氣、精,而氣、精皆神所生。
故此火宜溫不宜涼,宜養不宜折。
病人但能存此火燒火,尚可施治。
此火一滅,精氣絕而其人死矣,豈但健忘一證,即一部《醫法圓通》之死證,皆此火之衰絕耳。
凡醫因何而不敢放膽用姜、附以活人耶!全龍點睛正在此處,學者着眼至攝心有密,乃培養此火種之法。
欽安之醫、之心、之學,亦于是乎在。
驚悸 按驚悸一證,名異而源同,同在心經也。
驚由神氣之衰,不能鎮靜;悸由水氣之憂,陰邪為殃。
二證大有攸分,不得視為一例。
予意當以心驚為一證,心悸為一證,臨證庶不至混淆,立法治之,方不錯亂。
夫曰驚者,觸物而心即惶惶無措,偶聞震響而即恐懼無依,此皆由正氣衰極,神無所主。
法宜扶陽,交通水火為主,如白通湯,補坎益離丹之類,多服自愈。
悸者,心下有水氣也,心為火地,得陰水以擾之,故心不安。
水停心下,時時蕩漾,故如有物忡也。
法宜行水為桂苓術甘湯,澤瀉散之類。
若悸甚而心下痛甚,時聞水聲,又當以十棗湯,決堤行水,不可因循姑惜,以釀寇仇也。
[眉批]知非氏曰:《經》曰:陽氣者,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欽安分驚為一證,以為正氣衰微,神無所主,法宜扶陽,與《内經》吻合,自是方家舉止。
分悸為一證,指為心下有水氣,亦合仲景之法。
凡醫皆能如此認證,言言有物,謂有不愈之病,吾不信也。
近來市習,一見驚悸,并不區分,概以安魂定魄為主,一味以龍骨、朱砂、茯神、遠志、棗仁、參、歸治之。
治驚之法,盡于斯矣。
[]夫原本作"大",據文義改。
不卧 按不卧一證,有因外邪擾亂正氣而緻者,有因内傷已久,心腎不交而緻者,有因卒然大吐、大瀉而緻者,有因事勢逼迫,憂思過度而至者。
因外感而緻者,由邪從外入,或在皮膚,或在肌肉,或在經輸,或在血脈,或在髒腑,正氣受傷,心君不甯,故不得卧。
必須去其外邪,正複神安,始能得卧。
醫者當審定邪之所在,如汗出不透者運之,可吐者吐之,可下者下之,可溫者溫之,可涼者涼之,按定淺深病情提綱,自然中肯。
因内傷而緻者,由素秉陽衰,有因腎陽衰而不能啟真水上升以交于心,心氣即不得下降,故不卧;有因心血衰,不能降君火以下交于腎,腎水即不得上升,亦不得卧。
其人定見萎靡不振,氣短神衰,時多煩躁。
法宜交通上下為主,如白通湯,補坎益離丹之類。
因吐瀉而緻者,由其吐瀉傷及中宮之陽,中宮陽衰,不能運津液而交通上下。
法宜溫中,如吳茱萸湯,理中湯之類。
因憂思而緻者,由過于憂思,心君浮燥不甯,元神不得下趨,以交于陰,故不得卧。
此非藥力可醫,必得事事如意,神氣安舒,自然能卧。
若欲治之,亦隻解郁而已,如歸脾湯、鞠郁丸之類。
近來市習,一見不卧,便謂非安魂定魄不可。
不知外感、内傷,皆能令人不卧,不可不辯也。
[眉批]知非氏曰:不卧一證,屬少陰,于何征之?仲景《傷寒論》曰: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但欲寐者,但想卧而不得卧,即不卧之深文[],故屬少陰。
學者凡遇不卧之證。
拿定 []文疑誤,據文義當為"也"。
