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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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處,廟宇宏敞。
有神坐殿上,問曰:&ldquo爾是廖三爺邪?&rdquo曰:&ldquo然。
&rdquo神曰:&ldquo若來甚好,有一事非若不可,當以相屬。
&rdquo廖醒,遂發寒熱,自知不起。
逾月,果卒于台灣,未竟其用,聞者惜焉。
福建建甯府有一舊宅,時建安令鮑君卒于官,其眷屬賃是屋以居。
樓故有狐,未之知也。
鮑妻居樓上,往往無雨而屋漏。
又所用什物,旦辄易其處,畏而遷居于下。
其子少年負氣,曰:&ldquo我何畏彼哉?&rdquo遂居之。
天明猶卧未起,覺有奇臭,視之則被有沾濡之痕,發怒謾罵,則臭益甚。
俄而己身亦臭,遍視不見,後方知其發上皆糞也。
于是家人鹹集,遷其子下樓。
鮑君之弟焚香祝之曰:&ldquo我等罹死喪之戚,暫住于此,苟有失禮,當蒙見原。
今空此樓供奉香火,幸勿相嬲。
&rdquo祝後寂然。
天下事可以理勝,而不可以氣力争,類如此也。
湖北鹹甯縣劉氏一婦,年近百齡,而情性與孩童無異。
每日晨起,家人為之簪花敷粉,衣以紅紫豔色之衣,則終日笑。
除其子及長孫一人外,餘皆不之識。
苟欲告之,則必舉其祖若父之乳名,曰:&ldquo此某人之子,某人之孫。
&rdquo乃始笑而颔之。
如此媪者,殆亦近于雞窠中小兒者與! 江西南康縣鄉間,有方貢生者,失其名。
世以耕讀為業,家頗小康。
偶傭一童子,使牧牛。
童子乳名毛狗。
其始來也,有一小人與之俱,長僅尺餘,時見時不見。
久之而小人日益多,昏黑樘突,不勝其擾。
或詈罵之,辄躍起批人頰。
雖于貢生不敢犯,然呵責之,亦不聽也。
如是十四年,聚至百餘之多,器用為其損壞,飲食為其污穢。
甚或煙氣縷縷出自笥中,發視,則所貯之衣皆燒成小孔以千百計。
舉家厭苦,延僧道禳之,則僧道悉被棰擊,流血被面而去。
或使人訴之真人府,使者甫出門,辄迷惘不能行一步。
貢生憂之,而無如何。
至道光丁酉歲,貢生于元旦黎明集其子弟,語之曰:&ldquo我夢見天榜,今科江西解元即我也,子弟中亦有數人中式者,我不敢洩。
爾曹宜各努力,我亦自勉。
&rdquo乃日夜督責其子弟溫習舉業,貢生以身先之。
六月既望,躬率子弟赴省城應試。
既至,又語子弟曰:&ldquo試期尚早,我有一老友,舉業家斫輪老手也,距此不遠。
汝曹留此,勿荒所業,我且往訪之。
&rdquo乃不攜童仆,買舟而去。
去則竟赴貴溪縣龍虎山,具牒于真人府,請除妖。
真人受其牒,判九月朔日雷部施行。
貢生奉牒遄返省城,則三場畢矣,即攜子弟輩俱歸。
及九月朔,衆小人殊未之知,嬉戲如故。
日加辰,則各惶惑失措,有哭者,有怒罵者。
亭午天忽無雲,而雷電延霆轟,其勢甚猛,俄迅雷一聲,而衆小人俱不見矣。
是科方氏無一中式者,貢生固托言之,以愚衆小人,使不為備也,亦可謂智深勇沉者矣。
初,妖之興也,客有善琴者來。
或曰:&ldquo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也。
