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關燈
小
中
大
曰:『諸臣皆無動飭之心。
若有動飭之臣,予將用之矣。
』予於前者,果有意於振作矣,更思之,凡事不如平平存在,略略提撕,而或以過不及爲慮,又以作無益、害有益爲懼,未免仍爲抛置,而時風日下,莫可收拾。
山林之士,來則庶或有益?否以病諭之,則政宜用大承氣湯矣。
」鍾秀曰:「愛人不親,不惟責之於臣,亦殿下自反處也。
』上曰:」予之登極後,果無大咈人心之事乎?「鍾秀曰:」臣民之聳動處多,而尙多不中節之歎矣。
「上曰:」我朝第一便好者,山林也,隱而不出。
此正說時,而不見做事,莫驗工拙,滿腹底蘊,若虛若實,人孰能揣其深淺哉?「鍾秀曰:」山林責望甚重,不可輕易出腳,故所以不出者此也。
自前儒者,非無了世之才,當世之志而然也。
「上曰:」言路,何以恢張耶?「鍾秀曰:」先朝初年,多有難言之疏,卽今無一人進言者,此豈不爲殿下自反處乎?「上曰:」不然。
先朝盛德,不飾邊幅,當初進退消長之間,人皆爭言者,卽時義然也,卽今則有異於前,故爲臣下者,不欲言矣。
「鍾秀曰:」曩者一進一退之時,果有言者矣。
「上曰:」予於急遽之時,有忘忽之病矣。
「鍾秀曰:」急遽之際,處事至難。
此所謂:『能察千金之失,而不能察弊帚』者也。
「上曰:」昨者予之鄭妻島配之敎,義理何如?前夜夢拜先大王,覺來思之,不覺隱然傷痛。
大抵予言不甚非也。
「鍾秀曰:」其罪狀萬戮難赦,而以義理分別,則非但謀危宗社,爲可殺而已。
恐傷先王之罪,尤可誅,而殿下恐傷之聖敎,亦允當矣。
「上曰:」右者崔鳴吉,救貞明公主之疏,難矣。
今日卿之於予,昔日故相,於仁廟親疎何如?「鍾秀曰:」古有是矣,今則難也。
「上曰:」昨者,臺臣中一有立異,則豈以是爲忠逆關頭乎?卽今則皆不讀書之故也。
至於昨年能賊之不孥,非緩於討逆而然,趙?能不參啓,差強人意矣。
今日臺臣,但言事之曲直可也,豈可以走坂,不諒予意,一向爭執乎?欲盡言,則恐傷先王之德,若謂先王知之而置之,有欠於先王之德,先王不知而置之,有欠於先王之明,卽予所以持難者此也。
蓋昨年事,則名出推戴,罪關宗社,以人主之威,不能抑擧國之請,有所處分,而昨年行不忍之事,今年又行不忍之事,則從古帝王處不幸之際,骨肉相殘多矣,皆不善終,使予豈必行不忍之事乎?百般曉諭於三司諸臣,而終不動聽,非乎不非乎?「鍾秀曰:」恐傷先王,反爲渠添一罪案,上之持難,誠當矣,下之爭執,亦不非矣。
「 閏6月19日 ○丁醜,命文廟大聖位版,仍舊修補,居齋儒生等停擧。
時因大成殿修改,移安于明倫堂,卓後倚屛,爲風所倒,而大聖位版櫝墜傷。
成均館以啓。
敎曰:「以予所覩記言之。
曾在先朝十五六年前,太廟主櫝,因宮闈令手凍蹉跌,有如此之事。
伊時,似不新改,令該曹考據以聞。
禮曹以,壬午十二月初一日,宗廟第二室主櫝外櫃墜傷,仍舊修補矣。
文廟位版櫝,亦依此例修補,而先行慰安祭後擧行啓。
從之。
成均館,又以齋生等捲堂竢勘啓。
敎曰:」集我章甫,居食黌堂者,所以守聖廟也,衛聖廟也。
今也反是義,霎時移安之時,許多齋生,無一人守且衛焉。
緻有此事,極可駭歎。
噫!齋生處首善之地,在行善之所,如是其不能緻愼,此亦關係風敎之一端,予固愧恧,而齋生亦不可循例勸入。
昨日,居齋儒生,一倂停擧,聖廟體重,他儒生趁卽勸入。
「 閏6月20日 ○戊寅,次對。
閏6月21日 ○己卯,安置鄭緻達妻于喬桐府,敎曰:「日前,旣諭大臣、三司,若待純同,可謂無期。
鄭妻削其職號,減死以次律,喬桐府安置。
此所以恐傷先王之心,爲心之意也。
」尋以封爵敎旨,卽英廟禦筆也,命勿燒。
閏6月22日 ○庚辰,以金魯鎭爲司憲府大司憲,尹師國爲司諫院大司諫。
○三司〈大司憲金魯鎭、副提學吳載純、司諫洪彥喆、持平金翊休、校理嚴恩晩、正言李洪載、修撰洪明浩。
〉合啓:「請寢鄭妻減死安置之命,快正正法。
」不允。
閏6月23日 ○辛巳,大司諫吳載紹上疏曰: 鄭妻必誅之義,臣等今方伏閤陳請,冀蒙一兪,而第臣有所風聞者,有一徐哥宮人,爲鄭妻腹心者,尙此出沒城閽,情跡陰閟,又與鄭妻,日夜綢繆雲。
其所傳聞,果不爽實,則其爲隱憂,尤當如何?臣謂,亟令內府査出,出付有司,嚴刑得情,快施當律。
以杜方來之漸,斷不可已也。
批曰:「徐姓宮人事,令該曹問名定配宜矣。
配宮人聘喜于利城縣。
」 ○大司成柳戇上疏曰: 臣於日前次對,得伏聞,朝參綸音之無一人對揚,聖旨懇惻,導之使言。
臣雖至愚極劣,猶抱野人獻芹之誠。
請由聖問,仰陳一得,惟聖明裁察焉。
聖問四目中,制民産爲王政之首,戎政由是而修,財用於是乎出,而能行是導者,專係人材之有無。
今殿下仁心、仁聞,鹹服達邇,政令施爲,各適其當,而臨禦三載,尙遲期月之化,其故無他。
雖聖人獨勞於上,而群下因循,內而百司,外而八路,少承流宣化之臣。
人皆曰,世無人材,臣則曰誣耳。
天生一代之才,足了一世之事,良由擇人不能盡其道,用人不能當其方。
今之取士以科目,其道已狹,而加之士無素養,選且不公,安得達識通才,以任國家重務耶?昔在三代之盛,?典樂而不敷敎,臯陶爲士師而不後稷。
禮曰夷、工曰垂,各隨其材,何嘗一人之身,而備百官之職也哉?今也不然。
有門地,而一經文職,則不聞其人賢否,朝臺閣,而暮銓衡,將帥之選,財賦之任,無職不兼。
以三代?、稷之所難能,望今世衿紳之可優。
爲如是而官何由不關,職何由不僨耶?人主用人,猶匠之用木,棄短取長,如韓滉之使掌庫,則世無可棄之才,人尠不稱之職。
而上以德刑政,禮以勸懲之,於是乎百度可貞,群瘼司蘇,賦役均而民産齊,制挺之兵,厚生之歌,將次第而奏功矣。
我國養萬兵於轂下,以嚴強幹之備,而八路之束伍,二十有一萬矣。
兵非不多,養非不素也,京兵驕惰,或値數日之動駕,輒飢憊而不成行,鄕軍苟充於老弱,而豪丁、壯夫,半歸吏鄕之養戶,勳府之橫占。
良丁校院之濫屬募入,便作逋逃之巨藪,富而有力者,投歇役,貧且無依者,簽正軍,布保之骨徵隣侵,正軍之虛簿替點,無邑不然,如是而其可曰王者之兵,而責頭目之捍耶?臣聞兵貴精,不務多。
在昔唐太宗之初載,中原甫定,四夷尙多梗化,而天下之兵,不過六百所,所率千人,纔六十萬。
今以十一之我國,視盛唐殆過三之一,此制兵之過,而不精之所由生也。
京營三軍門,雖不可減,而八路隻選十萬,汰其殘疲,養其精壯。
訓鍊以法,役使以時,能使知金鼓進退,蹈湯而赴火,則一可當百,奚啻今軍之十倍而已哉?洞哨之鍊,營鎭之操,各有司存,按法可行,臣不敢猥煩天聽,而京軍驕惰,誠非細憂。
苟能小變騎曹之雇軍,輪定各營之遊卒,爲之不遽,而稍示之利,使渠輩變赴而無怨,則奚但爲均勞逸之道?而國儲之耗蠹,將賴此而減其六七矣。
夫財用者,藏於民。
傳曰:『有人此有財。
』又曰:『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今國家上無遊宴弋獵之娛,下無一縷粒粟之橫歛,而民日益窮,財日益竭者,何也?民之以士族名者,殆五之二。
農、工、商,非賤者不爲,而士而爲此,俗鄙夷之,非文非武,而安坐求食,賤者而稍有十石麥,效士之爲,以自好焉。
是以,手耕耘者,至窮之民,豪右之驅使,州縣之徭役,重奪其小邑之民役,及婦人杼軸頻空,財竭於下,而用縮於上。
用扐之常法,重祿之良制,減之而又不足,稅魚鹽、征船車,百方以充之。
臣不敢知,文、景之玄默,而三十稅一,唐宗之假仁,而鬥米數錢,而何乃以殿下之明聖,治化之不及,反如此?抑節用而不由其道歟?愛民而未盡其誠歟?宮中之事,臣不敢知,而以閭閻之易知者言之,勝冠之稚儒,道不徒行,一命之微官,案侈五簋,貧士之妻,一宴而十服,市井賤妾,珠翠嬰身,王涯之玉釵,何曾之萬錢,可以想像於公卿之門矣。
是以,金銀盡走於胡、倭,米錢日瀜於酒肉,京城如是,四方觀法,從惡如崩,時風靡靡。
臣固知殿下留意儉德,而勉之又勉,菲衣、卑服,無愧於夏禹、周文,大臣、卿宰,躬行節儉,化及室家,則八路士女,將恥奢而貴儉,不出數年,綾羅金珠,與土同價。
不然而隻欲以言語而敎之,法令而禁之,雖日費千紙,箠楚相續,適所以撓民情,而未足以救其弊也。
夫人材之難、財用之竭、軍制之紊,臣已略開其端矣,三者之得失,罔不由民産之豊儉。
是以,仁政之行,必自民産始。
夫井地,尙矣。
限田,亦多礙掣處,宜先改量,田賦均其肥瘠,省其稅歛,則白地之徵,旣革,未墾之土將闢,遊食之民,將觀感而緣南畝。
上而無椎剝之憂,下而戢武斷之習,簽丁而絶老弱之侵,業賈而鮮征榷之苦。
然後釐量衡之舛而同之,使市肆無邪僞,修庠序之敎而興之,使衆庶敦孝悌,家殷育之資,國緻治平之化,而西漢之均駟,貞觀之瑞醉,有不足言,而日庶幾乎三古之熙皞矣。
臣愚無知識,何足以仰答聖問之萬一,而第念人存政擧,緻治以得人爲急,知人則哲,擇術以聖學爲本。
明卞乎逆耳遜志之際,詢事試功之時,奉三無私,不敢以一毫好惡,先着胸肚,則其賢其否,燎若燭照,而龜蔔擧而措之,萬姓風動,四弊之矯,易於反掌。
至若設施之當,節目之詳,存乎所司之折衷,臣不敢一一仰煩于上聽也。
批曰:「爾言,誠是。
疏辭,下廟堂稟處。
」 ○命全羅右水使閔惠洙先罷後拿,以新造船之緻敗也。
閏6月24日 ○壬午,時、原任大臣、備局堂上、六曹、三司之臣,獻守摠兩營合設議。
領議政金尙喆議曰:「今以守摠兩營之合設便否,特正絲綸,有此廣詢之擧,此實汰冗兵、去冗食之要道,臣不勝贊歎之至。
第兩廳事情,臣未諳裏面之如何,而今於兩廳之中,若革其一,兵食冗濫之弊,當減其半矣。
至於兩營之或存或罷,雖未知孰重孰輕,守營之設置南漢,爲我國已驗之金湯,而卽他日晉陽之地。
今以摠戎營,合屬守禦營,統轄二輔兵馬,坐鎭三路關隘,則漢南保障,庶益增重,而但自還鎭以後,徒煩標下無益之費,空作洛中無軍之將,無名極矣,無實甚矣。
若使之出駐信地,治兵治民,一如江都留府,平時盡保釐之政,緩急任守禦之策者,恐不失當初創設之本意,若其出鎭之弊,較諸留京之弊,費用之得失,修擧之勤忽,亦有不難知者。
惜乎!向前之旣出還入他,必須裁酌舊例,務得其便,久久遵行而後,始可有變通之實效。
今若合摠營有限之財,爲守營無限之用,則是豈爲仰體我聖上汰冗兵、去冗食之苦心哉?惟彼摠營之管領北漢,以其地,則爲王都之背脊,而無津涉之憂,爲西畿之咽喉,而得據險之勢,不守都城則已,守都城,則此亦不可棄也明矣。
都城咫尺之地,有如此形勢,而棄置可惜雲者,故相臣李德馨之經難後論啓。
夫豈無見乎哉?況今設施已久,頭?已成,其若抛棄,寧不慨惜?今使守禦使,倂與北漢而兼領,則城守分二,號令不一,雖當警急之際,非但戎壇之無主,在常時,竊恐,主客異勢,摠轄不專,積費經營之鍊戎臺,或爲等棄之地。
雖置管城將,終有異於摠營管束之時,誠不無踈虞之慮。
論以事勢,還設經理廳,專責一城之軍務,似合事宜,而此不過無新費、復舊制而已。
況在摠營,元非我土者?區區迷見,雖或如此,軍國大計,其何敢質言。
惟在諮諏,而處得其當。
」領中樞府事李溵議曰:「節制多門,最爲兵家之所忌,冗兵耗財,每緻國用之縻費。
今若合兩營而去冗兵,則多門耗財之弊,一擧盡革,可以壯軍制而裕國計矣。
今臣所獻,不出聖人之範圍。
其他制置,惟仰洪猷之密勿。
」領敦寧府事鄭存謙議曰:「摠戎之設廳,始隷體府,守禦之置使,本管南漢,各領畿輔三鎭,分爲左右節度者,蓋出於因時制宜。
而其後俱減節度之號,備數軍營之列,增置創設,名色漸多。
至於京標下出,而兩營之冗費極矣。
故相臣閔鼎重所雲:『徒費廩料,軍營太繁,固爲識者之憂』者。
政是不易之論。
到今矯捄之策,誠莫如兩營之合而爲一。
聖慮宏遠,臣實欽仰,而第於分合存減之際,或有矯革之未盡者,則亦不免得其半,而遺其半,必須措置合宜,方可責其實效。
若論其北漢句管,則未屬摠廳之前,已有壬辰措畫,似宜損益修明,而至若守禦使之留營京城,本非舊例。
況南漢,國之晉陽,而旣屬本廳,則凡係軍需,雖粒粟尺布,皆當輸置山城,以爲緩急之用,而米錢之捧留京廳,甚非當初創置之本意。
一依癸亥定例,使之出鎭,專意保釐,則京廳之冗兵冗食,又將不期祛而自祛。
且事務不分,保障有賴,其於裕財用、正軍制之政,竝似合宜。
此係軍國重事,伏惟博採而裁處焉。
」左議政徐命善議曰:「臣於前後筵席,伏覩我聖上,深軫守摠兩營之弊,屢及合設便宜之策,制置利害,鑿鑿中窺。
臣以曾經兩營之人,其於本營事例,庶不至全昧,而每承聖敎,未始不欽仰贊誦。
今於歷詢之下,敢不一言以對揚乎?夫兩營,肇創於仁祖初載,上下數百年間,或出鎭山城,以固保障之勢,或在京句管,以備五營之體。
軍制,國之大事,而因革之無常如此,則必其設施、方略,有未盡善者存。
故臣在其任,嘗求其故,最是有將無卒,爲兩營受弊之源。
蓋兩營旣無列邑番上之軍,又無本廳標下之卒,而大將在內,遙領在外之部曲軍卒,在外遙聽在內之節制,雖當緩急之際,無卒之將,又誰與之戰禦哉?向來行幸時,有守禦使陣上祗迎之命,而本營器械,無以措備,東西推移,僅僅擺列。
一時軍容,猶如此苟艱,況於臨難之時乎?雖然,兩營財力,本自不裕,欲置標下,則無以繼月給之布,欲置番上,則無以辦接濟之糧。
爲今之道,與其分排塗抹,徒有兩營之名,毋寧省繁去冗,合爲一軍之制。
番上之規,雖不可遽議,標下之卒,亦足以增置。
且以畿輔兵馬言之,南北諸鎭,摠隷一局,號令有專管之效,事權無岐貳之歎,臣謂合設兩營,事甚便當。
」右議政鄭弘淳議曰:「爲一日之用,養百年之兵,誠有國之所不得已者,而我國守摠兩營,實有養兵耗財之歎。
臣於分合便否俯詢之下,旣無所講,不敢質言其利害,而若其汰冗兵、減冗食,寔爲民國俱利之要道,仁言利博,欽仰不暇,豈容別議?第伏念兵苟汰冗,食苟減冗,則雖分而二之,固自無害,苟不能汰而減之,則雖合而一之,難望其實效。
若論冗兵冗食,則兩營之京廳校卒,是也。
摠廳事,臣固未詳,而守廳則略諳其事情。
蓋守禦廳,本爲保障而設,與京軍門,事面不同。
軍校、器用,盡在南城,雖値有事,主將出駐,不藉京廳之校卒,自無軍容之久闕,觀於巡操時可知。
是故軍需歲入,城堞軍器修補之外,儲積相仍矣。
挽近以來,不務實政,徒事觀美,京廳校卒,漸次增加,居然與三軍門無異,徒擁無用之兵,虛費有限之財,以此之故,所入不能當所用,或有不得已修繕之擧,則必以請得爲事,作無益害有益者,正謂此也。
臣以爲:雖存京廳,省其浮文,一如舊制,加設名色盡爲革罷。
如其出鎭,則府中調度,自有常廩,軍需歲入戎務之外,不許犯用,則儲積不患不廣,保障不患不完,如故留守李箕鎭,三年節蓄之,爲數萬錢,可驗矣。
以此推之,摠廳之事,亦可知也。
今若一罷一存,則其所罷者,固無可言,雖其存者,必行務實之政,然後方可以有變通之實效矣。
至如將窠區處之敎,臣竊以爲不然矣。
夫設立軍門,所以爲國家也,非所以爲武將也。
苟利於國,則十非爲多,一非爲少。
其分其合,惟當視國家利害而已,豈可以將窠增損,爲作撤之端哉?如是則殆近於爲人設官,臣謂不足念也。
惟在搏採群議,而裁處焉。
」兼禮曹判書李景祜議曰:「古之爲國計者,莫善於汰冗兵,論軍制者,必貴於專摠轄。
而今以守摠兩營合設事,聖諭勤摯,指劃之宜,宏遠之謨,不出此二者之外,甚盛甚盛。
第玆兩營設施,前後屢變其說不一,而若曰,冗兵可汰也,則摠兩營,均之爲冗兵,皆可汰也,若曰摠轄可專也,則摠戎節制,水原、坡州等諸鎭軍務,守禦摠領,山城之保障,所掌各殊,職務逈異,此所以分任責成者。
大祗兩營之設,與京軍門排置規模,本自不同,開營歲久,見聞日廣,寢至於效嚬京局者多矣。
及夫《兵將圖說》作,而責之以一營之制,以兵制則非當初設置之意,以營樣則爲半上落下之歸。
若欲一朝釐革,則年久團束之軍校,無所於區處,一道軍摠之統領,難保其善變。
其勢不過罷一營,而合屬於一營,主掌山城之保障,兼摠三輔之軍制,而規模、設施,一如最初設營之爲,則庶可爲省費之道。
如或不然,設爲軍門貌樣,則今雖就其中節損不久,而軍額歲加而年增,財用破東而補西,視同禁禦兩營,必成一大軍門矣。
然則實非今日變通之聖意,而反不若閔子所謂:『仍舊如之何?』者也。
膚淺之見,旣無熟講。
惟在博詢處之。
」知中樞府事具善復議曰:「兩營之設置,差有先後,南漢改築之後,摠廳軍卒,割屬守廳。
當初設置,不過畿輔之左右兵使,無事則留在京師,有事則各歸信地,召聚管轄之兵,捍禦南北之寇,而校卒不多,接濟甚易矣。
及參五軍之列,始效三營之制,標頭漸廣,冗費太繁,冗兵冗費之患,此其尤也。
今若合兩營爲一營,則實爲汰冗費之良謨,而若以兩營之設置言之,則守廳專爲南漢而設,北漢築城之後,摠廳今爲句管,對爲都城之藩蔽,南北之保障,而左右捍禦,表裏金湯,則其相爲輔車也如此。
南漢形便,臣曾未見,今何敢與論,而旣是國家已驗之地,實爲十分可恃之城也,至於北漢,則外雖峻險,內實狹窄,且其柴水不敷,決非衆兵久住之所,常時甲乙之論,良由此也。
然而語其地勢,則都城之北山也,察其設施,則關輔之重城也,其爲都城之要害也切矣。
都城爲重,則北漢決不可忽,而鍊戎臺處於都城、北漢之間,形勢聯絡,爲都城之要害者,尤有甚於北漢,而旣設之營,決不可廢矣。
兩營合設之後,無論某營,使之仍居此營,護衛都城之背,而若當緩急之時,則節制右畿之兵,控扼臨津以南,戰守俱當有裕矣。
南漢則廣州府尹兼管兵馬之任,平時受節制於京營,臨急各自防禦,則南有水原防營,東有廣州山城,西有坡州防營,北有楊州後營,神京控禦之固,南北屛衛之壯,莫過於是矣。
臣是武臣,軍制形便,妄此附陳。
」行戶曹判書具允鈺議曰:「冗兵冗食,卽耗財之尾閭,而養兵,卽冗食之根本也,先儒之論,前輩之議,皆以爲:『養兵而少,則不足爲用,多則民先病,而國隨而潰者,』蓋以此也。
況我國,天下之貧國也。
一年收租,以中豐計之,不過爲十萬餘石,而訓局軍旅支放,殆過五萬餘石,則經用之歸於養兵者,已居其半。
