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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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兄之恩德,豈不大乎?皇兄若或聽施,則予何可得有今日乎?」又敎曰:「魚府院君抵予書,三置於皇兄案上。

    此意,非獨讒予也,亦欲及於皇嫂矣。

    當此之際,皇兄一言,若以予爲非,則予豈有今日乎?」今以兩次筵敎觀之,則厥輩固有三置臣父書於景廟案上,而初不聞有持來其書之敎、紅袖傍促之擧矣,臣未知庚寅、癸巳之兩次筵敎,俱載於喉院日記與否,而設或有遺漏之患,庚寅六月二十五日、癸巳六月十三日兩次入侍諸臣,皆已親承此敎矣。

    自古,讒人之欲疑惑主聽,陷害無辜,則必以人臣所不敢指擬之地爲言者。

    誠以爲若是,則其言易入,其計易行,而今有寧蹈襲此套,肆之於書,達諸天聽,有若上告急變者然,必欲嫁禍於臣家而後乃已。

    第觀今日,天尊地卑;日月照臨。

    明有禮樂;幽有鬼神。

    聖明在上;公論在下。

    如此千古所無之奸兇讒賊,何爲容於其間也?嗚呼!臣父行己之方,事君之節,以臣之私情,不必細述於君父之前。

    惟其小心謹愼,不以權位自居,循公滅私,終始如一,炳然丹忠,可質神明。

    竊惟我先大王,固已洞燭無遺,而今此人言之誣,何緣而至哉?臣念及於此,尤未嘗不痛切冤酷,聲淚俱下。

    臣之逐條辨誣之說,急於爲父訟冤。

    或有絲髮假開者,則未伏王章之前,天刑立下,不能淹晷刻之喘矣,臣何敢欺也臣何敢欺也?仰惟聖上,至仁至明,察臣哀臆,聽臣苦辭,快賜仲白,昭洗泉壤,以卒天地生成陶勻之澤,則臣父,其將感泣於冥冥之中,而臣亦當結草以圖報。

    」判曰:「前後傳敎,爲之昭晣,備悉無餘。

    至引先王之敎,曰有雲雲,則到今有何更事鳴冤之擧哉?至於徐有寧兄弟之疏,無論本事之如何,均之爲逞私讎之歸,予則以爲若此不已,則昨日滅一家,今日滅一家,將至充其情、空其類而後已。

    籲!亦不甚商量處也?然惟處分之止於罷職者,誠以不無原情於其間而然也。

    觀此供辭,人子情理,痛冤切迫,固當若是,殊甚矜憐。

    且朝家雖欲更令申暴,無出於向日傳敎。

    以此判付辭意,布諭後,卽爲放送。

    」 10月30日 ○庚辰,副校理李儒慶上疏曰: 昔唐臣魏徵之勉戒太宗,夫孰非至言、格論,若其忠愛慇懃,無逾於十漸之疏也。

    唐宗之不克其終者,固可謂千古有識之歎,何殿下治法、政謨,駸駸有不及前日之漸也?殿下卽位之初,辨別忠逆,明示象刑,若可使倫彜日明,梟獍自戢。

    近日以來,王章未伸,乾斷莫揮,大憝巨魁依舊自在。

    此五用之嚴,漸不如前也。

    卽位之初,愼惜名器,如惜天球。

    近日以來,中批聯翩,不少難愼。

    此名器之惜,漸不如前也。

    卽位之初,赫然天怒,先在貪吏懲勵之典,旣明且嚴,而近日以來,剝割恣意,苞苴肆行,而繡啓,不及於勢力;殿最必在於孱冷。

    此懲貪之典,漸不如前也。

    卽位之初,崇奬文學,一世興起,而近日以來,朝著進身,未必有文,試圍得雋,未必抱才。

    此文敎之崇,漸不如前也。

    卽位之初,悶念財用,中朝屢歎賜與,不及於動駕,冗費實省於各宮,近日以來,府庫之空虛日甚,經費之匱竭難繼。

    此財用之節,漸不如前也。

    卽位之初,如渴之求,隻在人才。

    近日以來,未聞一才一藝,拔擢奬用,所取者不過京華文武修開邊幅之流。

    此殿下之私意未盡祛,而不能大公於取舍之間也,此求才之規,漸不如前也。

    卽位之初,操切掖隷,不少容貸,肅肅宮門,觀瞻頓改,近日以來,服飾過爲侈濫,意氣稍益橫恣。

    此近習之飾,漸不如前也。

    至於言路,有國之最先務,而自殿下登極之始,至于今日,閼而不達於上者,別無爲始爲終之異,則不可以漸不如前言也。

     批曰:「疏論七事之漸不如前,言路之終始杜塞,可謂他山之石,對症之劑。

    雖以爲近來無此作近之方,思省勉之道。

    」 ○掌令申緻權上疏曰: 殿下每當遇災之時,未嘗不責躬求言,而天威之薦震,猶復如前。

    豈本源之工,有所未純,文具之意,反復太勝而然歟?鄭妻、龜柱之尙逭王章,其可謂國有法乎?外邑糴糶之法,吏緣爲奸,翻弄穀簿,朝家蕩減之恩,適足爲此輩之僥倖,豈不痛哉?李秉模之乍進旋退,心迹之閃忽,而擧其事,則不過爲辭其顯職也;趙?之終始違傲,事體慢蹇,而原其情,則亦不過爲辭其文任也。

    向來處分,恐爲過重之擧。

    臣謂李秉模之投畀,趙?之付處,特爲還寢。

     批曰:「首陳事,足可謂頂門上一針,思欲猛省;次陳事,其允其靳。

    皆有斟量,不必多言也。

    第三件事,事係奸竇,其所査檢之政,在所不已。

    下廟堂稟處。

    趙?事,非不知處分之或歸過當,不如是,則無益於重廉防之意,而徒乖君臣之分義,不得不有是擧也。

    然重臣貶外,已經屢朔,曾聞有老母矣。

    疏釋何妨於孝理之政也。

    至若李秉模事,爾胡妄言至此?爾旣曰:『論其跡則閃忽』,又曰:『擧其事則不過辭其顯職雲雲。

    又何其矛盾之甚也?予則以爲:今欲正人心、靖朝著,則不可不大着力於惡紫亂朱之工也。

    噫!近墨者黑,古人攸訓。

    爾獨不畏乎? ○持平沈樂洙上疏曰: 尹得孚之言,無論得失,苟或不槪於聖心,惟當優容,而批旨誨責,摧折太過。

    至於新逆、舊逆緩急失錯之敎,尤非言者之本情。

    臣恐殿下之於其言,有所不槪,而殆有幾於強爲之罪矣。

    伏願,益恢虛受之量。

     批曰:「爾言是矣。

    伊日傳敎中,此句語,予亦自知其過當。

    生踈自生踈,豈可幷與言議風稜,而謂不足責歟?方命抹去。

    至於新逆、舊逆緩急失錯之敎,爾以此,謂予強爲之罪。

    此則,亦似然矣,漸不可不防也。

    且人情生處難熟,熟處難忘。

    乃予爲世道深長慮也。

    」 ○特放西原縣付處罪人趙?。

     十一月 11月1日 ○辛巳朔,以宋文載爲開城府留守。

     11月3日 ○癸未,召見前平安道觀察使金鍾秀。

    鍾秀曰:「臣於辭陛後,早晩宗社之慶,日夕顒祝,國家不幸,今無所望矣。

    殿下春秋鼎盛,而一年二年,虛過時日,豈不悶菀?目下所急,莫如廣儲一事矣。

    」上曰:「予亦豈不思量乎?」鍾秀曰:「奉朝賀,可謂勇退,而國事,則可悶。

    此人,卽與兇徒角立之人也。

    彼輩不無躑躅之慮矣。

    」上曰:「予自有不得已者存,非特爲自家地。

    卿以躑躅爲慮,而此等處,折衷得宜最難矣。

    」 ○虎入城內。

    訓局、禦營,以捉虎啓。

    敎曰:「城內若有虎患,使之搜捕,各營散布軍人,百餘裡內外,惟以捉納爲計,貽弊村閭,害及鷄犬,此必然之勢。

    然則,軍人之害,甚於猛虎。

    此後城內虎入,而見逸者,隻驅於近地,勿送遠地,以貽小民之弊。

    」 11月4日 ○甲申,朝講。

    同知經筵事李普行曰:「從前,講筵參贊官,每於文義,擧皆曰:『玉堂經筵,皆已陳達,無可更陳。

    』雲雲,此誠非矣。

    夫參贊官之不陳文義,一則以無誠意故也。

    若於常時,有眷眷願忠之誠,則安得默默無言乎?常時則忘置一邊,初不入思,及其登筵,則倉卒茫昧,無可爲說,輒用謬套,以無可陳爲言也。

    一則推演陳白之際,或慮其語言之有差,反不若初無言之爲便故也。

    朝廷之設官職,自有意義,若不陳文義,則惡在經筵參贊之意哉?今日入侍參贊官,推考警責宜矣。

    」允之。

    仍行次對,左議政洪樂純曰:「量田一事,誠不可已者,而行之不得其要,則必貽無窮之弊。

    臣意,則一道中,擇陳結最多處,使道臣,專委守令,一馬二僮,簡其威儀,出入山野,親履畎畝,勤課農桑,詳察陳、起,一日二日,不憚勞勩,稍過四五朔,雖大邑,亦可盡察一境陳起,瞭然於目中。

    然則,無量田之弊,而有量田之實,兼有踏驗災實之效。

    飭諸道道臣,不必張大設施,依此誠心擧行,則雖無目前之益,五六年後,可以漸次食效矣。

    」上歷詢領相、諸備堂,僉議稱便。

    李普行曰:「量田年次,自有定式。

    而或過百年,或過六七十年,而不能爲者,慮其不善行,而反有害也。

    目今,外而方伯、守令、官吏、民人;內而廟堂、各司,無有曉解,高下、廣狹、繩尺、解負諸般推量之法。

    若欲改量,則必也前期四五年,先爲磨度其改量規法、節度,使中外,曉然知其委折妙理,然後方可計其緩急,次第擧行。

    不然,則有非猝乍間所可輕議也。

    」上曰:「左相所奏,儘好。

    自備局謄關各道,使之實心擧行。

    」樂純啓言:「爲國之要,在於先立紀綱;奉公之道,在於不擇燥濕。

    而開城留守宋文載,都憲厭避之地,則連稱在外,一不膺命。

    居留翺翔之任,則旋卽出肅,未暇例讓。

    工於取捨,不成事體,罷職爲宜。

    」允之。

    宣惠廳堂上鄭民始啓言:「凡諸貢物,自惠廳給價,自度支取用,旣給其價,而其用下之多寡,遺在之幾許,初不預知者,事甚踈漏。

    自今爲始,一年各貢用遺在數爻,每於歲末,自戶曹作爲成冊,移送本廳,以爲憑考之地爲宜。

    」從之。

    又啓言:「陵園墓守護軍給復之規,有位田則九十負,無位田則一結五十負,載在事目,而大抵位田,多有追後請得者,故當初無位田之時,所給結數,不卽釐正,考見給復成冊,則卽今査減者,當爲五百餘結。

