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情中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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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談笑如常。
母親信以為真,不再防備。
一天,有位親戚家中有喜事,玉宋勸母親去賀喜。
母親走後,她把給母親做的鞋以及一首絕命詩封存在一個箱子裡,遺留給母親。
随後,上吊而死。
她的絕命詩說:兒生十八秋,舉止無人識。
黃泉願同歸,白日何太急! 林家聽到玉宋殉死的消息,便來迎接靈柩,把她與洪熥合葬在一塊。
這事發生在明朝天啟年間。
吾甯死于家 《宋史,烈女傳》:林老女,是永春人,年已十五,還未婚配。
宋理宗紹定三年,金兵侵犯永春,林女與家人一起到山裡避難,途中,遇到了金兵。
金兵見她容顔秀美,想奸污她,林女拼死反抗。
但考慮難脫厄運,便騙金兵說:“我有金銀絲帛埋在家裡,你何不跟我去挖出來,咱們好一塊過日子。
”金兵貪圖錢财,便随她一起回去了,剛到家門口,林女就大叫:“我甯願死在家裡,也決不讓你玷污我的身體!”金兵見上當受騙,大為惱怒,一刀将林女殺死了。
林女死了三天,臉色還跟活着時一樣。
淩波婦 《曹縣志》:淩波婦,不知道她的姓名。
戊子年間的一天,賊匪從城東門進了縣城,開始搶掠奸一一婬一一,但還沒搶到城西北。
西北的住戶還似信非信賊匪是否能到這兒來,就遠遠望見一位姿貌絕倫、神色倉惶的女子渡水而來。
衆人很驚疑,但也沒人敢問。
有個人見她力不能支,起了同情之心,便下水援助她。
豈料那婦人厲聲喝止道:“我擔心遭賊匪污辱,想找個安靜的地方死去,你是什麼人,想讓我活。
你如果救我,你也就和賊一樣;如果不是賊,請别靠近我!”去救的人聽了她的一番話,慚愧地退上岸,待回頭一看,水已經把那婦人淹沒了。
擔水人妻 《曹縣志》:這位擔水人的妻子,不知道她的姓名。
順治元年(公元年》,明将高傑内哄,率兵渡過黃河,他的部将劉漢傑搶來兩名婦女,陪他喝酒。
剛落座不久,有位擔水人走進門來,跪在地上向劉漢傑哀告說:“坐在您右邊的是我的妻子,以将軍您的威名,找什麼樣的不行,怎麼能用一個村婦陪酒呢?如果您能把她還給我,我死也不會忘記您的大恩大德。
”劉漢傑不答應,擔水人又磕頭請求。
劉漢傑大怒,拔出刀來将擔水人殺了。
他的妻子見丈夫被殺,憤怒異常,用手指着劉漢傑大罵道:“我所以能陪你喝酒,不去死,是希望與丈夫再團聚,你現在既然把他殺了,我豈能再活着!”說着,掄起胳膊給了劉漢傑一個大嘴巴。
劉漢傑笑着安慰她,她罵得更厲害了。
劉漢傑拔出刀來,将她也殺死了。
用袋盛身投水 《雲南通志》:某女,是昆明人,與同村的魏升訂了婚。
後來,魏升因犯罪被流放到騰沖,某女也想跟他一道去,但不敢說。
她的父母不忍心女兒到那邊遠的地方去,便謀劃給魏升另介紹一位姑娘,而讓女兒再嫁。
事情已經說定了。
某女知道後,偷偷縫制了一個布口袋,到了讓她出嫁的那一天,她悄悄來到水邊,鑽進袋子裡,從裡面系上口,滾進水中淹死了。
再說那迎親的車轎來到了某女家的門口,某女的家人才發現她不在家中,便到處尋找,但找遍了角角落落,也不見蹤影。
