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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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久圮,僅存一殿,亦無僧也。
道光丁未夏,有鄉間甲乙二老,負薪入市,既售同歸。
至北門,小憩風于城下,就地酣眠。
逾時甲醒,失乙所在,而擔纏皆存。
疑其如廁,久之不至,遂往尋之。
至廟中,見殿前有血迹,仰視,則乙在空中,其腹黏著屋椽,初無所維系,而不墜落。
大驚,奔聞于官。
官至,饬役下其屍,衆議以梯升,而屍忽堕,驗之,則胸已洞矣。
知其上必潛伏怪物,發視其笮,無所見。
官無如何,姑命甲還告其家。
時日方午也,俄濃雲四合,雷聲殷然,須臾大雨驟至。
忽發一迅雷,殿上棟折榱崩,有黑物從電光中飛去,雨即止。
未幾,有自城外來者,言距城七裡震死一蝙蝠,大如牛。
乃知殺乙者,即此物也。
鹹豐癸醜歲,粵寇陷金陵。
有鄧某者,江甯将軍印房吏也,自城中逃出,而其子陷賊中,受僞職,鄧不知也。
其後大軍圍城,賊勢窮蹙,有自賊中出者,以告鄧,鄧乃寄書于其子,速之出。
子得書,将曆年所得金銀,分裝四壇,埋舊所居屋中,覆以巨磚,暗立标記,遂亡歸其父。
未逾月城複,鄧恐子所埋金為他人得,急與其子入城。
至家,見屋宇如故,埋金處标記猶存,大喜,及夜發之,則壇固在,益喜。
啟其磚,則空矣,駭甚。
俄聞一壇中有聲,視之,惟鳝魚一尾,長二尺許,圓徑寸,遊行其内。
鄧疑為金所化,出而死之,血淋瀝無異常魚。
縣之檐下,冀其複化為金,翌日腐矣。
金陵南門外有窦村,居民百餘家,皆窦姓也。
其地山水環抱,林樹茂密,望之郁郁蔥蔥,若有佳氣。
相傳康熙時有窦叟者,精堪輿術,為人擇地,罔弗吉。
其二子屢請于叟曰:&ldquo大人為人擇吉壤多矣,盍自蔔一區,為百年後藏真之室乎?&rdquo叟曰:&ldquo吾已得之矣。
&rdquo請所在,笑而不言。
及叟且死,二子複請,叟欲言又止。
再三叩之,乃曰:&ldquo地即在吾所居屋中,第恐汝曹不能用吾命耳。
&rdquo子曰:&ldquo大人命,何敢違!&rdquo叟乃示以穴所在,且命之曰:&ldquo吾死後,勿用衣衾棺椁。
穴地八尺,裸吾屍,倒植其中,首下足上,面東向,以土覆之。
汝曹扃門四十九日,過此乃可出。
若不能用吾命,勿用此地也。
&rdquo叟死,二子相與謀曰:&ldquo先人命雖如是,然裸而倒植,于人子之心安乎?&rdquo乃稍變通之,以帛纏屍,正立之于穴中,其他悉如父命。
将及四十九日,叟之妻弟自徐州來視叟,詣其門,則門不開,叩門大呼。
二子自内以父遺命告,其妻弟大怒曰:&ldquo父死不吾告,爾罪一也。
葬不以禮,爾罪二也。
且天下豈有葬父如是者!爾曹得無有異謀乎?不速啟,吾且聞于官!&rdquo二子不得已,啟門,延其舅入。
是夜,有氣五采見于其屋上,明日,大雷雨,辟曆破其所葬之穴。
二子奔視,則叟之屍已化為龍矣,頭角悉備,惟兩目尚閉,遍身若蛛網纏之者,蓋為帛所縛也。
俄迅雷下擊,叟屍糜燦,二子尋亦死,無後。
此叟妄冀非分,緻身後為雷所擊,其術雖精,适以自害矣。
