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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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曰:&ldquo不識我乎?我某歲與汝别于某所,汝忘之乎?&rdquo甲乃恍然知為某乙。
先是,甲在揚州時,曾借乙錢十千,及粵寇之亂,甲與母妻逃至某處,适乙亦至焉。
其時乙無一錢,乃從甲索所借錢,甲橐中尚有洋錢四十,欲許之,妻曰:&ldquo亂離如此,生死未蔔,豈償債時邪?&rdquo甲從其言而止,自後亦不複見。
至是乃問之,曰:&ldquo與爾别後,爾何所往?&rdquo妻作鬼語曰:&ldquo彼時吾與母同行,爾不還吾錢,母子二人饑餓不得食,努力至江邊,賊已大至。
江中雖有渡船,以吾無錢不肯載,乃負母循江岸而行,力竭仆地,呻吟三晝夜,母子俱斃。
每念死時之苦,恨爾入骨,十數年來在揚州尋覓,竟不可得。
後知在蘇州,又在蘇州尋覓數年矣。
今得相逢,必償我命!甲叩首謝曰:&rdquo曩者誠我負心,然吾夫婦死,爾母子仍不得活,于事無益;且我負爾錢,究未害爾命也。
我願數倍曩日所借之錢,為爾作功德,憑仗佛力,托生善地,不亦美乎?&ldquo鬼始不可,既而曰:汝言亦有理,好為之。
&rdquo甲于是出錢大作佛事,妻病果愈。
中山君有言:&ldquo與不期衆少,其于當厄;怨不期深淺,其于傷心。
&rdquo甲與乙既素有通财之誼,危迫之際,雖無所負,猶宜分财以濟之,況實負其錢乎?乃婦言是用,毛不拔,遂使母子流離,擠于溝壑,固宜其飲恨九原矣。
雖仗佛力消釋前愆,吾猶未保其卒也。
趙某,蘇州人,當兵亂時,甚踔城外無所依。
有農人李姓,憐而留之,趙因與李女通。
李無如何,遂以為婿,贅于其家,夫婦頗相得。
趙有季父,避兵甯波,使人訪知趙所在,招使往。
趙與妻謀曰:&ldquo吾季父頗有資,今來招我,我且先往。
往而得所,再來迎汝,并迎翁也。
&rdquo及趙至甯波,其季父議為娶某氏女,趙聞某女美,且裝送甚豐,欣然從之。
及亂定,遂依季父居,不複還蘇。
至光緒辛巳春,趙偶至門外眺望,有陰風吹面,通體生粟,乃入室蒙被而卧。
夜半忽作谵語曰:&ldquo與汝别二十餘年,絕不一念前情,緻吾父抱憤而死,吾亦飲恨而亡。
負心若此,吾今得請于神矣,汝尚望活邪?&rdquo言畢遂絕。
揚州市井中,有王、陳二人共啟一肆。
肆中畜一貓,毛色甚美,兩家皆奇愛之。
貓一乳生四子,皆肖其母,逾月之後跳踉于地,見者每注目焉。
鄰有某甲乞其一,許之,以不能離母,故未将去。
一日,陳他出,王倦而假寐,惟陳母、王妻坐守肆中。
忽有少年突入,攫二小貓去,母妻皆大号,王驚起追之,某甲亦助之追。
須臾,陳亦繼至。
少年見追者三人,知不能脫,棄一貓于途,甲抱之歸。
陳與王仍相逐不舍,少年窘甚,并所存一貓亦去之,二人抱貓俱返。
而少年不知,猶以為有追者,狂奔不已,觸一孕婦仆地,竟踐其身上而過。
于是市人大嘩,要遮少年,使不得逸。
視婦,已垂欲絕矣,覓其夫至,縛少年送官,如婦死,當論如律雲。