姻家以為某女父親騙他,便打算投訴官衙。
不久,漁夫發現她的屍體浮出水面,事情才搞清楚,姻家也就作罷了。
可惜不知道某女的姓名。
遭時至此豈忍偷生 《夔州府志》:張氏,是巫山下裡人,生于明朝崇祯年間。
她的父親名叫士魁,為邑裡的官吏,邑人都很喜歡他。
張氏是士魁的小女兒。
她聰穎敏慧,姿容美麗,一精一于刺繡,善吹洞箫。
幼年時,她與一家姓何的兒子訂了婚,當她十四歲那年,何子因病跛了一條腿。
不久,他的父母又相繼亡故,何家甚為貧窮。
張氏不嫌棄何子,與他結了婚。
婚後,張氏克盡婦道,拼力操持家事。
但村裡一些輕薄少年見張氏長得漂亮,何子其貌不揚,都感慨一朵鮮花插到牛屎上。
他們還說:“張氏女那麼漂亮,怎麼能甘心嫁給那跛龜為妻呢!”何子聽到這話,心裡越琢磨越不是滋味,是啊,妻子漂亮得像一朵花,自己又跛又醜,她怎麼能甘心?于是,便懷疑妻子讨厭他。
由此以來,終日對妻子沒個好臉色,不是打就是罵。
張氏仍然逆來順受,一精一心照料他。
到了清順帝丁亥年(公元年》,戰火紛起,何氏夫婦逃往東北豆子寨避難。
在那兒住了沒幾年,劉二虎率領部隊闖入豆子寨,何子因腿跛,行走不便,掉到岩下摔死了。
張氏被掠入兵營。
此時,二虎盤腿坐在太師椅上,在他的身旁設置了許多刑具:幾十爐烈火,裡面燒着鐵條,以備炮烙;幾十副利刃,用來截腰斬手;小刀鐵鈎無數,以挖眼拔舌斷筋;屋子正中,立着一根大木柱子,用來剝皮。
酷刑慘烈,見者無不心膽俱喪。
叫号之聲,振動山谷。
張氏見此則面不改色,隻是背對着劉二虎抽泣。
劉的一位部将見張氏姿色豔麗,便請求二虎想娶她為妻,二虎答應了他的請求。
部将催促她快走,她用頭碰地,誓死不從。
劉二虎勸谕她說:“他是我的手下大将,你給他作妻子,不比在民間為老婆要好嗎?”張氏不聽,堅決拒絕。
二虎假意用刀吓唬她,她竟伸長脖子等着挨殺。
劉二虎把刀放下,歎息道:“我戎馬幾十年,僅見到一位像你這樣剛烈的女子。
“于是,換了笑臉對她說:“既然你不願留在這,那我也不勉強你,現在就放你回去。
你們邑裡的婦人,也随你一道走。
” 張氏說:“我這少年寡婦,走了又能依靠誰。
”劉二虎說:“留你,你不幹;放你,你又不走,那你到底想怎麼樣?”張氏說:“事已至此,我豈能偷生,倘若蒙你垂憐,讓我死去就心滿意足了。
”劉二虎說:“那你就随便吧!”張氏于是擦了擦眼淚,從容起來走到旁邊的一間空房子裡,解下衣帶上吊自荊劉二虎為她準備了棺木,厚禮将她安葬了。
此時,天下大亂,沒人知道這件事。
康熙年間,有關方面聽說了張氏的貞烈行為後,表彰了她。
吾采生報父德耳 《煙雨樓文集·城中女子傳》:嘉靖末年,民間流行瘟疫,嘔洩霍亂随時威脅着百姓的生命,隻要一傳染上,沒有不死的。
這種瘟疫流行了好久,人們才找到一個醫治的良方:用針紮其背部,見血就好了。
不用此法,沒人能幸免。
卻說城中有位女子,十六七歲,傳染上了這種病,父親急忙給她請來醫生為她診治。
醫生來後,女子不同意醫治。
父親強迫她接受治療,她還是不幹。
她對父親說:“我有死夠了,哪有女子裸着脊梁給人看的呢!”女子的病更重了,父親跪在她的面前哭着哀求她醫治,女子也跪了下來,流着眼淚磕頭拜謝說:“我來生報答父親的恩德吧,現在别指望我能活了。
” 說完,便倒地而亡。
這件事是湯君對我說的,湯君讓我為她作傳,當時,湯君告訴過我這女子的姓名,但沒說她住在哪裡,也沒說她的父親是什麼人。
不久,我也就把那女子的姓名忘了。