此外七百禁旅,四營將官之受料者,又過六千餘石。
以此之故,米儲每患不足,東攅西那,苟艱忒甚,若値歉歲,則正租益縮,措手無地,言念及此,寧不寒心?蓋訓局之當初創設也,軍額不過爲數千名,而數百年之間,漸益增額,今至於五千名之多,其中疲軟老殘之苟充編額,徒費廩料者,未知其爲幾人,實有乖於古人所謂:『務精不務多』之義也。
前輩之深憂遠慮,必欲減額者,誠是不可廢之論。
臣之愚意,就五千兵額,另加簡抄,依故相臣李端夏、閔鼎重之議,恒留三千兵於輦下,而一時陶汰,不無騷擾之慮,有闕勿補,漸次減數,則汰冗兵減冗食之道,莫大於此。
至於守摠兩營,本是冗剩無用之制。
初頭之設置五營,雖倣五衛之制,有其名而無其實,徒爲病民害國之端,合而爲一,不如倂罷之爲得。
旣罷之後,南北漢各置大鎭,使禁禦兩營,分部兼管,平時則與訓局,互爲三軍而衛護王城,有警則節制南北漢,而捍禦國都。
如是則可除置營之弊,而庶有得力之效。
若其革罷之軍卒,自當有歸屬之地,而如屯田稅入、軍保收米,竝屬之別營,以補訓局之接濟,亦合便宜。
而區區愚見,何敢自信而強請更張乎?惟願博詢而處之。
」行工曹判書洪樂性議曰:「臣待罪守禦廳之任,于今周年矣。
竊觀本營凡百,踈虞特甚,實無望保障於緩急之際,而臣才識淺短,未獲矯捄之策,未嘗不耿耿憂歎矣。
及伏讀府詢之敎,將合守摠兩營爲一營,俾專統畿輔左右兵馬。
苟如是,則冗兵可汰,而軍容自壯,冗食可省,而財用自裕。
儘乎大聖人所作爲,出尋常萬萬,如臣鹵莾,更何敢贊一辭哉?第伏念事必謀始之審,然後可以久遠而無弊,人必擇材而任,然後可以委毗而責校。
伏願命廟堂諸臣,爛漫商確於設始之初,務盡經遠之圖,妙簡其人於受任之始,俾副保障之托焉。
」行吏曹判書李重祜議曰:「財用之詘於養兵,從古通患,而我朝尤甚。
今若取其冗者而汰之,則捨此兩廳,而奚先哉?一存一罷,雖不若兩罷而盡汰,其視仍置兩營,冗費多端,則利害得失,亦較然明甚。
第其軍制存罷之際,節目設施之方,臣未嘗料量於平日,今不敢指陳仰對。
惟願十分講究,務歸至當。
」行兵曹判書李徽之議曰:「守摠兩營,兵在鄕、將在京,紀律不習於觀瞻,戰守難責於緩急。
然而欲倣京營之制樣,以存大將之威儀,則有將校焉。
有京標焉,曾未參衛於蹕路,徒爲觀美於戟門,其爲冗兵冗食,無過於此。
此殿下所以欲其汰冗,有此合設之謨也。
臣於是,亦有蠡測之見,竊恐其有名而無實。
何者?旣已合兩爲一,則前之不能備儀者,不可一一添補,與三營同其規模,旗鼓可以增數也,京標可以添額也。
然則不過除一邊之冗兵,增一邊之冗兵,奪一邊之冗食,與一邊之冗食,在此在彼,均爲冗兵冗食則一也。
此臣所謂有名而無實者也。
竊究其弊源,此皆由於作爲京軍門,而徒擁虛名之故也。
守禦廳旣爲保障而設,則自是南漢之主將,何爲而離其城,而處於家乎?依江都鎭撫營之例,出鎭於南漢,則士卒知有將,將亦節制有素,軍威頓變於遙領,耗費可省於虛張。
在昔先王朝出鎭之謨,誠爲得當,而旋卽還入,臣嘗惜之。
如欲變通,則前制可復也。
摠戎使,本是京畿兵使,則處於城中,列爲五營,全無意義。
且京城欲守,則北漢不可不顧,雖無事之時,設置之重地,不宜空棄。
臣謂經理廳,移屬北漢,管城將稍尊名位,處於洗劒亭,俾之治城堞、修器械、守倉庫,以備不虞。
而摠使革罷,則畿輔不可無兵,使摠廳元軍分半,屬之於水原府,陞爲兵使監營,戎制不能成樣,其一半付之監司,而爲猗角之勢,其餘守摠諸般雜色及京軍遊食者,一倂除罷,則亦足使幾民,小紓納米之困,於南北各得信地,於內外自有統領,而以臣鹵莾,軍國大計,不敢質言。
」統制使張志恒議曰:「當初南漢之設,施摠戎廳之所句管,而丙丁後,分京畿左右道,設置守禦使,專管南漢。
意者當時摠戎廳,有壯抄軍上番宿衛之事,不可兼管內外而然。
今則旣無壯抄上番之例,摠戎使實無緊關事務,合作一營,兼管左右道軍兵,似無所妨。
然若旣兼管一道,則勢難專守南漢,而廣州府尹,例兼守城將,專畀守備之責,文武交差,則似無耕織之偏。
北漢城雖曰不緊,旣築之後,亦不當抛棄。
加劃守城校卒,團束定制,屬於管城將,以爲臨急防守之地,而竝令管轄於該營,以受節制,該營大將,隨時度勢,扈駕防守,惟命是從,恐合事宜。
」刑曹判書鄭光漢議曰:「守摠兩營,旣無目下見存之兵,則是有軍門之名,而無軍門之實,合爲一營,不害爲便宜之道,而但以一人,而兼領南北漢,則其可得管轄之要,而亦能無礙掣之端乎?若或如頃年南漢留守之乍出,而旋入,則初不如不變通之爲愈,惟當深究熟慮,措置得宜,毋緻後悔。
而至於武將一窠之減與不減,有不足顧也。
然臣旣乏識慮之經遠,又昧兩營之事勢,則今何敢強其不知,有所臆對乎?」 右參贊金鍾秀議曰:「自夫五衛罷,而三軍門設也,古制隱而經用詘,摠戎守禦兩廳,又是後出而尤冗者也。
將卒異處,耗費徒廣,槪莫如歸兵於本道,省費於有司之爲,兩得其便,存罷分合之間,賤見所及,大略止此而已。
至若節目措置之詳,臣不敢以心所未瑩,而質言也。
惟在聖上,深思而審處之而已。
抑臣於此,有區區之愚,謹當爲明主誦焉。
大凡天下事有二道,仍舊與更張是已。
當更張而仍舊則蠱,當仍舊而更張則傎。
二者之爲失也均,而與其傎也,寧蠱。
且病於仍舊者,一朝更張,其病卽已,惟病於更張者則不然,旣更張之後,雖覺其爲病,而仍改兩妨,無一之可。
故古之人重其事,而不敢遽也,雖灼見更張之有百利,而無一害,猶必行之以漸,而少嘗之。
爲政之體,大抵皆然,非獨此事爲然也。
臣竊願聖上之終始留意焉。
」行副司直鄭好仁議曰:「軍制,貴合而惡分;兵食,務實而法冗。
乃以畿輔一面之軍,分設兩營,以軍制則分,以兵食則冗。
此識者之所已悉論,而聖鑑之所俯燭無餘者也。
臣何敢贅陳?」漢城判尹金華鎭議曰:「當初兩營之設,雖出五營之制,設置之踈虞,實效難責,兵食之冗濫,縻引多端。
而伏讀聖敎,盡燭其因循之弊,兩營合設,果得其弛張之要,臣方贊歎,何敢容議?若其變通之道,合屬南漢,益重保障之勢,仍置官城將於北漢,俾受其節制,則兵制有精練之效,軍需無耗匱之歎。
而軍國大計,以臣膚淺之見,何以質言?惟在博詢而處之。
」開城留守兪彥鎬議曰:「臣於平日,未嘗講究其得失,強所不知,應文塞責,實非區區之所敢出,不得隨衆獻議,尤不勝隕越。
」大司憲金魯鎭議曰:「今之議者,或曰:『無卒之將,無用等耳,毋寧兩罷之。
』或曰:『一存而一罷,冗兵可去也,冗食可減也。
』臣無素講之策,雖未知何說爲得,今有汰冗之名,若無汰冗之實,則烏在其變通之效乎?臣意則勿論兩罷與合一,必得其兵不爲冗,食不爲冗之實政,然後可斷而行之。
惟在博採群議,而裁處焉。
第念古人,以兵謂國之蠧。
兵者,國之衛也,何雲蠧哉?誠以置兵之法,與古異,是以謂之蠧。
我國兵制之爲蠧,何獨守摠兩營而已?雖於三軍門,其所汰冗兵、去冗食,如今守摠之爲,則兵力不患不強,軍食不患不敷,幷乞留神焉。
」禮曹參判徐浩修議曰:「聖諭曰:『汰冗兵、減冗食。
』此實聖王經遠之謨也。
兵貴精不貴多,則冗兵之所以不可不汰也。
古人以天下之大,養兵十萬,猶以爲歎,則冗食之所以不可不減也。
聖諭曰:『弊似家兵,患出多門。
』此實聖王時措之宜也。
守摠兩營之肇置,殆同國初之牌記,大將則家兵之弊所由似也,因循至今,與三營幷列,兵不鍊而餉日增,則多門之患所由生也。
至於倣漢之左右京輔,以京營統畿軍,尤爲今日矯捄之策。
夫以摠戎管轄,合之守禦使,統畿輔之陸軍,而保釐南漢,以三道統禦,屬之江華府,統三道之水軍,而保釐沁都,則隱然爲京都之左右長城,緩急可以得力,制置之便,莫尙於此。
臣於是,惟當贊成之不暇,豈敢有異議哉?」行都承旨洪國榮議曰:「伏以謀事之始,當如百鍊。
今此兩營收議,或曰幷罷,或曰一存一否,曰出鎭南漢,又或曰出鎭鍊戎,此皆有所據而發也。
以臣愚見,則實難取舍於彼此。
而但存革之時,宜加審愼變通之政,尤涉重大。
其外許多吏校之歸屬,雖似小事,亦係休苦,惟願博詢處之。
」行副司直鄭民始議曰:「守摠兩營,名列諸營,而旣無更番之卒,開設軍府,而但有冗食之費,徒見其擁虛號,而無實用論以兵必貴合,官必祛冗之義,殊甚無謂。
兩罷而竝去之,兵是束伍,屬之於本道,財亦不貲,歸之於有司,則係是淸戎政、節經費之一端。
惟在博詢而處之。
」行副司直李衍祥議曰:「畿內不置兵使,則守摠兩營之分轄左右,翊衛京城者,可見古人設施之意,而事久生弊,今至於不得不變通,則惟在爛漫商確,從長制置而已。
以臣空踈之見,不敢劃一仰陳,伏願博詢處之。
」行副司直李普行議曰:「汰冗兵、去冗食,乃修戎政、省經費之第一要道,則聖明之卓然遠觀,不爲因循,必欲矯捄,而釐正者,明睿所照,出尋常萬萬,臣於是,實不勝欽歎不已。
第伏念守摠兩營之原初設施,旣出一時之計度,終非不易之良規,則從則議論之多端,而迄玆沿革之無常者,豈其無所以也哉?若言其內外制置之乖方,則彼與此旣均也,若言其冗兵冗食之爲弊,則彼與此又一也。
語其利害,旣無差等,較以輕重,亦復相同,則設令一存而一革,終歸於五十步百步之間,而亦未見其實,有大得失大損益之可言,況於合而一之乎?大抵古之爲兵,所以衛國而保民,今之爲兵,反以蠧國而病民。
縱不能擧一國之戎政,一通大更張、大變通,然若欲姑就其尤甚者,而先爲釐正。
惟此兩廳,在所俱革,而不應合以爲一也,亦明矣。
若使合而爲一,則是名雖一存而一革,實則兩仍而竝置,依舊無改也。
特其所去者當不過若幹軍校,所省者,亦隻是零瑣錢穀耳。
顧何足爲汰冗兵、去冗食、修戎政、省經費之道乎?臣愚淺見,竊以爲不更張不變通則已,如欲更張而變通,莫若兩罷而俱去。
雖然,兩廳屢萬兵卒之衆,屢萬錢穀之數,旣罷之後,苟不十分審量,從長區畫,則方來之弊,日後之慮,亦將有不可勝言者。
此則有非如臣愚昧所能指陳而質言,惟願更加斟量,博詢處之。
」行副司直李漢膺議曰:「節制之規,最忌多門,爲治之要,莫先省費。
今使兩營,合以爲一,則戎權專,而無多門之譏;冗兵減,而有省費之效。
且念綢繆之政,必貴水陸之鹹擧;更變之道,亦宜內外之畢張。
顧今守摠合一之議,乃在統禦移設之時,是誠水陸鹹擧,內外畢張,一時通變,尤合機宜。
臣本湔劣,素蔑才識,聖詢之下,固無別見。
惟聖明博採群議而處之。
」行訓鍊院都正李國賢議曰:「古語曰:『兵不患寡,患不精。
』我國三軍之制,可謂稽古有倣,而更設守摠,列爲五營。
當初設施,雖出於壯軍制之意,而兵不慣於操鍊,難以應變;財不足於經用,徒爲害民。
若依聖敎,合爲一營,則其在務精汰冗之道,實合事宜。
」兵曹參判尹坊議曰:「兩營設置,殆近數百年之久,今此存罷,實係大更張、大變通,苟非審於時務,素有講究者,有不容輕議。
而況兩軍門事情,臣旣未能詳悉,何敢強其不知,肓有論說。
惟願博採而善處焉。
」工曹參判金用謙議曰:「守摠兩營,名稱雖異,而實是畿輔節度之任,則設置營衙於京中,遙領外兵者,事涉不緊。
而脫有緩急,則將何以臨機節制耶?年前出鎭未久,旋卽還罷者,臣常謂之慨然矣。
今若於合營之後,出置主將於畿內一大州府關防之地,使之兼管兵民之政,則恐合事宜,竝乞裁處。
」吏曹參議李義翊議曰:「守摠兩營分合便否之議,今以有虛名無實用,參之於兵家,貴精不貴多,揆之以王政,汰冗兵、省冗費之規,則今此合一之下詢,實是大聖人時措通變之宜。
而第伏念兩營創設之始,無或出於左右分守,南北控禦之要,則在初陰雨之策,豈無經遠之慮,而隻緣出入京外,因革無常,居然爲今日之末弊。
論以事理,果屬當變之會,而今若合以爲一,內以欲壯戎垣,轉增其未備之許多名色,則恐無汰省之效,外以未專保障,或妨其緩急之各效捍衛,則難爲釐改之實。
臣嘗聞通變之難,難於設施。
此惟在於施措之善否如何耳。
然臣於制勝之策,無宿所講,隨時之義,理難臆說。
伏惟深留聖思,廣裒群言,務歸制變之得當。
」大司成柳戇議曰:「臣儒生也,未聞軍旅之事,固不敢強所不知,而汰冗兵倂州縣,從古有國之急務。
況今聖謨出常,謀及卿士,合守摠兩營爲一,卽汰冗之大權輿也。
國初用兵之時,猶不過五衛,今五衛之不廢,而別設六大營,養萬兵於都下,民安得不窮且困也。
臣愚以爲:兩營皆鄕兵,而將在於京,名存而實虛,與其一罷而一存,不若兩已之。
分漢水南北,爲四防禦營,其軍兵,便其鍊習,易其徵發,使畿伯節制之,如各道鎭管之統于兵使,當敵而各戰其地,遇警而合覲王畿,則旣減養兵之費,且無創設之勞。
而四鎭星列,益壯畿輔之勢矣。
且臣聞力分於將多,民疲於官衆。
苟能汰冗之法,自內而及外,由簡而制煩,則裕國用,而蘇民力,恐無加於此道也。
伏惟上裁。
」戶曹參議樸師訥議曰:「第念軍國重事,苟非博識時務,措劃有素者,則何敢與議?況臣諛淺,尤豈容強所不知,以幹僭越之誅乎?」禮曹參議李秉模議曰:「臣聞天下之勢,分則離而弱,合則專而強,此的然之理也。
是故,從古論時務者,未始不以汰冗官、減冗費爲先。
而況冗兵之害,甚於冗官冗費之源,在於冗兵者乎?然則今此守摠兩營分合當否,庶可一言而決。
然非合之難,合而善措置之爲難耳。
若汰得如幹之兵,減得如幹之費,而合作一大營,與訓、禁、禦三營相等,則其所汰減者,似未必大紓民力,厚補經用,而若其營門事面,則與前尤別,勢不得不加設標下之兵,添給廩料之費,今年加一兵,明日添一費,幾何不盡復已汰之兵與已減之費哉?臣故曰:『非合之難,合而善措置之爲難,』然臣本昧事,不敢質言其如何措置之爲善,則所陳亦空言而已,尙何補哉?無已則,恐莫如兩罷,而歸重南漢,別作調度,略如江都統諸鎭之議,則庶有得乎水陸相倚,緩急互須之義,而亦無悖於汰兵減費之本意歟!至如北漢區處,則或委管城將,或屬軍門,惟在設施之如何耳。
」工曹參議李壽鳳議曰:「臣本迂愚寡識,於軍國重事,何敢與議,而第奉讀傳敎,反覆細究,則守摠合營事,得兩益而省兩弊,號令統一,而節制益嚴,得一益也。
摠于一營,則前日之多門浮濫,自底減汰,得二益也。
幾輔百裡之內,永無各操,兵柄各異,其制之弊,省一弊也。
冗兵稍減,則冗食自除,省二弊也。
得兩益省二弊之間,自爲安民之一大政,何避變古之嫌,而不行務實之政乎?」校理嚴思晩議曰:「減冗兵、省冗費,實爲治之大要,今玆兩營,合而爲一,得以減冗省費,利歸於民則可也。
如或不然,合設一營之後,區畫失宜,弊端漸生,則名雖減冗兵,省冗費,而恐無今日變通之實效,顧何益之有哉?非罷之之爲難,罷而得其措置之爲難。
凡設施之道,惟在慮始而圖終。
伏願博詢,而審處焉。
」修撰洪明浩議曰:「軍制之變通,有國之大事也。
當此更張之初,得其措置之宜,則冗費自除,而兵食可裕矣,今若罷一營,而合一營,則依舊一大軍門,而規模益大,經用且繁,無異於兩營俱存之時,而如幹校卒之汰,如幹錢穀之減,不過爲五十、百步之間,如此則有更張之名,無更張之實,而反不如仍舊之爲愈也。
惟願廣詢博訪,思所以措置得宜。
」司諫洪彥喆議曰:「兩營各設,已至數百年,今此變通,卽係大更張。
以臣膚淺,素未講究,何敢妄有論列?惟願博詢善處。
」持平金翊休議曰:「五衛之制廢,而訓、禁、禦諸營出,所以備輦下三軍也。
惟彼守摠兩營,分管京畿左右道兵馬,而該管處在都下,便同無軍之將。
於是乎,設置標下軍卒,居閑無事,隻備使令。
脫有緩急,無甚關係,冗兵旣多,冗食亦夥,此所以謀及卿士,思得便宜之策者也。
今夫守禦使,專管左道兵,習操於廣州;摠戎使,專管右道兵,習操於水原,若以守令兼防禦之例,守禦之兵,屬之廣州,而府尹將之;摠戎之兵,屬之水原,而府使將之,分爲左右別將。
至若京畿方伯,旣兼兵馬節度,矧其營門密邇京城,使之統領守摠兩營,所管左右道之軍,則約束如一,如臂使指,儼然作畿輔之一大軍門,不煩合二爲一之擧,可除冗兵、冗食之弊,惟在朝家從長通變而已。
」持平徐有鍊議曰:「因前制宜,自是通變之要。
汰冗省費,最爲急先之務,則如臣庸陋何敢贅以他說?惟更加量度焉。
」敎曰:「予聞天下事,更張、姑息,均有弊焉,更張視姑息,爲弊愈甚。
姑息之弊,歸於潛銷暗鑠,必底委靡,此則難知而害遲也。
更張之弊,歸於噂沓紛紜,竟緻騷擾,此則易見,而周急也。
是以古先哲王,審於損益之際,求其因革之宜,是豈無意於有爲而然也?向也,以守摠合營當否,有獻議之命,籲!是敎也,非是不念更張之弊,亦非過矯姑息之弊也。
月前朝參日,爰降四目之敎,而詰戎裕財之目,居其二焉。
言而不踐,奚異不言?況玆一初之會,當懋訪落之道,意謂凡我臣隣,思欲勵精贊襄,以副予求治之志。
故欲矯二者之弊,無出玆事之爲易改,而不難行也。
然又思之,因循之成俗,厥惟久矣。
顧今新服之初,朝廷之治效,未臻風動之體,則更張之事,輕易論說,或涉太速之嫌,已料其不可更張矣。
及見諸議,或曰當存一營,或曰竝革兩營,或曰合營而出鎭,或曰兩營而出鎭,或曰當屬京局,或曰當屬畿伯,或曰幷存而汰冗,或曰一革而增置,意各不一。
言無明的,眞所謂道傍之舍,難乎其成也。
大抵,謀雖貴廣,斷則在上,而亦有不然者。
若其不思百鍊之策,未獲萬全之計,而但以一人之意,任臆而斷曰,玆事可行雲爾,則事似能斷,而諸凡節目之詳,措置之具,豈皆十分無此乎?與其然矣,曷若且置之爲愈歟?且念謀事之道,亦宜熟量而爛商也,守摠營收議,更待前頭處分。
」 閏6月26日 ○甲申,以李東燁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召見瀋陽問安正使李溵、書狀官南鶴聞。
溵等辭陛也。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五〉 秋七月 7月1日 ○戊子朔,將行都政。
敎曰:「每都目申飭,便成近例,銓官亦視以尋常。
苟究在上之心,豈敢徒爲文具?戊申軍功西北、松都人調用,當另念。
而初仕守令、邊將,所係非細,若或放過,害及生民。
銓官又或任私不擇,則予雖在九重,有大臣焉,有言官焉,其可掩疵乎?令兩銓之臣,知悉。
」 ○行都政。
〈吏曹判書李重祜、參議李義翊、兵曹判書李徽之。
〉以黃仁點爲冬至兼謝恩使,金魯鎭爲副使,李亨元爲書狀官。