嗟乎!魯以鬥雞而出昭公,鄭以逐狗而殺子陽,小事而啟大釁,微物而釀巨禍,自古有之矣。
此猶其小焉者也。
某甲,湖北人,居揚州為鹾商,喜談内外丹之術。
偶與友飲于茶寮,見一老翁支布為棚,賣藥其下,有一客與之諧價,未定。
就視之,則一何首烏,宛然人形。
問所值,錢四千耳。
大喜,如數與之。
友曰:&ldquo此必僞也,豈有何首烏已成人形者,而所值止此邪?&rdquo甲曰:&ldquo不然,仙人賣藥,論有緣與否,不計值也。
&rdquo抱之而歸。
是夕宿于花園,不入内室,次日視之,死矣。
家人大駭,窮究其故,友以告。
亟使人覓賣藥翁,不知所之矣。
古詩雲:&ldquo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
&rdquo誠哉是言也。
同治之初,滇中大亂,賊所到之處,殺人如麻,白骨盈野,通都大邑,悉成丘虛。
亂定之後,孑遺之民稍稍複集,掃除骼,經營苫蓋,時則又有大疫。
疫之将作,其家之鼠無故自斃,或在牆壁中,或在承塵上,人不及見,久而腐爛,人聞其臭,鮮不病者。
病皆驟然而起,身上先墳起一小塊,堅硬如石,顔色微紅,扪之極痛。
旋身熱谵語,或逾日死,或即日死,諸醫束手不能處方。
有以刀割去之者,然此處甫割,彼處複起,其得活者,千百中一二而已。
方疫盛時,村民每于夜間見鬼火,數百數千,成隊而行,近之則聞鑼聲、鼓聲、鈴铎聲、吹角聲、馬蹄聲、器械摩扌介聲,月夜并見有旗幟之象。
又往往有人忽然倒地,如酣睡者,越日而蘇,辄言有兵馬經過,被其捉去搬送什物,至某處而返。
又或言令其荷送傳牌,牌上大書&ldquo某官帶兵若幹,赴某處,仰沿途供應如律&rdquo。
及數日之後,其所言某處某處,無不大疫矣。
疫起鄉間,延及城市,一家有病者,則其左右十數家即遷移避之,踣于道路者無算,然卒不能免也。
甚至阖門同盡,比戶皆空,小村聚中絕無人迹。
老子雲:&ldquo師之所處,荊棘生焉。
&rdquo信矣!馬星五觀察驷良,南人,為餘說如此,蓋其所親見也。
觀察又言:鹹豐八九年間,李樹往往不實,而反生王瓜;楸樹本無實,而反結實如豆,好奇者收而藏之。
厥後疫起,百藥不效,或謂李瓜、楸豆,自古未聞,天地既生此異物,諒非無用,或可以治此異疾乎?試之果驗。
而當時收藏者少,甚不易得,得之者珍逾參苓矣。
近年來久無此疾,而李與楸之生瓜豆亦不再見。
于此又見天心仁愛,雖大劫之中,未始不寓挽回之意也。
葉某,吳人,官于中州。
有三子,皆在十齡内外,年相若也。
一日,戲于庭中,其仲子手執一鐵釘,謂季子曰:&ldquo吾此釘一發,即成弩箭,且中汝目矣。
&rdquo季子曰:&ldquo兄試為之。
&rdquo仲子一舉手,釘即飛去,仲季二子相去頗遠,中間又隔一人,而釘竟從此人腋下穿過,飛集季子之目。
目睛即時突出,大如雞卵,五色爛然。
幸其系未絕,累然下垂且四五寸。
季子走還内室,投其母;母大驚,以手握其睛,納入眶中。
季子初不覺痛,至是始大痛而倒,良久乃蘇,後幸無恙,而此目則盲矣。
方擾攘時,忽失仲子所在,大索之,則在一神廟中,厥角稽首,求其弟不死。
扶之還,色若死灰,額上血漉漉然。