現在湯君已作古,我要想知道她的名字也沒辦法了。
咳,死生隻在呼吸之際,而不可奪志如此。
她的忠孝節烈行為,極令人們驚愕歌泣,要知道這位女子的作法是不容易的。
古時候記載的舍生取義的貞烈婦人,都是受了很重的污辱,為了治病而露出脊背,也是尋常的事,何況是在生死的關頭呢,而她卻不在乎,這難道不是奇女子嗎! 脫足纏缢墓上 《南皮縣志》:高氏,是吳茂才的妻子,河間府人。
茂才二十九歲時,娶的高氏,高氏當年十七歲。
婚後,高氏恪守婦道,殷勤侍奉丈夫。
豈料,丈夫不久便患了重病,癱在床上動彈不得。
高氏每日給他做飯煎藥,端屎倒尿,侍候了兩年多,也不懈擔茂才自知再也起不來了,便拉着高氏的手說:“我不行了,這是命裡注定的,希望你在我死後早點尋個好人家,來酬謝你的勞苦。
”高氏說:“按您說來,是認為我有貳心。
您要是死了,我也跟您一塊去。
”每當茂才提起這種話,高氏都退出門去。
後來,茂才病故。
殓葬完畢,高氏哀毀不食,多日滴水未進。
她的父母及公公覺得總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就商量讓她改嫁。
挑好了人家,選好了日子後,才告訴高氏。
高氏漫不經心地應道:“遵命!”但她提出了個條件,要公公為她準備燒酒烤雞,她要祭别丈夫。
公公說:“家中太窮,買不起。
”高氏又讓公公準備燒紙瓣香,公公也說沒有。
高氏恐怕他們懷疑自己而加以阻止,便來到丈夫墓旁,痛哭失聲。
丈夫的墓前有棵一把多粗的小樹,高氏哭完,就解開纏足的帶子,上吊而死。
死時,樹被拽彎,她跪到了地上,臉向着墳墓,面色跟活着的時候一樣。
不自殺何以雪恥 《常熟縣志》:張氏,是朱一鴻的妻子,張汝東的女兒。
二十三歲時,嫁給了朱一鴻。
一鴻不善治家,家裡窮得叮珰響。
他在村裡做私塾老師,掙得錢吃了上頓沒下頓。
張氏有時候一天僅能喝上一頓粥,有時候隻能用麥屑野菜充饑。
為了解決家中費用,她終日閉門紡織,寒暑不懈。
一鴻下課歸來,兩人高高興興地相對而坐,并不為貧窮苦惱。
一鴻有個姐姐,嫁給了秀才宗家相。
家相見一鴻的房屋已經無法住人,便在塘頭鎮給他們弄了一間房子。
搬到那兒之後的一天,一鴻又去私塾上課,張氏到鄰家借地方紡織,有個叫宗周的流氓見她姿色不凡,便用下流話調戲她:“有這麼漂亮的妻子,怎麼忍心讓她受這份苦呢?”張氏受了他的戲弄,很慚愧,便搬到另外一家紡織去了。
當天夜裡,宗周忽然來砸門,張氏吓得呼叫鄰居,鄰居也大聲喊,宗周這才吓跑了。
第二天,宗周攜帶着酒肉金銀,來到了幫助過張氏的鄰家,以賄賂他。
鄰家說:“你怎麼想就怎麼做好了,我不會再給你添麻煩。
”就在這天夜裡二更時分,宗周挾刀進了張氏的居室,想奸污她。
張氏吓得繞着屋子跑,邊跑邊喊,可鄰居吃了宗周的酒肉,收了他的錢财,對此聽而不聞。
張氏見沒有人幫忙,便自己拼死反抗。
她披頭散發,向家裡的瓶瓶罐罐撞去,瓶罐全撞碎了,她自己也滿頭滿臉都是鮮血。
宗周見此情形,也吓呆了,趕快夾着尾巴溜了出去。
張氏發誓說:“我要是不自殺的話,怎麼能雪恥呢!”于是,便抱來一些柴草,躺在上面,點着了它。
大火燒着了房屋,鄰家趕忙起來救火,火滅了,張氏被扶了出來。
她的肩背全都燒焦,渾身上下煙薰火燎,頭發也燒沒了。
出來後不久,張氏蘇醒過來。
對一鴻說:“我要是能立刻死掉,那就太幸運了!”以後,她拒絕服藥吃飯,挺了十六天,死去了。
縣丞胡某知道後,捐錢殡葬了她。