○放徒配罪人金若行。
量移竄配罪人沈履之于鹹從府。
7月2日 ○己醜,召見回還謝恩正使蔡濟恭、副使鄭一祥、書狀官沈念祖,問燕中事情。
濟恭曰:「臣等入境探問,則彼人以爲:『咨文之改書以呈,雖無已例,前本旣有錯誤,則其在敬謹之道,不可不更呈』雲,故臣往禮部,見尙書謝鏞以爲:『小邦不能檢察文字,以緻皇上之嚴敎。
不敢以舊本,久塵天陛,有此專價之行。
』仍出示改本。
鏞受置卓上,良久視之,頗有趑趄之色。
臣問譯輩,譯輩以爲:『皇上年老,惡見老字,而咨文中有老字,故尙書以是難處』雲。
臣等更謂謝鏞曰:『萬裡上表,事當愼密,故有此副本,願以此呈之。
』鏞始大悅,仍卽呈納而來矣。
」上曰:「今番使行,不可已乎?」濟恭曰:「初則,皇帝多有未安之意,臣等入去之後,氣色欣悅,促入咨文,極加稱賞,以爲:『朝鮮禮節,他國所無』雲矣。
」 ○四學儒生尹心晉等上疏曰: 廼者移安之擧,何等重事?半日移奉,環以屛障,而外無四璧之靠,依設於牖下,而內無人紙之綢繆,遂至風力莫遏,椅卓傾墜。
神櫝改造,亦有可據者。
昔在肅廟壬戌,長湍府鄕校版櫝傷破,卽命改造。
又於乙醜,杆城郡聖廟文宣王以下位櫝,有塵汙改造之例。
何忍視其毀傷,而不思所以修改之道乎?亟命禮官,趁卽改櫝,以爲率禮無愆之地。
批曰:「禮也者,祗是序也。
鹹秩有序,然後方可謂不失禮也。
向者,聖廟櫝版改漆之擧,非是臆斷,卽參考宗廟之禮,而行者也。
今也,復欲改造,則是有異於櫝破則改造,漆罅則改修之序例也。
無幾近乎失禮乎?爾等所引兩邑櫝破之例,所不當引者,蓋櫝破與漆罅,大有間也。
」 7月4日 ○辛卯,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7月5日 ○壬辰,設七日製于泮宮。
舊例,節製科次,有大提學時,則兩館提學,自政院請牌同參,載於日記。
而政院未諳故事,未能稟啓。
上下敎切責。
7月6日 ○癸巳,停京畿秋操,以行幸在近也。
7月7日 ○甲午,翌日,將行太廟秋享,上有患候,命大臣攝行。
夜禦誠正閣,召見承旨,敎曰:「予之展禮伸情,在此祀典,而因予調理,親灌之禮未克行焉。
顧予如不祭之歎,當如何哉?大抵,享祀之道,易惟在虔誠。
雖於攝儀之際,苟能十分緻虔而緻誠,則何異躬享?我朝享禮,禮儀孔備。
晨祼未畢,已至天明。
自灌以後,緻怠忽。
九成如式,三獻如儀。
獻官、諸執事,鹹效駿奔之義。
以體予不祭之歎,俾各虔誠行事。
」 7月9日 ○丙申,罷禦營大將李漢膺,以齋日用棍、騎士取才之多淆也。
○召見玉堂沈念祖,上問曰:「書狀聞見錄之外,彼中有何可聞?」念祖曰:「乾隆,蓋英主,而近因年老,政令、事爲間多苛嚴,故人懷不安矣。
」上曰:「中州之文物何如?」念祖曰:「萬裡中土,盡入腥羶。
所尙者,城池、甲兵;所重者,浮屠、貨利。
華夏文物,蕩然掃地,甚至大成殿廊,便作街童遊戲之場。
簷廡荒頹,庭草蕪沒,而未見一介靑衿之在傍守護,見之,不覺於悒。
而或逢江南士人之能文者,則雖在薙髮左袵之中,識見贍博,辭令端雅,江南之素稱文明,儘非過語也。
」 7月10日 ○丁酉,以張志恒爲禦營大將。
敎曰:「向來事,特尺寸之朽,而其不入已之狀,人皆知之。
予於此人,決不欲捨,此人,亦豈負予哉?」 ○親押永禧殿香祝。
7月11日 ○戊戌,奉英宗禦眞于永禧殿第五室。
上具遠遊冠、綘紗袍,乘輿出宣化門,詣璿源殿,行四拜禮。
還諸萬安門外小次,改具冕服,陞詣濬源殿第二室,奉甲子年禦眞冕服本,奉安于神轝。
詣養志堂,奉禦眞安于神榻上。
上進詣榻前,手自奉展訖,行酌獻禮,訖。
還詣小次,改具遠遊冠、綘紗袍,詣養志堂,奉禦眞櫃于神轝。
都監堂、郞,陪神轝出萬安門,移奉于神輦,由仁政門出。
上步詣仁政殿月臺下,乘輿,出仁政門降輿,乘輦由敦化門,詣永禧殿紅箭門外,降輦,乘輿入齋殿,改具冕服,詣門外,行四拜禮,詣殿內。
尙喆等奉安禦眞于第五室,行酌獻禮還宮。
賞都監堂、郞有差。
大祝尹塾、李鎭衡加資。
吏曹以尹塾未經準職啓,特命加資。
7月12日 ○己亥,以徐有隣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敬懋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命南海縣圍籬安置罪人具庠撤籬。
7月13日 ○庚子,禜于四門。
時,淫雨彌月,不蔔日行之。
○改差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李東曄,以柳??代之。
東曄辭陛,入侍奏對失體,行步驕蹇。
嚴敎改差。
○京畿儒生鄭善述等上疏曰: 漣川之臨漳書院,卽朱夫子右享之所也。
川號漳州,水名九曲。
又有所謂後武夷者,故漣之士,購得朱夫子眞像,設院而奉安之。
武夷之傍,又有所謂華陽谷。
其左又有所謂九龍墟者。
先正臣文正公宋時烈道德、文章,卽朱夫子後一人。
且後武夷之華湯,旣與西原之華陽洞,洞名不差。
華陽谷之九龍,又與沃川之九龍村,村號相似。
謹以從配之意仰籲,特賜允許,以光聖德。
不許。
○掌令申燿上疏曰: 噫!彼鄭妻之千妖萬惡,便作紙上空言。
使之,至于今,假息自在者。
天下寧有是耶?經年合辭之啓何其久也;近日伏閤之擧,何其晩也?討逆,大義也;伏閤,重擧也。
不得請,則不敢止,乃是臣分之當然。
而伏閤日,因一時嚴敎,遽然引嫌,相率違牌者。
視古人沫血碎首之義,果何如哉?及夫鄭妻島置命下之後,復蹈故常,謄傳爲事。
未知今日三司,抑以此律處分,謂之懲討,略行王章,粗伸無所事於守閤廷爭而然耶?此等義理,臣所未解。
如是而其可曰國有三司乎?昨年逆禶之討也,三司伏閤,大臣庭請,亟回天心,終伸王章。
其時,則可謂國有大臣、三司矣?至於鄭妻,則三司伏閤,亦雲後時。
而乍擧旋止,不成朝體也。
已不勝其慨然寒心。
而大臣,則委之三司,玩愒時日。
率僚庭籲,迄玆無聞。
今之大臣,卽向日討禶之大臣也。
今之鄭妻,卽向日逆禶之窩窟、根柢,而前後沐浴之義,若是其逕庭何也?無乃妖變猝迫之初,忠憤義勇,自不覺其衝發,而急憂乍定之後,雖逆如鄭妻,讎如鄭妻,而容有可緩而然耶?此等義理,臣所未解。
如是而其可曰:『國有大臣乎?』臣謂今日大臣、三司,亟施譴罷之典。
以勵朝綱,斷不可已也 批曰:「已諭於處分爾之敎矣。
」 ○領議政金尙喆、領敦寧鄭存謙、左議政徐命善、右議政鄭弘淳,以申熤疏斥,出城胥命。
上遣承旨,敦諭曰:「向者筵席,已諭於卿等,豈不以爲庭請發令,而因三司之有故,未及爲之。
次律下敎,有難奉行雲乎?予時親聞矣。
今者,申熤疏,雖自下邑來。
其所爲說,殆涉妄突輕率。
良可駭也。
且朝廷,自有等威。
今之大臣,卽古之大臣也。
今之庭請,亦古之庭請也。
古之大臣,則於此等處,有可以奉承旨者。
以奉承爲言,而不復庭請矣。
此體國之道也,將順之義也。
亦非規規於些少之端而然也。
大臣之道,固當如是矣。
申熤疏中,以禶爲證者,非但未愜於大臣,誠以不愜於寡人也。
禶雖是同氣,入於推戴,則天下豈有二君之理乎?鄭妻雖係妖逆,丙申以後,更無加犯之事。
丙申以前,無非厚賊之指揮,則其緩急輕重,視禶尤當如何?寡人雖不學,粗知倫理,豈忍於殺禶,而獨不忍於殺鄭妻乎?實有所參酌商量於可從、不可從之間者也。
如申熤輩,直以此言爲口實。
然則,寡人於同氣,行不忍人之事矣。
卿等,亦其時討逆之人,又可謂不能無過耶?然顧今國事,豈是卿等強費撕捱之時乎?申熤不過居在遠外,未能悉事情之緻。
亦何足深責也?卿等,卽速入城,共濟國事。
」 7月14日 ○辛醜,遣史官,諭瀋陽問安正使李溵曰:「申熤疏事,已諭於在京大臣。
今則,日字迫近,趁時、渡江,然後可以及期。
且本事,元非出疆原任過爲撕捱者。
卿其顧國家之大事,勿爲遲留,其卽前進。
」蓋上或慮使行之因臺言滯留也。
○校理沈念祖上疏曰: 三司之所爭執者,何莫非兇醜餘孽?而獨於鄭妻一事,或合辭、或伏閤,逾久而不知止者。
實以神人之憤,未洩而然也。
殿下之尙靳兪音,必欲以次律勘處者。
臣雖愚迷,寧不知聖意之攸在?而蔓生難圖,患萌所忽,古人所誡。
誠不知殿下之曲庇此賊者如此。
而此賊之向殿下者,果可以先大王之心爲心,而殿下之恩爲恩耶?伏願,亟從三司之請焉。
且厚賊,亘萬古所無之逆,而當初賜死,已是失刑。
尙不孥籍,大乖王章。
聞其妻兒,偃處近畿,殆同平人。
此等妖種,長得幾許,則其爲國家之憂,當如何哉?伏願,亟命有司,分配絶島,以杜禍根焉。
賤孽李漌,以厚賊庶娚。
從前妖惡之罪,有難殫擧。
而猶復出沒賊家,措揮凡事,略無顧忌。
亦令有司刑配,斷不可已也。
批曰:「首陳事,備悉於前後言事之臣矣。
其次發配事,依施。
又其次刑配事,不必刑之止,可遠配也。
」 7月15日 ○壬寅,敎曰:「大臣苟有大罪,則三司發啓請勘,雖有其例。
至於單臺之直請勘律,前古所未聞之事。
臺諫,雖曰與宰相相可否。
言其職,則小官也。
近來,朝綱頹圮。
不知大臣之爲可敬。
幾何而其漸將至於不尊君父乎?申熤,予不識何狀。
而其妄突放肆,不畏紀綱之心,於此一事,可以知之。
況今大臣,俱是倚毗擔當之人,則此等之類,以不幹之事,作無前之駭擧。
其蔑視朝廷,兆朕不佳。
言官自言官。
朝體自朝體。
前掌令申熤削職。
」 ○命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徐命善、右議政鄭弘淳勉副。
自諸大臣出城胥命,上屢加敦諭,承史相續。
尙喆等胥命於金吾門外。
上復諭曰:「卽爲入來,聽我面諭。
」尙喆等入侍,皆言:「廉防掃地,請賜處分。
」乃敎曰:「卿等之今日承召,得體也,筵席陳懇,亦得體也。
予於卿等,豈不思安其心之道乎?況在禮敬之道,不可不一伸卿等之處義。
卿等所帶相職,特爲勉副。
卿等,須體予意,安心進參明日陪班。
」 ○以權噵爲工曹判書,洪樂性爲判義禁府事。
7月16日 ○癸卯,展謁宗廟、景慕宮。
上詣宗廟展拜。
奉審殿內及第一室冊寶。
上曰:「此是經亂後肅廟癸巳年追上王冊乎?」都提調鄭弘淳曰:「臣未之詳矣。
」命考謄錄。
龍頭金寶,卽肅廟癸巳年追上者也。
龜頭金寶,卽太宗戊子年所上者也。
仍詣永寧殿,展拜奉審,謁景慕宮,展拜奉審,還宮。
7月17日 ○甲辰,命刑曹判書鄭光漢、刑曹參議李晉圭推考。
敎曰:「獄囚之屢施拷掠,期得輸情者,使無情者,指示生路也,故犯者,償報死冤也。
此乃恒囚,重命所係,王政之大者也。
是以,外方則雖以同推官往來之有弊,月行三推,而苟不準式,則本曹,必也請推。
至如京中之推問死囚,不止月三推而已。
不特皆是法典所載,前後申飭,又復如何?觀此刑曹啓目,死囚例推,閱月不行,去初九日之後,今始推問。
司寇之地,其不遵法式,不有飭敎,若是之無難,則尙何望董飭列邑?況判堂,則前席勤諭之意,固敢如是乎?仍有是命。
」 7月18日 ○乙巳,韓後翼、洪量海、沈??伏誅。
公忠道觀察使徐有隣密啓,言徐命完告變事情。
初以直閣鄭志儉爲按覈禦史,與道臣眼同究覈。
志儉以情跡之狼藉馳啓,命逮捕諸罪人。
上禦肅章門親鞫,先問徐命完。
命完供曰:「以孟鳴遠,《作心論》、《報心論》等文,旨意陰慘。
又與尹昌鼎之孫範聖,同看《明義錄》於尹守儉祥原任所。
以爲此錄,是假筆假文。
又以尹若淵兇疏,爲春秋大義,丙、丁討逆,爲運氣。
」問孟鳴遠、尹範聖皆自服。
又問主張兇論之窩窟。
範聖以韓後翼、洪量海對。
乃問韓後翼曰:「汝之於龜柱,卽一血黨、死友。
以死黨之心、樂禍之計,粧出儀之輩。
豈出公憤?而兇慘之說,至及不敢言之地。
國家尙此隱忍,實不忍提起而然。
汝敢不思悔戢之道,益肆跳踉之習。
及夫龜柱處分之後,狠毒益甚,爲計益急。
托以言事,敢欲嘗試。
挾私護黨,語多陰慘。
甘自歸於詬天、罵日之科。
三司之齊聲請討,雖出擧國同憤之意。
國家之經年靳允,豈顧惜汝而然哉?隻以官、以諫名,有所商量。
則在汝之道,惟當縮伏訟愆之不暇。
而嘯聚不逞之徒,唱起罔測之論。
以若淵,謂之無罪冤死。
以《明義錄》,謂之假文、假言。
噫嘻!痛矣。
若淵之於汝,初若燕、越,而以其畢竟,怨國之同一心腸。
今反爲若淵稱冤。
《明義錄》,乃是誅亂逆、正倫常之一部鐵案。
於此而苟或有一毫不滿之心,則是眞萬世之亂臣賊子。
汝之以假文、假言,公肆唱說,無少顧憚,爲此誑惑人心,詿誤一世之計,其心所在,萬萬兇獰。
兇謀、逆節,狼籍畢露於諸囚之招。
前後情節,無非汝之斷案,以此遲晩納供。
」後翼供曰:「龜柱之血黨死友,臣固所難免,而至於以若淵爲冤,《明義錄》爲假者,非臣所言矣。
」問曰:「汝非不滿《明義錄》之徒乎?汝疏中,機事、機心、馬上治天下等語,其指意一二直告。
」供曰:「臣以不文之故,辭不達意而然也。
」問曰:「汝之機事、機心等語,其罪惡,難以勝言。
而朝家,以汝上疏,係是言事,曲爲軫念,非但不允,臺啓亦不罷削。
則在汝道理,所當縮伏訟愆,而乃敢以《明義錄》爲假文,以若淵爲冤死乎?」供曰:「假文、冤死之說,實不爲之矣。
」問曰:「汝之文書中,有自爲問目、自爲供辭者,抑何意思?」供曰:「旣有臺啓,故自知不免,預爲搆置。
」問曰:「汝旣自?,則供辭搆置,猶或可也,自上問目,何敢搆置乎?」供曰:「死有餘罪矣。
」問曰:「汝之文書中,一二親知誰也?」供曰:「卽洪量海矣。
」問曰:「量海見汝疏雲何?」供曰:「量海曰:『極好』雲矣。
又有沈??,居在結城兄弟巖,亦與相議疏草,而臣兄後樂亦同議爲之矣。
」問曰:「又以疏草,示於何人?」供曰:「金漢祿,若近在則當示疏草,而所居稍遠,故未及相示矣。
」問曰:「汝之親漢祿,孰如量海?」供曰:「一般矣。
」問曰:「又與何人相議?」供曰:「此外,實無他人,而今翰林金勉柱或慮臣之有疏擧,抵書挽止。
故臣初不示疏草矣。
」問曰:「汝以《明義錄》,謂假文,以若淵謂冤死之罪,旣已綻露,何敢發明乎?」供曰:「臣以誑惑人心,變亂義理,爲遲晩矣。
」問曰:「遲晩之事,止此乎?」供曰:「臣果以若淵之罪,謂十分不可知。
以《明義錄》謂不可信矣。
」卽又忽然變辭。
供曰:「初不言若淵之冤、《明義錄》之事矣。
」問曰:「汝之遲晩丁寧,而卽地變辭,尤極兇獰。
斯速遲晩。
」勃然供曰:「旣使之遲晩,當遲晩矣。
」問曰:「汝於咫尺帳殿,何敢若是勃慢乎?」供曰:「以帳殿勃慢,當遲晩矣。
」問曰:「汝之遲晩,汝自口呼。
」供曰:「以《明義錄》,謂不可信。
以若淵之罪,謂十分不可知。
誑惑人心、變亂義理之罪,旣已遲晩之後,頃刻變辭,帳殿勃慢,萬死無惜,遲晩矣。
」問曰:「聽政何爲機關。
而汝敢書機字?若淵何爲冤死,《明義錄》何謂不可信之書乎?」供曰:「機關,卽商輅之說。
而臣敢用之,以聽政謂之機關,死有餘罪矣。
」問曰:「汝以聽政,何謂機關?」供曰:「此專出於逆心矣。
」問曰:「汝旣遲晩矣。
大逆、誣上、犯上三件律中,汝欲當何律乎?」供曰:「願當犯上之律矣。
」問曰:「汝爲若淵,而有不滿之心於國家乎?爲龜柱處分,而有不滿之意乎?聽誰之指嗾,而爲其疏乎?條條納供。
」供曰:「龜柱自有許多罪惡,而朝家不以此罪之,以攻洪爲罪。
故果不滿於此而上疏矣。
」問曰:「朝家之處分龜柱,何嘗以攻洪罪之耶?」供曰:「龜柱之罪,皆死罪矣。
」後翼結案:「以失志之徒,每懷怨國之心。
若淵護逆之疏,何等兇言,而及其罪斃之後,謂之冤死。
而與量海輩,爛漫倡說,怨詈國家,無所不至。
《明義錄》一篇,心懷不滿,亦以不可信。
詬罵天日,狼藉酬酢。
龜柱處分之後,不勝狠毒,必欲逞志於國家,敢以聽政,歸之機關。
直與商輅同歸一套。
至於機心二字,莫非死期將迫之緻。
情節萬戮猶輕。
而又於帳前親問之下,所對勃慢。
至以兇悖之說,肆然發口。
犯上不道,是實。
」問洪量海曰:「汝,以趾海、啓能諸賊之近族,諸賊伏法之後,常懷怨國之心,挾持薄藝,盜竊虛名,嘯聚學徒,主張邪論,爲世指目,固已久矣。
一自處分龜柱、發啓後翼之後,狠毒日甚,疑懼日加,讎視國家,無所不至。
汝與後翼輩,以若淵之罪斃,謂之冤死。
《明義》一書,亦謂之假文、假言者,專出於誑惑人心,詿誤一世之計。
諸囚之招,汝之窮兇情節,無不綻露。
後翼疏中機事等語,以國家聽政,歸之機關。
而後翼,以其疏議於汝也。
汝力勸而贊成之狀,後翼之招,一一自服,則汝與後翼,卽二身一心也。
趾海等逆誅之後,固當大義滅親,抑何心腸,收其書劄,留置籍篋。
至稱述海氏、趾海氏,顯有愛護不忘之意。
啓能之書,密密藏笥,猶恐或傷,糊褙作帖,以爲久傳之計,尤極兇惡。
卽此情節,爲汝斷案,別無盤問之事。
直爲遲晩納招,以爲結案正法之地。
」供曰:「願一言而死。
臣末子,爲章海養子,持來趾海等書劄。
故臣藏置,而以病未及見矣。
」問曰:「汝何敢開辭發明乎?汝輩窮兇之言,汝爲窩主,斯速直告。
」供曰:「非但《明義錄》也,訛言甚多,嘗痛之矣。
」問曰:「汝所謂訛言,是何等言也?」供曰:「訛言,非止一二處,臣未能猝記。
而或以爲國家有過擧、或以爲國家有疑群下之心、或以爲國家多廉問之事,煽倡訛言矣。
」問曰:「汝以問目內辭緣納供可也,何爲此問目外之言乎?」供曰:「此則死罪矣。
」問曰:「汝旣發三條訛言,其根抵一一直告。
」供曰:「所傳之人,倉卒未能記得。
而問目內,韓後翼疏,自是妄發。
而臣見之而未能挽止。
是臣之罪,願以此遲晩。
」問曰:「後翼疏,汝製之乎?」供曰:「果參涉製之矣。
」問曰:「機心、機事等說,汝必做作。
」供曰:「後翼委來臣家,相議疏草。
而機心二字,亦相議爲之矣。
」問曰:「後翼疏參涉人,皆直告。
」供曰:「隻與臣議論,而他人參涉與否,臣不知矣。
」問曰:「汝所謂訛言,誰人傳說耶?」供曰:「德山居洪相寬改名柱寬者,卽洪一源之子也。
來言於臣曰:『世人多以爲:「獄事多濫。
罪可以寬恕者,不爲寬恕」』雲矣。
」問曰:「京中人,則誰爲此等說耶?」供曰:「京中所聞,臣未得詳聞。