&rdquo乃延此客,使鼓琴三日,果為之稍戢。
客去,而擾彌甚,惟毛狗與之狎,呼毛狗為老庚。
老庚者,俗呼同歲者之稱也。
其類甚繁,亦有婚嫁生育、親戚故舊往來之事。
每遇歲時,辄三五成群,聚而為意錢之戲。
其法以三錢擲之,觀其陰陽,以為勝負。
嘗使毛狗為囊家,得頭錢三千餘文。
又一日大雨,庭中積水甚深,有數小人響之而哭甚哀。
貢生使毛狗探之,則其幼子溺死水中也。
雨霁得其屍。
乃一二寸長之紙人耳。
異哉!翦紙為人,乃作祟如此,竟不知其為何妖矣。
然觀琴客鼓琴,妖為少戢,則邪不勝正,其理昭然。
貢生苟知此理,但當正心修身,以齊其家。
一家中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彼衆小人者,自當形滅聲銷,固不必遠求之龍虎山也。
休甯朱村有朱姓者,賈于外。
父母早死,妻許氏在家。
偶以雞卵十餘枚,使雞母伏之,久之不出。
一夕,許夢見舅姑自外至,皆以紅帕首,而顔色愁慘。
許欲啟問,倏至埘桀間而隐。
明旦往視,則二雛出殼矣,悟曰:&ldquo此必翁姑也。
&rdquo對之流涕,乃溺而死之。
即延僧誦經三日,求免翁姑之罪。
數月後,複夢翁姑來謝曰:&ldquo我二人以生前殺生過多,冥司罰作雞,使受湯火之苦。
今幸新婦代為忏悔,仍得轉生為人矣。
&rdquo 休甯商山村,有雜貨店兼賣豬肉,市者頗盛。
日殺三四豬,東方未明,辄鼓刀而屠。
一日屠竟,縣肉于{},忽見豬之後足頗似婦女之足,底平指佥,纖不盈握,衆皆見而異之。
因問爪殼何在。
爪殼者,豬足下粗皮也。
屠曰:&ldquo當尚在湯镬中。
&rdquo往視,則繡履雙浮,制作絕工,非鄉間所有。
撈而出之,衆手傳觀,無不驚歎。
此店嗣後專賣雜貨,不複屠豬,至今尚在。
餘親家樊氏眷屬寓居河南省城。
時有傭婦,其家距城七十裡。
一日抱其幼女自其家來,騎驢而行,中路墜驢,複抱女起,騎驢入城,至于樊寓。
而此女昏昏如睡,不複言語行動。
與之食,尚能下咽,不與之,亦不索也。
如是月餘,樊氏之衆語之曰:&ldquo汝女之病,久而不愈,曷不暫歸乎?&rdquo婦然之,乃複抱女騎驢出城。
行至來時墜驢之處,女忽開口喚母,問之,則能答矣。
自此途中便能言笑,比至家,行動如常。
蓋墜驢時失其魂,至是複與合也。
陸連逵,字锺山,溫州樂清縣人。
家尚溫飽,以知縣需次江蘇,持孫琴西同年書來見。
其人頗樸誠,而在吳中數載,甚落寞。
亦嘗乞假返其家,不久仍來,歲以為常。
同治壬申秋,複至餘寓,言将歸遣嫁其女。
餘次日往送之,未見,嗣是遂不相聞。
乃是年十二月,其兄之子忽來蘇,踵門求見。
問之,則鐘山已被殺于途矣,為之駭然。
詳叩之,鐘山之歸,獨行不挈僮仆。
行至一處,為黃岩縣所屬,忘其地名,距其家止百數十裡矣。
鐘山于其地賃一小舟,而自向市中買鲑菜之類。
及歸,則舟中已有客六七人,問之,曰趁船者也,無如何,姑聽之。
而此六七人者,皆盜也,舟子亦與通謀。
夜深移舟至荒寂之處,殺鐘山,沉諸河,而取其赀,無知者。
越一月,有漁者出其屍于水中,則創痕猶存,乃聞于官。
時黃岩令為孫君歡伯,健令也,親往驗其屍,于其襪肚中得字紙一卷,雖漫漶,猶約略可辨。