其母不忍責,轉以好言慰之。
此殆有鬼神使之然乎? 潘氏,徽州大姓也。
其族人檢視譜牒,知乾隆間族中有一婦殁于杭州,即淺葬于城外,今絕無後矣。
而此婦生前頗有恩德及其族人,于是舉族聚謀,欲歸其骨,合葬于其夫之墓。
乃共醵金,使一人往。
其人于光緒七年四月至杭州,依譜牒所載,營求其葬處,果得之。
發視,則其棺乃楠木,所為尚完好,而其底則已朽矣。
屍卧棺中,容色如生,衣服亦未壞。
視其棺和所題識,蓋已一百二十八年,而俨然如新死者。
遂舁而置之新制之棺。
有與其役者,見屍右手中握一小盒,封緘甚固,乃竊而懷之,莫知何物。
或曰:&ldquo其中有寶珠,屍之不壞,職是故也。
&rdquo吳下有邵氏舊仆,實從之往,親見其事,歸為奴輩言之如此。
李石泉孝廉,錢唐人,以道光丁酉科舉于鄉,餘同歲生也。
初名人傑。
未幾,湖北有反者名鐘人傑,石泉不欲與同名,乃改名峨。
或曰:&ldquo峨字,山在我上,以山壓我,豈得為安?不易此名,必大不利!&rdquo石泉不從其言,逾年竟卒。
餘按《太平廣記》引《感定錄》曰:有進士李嶽,連舉不第,夜夢人謂曰:&ldquo頭上有山,何以得上第?&rdquo及覺,不可名嶽,遂更名言,乃中第。
此與石泉事正相類,或人所言,不為無見也。
《通俗文》曰:&ldquo夢語謂之[C204](引見《一切經音義》),字亦作呓。
《拾遺記》雲呂蒙呓語通《周易》,是也。
今人亦往往有然。
湖北有一婦,不見容于夫,夫外出,辄棄婦不顧。
婦食貧自守,無他志。
夫偶歸,與之宿,聞婦呓語,皆處分家事,勤勤懇懇,夫大感動,曰:&rdquo諺雲柴米夫妻,信矣!&ldquo遂相愛重如初。
此亦至誠動物之一證也。
又有一貴家妾,平日事其大婦,謬為恭敬,夫或于無人處撫問之,曰
先是,甲在揚州時,曾借乙錢十千,及粵寇之亂,甲與母妻逃至某處,适乙亦至焉。
其時乙無一錢,乃從甲索所借錢,甲橐中尚有洋錢四十,欲許之,妻曰:&ldquo亂離如此,生死未蔔,豈償債時邪?&rdquo甲從其言而止,自後亦不複見。
至是乃問之,曰:&ldquo與爾别後,爾何所往?&rdquo妻作鬼語曰:&ldquo彼時吾與母同行,爾不還吾錢,母子二人饑餓不得食,努力至江邊,賊已大至。
江中雖有渡船,以吾無錢不肯載,乃負母循江岸而行,力竭仆地,呻吟三晝夜,母子俱斃。
每念死時之苦,恨爾入骨,十數年來在揚州尋覓,竟不可得。
後知在蘇州,又在蘇州尋覓數年矣。
今得相逢,必償我命!甲叩首謝曰:&rdquo曩者誠我負心,然吾夫婦死,爾母子仍不得活,于事無益;且我負爾錢,究未害爾命也。
我願數倍曩日所借之錢,為爾作功德,憑仗佛力,托生善地,不亦美乎?&ldquo鬼始不可,既而曰:汝言亦有理,好為之。
&rdquo甲于是出錢大作佛事,妻病果愈。
中山君有言:&ldquo與不期衆少,其于當厄;怨不期深淺,其于傷心。
&rdquo甲與乙既素有通财之誼,危迫之際,雖無所負,猶宜分财以濟之,況實負其錢乎?乃婦言是用,毛不拔,遂使母子流離,擠于溝壑,固宜其飲恨九原矣。
雖仗佛力消釋前愆,吾猶未保其卒也。
趙某,蘇州人,當兵亂時,甚踔城外無所依。
有農人李姓,憐而留之,趙因與李女通。