而旣聞京內可畏之說,人人皆言之矣。
」問曰:「洪一源之京家,在何處?」供曰:「不知矣。
」問曰:「《明義錄》何以謂假文?」供曰:「實無此言矣。
」問曰:「若淵,何以謂冤死?」供曰:「焉敢以若淵爲冤乎?若以後翼上疏,爛漫同參,自歸誣上之罪遲晩,則請結案矣。
」問曰:「訛言倡說,非止洪相寬一人。
而他人則無此說?汝則不爲做出此言。
而無識之人,隻傳此訛言耶?」供曰:「向者,欲買甘草,往龍吾裡全最成藥局,則紅花極貴。
臣問其委折,以爲紅袍將出,紅花極貴。
臣歸後聞之,都是虛言,此亦訛言之一端矣。
」問曰:「汝之連姻、切族,皆在京中。
所謂訛言,必自京傳。
汝隻言藥局所聞,萬萬巧惡,斯速直告。
」供曰:「京中,無他切姻,隻有甥姪輩,而亦不以京奇,往復書劄矣,臣實無所聞也。
」問曰:「後翼結案,以機關等兇語,與商輅同歸一套。
汝之情節,與後翼何以異乎?」供曰:「後翼,則雖以此結案,而臣則實無商輅之心矣。
」問曰:「訛言根柢,汝敢終始抵賴乎?」供曰:「溫陽宋載鬥來見臣曰:『朝家近多譏察傳說矣。
』」問曰:「汝於嚴問之下,隻言宋載鬥藥局人,而不言京中所傳之人,則誠爲巧惡矣。
」供曰:「京中姻親,元無所傳之言矣。
」問曰:「能賊及趾述書劄,何爲糊褙藏篋乎?」供曰:「臣之藏置兇劄,卽是死罪,願以此遲晩矣。
」問曰:「若淵之死,何以爲冤?《明義錄》何以爲假文?訛言誰果傳來?一一直告。
」供曰:「訛言,無記得之道矣。
」問曰:「汝於帳殿,何敢勃慢乎?」供曰:「臣以兇肚逆腸,敢以《明義錄》爲假文,以若淵爲冤死,當以此遲晩矣。
」問曰:「旣爲若淵稱冤,則與相簡相連。
況汝與相簡爲親族,諸逆書劄,竝皆藏置?汝旣如此。
故以聽政爲機關,而怨國者此也,以此遲晩。
」供曰:「遲晩矣。
」問曰:「汝與龜柱相親密乎?」供曰:「自渠父相親,故龜柱亦切親矣。
此外親友,漢耆、漢祿矣。
」問曰:「汝旣以《明義錄》爲假文。
則見《續明義錄》,以範吉輩兇變謂何?」供曰:「臣見其錄、聞其事,心謂曰:『豈其爲此?必是不忍杖,而自服矣。
」問曰:「汝以何心腸,敢懷此兇心?」供曰:「範吉輩,乃是一家。
故爲族親,而不思國家,萌此兇心矣。
」問曰:「湖中與汝同心,同議後翼之疏,而怨國者,一一直告。
」供曰:「韓後樂,初雖挽其疏,而其弟不聽,故不能挽矣。
」問曰:「汝之兇謀,非止誑惑人心而已,斯速遲晩。
」供曰:「將來觀勢,謀逆爲計矣。
」問曰:「汝欲謀逆挾匕乎?稱兵乎?詛呪乎?」供曰:「欲臨時隨機爲之矣。
」問曰:「三件之變,欲何先?」供曰:「主意欲先挾匕,而將欲作器械,募兇徒爲擧事矣。
」問曰:「汝輩兇逆之言,亦覺支離,欲踰墻挾匕乎?」供曰:「欲如興、文、龍、輝矣。
」問曰:「汝與金漢耆、金漢祿相見,爲幾許日月?」供曰:「漢耆相見年久,漢祿則近有書,而以韓啓震遷葬事,有所往復矣。
」問曰:「汝之兇肚相連者,斯速直告。
」供曰:「與洞內韓以箕,臣弟理海同一心腸。
而臣以窮兇極惡大逆不道,遲晩。
」量海結案:「以趾、能諸賊之近族,數年以來,怨懟國家。
若淵之罪斃,謂之冤死。
《明義錄》亦有疑心,至謂之無足信。
至於龜柱,無異至親,故處分之後,不勝狠毒。
乃敢移怒於國家,粧出後翼製給其疏,爲逞毒之計。
而其中機心、機事之說,以聽政歸之機關者,臣一種脈絡,本與若淵、相簡輩,腸肚相連,自不覺其綻露。
趾、能、述諸賊伏法之後,前後書劄,留置箱中。
趾、述之書,稱以趾海氏、述海氏。
啓能之劄,糊褙作帖,猶恐或傷。
則同一心腸,無辭發明。
又於帳殿親問之下,兇言悖說,罔有紀極。
至於述海、啓能等推戴,詛呪挾匕。
三途兇逆,謂之何爲承服。
有此惻傷之言。
嘯聚兇徒,隨機作變。
雖欲稱兵,而主意,則必以挾匕爲定。
窮兇、極惡、大逆不道,是實。
」問沈??曰:「汝以後翼切姻,後翼陰慘之疏,汝與量海相議搆草,爲詬罵天日之計。
後翼發啓之後,擧懷怨國之心,罪斃之若淵,稱以冤死。
討逆之《明義錄》,謂之假文、假言。
以爲誑惑人心,詿誤一世之狀,已發諸賊之招。
汝雖欲隱諱,其可得乎?一一從實直告。
」供曰:「千萬暖昧,臣初不知之矣。
」問曰:「量海、後翼,汝皆不知乎?」供曰:「皆知之而臣卽後翼之妹夫。
量海之子,卽臣之壻,而已身死矣。
臣之名,出於何罪人招辭,願聞之。
」問曰:「汝出於後翼之招,焉敢發明乎?」供曰:「然則,臣當死矣。
」問曰:「汝知出於後翼之招後,始曰:『死矣』者,何也?後翼兇疏一節,爲先納供。
」供曰:「後翼與量海,相議製疏,而其時,量海、後翼來臣家製疏。
臣則其時在喪,纔過小祥,居廬待客,故製疏之時,則不參矣。
」問曰:「旣往汝家製疏,則汝豈有不參涉之理?其詬天、罵日之情跡,一一直告。
」供曰:「其時後翼來言曰:『求言之下,不可不陳疏。
』雲,故臣泛然看過矣。
」問曰:「汝以後翼疏,謂非兇疏乎?」供曰:「今日,聞聖敎後,始知爲兇疏矣。
」問曰:「後翼疏之爲兇疏,汝今始知之乎?其疏中,何句語爲兇疏乎?」供曰:「何句語之爲兇言,實未詳矣,而其疏意大體,則爲詬天、罵日之計矣。
」問曰:「汝旣以詬天、罵日納供,則其何句之爲詬罵,汝敢不直告乎?」供曰:「臣旣知後翼之兇言,而不敢忍言,請以知情不告死矣。
」問曰:「斯速告其句節。
」供曰:「應是四字句節,是機字句語矣。
」問曰:「汝旣製其疏,又書其疏,而其敢發明乎?」供曰:「製與書,臣實不爲之矣。
問曰:」其疏兇言之句語,汝初不忍言雲者何也?「供曰:」此是商輅之兇言,而已於傳敎聞之,臺啓知之矣。
「問曰:」汝之不忍言之曲折,斯速直告。
「供曰:」臣若口誦其句節,則便是,臣詬天罵日,故不忍言矣。
「問曰:」汝與後翼同作兇疏,則怨國兇謀,必皆綢繆同議,一一直告。
「供曰:」臣當直告,臣果與後翼謀逆矣。
「問曰:」量海、後翼兩賊謀逆情節,大則挾匕、稱兵。
汝亦與後翼同此兇謀乎?「供曰:」果以此同謀矣。
「問曰:」汝以抑何心腸,怨國至此?稱兵、挾匕等兇謀節次,非獨汝兩人所可辦得者。
欲與何人爲之乎?「供曰:」稱兵,欲募軍丁,而募軍如不得,則欲挾匕矣。
「問曰:」汝與後樂,必同議其兇疏。
而後樂之言,以其疏雲何?「供曰:」初不與後樂相議矣。
「問曰:」汝以何兇肚,必欲挾匕、稱兵?亦不欲詛呪乎?「供曰:」臣窮困,欲圖富貴。
故敢生此窮兇之逆節,而至於詛呪事,則初不相議矣。
「問曰:」汝之謀逆,非但後翼、量海,何人同此兇謀?募得軍丁於何處?欲圖富貴,則豈無他道,而必欲爲逆者?應有與他人同謀之事,勿爲隱諱,一一直告。
「供曰:」軍丁則欲聚徒黨,而尙未鳩合。
逆節若成,則富貴自至,故生此兇計。
稱兵之事,若不成,則欲挾匕矣。
「問曰:」汝欲挾匕,則欲與何人同此兇謀乎?「供曰:」隻欲與後翼、量海,同爲挾匕矣。
「問曰:」汝求得刺客於何處?「供曰:」先爲募得軍丁,故刺客未及得之矣。
「問曰:」汝募得軍丁於何處乎?「供曰:」欲結交於軍門,而未及爲之矣。
「問曰:」求得刺客之說,從實直告。
「供曰:」軍丁,未及募得,刺客,卽下策,豈可先求刺客乎?擧兵犯闕之事,若不成,則欲用刺客矣。
「問曰:」汝抑何心腸,怨國若是其甚也。
「供曰:」臣屢擧不中,故欲圖富貴矣。
「問曰:」汝若欲圖富貴而爲此,則何爲而做出後翼疏乎?「供曰:」近來科擧多出私情雲。
故望絶於科,而爲此謀逆矣。
臣旣皆直招,願結案矣。
「問曰:」後樂逆節,綻露於諸賊之招,而汝獨爲之隱諱何也?「供曰:」後樂不爲爛漫同謀,故不爲納招。
而後翼兄弟,本是不和矣。
「問曰:」汝與儀之爲至親,汝之心術,與儀之同一心術乎?「供曰:」果是同一心腸矣。
「問曰:」汝與儀之,同一心腸。
則與德師、相老,亦同一心腸乎?「供曰:」逆心則同矣。
「問曰:」汝與德師相者,同一心腸,則議論亦同乎?「供曰:」大逆不道之心同,故俄以同一心腸,納供矣。
「問曰:」汝與道顯相親乎?「供曰:」道顯則不知矣。
「問曰:」後翼兇疏中,字句語,汝何以知其指斥不敢言之地乎?「供曰:」此是欲制不逞之徒之指斥矣。
「問曰:」欲制兇黨,豈是機事機心,而敢發此兇言乎?「供曰:」自然有譏察之事雲,故有此兇言矣。
「問曰:」汝敢發譏察等兇言,欲傅合於機心乎?「供曰:」臣今將死,豈有愛惜之意,而不言乎?「問曰:」汝旣發稱兵、挾匕等兇逆情節,何諱此機心等兇說乎?「供曰:」旣以詬天、罵日遲晩,安有欺瞞於此乎?「問曰:」汝,雖爲富貴之計,爲此兇逆之事,而後翼官亦淸顯,何爲此兇逆?汝與後翼自是同一心腸,一一直告。
「供曰:」此是後翼之所當供者。
臣非後翼,何可爲後翼之招乎?臣則惟死而已。
「問曰:」汝之必欲死者何也?「供曰:」臣爲不軌之事,是死罪矣。
「問曰:」汝以何心腸,爲此不軌乎?「供曰:」臣之心,自緻怪惡,至於萠出逆節矣。
「問曰:」汝欲詬天、罵日,故使後翼托以言事,發此兇言,而汝到此境,終欲欺隱乎?「供曰:」量海,是述海至親,故冤國忒甚,使後翼爲此兇疏,而臣則同參矣。
「問曰:」汝爲述海稱冤。
以機事等兇言,敢發於疏中,而終敢抵賴乎?「供曰:」量海爲述海,勸後翼爲之,而臣則非爲述海,專爲富貴矣。
「問曰:」湖中如汝輩兇言,非止汝等三人,必有許多不逞之輩,更爲直招。
「供曰:」臣之所與往來,同爲兇言者,隻量海、後翼而已。
量海近爲逆族,湖中人皆絶之,不爲往來矣。
「命讀結案曰:」汝果詳聞,而此皆是汝之逆節乎?「供曰:」臣果一一詳聞,而此皆是臣逆節矣。
「??結案:」臣以後翼之妹夫、量海之親査,同一腸肚,素蓄怨國不道之心。
後翼、量海,同會臣家,後翼疏中四字兇言,相議搆出,以爲詬罵、天日之計。
與後翼、量海潛圖不軌,欲爲募人稱兵之擧。
而軍兵猝難嘯聚,則出於下策,求得刺客,挾匕作變。
卽臣等爛漫謀議者,大逆不道。
是實。
「後翼、量海、??幷正法。
幹連諸罪人,分輕重酌配。
○復授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徐命善、右議政鄭弘淳相職。
○以李衍祥,爲司憲府大司憲。
○以金相玉,爲右捕盜大將。
○左議政徐命善,以捕將擧行,多稽緩,請左捕盜大將李國賢罷職。
命遞差,以李邦綏代之。
○敎曰:「左捕將李邦綏誤聽下敎,初無發捕之事,而文書徑先搜來。
此前所未有之事,後弊有不可勝言。
文書,卽爲照數出給。
邦綏,罷職。
7月19日 ○丙午,罷吏曹判書李重祜職。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大臣,旣有道薦收用之請,而今番都政差擬,不過數窠。
北道道薦,以本道齋郞區處,有違朝家甄用之意,請銓官罷職。
」從之。
○罷禮曹判書李景祜、禮曹參判徐浩修、禮曹參議李秉模、承旨洪檢職。
明陵曲墻,當奉審,而禮曹三堂,幷稱有病,檢請牌招。
領議政金尙喆以爲:「陵寢奉審,事體至重。
景祜等之稱病,檢之不爲申飭,遽請牌招,甚未安,幷請罷職。
」從之。
○以洪樂性爲議政府右參贊,蔡濟恭爲漢城府判尹,李邦一爲左捕盜大將。
○特拜金鍾秀爲吏曹判書,金華鎭爲禮曹判書。
7月20日 ○丁未,禦營大將張志恒上疏曰: 臣受任訓局,戎具之及時補葺者,敗局拙手,拮據無力,不得已通變於些少補破之計。
自是通行之謬例,故臣亦不自量,而妄犯之矣。
及夫繡啓臚列,有若臣憑公而營私,負國而殖貨,畢竟勘論,殆同眞箇執贓者然。
臣於此,直欲剖心自白,而不可得也。
數日圓扉,三千流謫,不足以少贖其萬一。
減等之命、全釋之恩,相繼於旬日之內,仍畀以統制之任,臣方惶隕罔措。
此際,禦營新命,忽下於千萬夢寐之外。
義分所在,不得不黽勉受符,冒沒參陣,而按營視事,決無是理,乞垂矜察,特許遞改。
不許。
○同副承旨申應顯上疏徑出。
疏曰: 四學儒生李陽源等,以故相臣文純公樸世采文廟黜享事,來呈一疏。
而此事有先朝禁令,故臣不敢循例捧入。
則侵斥喉院,語頗深緊,臣以該房,何可晏然於職次乎?徑出禁扃,乞賜遞改。
批曰:「此非可嫌者,爾其勿辭。
」仍敎曰:「因承旨疏,知有儒生之駭擧矣。
噫!彼儒生,俱是先王之遺民。
則敢於先王遺旨未乾之日,不有先王之禁令,甘犯先王之典憲,此眼無先王之法綱也。
嗚呼!先王丁寧惻怛之敎,若今承聆。
況又先王執小子之手,戒之以後勿撓奪。
苟使玆事,設有可改之事,曾於伊時,予旣無一語仰復者。
到今手底,任自變改。
則似愜於一種此等議論。
而予誰欺?欺先王乎?又考先王受敎之在記注者,反復縷縷,極爲截嚴,至有不敢言之句。
從以著爲禁令者,不啻幾次則然,而又呈此疏,無所難焉,無論事之是非,固已犯先王不敢言之敎。
知而故犯,是何異於先王之亂民也!且章甫之齮齕朝廷,本非美事。
況於此擧,至曰喉院壅蔽。
此亦不知國法而然也。
卽當嚴處,而於渠亦何足深誅?疏頭、疏色、寫疏儒生,爲先停擧,其令少失有朝綱焉。
」 ○司直尹冕東上疏曰: 向者,權兇狼貪,一世效尤。
累十百萬之錢,流遍八路。
一區一域,可占之土、可僦之莊,輒必增價以貿,翔踴數倍,勢贏貲薄之人,初不敢下手。
爭買擧一國之畝,幾盡入於燀爀之家。
而且或値歲飢荒,鄕曲富豪之流,乘時射利,輕價勒買,民間之若幹餘地,亦皆爲此輩所有。
此固兼幷專利之害。
害及平民,而外是爲弊,又有劇於是者。
宮房之納、太僕之納、藥院、司圃之納、諸寺、諸府等處之納,無邑無之。
而比元稅,不啻倍蓰。
雖當大歉之時,初無給災之規,殘民徹骨之冤,無處控訴,寧不哀哉?況乎,年分則民不蒙災,而利歸貪官。
蠲逋則民不被減,而惠及猾吏。
樹木成林之地、沙土委堆之處,在在相望,而白地之稅,侵剝洞裡。
舊量年久之鄕、踏驗法廢之邑,歲歲比摠,而豪家之贓,疊徵他戶。
京司行關而發賣,營邑取剩而換色。
近峽則有貿蔘軍官。
沿海則有物膳保人。
尺網、葉舟、破箭、壞盆,等閑之山岡自生之草木,莫不見禁,亦皆有主。
他餘名色,種種科外之歛,非盡朝家之所知,而指不勝摟。
以此觀之,生民之害,亦多矣、酷矣。
不專在於兼幷而已。
爲今之計,雖不兼幷,而使各有田。
此害不除,則哀此下民,將無以保其産,而遂其生矣。
乃者,天生聖人,默啓其衷,赫怒方揚。
向日朝廷之上,元惡大憝之恣胸臆,而作威福者,斧吭、鋸足,廓然掃淸,蕩然靡遺。
似聞城闉之中,第宅稍輕。
都鄙之外,田畝頗售。
此已我殿下一變之效。
一是不懈,益加威克。
凡係廷紳之兼幷、踰制者,付之耳目,隨見隨斥,毋敢容隱。
則刑一人,而天下畏者,其機在此。
其外邑豪富之族,要脅強、貿窮民之物者,亦令方伯、禦史,猛加紏繩,風勵遐邇。
則兼幷之害,可以永革矣。
軍門、各司、藩閫、牧守,承訛襲謬,貽害百姓者,賦納,則必依於正稅;年分,則必使之實俵;蠲逋,則必究以實惠。
白地之稅、疊徵之怨,必改其步量。
物膳之價害貿蔘之名,必令其斥罷。
發賣、換色之類,必誅其違科;破箭、壞盆之屬,必許其盡免。
以至商旅之輩、工技之徒,亦必禁其枉歛,而亟命攸司之臣,分付道臣、帥臣、該邑守令之臣,以上諸條,爛熟商量,逐一講究,而亦必優遊不迫,限以歲月。
無遺搜訪,詳之又詳,務歸至當,盡去積弊,使斯民鹹被天地之德。
則不紛紜改作,而自然與先王之政,沕然相合,惟殿下念哉。
我朝用人之法,法無定制。
?爲有識之歎者,卽無漸而驟進,不試而徒用。
故其所用之也,或以淸望,或以虛名,或以貴勢,或以私比。
由前而論,則是何晏、王衍之誕、王僧達、謝瀹之傲也。
由後而論,則是許、史、金、張之權,賈、藩、柳、劉之狎也。
皇華之盛,詞藻是尙。
黨議之作,搏擊爲先。
諛侫者擢在前列,躁競者躐登要階。
間雖有名公卿、良大夫,磊落相望,出而爲用者,或因事見功,或遭時緻位,適然而已。
初非由於考其行能,閱其勞勩,歷試而用之。
是故,世道漸降,俗尙益訛。
寒素而平進者、孤立而無朋者、恬謹而欠巧者、正直而不阿者,假使有經世之學、貫古之識,汨沒埃壒,枯死蓬蒿。
旣無辟署之規,又無薦引之路,幸而得第,依舊坎坷,不遇盤錯,安知其利鈍。
不涉峻阻,孰別其駑良?世之爲銓官者,亦未嘗經心人物,留意藻識,其所藉而爲政者,時論之所尙、氣勢之所壓、情面之所熟,而雖或有彼善於此者,其實則不出此三塗也。
顧今讀書懷道山林之儒,先宜至誠招徠,任之輔導,忘身奉上。
社稷之臣,亦宜旌異寵擢,托以重寄。
積詘久屛,田畝之人,又當次第收召,置諸顯要。
此則急先之務,當然之事,而我殿下深懲向日壞亂之弊,嚴立科場之禁令,而面考者數人,全削者一榜。
且戒夫試事煩猥,闒茸濫進之失,簡其設科,狹其選額,故募人代述。
聞風冒赴之類,喪膽屛足。
以至武擧奸僞之習,亦不敢售。
是誠聖人作爲,卓越光明。
惟當堅持勿撓,永久勿懈,毋容更議。
而臣猶有私憂而過計者,設科旣闊,選額又寡,而納券之限,且不勝其太迫。
竊以爲:『試闈之式,固當益嚴。
』而時刻,則稍展其限,使之得盡其才,無懷抑菀之心。
旣選矣,必命面試,以防其倖冒之弊焉。
式年之科,雖難全革,不可不存其名,而改其規。
略倣別試之規,講儒、製儒,通令許赴,而初試則試之以講。
製儒則三經中自願。
四書則抽栍。
講儒則七冊皆考講,取粗以上。
會試則試之以製。
講儒則論、策。
製儒則表、策。
而必爲分所,各試講與講、製與製,自相爲敵。
較其高下,三十三人之中,分半取之。
如是則製儒皆熟讀,講儒皆能文。
爲儒者其工雖難,而在國,則兩可得實,才無偏重之歎矣。
餘科則以今所行,簡設狹選之法,遵而勿失,則恐似合宜矣。
然而遐鄕人才,又不可無別般收拾之道。
宋之時,別爲五路,開仕進之門,使人心有所係屬。
則是今之先務,丙年別試,則革罷。
而其代依西北例,每十年,八路通設道科。
上京殿試之後,賜第,而大凡,武擧之事,臣本未習,亦命有司,略倣文科之意,議定良制而行之。
則遠方之人,必多奮發而興起者。
然後,以次入用,而入用之法,又不可徑庭。
其必也,歷試而後已。
所取之士,勿論甲榜、次榜,槐院、國子之別階六品,經郞署之後,一皆先畀以小縣。
待其準考,視其著績,大著則遷之大郡。