    自本廳當爲擧行,而守護軍名數,或有多寡不同處,令禮曹査正爲宜。

    」從之。

     ○以金魯鎭爲開城府留守。

     ○左承旨李義弼因同知經筵事李普行筵奏,上疏引義,普行、義弼又互相對卞。

    上以普行之筵奏則張皇,而擧條則沒實,命推考,擧條改修以入,義弼飭令供職。

     ○擢李衍祥爲漢城府判尹。

     11月5日 ○乙酉,展拜景慕宮,仍省牲器。

    冬享在翌日也。

     ○兵曹判書洪樂性,以病遞,特拜金鍾秀代之。

     ○敎曰:「自島中返櫬之後,所占山地,極其淺薄,每念及此,如噎在中,何嘗一日暫忘于中也?土品厚薄,猶屬風水,雖未知立見之利害,至於葬禮,又其草草不得備儀,予不堪惻傷之情。

    待開春,當自內司,更占山地,欲命移窆恩信君墓,遷葬時禮葬等節,勿拘前例,亦勿用王孫例,依當甯同氣葬禮擧行。

    卒職之品,未到一品,以此品用此例,亦苟艱。

    令該曹,宗親品中,以極品追贈,易名之典,亦未遑焉。

    亦令弘文館,不待諡狀議諡。

    」 ○敎曰:「見畿伯狀啓,放逐罪人樸宗德身死雲。

    所坐之事,原不幹於難赦。

    厥弟先已蒙宥,則兄豈獨否,而以其罪輕之緻,未及放釋而然,殊可惻也。

    罪名,蕩滌。

    」 ○次對。

    命戊戌諸道舊還,依甲午舊還分俵數減捧。

    其餘停退,以紓小民一時督捧之弊。

     11月7日 ○丁亥,兵曹判書金鍾秀引病乞遞,許之,以具允鈺代之。

     ○四學儒生洪樂謙等上疏曰: 曩者特下手書先正臣宋時烈墓碑大字,陪臣先生兩本,而近伏聞,墓碑將刻。

    其先生之本,未得竝樹。

    陪臣之本,則使旣下之宸筆,竟未免還納禁中雲。

    今若以手書陪臣之本,刻竪於華陽院宇之庭,使《麟經》大義,與天壤而俱廢,豈不休哉? 答曰:「禦筆事,非自下所請者,事涉幹恩。

    退修學業。

    」 11月8日 ○戊子,晝講。

     ○禦春塘臺。

    行內試射。

     ○宣覽故奉朝賀南有容文稿,敎曰:「南奉朝賀,自予學語時受學。

    予之得免魚、魯,實賴此人之力。

    其詩文,令內閣印出。

    此重臣未及贈諡,又非予尊師念舊之意。

    令弘文館,從速議諡。

     11月9日 ○己醜,晝講。

     11月10日 ○庚寅,親行慈殿誕辰陳賀于仁政殿,仍陞座受賀。

     ○次對。

    拿問左捕盜大將李柱國。

    奉命掖隷,爲捕校所敺,政院以啓,有是命。

    尋釋之。

     ○以蔡濟恭爲判義禁府事。

     11月11日 ○辛卯,慶尙道儒生金峋等、洪忠道儒生樸東龜等、黃海道儒生李泰彬等上疏曰: 嶺人故縣監河弘度者,有文集,行於鄕黨。

    其尊崇仁弘、爾瞻、玄逸諸賊者甚多,而私自追配於晉州、宗川書院。

    夫院享何等重事,而如弘度者,亦與於俎豆之列?其爲國家之變怪,不亦大乎?乞降明旨,黜位版、火刊集,追削其職。

     答曰:「疏辭極爲猥越矣。

    」仍命疏頭儒生停擧。

     11月12日 ○壬辰,行三覆。

     ○修撰嚴思晩上疏曰: 嗚呼!我殿下旣憂言路之不開,則亦知言路之所以不開者乎?三司討逆之論,卽是擧國臣民之所同情。

    殿下亦知其不可不用法。

    而兩逆魁之尙今戴頭於覆載之間者,專由於拘私恩而屈王章。

    終古以來,豈有三司伏閤,不得請遂止者乎?沫血請討之擧,遂成不誠之文,具經年閱歲,上下相持。

    此何等大義,而猶尙如是,則顧何望言路之自開乎?臣則以爲:亟從三司之請,然後言路始開矣。

    殿下以英明之姿,當鼎盛之會,勵精圖治,日不暇給。

    凡所設施注措,罔不在於憂民。

    殿下亦旣知所先務矣。

    人君之所厭聞者兇年也。

    是故,水旱、風雹之災,每爲衰世之忌諱,以兇爲豐,從古所患,而我殿下則雖以今歲八路之同豐,軫恤民隱之敎,有倍於歉歲,此是千古帝王之盛節,臣不勝欽仰之至。

    然而如傷之念,雖甚懇惻,奉行之臣,不善仰體,則恩敎易歸於虛文,徒言無補於實政。

    昨年嶺南逋糴之今年徵捧者,屢次飭敎,減之又減,此誠莫大之惠政。

    守令之奉行者,必須量度民情,均排折捧,然後實惠方可以下究。

    而外邑擧行,率多久遠未捧,變換督捧之弊。

    此若不能痛禁,則終使懷保之聖澤,閼而不宣。

    伏願,嚴飭方伯,俾杜其弊焉。

    王言之體,所貴簡重。

    而臣每覩傳敎之出於朝紙者,一劄十行,丁寧反復,小無一毫之餘蘊。

    此蓋聖上燭理甚精,發言成章,而諄複之際,或有費辭之歎。

    惟願深體如綍之義,以軫傷煩之戒焉。

    朝廷氣像,貴在寬和,而殿下於發號施令之際,或不無急遽之歎。

    雖於閑漫不急之事,一切催督,頃刻間傳敎屢下。

    此雖出於振肅頹綱飭勵群使之聖意,而自下擧行,因是而或緻忙後錯了之患。

    不但政令之有傷嚴急,其在涵養之工,亦恐有妨。

    伏願深留聖意焉。

    守令數遞,實是外方無窮之弊。

    迎送之際,民受其病,簿書之間,吏緣爲奸。

    且守令之責任甚多,雖素著治績者,不能無一二事得失,而少絓文網,輒遭讉斥。

    此甚可惜,而至於道臣,則事體尤別,不可以一事之失,遽加斥黜。

    以今番湖南道臣事言之,査啓旣到,喉院誤爲請推,遂至譴罷。

    八朔之內,遞兩道臣。

    此豈重藩任、恤民弊之意乎?繡衣廉問,必擇侍從之公明綜核者,法意有在。

    暗行之時,廉探旣詳,而出頭之後,更加査究,然後上聞,尙患其虛實之相蒙,而至於向來,或有遣宣傳官廉問之擧。

    彼旣與禦史有異,不得出頭査實,但以所聞於民間者,直爲上徹,安保其眞僞之不相混乎?此則不待臣言之畢,而聖明有所洞燭。

    亦願聖上留意焉。

    外方上納之際,京司情僨,本是謬規,而近年以來,徵索倍加。

    外方之誅求於民間者,因此而浸廣,殘戶一年之費,或過十金,貽弊滋多。

    而以事關京司之故,道臣不得裁抑,守令惟務奉承。

    此等瑣細,本不足以上煩天聽。

    而顧其爲弊,則實爲小民難支之一端,明飭有司,痛加釐革焉。

    蔭官十窠之輪差,實是我聖上振淹滯之至意,而初未嘗指的某官,定爲文窠,故文官旣遷之後,則還差蔭官,文參下之司果出六者,無所區處,尙多淹滯。

    此豈當初變通之意乎?臣謂依廟社令三曹郞例,以某官十窠,定爲文窠,俾無隨意予奪有始無終之弊焉。

    近來,法禁解弛,至於昨日捕校事而極矣。

    武藝別監之奉命闕門咫尺之地,狼籍敺打,裂破衣冠。

    此實莫大之變怪。

    其在嚴國體、立紀綱之道,不可不痛加重繩,當該大將,亦不可不各別嚴處,而第念,掖隷之奉命,若無明白之標驗,隻憑其口傳,則一經此事之後,安知無憑藉犯禁之弊乎?亦宜嚴加檢束,以杜後弊焉。