此時為萬曆二年(公元年》六月二十四日。
張氏年僅二十三歲。
地方官員将此事上報朝廷,朝廷将宗周繩之以法,而為張氏建了祠堂祭祀她。
嚴文靖出錢贊助辦喪事,趙
母親信以為真,不再防備。
一天,有位親戚家中有喜事,玉宋勸母親去賀喜。
母親走後,她把給母親做的鞋以及一首絕命詩封存在一個箱子裡,遺留給母親。
随後,上吊而死。
她的絕命詩說:兒生十八秋,舉止無人識。
黃泉願同歸,白日何太急! 林家聽到玉宋殉死的消息,便來迎接靈柩,把她與洪熥合葬在一塊。
這事發生在明朝天啟年間。
吾甯死于家 《宋史,烈女傳》:林老女,是永春人,年已十五,還未婚配。
宋理宗紹定三年,金兵侵犯永春,林女與家人一起到山裡避難,途中,遇到了金兵。
金兵見她容顔秀美,想奸污她,林女拼死反抗。
但考慮難脫厄運,便騙金兵說:“我有金銀絲帛埋在家裡,你何不跟我去挖出來,咱們好一塊過日子。
”金兵貪圖錢财,便随她一起回去了,剛到家門口,林女就大叫:“我甯願死在家裡,也決不讓你玷污我的身體!”金兵見上當受騙,大為惱怒,一刀将林女殺死了。
林女死了三天,臉色還跟活着時一樣。
淩波婦 《曹縣志》:淩波婦,不知道她的姓名。
戊子年間的一天,賊匪從城東門進了縣城,開始搶掠奸一一婬一一,但還沒搶到城西北。
西北的住戶還似信非信賊匪是否能到這兒來,就遠遠望見一位姿貌絕倫、神色倉惶的女子渡水而來。
衆人很驚疑,但也沒人敢問。
有個人見她力不能支,起了同情之心,便下水援助她。
豈料那婦人厲聲喝止道:“我擔心遭賊匪污辱,想找個安靜的地方死去,你是什麼人,想讓我活。
你如果救我,你也就和賊一樣;如果不是賊,請别靠近我!”去救的人聽了她的一番話,慚愧地退上岸,待回頭一看,水已經把那婦人淹沒了。
擔水人妻 《曹縣志》:這位擔水人的妻子,不知道她的姓名。
順治元年(公元年》,明将高傑内哄,率兵渡過黃河,他的部将劉漢傑搶來兩名婦女,陪他喝酒。
剛落座不久,有位擔水人走進門來,跪在地上向劉漢傑哀告說:“坐在您右邊的是我的妻子,以将軍您的威名,找什麼樣的不行,怎麼能用一個村婦陪酒呢?如果您能把她還給我,我死也不會忘記您的大恩大德。
”劉漢傑不答應,擔水人又磕頭請求。
劉漢傑大怒,拔出刀來将擔水人殺了。
他的妻子見丈夫被殺,憤怒異常,用手指着劉漢傑大罵道:“我所以能陪你喝酒,不去死,是希望與丈夫再團聚,你現在既然把他殺了,我豈能再活着!”說着,掄起胳膊給了劉漢傑一個大嘴巴。
劉漢傑笑着安慰她,她罵得更厲害了。
劉漢傑拔出刀來,将她也殺死了。
用袋盛身投水 《雲南通志》:某女,是昆明人,與同村的魏升訂了婚。
後來,魏升因犯罪被流放到騰沖,某女也想跟他一道去,但不敢說。
她的父母不忍心女兒到那邊遠的地方去,便謀劃給魏升另介紹一位姑娘,而讓女兒再嫁。
事情已經說定了。
某女知道後,偷偷縫制了一個布口袋,到了讓她出嫁的那一天,她悄悄來到水邊,鑽進袋子裡,從裡面系上口,滾進水中淹死了。
再說那迎親的車轎來到了某女家的門口,某女的家人才發現她不在家中,便到處尋找,但找遍了角角落落,也不見蹤影。
姻家以為某女父親騙他,便打算投訴官衙。
不久,漁夫發現她的屍體浮出水面,事情才搞清楚,姻家也就作罷了。
可惜不知道某女的姓名。
遭時至此豈忍偷生 《夔州府志》:張氏,是巫山下裡人,生于明朝崇祯年間。
她的父親名叫士魁,為邑裡的官吏,邑人都很喜歡他。
張氏是士魁的小女兒。