小著則遷之小郡,如是而府,如是而州。
終始有聲,卓然優異,則直擬方嶽,方嶽而又卓異,則無適不可,惟器所使,而方其郡考績之時,另飭道臣,毋循殿最之例套,刊改八字之題目,而必以某事能、某事不能,稍敍功狀,據實直書。
各修上、下籍,齎上兩件冊子。
一備進禦,置諸座右,用代對栍之帖。
一下選曹,隨時閱覽,用代夾帒之錄,前後相準,覈其所能。
或善於田賦、或善於錢穀、善於學校、善於軍政、善於聽訟、善於賑民。
其爲性,或優於慈仁、優於剛嚴、優於廉白、優於綜核,各取其所長,而用於當用之處。
至於流入內銓之法,則亦倣宋朝故事,特設博學宏詞之科,三品以下州縣之官,幷令帶職許赴。
試以經術,試以文辭,試以時務、民弊,試以直言、極諫,經幄也、臺閣也、詞館也、廟謨也各視其所長,而通擬之,儲需之。
雖至卿宰之列,毋違其所能,而毋強其所不能,必擇其可合之任。
而任之武職之用,亦以此法槪之。
則爪牙、幹城,且可以取諸囊中,而用之。
若夫蔭仕一路,卽古任子之法,蓋不可廢者也。
有蔭及生、進中,可合之人,竝當依前入仕。
薦剡之人,亦必歸重而簡選,不令濫增員額,反勝於文武二者而已。
我世宗大王八年,五衛之制始定。
親臨講武於箭串之郊,五衛之兵,合六千六百餘人。
設一大方陣,又變陣而罷,然此但據古文,條畫有所未盡。
故至文廟時,光廟在邸,而奉敎與諸臣,更爲講定。
卽內而摠管、衛將,外而各路鎭管之制兵,寓於農,番上宿衛。
蓋懲勝國家兵之弊,而倣古府兵,暗合乎成周之夫裡出車、管仲之軌鄕率軍之制也。
至於壬、丁之後,創置訓局,次第四軍之制,相繼而作。
善用之,則京師有宿衛之嚴,而得居重、馭輕之道。
各路有寓農之兵,而得捍外、固圍之策,幷行而不悖也。
獨恨其行軍之法,專用《兵學指南》。
此是戚氏禦倭之陣也。
倭隻步戰,故以是禦之,而胡以騎來,則莫之能禦。
觀於戚氏之爲宣大摠兵,而改爲車陣之制,可知其得失也。
蓋此方營二疊之陣,四衛相錯,各守前面,連行接伍,合爲一統,敵衛一方,混營雜擾,陣勢單薄,易毀易潰,比之於駐戰相間。
左右相救,重疊之中,各有分數,一陣自守之制,不啻若涇渭之別。
而捨彼取此,識者皆曰不可,而數百載,莫之改者,不亦惑乎?或者之言以爲:「兵在制變,陣不足恃。
」若其然也,則戚氏之法,亦不須習也。
若不然也,而陣不可不習,則誠莫如復我國初之法也。
軍制不變,而陣法徒變,則行之不難,可無繹騷之慮矣。
今之器械,亦可謂備矣。
長而弓弩、短而劍戟之外,又有大小砲火之技,出於近世,而實是宇宙間兇器,靡堅不透,靡硬不破,足爲不可敵之利具,而或値大風、甚雨、草樹、霧露、沮潭、蒸溽之時,則竝與火箭、弓弩,皆不能用。
徒以劍戟爲利,而彼此搏戰之際,力敵器敵,亦非全勝之道也。
於此有一種勝器,背嵬甲、麻劄刀,是耳。
東魏時慕容、紹宗曰:『天下難克者,莫如侯景。
』景之戰,紹宗,令其卒,各持大斧,直與敵逼,低頭斫馬足,故以紹宗之善戰,不免於大衂。
此法流傳,至宋爲背嵬、麻劄。
韓世忠、劉錡之破兀朮,皆令背嵬軍,持銳斧,仰揕人胸,俯擊馬足。
而嶽飛以五百軍,破十萬衆,以八百軍,破五十萬衆之虜。
是皆背嵬、麻紮之功。
背嵬,卽龜背鐵甲。
麻劄,卽八尺長斧。
今其形制,具載於鈐家之書。
蓋其用極簡極便,而風雨寒暑,無是畏,利鏃大劍不能破。
且以其俛首向前,故尤利與騎戰,而非復鎗刀之比也。
今若於諸軍門中,各置五百人外兵,則每五哨各置一哨,自爲別部。
臨戰則或奇或正,隨方用之,此亦無敵之利器。
最所寒心者,鄕軍之馬隊也。
一隊之中,見馬無一二。
臨點借用,臨操雇用。
跨鞍而鞍壞,躡鐙而鐙絶。
又不習禦馬之法,馬驚人蹶,接住不得,奚暇容其手技乎?設欲行背嵬之制,鄕軍馬隊,一幷換作背嵬之隊。
爲渠輩除一巨弊,爲軍務添一勁兵,亦似不妨矣。
且夫各邑軍器之弊,莫今時若也。
年年停操,全不修改。
件件朽傷,殆無形樣。
宜別遣繡衣,通共點閱,大加釐正。
而流來旣久,非盡今日守令之罪。
行之卒暴,亦恐所傷者濫,而以緻各邑之驚擾,已往之事,竝爲蕩滌。
而新定法式,嚴飭道、帥之臣,行會各邑,約爲期限,次次修補。
告畢之後,從實摘奸,啓聞賞罰。
或命繡衣,不時抽栍點檢。
如是之後,逐歲加飭,俾無如前之弊。
作爲殿最之一事,則似或爲可。
而其中弓矢一物,實多可悶,積在庫中,非如常用之器。
弓角、箭羽,春雖新備,一經潦雨,全無完物,年年改修,而猶患不給。
自前有不角之弓、不羽之箭,雖不合於爭鵠之射,而射賊則同;雖不宜於及遠之射,而射近則同。
與其用戾弓、敗箭,毋寧用此樸實之物。
頒下令甲,各募匠手,必令爲可用之器,多數閣庤,則亦一助也。
至若水戰之制,陸地收布之軍,多居海邊。
而戰船能櫓之軍,反在山邑,嶺南尤甚。
或有不意之變,迫在瞬息,而五六百裡外,能櫓之軍,何以及期登船?假使來赴,一生所未見之舟楫、風浪,又何以措手足乎?此則分付統、水、兵間之臣及該道道臣,逐一釐改。
能櫓之軍,皆充於海沿。
收布之軍,移送於山邑。
而相換之際,或更簽丁,則亦慮騷動難安。
而此不過一遭知委,換其名色於都案之中,他無拘掣之端。
且東萊水營戰船所泊之處,僻在淺港。
水勢又變,不値望晦大潮之候,則掛在沙礫,尺寸難移。
若曰寇必不來,則幸耳。
或者其出,不在於大潮之時,則雖有百萬之衆,其將立視船頭,而爲寇所迫。
嘗聞其解事軍民之物議,則皆以爲:『莫如移營於蔚山、機張兩邑浦口。
自古雲雲之處。
』今若擇其一處,移設水營,移泊戰船,則非但無無水難動之患。
且彼倭船之自馬島出者,必備東南風便,順其勢而來,則直抵於釜山或多大浦、或金海之鳴旨島等處。
方其順風而來也,自今水營而視之,實爲逆風。
藉令潮漲船浮,海路逆風,亦無以出而使船。
此乃必敗之證也。
苟能移置於蔚、機,則蔚、機之向萊、釜,亦借東南之風。
寇之順風,卽吾之順風;寇若以順風指前,吾亦以順風躡後。
此其必勝之術也。
此外各營邑戰船船泊之處,臣所不曾聞見之處,亦必有如此之患。
分付各路水閫及海沿,或掘港,或移泊,隨便裁處,使無不虞之慮,亦似宜矣。
對馬一島,自是石山,五穀不生,人不得粒食之饒。
生齒益繁,至於屋上疊屋。
出居倭館者,隻以交易爲利。
而數年之中,殆至廢市。
雖未知本國何如,而苟有可賴、可貨之道,寧至是耶?渠亦到得窮處,則必不坐而待死。
雖不爲秀吉之兇、馬島之奴,或復作沿邊之搶掠,不是異事。
假使一倭挾銃登陸。
則以今萊、釜之踈防,其能捍否?臣嘗待罪金海,審知金井山城之不可抛置也。
東萊平野丈餘之城,本不足爲晷刻之計。
金井之城處在嶻嵲,卽是鐵甕天險。
而內則寬廣,盡萊府一邑之民,可以得保。
若使壬辰之初,以此爲歸,則永嘉雖破,必無府城隨陷,而大嶺以南,踵而瓦解之患矣。
今其地有城郭矣,有倉廩矣。
宜亟修繕,移邑於此。
則使彼倭聞之,可以逆折兇心矣。
縱未然者,另加修繕,以爲臨急入保之所。
則纔聞永嘉有警,可以一瞥捲上於二十裡之間矣。
自東萊以左,則機張、蔚山、長鬐、興海、盈德、寧海,皆爲沿邊。
而倭船之至,必借風勢,本無逆行之理。
果使,水營移於蔚山,則餘非可慮也。
自東萊以右,雖有開雲、豆毛、西平、多大之列鎭。
都不過數十餘裡。
而過多大,則爲金海、熊川、巨濟,至于統營。
統營以後及熊、濟等邑,皆有列鎭之齒連碁絡。
而金海,則無一外鎭,獨爲海門巨防,賊路初程。
故其官,則兼營將。
其城,則高麗名將樸葳之所築,至今屹然。
而一自年前,鳴旨鹽利之移屬他處,邑樣蕩殘,無以爲邑。
今若劃屬其代於該邑,裕其物力,移築戰船所泊之塘,改備水陸軍器,而密陽之三浪漕倉,水道漸變,運舶難通。
亦令利屬於金海海倉,以完其勢,則當與東萊爲輔門唇齒,而直路待變之地,少可紓憂矣。
又若黃山之臨鏡山城、兎遷之老姑山城,皆有舊堞,可以修繕。
塞黃山之路,則密陽、淸道之路塞矣。
塞兎遷之路,則尙州、鹹昌、龍宮、醴泉,向鳥嶺之路塞矣。
鹹陽、金山、聞慶、豐基,則又是四大嶺之底要衝之路,而一皆疲殘,無以爲防。
若能別賜處分,割近邑而添之,培其勢而壯之,則儼然爲各處關隘。
左兵營移於慶州、安東等邑,以爲大將居中制外之圖。
道臣則待警於架山山城,而天生山城,亦爲修繕,與華山、金鰲、禿用等山城,控制諸路。
則嶺外之事,庶可略整矣。
若夫湖南格浦一處,最爲形害,海寇北上之路。
若過海南水營,則迄于公忠之保寧水營,非無各鎭之列於其間,而俱非咽喉險隘之要。
獨此格浦,前與蝟島相對。
舟艦來往,皆由兩島之間。
若以此地,陞爲僉使,設爲巨鎭,與蝟島爲左右之翼,與古羣山爲鼎足之形,足以防遏一路。
爲兩湖樞紐。
以陸路則兵營之在康津,亦非計也。
亂後議設之初,以長興爲定。
蓋長興則四圍山岡,有如今之蔚山兵營,可以爲捍守之所。
康津則乃在於平坡、荒原,四無憑阻之地。
其時,長興之民,或恐有弊於本邑,多以銀布賂柄。
臣與臺官文勵上書沮之。
臣之傍祖故領議政臣承勳摘發論啓。
鞫勵而死之。
事未竟,而爲柄臣所惎而去。
故城遂不設於長興,而設於康津。
說者至今惜之。
今若移設於長興,則似好,而或者又謂:『長城之笠巖、淳昌之福興,皆是天險,而且爲一道之中,左右俯瞰,南北控制。
如欲移閫,則計莫善於此』雲。
數者之間,選其最便宜者而施之。
則東有赤裳、蛟龍、金城;北有威鳳等山城,聯絡關通,亦可爲鞏固之道矣。
大抵我國山川,眞箇天設奧區。
攻人則不足,自守則有餘。
而自守之方,莫如堅壁、淸野而已。
苟能嚴關防以絶寇至之路,設山城以爲入保之所,約民兵、結堡塢,移官倉、輸私儲,以行淸野之術,則不過數月之間,十萬之寇,立可餓殺。
灣府是何地?城外卽江,江外卽虜。
若値氷,壯虜直薄城,不用鍬鑊,可越而入,而守堞之軍,皆在遠坊,有所呼召,動費時日。
城內軍兵,類多他額,名目旣殊,臨急無可得力。
此但以城內各色之軍,換作守堞之名,則非徒爲國,各爲父母妻子,守之益固。
豈若城外之卒,輒思踰越,而逃歸者耶?城外之卒,移定各色之代,則亦可以收聚用之,在軍政,小無損害。
惟彼守、摠沁、喬合營之方,亶出於汰冗兵、汰冗食,以爲腹心根本之計。
今若以沁都爲三道統禦之帥,則雖曰喬桐,西海之衝,而置一守將,依前設置,亦足以手指爲使,捍蔽爲障,以爲統禦之所在。
至於守、摠二營之當廢及合設之議,其來已久,莫之能決焉。
夫南漢卽副都。
非特如凡他保障,而守營實管之。
則其位高,其權重,特爲軍門而後,可以鎭護京都,勝於一府尹,守令衙門守禦之廢,固知不可。
以摠營,則雖曰專管北漢,北漢卽與京城爲一。
若移屬於三軍門中,則足矣。
雖不別置摠營,亦所無關。
罷摠營,而合於守營,臣愚則斷以爲可也。
雖然,合屬守營之後,仍使在京,則又不可也。
宿衛三軍,旣嚴且備。
則領率鄕軍,保障一方之帥,又爲在京,未知何義耶?必也出鎭南漢,統禦畿輔,亦如沁都之制,則水陸東西,巨防相對,京城之勢,可以不孤矣。
又若都城之制,則周四十裡之闊,竪三數丈之高,東虛西低,且無壕塹羊馬城可守之制。
而城外人家稠櫛,適足爲資賊棚樓之用。
必置壁疊於四隅數百步之地,極其堅固,而每一疊,各守千人、或五六百人,多樹旌旗,多置鉦皷,以爲疑兵。
或夜縋、或晝伏,或搗前、或襲後,賊不敢直犯大城。
古者守城之時,多用此例,可考而知也。
今我都城,亦無異於平野之城。
若是其難守,正宜用此法也。
移設畿營於弘濟院坪。
而綠磻峴及弘濟川水口巖阻之間,堅築小城。
則慕華峴一邊,雖不設城,亦有可固之道。
以摠營旣罷之兵,屬之以防,漢北門之路、鞍峴及登高峴?鶻禹壽峴、東門之外,則倭踰峴、安巖洞、蓬萊山等處,各置一小城,則合不過五六箇,未滿三裡之小城,因高爲險,募民入處,各置倉庫,以爲七江及部內人民臨亂入保之地。
都城,則仁王、北嶽、駝駱、木覔四山之上,各屯一枝軍,列樹旌旗,城中各坊,預備巷戰之具,則四城之門,雖通夜大開,賊亦知虎口之法,必無敢犯者矣。
兼又增繕北漢及蕩春營,江倉米穀皆輸其中,以爲通一都入保之所也。
城外諸小城不破,則都城未可以犯,都城不破,則蕩春、北漢亦未敢猝犯。
此乃與井田守城之說,相爲表裏矣。
坡州牧使,則移邑於惠陰嶺上;楊州牧使,則移邑於洪福山城,以爲北漢外蔽,而摠統於畿營,以捍西北。
水原兵馬,則屬於守營,以捍東南之路。
又與沁都之海防,四面環控,各城共守,則人心不撓,視京師爲必守之地,足可以堅持挨度,以待勤王之師、義士之旅矣。
見今佐幕之類,通八路合爲二百五十餘窠。
其中一百五十餘窠,則依前以閒散帶去,毋使此輩缺望。
一百窠,則以禁騎各五十人,分送各處,限以三年,任以藩閫,各務準限,有勞以後次次入仕。
或有其中拔萃出類之才,各使其主將,自爲薦主,別加抄啓,或直陞六,或令右調。
如其誤薦,罪及薦主。
旣如是矣,又爲出試於守令,如上所論文官之制,而邊地防禦閫任之望,亦皆考其前後功狀,而擧之,則庶不無少補之效矣。
擧世之間,侈汰成風,使一國之財,塡無底之壑,以至於莫可救藥之地。
以言乎第宅,則稍以達官爲稱者,未有不新起改搆,務以穹崇相勝。
甚至於一屋之價,或爲五六千金,而猶爲不足。
城闉之內,纍纍疊建。
江湖之上,在在相望。
合爲十數區者,往往有之矣。
以言乎莊田,則纔從營邑而還者,未有不白晝駄錢,務以膏腴相勝。
甚至於一人之田,或値十大萬金,而猶爲不足。
貢人之名,以傔暗錄。
京邸之價,以奴代受。
市利、船雇,無一事不相幹者,往往有之矣。
士夫之流不貪,則無以成其侈。
府胥、邑吏之徒不貪,則無以學其侈。
以緻倉庫朽然,虛籍徒擁,災結空失,租稅漸縮。
又所謂均廳貿米、惠廳買屯、各衙車外方捧留之穀,何莫非瘠公肥私,爲國計潛銷暗鑠之一大蠧也。
南漢、沁都、松京留儲之銀錢若米穀,其爲國家所賴,何如?而管鑰雖完,罅孔多漏,三城保障之儲,若是其空踈。
則京師可恃乎?外營可恃乎?外邑尤可恃乎?以此之故,百官之祿、軍兵之料,常乏半年之需。
江都之米、關西之貨,每多移貸之擧。
若問緻此之由,其咎安在?一言而蔽之曰,汰侈而已。
內自宮掖,外至軍國,行一事,則必曰得無不節乎;發一令,則必曰得無不節乎?若夫近習宗戚之私、馳獨遊謙之娛,初非可戒於不諫亦入之聖,而雖在軍民之際,淸時無戰鬪之勞,而輕施賞格,則卒驕而不以爲德;平歲無賙賑之政,而濫加賜予,則民冒而不知爲恩矣。
夫以殿下千乘之尊、八域之富,惜費如此,從約如此。
則降自大官以下,其孰不仰體德意,表率群工,而尙復前日之弊風乎?故相臣黃喜之高桶笠藍絛兒,獨不可自廟堂始乎?大官苟能如此,則小官安敢違也;朝廷苟能如此,則士庶安敢違也;京師苟能如此,則外邑亦當效之。
試以今均役論之,自古聚歛之臣,渠必先自封殖,以厚其家。
奢濫無度,末流之害,至于不奪不厭,兇國禍家之境。
漢之弘羊創爲監鐵、舟車之稅,而終與蓋主、上官之謀,以赤其族。
今之啓禧,創爲魚鹽、船結之稅,而乃有賊子妖孫之逆,以滅其種。
又況有先大王平昔之敎,則所謂均役,何可一日留置?而第其爲法,充入於良布一匹之代。
今欲罷之,其必也別穿一梁山泊而後可也。
縱使心計之人,極力捃摭,以充其代,亦一均役而止。
亦一啓禧而止。
以暴易暴,何益之有?欲因則不可。
欲罷則不能。
終宵耿耿,憂憤不寐。
臣適妄有所思,一毫不取於民,一物不歛於民,而使無田之民,得以有田。
無食之民,得以有食。
民樂而國亦有裕者,其惟闢土而勸農乎!今若得帳外閒土之可以起耕者,募民爲農,名爲公田,定式捧稅,量其所入,而減給均役之稅,則雖使減得一文,卽是減均役之稅,民必悅服。
雖使改得一分,卽是改啓禧之法,民必聳快。
臣竊料元帳所付水田、旱田,合爲一百四十一萬九千九百九十結內計,除時起八十五萬三千六百八十餘結,則所餘諸般免稅陳雜,爲五十五萬八千三百十一結之多。
於其中似必有隱漏未出之數,耕犂可入之土,使民進告,告者量宜許給,則告者必衆。
又或防堰灌漑可以蒙利,而私力之所不能者,亦令告官,而自官方便助成,則願者必多。
且今摠營若罷,則所屬屯田,宜有下落。
且他軍門外,各衙門屯田、各宮房、各寺刹位田屯田,或全減、或分減。
而近來逆家田土,其數亦夥。
且各處折受之山岡、浦藪,與廢牧場、廢黃腸、廢封山、廢堤堰、蘆草之場、泥生之地,俱收竝蓄,設廳移屬。
則民皆爭先樂赴,盡力爲農,所得必不貲矣。
名以牧場馬,不過數匹,而全一島一野膏沃可惜之土,等閒抛棄者,非止一二;名以封山、初無一枝松。
雖或有之,距浦口隔絶險遠,無以取用,而徒貽民弊者,非止一二;名以黃腸而與封山一同者,非止一二;蘆田也,泥生也,卽令蒙利出穀,數亦過優,而不爲民物,不爲公物,中間落在吏輩之手者,亦非止一二。
總而計之,可補國計之一隅。
果能善爲收拾,則均役之稅,雖不得全減,或折半、或三分之一。
必當計減,雖不盡革,其爲功不亦大乎?若夫更張、因循之敎,臣又有仰復者。
自古治國之道更張,而緻亂者夫何限哉。
而甚至於蘇威之好作事爲,而令民誦五敎歌,使人問五品不遜否。
對之者誤曰:『此州無五品官。
』逮夫玄感之起,民皆曰:『更令我誦五敎否?』因循而緻亂者,亦何限哉?而甚至於金人之低聲、緩語,以爲養高。
而寇至,則會于朝堂,揖讓相推而罷。
今日如是,明日如是,不措一策。
緻令虜人笑謂曰:『待汝論定,我已渡河。
』以此觀之,兩皆有失,可勝歎哉?雖然,因循之名,多在於委靡、頹敗之俗。
更張之稱,每出於振刷、奮發之圖,振刷、奮發,固勝於委靡、頹敗。
而況臣曾見古名臣箚語,以我海東士大夫之風韻、氣味,比於金人之低聲、緩語。
而又況世道人心,如水益下,委靡之極。
皆欲十指不動,衣君之衣,食君之食,坐享妻子之樂,不憂朝夕之慮。
古所雲,憂國如家者,未知其幾許人哉?如此之時,尤不可無大叚振刷、大叚奮發之擧也。
更張而民悅者,更張也;更張而民不悅者,不更張也。
更張而無擾,則更張也;更張而多事,則不更張也。
益而使樂之,利而使趨之。
告之害而使避之,曉之危而使遷之。
紆餘而使不迫也,簡昜而使不難也。
狃而使不驚其創也,漸而使不苦其驟也。
默移而使不知也,安行而使不見也。
是之謂更張而不更張,不更張而自更張也。