     批曰:「所陳,諸條袞闕時弊,言皆切近,當思有改無勉之道。

    討逆事,前後章奏之批,已悉之矣。

    昨年逋糴事,爾言甚是。

    自廟堂措辭嚴關,另飭各道,俾無惠未究之歎。

    京司誅求之弊,足係小民難支之端,各令所司,嚴加檢束。

    蔭官十窠之輪差文臣,未嘗指的某窠,定爲文窠者,當初定制,煞有商量者。

    蓋官制,文臣,元無不爲之窠故也。

    捕將事,奉命掖隷之因此憑藉犯禁,可謂先事之慮,欲爲嚴加防戢者也。

    」 11月13日 ○癸巳,敎曰:「史庫曝曬,何等愼重,而今夏赤裳山城形止案,不但字畫莫辨,禦製冊子名號,誤書甚夥。

    事之駭然,莫此爲甚。

    其時史官,雖已出六,不可不釐正。

    前翰林李信祜,從重推考,修正以納。

    」 11月17日 ○丁酉,宣惠廳提調李普行,上疏請遞。

    踏啓以下。

     11月18日 ○戊戌,戶曹判書金華鎭上疏曰: 糧餉廳事例,伏承釐正之敎。

    本廳納稅之規,一依均廳隱餘結徵稅之法,則不患納稅之不裕,支放之不足矣。

    水運判官,蓋爲稅穀運納而設也,而逐年未收,轉成積逋,誠以爲運判者,多是年限已滿,又無解由之故,爲弊至此。

    若以本道守令,輪定差員,一如牙山之法,而水運判官革之可也。

    竝乞,下詢而裁處焉。

     廟堂稟請,依施。

     11月19日 ○己亥,晝講。

     11月21日 ○辛醜,召對。

    玉堂樸天行啓言:「和糴之規,就穀賤處,增價而買,以利農民;就穀貴處,減價而賣,以救荒,卽常平之法,而近來,均廳留米,例就庫中之米,增價買取於貢人處。

    一自以錢給貢之後,市直翔踴,民情渴急。

    臣謂另加禁斷,以便都民宜矣。

    」敎曰:「玆事欲爲提敎,使之往審市廛,則秋後一包踴價,其數不些。

    雖知惠局此擧,出於嗣歲之憂,而不可無闊狹之政雲矣。

    又於講席,旣有筵臣之奏,豈可徒從其言,不改其弊乎?大抵貢等之不以本色給價者,在買人,雖無所失,在都民,必有豐年不如歉歲之歎矣。

    且儲貢等當給之米,雖與料販有異,若其官榷其利,民受其弊,固自如矣。

    況薦兇之餘,今歲幸不至大歉,而都民又不得樂歲之飽。

    是誠不忍之政也。

    分付給貢衙門,須悉此意,莫或膠守儲穀之例,俾都民,得免咨差之怨。

    」 11月23日 ○癸卯,將行朝講,以經筵兩司不備旋停。

    左議政洪樂純箚請罷其職。

    允之。

     ○刑曹參判金亮行卒。

    亮行字,子靜,號止庵。

    領議政金壽恒曾孫。

    自少劬經澡行,受業於故大司憲閔遇洙。

    英宗戊寅,以篤學力行,被薦,除臺職,不應召。

    贊善宋明欽,遭嚴譴,上疏陳戒。

    英宗怒免爲庶人。

    及上禦極,屢加招延,引病不出。

    己亥,上謁寧陵,亮行家驪州,承命入觀行殿,駕還赴朝,旋告還。

    時洪國榮弄權猖獗,入禁門者,輒皆候見,而亮行獨不之顧。

    上每曰:「風儀淸高,可觀近世儒者,當以爲最。

    」至是卒。

    敎曰:「已自初筵,雖知衰病,不料遽聞卒逝之報。

    予庸衋傷。

    隱卒之典,不可視同常例。

    」命原緻賻外,視故贊成樸弼周、故執義宋能相之例,裁量加給。

     ○獻納趙錫穆上疏曰: 臣伏覩我殿下臨禦以來,百度維新,敬天之道、愛民之德,靡不用極,而旱澇連仍,無歲不然,轟燁薦疊,無月無之,嗚呼!此曷故焉?殿下責躬之辭,有足以格天;諸臣進戒之語,足以弭災,而以近日所覩言之,季秋收藏之月,雷聲電光,非一非再,上天譴告,胡至此極?無乃天眷聖智,使之益加敬畏,玉成吾君之德者耶?嗚呼!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目今,兇魁逆種,國人皆曰可殺,而殿下之不循輿情,今幾年也?朝野憂危,尙未鎭定,則上天之怒,未或不由於是耶。

    群下已言之矣,殿下亦知之矣,而終不能夬施乾斷,以答天譴,臣竊惑焉。

    臣不敢知殿下之政令施措,或欠中和之道而然耶?百隷怠慢,未盡董率飭勵之方而然耶?方伯之臣,或未盡宣化之責歟?州牧之官,或失分憂之任歟?名係朝籍,而積屈者凡幾人?跡阻天門,而淹滯者亦幾人?柒室之中,蔀屋之下,愁沮景色,率多幹和,則上天之警,抑亦以是耶?伏願殿下,念哉念哉。

    臣愚死罪,竊恐殿下聖學雖已高,而誠或有所未盡也;聖德雖已明,而敬或有所未至也。

    殿下於誠敬二字,眞有所涵養純一之工,則注措施爲之際,動合天心,丕承天棐,庶幾無災異之警告矣。

    《震》之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

    』臣以爲:修省之道,亶在於殿下之誠敬。

    伏願殿下,益加懋勉,以應天之實焉。

    臣非敢以論人臧否,以塞言責之萬一,而至於守令不稱,尤係生民之苦樂,故玆敢附陳焉。

    善山府使李命傑,爲人庸陋,一政一事,不能自制,殘民受弊,已無可言。

    而甚至於狎近軍校,專事雜戲,政疪民隱,慢不知爲何事。

    如此麤悖不法之類,不可置之於字牧之任,成川府使柳義養,往在嶺南繡衣之行,守令褒貶,已失其宜,蔔載隨從,連亘道路,醜詆之言,流聞狼籍。

    以此觀之,則貪漁虐民,從可知矣。

    臣請善山府使李命傑、成川府使柳義養,竝施削罷之典,斷不可已也。

     批曰:「所陳言甚切實,方思省勉之道。

    李命傑事,遠外風聞,有難準信,下該府使之覈處。

    柳義養事,或是久遠之事,又沒摸捉之跡。

    不允。

     ○以李鎭衡爲司憲府大司憲,林鼎遠爲司諫院大司諫,金鍾秀爲禮曹判書,李衍祥爲工曹判書,洪樂性爲漢城府判尹。

     11月24日 ○甲辰,朝講,兼行次對。

     ○大提學黃景源,引義違召。

    許解,仍命圈點。

    黃景源上疏言: 曩者,原任大提學李徽之出按關西,爲臣言曰:『肅廟丁醜文衡圈點時,擧休退臣樸世堂,擧急流勇退之臣,所以扶世敎也。

    洪國榮急流勇退,此一着尤高於人,他日可授文衡者,卽其人也。

    旣入告於聖上,故言之耳。

    』臣亦心諾。

    國無文衡則已,苟有之,舍是人而孰爲之也?今臣雖以情勢,不敢復詣朝堂,而文苑公議,亦不可廢也。

    故大提學尹鳳朝,以情勢不詣朝堂,上疏擧南有容,臣竊附鳳朝故事,冒陳一言,伏惟裁處焉。

     批曰:「疏薦事,寔循文苑故事。

    然此宰臣遐心,無可挽之望。

    」仍敎曰:「黃景源已以情勢自引,都堂不得會圈雲。

    前前大提學徐命膺命招。

    」徐命膺又違召命。

    入前望,以徐命膺爲大提學。

     ○以金鍾秀爲守禦使。

     ○先是,正言李殷模,以監役尹東美,卽尹恕敎之子,而濫玷仕路,啓請削去仕版,又請罷檢擬銓官李重祜職。

    東美擊申聞皷,爲父辨誣。

    供曰:「臣父臣恕敎,在景廟朝癸卯冬,待罪正言。

    其時,以鞫招金姓宮人査出事,大臣求對,三司伏閤,以至搢紳、宗戚,亦皆陳章。

    已閱一歲,臣父適入臺地,隨參伏閤之啓,旋因辭職陳疏,附申前請矣。

    逮至先王元年乙巳正月,兇賊方萬規,投進一疏,憑藉金姓二字,指擬莫重之地,以售其構陷廷紳之計,而又摘臣父前疏中,供奉已久,所愛亦愛,淑媛引喩等三句語,謂之指意叵測,諫院隨請臣父拿問,前後以宮婢事,參疏啓者,亦竝被論劾,而自上特命萬規,鍾城府投畀。

    搢紳、館學,又請討萬規誣慈聖之罪,則乃親鞫萬規,以誣上不道,結案正法,而於臺啓臣父事,連下亟停勿煩之批曰:『金姓宮人,旣出於盛節之招,則其時臺言,不是異事,此何爲大罪耶?』又曰:『以萬規事言之,處分嚴正,則今日臣子,不可更爲提說矣。

    』末乃以此事,卽當收殺,而尙今支離爲諭,而勉下竄配可也之敎,遂卽停啓發配,及再明年丁未,特降恩宥,竝下敍用之命。

    臣父遭罹顚末,不過如斯。

    先大王,盛德深仁,所以處臣父者,洞察無他,終始曲全,恩造所及,昭晣靡遺,而今於六十年之後,忽復追提往事,不分是非,橫加慘誣於旣骨之人。

    兇逆二字,何等大僇,而一筆句斷,若是無難,古今天下,寧有是耶?雖以當日規疏之誣捏,無所不至,而猶未嘗以此加之。

    不知今日諫臣,因何噴薄,猝地下語,忍至此極。

    況臣父一時薄竄,隻出於先朝收殺臺啓之聖意,而旋卽宥敍,官職自如,身名無玷。

    則公然目之以兇人,處之以釁累,事之無理,孰甚於此?此固黨私所蔽,言不暇擇之緻,而第伏念,久遠之事,或易傳訛,一偏之見,每多爽實。

    臣又不得不歷擧臣父原疏,逐句辨釋,以冀聖明之財察。

    蓋臣父疏若曰,此賊不討,則聖躬不安。

    聖躬不安,則宗社不安。

    此所以三司、廟堂之閱歲爭執,而不敢止者也。

    殿下於前後筵奏,屢賜允許,而旋以本無爲敎,或從或否,處分靡定。

    此擧國臣民所甚惑者也。

    或者此賊,自先朝以來,供奉已久,故以殿下所愛亦愛之者,有所不忍,而如是遲回也耶?果爾,則有不然者。

    彼淑媛趙賊,以仁廟後宮,産育二王子、翁主,其處地尊貴,夫豈幺麿一宮婢比也?然其罪盈惡積,逆節已著,故孝廟嗣位之後,卽按其罪,快正典刑,則顧何有於行兇一逆婢,而殿下終始持難,乃至此也。

    曩日賓啓,聖批無疑似雲者,無乃以掌膳宮人,元無金姓者而然耶?夫宮人之說,本出於盛節之招。

    而嚴刑之下,宜不無言語之錯。

    渠雖以金姓納供,而或李、或樸、或鄭、或趙,皆未可知。

    臣意以爲:『不必問其姓金與否,隻査伊日掌膳宮人』,窮覈嚴訊,査得不難矣。

    伏願,快從群請,考其日字,按其番次,出付有司,明査正法,以偶洩輿憤焉,雲雲。

    夫萬規疏所以藉口,而肆誣於此事者,專出於金姓二字,而臣父疏,乃曰:『不必問其姓金與否,隻査伊日掌膳宮人。

    』又曰:『考其日字,按其番次,則規疏所搆之說,固已都歸落空,而就以其所摘二句語,論之供奉二字,屢見於史傳,而皆取供給、奉侍之義,如內侍供奉之稱,供奉鳥雀之語,至施於奄寺、禽獸,則其爲卑微極矣。

    至於所愛亦愛,出於《禮記》,則父母之所愛亦愛之,至於犬馬盡然,而況於人乎?夫人而與犬馬比言,則亦可知其指微賤者言,而行語間借用其語,所以仰贊聖孝之無微不推而已。

    又若趙媛引喩,亦不過借彼之稍重,證此之甚輕,其意若曰苟有罪犯。

    則雖處地如趙賊者,猶且不貸,何況卑賤之一逆婢乎?究其上下文勢語脈,明白可見,則寧復有一毫近似於叵測之目者耶?況彼構誣之萬規,旣伏其誅,則臣父之被誣,不期伸而自伸。