提綱,再審所因,罔不中肯,此扼要之法也。
痢證 按痢證一條,舒馳遠先生為四綱,曰秋燥,曰時毒,曰滑脫,曰虛寒,甚為恰切。
予謂此四法中,燥證十居其八,時毒十居二三,滑脫與虛寒十居四五。
但辯察之間,不可無法。
燥證這痢,裡急後重,日雖數十次,精神不衰,喜飲清涼。
法宜清潤,始甘桔二冬湯是也。
時毒之痢,裡急後重,多見發熱身疼,一鄉一邑,病形皆相似也,乃是時行不正之氣,由外入内,伏于腸胃,與時令人燥氣相合,膠固腸胃而成痢。
法宜升解,如人參敗毒散,葛根芩連之類。
滑脫與虛寒之痢,二證情形雖異,病原則同,總緣中宮陽衰,運轉力微,陰邪盤踞腸胃,阻滞元氣運行之機,雖有裡急後重之勢,糞出尚多,非若秋澡時毒之痢,每次便時,不過幾點而已,其人多見面白無神,四肢困倦。
法宜溫固為主,如附子理中湯,理脾滌飲之類。
總之,白痢、赤痢,痛甚,裡急後重劇者,燥熱之征。
不痛,裡急後重微者,虛寒之驗。
他如純白如魚腦,如豬肝,如塵腐,大熱不休,口噤不食,呃逆頻添,種種危候,雖在死例,然治得其法,十中亦可救二三。
予亦嘗遇此等危證,審無外感,無邪熱,每以回陽收納法治之多效。
但大熱大休一條,審察其人煩燥飲冷有神者,以調胃承氣治之。
若無神,安靜不渴,急以回陽大劑治之,亦易見效。
若妄以為陰虛,而以養陰法治之,百無一生。
[眉批]知非氏曰:夫痢,險[]症也,最多危候。
[]險原本作"臉",據文義改。
庸手無論矣,曆來諸名家,亦少會歸,惟陳修園先生《時方妙用》中論痢最佳。
緣熟習《傷寒》所論治法,推本六經,方是仲景方,法是仲景法,未嘗于仲景外稍參時法,分經治病,而不治痢,其得力于《傷寒》者深矣。
予恒遵用其法,百發百中。
人鹹訝其神奇。
其實以古方治今病,今月古月,豈有異乎?在有心人自為領取耳。
欽安所論為詳盡,鄙心炎之止快。
近來市習,一見痢證,便以黃芩芍藥湯與通套痢疾諸方治之,究其意見,無非清熱導滞,調氣行血而已,不知氣血之不調,各有所因。
知其所因而治之,方是良相,不知其所因而治之,皆是庸手。
呃逆 按呃逆一條,有陽虛、陰虛、元氣将絕之别,不可不知也。
因陽虛者,由中宮之陽不足,以緻陰邪隔據于中,阻其呼吸往來接續之機,其人定見無神,安靜,不食不渴。
法宜溫中降逆為主,如理中湯加吳萸、半夏之類。
因陰虛者,蓋以陰虛由于火燒火旺,火邪隔拒于中,阻其上下交接之氣。
其人定見躁暴,飲冷惡熱,精神不衰,二便不利。
法宜苦寒降逆為主,如大小承氣湯之類。
因元氣将絕而緻者,蓋以元陽将絕,群陰頓起,阻其升降交接之機,其人或大汗自汗出,或氣喘唇青,或腹痛囊縮,或爪甲青黑,或頭痛如劈,目皆欲裂,耳腫喉痛,種種病情,皆宜大劑回陽降逆,十中亦可救二三,如吳萸四逆湯,白通湯之類。
[眉批]欽安論此一條,不在證名上論治,專在所因上談法,是一段聰明文字,是此證聰明治法,學者能識此聰明之理法,便是良醫。
近來市習,一見呃逆,陰陽不分,一味以橘皮、半夏、竹茹、丁香、柿蒂等藥治之,亦有見效,終不若辯明陰陽治之為當也。
反胃 按反胃一證,有陽虛、陰虛之别。
因陽虛者,蓋以陽衰則不能鎮納僭上之陰,陰邪過盛,勢必與陽相拒,一切經火烹調之物,皆不能容,故下喉數刻,或二三時乃仍吐出。