李無如何,遂以為婿,贅于其家,夫婦頗相得。
趙有季父,避兵甯波,使人訪知趙所在,招使往。
趙與妻謀曰:&ldquo吾季父頗有資,今來招我,我且先往。
往而得所,再來迎汝,并迎翁也。
&rdquo及趙至甯波,其季父議為娶某氏女,趙聞某女美,且裝送甚豐,欣然從之。
及亂定,遂依季父居,不複還蘇。
至光緒辛巳春,趙偶至門外眺望,有陰風吹面,通體生粟,乃入室蒙被而卧。
夜半忽作谵語曰:&ldquo與汝别二十餘年,絕不一念前情,緻吾父抱憤而死,吾亦飲恨而亡。
負心若此,吾今得請于神矣,汝尚望活邪?&rdquo言畢遂絕。
揚州市井中,有王、陳二人共啟一肆。
肆中畜一貓,毛色甚美,兩家皆奇愛之。
貓一乳生四子,皆肖其母,逾月之後跳踉于地,見者每注目焉。
鄰有某甲乞其一,許之,以不能離母,故未将去。
一日,陳他出,王倦而假寐,惟陳母、王妻坐守肆中。
忽有少年突入,攫二小貓去,母妻皆大号,王驚起追之,某甲亦助之追。
須臾,陳亦繼至。
少年見追者三人,知不能脫,棄一貓于途,甲抱之歸。
陳與王仍相逐不舍,少年窘甚,并所存一貓亦去之,二人抱貓俱返。
而少年不知,猶以為有追者,狂奔不已,觸一孕婦仆地,竟踐其身上而過。
于是市人大嘩,要遮少年,使不得逸。
視婦,已垂欲絕矣,覓其夫至,縛少年送官,如婦死,當論如律雲。
嗟乎!魯以鬥雞而出昭公,鄭以逐狗而殺子陽,小事而啟大釁,微物而釀巨禍,自古有之矣。
此猶其小焉者也。
某甲,湖北人,居揚州為鹾商,喜談内外丹之術。
偶與友飲于茶寮,見一老翁支布為棚,賣藥其下,有一客與之諧價,未定。
就視之,則一何首烏,宛然人形。
問所值,錢四千耳。
大喜,如數與之。
友曰:&ldquo此必僞也,豈有何首烏已成人形者,而所值止此邪?&rdquo甲曰:&ldquo不然,仙人賣藥,論有緣與否,不計值也。
&rdquo抱之而歸。
是夕宿于花園,不入内室,次日視之,死矣。
家人大駭,窮究其故,友以告。
亟使人覓賣藥翁,不知所之矣。
古詩雲:&ldquo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
&rdquo誠哉是言也。
同治之初,滇中大亂,賊所到之處,殺人如麻,白骨盈野,通都大邑,悉成丘虛。
亂定之後,孑遺之民稍稍複集,掃除骼,經營苫蓋,時則又有大疫。
疫之将作,其家之鼠無故自斃,或在牆壁中,或在承塵上,人不及見,久而腐爛,人聞其臭,鮮不病者。
病皆驟然而起,身上先墳起一小塊,堅硬如石,顔色微紅,扪之極痛。
旋身熱谵語,或逾日死,或即日死,諸醫束手不能處方。
有以刀割去之者,然此處甫割,彼處複起,其得活者,千百中一二而已。
方疫盛時,村民每于夜間見鬼火,數百數千,成隊而行,近之則聞鑼聲、鼓聲、鈴铎聲、吹角聲、馬蹄聲、器械摩扌介聲,月夜并見有旗幟之象。
又往往有人忽然倒地,如酣睡者,越日而蘇,辄言有兵馬經過,被其捉去搬送什物,至某處而返。
又或言令其荷送傳牌,牌上大書&ldquo某官帶兵若幹,赴某處,仰沿途供應如律&rdquo。
及數日之後,其所言某處某處,無不大疫矣。
疫起鄉間,延及城市,一家有病者,則其左右十數家即遷移避之,踣于道路者無算,然卒不能免也。