    到今追述其說,更加一層,又何其悖妄無忌憚之甚也?惟我先大王前後辭敎,洞燭本事,故曾在先朝,疏啓諸臣,擧無坐是枳廢之人。

    今之通籍文蔭者,孰非其子若孫,而隻緣臣之不孝無狀,濫叨匪分,孽由自作,忝及所生。

    誠宜卽地引決,以謝亡父於地下。

    而顧惟天日在上,公議在下,無幽不燭,有枉必伸。

    臣若獨抱至冤,不思陳暴,則是滋重其不孝之罪也。

    玆敢冒萬死疾聲哀籲。

    伏乞將臣所供參攷記注,昭洗誣罔。

    上令政院,取入乙巳日記,以供示諸大臣曰:」尹恕敎疏,固雲或李、或樸、或鄭、或趙矣。

    且於本事,初非首發,而萬規旣已處分,則到今不可更提其說矣。

    「敎曰:」以年久事,追論人之先世,則世豈有完人乎?臺臣李殷模論啓尹東美時,予問何以知其事,則對以:『柳戇於實錄廳,知其事而語臣,故論啓』雲,心甚駭然。

    夫實錄史法,何等嚴秘,而漏洩史草,敎誘臺臣?然則,做出史禍,亦不難矣。

    大抵實錄廳出後,將無完人,甚可悶也。

    且追採久遠事,忽於當今之隄防,亦豈成說乎?「仍敎曰:」此供當判下,而尹恕敎初無罪名,有何伸冤之可言乎?「領議政徐命善曰:」誠如聖敎。

    「是夕,判曰:」本事旣無關係丹書,則申稱與否,元非可論。

    且此肯綮,專在首發。

    渠父,不過隨參人,則似無可以更有呼冤之端也,以此分付。

    「 ○放罪人閔敬燮。

    刑曹啓言:「敬燮,以逆賊弘燮緣坐,配蛇島。

    弘燮罷養後,與敬燮爲四寸,無緣坐之法。

    其妻擊錚。

    請依法典放。

    」允之。

     11月25日 ○乙巳,上詣慶熙宮,奉審泰寧殿。

    英廟禦眞,舊奉于是殿,至是移奉于璿源殿。

    上陪奉還宮。

     11月26日 ○丙午,晝講。

     ○大提學徐命膺違召,敎曰:「屢已行公,應製文字,則今忽重違召牌,若有引義之事然者,果何所執?此等梗生之習,予於庶僚,尋常惡之。

    焉有文衡,而工於去就,若是之無難乎?況爲予臣子者,凡係闡揚先大王盛德之事,寧有規避、推托之心乎?予則以爲:『決非臣分所敢出。

    』假使此文衡,眞有情勢,而前此除拜,一未出腳,則以予平日重士夫廉防之本意,何必復授而勤召乎?莫重莫大之擧,無可據之義,而終不膺命,將使域中,無《列聖誌狀》、《璿源譜略》矣。

    其忽所重、慢君命之辜,獨可逭乎從重推考,牌招擧行。

    」 11月27日 ○丁未,左副承旨金夏材上疏曰: 恭惟我殿下,毓德春宮,垂二十年,嗜好不聞於宴私;仁孝夙彰於三朝,悅樂經傳,不啻芻豢之悅口也。

    臨禦以後,嚴恭寅畏,勵精圖治,延登故老,丕振文風,屛除奸兇,肅淸朝著。

    凡蠢政害民之具,以次革去,綸音每下,人皆欽誦太平之治,匪朝伊夕,至今四年。

    設施注措,尙未有以大慰斯民之望,天心未豫,災異屢見,而大小恬嬉,無所猷爲。

    天下之事,不進則退。

    未見日進於治,則終必日趨於亂而已。

    嗚呼!宋臣眞德秀之言曰:『三綱五常者,乃撐拄宇宙之棟樑,奠安生民之柱石也。

    國而無此,則中夏而夷狄矣;民而無此,則冠裳而禽犢矣。

    向來,諸逆之變,尙忍言哉?始也百計譸張,危逼聖躬;中焉投進兇疏,意在飜覆;末乃至範、能、量、??之變而極矣。

    何幸天祐宗祊,巨魁、兇孽,次第誅滅,而惟彼鄭妻、龜柱,尙今偃息。

    鄭妻則處城社,而爲諸賊之奧,授讎儲君,而懃聽政之大策,口含天憲,手握王爵,爲兇徒醞釀之根抵,非一朝一夕也。

    罪積天地,憤極神人,則固當明施常憲。

    而徒以懿親之故,薄置近島。

    龜柱則身居戚裡,以勢相軋,外結黨與,內通宮禁。

    噫!三大罪昭布之後,人孰不切齒驚心。

    而至於踈間脅持之計,則其殘忍亂倫,包藏禍心,又非二罪之比。

    況量海等兇圖,專出讎國死黨之心。

    則量賊就戮之後,先宜伏法,而亦以戚臣之故,止於島棘。

    朝野之人,莫不欲亟正二兇之罪,而殿下一例靳允。

    方明之義理漸復晦塞,自奮之人心漸復陷溺,豈不大可憂哉?伏願殿下,體明王之以義斷恩,念天討之不可或稽,亟從臺論,以安宗社焉。

    嗚呼!殿下以今日爲何等時耶?藎臣去朝,宿德還山,臨事無盡公忘私之人,講學無進德納誨之士。

    朝象泮渙,末由底定,以容默爲達權,以建白爲生事。

    百司狃於偸惰,外臣習於封殖。

    況今士大夫,競相馳逐,視名節如笆籬邊物,利在於東則附於東;利在於西則附於西,割戶分門,兆眹不佳。

    似此氣像,與向日權奸病國之時,未甚相遠。

    此臣之所大懼也。

    且留賢,美事也;討逆,大論也。

    而向來,賢臣相繼告歸,則請留之語,有似備數,而未見質慤,幾年賊窩懲討未訖,則合啓之擧,乍行旋闕,而有欠誠實。

    今日三司,何其與《緇衣》、《巷伯》,不相似也?然臣恐殿下之好善惡惡,或不自慊,而未能顒若於觀化者也。

    嗚呼!殿下以睿聖之姿,居君師之作,環東土數千裡,凡有血氣者,莫不以非常之事功望之。

    而直爲此洩洩沓沓之歸,其可不惕然改圖也耶?難保者,本心也;易失者,時機也。

    及今尙可有爲,稍緩則無及矣。

    玆竭一得,其目凡有七,敢獻于聖明焉。

     一曰:『典聖學,以廣德業。

    』古之論學者何限,而朱子之說,至精且備,其告時君之言曰:『人主以渺然一身,居深宮之中,其心之邪正,若不可得以窺測者,其符驗之著於外者,常若十目所視,十手所指。

    此心旣正,則視明聽聰,周旋中禮,無過不及,而能執其中。

    雖以天下之大,而無一人不歸吾之仁者。

    夫仁則榮,不仁則辱,匹庶尙然,況於國家之重,庶政之繁,安危之所繫,災祥之丕應者乎?是以先王之法,置師保之任,列諫諍之職,出入有六箴之備,咨訪有四隣之輔,其所以防幽獨之肆,燕閑之逸者,可謂至矣。

    惟記誦華藻,不主格緻,則雖有英傑之資,恭儉之德,終不可以入道,而無補於治亂,故博文而約禮,大居敬而貴窮理,使方寸之間,明白純粹,無少瑕翳,其大無外,悠久無彊。

    《詩》雲:『維天之命,於穆不已。

    』又曰:『於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

    』《中庸》引此,以明文王緝熙之工,克配乎天。

    伏念聖學高明,貫穿古今,而比見經筵久輟,儒臣罕接,玉堂故事,隻資考閱,而不切日用之工,寧不慨然?伏願殿下,深留聖意,延訪宿德,討論遺經,前日所已至者,更加敬禮,務在必緻,其所未至與所未揚者,亦加旁求,置諸左右,朝夕顧問,終始時敏,頻召弘文豹直之臣,從容講問,考六經以觀會通,監歷代以驗治亂,體用一緻,顯微無間,以答皇天命哲之眷,以應當世無窮之變,則宗社幸甚。

     二曰:『崇節儉,以革侈風』,古人有言曰:『奢侈之害,甚於天災。

    』是以,從古迪哲之主,莫不抑奢崇儉,不敢荒寧,從事於斯,躬行以率之。

    臣伏覩,英宗大王五十年治平,何莫非盛德大業,而若其昭儉之德,尤冠百王。

    所禦之殿,丹艧皆渝。

    所秉之輿,金玉不開。

    以至衣服飮饍之奉,極其簡約。

    自嗣服之初,訖于晩年,未嘗興土木之役。

    竊謂:『禹之菲食,文王之卑服,不獨專美於古矣。

    』惟我殿下,克念于斯,元年首罷無名之貢,根究浮費,節省冗科,始於宮闈,以及遠方。

    凡在瞻聆,孰不欽仰?然而侈風之盛,視前愈甚,上自朝廷,下及閭巷,窮巧極奢,日新月盛。

    至若婚娶之費、喪葬之需,動以萬計,而無復限節,專務觀瞻,不分等威。

    稍欲有稱家節約者,則群嘲衆罵,目之鄙吝,故雖鬻田貸券,必適足無欠,而後乃止。

    嗚呼!天之生財,隻有此數,而今乃暴殄如此,財安得不竭,民安得不窮乎?孟子所謂:『庖有肥肉,野有餓莩者。

    』不幸近之耳。

    臣又聞,有司之經用,常不足以支一年。

    官狃牽補之習,蓄有露根之漸。

    此曷故焉?以殿下明聖,亦必有究其所以然,而姑未之行歟?以臣愚意,殿下之汰冗祛浮,非不周至,而自奉之儉,或未盡,如先朝寵錫匪頒,非不難愼,而用財之節,終不合於古道也。

    漢人有言曰:『城中好高?,四方高一尺。

    』南朝周朗之言曰:『尙方今造一器,小民明已?睨;宮省朝製一衣,庶民晩已學裁,』皆循未之論也。

    伏願殿下,有監于此,儉以自律,制節謹度,推以及人,痛革侈風,使下民,翕然觀感,知所興起焉。

    至於髢?當禁之說,儒臣所奏,已盡無餘矣。

    《禮》,婦人有纚筓縚髮之文,而無髢?之事。

    儀禮所謂編次,或相彷彿,而亦未必如今俗之鞙鞙長大也。

    風習侈靡,競尙高岌,一?所費,至於五六百金,虛耗財力,大失法制,誠非細故也。

    伏乞亟下明旨,一皆嚴禁。

    則好禮之家,自當遵古,而行之矣。

    閭細民,雖不能盡如古制,亦當從風慕效,省費從簡矣。

     三曰:『制産業,以厚民生。

    』孟子曰:『仁政必自經界始。

    經界旣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

    』誠萬世不易之正論也。

    然井田之法,後世無傳。

    我國山川狹窄,原野不平,故議者鹹以爲此法難行。

    頃日,儒臣之仰陳,聖上之博訪者,亦非欲盡取田制紛更之也,蓋將求酌古通今,平易可行底道耳。

    然仄聽踰年,未聞有一人陳利害當否者,臣竊惜之。

    嗚呼!民生之困悴極矣,國計之哀痛久矣。

    古之爲民者四,而懋遷有無。

    不相妨奪;今之爲民者,不啻六七,而遊手半國中。

    古之謀國者,惟務輕徭薄賦;今之理財者,乃與小民榷利。

    外而牧民之官,內而有司之臣,轉相恬嬉,承訛襲謬,其中稍號廉謹綜核者,隻得守文墨按故事,不至違例而已。

    若夫戶口之增刪、名目之異同,太半爲簿書之所糊塗,奸叟之所舞弄,一任之間,不復敢擧動,尙何望宣揚德意,釐補穿弊哉?臣謂:『誠因此會,先遣禦史,按覈各道墾田、戶口,釐正稅案、穀簿之差』,正供之外,悉罷雜調,然後議行均田之法。