楚人某,以丞ヘ官蜀中。
其所官之地甚瘠苦,雖有衙署,相傳有怪物踞之,其前任皆僦民屋而居。
某窮甚,無僦屋之資,不得已,攜一仆居署中。
其夜,不敢寝,素善飲酒,姑取酒痛飲,腰間懸利刃以自衛。
至夜半,忽有一巨人排闼入,勢甚猛,視之,皚如霜雪。
某即拔利刃力斫之,铿然有物墜地。
其人返奔,某大呼追之,仆自旁屋聞聲亦出。
某膽益壯,共追至一處而滅,以物識之。
複還入室,視所墜何物,則血淋漓一臂也。
乃坐以待旦,亦無他異。
及明,視此臂,乃銀也,大異之。
至夜所識處,掘而視之,中埋一銀人,但少一臂,以所斷臂配之,适合。
荷以歸,權之,重數千兩。
羅大林者,上海東鄉羅店鎮人。
身長而色黑,膂力過人,性粗疏無所畏。
自幼以負販為業,欲娶婦,苦無資,謀于其侪輩。
時有巨宅一區,多怪異,入之者辄死。
有好事者與之約曰:&ldquo汝能宿此一夕,當醵錢十萬,為作婚費。
&rdquo羅諾之,而慮其爽約,衆乃書券付之。
宅主人王姓者,聞之喜曰:&ldquo汝果能驅除怪物,吾有市上屋三間,俾汝納婦,弗責值。
&rdquo亦書券付之。
其夕,羅搗蒜為泥,和燒酒中,飲微醉,持巨燭數枝,啟鑰而入。
衆慮其潛出匿他處,外鍵其戶。
羅既入,衰草蔽徑,叢筱當門,室中塵積寸許,惟最後一室潔無纖塵。
其西偏有床,床有帳,有衾褥,蓋先時處此者所遺也。
羅即坐帳中,以觇其異。
至二更後,忽聞大聲發于戶外,一黑人闖然入,盤旋室内,其面目不甚可辨。
俄逼近床前,羅突從帳中躍出抱持之。
黑人不得脫,兩手為所抱,又不得舉,因對羅吹氣,其冷如冰。
羅側首避之,久而頸痛,若被刀削者,乃強轉其首,亦向鬼吹氣,鬼亦側首避之。
已而鬼又吹氣,羅又避之。
相持極久,聞雞鳴,鬼頓縮小,彌縮彌小,不複能吹氣矣。
而其體轉益堅硬,羅終挾持不敢釋。
時其侪輩皆在近處守候,天明鹹集入視。
羅則所抱者棺木一段,放手倒地,樸漉有聲,聚薪焚之,臭不可近。
衆壯其膽,予之錢屋,如所署券,此宅之怪遂絕,而羅之頸從此偏側,不能正矣。
其鄉人呼之為&ldquo捉鬼羅大&rdquo。
于某,海鹽人,居西鄉之沈蕩。
其妻遇婢虐,有婢頗慧,年十六矣,頻捶楚之。
一日晨起,見庭有狗矢,怒婢不掃除,撻而迫之食。
婢無如何,俯而少嘗焉,哭而至河幹滌其口。
忽見一船泊岸,有美婦出,簪珥裳,俱極華麗。
兩婢掖之,由步而登,顧婢問曰:&ldquo汝是于家女奴欤?可傳語主母,客至矣,急糞除後樓,為我卧室。
&rdquo婢以為信,奔回白主,甫入門而仆,不省人事。
其主母使人扶入,以姜湯灌之,良久乃蘇。
問其故,以所見告。
于後有樓三楹,儲什物,不住人。
聞婢言,乃入探之。
未至,沙石撲面,不能進,乃知為狐,即使此婢往。
婢入無他,遂登樓,見所儲什物已并疊在旁屋。
其中為便坐,左為卧室,羅屏繡幕,陳設一新。
美婦指揮二婢,布地衣,懸畫C4。
婢懼欲走,婦使坐,且語之曰:&ldquo聞爾主虐遇汝,吾甚不平。
今後複爾,必小懲之。
&rdquo自此以後,于婦于此婢稍加诃斥,辄有人批其頰。
于婦懼,始善遇諸婢矣。
月餘,婦謂婢曰:&ldquo為語主人,假我洋錢五十,吾有所用之。
然仍不出汝門,無慮假而不歸也。
&rdquo婢以告于。
于正思一見,乃使婢告曰:&ldquo錢非所吝,但須面付耳。
&rdquo婦笑曰:&ldquo諾。
