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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饴耳。

    &rdquo諸婦女亦有飲者。

    俄聞賊已封刃,且傳僞檄安民矣,乃各以藥解之。

    諸婦女皆蘇,惟和氣最先飲,毒深不可救,竟死。

    時倉卒不得棺,乃納其屍于櫥中,而埋之屋後積灰之下。

    未幾賊至其居,舉家分散,各不能相顧。

    賊退,始先後歸其家,男婦數十人皆幸無恙,獨和氣死耳。

    因複入城,至故所居,發積灰求之。

    其櫥固在,啟之,屍尚未腐,面色如生,乃具衣衾改斂之。

    其手足猶可屈伸,惟腰間若有微創,蓋先時納屍櫥中,誤傷之也。

    然人雖見之,慮其母傷悼,亦不以告。

    久之,和氣見夢于其母曰:&ldquo兒本仙女,死仍為仙。

    今在杏花仙女處,甚安樂,惟腰間微覺痛楚,亦無大苦,母勿念也。

    &rdquo母覺以語人,不解腰痛之故,人始以所見告,益信夢之非妄矣。

     大兒婦樊氏言:其家庖人治一鼈,已以箸夾其頭,将斷之,忽其尾間又出一物如頭然。

    庖人詫曰:&ldquo豈此鼈有兩頭欤?&rdquo強納入之,複以箸夾其頭,頭出而尾間物亦出。

    庖人大怪之,乃曰:&ldquo吾熟爾于釜中,看爾有何怪異!&rdquo及熟而剖之,則中有一人焉,其狀如老翁,須眉宛然,頭戴風帽,身披氅衣,但不見其足耳。

    仆媪輩傳觀之,兒婦時尚幼,亦取視焉。

    雖已幹臘,尚可把玩。

    或語庖人曰:&ldquo此鼈寶也,生得而畜之,則可以盡得天下之寶矣。

    &rdquo庖人乃大悔。

     高君者,與臨平周氏有連,餘昔寓臨平,屢見之。

    人以其行七,呼為七先生,忘其名矣。

    喜食鳢魚,每使其子婦手治之。

    一日,其子婦治一鳢,未奏刀,而鱗間血溢出,詫曰:&ldquo此鳢有異,吾未之見也。

    &rdquo及熟而進之,以其異告,勸翁勿食。

    高殊不之信,笑曰:&ldquo魚必有血,此何足異?&rdquo竟食之。

    是日遂死。

    按鳢魚首有七星,亦名七星魚。

    道家以雁為天厭,犬為地厭,鳢為水厭,是為三厭。

    高君喜食鳢,卒以隕命,可不戒欤! 蘇州阊門内有屋一區,浙人唐氏僦以鬻缯帛。

    餘妻昆弟之子姚谷孫與其事。

    一夕,與同業某氏子夜話頗久,覺有饑意,乃攜雞卵數枚欲就廚下熟而食之。

    甫出戶,而所執之燭驟滅。

    是屋素著怪異,谷孫習之,亦不畏也,笑曰:&ldquo豈其鬼欤?&rdquo呼某氏子複以燭來,及至廚下,而燭又滅。

    谷孫曰:&ldquo汝能滅之,我不能然之欤?&rdquo乃與某氏子各執一燭,且各藏火種,此滅則彼然,彼滅則此然,屢滅屢然,竟煮熟雞卵,食之而返。

    又小倉口一屋,亦有怪異。

    餘嘗僦居之。

    餘長子紹萊與女婿許子原同卧一室中,夜深不寐,偶思得食。

    是日适有祀神之雞,雖已啟毛取血,未熟也。

    乃就窗外短牆上一小火爐,置铛于上,入雞其中,敲石取火,束薪蒸而然之。

    兩人皆不習爨烹,久之不,而意亦倦,抽薪滅火,仍歸就枕。

    俄聞窗外有扇聲,又有薪柴爆裂聲。

    慮火未盡滅,或緻上炎,偕出視之,則爐内初無一星之焰,而铛中已鬻然沸矣。

    發而觀焉,雞已爛熟可食。

    初不知其所由,姑取而飽食,竟無他異。

    餘謂此必狐魅為之,非鬼也。

     河南中牟縣民間一女子,生而兩目與人異。

    其瞳子旁有白痕一線圍之,自幼能見神鬼。

    甫能言,即言空中某神人過,某仙人過。

    人雖不之信,然以某神某仙之名非童犀所能知,亦頗異之也。

    五六歲時,即能為人醫病,久之其名大盛,延請之者無虛日。

    其治病也,不切脈處方,随意以一草一果食之。

    或使人入市買藥物少許,所買藥皆人所常用之品,且所值不過一二十錢,而病人服之,無不瘳者。

    一時哄然,以為神醫。

    然不受謝,或以食物遺其父母,少則受之,多亦不受也。

    自言不能過十八歲,如期果無疾而卒。

    其人蓋在道光初年,惜談者失其姓氏也。

     湖北有某媪者,乳醫也,俗謂之收生婆,其始亦與他媪等。

    一日,偶于田間拾得死人手一,攜歸供奉之,嗣後其術益神。

    凡有召之者,或即時而往,或遲之又久而往。

    其至也,必适屆其婦産時,未嘗早至以待,亦未嘗有不及也。

    一入其門,即知所生之為男為女,百不一爽。

    亦有呼之而不至者,則此婦必危矣。

    所至不索重酬,然竟以此起家。

    年八十餘而卒。

    其晚年不輕為人收生,有難産者召之,猶時為一往。

     楚人有梅姓者,官于中州。

    其妻将産,使人召收生媪,媪至,見一婦待于中堂,服飾甚豔,戴花滿頭,責媪曰:&ldquo來何遲也!人家何等大事,汝乃遲滞如此乎!&rdquo媪惶悚謝過,乃命入房視産婦。