    蓋此法,雖不及徹制,而亦足爲矯弊之先策,但豪富之家,在所不樂耳。

    然公卿大夫,則分等而置采田;士庶,則自少至老,所受田畝,各有定限,如口分世業之爲,則旣不失周家班祿之遺意,又有合國典折受之條例,富戶無兼竝之患,小民被同胞之澤矣。

    苟能斷而行之,持之悠久,則梓匠輪輿與夫市井之民,亦必通工易事,而財用足矣。

    彼棄本逐末,遊衣遊食之徒,亦豈無願受廛爲氓,而此盛彼衰之理乎?伏願殿下,下臣此議于廟堂,詳講而審擇焉,則民事幸甚。

     四曰:『精選任,以盡人才。

    』古之善爲國者,莫不以擧賢授能,委任責成,爲急務。

    然擇之不精,則賢邪雜糅,而政必紊,任之不專,則得失未形,而功莫奏。

    此必然之理也。

    國家官制,最爲近古,六官分設,宗乎周;三考黜陟,法乎虞;各道薦才,亦略倣漢、唐鄕擧裡選之法。

    夫祖宗朝規模,如是宏遠。

    而夫何近年以來,銓法混淆,仕路狹窄?朝廷之官人,則循資而授任;選部之注擬,則計勞以除吏。

    至若西銓之用武士,則隻重履歷,而取言貌,其餘則不問也。

    噫!魏之年格、唐之書判,猶被識者之譏,況乎私意或間,則法有時而不行。

    窠座告縮,則勞有時而不敍。

    是不如魏唐之謹守常格故也。

    此弊,蓋自向日奸兇濁亂以來,日滋月甚,惟我聖上,深鑑而痛懲之。

    嗣位之初,明示好惡,故群臣震懾,奔走率職,官方稍淸,風采頓變。

    竊庶幾從玆以往,先王之良法可復,天工之無曠可見矣。

    至今數年,法意寢解,庶績未熙。

    是殆任事之臣,不能精白一心,對揚休命之過,而殿下亦豈不思所以振勵矯革之乎?夫承弼之地,公於取舍,則外服之臣,必不敢循其所私,誤薦匪人矣。

    銓衡之間,明於激揚,則簪紳之流,必不敢狃於躁競,妄希匪分矣。

    且辨名色評流品之擧,尤爲當今之痼弊。

    如此而欲望廣擧甄滯,不亦難乎?至於遐方文官、士族庶孽,其麗不億,而格於政例,阻於公聽,懷才莫施,老死牖下者,亦何限哉?伏聞,年前,有疏通此輩之朝令,尙未有實政之下究,謂宜深詔有司,廣取而亟行之,以至禦事庶士,皆令久其任,而責其效,則德意之廣博周遍,將無物不被矣。

     五曰:『興學校,以端士趨。

    』古者,家有塾、黨有庠、州有序、國有學,皆所以育多士,而明人倫也。

    我朝則內有館學,外有校院,莫不養士。

    列聖朝培元氣,而崇古道者,猗其至矣。

    挽近以來,此法寢衰,賢關首善之地,揖讓乎俎豆之間,朝夕乎薤鹽之供者,有體而無用,有名而無實,惟覩科擧之是急,不聞士氣之可嘉。

    至於郡縣,則學校之政,頹弊久矣。

    爲士子者,皆以利祿相誘,不知絃誦、樽俎之爲何事,一或有出入齋舍,志在門墻者,則大被鄕黨之嗤點,儒罰紛紜。

    是故,擧不欲彈冠、皷篋於其間,凡守聖廟,而處賢院者,不過鄕曲卑賤子支而已。

    嗚呼!此豈設法之本,而其於崇儒重道之敎,豈不大相逕庭矣乎?臣靜思厥由,蓋科弊過半,而主學政者居一。

    何謂科弊?夫科莫重於大比,而大比之得名,果何意也?非《周禮》,三年大比,獻賢於王之遺法耶?古所稱,三物、賓興,雖難猝行,而今之諸臣,亦誦賢聖之書,充國賓之列者也,獨奈科業與學問,判作二事,而科業之中,講製又相分?臣聞國初,則明經爲重,製述次之。

    今也反是,明經者,口誦孔、孟之訓,而理昧灑掃之近;製述者,篋盈競病之篇,而學有墻面之陋。

    殊塗同軌,惟競趨於得失之場。

    如此而欲反淳樸、崇廉讓,何可得也?何謂學政居一?今日之主司,卽昔日之擧子也。

    聞見旣熟,窠臼難脫,試講則隻取能誦,而不問旨趣,考製則專選浮華,而未及實地。

    況限之以時日,戰之以公私,雖有含靈之材、尙絅之質,孰得以察之?國朝之科目取人,厥惟久矣。

    變更之擧,雖不敢輕議,而頃日儒臣所陳鄕貢之議,細節未講,而大意自好。

    伏願殿下,明詔中外,每當式年,經明識精之士,令本邑人保擧幾人,令長采訪得實,然後申報方伯,以次升之春官,以至製述大小科解額,亦用右例。

    主試之臣,東堂則專以文義,歸重於生進;文科則勿拘程式,務見故實。

    內而成均之官,外而守令之職,皆令親課儒生,修復黌規。

    且取宋臣程頣、胡瑗看詳學制之方,損益而遵行之。

    則日刮月磨之間,士習漸變,庶見《鹿鳴》、《菁莪》之美俗矣。

     六曰:『修軍政,以壯國威。

    』昔周公之告成王曰:『其克詰其戎兵,以陟禹之跡,方行天下,至于海隅,罔有不服,以覲文王之耿光,以揚武王之大烈。

    』當是時,周室旣安矣。

    嗣王守文矣。

    周公此言,似非急務,而升平之世,多溺宴安,苟不嚴戎備,而奮武烈,則因循廢弛,而偸安之患,將有不可勝言者矣。

    國家承列祖熙洽之餘,緻四方寧謐之休,烽火無警,海波不興,君臣上下,口不言兵者,殆百餘年矣。

    我國之俗,文事有餘,而武備不競。

    肆昔先正臣李珥,極陳養兵之方,而廷臣以爲過計。

    及夫壬辰,巨寇陸梁,州郡望瓦解,朝廷始憶其言,而已無及矣。

    幸賴天兵之拯救,力征八年,僅能撲滅。

    至於丙、丁之難,尤有所不忍言者。

    噫!虜騎長驅,進薄京都,而邊臣不得知月暈,孤城援絶蚍蜉,而廟謨隻主和。

    畢竟,天翻地覆,而有城下之恥。

    雖緣時運之傾否,亦豈非人謀不臧之明驗乎?經難之初,人心懲毖,雖或繕城郭、完積聚,而歲月稍久,封彊粗安,則重門之戒緩矣,在莒之義忘矣。

    外而,藩閫則持戟之士,失伍而不之省,內而營衛,則講武之法,束閣而不復修。

    天下無變,則宜無所從事,而順且安矣。

    萬一有不虞之虞,則其魚爛河決之勢,不有甚於往者乎?念及於此,可謂痛哭流涕,而不足者也。

    惟我聖上,天鍚勇智,姿兼文武。

    近而旅賁、衛士之列;遠而藩屛捍禦之方;大而紀律、法度之施;小而車馬、弓矢之修,慮無不周,備無不飭,而惟其軍實難繼,武力未齊,飛輓之勞,坐見虛耗,弓馬之才,率多膚淺。

    況今亂逆纔剪,宿衛遽撤,是皆無不援之勢,有可駭之危矣。

    議者以爲:『戎垣無頗牧之才,則規規於儲胥之間,亦末耳。

    』此言似矣,然任用幹城,固帝王盛節,規制時務,亦國家常道,則豈可預憂於此,而不爲矯救之方乎?臣愚以爲:嚴武科之規,則材力者可登矣;裕布保之路,則丁壯者樂用矣。

    比年以來,武科猥雜之弊,殿下旣痛革,而勑其法矣。

    然事係慰悅,則或開僥倖之門,歲增解額,則亦多濫觴之患。

    自今爲始,苟使博試材藝,精通鞱略,然後始許赴擧。

    否則坐其保人,銓曹與各營用拔之規,則專取武才,而勿拘資格,明試而賞罰之,則庶見名實之不紊矣。

    至於軍籍,則民皆厭惡,如避水火,每當塡補,欺詐百出,故黃口簽丁、白骨徵布。

    朝令非不申嚴,而査括一邑,則率皆過半。

    是皆任事之臣,樂其犯科哉?其必有不得已者存,而官民相徇焉耳。

    嗚呼!下土貧民,無田宅以居之,無衣食以養之,掇拾糞壤,苟度朝夕,一籍軍額之後,則終身轉丐,而不得免,富豪之民,拱手端坐,帖括不及。

    是以議者多謂戶布之便,而均役之法行,而此議遂止矣。

    是係減徭之擧,而且關先朝之令,則似不敢輕議。

    惟其節目之成,多出諸臣之臆決,不考先王之仁政,故漁箭、鹽盆之稅重,而郡縣征督之弊滋,年深歲久,生利寢薄,怨讟朋興,始言令便者,今皆言不便矣。

    是豈聖祖養民足食之本意哉?深究乎此,則戶布、均役兩者,生民利害舒蹙,必有可得以言者矣。

    亦望殿下,下臣此議,博詢而裁擇焉。

     七曰:『愼庶獄,以明象刑。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又曰:『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終古爲治,莫不以德敎爲重,而刑者,輔此而已。