&rdquo于取洋錢如數至後屋,無所見。
欲登樓,将及梯,忽眼前見一臂,著淺绛色衫,紅袖高捋,皓腕呈露,帶金玉條脫,铮琮作響。
手掌紅潤,五指纖削如蔥,指爪長寸許。
于對之心蕩,忽聞嬌語曰:&ldquo收到矣,速去!&rdquo臂遂不見,而于手中物亦與俱去矣。
于之女即于此時見靓妝一少婦,著淺绛色衫,年約二十許,向之微笑,忽失所在。
婦見形于其父女,異地而同時,可異也。
于有弟婦,孀居三年矣,于待之薄。
其夜忽于枕畔得洋錢如于所失數,乃知其挹彼注此也。
于亦感悟,遂善視之。
婦居于宅半年,忽謂婢曰:&ldquo今将往蘇州去矣。
&rdquo遂絕。
此光緒四年八月事。
海鹽吳鴻吉,邑諸生也,館于同邑徐氏。
徐宅頗廣,粵寇之亂,曾為僞王府。
賊平後,白骨累累,滿空舍中,雖遷葬他所,猶見怪異。
吳館其中一二年,日形瘠。
戚好怪之,問其故,辄言無他。
久之,浸改常度,日喃喃作昵語。
于是告之其家,家人至,已不複省識。
舁之還,将召醫治之,吳忽告其父曰:&ldquo此無病,不須醫也。
&rdquo察其音,則北人而又女子也。
父因問曰:&ldquo汝何方鬼魅,來此作祟?&rdquo吳仍作女語曰:&ldquo兒生本宦族,幼通文翰,遭難郁郁而死。
夜台凄寂,與爾子有緣,故來相就,行且謀百年永好,非為祟也。
&rdquo于是知其有所憑,百計驅遣,不能去。
家人憤而詈,則對詈,毆則對毆;若與好語,則清言娓娓,機慧絕倫。
且喜度曲,靡曼之音,聽者蕩魄。
家人因許以作鬼妻,為之設位。
因自述為王姓,小字媚侬,且言其生年月日其備,然病竟不減。
一日,告家人曰:&ldquo明日日吉辰良,當與郎君俱歸矣。
&rdquo是日,吳竟死。
聞吳頗謹願,好讀書,乃為淫鬼所殺,豈其有夙孽欤?
道光丁未夏,有鄉間甲乙二老,負薪入市,既售同歸。
至北門,小憩風于城下,就地酣眠。
逾時甲醒,失乙所在,而擔纏皆存。
疑其如廁,久之不至,遂往尋之。
至廟中,見殿前有血迹,仰視,則乙在空中,其腹黏著屋椽,初無所維系,而不墜落。
大驚,奔聞于官。
官至,饬役下其屍,衆議以梯升,而屍忽堕,驗之,則胸已洞矣。
知其上必潛伏怪物,發視其笮,無所見。
官無如何,姑命甲還告其家。
時日方午也,俄濃雲四合,雷聲殷然,須臾大雨驟至。
忽發一迅雷,殿上棟折榱崩,有黑物從電光中飛去,雨即止。
未幾,有自城外來者,言距城七裡震死一蝙蝠,大如牛。
乃知殺乙者,即此物也。
鹹豐癸醜歲,粵寇陷金陵。
有鄧某者,江甯将軍印房吏也,自城中逃出,而其子陷賊中,受僞職,鄧不知也。
其後大軍圍城,賊勢窮蹙,有自賊中出者,以告鄧,鄧乃寄書于其子,速之出。
子得書,将曆年所得金銀,分裝四壇,埋舊所居屋中,覆以巨磚,暗立标記,遂亡歸其父。
未逾月城複,鄧恐子所埋金為他人得,急與其子入城。
至家,見屋宇如故,埋金處标記猶存,大喜,及夜發之,則壇固在,益喜。
啟其磚,則空矣,駭甚。
俄聞一壇中有聲,視之,惟鳝魚一尾,長二尺許,圓徑寸,遊行其内。
鄧疑為金所化,出而死之,血淋瀝無異常魚。
縣之檐下,冀其複化為金,翌日腐矣。
金陵南門外有窦村,居民百餘家,皆窦姓也。
其地山水環抱,林樹茂密,望之郁郁蔥蔥,若有佳氣。
相傳康熙時有窦叟者,精堪輿術,為人擇地,罔弗吉。
