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情中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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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董文敏在她的墓碑上題了四個字:“女中荊聶”,意思是說,她像荊轲、聶政一樣勇烈。

     再說路振飛出錢讓陳家安葬了陳女後,便将徐洪繩之以法。

    爾後,将此事上奏朝廷,為陳氏建立牌坊,以表彰她的貞烈節操。

    受賄枉法的章日玠被貶了官,不久,就暴病身亡。

    那些與徐洪同謀者,也相繼死去。

     裸體受屠 《如是我聞》:奇節異烈,湮沒無傳的,有許多值得稱道的。

    姚安就曾聽雲台說過這樣一件事:明朝末年,天下大亂,百姓紛紛四處避難。

    有夫婦二人一同逃難,那丈夫好像身上帶着不少錢财,一個賊匪盯上了他,拿着刀在後面追趕他們。

    夫婦二人拼命跑,賊匪死力追,眼看就追上了,那婦人突然一個急轉身,屹立在原地。

    等賊匪趕到時,突然抱住了他的腰,賊匪用刀猛刺她,血流如注,可是她不管怎麼挨刺,就是強忍巨痛不松手,等到她氣絕倒地時,她的丈夫已經跑遠了,可惜不知道她的姓名。

     又聽諸鎮番公說:明朝末年,河北等五省都鬧災荒,以緻殺人賣肉,官府也禁止不了。

    有個客人在德州與景州間進旅店吃午餐,見一位少婦裸體爬伏在那案闆上,手腳被綁着,當用水沖洗她時,恐怖戰悚的情狀,不可忍視。

    客人很同情她,便拿出一倍的價錢贖出了她。

    先為她解開了繩索,又幫助她穿衣服。

    在穿衣時,客人用手碰了她的乳一房,少婦憤然變色說:“我靠你獲得了新生,就是讓我一輩子做您的奴仆,我也不後悔。

     讓我作婢媪可以,但要我作姬妾卻絕對不行。

    我就是因為不肯侍奉兩個丈夫,才被賣到這裡,你怎麼能這樣輕薄呢!”說着,脫下衣服,仍裸體伏在案闆上,閉着眼睛等着屠宰。

    屠夫恨她沒能讓他多得錢,便活着割她屁一股上的肉,割了一筐。

    婦人哀叫不止,但直到死,她也不後悔。

    可惜也不知道這婦人的姓名。

     節娥投江 《宋史·烈女傳》:郝節娥,是嘉州一戶娼妓家的女兒。

     五歲時,作娟妓的母親生活貧困,無力養活她,便把她賣給洪雅良家作養女。

    但等她長到十五六歲時,她母親又把她搶奪回去,讓她繼承母業,作娼妓。

    節娥不幹,母親就天天逼迫她。

     節娥說:“我小時候生長在好人家,已經做慣了紡織縫紉的活,我做的東西又都十分一精一巧,靠我的手藝,可以養活您,您就讓我終身做個良家女可以嗎?”母親聽了女兒的話,更加惱怒,邊打邊罵,但節娥仍不聽從。