    臣歷觀前代衰亂,多由刑罰之不中。

    蓋獄者,衆命攸繫。

    在上克愼克明,無有冤枉,則足以壽國脈,而舒民氣,苟或反是,則刑愈繁,而奸益滋,終歸於淪綱而斁法,而莫之救藥耳。

    試論其最著者,則唐、虞盡衣冠、異章服,以爲戮而天下治。

    秦有鑿顚抽脅之刑,而百姓畔。

    此其明驗也。

    夫法律有限,而罪犯無已,以有限之資,憂無已之變,而不裁之以經術、義理,則奏當之成,雖如皐陶,猶不能盡得其情。

    況未必然乎?故《周禮》有五聽之規,《立政》稱蘇公之敬,皆制出入於律令外也。

    惟我朝仁厚立國,列聖相承,省刑恤獄。

    粵我先大王卽位之初,首除壓、烙二刑,又除亂杖之法。

    聖明繼照,申嚴舊典,凡京外所用杖箠大小、厚薄,罔越分寸,親錄囚徒,幽隱畢達,前後欽恤之德,委曲周徧,猗歟!休哉。

    然奸民細徒,猶復蒙蔽開詐,頑胥猾吏,尙且夤緣憑藉。

    大則殺越禦奪,睯不畏法;小則條禁名色,緩急失常,情債誅求,公行無厭。

    是皆爲官長者,所宜申明而董威也。

    而文官則朝除暮遷;蔭司則迷於典常,外邑之重獄,積年不決,京曹之雜訟,惟徇請托,滔滔然入於姑息苟且之場,足爲寒心。

    蓋國俗之弊,專在吏爲主而官爲客,專且久,故得以明習其事,暫且曠,故率多生踈難任,而秋官爲尤甚。

    每一詰禁辨責之際,太半之利,歸於下吏。

    故此輩視殘民如奇貨,不知有官長久矣。

    於是民苦其侵漁,而已枉莫伸,抱券超趄,不敢訟質,而倚賴不法之類,益無所忌憚。

    是聖上恤刑審獄之意,徒切於宵旰,而民不得被其澤矣。

    臣竊痛之。

    伏願殿下,法文王罔兼之道,體周公勿誤之訓,簡畀其人,責之成效。

    文案之規,刪其冗長而必主簡嚴,至於奏讞,亦不許輒用鍰罰,而悉閉群枉之門。

    則法義兩行,而刑簡政淸矣。

    凡此數事,言雖陳腐,意雖重複,而要其歸,不過欲明天理,而絶私意,務實政,而去浮文而已。

    惟殿下,詳察而裁處焉。

     批曰:「求言之餘,無論上下闕失,未聞敷陳之說。

    爾疏所謂七條時弊,深切明白,極庸嘉歎。

    方思省勉之道,自餘可以稟處者,許令廟堂,劃卽覆奏。

     11月28日 ○戊申,晝講。

     ○敎曰:「從古法禁稍久,則必至懈弛。

    況近日紀綱頹弛之時乎。

    士大夫之閭家奪入、借入、貰入、白文、賣買,斜文賣買之禁,卽先大王在宥時,嘗所痛防也。

    年前,予亦敢述聖敎,有査覈之命,而所罹者甚多。

    此屬令前,未及按法抵罪。

    而所抄文書,尙此留中,以寓三令之意焉。

    朝廷尙寬之政,雖如此,伊後爲有司者,安保其修擧乎?方欲復命査櫛,而今則係是今後,現發者之斷法,決不容饒貸。

    則設有犯者,先期容旋,無或不可,況當窮冬,歲翻不遠?宜有闊狹之道,限以明年二月晦,摘奸別單,日次五條犯禁,一一錄啓,以爲勘處之地。

    」 ○谷山府使李奎緯上疏曰: 臣十三年羿彀遊魂,一朝得有今日,是誰之恩也?目見國憂之大者,有懷不陳,則是欺天也。

    近聞日邊消息,宿衛大將洪國榮,許其休緻。

    夫二十八歲,隻手擎天,措國勢於泰山磐石:三十二歲,脫屣名利,竪高標於平地神仙,自有書契以來,人臣所未有之事也。

    臣已知國榮之有是志者夙矣。

    可謂千古奇男子,而惟光武能成子陵之高者,我殿下有之矣。

    第臣於此,爲私家嘆賞之心則小,爲聖躬憂危之心則大。

    國榮雖許休緻,宿衛所何遽撤罷也?此時撤去宿衛,如父母之堂,撤去藩籬,納符下殿之日,國榮之心,其果安乎?亟命還置宿衛所,而洪國榮雖不可以官職、政務,重累其遐心,隻此宿衛之地,特令仍復入處,姑使自盡其未畢之忠。

     批曰:「疏請,固知出於憂國防患之誠,而上之許下之請,未始不念及於此,實由迫不獲已。

    噫!」 11月30日 ○庚戌,行次對。

    領議政徐命善曰:「經筵、館閣,法無相避。

    古亦有兄弟行公者,而若弟居上而兄居下,則亦有以此遞免之例矣。

    臣今待罪領事,臣兄爲大提學,非但私義之難安,朝體官方,極爲苟艱矣。

    」上曰:「經筵、館閣,本無相避,故故相姜碩期父子,同時行公;故相金壽恒爲副學,而其兄壽興爲校理。

    先輩已行之例,不啻班班。

    且大臣與文衡,俱是大官,則豈可以此,輕加遞免乎?」 十二月 12月1日 ○辛亥朔,輪對。

     12月2日 ○壬子,以林得浩爲司諫院大司諫,李福源爲漢城府判尹。

     12月3日 ○癸醜,召見領議政徐命善、奉朝賀洪國榮、副司直鄭民始于便殿。

    每年是日,有是筵。

     ○內醫院以別貿牛黃事啓。

    敎曰:「禦藥事體何等重大?而至於臘劑,亦是禦藥之故,每年列書別單,先期稟定,然後待啓下擧行,一如湯劑製入之例。

    則今番初無筵稟,又無微稟,而自下任意折衷定式,萬萬無嚴。

    此雖小事,名以禦藥,則如是擅恣者,誠有不可勝言之弊。

    此不嚴勘,重禦藥之意,將掃地矣。

    」仍命該醫官金光國,刊名醫籍,下該府照律重繩。

    都提調洪樂純胥命金吾,命勿待命。

     12月4日 ○甲寅,以鄭民始爲司憲府大司憲,金夏材爲吏曹參議。

     12月5日 ○乙卯,夜召承旨金勉柱等敎曰:「夜漏甚長,無以消遣,故玆召見矣。

    」仍命承、史,分讀《宋鑑》,討論文義。

     ○持平黃昇源上疏曰: 伏聞往者,因冬雷,責躬求言之敎,惻怛懇摯,而聖心奮發,日禦經筵,摠攬乾綱,董飭百僚。

    此誠我殿下一初盛時也。

    竊覵殿下,聖智聰明,博洽經史,性理之辨,治亂之原,無不洞徹貫會。

    而試觀今日治象,因循成習,姑無丕變之幾。

    此則,殿下於學問進修踐履之實,亦豈有未盡而然歟?人君之禦極也,一政一令、一言一動,粹然合於禮,然後天下歸仁,而有會極歸極之盛也。

    殿下於政令之際,或欠寬裕;辭敎之間,或欠敦厚。

    非禦衆以寬,大哉王言之義,而實有欠於聖學上克己之功也。

    惟殿下念哉。

     末言懲討事。

    批曰:「所陳當留意。

    」 12月6日 ○丙辰,吏曹判書宋德相在鄕遞,以李重祜代之。

    以鄭民始爲吏曺參判,李普行爲司憲府大司憲。

     12月8日 ○戊午,展拜于宗廟景慕宮,省牲器。

    臘享在翌日也。

     12月9日 ○己未,耽羅進貢果。

    召領果人于資治門,諭曰:「記昔先朝,每召見汝等,而予登極後,今始召見。

    當寒航海,爾等得無寒乎?」仍命賑恤廳,給糧以送。

     ○以洪樂命爲弘文館提學,李福源爲藝文館提學。

     ○設柑製于泮宮。

    居首幼學徐昇修直赴殿試。

    命對讀官,以直閣、待敎,與入直玉堂同擬,著爲式。

     12月10日 ○庚申,次對。

    江華留守李性源狀啓言:「本營軍名目之間,煞有貴賤。

    一則願屬,一則厭避。

    壯義軍官,則身手壯健,服色鮮明;武學則嬴老貧賤,朝聚暮散。

    若依壯旅、義旅例,名曰:『武旅軍官』,則不但爭相投屬,實爲慰悅之方。

    」領議政徐命善請許施,從之。

     ○同副承旨金勉柱啓言:「節製無通方外之敎,則隻泮儒赴擧,自是定式。

    而日前柑製,不有前例,混同試取。

    請文任、國子長推考。

    」從之。

     ○命都堂,行翰圈敎曰:「翰林不備,館職、閣職,每多苟艱。

    況今翰林,隻有二員,無以會圈。

    適因他事,已皆罷職,翰圈,令都堂擧行。

    」又敎曰:「翰圈時,翰林不備,不得會圈,則行公翰林,例有削職之擧。

    今番諸翰林,雖皆罪罷而削職,前都堂不得會圈。

    諸翰林,姑令依例削職。

    」政府會圈翰林,〈領事徐命善、大提學徐命膺、知春秋韓光會、鄭光漢、同春秋李義翔。

    〉李宗燮、金載瓚、李集鬥、徐鼎修。

     ○以蔡濟恭爲刑曹判書,金宇鎭爲議政府檢詳。

     ○敎曰:「南奉朝賀延諡在近,而聞其家淸寒,無甔石之資,其孫麟耉,已滿筮仕之年。

    故師傅家,豈無補蔭之政?相當窠調用。

    」 12月11日 ○辛酉,弘文館議諡。

    敎曰:「諡法至重,忠字尤不可輕加。

    玆者所議之諡,無非忠字。

    律之斷例,得無汰哉之嫌?況彼節義樹立,亦有高下、淺深,則亦豈無混同之歎乎?」仍命釐改。

     ○修撰樸天行上疏曰: 今日議諡,有合坐改議之擧。

    而贈判書臣金雲澤、贈判書臣洪啓迪之諡望,亦在所改之中,若不表出其死國事一節,則終未見其十分襯合,一忠字不可不許也。

    至於贈贊成臣李晩成、贈贊成臣李弘述之諡,此尤不可已者也。

    亦命一體擧行焉。

     批曰:「昨日傳敎,不必指的此兩人者。

    而諡法至嚴,公議所在,溢美之事,予或禁止。

    至若以其某字換某字,決非所可提敎者。

    贈贊成李晩成、李弘述同爲議諡事,追議於五司經坐之後者,古無是例也。

    」 12月12日 ○壬戌,以李義弼爲成均館大司成。

     ○贈諡恩信君禛昭愍,贈吏曹判書延最績毅愍,贈吏曹判書李廷熽忠獻,贈吏曹判書金雲澤貞簡,贈吏曹判書洪啓迪毅簡,刑曹判書南有容文淸,領議政金陽澤文簡,贈兵書判書羅德憲忠烈,統制使金禮直毅憲。