豈非今日廊廟之臣,所可講究者乎?三司、兩司論啓之中,罪名最重,餘焰可畏者,毋論前日官位之如何,處地之如何,可誅者卽誅,可鞫者卽鞫,可竄者卽竄,摧破其奸黨,渙散其陰謀。
毋使養賊而緻患,養疊而爲毒也。
且逆種逆孽之在海陸者,另飭道臣、守令,嚴加防守。
津步、關梁,別爲譏詗。
雖其家人、奴僕之往來者,這這搜驗,言於本官,則奸無所容,而亂庶可已。
戌、乙之間,若爲此早察預防之圖,則必不至於燎原滔天之域也。
昨年,翻瓦、撒沙之變,若不卽其夜,急擧扈衛,則天地百神,亦必倍加用勞於扶護之地矣。
伏願,亟施英斷,速降處分焉。
批曰:「累萬言事,甚有根據。
竝令廟堂稟處。
」 ○召見備局堂上。
○以具以謙爲鹹鏡北道兵馬節度使。
7月21日 ○戊申,大司憲李衍祥、持平李延年啓言:「後樂以正法罪人後翼之兄。
見其弟兇疏,初不挽止,爛漫綢繆之陰兇情節,與後翼一而二,二而一也。
請亟令王府,嚴鞫得情,明施典刑。
」不允。
○校理嚴思晩、副修撰沈豐之、鄭志儉所懷曰:「殿下以好生之德,於此等之逆,輒施次律。
至如後翼之極惡大罪,尤極兇慘。
如此逆種,不可留置近湖,以貽無窮之憂。
後翼兄弟妻子,絶島遠配,斷不可已。
」允之。
○大司憲李衍祥、持平李延年、正言宋銓、林道浩所懷曰:「龜柱罪狀,備悉於合辭,尙未準請,已是失刑。
今以量海、後翼兩賊之招觀之,根柢則龜柱也,窩窟則龜柱也。
亟加嚴鞫,夬正王法,宜矣。
」不允。
7月22日 ○己酉,命禦營大將張志恒緘辭推考。
校理沈念祖啓言:「臣以江都禦史,反庫時,訓將張志恒謄送留營記簿踏印手決,與留營成冊,無所相左。
而其中綿布元數,隻有六同七疋。
故依此反閱,修啓以來矣。
赴燕歸後,得見訓局反庫査啓。
則仙源庫封不動綿布一百同,丁酉正月駄來發賣,而其所對供,亦以未及還報爲言。
正月移來百同之數,初不載錄於十二月磨勘成冊,隻以六同七疋,無端減錄,斷絶簿脈,以爲捱過反閱之計。
曾謂此人,亦爲此回互巧僞之事乎?及其贓案之狼藉,薄竄旋宥。
而統閫除拜,曾未幾何。
禦營寵擢,又復太驟。
殿下雖以乏人之故,每施含垢之政。
惟彼愚駿,不知所以改圖報效,徒恃寵靈,益增其氣。
其流之弊,至於何哉?請先治臣昏不覺察之罪。
特寢張志恒新除之命,而仍治其變幻文書之罪。
」敎曰:「將臣體重,有難反汗。
而江華仙源庫記簿事,此等細事,何若是容意於踏印文書乎?緘辭從重推考。
」 ○罷平安道兵馬節度使李柱國職。
校理沈念祖啓言:「守令乘轎,自有朝禁。
而法久漸弛,近則無論文、南、武、守令,皆乘翼帳有屋轎。
此亦法綱所係。
請另加申飭,隨現論罪。
近來,武臣全不安分,動輒淩節。
平安兵使李柱國赴任巡歷,皆乘獨轎。
道路傳說,莫不駭聽。
而臣雖無似,旣帶行臺。
則及至相面,固當掩諱不暇。
而不問先說,有若誇張者然,其亦濫矣。
武臣乘轎,古所未聞。
柱國宜施譴罷之典。
」敎曰:「若此,則京營武將,亦可乘軒而肩籃乎?不可長其此等之心,以啓後弊。
依啓。
」 7月23日 ○庚戌,敎曰:「大、中、小祀親享,散齋以後,卽齋日。
而廟祀有誓戒處外,雖有散齋,各司莫得以知之,緻有向者之事。
此後親享及酌獻,有誓戒處,則以誓文書之。
無誓戒處,則以誓令書之。
一依視事行否書揭之例。
」仍令載之政院故事,永久遵行。
7月24日 ○辛亥,左議政徐命善啓言:「古則節製,大提學雖已承牌。
兩館提學,政院又請牌招,使之參考,此是盛事。
而向來下敎之後,政院未諳前例,不爲擧行。
此後則提學請牌之規,一依故事。
至於親臨科試之時,臺諫及曾經文任承旨之幷擬試望,明有可據之例,而近來久不見此。
無乃文獻之多闕而然歟?趁此時正好復舊。
自今以後,通融備擬之意,申飭擧行。
」從之。
7月25日 ○壬子,上初以是秋,欲謁齊、厚陵,是日召見京畿觀察使。
敎曰:「今秋,欲爲展謁於齊、厚陸矣。
來晦,國忌相値,九月大閱在前。
如欲進定於開月望間,則多日行軍,禾穀必多傷損。
行幸已久,輦路不闢,而猝使窮民,失其秋事。
是豈省歛助不給之意乎?特召畿伯,良以此也。
齊、厚陵秋展謁,今姑停止。
列邑如有聞風,而預備者,其令知委,無貽民弊也。
禦極以來,若保之政,毫無及民之可言。
而循例之行幸,欲行旋止,恐有妨於收穫也。
」 ○訓鍊大將具善復、禦營大將張志恒、守禦使洪樂性不揭齋令,上嚴敎切責。
三將臣納命召密符,居數日還授。
○以金相玉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7月26日 ○癸醜,以李秉模爲吏曹參議,李普行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27日 ○甲寅,行酌獻禮于文廟。
上具遠遊冠、絳紗袍,乘輿出集春門外,詣下輦臺幕次,改具冕服,仍詣大成殿,酌獻禮畢,還詣幕次,改具遠遊冠、絳紗袍,乘輿由集春門,詣春塘臺,設文武科。
敎曰:「祗謁聖廟,盛擧也。
設科取士,亦係不可已之事。
而從前許多科弊,職由於卽日唱榜之緻也。
諸生乘此倖會,若有借文換述之習,則入格之後,非但有在下之公議,自上亦豈無覈實之道乎?面試殆近迫切,姑不爲之。
雖於進退之際,自有試才之道,工拙無所逃矣。
預令諸生知悉,毋緻犯科。
」文取樸宗正等三人。
武取劉光齊等十六人。
7月28日 ○乙卯,翰林圈點,取李時秀、李宗燮、金載瓚、柳孟養、李集鬥、鄭東浚、李信祜。
○遞大司諫李普行。
7月30日 ○丁巳,次對。
○以李性源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在簡爲慶尙道觀察使。
若有動飭之臣,予將用之矣。
』予於前者,果有意於振作矣,更思之,凡事不如平平存在,略略提撕,而或以過不及爲慮,又以作無益、害有益爲懼,未免仍爲抛置,而時風日下,莫可收拾。
山林之士,來則庶或有益?否以病諭之,則政宜用大承氣湯矣。
」鍾秀曰:「愛人不親,不惟責之於臣,亦殿下自反處也。
』上曰:」予之登極後,果無大咈人心之事乎?「鍾秀曰:」臣民之聳動處多,而尙多不中節之歎矣。
「上曰:」我朝第一便好者,山林也,隱而不出。
此正說時,而不見做事,莫驗工拙,滿腹底蘊,若虛若實,人孰能揣其深淺哉?「鍾秀曰:」山林責望甚重,不可輕易出腳,故所以不出者此也。
自前儒者,非無了世之才,當世之志而然也。
「上曰:」言路,何以恢張耶?「鍾秀曰:」先朝初年,多有難言之疏,卽今無一人進言者,此豈不爲殿下自反處乎?「上曰:」不然。
先朝盛德,不飾邊幅,當初進退消長之間,人皆爭言者,卽時義然也,卽今則有異於前,故爲臣下者,不欲言矣。
「鍾秀曰:」曩者一進一退之時,果有言者矣。
「上曰:」予於急遽之時,有忘忽之病矣。
「鍾秀曰:」急遽之際,處事至難。
此所謂:『能察千金之失,而不能察弊帚』者也。
「上曰:」昨者予之鄭妻島配之敎,義理何如?前夜夢拜先大王,覺來思之,不覺隱然傷痛。
大抵予言不甚非也。
「鍾秀曰:」其罪狀萬戮難赦,而以義理分別,則非但謀危宗社,爲可殺而已。
恐傷先王之罪,尤可誅,而殿下恐傷之聖敎,亦允當矣。
「上曰:」右者崔鳴吉,救貞明公主之疏,難矣。
今日卿之於予,昔日故相,於仁廟親疎何如?「鍾秀曰:」古有是矣,今則難也。
「上曰:」昨者,臺臣中一有立異,則豈以是爲忠逆關頭乎?卽今則皆不讀書之故也。
至於昨年能賊之不孥,非緩於討逆而然,趙?能不參啓,差強人意矣。
今日臺臣,但言事之曲直可也,豈可以走坂,不諒予意,一向爭執乎?欲盡言,則恐傷先王之德,若謂先王知之而置之,有欠於先王之德,先王不知而置之,有欠於先王之明,卽予所以持難者此也。
蓋昨年事,則名出推戴,罪關宗社,以人主之威,不能抑擧國之請,有所處分,而昨年行不忍之事,今年又行不忍之事,則從古帝王處不幸之際,骨肉相殘多矣,皆不善終,使予豈必行不忍之事乎?百般曉諭於三司諸臣,而終不動聽,非乎不非乎?「鍾秀曰:」恐傷先王,反爲渠添一罪案,上之持難,誠當矣,下之爭執,亦不非矣。
「 閏6月19日 ○丁醜,命文廟大聖位版,仍舊修補,居齋儒生等停擧。
時因大成殿修改,移安于明倫堂,卓後倚屛,爲風所倒,而大聖位版櫝墜傷。
成均館以啓。
敎曰:「以予所覩記言之。
曾在先朝十五六年前,太廟主櫝,因宮闈令手凍蹉跌,有如此之事。
伊時,似不新改,令該曹考據以聞。
禮曹以,壬午十二月初一日,宗廟第二室主櫝外櫃墜傷,仍舊修補矣。
文廟位版櫝,亦依此例修補,而先行慰安祭後擧行啓。
從之。
成均館,又以齋生等捲堂竢勘啓。
敎曰:」集我章甫,居食黌堂者,所以守聖廟也,衛聖廟也。
今也反是義,霎時移安之時,許多齋生,無一人守且衛焉。
緻有此事,極可駭歎。
噫!齋生處首善之地,在行善之所,如是其不能緻愼,此亦關係風敎之一端,予固愧恧,而齋生亦不可循例勸入。
昨日,居齋儒生,一倂停擧,聖廟體重,他儒生趁卽勸入。
「 閏6月20日 ○戊寅,次對。
閏6月21日 ○己卯,安置鄭緻達妻于喬桐府,敎曰:「日前,旣諭大臣、三司,若待純同,可謂無期。
鄭妻削其職號,減死以次律,喬桐府安置。
此所以恐傷先王之心,爲心之意也。
」尋以封爵敎旨,卽英廟禦筆也,命勿燒。
閏6月22日 ○庚辰,以金魯鎭爲司憲府大司憲,尹師國爲司諫院大司諫。
○三司〈大司憲金魯鎭、副提學吳載純、司諫洪彥喆、持平金翊休、校理嚴恩晩、正言李洪載、修撰洪明浩。
〉合啓:「請寢鄭妻減死安置之命,快正正法。
」不允。
閏6月23日 ○辛巳,大司諫吳載紹上疏曰: 鄭妻必誅之義,臣等今方伏閤陳請,冀蒙一兪,而第臣有所風聞者,有一徐哥宮人,爲鄭妻腹心者,尙此出沒城閽,情跡陰閟,又與鄭妻,日夜綢繆雲。
其所傳聞,果不爽實,則其爲隱憂,尤當如何?臣謂,亟令內府査出,出付有司,嚴刑得情,快施當律。
以杜方來之漸,斷不可已也。
批曰:「徐姓宮人事,令該曹問名定配宜矣。
配宮人聘喜于利城縣。
」 ○大司成柳戇上疏曰: 臣於日前次對,得伏聞,朝參綸音之無一人對揚,聖旨懇惻,導之使言。
臣雖至愚極劣,猶抱野人獻芹之誠。
請由聖問,仰陳一得,惟聖明裁察焉。
聖問四目中,制民産爲王政之首,戎政由是而修,財用於是乎出,而能行是導者,專係人材之有無。
今殿下仁心、仁聞,鹹服達邇,政令施爲,各適其當,而臨禦三載,尙遲期月之化,其故無他。
雖聖人獨勞於上,而群下因循,內而百司,外而八路,少承流宣化之臣。
人皆曰,世無人材,臣則曰誣耳。
天生一代之才,足了一世之事,良由擇人不能盡其道,用人不能當其方。
今之取士以科目,其道已狹,而加之士無素養,選且不公,安得達識通才,以任國家重務耶?昔在三代之盛,?典樂而不敷敎,臯陶爲士師而不後稷。
禮曰夷、工曰垂,各隨其材,何嘗一人之身,而備百官之職也哉?今也不然。
有門地,而一經文職,則不聞其人賢否,朝臺閣,而暮銓衡,將帥之選,財賦之任,無職不兼。
以三代?、稷之所難能,望今世衿紳之可優。
爲如是而官何由不關,職何由不僨耶?人主用人,猶匠之用木,棄短取長,如韓滉之使掌庫,則世無可棄之才,人尠不稱之職。
而上以德刑政,禮以勸懲之,於是乎百度可貞,群瘼司蘇,賦役均而民産齊,制挺之兵,厚生之歌,將次第而奏功矣。
我國養萬兵於轂下,以嚴強幹之備,而八路之束伍,二十有一萬矣。
兵非不多,養非不素也,京兵驕惰,或値數日之動駕,輒飢憊而不成行,鄕軍苟充於老弱,而豪丁、壯夫,半歸吏鄕之養戶,勳府之橫占。
良丁校院之濫屬募入,便作逋逃之巨藪,富而有力者,投歇役,貧且無依者,簽正軍,布保之骨徵隣侵,正軍之虛簿替點,無邑不然,如是而其可曰王者之兵,而責頭目之捍耶?臣聞兵貴精,不務多。
在昔唐太宗之初載,中原甫定,四夷尙多梗化,而天下之兵,不過六百所,所率千人,纔六十萬。
今以十一之我國,視盛唐殆過三之一,此制兵之過,而不精之所由生也。
京營三軍門,雖不可減,而八路隻選十萬,汰其殘疲,養其精壯。
訓鍊以法,役使以時,能使知金鼓進退,蹈湯而赴火,則一可當百,奚啻今軍之十倍而已哉?洞哨之鍊,營鎭之操,各有司存,按法可行,臣不敢猥煩天聽,而京軍驕惰,誠非細憂。
苟能小變騎曹之雇軍,輪定各營之遊卒,爲之不遽,而稍示之利,使渠輩變赴而無怨,則奚但爲均勞逸之道?而國儲之耗蠹,將賴此而減其六七矣。
夫財用者,藏於民。
傳曰:『有人此有財。
』又曰:『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今國家上無遊宴弋獵之娛,下無一縷粒粟之橫歛,而民日益窮,財日益竭者,何也?民之以士族名者,殆五之二。
農、工、商,非賤者不爲,而士而爲此,俗鄙夷之,非文非武,而安坐求食,賤者而稍有十石麥,效士之爲,以自好焉。
是以,手耕耘者,至窮之民,豪右之驅使,州縣之徭役,重奪其小邑之民役,及婦人杼軸頻空,財竭於下,而用縮於上。
用扐之常法,重祿之良制,減之而又不足,稅魚鹽、征船車,百方以充之。
臣不敢知,文、景之玄默,而三十稅一,唐宗之假仁,而鬥米數錢,而何乃以殿下之明聖,治化之不及,反如此?抑節用而不由其道歟?愛民而未盡其誠歟?宮中之事,臣不敢知,而以閭閻之易知者言之,勝冠之稚儒,道不徒行,一命之微官,案侈五簋,貧士之妻,一宴而十服,市井賤妾,珠翠嬰身,王涯之玉釵,何曾之萬錢,可以想像於公卿之門矣。
是以,金銀盡走於胡、倭,米錢日瀜於酒肉,京城如是,四方觀法,從惡如崩,時風靡靡。
臣固知殿下留意儉德,而勉之又勉,菲衣、卑服,無愧於夏禹、周文,大臣、卿宰,躬行節儉,化及室家,則八路士女,將恥奢而貴儉,不出數年,綾羅金珠,與土同價。
不然而隻欲以言語而敎之,法令而禁之,雖日費千紙,箠楚相續,適所以撓民情,而未足以救其弊也。
夫人材之難、財用之竭、軍制之紊,臣已略開其端矣,三者之得失,罔不由民産之豊儉。
是以,仁政之行,必自民産始。
夫井地,尙矣。
限田,亦多礙掣處,宜先改量,田賦均其肥瘠,省其稅歛,則白地之徵,旣革,未墾之土將闢,遊食之民,將觀感而緣南畝。
上而無椎剝之憂,下而戢武斷之習,簽丁而絶老弱之侵,業賈而鮮征榷之苦。
然後釐量衡之舛而同之,使市肆無邪僞,修庠序之敎而興之,使衆庶敦孝悌,家殷育之資,國緻治平之化,而西漢之均駟,貞觀之瑞醉,有不足言,而日庶幾乎三古之熙皞矣。
臣愚無知識,何足以仰答聖問之萬一,而第念人存政擧,緻治以得人爲急,知人則哲,擇術以聖學爲本。
明卞乎逆耳遜志之際,詢事試功之時,奉三無私,不敢以一毫好惡,先着胸肚,則其賢其否,燎若燭照,而龜蔔擧而措之,萬姓風動,四弊之矯,易於反掌。
至若設施之當,節目之詳,存乎所司之折衷,臣不敢一一仰煩于上聽也。
批曰:「爾言,誠是。
疏辭,下廟堂稟處。
」 ○命全羅右水使閔惠洙先罷後拿,以新造船之緻敗也。
閏6月24日 ○壬午,時、原任大臣、備局堂上、六曹、三司之臣,獻守摠兩營合設議。
領議政金尙喆議曰:「今以守摠兩營之合設便否,特正絲綸,有此廣詢之擧,此實汰冗兵、去冗食之要道,臣不勝贊歎之至。
第兩廳事情,臣未諳裏面之如何,而今於兩廳之中,若革其一,兵食冗濫之弊,當減其半矣。
至於兩營之或存或罷,雖未知孰重孰輕,守營之設置南漢,爲我國已驗之金湯,而卽他日晉陽之地。
今以摠戎營,合屬守禦營,統轄二輔兵馬,坐鎭三路關隘,則漢南保障,庶益增重,而但自還鎭以後,徒煩標下無益之費,空作洛中無軍之將,無名極矣,無實甚矣。
若使之出駐信地,治兵治民,一如江都留府,平時盡保釐之政,緩急任守禦之策者,恐不失當初創設之本意,若其出鎭之弊,較諸留京之弊,費用之得失,修擧之勤忽,亦有不難知者。
惜乎!向前之旣出還入他,必須裁酌舊例,務得其便,久久遵行而後,始可有變通之實效。
今若合摠營有限之財,爲守營無限之用,則是豈爲仰體我聖上汰冗兵、去冗食之苦心哉?惟彼摠營之管領北漢,以其地,則爲王都之背脊,而無津涉之憂,爲西畿之咽喉,而得據險之勢,不守都城則已,守都城,則此亦不可棄也明矣。
都城咫尺之地,有如此形勢,而棄置可惜雲者,故相臣李德馨之經難後論啓。
夫豈無見乎哉?況今設施已久,頭?已成,其若抛棄,寧不慨惜?今使守禦使,倂與北漢而兼領,則城守分二,號令不一,雖當警急之際,非但戎壇之無主,在常時,竊恐,主客異勢,摠轄不專,積費經營之鍊戎臺,或爲等棄之地。
雖置管城將,終有異於摠營管束之時,誠不無踈虞之慮。
論以事勢,還設經理廳,專責一城之軍務,似合事宜,而此不過無新費、復舊制而已。
況在摠營,元非我土者?區區迷見,雖或如此,軍國大計,其何敢質言。
惟在諮諏,而處得其當。
」領中樞府事李溵議曰:「節制多門,最爲兵家之所忌,冗兵耗財,每緻國用之縻費。
今若合兩營而去冗兵,則多門耗財之弊,一擧盡革,可以壯軍制而裕國計矣。
今臣所獻,不出聖人之範圍。
其他制置,惟仰洪猷之密勿。
」領敦寧府事鄭存謙議曰:「摠戎之設廳,始隷體府,守禦之置使,本管南漢,各領畿輔三鎭,分爲左右節度者,蓋出於因時制宜。
而其後俱減節度之號,備數軍營之列,增置創設,名色漸多。
至於京標下出,而兩營之冗費極矣。
故相臣閔鼎重所雲:『徒費廩料,軍營太繁,固爲識者之憂』者。
政是不易之論。
到今矯捄之策,誠莫如兩營之合而爲一。
聖慮宏遠,臣實欽仰,而第於分合存減之際,或有矯革之未盡者,則亦不免得其半,而遺其半,必須措置合宜,方可責其實效。
若論其北漢句管,則未屬摠廳之前,已有壬辰措畫,似宜損益修明,而至若守禦使之留營京城,本非舊例。
況南漢,國之晉陽,而旣屬本廳,則凡係軍需,雖粒粟尺布,皆當輸置山城,以爲緩急之用,而米錢之捧留京廳,甚非當初創置之本意。
一依癸亥定例,使之出鎭,專意保釐,則京廳之冗兵冗食,又將不期祛而自祛。
且事務不分,保障有賴,其於裕財用、正軍制之政,竝似合宜。
此係軍國重事,伏惟博採而裁處焉。
」左議政徐命善議曰:「臣於前後筵席,伏覩我聖上,深軫守摠兩營之弊,屢及合設便宜之策,制置利害,鑿鑿中窺。