    而婦産頗不易,久之,勢甚危殆,媪曰:&ldquo事至此,恐不可為諱矣,宜請主婦來。

    &rdquo其家人曰:&ldquo産者即主婦也,吾家安得更有主婦!&rdquo媪曰:&ldquo待我于堂,且責我遲滞者誰欤?&rdquo家人聞之皆大駭異,謂無是人。

    媪不信,遍索之,果無有。

    已而其婦竟卒。

    後有知者,曰:&ldquo舊有朱姓居此屋,其婦以産難卒。

    &rdquo據媪所見,與朱氏婦形狀相同,殆必其鬼矣。

    豈以産難卒者,亦如缢鬼溺鬼之求代欤? 楊某,山西人,官于貴州。

    有一妹,庶出也。

    妹甫生而所生母死,育于其母。

    幼而明慧,父母皆奇愛之。

    父臨終謂某曰:&ldquo必善視此妹。

    &rdquo母臨終亦謂某曰:&ldquo此女雖非我所生,我愛之逾所生。

    汝必善視之。

    &rdquo某承父母遺意,遇此妹甚厚。

    其妻頗賢,待小姑亦甚厚。

    女美而且才,家中事悉女主持之。

    已而其妻死,繼室亦賢,仍以内政讓女。

    女年已長矣,某擇配良苛,凡有求娶者,某視之,辄曰:&ldquo非吾妹偶也。

    &rdquo因循久之,未得其人。

    而其繼室又死,未幾,又續娶一婦,婦不能如前兩人之賢,辄怏怏曰:&ldquo奈何以小姑主家政!&rdquo然不敢公言于其夫。

    女知之,乃往往托疾,有以家事關白者,推以與嫂。

    如是年餘,家中事悉決于嫂矣。

    然兄之飲食衣服,女尚手自料理。

    嫂意不樂,自是家庭間小有口舌,女郁郁成疾。

    是時女年幾三十矣,某急欲為擇婿,終以未得其人,迄無成議。

    某偶于役于外,聞女疾甚,馳而歸,則女已死矣,乃撫膺大恸曰:&ldquo吾父遺言謂何?吾母遺言謂何?吾妹死,吾何面目見父母地下乎?&rdquo痛哭歐血,未數月,亦死。

    餘謂此君推父母之遺意以愛其妹,可謂孝且弟矣。

    然不能早為擇婿,使有所歸,則愛之而不知所以愛之,适所以死之,雖以身殉,奚益焉?惜哉! 孟縣貞女,不知其姓氏,故援《明史》招遠孝女之例,以縣名冠之。

    自幼許嫁某氏子,未嫁而某氏子卒。

    貞女年甫十四,請于父母,欲往。

    父母不許,固請不已。

    其叔父曰:&ldquo奈何吾家有此貞女而不成其志?&rdquo力勸其父母許之,遂如夫氏。

    舅姑皆不欲,其舅猶以婉言遣之,姑則出惡聲焉。

    貞女痛哭不肯反。

    其夫之叔父曰:&ldquo奈何吾家有此貞婦而不成其志?&rdquo力勸其舅姑留之。

    姑遇貞女虐,饑寒不之恤,而役之如婢妾。

    冬日手足皲瘃,而操作不倦,無怨言。

    姑以其勤慎,稍憐愛之,然役之如故。

    有夫弟才八九歲,女視之猶弟也。

    未幾,舅姑相繼死,女主家政,喪祭皆以禮。

    及服阕,夫弟年十六矣,女即為之娶婦。

    婦至,亦頗婉娩,女每事必教導之,且曰:&ldquo不久當以家政付娣。

    &rdquo新婦曰:&ldquo我年幼無所知,仍當歸姒。

    &rdquo女曰:&ldquo未亡人數載以來,心力交瘁,此後餘生無幾。

    爾夫婦不當代我勞乎?&rdquo自是女稍稍謝去家事,日事縫紉,一衣一襦,皆新作之,然悉以布,無寸錦尺帛焉。

    既畢,乃歸其母家。

    先是,女間一歸甯,未暮必反,母留之宿,辭以舅姑;及舅姑死,辭以家事。

    又其歸也,惟居母所,雖兄弟之阈,不履也。

    至是乃遍詣其伯叔兄弟,留連數日而還。

    其叔父使人遺以紅纟由一端,傳語曰:&ldquo叔氏問姑娘使得否?&rdquo女大喜,受之,亦傳語曰:&ldquo敬謝叔父,使得,使得。

    &rdquo俗語以可用為使得,亦莫之異也。

    還至夫氏,與小郎夫婦言家事甚悉。

    其夜,著所制衣襦,以叔父所遺紅纟由自缢。

    甫就缢,即見其舅姑至,又偕一少年至,曰:&ldquo此爾夫也。

    &rdquo已而又有長老數輩至,室中無慮數十人。

    俄而中溜井竈之神悉至,社公亦至,皆力阻之。

    砰然一聲,懸絕于梁,女墜于地。

    小郎夫婦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