其二子屢請于叟曰:&ldquo大人為人擇吉壤多矣,盍自蔔一區,為百年後藏真之室乎?&rdquo叟曰:&ldquo吾已得之矣。
&rdquo請所在,笑而不言。
及叟且死,二子複請,叟欲言又止。
再三叩之,乃曰:&ldquo地即在吾所居屋中,第恐汝曹不能用吾命耳。
&rdquo子曰:&ldquo大人命,何敢違!&rdquo叟乃示以穴所在,且命之曰:&ldquo吾死後,勿用衣衾棺椁。
穴地八尺,裸吾屍,倒植其中,首下足上,面東向,以土覆之。
汝曹扃門四十九日,過此乃可出。
若不能用吾命,勿用此地也。
&rdquo叟死,二子相與謀曰:&ldquo先人命雖如是,然裸而倒植,于人子之心安乎?&rdquo乃稍變通之,以帛纏屍,正立之于穴中,其他悉如父命。
将及四十九日,叟之妻弟自徐州來視叟,詣其門,則門不開,叩門大呼。
二子自内以父遺命告,其妻弟大怒曰:&ldquo父死不吾告,爾罪一也。
葬不以禮,爾罪二也。
且天下豈有葬父如是者!爾曹得無有異謀乎?不速啟,吾且聞于官!&rdquo二子不得已,啟門,延其舅入。
是夜,有氣五采見于其屋上,明日,大雷雨,辟曆破其所葬之穴。
二子奔視,則叟之屍已化為龍矣,頭角悉備,惟兩目尚閉,遍身若蛛網纏之者,蓋為帛所縛也。
俄迅雷下擊,叟屍糜燦,二子尋亦死,無後。
此叟妄冀非分,緻身後為雷所擊,其術雖精,适以自害矣。
楚人某,以丞ヘ官蜀中。
其所官之地甚瘠苦,雖有衙署,相傳有怪物踞之,其前任皆僦民屋而居。
某窮甚,無僦屋之資,不得已,攜一仆居署中。
其夜,不敢寝,素善飲酒,姑取酒痛飲,腰間懸利刃以自衛。
至夜半,忽有一巨人排闼入,勢甚猛,視之,皚如霜雪。
某即拔利刃力斫之,铿然有物墜地。
其人返奔,某大呼追之,仆自旁屋聞聲亦出。
某膽益壯,共追至一處而滅,以物識之。
複還入室,視所墜何物,則血淋漓一臂也。
乃坐以待旦,亦無他異。
及明,視此臂,乃銀也,大異之。
至夜所識處,掘而視之,中埋一銀人,但少一臂,以所斷臂配之,适合。
荷以歸,權之,重數千兩。
羅大林者,上海東鄉羅店鎮人。
身長而色黑,膂力過人,性粗疏無所畏。
自幼以負販為業,欲娶婦,苦無資,謀于其侪輩。
時有巨宅一區,多怪異,入之者辄死。
有好事者與之約曰:&ldquo汝能宿此一夕,當醵錢十萬,為作婚費。
&rdquo羅諾之,而慮其爽約,衆乃書券付之。
宅主人王姓者,聞之喜曰:&ldquo汝果能驅除怪物,吾有市上屋三間,俾汝納婦,弗責值。
&rdquo亦書券付之。
其夕,羅搗蒜為泥,和燒酒中,飲微醉,持巨燭數枝,啟鑰而入。
衆慮其潛出匿他處,外鍵其戶。
羅既入,衰草蔽徑,叢筱當門,室中塵積寸許,惟最後一室潔無纖塵。
其西偏有床,床有帳,有衾褥,蓋先時處此者所遺也。
羅即坐帳中,以觇其異。
至二更後,忽聞大聲發于戶外,一黑人闖然入,盤旋室内,其面目不甚可辨。
俄逼近床前,羅突從帳中躍出抱持之。
黑人不得脫,兩手為所抱,又不得舉,因對羅吹氣,其冷如冰。
羅側首避之,久而頸痛,若被刀削者,乃強轉其首,亦向鬼吹氣,鬼亦側首避之。
已而鬼又吹氣,羅又避之。
相持極久,聞雞鳴,鬼頓縮小,彌縮彌小,不複能吹氣矣。
而其體轉益堅硬,羅終挾持不敢釋。
時其侪輩皆在近處守候,天明鹹集入視。
羅則所抱者棺木一段,放手倒地,樸漉有聲,聚薪焚之,臭不可近。