一名紙有&ldquo陸連逵&rdquo三字,亦不知誰何,姑命以棺佥之。
又月餘,孫君如台州谒太守,偶與同官會飲,言及此事,一人曰:&ldquo此必樂清人也。
君謂此人姓陸乎?非也。
陸連,其覆姓,樂清故有陸連氏,吾嘗令樂清,故知之。
且吾與陸連氏亦頗有相識者。
&rdquo乃以書問之,所問者即鐘山之兄也。
其家久知鐘山于某日發蘇州,待之不至,猶意其或不果歸,至是始知中途有變。
使其兄子往視,發棺視屍,已不可識,猶冀非真,故複來蘇州審之。
既知不謬,亟歸言于孫君。
孫君命役捕兇手,不可得。
久之,或言某所有人以朝珠鬻于市,鄉間安得有此物,是可疑也。
孫君使人捕之。
捕者以夜往,則有鬼聲<需鬼><需鬼>導于前。
至其家,六七人皆在,已知事發,結束将行,稍緩則無及矣。
縛之至官,皆吐實,殺以祭鐘山。
鐘山為人固長者,罹此酷禍,殊不可解,而行路之難亦可鑒矣。
餘因先兄福甯君之喪往迎太夫人,亦嘗取道于此。
至台州府,适陳君鹿笙守是郡,留餘飯于署中,且為具舟。
舟人言:&ldquo須乙夜潮至,始行。
&rdquo乃于晚飯後登舟,陳君親送之,餘辭焉不可。
餘先至舟,則舟中人滿矣,問之,亦言是趁船者。
餘時止挈二仆,其一從餘在郡署,其一留守舟中,止能護持行李,竟不能與之争。
餘傍徨無策,而陳君至,怒曰:&ldquo此何人也?&rdquo是時漸東當大亂之後,盜賊多有,故太守所至,辄有親兵從行。
陳君遂命親兵悉驅其人登岸,并以四親兵送餘至黃岩焉。
蓋台溫地僻,舟楫稀少,尋常行客每雇一舟,必有趁船者,固非盡盜賊也,然其情狀,亦甚難堪矣。
非太守親送,豈能麾而出之哉!附書于此,俾于役者知所警焉。
嘉興姚恩衍,字叔怡,官中書科。
中書為人頗有才幹,而性行笃實,雖在少年,已諾必誠,取與不苟。
有神坐殿上,問曰:&ldquo爾是廖三爺邪?&rdquo曰:&ldquo然。
&rdquo神曰:&ldquo若來甚好,有一事非若不可,當以相屬。
&rdquo廖醒,遂發寒熱,自知不起。
逾月,果卒于台灣,未竟其用,聞者惜焉。
福建建甯府有一舊宅,時建安令鮑君卒于官,其眷屬賃是屋以居。
樓故有狐,未之知也。
鮑妻居樓上,往往無雨而屋漏。
又所用什物,旦辄易其處,畏而遷居于下。
其子少年負氣,曰:&ldquo我何畏彼哉?&rdquo遂居之。
天明猶卧未起,覺有奇臭,視之則被有沾濡之痕,發怒謾罵,則臭益甚。
俄而己身亦臭,遍視不見,後方知其發上皆糞也。
于是家人鹹集,遷其子下樓。
鮑君之弟焚香祝之曰:&ldquo我等罹死喪之戚,暫住于此,苟有失禮,當蒙見原。
今空此樓供奉香火,幸勿相嬲。
&rdquo祝後寂然。
天下事可以理勝,而不可以氣力争,類如此也。
湖北鹹甯縣劉氏一婦,年近百齡,而情性與孩童無異。
每日晨起,家人為之簪花敷粉,衣以紅紫豔色之衣,則終日笑。
除其子及長孫一人外,餘皆不之識。
苟欲告之,則必舉其祖若父之乳名,曰:&ldquo此某人之子,某人之孫。
&rdquo乃始笑而颔之。
如此媪者,殆亦近于雞窠中小兒者與! 江西南康縣鄉間,有方貢生者,失其名。
世以耕讀為業,家頗小康。
偶傭一童子,使牧牛。
童子乳名毛狗。
其始來也,有一小人與之俱,長僅尺餘,時見時不見。
久之而小人日益多,昏黑樘突,不勝其擾。
或詈罵之,辄躍起批人頰。