她聰穎敏慧,姿容美麗,一精一于刺繡,善吹洞箫。
幼年時,她與一家姓何的兒子訂了婚,當她十四歲那年,何子因病跛了一條腿。
不久,他的父母又相繼亡故,何家甚為貧窮。
張氏不嫌棄何子,與他結了婚。
婚後,張氏克盡婦道,拼力操持家事。
但村裡一些輕薄少年見張氏長得漂亮,何子其貌不揚,都感慨一朵鮮花插到牛屎上。
他們還說:“張氏女那麼漂亮,怎麼能甘心嫁給那跛龜為妻呢!”何子聽到這話,心裡越琢磨越不是滋味,是啊,妻子漂亮得像一朵花,自己又跛又醜,她怎麼能甘心?于是,便懷疑妻子讨厭他。
由此以來,終日對妻子沒個好臉色,不是打就是罵。
張氏仍然逆來順受,一精一心照料他。
到了清順帝丁亥年(公元年》,戰火紛起,何氏夫婦逃往東北豆子寨避難。
在那兒住了沒幾年,劉二虎率領部隊闖入豆子寨,何子因腿跛,行走不便,掉到岩下摔死了。
張氏被掠入兵營。
此時,二虎盤腿坐在太師椅上,在他的身旁設置了許多刑具:幾十爐烈火,裡面燒着鐵條,以備炮烙;幾十副利刃,用來截腰斬手;小刀鐵鈎無數,以挖眼拔舌斷筋;屋子正中,立着一根大木柱子,用來剝皮。
酷刑慘烈,見者無不心膽俱喪。
叫号之聲,振動山谷。
張氏見此則面不改色,隻是背對着劉二虎抽泣。
劉的一位部将見張氏姿色豔麗,便請求二虎想娶她為妻,二虎答應了他的請求。
部将催促她快走,她用頭碰地,誓死不從。
劉二虎勸谕她說:“他是我的手下大将,你給他作妻子,不比在民間為老婆要好嗎?”張氏不聽,堅決拒絕。
二虎假意用刀吓唬她,她竟伸長脖子等着挨殺。
劉二虎把刀放下,歎息道:“我戎馬幾十年,僅見到一位像你這樣剛烈的女子。
“于是,換了笑臉對她說:“既然你不願留在這,那我也不勉強你,現在就放你回去。
你們邑裡的婦人,也随你一道走。
” 張氏說:“我這少年寡婦,走了又能依靠誰。
”劉二虎說:“留你,你不幹;放你,你又不走,那你到底想怎麼樣?”張氏說:“事已至此,我豈能偷生,倘若蒙你垂憐,讓我死去就心滿意足了。
”劉二虎說:“那你就随便吧!”張氏于是擦了擦眼淚,從容起來走到旁邊的一間空房子裡,解下衣帶上吊自荊劉二虎為她準備了棺木,厚禮将她安葬了。
此時,天下大亂,沒人知道這件事。
康熙年間,有關方面聽說了張氏的貞烈行為後,表彰了她。
吾采生報父德耳 《煙雨樓文集·城中女子傳》:嘉靖末年,民間流行瘟疫,嘔洩霍亂随時威脅着百姓的生命,隻要一傳染上,沒有不死的。
這種瘟疫流行了好久,人們才找到一個醫治的良方:用針紮其背部,見血就好了。
不用此法,沒人能幸免。
卻說城中有位女子,十六七歲,傳染上了這種病,父親急忙給她請來醫生為她診治。
醫生來後,女子不同意醫治。
父親強迫她接受治療,她還是不幹。
她對父親說:“我有死夠了,哪有女子裸着脊梁給人看的呢!”女子的病更重了,父親跪在她的面前哭着哀求她醫治,女子也跪了下來,流着眼淚磕頭拜謝說:“我來生報答父親的恩德吧,現在别指望我能活了。
” 說完,便倒地而亡。
這件事是湯君對我說的,湯君讓我為她作傳,當時,湯君告訴過我這女子的姓名,但沒說她住在哪裡,也沒說她的父親是什麼人。
不久,我也就把那女子的姓名忘了。
現在湯君已作古,我要想知道她的名字也沒辦法了。
咳,死生隻在呼吸之際,而不可奪志如此。
她的忠孝節烈行為,極令人們驚愕歌泣,要知道這位女子的作法是不容易的。
古時候記載的舍生取義的貞烈婦人,都是受了很重的污辱,為了治病而露出脊背,也是尋常的事,何況是在生死的關頭呢,而她卻不在乎,這難道不是奇女子嗎! 脫足纏缢墓上 《南皮縣志》:高氏,是吳茂才的妻子,河間府人。