甚至阖門同盡,比戶皆空,小村聚中絕無人迹。
老子雲:&ldquo師之所處,荊棘生焉。
&rdquo信矣!馬星五觀察驷良,南人,為餘說如此,蓋其所親見也。
觀察又言:鹹豐八九年間,李樹往往不實,而反生王瓜;楸樹本無實,而反結實如豆,好奇者收而藏之。
厥後疫起,百藥不效,或謂李瓜、楸豆,自古未聞,天地既生此異物,諒非無用,或可以治此異疾乎?試之果驗。
而當時收藏者少,甚不易得,得之者珍逾參苓矣。
近年來久無此疾,而李與楸之生瓜豆亦不再見。
于此又見天心仁愛,雖大劫之中,未始不寓挽回之意也。
葉某,吳人,官于中州。
有三子,皆在十齡内外,年相若也。
一日,戲于庭中,其仲子手執一鐵釘,謂季子曰:&ldquo吾此釘一發,即成弩箭,且中汝目矣。
&rdquo季子曰:&ldquo兄試為之。
&rdquo仲子一舉手,釘即飛去,仲季二子相去頗遠,中間又隔一人,而釘竟從此人腋下穿過,飛集季子之目。
目睛即時突出,大如雞卵,五色爛然。
幸其系未絕,累然下垂且四五寸。
季子走還内室,投其母;母大驚,以手握其睛,納入眶中。
季子初不覺痛,至是始大痛而倒,良久乃蘇,後幸無恙,而此目則盲矣。
方擾攘時,忽失仲子所在,大索之,則在一神廟中,厥角稽首,求其弟不死。
扶之還,色若死灰,額上血漉漉然。
其母不忍責,轉以好言慰之。
此殆有鬼神使之然乎? 潘氏,徽州大姓也。
其族人檢視譜牒,知乾隆間族中有一婦殁于杭州,即淺葬于城外,今絕無後矣。
而此婦生前頗有恩德及其族人,于是舉族聚謀,欲歸其骨,合葬于其夫之墓。
乃共醵金,使一人往。
其人于光緒七年四月至杭州,依譜牒所載,營求其葬處,果得之。
發視,則其棺乃楠木,所為尚完好,而其底則已朽矣。
屍卧棺中,容色如生,衣服亦未壞。
視其棺和所題識,蓋已一百二十八年,而俨然如新死者。
遂舁而置之新制之棺。
有與其役者,見屍右手中握一小盒,封緘甚固,乃竊而懷之,莫知何物。
或曰:&ldquo其中有寶珠,屍之不壞,職是故也。
&rdquo吳下有邵氏舊仆,實從之往,親見其事,歸為奴輩言之如此。
李石泉孝廉,錢唐人,以道光丁酉科舉于鄉,餘同歲生也。
初名人傑。
未幾,湖北有反者名鐘人傑,石泉不欲與同名,乃改名峨。
或曰:&ldquo峨字,山在我上,以山壓我,豈得為安?不易此名,必大不利!&rdquo石泉不從其言,逾年竟卒。
餘按《太平廣記》引《感定錄》曰:有進士李嶽,連舉不第,夜夢人謂曰:&ldquo頭上有山,何以得上第?&rdquo及覺,不可名嶽,遂更名言,乃中第。
此與石泉事正相類,或人所言,不為無見也。
《通俗文》曰:&ldquo夢語謂之[C204](引見《一切經音義》),字亦作呓。
《拾遺記》雲呂蒙呓語通《周易》,是也。
今人亦往往有然。
湖北有一婦,不見容于夫,夫外出,辄棄婦不顧。
婦食貧自守,無他志。
夫偶歸,與之宿,聞婦呓語,皆處分家事,勤勤懇懇,夫大感動,曰:&rdquo諺雲柴米夫妻,信矣!&ldquo遂相愛重如初。
此亦至誠動物之一證也。
又有一貴家妾,平日事其大婦,謬為恭敬,夫或于無人處撫問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