雖于貢生不敢犯,然呵責之,亦不聽也。
如是十四年,聚至百餘之多,器用為其損壞,飲食為其污穢。
甚或煙氣縷縷出自笥中,發視,則所貯之衣皆燒成小孔以千百計。
舉家厭苦,延僧道禳之,則僧道悉被棰擊,流血被面而去。
或使人訴之真人府,使者甫出門,辄迷惘不能行一步。
貢生憂之,而無如何。
至道光丁酉歲,貢生于元旦黎明集其子弟,語之曰:&ldquo我夢見天榜,今科江西解元即我也,子弟中亦有數人中式者,我不敢洩。
爾曹宜各努力,我亦自勉。
&rdquo乃日夜督責其子弟溫習舉業,貢生以身先之。
六月既望,躬率子弟赴省城應試。
既至,又語子弟曰:&ldquo試期尚早,我有一老友,舉業家斫輪老手也,距此不遠。
汝曹留此,勿荒所業,我且往訪之。
&rdquo乃不攜童仆,買舟而去。
去則竟赴貴溪縣龍虎山,具牒于真人府,請除妖。
真人受其牒,判九月朔日雷部施行。
貢生奉牒遄返省城,則三場畢矣,即攜子弟輩俱歸。
及九月朔,衆小人殊未之知,嬉戲如故。
日加辰,則各惶惑失措,有哭者,有怒罵者。
亭午天忽無雲,而雷電延霆轟,其勢甚猛,俄迅雷一聲,而衆小人俱不見矣。
是科方氏無一中式者,貢生固托言之,以愚衆小人,使不為備也,亦可謂智深勇沉者矣。
初,妖之興也,客有善琴者來。
或曰:&ldquo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也。
&rdquo乃延此客,使鼓琴三日,果為之稍戢。
客去,而擾彌甚,惟毛狗與之狎,呼毛狗為老庚。
老庚者,俗呼同歲者之稱也。
其類甚繁,亦有婚嫁生育、親戚故舊往來之事。
每遇歲時,辄三五成群,聚而為意錢之戲。
其法以三錢擲之,觀其陰陽,以為勝負。
嘗使毛狗為囊家,得頭錢三千餘文。
又一日大雨,庭中積水甚深,有數小人響之而哭甚哀。
貢生使毛狗探之,則其幼子溺死水中也。
雨霁得其屍。
乃一二寸長之紙人耳。
異哉!翦紙為人,乃作祟如此,竟不知其為何妖矣。
然觀琴客鼓琴,妖為少戢,則邪不勝正,其理昭然。
貢生苟知此理,但當正心修身,以齊其家。
一家中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彼衆小人者,自當形滅聲銷,固不必遠求之龍虎山也。
休甯朱村有朱姓者,賈于外。
父母早死,妻許氏在家。
偶以雞卵十餘枚,使雞母伏之,久之不出。
一夕,許夢見舅姑自外至,皆以紅帕首,而顔色愁慘。
許欲啟問,倏至埘桀間而隐。
明旦往視,則二雛出殼矣,悟曰:&ldquo此必翁姑也。
&rdquo對之流涕,乃溺而死之。
即延僧誦經三日,求免翁姑之罪。
數月後,複夢翁姑來謝曰:&ldquo我二人以生前殺生過多,冥司罰作雞,使受湯火之苦。
今幸新婦代為忏悔,仍得轉生為人矣。
&rdquo 休甯商山村,有雜貨店兼賣豬肉,市者頗盛。
日殺三四豬,東方未明,辄鼓刀而屠。
一日屠竟,縣肉于{},忽見豬之後足頗似婦女之足,底平指佥,纖不盈握,衆皆見而異之。
因問爪殼何在。
爪殼者,豬足下粗皮也。
屠曰:&ldquo當尚在湯镬中。
&rdquo往視,則繡履雙浮,制作絕工,非鄉間所有。
撈而出之,衆手傳觀,無不驚歎。
此店嗣後專賣雜貨,不複屠豬,至今尚在。
餘親家樊氏眷屬寓居河南省城。