     此時,洪雅春在蠶叢祠做娼妓,她與郝節娥的母親是好朋友,她知道節娥的情況後,便設計想讓她就範。

    她先和鄉裡的一位少年約好,讓他來蠶叢祠等候,随後,又準備了酒席邀請節娥母女。

    節娥一見那少年,很驚訝,倉惶逃走,母親一把拉住她,不讓她離去。

    節娥不得已,便留了下來。

    她坐在桌旁,看那酒食就唾。

    雅春和她母親硬強灌她,她便哇哇大吐,弄得污穢滿地。

    整個晚上都是又吐又鬧,那少年始終沒能靠近她。

     第二天早上,她回家路過雞鳴渡時心想:昨天晚上我僥幸逃脫了災難,以後肯定難脫厄運。

    于是,便假裝口渴要水喝。

    當她母親去為她取水時,她縱身投到江裡,死了。

    鄉人因此稱她為“節娥”。

     患帳前埋大缸 《明外史·烈女傳》:蔣氏,是丹一陽一郡姜士進的妻子。

    她自幼聰穎,喜歡學習。

    她的弟弟在村學讀書,晚上回來時,她便拿一塊面餅慰勞弟弟,讓他誦讀白天所學的課程,她好跟着學。

    她記憶力驚人,弟弟誦讀了一遍,她就都能記祝久而久之,她竟能作詩著文。

    後來,她與姜士進結了婚,婚後不久,士進便染病身亡。

    蔣氏悲痛萬分,就吞了黃金,喝下鹵水,想自殺。

    父親聞訊,趕快跑來搶救,才幸免一死。

    但自那以後,拒絕吃飯,十二天滴水不進,她的父親撬開她的牙齒,硬給她灌了點藥,這才沒讓她死成。

     禮部尚書姜寶是士進的叔父,聽說蔣氏嗜好讀書,便在她的住所放了許多古書,讓她讀烈女傳,蔣氏答應了。

    但家人對她的防範仍然很緊。

    一天,蔣氏讓人在士進的靈帳前挖了個大坑,然後埋了一口大缸,缸裡注滿了水。

    她把家人叫到大缸前,笑着說:“我将在這裡種上白荷花,荷花出污泥而不染,我想讓丈夫知道我的心。

    ”自此以後,她日夜不停纂輯有關烈女事迹的書籍,書剛編輯完,看護她的人稍有不慎,她竟把頭浸在缸中淹死了。

    她撰寫了許多詩文,但留下來得很少,文章一脫稿,她就燒掉。

    像《上姜寶書》,内容極為悲傷,也沒有存留下來。

    所存《烈女傳》及《哭夫文》四篇、《夢夫賦》一篇,都是家人暗中拿出來為她保存的。

     侍禦史聽說她的貞烈行為後,将她的事迹上報朝廷。

    朝廷賜給她家一塊匾額,上面題寫着“文章貞節”四個字。

     當初,蔣氏父親見女兒能作詩著文,就把她比作李易安、朱淑貞。

    蔣氏聽後,不同意父親的看法。

    她說:“易安改嫁,淑貞懷疑她的丈夫,她們雖然能著文作詩,但大節已虧了。

    ” 她幼年的志節操守就是這樣。

     良家女豈若偶耶 《宋史·烈女傳》:譚氏,是英州真一陽一縣人,曲江村秀才吳琪的妻子。

    紹興五年,英州鬧災荒,觀音山一帶盜賊蜂起,他們打家劫寨,盜搶食糧。

    吳琪出去避難,譚氏沒能走成。

    她和女兒一起被盜賊抓祝譚氏姿色不凡,盜賊想娶她為妻,譚氏怒罵道:“你們是幫盜賊,我好人家的女兒,豈能與你結為夫妻!”盜賊估計她不會順從,便将她殺害了。

     與此同時,南雄縣李科的妻子謝氏,被囚禁在賊寨中好幾天,有個盜賊想奸污她,她吐了那盜賊一臉唾液,高聲罵道:“我甯可碎屍萬段,也不會讓你得逞。

    ”盜賊大怒,用刀把她殺了。

     湘娥衣帶詩 《寶慶府志》:杜小英,小字湘娥,是武岡人,被兵匪擄到小姑山。

    在此期間,她作了許多首詩,系在衣帶上投水而死。

     屍體逆流漂到洞庭湖,在湖面上漂浮了好多天,臉的顔色跟活着的時候一樣,衣帶也沒脫開。

    也有人說她是辰州人。

     杜小英系在衣帶上的詩說: 去鄉漂泊已經春,今日含羞到漢城。

     忽聽将軍搜索令,教人争敢惜餘生。

     征帆聞說到雙姑,血枕啼魂怯夜烏。

     早入江波葬魚腹,不留冰骨辱為俘。

     當年畫閣惜如珍,野犴而今也逐人。

     寄語爺娘休眷戀,入江猶是女兒身。

     平生經曆不堪題,此際浮沉理總齊。

     河伯有心憐薄命,将身流向洞庭西。

     顧影江幹隻獨悲,永辭鸾鏡委蛾眉。

     朱門空許諧秦晉,死去相逢總不知。

     趙五娘之婦道不足法耶 《溧水縣志》:武艾是蒲村秀才武可偮的長女,十六歲。