衆壯其膽,予之錢屋,如所署券,此宅之怪遂絕,而羅之頸從此偏側,不能正矣。
其鄉人呼之為&ldquo捉鬼羅大&rdquo。
于某,海鹽人,居西鄉之沈蕩。
其妻遇婢虐,有婢頗慧,年十六矣,頻捶楚之。
一日晨起,見庭有狗矢,怒婢不掃除,撻而迫之食。
婢無如何,俯而少嘗焉,哭而至河幹滌其口。
忽見一船泊岸,有美婦出,簪珥裳,俱極華麗。
兩婢掖之,由步而登,顧婢問曰:&ldquo汝是于家女奴欤?可傳語主母,客至矣,急糞除後樓,為我卧室。
&rdquo婢以為信,奔回白主,甫入門而仆,不省人事。
其主母使人扶入,以姜湯灌之,良久乃蘇。
問其故,以所見告。
于後有樓三楹,儲什物,不住人。
聞婢言,乃入探之。
未至,沙石撲面,不能進,乃知為狐,即使此婢往。
婢入無他,遂登樓,見所儲什物已并疊在旁屋。
其中為便坐,左為卧室,羅屏繡幕,陳設一新。
美婦指揮二婢,布地衣,懸畫C4。
婢懼欲走,婦使坐,且語之曰:&ldquo聞爾主虐遇汝,吾甚不平。
今後複爾,必小懲之。
&rdquo自此以後,于婦于此婢稍加诃斥,辄有人批其頰。
于婦懼,始善遇諸婢矣。
月餘,婦謂婢曰:&ldquo為語主人,假我洋錢五十,吾有所用之。
然仍不出汝門,無慮假而不歸也。
&rdquo婢以告于。
于正思一見,乃使婢告曰:&ldquo錢非所吝,但須面付耳。
&rdquo婦笑曰:&ldquo諾。
&rdquo于取洋錢如數至後屋,無所見。
欲登樓,将及梯,忽眼前見一臂,著淺绛色衫,紅袖高捋,皓腕呈露,帶金玉條脫,铮琮作響。
手掌紅潤,五指纖削如蔥,指爪長寸許。
于對之心蕩,忽聞嬌語曰:&ldquo收到矣,速去!&rdquo臂遂不見,而于手中物亦與俱去矣。
于之女即于此時見靓妝一少婦,著淺绛色衫,年約二十許,向之微笑,忽失所在。
婦見形于其父女,異地而同時,可異也。
于有弟婦,孀居三年矣,于待之薄。
其夜忽于枕畔得洋錢如于所失數,乃知其挹彼注此也。
于亦感悟,遂善視之。
婦居于宅半年,忽謂婢曰:&ldquo今将往蘇州去矣。
&rdquo遂絕。
此光緒四年八月事。
海鹽吳鴻吉,邑諸生也,館于同邑徐氏。
徐宅頗廣,粵寇之亂,曾為僞王府。
賊平後,白骨累累,滿空舍中,雖遷葬他所,猶見怪異。
吳館其中一二年,日形瘠。
戚好怪之,問其故,辄言無他。
久之,浸改常度,日喃喃作昵語。
于是告之其家,家人至,已不複省識。
舁之還,将召醫治之,吳忽告其父曰:&ldquo此無病,不須醫也。
&rdquo察其音,則北人而又女子也。
父因問曰:&ldquo汝何方鬼魅,來此作祟?&rdquo吳仍作女語曰:&ldquo兒生本宦族,幼通文翰,遭難郁郁而死。
夜台凄寂,與爾子有緣,故來相就,行且謀百年永好,非為祟也。
&rdquo于是知其有所憑,百計驅遣,不能去。
家人憤而詈,則對詈,毆則對毆;若與好語,則清言娓娓,機慧絕倫。
且喜度曲,靡曼之音,聽者蕩魄。
家人因許以作鬼妻,為之設位。
因自述為王姓,小字媚侬,且言其生年月日其備,然病竟不減。
一日,告家人曰:&ldquo明日日吉辰良,當與郎君俱歸矣。
&rdquo是日,吳竟死。
聞吳頗謹願,好讀書,乃為淫鬼所殺,豈其有夙孽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