時有傭婦,其家距城七十裡。
一日抱其幼女自其家來,騎驢而行,中路墜驢,複抱女起,騎驢入城,至于樊寓。
而此女昏昏如睡,不複言語行動。
與之食,尚能下咽,不與之,亦不索也。
如是月餘,樊氏之衆語之曰:&ldquo汝女之病,久而不愈,曷不暫歸乎?&rdquo婦然之,乃複抱女騎驢出城。
行至來時墜驢之處,女忽開口喚母,問之,則能答矣。
自此途中便能言笑,比至家,行動如常。
蓋墜驢時失其魂,至是複與合也。
陸連逵,字锺山,溫州樂清縣人。
家尚溫飽,以知縣需次江蘇,持孫琴西同年書來見。
其人頗樸誠,而在吳中數載,甚落寞。
亦嘗乞假返其家,不久仍來,歲以為常。
同治壬申秋,複至餘寓,言将歸遣嫁其女。
餘次日往送之,未見,嗣是遂不相聞。
乃是年十二月,其兄之子忽來蘇,踵門求見。
問之,則鐘山已被殺于途矣,為之駭然。
詳叩之,鐘山之歸,獨行不挈僮仆。
行至一處,為黃岩縣所屬,忘其地名,距其家止百數十裡矣。
鐘山于其地賃一小舟,而自向市中買鲑菜之類。
及歸,則舟中已有客六七人,問之,曰趁船者也,無如何,姑聽之。
而此六七人者,皆盜也,舟子亦與通謀。
夜深移舟至荒寂之處,殺鐘山,沉諸河,而取其赀,無知者。
越一月,有漁者出其屍于水中,則創痕猶存,乃聞于官。
時黃岩令為孫君歡伯,健令也,親往驗其屍,于其襪肚中得字紙一卷,雖漫漶,猶約略可辨。
一名紙有&ldquo陸連逵&rdquo三字,亦不知誰何,姑命以棺佥之。
又月餘,孫君如台州谒太守,偶與同官會飲,言及此事,一人曰:&ldquo此必樂清人也。
君謂此人姓陸乎?非也。
陸連,其覆姓,樂清故有陸連氏,吾嘗令樂清,故知之。
且吾與陸連氏亦頗有相識者。
&rdquo乃以書問之,所問者即鐘山之兄也。
其家久知鐘山于某日發蘇州,待之不至,猶意其或不果歸,至是始知中途有變。
使其兄子往視,發棺視屍,已不可識,猶冀非真,故複來蘇州審之。
既知不謬,亟歸言于孫君。
孫君命役捕兇手,不可得。
久之,或言某所有人以朝珠鬻于市,鄉間安得有此物,是可疑也。
孫君使人捕之。
捕者以夜往,則有鬼聲<需鬼><需鬼>導于前。
至其家,六七人皆在,已知事發,結束将行,稍緩則無及矣。
縛之至官,皆吐實,殺以祭鐘山。
鐘山為人固長者,罹此酷禍,殊不可解,而行路之難亦可鑒矣。
餘因先兄福甯君之喪往迎太夫人,亦嘗取道于此。
至台州府,适陳君鹿笙守是郡,留餘飯于署中,且為具舟。
舟人言:&ldquo須乙夜潮至,始行。
&rdquo乃于晚飯後登舟,陳君親送之,餘辭焉不可。
餘先至舟,則舟中人滿矣,問之,亦言是趁船者。
餘時止挈二仆,其一從餘在郡署,其一留守舟中,止能護持行李,竟不能與之争。
餘傍徨無策,而陳君至,怒曰:&ldquo此何人也?&rdquo是時漸東當大亂之後,盜賊多有,故太守所至,辄有親兵從行。
陳君遂命親兵悉驅其人登岸,并以四親兵送餘至黃岩焉。
蓋台溫地僻,舟楫稀少,尋常行客每雇一舟,必有趁船者,固非盡盜賊也,然其情狀,亦甚難堪矣。
非太守親送,豈能麾而出之哉!附書于此,俾于役者知所警焉。
嘉興姚恩衍,字叔怡,官中書科。
中書為人頗有才幹,而性行笃實,雖在少年,已諾必誠,取與不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