     她孝敬父母,一精一于縫紉刺繡,在做針線活之餘,則讀《女論語》、《琵琶記》、《古木蘭詩》等。

    她母親對她說:“應該學習女學,《琵琶記》則沒什麼用。

    ”武艾說:“《琵琶記》中趙五娘的婦道不值得效法嗎?”母親點頭聽着她的話。

    武可偮家是書香門第,女孩子也多習訓教,而武艾尤其聰慧。

    乙酉年,亂軍闖進了他們的村莊,武艾與小妹武桔雙雙被捉,因為她痛罵亂軍,亂軍刺了她一刀,将她的頸臂刺傷。

    她跳入水中想溺死,但卻被亂軍拽了上來。

    蘇醒後,找了個空子上吊死了。

     兒去矣 《武昌府志》:劉氏,是江夏危甯野的妻子。

    她二十六歲時,張獻忠的部隊攻打楚地,甯野在戰亂中走失,劉氏抱着孩子随同母親、婆婆到恩武村避難。

    途中,遇到一位士卒,他見劉氏略有姿色,便想奸污她。

    劉氏騙他說:“我不願意野合,讓人怪難為情的。

    以後,我會聽你的。

    ”那士卒強迫她上馬,劉氏估計不能幸免,又騙他說:“軍營裡不能帶小孩子,你讓我去跟母親、婆婆和孩子道别。

    ”那士卒信以為真,便讓她稍作停留。

    劉氏從容不迫地喂完孩子的奶,又與母親、婆婆拜别,然後裝作上馬的樣子,乘人不備,投入路旁一個深不可測的池塘中。

    臨投水前,回頭對母親、婆婆喝道:“我去了!”于是赴水而死。

     其如女心何 《和州志》:王氏女,西十都人。

    幼年時與黃孝廉的孫子景茂訂了婚。

    幾年後,黃家貧窮而景茂又生病,王女的父親便背棄前盟,又私自作主把女兒許配給一位姓楊的富戶。

    等到楊家送來彩禮,王女的堂嫂方氏來向她祝賀道:“妹妹大喜了,找了這麼一戶有錢的人家!”王女說:“哪有一女嫁兩家的? “方氏說:“你沒聽說黃家太窮而他們的兒子又有病嗎?”黃女說:“這是我命該如此,貧窮患病有什麼關系!”自此以後,拒絕飲食。

    她的父母婉言勸谕她,她置若罔聞。

    此時,景茂也把這事上訴郡太守,請他主持公道。

    郡太守便傳令王家來對簿公堂。

    王女哭着對母親說:“我想現在要是對簿公堂,實在沒話可說。

    本來你們已把我許配給黃家,現在又讓我說沒那麼回事,你們想想我的心會怎樣。

    後來你們又将我許配給楊家,如果我說沒那麼回事,那你們的心裡又是什麼滋味?”于是,絕食不起。

    家人日夜守護,強喂她飲食,因而沒能死成。

    一天,她忽然起床下地,對母親說:“死也不容易,還是活着吧!” 随後,就自己主動吃飯,還動手洗衣服,仍舊和母親住在一起。

     母親很高興,以為她回心轉意了,便不加防範。

    睡到半夜,王女起來尋找上吊繩套沒找到,偶然發現一盒絲繩,就用它自缢而死。

     爾輩牝犬耳 《明外史·烈女傳》:六安烈女,不知道她的姓氏。

    崇祯年間,流賊見她長得漂亮,便想奸污她。

    賊用手帕蒙住她的頭,她一把将手帕撕壞,厲聲說:“不要弄髒了我的頭發”;賊給她披上錦緞衣服,她又把衣服扔到地上,大叫:“不要弄髒了我的身體。

    ”流賊強把她抱上馬,她拼命滾下馬,大罵不止,請求流賊殺了她。

    流賊大怒,狠狠地給了她一刀。

    爾後,流賊歎道:“真是一個貞烈女子!”接着,流賊又對其他女人說:“你們這些人都是些母狗,一叫你們就來,看看她,你們不覺得慚愧嗎?” 黃泉同歸 《福清縣志》:何玉宋,是化南裡古洋人。

    她父親早逝,母親作主讓她與東翰的林洪熥訂了婚。

    還沒等結婚,洪煩便染病身亡。

    此時,玉宋十八歲。

    當她聽到訃訊,便與母親訣别。

     母親流着眼淚勸她:“你能忍心丢下寡母不管嗎?”于是,就日夜守護在女兒身邊,擔心她出意外。

    玉宋暗中做了一雙紅鞋,鞋上繡着并蒂蓮。

    她把鞋放在箱子裡,不巧被堂妹發現。

    玉宋嗚咽着對堂妹說:“我要穿着這雙鞋長眠不醒啦!”她還替母親做了幾十雙鞋。

    母親不明白她為什麼一下子做這麼多,玉宋告訴母親:“以後恐怕不能再為您做了。

    ”說着,流淚悲傷不止。

    過了五個月,玉宋騙母親說:“我現在不想死了。

    ”于是,勉強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