茂才二十九歲時,娶的高氏,高氏當年十七歲。
婚後,高氏恪守婦道,殷勤侍奉丈夫。
豈料,丈夫不久便患了重病,癱在床上動彈不得。
高氏每日給他做飯煎藥,端屎倒尿,侍候了兩年多,也不懈擔茂才自知再也起不來了,便拉着高氏的手說:“我不行了,這是命裡注定的,希望你在我死後早點尋個好人家,來酬謝你的勞苦。
”高氏說:“按您說來,是認為我有貳心。
您要是死了,我也跟您一塊去。
”每當茂才提起這種話,高氏都退出門去。
後來,茂才病故。
殓葬完畢,高氏哀毀不食,多日滴水未進。
她的父母及公公覺得總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就商量讓她改嫁。
挑好了人家,選好了日子後,才告訴高氏。
高氏漫不經心地應道:“遵命!”但她提出了個條件,要公公為她準備燒酒烤雞,她要祭别丈夫。
公公說:“家中太窮,買不起。
”高氏又讓公公準備燒紙瓣香,公公也說沒有。
高氏恐怕他們懷疑自己而加以阻止,便來到丈夫墓旁,痛哭失聲。
丈夫的墓前有棵一把多粗的小樹,高氏哭完,就解開纏足的帶子,上吊而死。
死時,樹被拽彎,她跪到了地上,臉向着墳墓,面色跟活着的時候一樣。
不自殺何以雪恥 《常熟縣志》:張氏,是朱一鴻的妻子,張汝東的女兒。
二十三歲時,嫁給了朱一鴻。
一鴻不善治家,家裡窮得叮珰響。
他在村裡做私塾老師,掙得錢吃了上頓沒下頓。
張氏有時候一天僅能喝上一頓粥,有時候隻能用麥屑野菜充饑。
為了解決家中費用,她終日閉門紡織,寒暑不懈。
一鴻下課歸來,兩人高高興興地相對而坐,并不為貧窮苦惱。
一鴻有個姐姐,嫁給了秀才宗家相。
家相見一鴻的房屋已經無法住人,便在塘頭鎮給他們弄了一間房子。
搬到那兒之後的一天,一鴻又去私塾上課,張氏到鄰家借地方紡織,有個叫宗周的流氓見她姿色不凡,便用下流話調戲她:“有這麼漂亮的妻子,怎麼忍心讓她受這份苦呢?”張氏受了他的戲弄,很慚愧,便搬到另外一家紡織去了。
當天夜裡,宗周忽然來砸門,張氏吓得呼叫鄰居,鄰居也大聲喊,宗周這才吓跑了。
第二天,宗周攜帶着酒肉金銀,來到了幫助過張氏的鄰家,以賄賂他。
鄰家說:“你怎麼想就怎麼做好了,我不會再給你添麻煩。
”就在這天夜裡二更時分,宗周挾刀進了張氏的居室,想奸污她。
張氏吓得繞着屋子跑,邊跑邊喊,可鄰居吃了宗周的酒肉,收了他的錢财,對此聽而不聞。
張氏見沒有人幫忙,便自己拼死反抗。
她披頭散發,向家裡的瓶瓶罐罐撞去,瓶罐全撞碎了,她自己也滿頭滿臉都是鮮血。
宗周見此情形,也吓呆了,趕快夾着尾巴溜了出去。
張氏發誓說:“我要是不自殺的話,怎麼能雪恥呢!”于是,便抱來一些柴草,躺在上面,點着了它。
大火燒着了房屋,鄰家趕忙起來救火,火滅了,張氏被扶了出來。
她的肩背全都燒焦,渾身上下煙薰火燎,頭發也燒沒了。
出來後不久,張氏蘇醒過來。
對一鴻說:“我要是能立刻死掉,那就太幸運了!”以後,她拒絕服藥吃飯,挺了十六天,死去了。
縣丞胡某知道後,捐錢殡葬了她。
此時為萬曆二年(公元年》六月二十四日。
張氏年僅二十三歲。
地方官員将此事上報朝廷,朝廷将宗周繩之以法,而為張氏建了祠堂祭祀她。
嚴文靖出錢贊助辦喪事,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