     12月13日 ○癸亥,副修撰柳孟養上疏曰: 贈禮曹判書臣金雲澤、洪啓迪命議節惠,寔爲其死於國事也。

    當初命改聖意,非指此兩臣之諡,則使彼死事之臣,亦不得一箇忠字,特命改擬。

    至若贈贊成臣李晩成、李弘述之尙闕易名,大是欠典,而副應敎臣趙尙鎭,謂有世嫌,任自取捨,豈可以一人之私意,掩卻擧國之公議?趙尙鎭,施譴罷之典,亟命一體擧行宜也。

     批曰:「改諡事,下本館稟處。

    趙尙鎭事,不允。

    」又敎曰:「柳孟養疏,令人不滿一哂。

    果是當爲之事,何待信宿?又是不可爲之事,不可爲也。

    焉有論思之官,而顧望徘徊?及其葛藤之後,則反生移咎之計,張皇爲說,推諉是事。

    何其謊怪之甚乎?此等之習,予所不屑,亦關士夫廉隅。

    副修撰柳孟養,亟施罷職,不敍之典。

    」 ○弘文館啓言:「金雲澤、洪啓迪兩臣,俱以殉國之誠,死於王事,而特命賜諡,寔出於奬忠之盛意,則諡號之不加忠字,有拂公議,誠如言者所陳。

    且臣等取考本館議諡故例,則從前改諡於已下批之後者,非止一二,或有一人之諡,至於再改三改。

    今此兩臣諡號,亦命追改,似合事宜。

    」 ○正言徐有成上疏曰: 人君典學,實爲治道之本。

    而竊覵近日三講之連行絶無,兩對之間輟靡常,固知聖上溫繹之工,自有得於燕蜎蠖濩之中,而豈亦群下啓沃之術,無甚槪於聖智之高明而然歟?雖然,學問思辨四者,倂行而不可廢。

    法講則或有稟停之時,而至於引入臥內,不時賜對,昔賢所貴。

    又以夜對,謂有勝於晝訪者,誠至言也。

    伏願殿下,簡其禮貌,頻賜引接,俾補緝熙光明之學,幸甚。

    經筵官之選,法意甚美。

    見今被選無多,而或旣造朝,而遽歸,或又辭病,而不起,其爲淸朝之欠典,當如何哉?向來,大臣又有一二人筵白之事,而仄聽數月,尙未有旌招之擧。

    得無歉於古聖王求賢如渴之誠耶?明經科之有名無實,久矣。

    徒資口習,全沒心解。

    雖至夤緣登第人,旣不以經術緻待,彼亦不以能文自處。

    此豈設科取人之本意也哉?今又會講不遠,使主司之臣,勿以口誦歸重,多發文義,以探見解,多取生畫,以試製才,減損考講之數,剩取生畫之科,則變學究爲秀才之道,未必不由於是矣。

     批曰:「所陳,當留意。

    經筵官事,非精抄之意。

    以拘於格例,未卽啓下,何哉?末端事依施。

    」仍敎曰:「非其禮而招,古人不應,況山野之士乎?至於經筵官,禮貌自別,啓下之後,不可無敦召之擧。

    故自前必以官經邇列後啓下者,事例班班,以今之事觀之。

    可謂先經筵後抄選也,彼經筵官能膺違式之招乎?然予聞見所及之外,或有如今日援例之事乎否,問于銓曹以啓。

    」吏曹啓言:「經筵官啓下,元無可據之例,隻憑大臣擧條擧行矣。

    」 12月14日 ○甲子,以宋煥箕、韓啓增爲經筵官。

     12月16日 ○丙寅,左參贊黃景源上疏曰: 因經筵官宋德相言,令廟堂選淸白吏,會九卿薦人才,命諸道啓聞孝烈。

    德音一布,無不竦動,而今年將終,尙不奉行,豈不慨然哉? 批曰:「淸白吏事,亟令廟堂覆奏。

    孝烈事,該道抄啓,已多旌復者,而特以未出朝紙,卿未及聞之歟。

    」仍敎曰:「孝烈、忠義,棹契、給復之者,所以樹風聲,而聳勸一世也。

    特因謬例,元無頒示朝紙之事,重臣尙不知,民何以知所觀感也?此後,旌閭、贈職、給復等事,各該房捧承傳傳旨後,仍令謄布朝紙。

    」 ○副摠管魚錫定上疏曰: 臣急於爲先臣鳴冤淸禁擊皷,金吾納供。

    伏讀判付,至引先大王之敎,曰有雲雲,到今有何更事鳴冤,而臣與徐仁修三父子,皆作同僚,初無私讎之可言,而有寧唱之於前,得孚和之於後,許多兇言,白地加誣。

    顧臣情地,惟願速死而無知也。

     批曰:「本事,不須更說。

    予則以爲鹹原受符日所懷,辭勳時一箚,雖使卿十疏申暴,無以加此。

    嗚呼!先王之敎,槪所俯燭於斯也。

    」仍敎曰:「徐有寧父子之與魚錫定前,此三處作僚,到今忽作讎嫌者,其意不難知也。

    可謂郞當乖剌,而督令錫定,周旋於一府,則旣非調劑,徒近迫隘。

    副摠管魚錫定許遞。

    」 12月17日 ○丁卯,敎曰:「《譜略》世系,大王則稱大王,王後則稱妃,而惠慶宮爵號載錄,雖不稱妃,宜乎經稟,而自下以配字,書之於爵號上,已是不審之大者。

    至又景慕宮內外子女,多有遺漏者。

    縣主所生之母,但稱某氏,不書爵名,皆是踈率處。

    其在重事體之道,蕫事之臣,不可無罪。

    宗簿寺當該提調,罷職。

    」 12月18日 ○戊辰,副校理沈煥之上疏曰: 伏見,掌銓之臣,以前監役臣宋煥箕、假監役臣韓啓增,竝付經筵官,而抄選舊制,必須大臣,博採公議,薦于朝,然後銓部或擬諮議,或置臺閣,而今則不然,大臣雖以經筵之任,薦其人。

    銓部則不以抄選之法,官其人。

    臣謂:『日前所付經筵官望,竝姑勿施,銓官重推可也。

    』 批曰:「大臣送言,出於重山林之意。

    銓曹付銜,亦出於重大臣之意也。

    」 12月19日 ○己巳,以李義翊爲吏曹參判。

     ○右議政洪樂純上箚曰: 臣初筵所奏者,亶出爲國家,進儒者,而問政吏以格例,則以爲姑筮初仕者,皆可啓下,臣意謂其然曰,以按例行之。

    今銓曹以臣言爲主,徑付講官,而堂疏至講重推。

    此非銓曹之失也,卽臣之失也。

    乞贈處分。

     批曰:「卿之初筵所奏,意在薦士,至若政格得失,則有司存。

    於卿有何爲嫌之端?藉令堂疏有攙及之言,以卿休休坦坦之量,不但物來順應,亦當付之勤攻之義,無些子自引者。

    況疏辭,專攻銓曹之無餘蘊乎?安心,勿復控辭。

    」 12月20日 ○庚午,還給副摠管徐有寧疏,特補宣川府使。

    有寧上疏曰: 魚錫定之疏出,而醜辱狼藉。

    噫!其前後疏供,惟事虛捏,恣意噴薄。

    雖不足責,無忌憚甚矣。

    今因渠之有言,不得不復理前說。

    瀆擾之罪,所不敢避也。

     敎曰:「予則生晩聞寡,往蹟隻憑國乘而知之。

    已故之人,心內之事,何由而知之?旣不能知之,則又焉用答?爲此上疏給之。

    」又敎曰:「徐有寧苟有此意,凡叨言地者,前後幾遭,何不一陳於先王之前,而今乃一疏再疏,齗齗爲說?有寧之意,或者以爲予,則不以先大王五十年蕩平之化,爲紹述而然乎?否則不過畏罪於先朝,嘗試於今日也?嗚呼!天聖以前事,使群臣勿言於慶曆以後,仁皇盛節史,至今稱之。

    予雖不肖,不克闡揚晟烈,而豈意先朝已定之案,復鬧於六十年之後乎?此不明示好惡,予無以藉手爲治。

    副摠管徐有寧,宣川府使除授,以寓斥外之意。

    凡今在廷之臣,至於討逆,每有古今公私之別,不免緩急失序,良可寒心也。

    」 ○掌令尹弼秉上疏曰: 殿下性質天縱,道學精微,措之事爲,準繩而規矩,泛應而曲當。

    仁足以體物,明足以察微,英斷,足以裁剸萬務,而不出乎義理之正,如臣管見,何足對揚萬一也?竊伏聞,筵席講討,深文奧義,毫分縷析,發前未發。

    論思之臣,不敢仰贊一辭。

    是固前世帝王之所罕有。

    以此爲治,何向而不成?所占地頭,夫豈漢、唐中主而止哉?語曰:『憂治世、慮明主。

    』夫治世之君,盈成復滿,而其心易忽。

    謂已安已治之可恃,而忽有始有終之至戒也。

    英明之主,天固啓之。

    聰明睿智,氣質高邁,非眇然在下者所可承當,故俯視一世,尠有槪意,摧折淩駕之患作,虛心翕受之量少,豈不可憂可慮之甚哉?今我殿下,奠大寶於憂危之中,措國勢於磐泰之安,迄今四載治矣。

    春秋鼎盛,聖度卓越,加之高明之學。

    凡今在廷之臣,有可稱塞淵衷,依仰末光者,亦幾人哉?然臣於聖明,恃而無深憂過慮者,我殿下優遊涵泳之功,今幾年所,而動心忍性,卽向來艱虞中得力處,夫豈如世所稱英主,狃治安而忽群下爲哉?然聖而益聖之功,亶在乎今日。

    伏願殿下,勉之哉。

    自有《洪範》之道,得之者箕子也,傳之者武王也。

    以建極而成平蕩之治者,惟先大王行之,三聖之心,其揆一也。

    噫!我朝黨比之禍,籲亦憯矣?可否之變而爲角勝,角勝之變而爲傾奪,傾奪之變而爲殺戮,畢竟之禍至於滔天,國之不亡,其亦幸矣。

    天佑東方,幸賴先大王得不傳之統於箕子,爲五十年蕩蕩平平之治,駭浪怒濤,利戈長戟,自然消磨於範圍橐籥之中。

    惟其仁愛之意,藹然行乎其間,未嘗有一物之不遂,一人之受傷,伊誰之力也?伊誰之功也?是以,陰功、玄化,肸蠁洋溢,而天乃錫之以悠久之壽,靈長之籙。

    《洪範》所謂,歛時五福者,其應不忒,如執左契。

    臣以歎息痛恨於往牒者,反以觀吾先大王盛德至善,未嘗不歡欣蹈舞也。

    今我殿下,承付托之重,膺心法之傳,踐其位、行其事。

    四載之間,治法、政謨,可以明紹乎家法,堂構乎先業者,無所不至,而建中之化,亦將復覩於今日矣。

    臣,誠踈野,聞見不到,不敢知今日朝象,果已寅協,而無甲乙之分乎?廟堂夙夜之賢,果能忘私而循公乎?握銓柄之臣,果皆不以藩籬自狹,而有惟才是用之心乎?於是數者,寂然未有聞焉,則臣恐今日廷臣,不能追先朝幾十年至誠苦心之政,以報之於殿下,而殿下範世陶俗之治,將不免閼而不行也。