臣以曾經兩營之人,其於本營事例,庶不至全昧,而每承聖敎,未始不欽仰贊誦。
今於歷詢之下,敢不一言以對揚乎?夫兩營,肇創於仁祖初載,上下數百年間,或出鎭山城,以固保障之勢,或在京句管,以備五營之體。
軍制,國之大事,而因革之無常如此,則必其設施、方略,有未盡善者存。
故臣在其任,嘗求其故,最是有將無卒,爲兩營受弊之源。
蓋兩營旣無列邑番上之軍,又無本廳標下之卒,而大將在內,遙領在外之部曲軍卒,在外遙聽在內之節制,雖當緩急之際,無卒之將,又誰與之戰禦哉?向來行幸時,有守禦使陣上祗迎之命,而本營器械,無以措備,東西推移,僅僅擺列。
一時軍容,猶如此苟艱,況於臨難之時乎?雖然,兩營財力,本自不裕,欲置標下,則無以繼月給之布,欲置番上,則無以辦接濟之糧。
爲今之道,與其分排塗抹,徒有兩營之名,毋寧省繁去冗,合爲一軍之制。
番上之規,雖不可遽議,標下之卒,亦足以增置。
且以畿輔兵馬言之,南北諸鎭,摠隷一局,號令有專管之效,事權無岐貳之歎,臣謂合設兩營,事甚便當。
」右議政鄭弘淳議曰:「爲一日之用,養百年之兵,誠有國之所不得已者,而我國守摠兩營,實有養兵耗財之歎。
臣於分合便否俯詢之下,旣無所講,不敢質言其利害,而若其汰冗兵、減冗食,寔爲民國俱利之要道,仁言利博,欽仰不暇,豈容別議?第伏念兵苟汰冗,食苟減冗,則雖分而二之,固自無害,苟不能汰而減之,則雖合而一之,難望其實效。
若論冗兵冗食,則兩營之京廳校卒,是也。
摠廳事,臣固未詳,而守廳則略諳其事情。
蓋守禦廳,本爲保障而設,與京軍門,事面不同。
軍校、器用,盡在南城,雖値有事,主將出駐,不藉京廳之校卒,自無軍容之久闕,觀於巡操時可知。
是故軍需歲入,城堞軍器修補之外,儲積相仍矣。
挽近以來,不務實政,徒事觀美,京廳校卒,漸次增加,居然與三軍門無異,徒擁無用之兵,虛費有限之財,以此之故,所入不能當所用,或有不得已修繕之擧,則必以請得爲事,作無益害有益者,正謂此也。
臣以爲:雖存京廳,省其浮文,一如舊制,加設名色盡爲革罷。
如其出鎭,則府中調度,自有常廩,軍需歲入戎務之外,不許犯用,則儲積不患不廣,保障不患不完,如故留守李箕鎭,三年節蓄之,爲數萬錢,可驗矣。
以此推之,摠廳之事,亦可知也。
今若一罷一存,則其所罷者,固無可言,雖其存者,必行務實之政,然後方可以有變通之實效矣。
至如將窠區處之敎,臣竊以爲不然矣。
夫設立軍門,所以爲國家也,非所以爲武將也。
苟利於國,則十非爲多,一非爲少。
其分其合,惟當視國家利害而已,豈可以將窠增損,爲作撤之端哉?如是則殆近於爲人設官,臣謂不足念也。
惟在搏採群議,而裁處焉。
」兼禮曹判書李景祜議曰:「古之爲國計者,莫善於汰冗兵,論軍制者,必貴於專摠轄。
而今以守摠兩營合設事,聖諭勤摯,指劃之宜,宏遠之謨,不出此二者之外,甚盛甚盛。
第玆兩營設施,前後屢變其說不一,而若曰,冗兵可汰也,則摠兩營,均之爲冗兵,皆可汰也,若曰摠轄可專也,則摠戎節制,水原、坡州等諸鎭軍務,守禦摠領,山城之保障,所掌各殊,職務逈異,此所以分任責成者。
大祗兩營之設,與京軍門排置規模,本自不同,開營歲久,見聞日廣,寢至於效嚬京局者多矣。
及夫《兵將圖說》作,而責之以一營之制,以兵制則非當初設置之意,以營樣則爲半上落下之歸。
若欲一朝釐革,則年久團束之軍校,無所於區處,一道軍摠之統領,難保其善變。
其勢不過罷一營,而合屬於一營,主掌山城之保障,兼摠三輔之軍制,而規模、設施,一如最初設營之爲,則庶可爲省費之道。
如或不然,設爲軍門貌樣,則今雖就其中節損不久,而軍額歲加而年增,財用破東而補西,視同禁禦兩營,必成一大軍門矣。
然則實非今日變通之聖意,而反不若閔子所謂:『仍舊如之何?』者也。
膚淺之見,旣無熟講。
惟在博詢處之。
」知中樞府事具善復議曰:「兩營之設置,差有先後,南漢改築之後,摠廳軍卒,割屬守廳。
當初設置,不過畿輔之左右兵使,無事則留在京師,有事則各歸信地,召聚管轄之兵,捍禦南北之寇,而校卒不多,接濟甚易矣。
及參五軍之列,始效三營之制,標頭漸廣,冗費太繁,冗兵冗費之患,此其尤也。
今若合兩營爲一營,則實爲汰冗費之良謨,而若以兩營之設置言之,則守廳專爲南漢而設,北漢築城之後,摠廳今爲句管,對爲都城之藩蔽,南北之保障,而左右捍禦,表裏金湯,則其相爲輔車也如此。
南漢形便,臣曾未見,今何敢與論,而旣是國家已驗之地,實爲十分可恃之城也,至於北漢,則外雖峻險,內實狹窄,且其柴水不敷,決非衆兵久住之所,常時甲乙之論,良由此也。
然而語其地勢,則都城之北山也,察其設施,則關輔之重城也,其爲都城之要害也切矣。
都城爲重,則北漢決不可忽,而鍊戎臺處於都城、北漢之間,形勢聯絡,爲都城之要害者,尤有甚於北漢,而旣設之營,決不可廢矣。
兩營合設之後,無論某營,使之仍居此營,護衛都城之背,而若當緩急之時,則節制右畿之兵,控扼臨津以南,戰守俱當有裕矣。
南漢則廣州府尹兼管兵馬之任,平時受節制於京營,臨急各自防禦,則南有水原防營,東有廣州山城,西有坡州防營,北有楊州後營,神京控禦之固,南北屛衛之壯,莫過於是矣。
臣是武臣,軍制形便,妄此附陳。
」行戶曹判書具允鈺議曰:「冗兵冗食,卽耗財之尾閭,而養兵,卽冗食之根本也,先儒之論,前輩之議,皆以爲:『養兵而少,則不足爲用,多則民先病,而國隨而潰者,』蓋以此也。
況我國,天下之貧國也。
一年收租,以中豐計之,不過爲十萬餘石,而訓局軍旅支放,殆過五萬餘石,則經用之歸於養兵者,已居其半。
此外七百禁旅,四營將官之受料者,又過六千餘石。
以此之故,米儲每患不足,東攅西那,苟艱忒甚,若値歉歲,則正租益縮,措手無地,言念及此,寧不寒心?蓋訓局之當初創設也,軍額不過爲數千名,而數百年之間,漸益增額,今至於五千名之多,其中疲軟老殘之苟充編額,徒費廩料者,未知其爲幾人,實有乖於古人所謂:『務精不務多』之義也。
前輩之深憂遠慮,必欲減額者,誠是不可廢之論。
臣之愚意,就五千兵額,另加簡抄,依故相臣李端夏、閔鼎重之議,恒留三千兵於輦下,而一時陶汰,不無騷擾之慮,有闕勿補,漸次減數,則汰冗兵減冗食之道,莫大於此。
至於守摠兩營,本是冗剩無用之制。
初頭之設置五營,雖倣五衛之制,有其名而無其實,徒爲病民害國之端,合而爲一,不如倂罷之爲得。
旣罷之後,南北漢各置大鎭,使禁禦兩營,分部兼管,平時則與訓局,互爲三軍而衛護王城,有警則節制南北漢,而捍禦國都。
如是則可除置營之弊,而庶有得力之效。
若其革罷之軍卒,自當有歸屬之地,而如屯田稅入、軍保收米,竝屬之別營,以補訓局之接濟,亦合便宜。
而區區愚見,何敢自信而強請更張乎?惟願博詢而處之。
」行工曹判書洪樂性議曰:「臣待罪守禦廳之任,于今周年矣。
竊觀本營凡百,踈虞特甚,實無望保障於緩急之際,而臣才識淺短,未獲矯捄之策,未嘗不耿耿憂歎矣。
及伏讀府詢之敎,將合守摠兩營爲一營,俾專統畿輔左右兵馬。
苟如是,則冗兵可汰,而軍容自壯,冗食可省,而財用自裕。
儘乎大聖人所作爲,出尋常萬萬,如臣鹵莾,更何敢贊一辭哉?第伏念事必謀始之審,然後可以久遠而無弊,人必擇材而任,然後可以委毗而責校。
伏願命廟堂諸臣,爛漫商確於設始之初,務盡經遠之圖,妙簡其人於受任之始,俾副保障之托焉。
」行吏曹判書李重祜議曰:「財用之詘於養兵,從古通患,而我朝尤甚。
今若取其冗者而汰之,則捨此兩廳,而奚先哉?一存一罷,雖不若兩罷而盡汰,其視仍置兩營,冗費多端,則利害得失,亦較然明甚。
第其軍制存罷之際,節目設施之方,臣未嘗料量於平日,今不敢指陳仰對。
惟願十分講究,務歸至當。
」行兵曹判書李徽之議曰:「守摠兩營,兵在鄕、將在京,紀律不習於觀瞻,戰守難責於緩急。
然而欲倣京營之制樣,以存大將之威儀,則有將校焉。
有京標焉,曾未參衛於蹕路,徒爲觀美於戟門,其爲冗兵冗食,無過於此。
此殿下所以欲其汰冗,有此合設之謨也。
臣於是,亦有蠡測之見,竊恐其有名而無實。
何者?旣已合兩爲一,則前之不能備儀者,不可一一添補,與三營同其規模,旗鼓可以增數也,京標可以添額也。
然則不過除一邊之冗兵,增一邊之冗兵,奪一邊之冗食,與一邊之冗食,在此在彼,均爲冗兵冗食則一也。
此臣所謂有名而無實者也。
竊究其弊源,此皆由於作爲京軍門,而徒擁虛名之故也。
守禦廳旣爲保障而設,則自是南漢之主將,何爲而離其城,而處於家乎?依江都鎭撫營之例,出鎭於南漢,則士卒知有將,將亦節制有素,軍威頓變於遙領,耗費可省於虛張。
在昔先王朝出鎭之謨,誠爲得當,而旋卽還入,臣嘗惜之。
如欲變通,則前制可復也。
摠戎使,本是京畿兵使,則處於城中,列爲五營,全無意義。
且京城欲守,則北漢不可不顧,雖無事之時,設置之重地,不宜空棄。
臣謂經理廳,移屬北漢,管城將稍尊名位,處於洗劒亭,俾之治城堞、修器械、守倉庫,以備不虞。
而摠使革罷,則畿輔不可無兵,使摠廳元軍分半,屬之於水原府,陞爲兵使監營,戎制不能成樣,其一半付之監司,而爲猗角之勢,其餘守摠諸般雜色及京軍遊食者,一倂除罷,則亦足使幾民,小紓納米之困,於南北各得信地,於內外自有統領,而以臣鹵莾,軍國大計,不敢質言。
」統制使張志恒議曰:「當初南漢之設,施摠戎廳之所句管,而丙丁後,分京畿左右道,設置守禦使,專管南漢。
意者當時摠戎廳,有壯抄軍上番宿衛之事,不可兼管內外而然。
今則旣無壯抄上番之例,摠戎使實無緊關事務,合作一營,兼管左右道軍兵,似無所妨。
然若旣兼管一道,則勢難專守南漢,而廣州府尹,例兼守城將,專畀守備之責,文武交差,則似無耕織之偏。
北漢城雖曰不緊,旣築之後,亦不當抛棄。
加劃守城校卒,團束定制,屬於管城將,以爲臨急防守之地,而竝令管轄於該營,以受節制,該營大將,隨時度勢,扈駕防守,惟命是從,恐合事宜。
」刑曹判書鄭光漢議曰:「守摠兩營,旣無目下見存之兵,則是有軍門之名,而無軍門之實,合爲一營,不害爲便宜之道,而但以一人,而兼領南北漢,則其可得管轄之要,而亦能無礙掣之端乎?若或如頃年南漢留守之乍出,而旋入,則初不如不變通之爲愈,惟當深究熟慮,措置得宜,毋緻後悔。
而至於武將一窠之減與不減,有不足顧也。
然臣旣乏識慮之經遠,又昧兩營之事勢,則今何敢強其不知,有所臆對乎?」 右參贊金鍾秀議曰:「自夫五衛罷,而三軍門設也,古制隱而經用詘,摠戎守禦兩廳,又是後出而尤冗者也。
將卒異處,耗費徒廣,槪莫如歸兵於本道,省費於有司之爲,兩得其便,存罷分合之間,賤見所及,大略止此而已。
至若節目措置之詳,臣不敢以心所未瑩,而質言也。
惟在聖上,深思而審處之而已。
抑臣於此,有區區之愚,謹當爲明主誦焉。
大凡天下事有二道,仍舊與更張是已。
當更張而仍舊則蠱,當仍舊而更張則傎。
二者之爲失也均,而與其傎也,寧蠱。
且病於仍舊者,一朝更張,其病卽已,惟病於更張者則不然,旣更張之後,雖覺其爲病,而仍改兩妨,無一之可。
故古之人重其事,而不敢遽也,雖灼見更張之有百利,而無一害,猶必行之以漸,而少嘗之。
爲政之體,大抵皆然,非獨此事爲然也。
臣竊願聖上之終始留意焉。
」行副司直鄭好仁議曰:「軍制,貴合而惡分;兵食,務實而法冗。
乃以畿輔一面之軍,分設兩營,以軍制則分,以兵食則冗。
此識者之所已悉論,而聖鑑之所俯燭無餘者也。
臣何敢贅陳?」漢城判尹金華鎭議曰:「當初兩營之設,雖出五營之制,設置之踈虞,實效難責,兵食之冗濫,縻引多端。
而伏讀聖敎,盡燭其因循之弊,兩營合設,果得其弛張之要,臣方贊歎,何敢容議?若其變通之道,合屬南漢,益重保障之勢,仍置官城將於北漢,俾受其節制,則兵制有精練之效,軍需無耗匱之歎。
而軍國大計,以臣膚淺之見,何以質言?惟在博詢而處之。
」開城留守兪彥鎬議曰:「臣於平日,未嘗講究其得失,強所不知,應文塞責,實非區區之所敢出,不得隨衆獻議,尤不勝隕越。
」大司憲金魯鎭議曰:「今之議者,或曰:『無卒之將,無用等耳,毋寧兩罷之。
』或曰:『一存而一罷,冗兵可去也,冗食可減也。
』臣無素講之策,雖未知何說爲得,今有汰冗之名,若無汰冗之實,則烏在其變通之效乎?臣意則勿論兩罷與合一,必得其兵不爲冗,食不爲冗之實政,然後可斷而行之。
惟在博採群議,而裁處焉。
第念古人,以兵謂國之蠧。
兵者,國之衛也,何雲蠧哉?誠以置兵之法,與古異,是以謂之蠧。
我國兵制之爲蠧,何獨守摠兩營而已?雖於三軍門,其所汰冗兵、去冗食,如今守摠之爲,則兵力不患不強,軍食不患不敷,幷乞留神焉。
」禮曹參判徐浩修議曰:「聖諭曰:『汰冗兵、減冗食。
』此實聖王經遠之謨也。
兵貴精不貴多,則冗兵之所以不可不汰也。
古人以天下之大,養兵十萬,猶以爲歎,則冗食之所以不可不減也。
聖諭曰:『弊似家兵,患出多門。
』此實聖王時措之宜也。
守摠兩營之肇置,殆同國初之牌記,大將則家兵之弊所由似也,因循至今,與三營幷列,兵不鍊而餉日增,則多門之患所由生也。
至於倣漢之左右京輔,以京營統畿軍,尤爲今日矯捄之策。
夫以摠戎管轄,合之守禦使,統畿輔之陸軍,而保釐南漢,以三道統禦,屬之江華府,統三道之水軍,而保釐沁都,則隱然爲京都之左右長城,緩急可以得力,制置之便,莫尙於此。
臣於是,惟當贊成之不暇,豈敢有異議哉?」行都承旨洪國榮議曰:「伏以謀事之始,當如百鍊。
今此兩營收議,或曰幷罷,或曰一存一否,曰出鎭南漢,又或曰出鎭鍊戎,此皆有所據而發也。
以臣愚見,則實難取舍於彼此。
而但存革之時,宜加審愼變通之政,尤涉重大。
其外許多吏校之歸屬,雖似小事,亦係休苦,惟願博詢處之。
」行副司直鄭民始議曰:「守摠兩營,名列諸營,而旣無更番之卒,開設軍府,而但有冗食之費,徒見其擁虛號,而無實用論以兵必貴合,官必祛冗之義,殊甚無謂。
兩罷而竝去之,兵是束伍,屬之於本道,財亦不貲,歸之於有司,則係是淸戎政、節經費之一端。
惟在博詢而處之。
」行副司直李衍祥議曰:「畿內不置兵使,則守摠兩營之分轄左右,翊衛京城者,可見古人設施之意,而事久生弊,今至於不得不變通,則惟在爛漫商確,從長制置而已。
以臣空踈之見,不敢劃一仰陳,伏願博詢處之。
」行副司直李普行議曰:「汰冗兵、去冗食,乃修戎政、省經費之第一要道,則聖明之卓然遠觀,不爲因循,必欲矯捄,而釐正者,明睿所照,出尋常萬萬,臣於是,實不勝欽歎不已。
第伏念守摠兩營之原初設施,旣出一時之計度,終非不易之良規,則從則議論之多端,而迄玆沿革之無常者,豈其無所以也哉?若言其內外制置之乖方,則彼與此旣均也,若言其冗兵冗食之爲弊,則彼與此又一也。
語其利害,旣無差等,較以輕重,亦復相同,則設令一存而一革,終歸於五十步百步之間,而亦未見其實,有大得失大損益之可言,況於合而一之乎?大抵古之爲兵,所以衛國而保民,今之爲兵,反以蠧國而病民。
縱不能擧一國之戎政,一通大更張、大變通,然若欲姑就其尤甚者,而先爲釐正。
惟此兩廳,在所俱革,而不應合以爲一也,亦明矣。
若使合而爲一,則是名雖一存而一革,實則兩仍而竝置,依舊無改也。
特其所去者當不過若幹軍校,所省者,亦隻是零瑣錢穀耳。
顧何足爲汰冗兵、去冗食、修戎政、省經費之道乎?臣愚淺見,竊以爲不更張不變通則已,如欲更張而變通,莫若兩罷而俱去。
雖然,兩廳屢萬兵卒之衆,屢萬錢穀之數,旣罷之後,苟不十分審量,從長區畫,則方來之弊,日後之慮,亦將有不可勝言者。
此則有非如臣愚昧所能指陳而質言,惟願更加斟量,博詢處之。
」行副司直李漢膺議曰:「節制之規,最忌多門,爲治之要,莫先省費。
今使兩營,合以爲一,則戎權專,而無多門之譏;冗兵減,而有省費之效。
且念綢繆之政,必貴水陸之鹹擧;更變之道,亦宜內外之畢張。
顧今守摠合一之議,乃在統禦移設之時,是誠水陸鹹擧,內外畢張,一時通變,尤合機宜。
臣本湔劣,素蔑才識,聖詢之下,固無別見。
惟聖明博採群議而處之。
」行訓鍊院都正李國賢議曰:「古語曰:『兵不患寡,患不精。
』我國三軍之制,可謂稽古有倣,而更設守摠,列爲五營。
當初設施,雖出於壯軍制之意,而兵不慣於操鍊,難以應變;財不足於經用,徒爲害民。
若依聖敎,合爲一營,則其在務精汰冗之道,實合事宜。
」兵曹參判尹坊議曰:「兩營設置,殆近數百年之久,今此存罷,實係大更張、大變通,苟非審於時務,素有講究者,有不容輕議。
而況兩軍門事情,臣旣未能詳悉,何敢強其不知,肓有論說。
惟願博採而善處焉。
」工曹參判金用謙議曰:「守摠兩營,名稱雖異,而實是畿輔節度之任,則設置營衙於京中,遙領外兵者,事涉不緊。
而脫有緩急,則將何以臨機節制耶?年前出鎭未久,旋卽還罷者,臣常謂之慨然矣。
今若於合營之後,出置主將於畿內一大州府關防之地,使之兼管兵民之政,則恐合事宜,竝乞裁處。
」吏曹參議李義翊議曰:「守摠兩營分合便否之議,今以有虛名無實用,參之於兵家,貴精不貴多,揆之以王政,汰冗兵、省冗費之規,則今此合一之下詢,實是大聖人時措通變之宜。
而第伏念兩營創設之始,無或出於左右分守,南北控禦之要,則在初陰雨之策,豈無經遠之慮,而隻緣出入京外,因革無常,居然爲今日之末弊。
論以事理,果屬當變之會,而今若合以爲一,內以欲壯戎垣,轉增其未備之許多名色,則恐無汰省之效,外以未專保障,或妨其緩急之各效捍衛,則難爲釐改之實。
臣嘗聞通變之難,難於設施。
此惟在於施措之善否如何耳。
然臣於制勝之策,無宿所講,隨時之義,理難臆說。
伏惟深留聖思,廣裒群言,務歸制變之得當。
」大司成柳戇議曰:「臣儒生也,未聞軍旅之事,固不敢強所不知,而汰冗兵倂州縣,從古有國之急務。
況今聖謨出常,謀及卿士,合守摠兩營爲一,卽汰冗之大權輿也。
國初用兵之時,猶不過五衛,今五衛之不廢,而別設六大營,養萬兵於都下,民安得不窮且困也。
臣愚以爲:兩營皆鄕兵,而將在於京,名存而實虛,與其一罷而一存,不若兩已之。
分漢水南北,爲四防禦營,其軍兵,便其鍊習,易其徵發,使畿伯節制之,如各道鎭管之統于兵使,當敵而各戰其地,遇警而合覲王畿,則旣減養兵之費,且無創設之勞。
而四鎭星列,益壯畿輔之勢矣。
且臣聞力分於將多,民疲於官衆。