其人定見脈大而空,或勁如石,言語一切無神,困倦喜卧。
法宜回陽降逆為主,如吳萸四逆湯、半夏生姜湯之類。
諸書亦雲:朝食暮吐,為命門無火,不能薰蒸,果稱灼見,但用藥多以陽八味,大補元煎治之,為補命門必用之藥,舍此二方,無從下手。
予嘗試之,多不見效。
所以然者,二方概以熟地為君以補陰,棗皮以滋陰,丹皮以瀉火,用桂、附僅十中之二三。
試問:既曰命門無火,理宜專用桂、附以補火,何得用地、棗以滋陰,丹皮以瀉火乎?此皆景嶽不讀仲景之書,而未明陰陽之道也。
在景嶽以為,善補陽者,于陰中求陽,故用一派養陰之藥,雜一二味補火之品于中,而謂陰中求陽,至極無二之法,獨不思仲景為立法之祖,于純陰無陽之證,隻愛管閑事發附、草三味,即能起死回生,并不雜一養陰之品,未必仲景不知陰中求陽乎?仲景求陽,在人身坎宮中說法,景嶽求陽,在藥味養陰裡注解。
相隔天淵,無人窺破,蒙蔽有年,不忍坐視,故特申言之。
[眉批]知非氏曰;斯文宗孔孟,講武宗孫子,注疏宗程朱。
百家衆技者流,鹹存而不論,以故朝野相安,道一風同,稱郅治焉。
獨至于醫,為斯世所不可缺。
雖窮鄉僻壤,亦有囊中而趨向各不相侔,聖凡迄無定論,草菅人命,亦不為怪。
此段疑案,悒于懷抱[]久矣,欲互相商榷,又少知音。
今于批評欽安書,至反胃一證,其駁景嶽用藥,大為有理。
因思市醫宗後世諸家者多。
後世諸家之書,雙多于古人。
古人分六經,後人分五經。
古人立方不講藥性,後人立方專究藥性。
古人方效, []抱原本作"泡",據文義改。
而今人不用。
後人方不效,今人樂于從事,反诋古人之方為太重,後人之方為輕而合宜。
古人不立證名,後人多立證名。
古人不以脈定證,後人能以脈知病、古人隻論六陰陽,後人論千陰陽、萬陰陽。
群言淆亂,衷諸聖,今人竟舍古人而從後人,視古人為不可知,後人乃可法,反覺後來居上。
以故《靈》、《素》、《難經》及《傷寒》成為畏途,而人命直為兒戲矣。
餘誠不知醫,鄙意總以能讀古人之書,得古人之心法,有古人之方,治今人無誤,方為醫者,未知是否,祈閱者教之。
因陰虛者,蓋以陰衰不能制火,火拒于中,氣機有升無降,故飲食下喉一刻,仍然吐出。
其人定見精神不衰,聲音響亮,煩燥不甯,關脈必洪大有力。
法宜苦寒降逆為主,如大小承氣湯之類。
他書議論紛紛,愈出愈奇,去理愈遠,不可為法。
其中因受雖異,總以一逆字定之,逆則以陰陽判之便了。
癫狂 按癫狂一證,名異而源同。
同者,同在心經也。
癫虛而狂實。
癫為心陽之不足,神識昏迷。
癫者,言語重複,喜笑無常,作事無緒,皆由心陽不足,神識不清,寒痰易生,上閉心竅,亦能使人癫癫倒倒。
然專于治痰,便是舍本逐末,不可為法。
交通上下,是為治本握要法,宜細心體會之。
狂乃邪火之橫行,神無定主。
狂者,本由邪火乘心,亂其神明,神無所主,砐大叫狂妄,登高棄衣,親疏不避,治之專以下奪、清熱為主。
治癫貴以養正,兼以行痰。
治狂務于祛邪,滅火為要。
白通、枙、鼓,主于交通,陰癫、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