    夫聖人默運之化,如天道之潛周,造化之跡,雖不可見,規模之大,宜有素定,而殿下,亦未嘗赫然奮發,渙然洞諭,使在廷諸臣,鹹知聖意之必在於建極,而徒以朝象之未協,至治之未臻,爲宵旰之憂,殿下之規模,固未有定,則一年二年,治不徯志,理之所不免也。

    先儒有言曰:『精神一到,何事不成?』伏願殿下,盡繼述之道,恢遠大之計,使建極之治,有以接三聖之淵源,則歛福錫福,爲祈天永命之本。

    惟殿下,念之哉?嗚呼!我殿下,有大君宗子之責于天。

    天以是八方生民,付之殿下。

    雖一物不得其所,生物之心,幾乎暫息。

    彼顚連無告者,殿下雖居深宮之中,哀矜惻怛之念,未嘗不在於祈寒暑雨,博施濟衆,猶或病諸,而方寸之間,物物皆得,去歲大無,民免溝壑,則聖人之心,所周者亦廣矣。

    噫!今日之名係朝籍者,孰不在於殿下生物之內,而惟其地處有分數,任使有踈近。

    此亦必然之勢也。

    然而國家用人之法,隨才任用,不可以官職,爲布澤施惠之資,則亦不可以按籍考簿,魚貫雁行,徒事乎疏滯振淹,而爲屑屑之政而已也。

    夫人才之不及古,古今風氣之殊也。

    以爲全然無才則不可。

    殿下爲大廈,則大木斯至矣:備法駕,則駿乘斯至矣。

    豈獨於人才,杳然而不可得也?夫莫難於人才,莫難於用人,莫難於知人。

    知人,非試之則不可。

    試之,非用之則不可。

    試而用之,然後可知其才不才。

    才非難得,不用故不知耳。

    我朝官方,重內輕外,分爲三岐,有文、蔭、武之別。

    內而淸要,屬之於文;外而守令,蔭武居多。

    文通武南,古無定規,挽近以來,武專屬武,蔭專屬蔭。

    蓋雄州、腴邑,專歸於蔭武,今夫朝廷之上,用以重內者,亦幾何哉?餘皆浮沈冗數,乾沒牖下。

    內而不能盡列於淸顯之職,外而不能薄試於米鹽之簿,稍欲自好者,甘心窮餓,恥於自衒。

    不然,則落拓邅迍,無所歸屬,雖有才猷之可用者,亦老死而已。

    雖以殿下則哲之明,當銓者有鑑衡之神,初不試可,甄拔人才,臣未敢之信然也。

    況古之用人,多由吏治。

    漢相皆由郡守,宋相須歷州郡,則由吏治而緻大用者,豈無名碩之可觀乎?噫!未必無其才而不得試,非需才之道,淹滯不振,鬱而莫洩,又非聖人同物之澤,而窮廬悲歎,其可矜憐,亦何異於無告之民哉?臣謂合有變通,使需用疏通之政,竝行而不廢也宜矣。

    陞庠,本爲課士,而近年以來,便作奔競之場,其所養得,不過爭奪躁進之習,未見漸磨將進之效也。

    爲主司者,眩於取捨,動於器競,解額未完,分排先主,則等第高下,不以文而以其人,轉成一世之謬例,而況纔免艸角,奔走於爭名之場,猜壓之心,先入爲主,浮華之,習見聞漸狃,壞人誤俗。

    此豈細故也哉?或以爲革罷發解之階,隻存勸課之規。

    此則過於憂歎之論也。

    臣謂:另飭師儒之長,克恢公道,務鎭浮俗,俾無科擧累人之歎,幸甚。

     批曰:「目今急務,無出於破淫朋、振人才、嚴科場,而爾能如是敷奏,近日含默之時,所不聞者,心用嘉之。

    欲爲需用之資。

    」 ○兵曹正郞柳誼,不赴檢詳古風之座。

    敎曰:「政府古風,三百年流來之規,則柳誼,雖是曾經玉堂之文官,卽不過該曹之一郞官。

    勝於兵曹之吏郞,猶參蓮堂之坐,至有僕正高山之說,傳以爲義談,則當初不進,已極妄率。

    此等細事,又煩上聽。

    此亦紀綱所在。

    勿論檢詳所爲之當否,朝廷當以紀綱論。

    」命罷職。

     12月22日 ○壬申,召對。

    玉堂沈煥之啓言:「國綱之振肅,世道之休明,亶係於闡義理、嚴懲討。

    至若前府使李聖模者,卽啓能之私狎也。

    凡厥飮食之費、器物之用,靡不極意供給,而其官職之內外歷踐,皆由能賊之所卯育。

    矧乎成川,乃關西之名郡。

    從古以蔭吏爲是郡者甚稀,而聖模得爲之者,乃因伊時銓官,受能賊之指揮故也。

    如此兇賊之餘類,不可置之,前府使李聖模,亟施屛裔之典宜矣。

    」上曰:「漏網之魚,不可盡察,猶屬風聞,有難輕許。

    」 12月23日 ○癸酉,以李衍祥爲禮曹判書。

     12月24日 ○甲戌,翰林召試,取金載瓚、李集鬥。

     ○禦仁政殿,行祈穀大祭誓戒。

     12月25日 ○乙亥,行都政〈吏曹判書李重祜、參議金夏材、正郞尹行修、金宇鎭、兵曹判書具允鈺。

    〉以尹東暹爲工曹判書,李義弼爲弘文館副提學,金履素爲成均館大司成。

     12月27日 ○丁醜,次對。

    左議政洪樂純啓言:「左參贊黃景源,以淸白吏事,有廟堂復奏之命,而凡於選廉吏之規,該曹擇物議十分停當,擧議廟堂,仍爲稟處,分付禮曹爲宜。

    」從之。

     ○大司憲李普行上箚曰: 徐命膺之於能賊,其附麗親昵,情同骨肉,而至使其子,結爲師弟,方能賊竄配之日,其子爲之治行裝送,則其密勿綢繆,放恣無忌,又未有若是之甚者也。

    然而特以其所處之異於他人之故,人莫敢言耳。

    日昨,儒臣之所懷,其所論列李聖模趨附能賊之事,實出一世之公議,而其受能賊指揮之銓官,卽命膺也。

    勘律之際,隻擧聖模而不及命膺,爲儒臣慨然也。

    雖然,此言旣發於筵席,在命膺之道,所當泥首俟勘之不暇,而偃息在家,無所顧忌,何至於此耶?臣謂:『徐命膺爲先亟施流放之典;李聖模,亦從儒臣之請可也。

     批曰:「處今日,論人以乙、丙前事,則能待脫此關者,幾希矣。

    況能賊作逆,在於重臣弟抗章之後,寧有爲讎家,而爲讎人黨與之理乎?嗚呼!世變雖無窮已,胡知斯人之家,而有是遭罹也?」 ○領議政徐命善,因李普行疏胥命。

    敎曰:「卿之此擧,萬萬過中矣。

    卿之居是位,果因何許秉執,何許樹立而然也?卿豈忍爲此?急於敦諭,未暇長語。

    」仍降手書,命入侍承旨,以大臣仍爲胥命啓。

    敎曰:「有卿向來樹立,又有今日遭罹,安有如許不可知之事也?然丁酉秋酬酢,雖謂之逆覩可也。

    噫!以予與卿之間,何有乎外至之說也?漫辭敦勉,殆近不誠。

    悠悠世變,料已熟矣。

    卿若終始不避夷險,則卽爲造朝,聽予面諭也。

    」 ○以蔡濟恭爲藝文館提學。

     12月28日 ○戊寅,召見領議政徐命善。

     ○行注書薦,曾經注書在外人,命待後薦擧行,著爲式。

    柳孟養薦金載瓚、李集鬥,鄭東浚薦吳泰賢、李度謙。

     ○大司憲李普行引避啓曰:「臣以徐命膺事箚論,蓋以積鬱之衆憤,不可不伸。

    將頹之隄防,不可不嚴故也。

    凡爲能賊之親昵黨與者,其可以乙、丙前後,分而二之,置而不論乎?噫!彼命膺之爲能賊血黨死友之狀,旣通國之所共知,則勿論乙、丙之前後,雖無一毫別般幹犯之端,尙難逭於黨與之誅。

    況能賊竄配之日,卽逆節旣露之後,而至於其子,治行裝送,涕泣相別,則其宿處難忘,眼無國讎之心,昭不可掩,而此乃在於丙申,則其可謂其弟抗章之後,改心易慮,與能賊,判作讎家,不爲其黨與者乎?噫!其弟相臣之秉執樹立,誠爲卓然。

    而但樹立自樹立,公法自公法,何不念及於此乎?臣竊爲之慨然也。

    至於李聖模事,比之命膺,雖有輕重之不倫,而亦不賜可否之發落。

    是豈所以重臺言、尊臺體之意哉?此莫非臣人微望輕,誠不見孚之緻。

    請遞。

    」批曰:「李聖模事,果未及下敎,以定配擧行。

    徐命膺事,當商量處之。

    勿辭,亦勿退待。

    」 ○配李聖模于甲山府。

     ○漢城府啓言:「河東船人張孟用,以義烈宮諸宮房所納稅穀敗船事,上京呼籲。

    凡大洋緻敗,人物渰死,則勿爲侵徵,昭載法典,該官督令徵捧,已是法外。

    反以孟用呼籲,直請照律,殊極駭然。

    該宮任請照律科治。

    」敎曰:「大抵宮房手本,非不欲嚴防,而至於玆事,旣違添載之事目,又有幼名之疑端,故循例啓下矣。

    卿府如是執奏,殊可尙也。

    所請依施,以爲後日他宮房懲戢之道。

    」 12月29日 ○己卯,親押祈穀祭祝。

     ○領議政徐命善上疏曰: 臣兄之於能賊相親,臣兄丁酉之疏,已自首之矣。

    當時聖諭,開釋無餘。

    況乙、丙以前,與能賊相親者,不但臣兄一人。

    則今於三年之後,追理往迹,若是齗齗者,豈有他哉?隻緣臣之兄弟,徒知盡瘁之義,罔念滿盈之戒,首揆文衡,互相分據,則人怒、鬼猜,於是乎生。

    爲今之道,唯有息影當世,避遠駴機。

    乞賜處分。

     批曰:「昨者,憲臣避啓,語意峻爽。

    在卿私義,無怪其如是爲引。

    予亦不知何以爲答也。

    然今新正隔宵,而陪列候班,皆將不得進身,益不勝耿悵也。

    卿首揆之任,固非輕解者,敦迫之外,無他道。

    安心勿復控辭,是予區區之望也。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