苟能汰冗之法,自內而及外,由簡而制煩,則裕國用,而蘇民力,恐無加於此道也。
伏惟上裁。
」戶曹參議樸師訥議曰:「第念軍國重事,苟非博識時務,措劃有素者,則何敢與議?況臣諛淺,尤豈容強所不知,以幹僭越之誅乎?」禮曹參議李秉模議曰:「臣聞天下之勢,分則離而弱,合則專而強,此的然之理也。
是故,從古論時務者,未始不以汰冗官、減冗費爲先。
而況冗兵之害,甚於冗官冗費之源,在於冗兵者乎?然則今此守摠兩營分合當否,庶可一言而決。
然非合之難,合而善措置之爲難耳。
若汰得如幹之兵,減得如幹之費,而合作一大營,與訓、禁、禦三營相等,則其所汰減者,似未必大紓民力,厚補經用,而若其營門事面,則與前尤別,勢不得不加設標下之兵,添給廩料之費,今年加一兵,明日添一費,幾何不盡復已汰之兵與已減之費哉?臣故曰:『非合之難,合而善措置之爲難,』然臣本昧事,不敢質言其如何措置之爲善,則所陳亦空言而已,尙何補哉?無已則,恐莫如兩罷,而歸重南漢,別作調度,略如江都統諸鎭之議,則庶有得乎水陸相倚,緩急互須之義,而亦無悖於汰兵減費之本意歟!至如北漢區處,則或委管城將,或屬軍門,惟在設施之如何耳。
」工曹參議李壽鳳議曰:「臣本迂愚寡識,於軍國重事,何敢與議,而第奉讀傳敎,反覆細究,則守摠合營事,得兩益而省兩弊,號令統一,而節制益嚴,得一益也。
摠于一營,則前日之多門浮濫,自底減汰,得二益也。
幾輔百裡之內,永無各操,兵柄各異,其制之弊,省一弊也。
冗兵稍減,則冗食自除,省二弊也。
得兩益省二弊之間,自爲安民之一大政,何避變古之嫌,而不行務實之政乎?」校理嚴思晩議曰:「減冗兵、省冗費,實爲治之大要,今玆兩營,合而爲一,得以減冗省費,利歸於民則可也。
如或不然,合設一營之後,區畫失宜,弊端漸生,則名雖減冗兵,省冗費,而恐無今日變通之實效,顧何益之有哉?非罷之之爲難,罷而得其措置之爲難。
凡設施之道,惟在慮始而圖終。
伏願博詢,而審處焉。
」修撰洪明浩議曰:「軍制之變通,有國之大事也。
當此更張之初,得其措置之宜,則冗費自除,而兵食可裕矣,今若罷一營,而合一營,則依舊一大軍門,而規模益大,經用且繁,無異於兩營俱存之時,而如幹校卒之汰,如幹錢穀之減,不過爲五十、百步之間,如此則有更張之名,無更張之實,而反不如仍舊之爲愈也。
惟願廣詢博訪,思所以措置得宜。
」司諫洪彥喆議曰:「兩營各設,已至數百年,今此變通,卽係大更張。
以臣膚淺,素未講究,何敢妄有論列?惟願博詢善處。
」持平金翊休議曰:「五衛之制廢,而訓、禁、禦諸營出,所以備輦下三軍也。
惟彼守摠兩營,分管京畿左右道兵馬,而該管處在都下,便同無軍之將。
於是乎,設置標下軍卒,居閑無事,隻備使令。
脫有緩急,無甚關係,冗兵旣多,冗食亦夥,此所以謀及卿士,思得便宜之策者也。
今夫守禦使,專管左道兵,習操於廣州;摠戎使,專管右道兵,習操於水原,若以守令兼防禦之例,守禦之兵,屬之廣州,而府尹將之;摠戎之兵,屬之水原,而府使將之,分爲左右別將。
至若京畿方伯,旣兼兵馬節度,矧其營門密邇京城,使之統領守摠兩營,所管左右道之軍,則約束如一,如臂使指,儼然作畿輔之一大軍門,不煩合二爲一之擧,可除冗兵、冗食之弊,惟在朝家從長通變而已。
」持平徐有鍊議曰:「因前制宜,自是通變之要。
汰冗省費,最爲急先之務,則如臣庸陋何敢贅以他說?惟更加量度焉。
」敎曰:「予聞天下事,更張、姑息,均有弊焉,更張視姑息,爲弊愈甚。
姑息之弊,歸於潛銷暗鑠,必底委靡,此則難知而害遲也。
更張之弊,歸於噂沓紛紜,竟緻騷擾,此則易見,而周急也。
是以古先哲王,審於損益之際,求其因革之宜,是豈無意於有爲而然也?向也,以守摠合營當否,有獻議之命,籲!是敎也,非是不念更張之弊,亦非過矯姑息之弊也。
月前朝參日,爰降四目之敎,而詰戎裕財之目,居其二焉。
言而不踐,奚異不言?況玆一初之會,當懋訪落之道,意謂凡我臣隣,思欲勵精贊襄,以副予求治之志。
故欲矯二者之弊,無出玆事之爲易改,而不難行也。
然又思之,因循之成俗,厥惟久矣。
顧今新服之初,朝廷之治效,未臻風動之體,則更張之事,輕易論說,或涉太速之嫌,已料其不可更張矣。
及見諸議,或曰當存一營,或曰竝革兩營,或曰合營而出鎭,或曰兩營而出鎭,或曰當屬京局,或曰當屬畿伯,或曰幷存而汰冗,或曰一革而增置,意各不一。
言無明的,眞所謂道傍之舍,難乎其成也。
大抵,謀雖貴廣,斷則在上,而亦有不然者。
若其不思百鍊之策,未獲萬全之計,而但以一人之意,任臆而斷曰,玆事可行雲爾,則事似能斷,而諸凡節目之詳,措置之具,豈皆十分無此乎?與其然矣,曷若且置之爲愈歟?且念謀事之道,亦宜熟量而爛商也,守摠營收議,更待前頭處分。
」 閏6月26日 ○甲申,以李東燁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召見瀋陽問安正使李溵、書狀官南鶴聞。
溵等辭陛也。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五〉 秋七月 7月1日 ○戊子朔,將行都政。
敎曰:「每都目申飭,便成近例,銓官亦視以尋常。
苟究在上之心,豈敢徒爲文具?戊申軍功西北、松都人調用,當另念。
而初仕守令、邊將,所係非細,若或放過,害及生民。
銓官又或任私不擇,則予雖在九重,有大臣焉,有言官焉,其可掩疵乎?令兩銓之臣,知悉。
」 ○行都政。
〈吏曹判書李重祜、參議李義翊、兵曹判書李徽之。
〉以黃仁點爲冬至兼謝恩使,金魯鎭爲副使,李亨元爲書狀官。
○放徒配罪人金若行。
量移竄配罪人沈履之于鹹從府。
7月2日 ○己醜,召見回還謝恩正使蔡濟恭、副使鄭一祥、書狀官沈念祖,問燕中事情。
濟恭曰:「臣等入境探問,則彼人以爲:『咨文之改書以呈,雖無已例,前本旣有錯誤,則其在敬謹之道,不可不更呈』雲,故臣往禮部,見尙書謝鏞以爲:『小邦不能檢察文字,以緻皇上之嚴敎。
不敢以舊本,久塵天陛,有此專價之行。
』仍出示改本。
鏞受置卓上,良久視之,頗有趑趄之色。
臣問譯輩,譯輩以爲:『皇上年老,惡見老字,而咨文中有老字,故尙書以是難處』雲。
臣等更謂謝鏞曰:『萬裡上表,事當愼密,故有此副本,願以此呈之。
』鏞始大悅,仍卽呈納而來矣。
」上曰:「今番使行,不可已乎?」濟恭曰:「初則,皇帝多有未安之意,臣等入去之後,氣色欣悅,促入咨文,極加稱賞,以爲:『朝鮮禮節,他國所無』雲矣。
」 ○四學儒生尹心晉等上疏曰: 廼者移安之擧,何等重事?半日移奉,環以屛障,而外無四璧之靠,依設於牖下,而內無人紙之綢繆,遂至風力莫遏,椅卓傾墜。
神櫝改造,亦有可據者。
昔在肅廟壬戌,長湍府鄕校版櫝傷破,卽命改造。
又於乙醜,杆城郡聖廟文宣王以下位櫝,有塵汙改造之例。
何忍視其毀傷,而不思所以修改之道乎?亟命禮官,趁卽改櫝,以爲率禮無愆之地。
批曰:「禮也者,祗是序也。
鹹秩有序,然後方可謂不失禮也。
向者,聖廟櫝版改漆之擧,非是臆斷,卽參考宗廟之禮,而行者也。
今也,復欲改造,則是有異於櫝破則改造,漆罅則改修之序例也。
無幾近乎失禮乎?爾等所引兩邑櫝破之例,所不當引者,蓋櫝破與漆罅,大有間也。
」 7月4日 ○辛卯,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7月5日 ○壬辰,設七日製于泮宮。
舊例,節製科次,有大提學時,則兩館提學,自政院請牌同參,載於日記。
而政院未諳故事,未能稟啓。
上下敎切責。
7月6日 ○癸巳,停京畿秋操,以行幸在近也。
7月7日 ○甲午,翌日,將行太廟秋享,上有患候,命大臣攝行。
夜禦誠正閣,召見承旨,敎曰:「予之展禮伸情,在此祀典,而因予調理,親灌之禮未克行焉。
顧予如不祭之歎,當如何哉?大抵,享祀之道,易惟在虔誠。
雖於攝儀之際,苟能十分緻虔而緻誠,則何異躬享?我朝享禮,禮儀孔備。
晨祼未畢,已至天明。
自灌以後,緻怠忽。
九成如式,三獻如儀。
獻官、諸執事,鹹效駿奔之義。
以體予不祭之歎,俾各虔誠行事。
」 7月9日 ○丙申,罷禦營大將李漢膺,以齋日用棍、騎士取才之多淆也。
○召見玉堂沈念祖,上問曰:「書狀聞見錄之外,彼中有何可聞?」念祖曰:「乾隆,蓋英主,而近因年老,政令、事爲間多苛嚴,故人懷不安矣。
」上曰:「中州之文物何如?」念祖曰:「萬裡中土,盡入腥羶。
所尙者,城池、甲兵;所重者,浮屠、貨利。
華夏文物,蕩然掃地,甚至大成殿廊,便作街童遊戲之場。
簷廡荒頹,庭草蕪沒,而未見一介靑衿之在傍守護,見之,不覺於悒。
而或逢江南士人之能文者,則雖在薙髮左袵之中,識見贍博,辭令端雅,江南之素稱文明,儘非過語也。
」 7月10日 ○丁酉,以張志恒爲禦營大將。
敎曰:「向來事,特尺寸之朽,而其不入已之狀,人皆知之。
予於此人,決不欲捨,此人,亦豈負予哉?」 ○親押永禧殿香祝。
7月11日 ○戊戌,奉英宗禦眞于永禧殿第五室。
上具遠遊冠、綘紗袍,乘輿出宣化門,詣璿源殿,行四拜禮。
還諸萬安門外小次,改具冕服,陞詣濬源殿第二室,奉甲子年禦眞冕服本,奉安于神轝。
詣養志堂,奉禦眞安于神榻上。
上進詣榻前,手自奉展訖,行酌獻禮,訖。
還詣小次,改具遠遊冠、綘紗袍,詣養志堂,奉禦眞櫃于神轝。
都監堂、郞,陪神轝出萬安門,移奉于神輦,由仁政門出。
上步詣仁政殿月臺下,乘輿,出仁政門降輿,乘輦由敦化門,詣永禧殿紅箭門外,降輦,乘輿入齋殿,改具冕服,詣門外,行四拜禮,詣殿內。
尙喆等奉安禦眞于第五室,行酌獻禮還宮。
賞都監堂、郞有差。
大祝尹塾、李鎭衡加資。
吏曹以尹塾未經準職啓,特命加資。
7月12日 ○己亥,以徐有隣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敬懋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命南海縣圍籬安置罪人具庠撤籬。
7月13日 ○庚子,禜于四門。
時,淫雨彌月,不蔔日行之。
○改差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李東曄,以柳??代之。
東曄辭陛,入侍奏對失體,行步驕蹇。
嚴敎改差。
○京畿儒生鄭善述等上疏曰: 漣川之臨漳書院,卽朱夫子右享之所也。
川號漳州,水名九曲。
又有所謂後武夷者,故漣之士,購得朱夫子眞像,設院而奉安之。
武夷之傍,又有所謂華陽谷。
其左又有所謂九龍墟者。
先正臣文正公宋時烈道德、文章,卽朱夫子後一人。
且後武夷之華湯,旣與西原之華陽洞,洞名不差。
華陽谷之九龍,又與沃川之九龍村,村號相似。
謹以從配之意仰籲,特賜允許,以光聖德。
不許。
○掌令申燿上疏曰: 噫!彼鄭妻之千妖萬惡,便作紙上空言。
使之,至于今,假息自在者。
天下寧有是耶?經年合辭之啓何其久也;近日伏閤之擧,何其晩也?討逆,大義也;伏閤,重擧也。
不得請,則不敢止,乃是臣分之當然。
而伏閤日,因一時嚴敎,遽然引嫌,相率違牌者。
視古人沫血碎首之義,果何如哉?及夫鄭妻島置命下之後,復蹈故常,謄傳爲事。
未知今日三司,抑以此律處分,謂之懲討,略行王章,粗伸無所事於守閤廷爭而然耶?此等義理,臣所未解。
如是而其可曰國有三司乎?昨年逆禶之討也,三司伏閤,大臣庭請,亟回天心,終伸王章。
其時,則可謂國有大臣、三司矣?至於鄭妻,則三司伏閤,亦雲後時。
而乍擧旋止,不成朝體也。
已不勝其慨然寒心。
而大臣,則委之三司,玩愒時日。
率僚庭籲,迄玆無聞。
今之大臣,卽向日討禶之大臣也。
今之鄭妻,卽向日逆禶之窩窟、根柢,而前後沐浴之義,若是其逕庭何也?無乃妖變猝迫之初,忠憤義勇,自不覺其衝發,而急憂乍定之後,雖逆如鄭妻,讎如鄭妻,而容有可緩而然耶?此等義理,臣所未解。
如是而其可曰:『國有大臣乎?』臣謂今日大臣、三司,亟施譴罷之典。
以勵朝綱,斷不可已也 批曰:「已諭於處分爾之敎矣。
」 ○領議政金尙喆、領敦寧鄭存謙、左議政徐命善、右議政鄭弘淳,以申熤疏斥,出城胥命。
上遣承旨,敦諭曰:「向者筵席,已諭於卿等,豈不以爲庭請發令,而因三司之有故,未及爲之。
次律下敎,有難奉行雲乎?予時親聞矣。
今者,申熤疏,雖自下邑來。
其所爲說,殆涉妄突輕率。
良可駭也。
且朝廷,自有等威。
今之大臣,卽古之大臣也。
今之庭請,亦古之庭請也。
古之大臣,則於此等處,有可以奉承旨者。
以奉承爲言,而不復庭請矣。
此體國之道也,將順之義也。
亦非規規於些少之端而然也。
大臣之道,固當如是矣。
申熤疏中,以禶爲證者,非但未愜於大臣,誠以不愜於寡人也。
禶雖是同氣,入於推戴,則天下豈有二君之理乎?鄭妻雖係妖逆,丙申以後,更無加犯之事。
丙申以前,無非厚賊之指揮,則其緩急輕重,視禶尤當如何?寡人雖不學,粗知倫理,豈忍於殺禶,而獨不忍於殺鄭妻乎?實有所參酌商量於可從、不可從之間者也。
如申熤輩,直以此言爲口實。
然則,寡人於同氣,行不忍人之事矣。
卿等,亦其時討逆之人,又可謂不能無過耶?然顧今國事,豈是卿等強費撕捱之時乎?申熤不過居在遠外,未能悉事情之緻。
亦何足深責也?卿等,卽速入城,共濟國事。
」 7月14日 ○辛醜,遣史官,諭瀋陽問安正使李溵曰:「申熤疏事,已諭於在京大臣。
今則,日字迫近,趁時、渡江,然後可以及期。
且本事,元非出疆原任過爲撕捱者。
卿其顧國家之大事,勿爲遲留,其卽前進。
」蓋上或慮使行之因臺言滯留也。
○校理沈念祖上疏曰: 三司之所爭執者,何莫非兇醜餘孽?而獨於鄭妻一事,或合辭、或伏閤,逾久而不知止者。
實以神人之憤,未洩而然也。
殿下之尙靳兪音,必欲以次律勘處者。
臣雖愚迷,寧不知聖意之攸在?而蔓生難圖,患萌所忽,古人所誡。
誠不知殿下之曲庇此賊者如此。
而此賊之向殿下者,果可以先大王之心爲心,而殿下之恩爲恩耶?伏願,亟從三司之請焉。
且厚賊,亘萬古所無之逆,而當初賜死,已是失刑。
尙不孥籍,大乖王章。
聞其妻兒,偃處近畿,殆同平人。
此等妖種,長得幾許,則其爲國家之憂,當如何哉?伏願,亟命有司,分配絶島,以杜禍根焉。
賤孽李漌,以厚賊庶娚。
從前妖惡之罪,有難殫擧。
而猶復出沒賊家,措揮凡事,略無顧忌。
亦令有司刑配,斷不可已也。
批曰:「首陳事,備悉於前後言事之臣矣。
其次發配事,依施。
又其次刑配事,不必刑之止,可遠配也。
」 7月15日 ○壬寅,敎曰:「大臣苟有大罪,則三司發啓請勘,雖有其例。
至於單臺之直請勘律,前古所未聞之事。
臺諫,雖曰與宰相相可否。
言其職,則小官也。
近來,朝綱頹圮。
不知大臣之爲可敬。
幾何而其漸將至於不尊君父乎?申熤,予不識何狀。
而其妄突放肆,不畏紀綱之心,於此一事,可以知之。
況今大臣,俱是倚毗擔當之人,則此等之類,以不幹之事,作無前之駭擧。
其蔑視朝廷,兆朕不佳。
言官自言官。
朝體自朝體。
前掌令申熤削職。
」 ○命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徐命善、右議政鄭弘淳勉副。
自諸大臣出城胥命,上屢加敦諭,承史相續。
尙喆等胥命於金吾門外。
上復諭曰:「卽爲入來,聽我面諭。
」尙喆等入侍,皆言:「廉防掃地,請賜處分。
」乃敎曰:「卿等之今日承召,得體也,筵席陳懇,亦得體也。
予於卿等,豈不思安其心之道乎?況在禮敬之道,不可不一伸卿等之處義。
卿等所帶相職,特爲勉副。
卿等,須體予意,安心進參明日陪班。
」 ○以權噵爲工曹判書,洪樂性爲判義禁府事。
7月16日 ○癸卯,展謁宗廟、景慕宮。
上詣宗廟展拜。
奉審殿內及第一室冊寶。
上曰:「此是經亂後肅廟癸巳年追上王冊乎?」都提調鄭弘淳曰:「臣未之詳矣。
」命考謄錄。
龍頭金寶,卽肅廟癸巳年追上者也。
龜頭金寶,卽太宗戊子年所上者也。
仍詣永寧殿,展拜奉審,謁景慕宮,展拜奉審,還宮。
7月17日 ○甲辰,命刑曹判書鄭光漢、刑曹參議李晉圭推考。
敎曰:「獄囚之屢施拷掠,期得輸情者,使無情者,指示生路也,故犯者,償報死冤也。
此乃恒囚,重命所係,王政之大者也。
是以,外方則雖以同推官往來之有弊,月行三推,而苟不準式,則本曹,必也請推。
至如京中之推問死囚,不止月三推而已。
不特皆是法典所載,前後申飭,又復如何?觀此刑曹啓目,死囚例推,閱月不行,去初九日之後,今始推問。
司寇之地,其不遵法式,不有飭敎,若是之無難,則尙何望董飭列邑?況判堂,則前席勤諭之意,固敢如是乎?仍有是命。
」 7月18日 ○乙巳,韓後翼、洪量海、沈??伏誅。
公忠道觀察使徐有隣密啓,言徐命完告變事情。
初以直閣鄭志儉爲按覈禦史,與道臣眼同究覈。
志儉以情跡之狼藉馳啓,命逮捕諸罪人。
上禦肅章門親鞫,先問徐命完。
命完供曰:「以孟鳴遠,《作心論》、《報心論》等文,旨意陰慘。
又與尹昌鼎之孫範聖,同看《明義錄》於尹守儉祥原任所。
以爲此錄,是假筆假文。
又以尹若淵兇疏,爲春秋大義,丙、丁討逆,爲運氣。
」問孟鳴遠、尹範聖皆自服。
又問主張兇論之窩窟。
範聖以韓後翼、洪量海對。
乃問韓後翼曰:「汝之於龜柱,卽一血黨、死友。
以死黨之心、樂禍之計,粧出儀之輩。
豈出公憤?而兇慘之說,至及不敢言之地。
國家尙此隱忍,實不忍提起而然。
汝敢不思悔戢之道,益肆跳踉之習。
及夫龜柱處分之後,狠毒益甚,爲計益急。
托以言事,敢欲嘗試。
挾私護黨,語多陰慘。
甘自歸於詬天、罵日之科。
三司之齊聲請討,雖出擧國同憤之意。
國家之經年靳允,豈顧惜汝而然哉?隻以官、以諫名,有所商量。
則在汝之道,惟當縮伏訟愆之不暇。
而嘯聚不逞之徒,唱起罔測之論。
以若淵,謂之無罪冤死。
以《明義錄》,謂之假文、假言。
噫嘻!痛矣。
若淵之於汝,初若燕、越,而以其畢竟,怨國之同一心腸。
今反爲若淵稱冤。
《明義錄》,乃是誅亂逆、正倫常之一部鐵案。
於此而苟或有一毫不滿之心,則是眞萬世之亂臣賊子。
汝之以假文、假言,公肆唱說,無少顧憚,爲此誑惑人心,詿誤一世之計,其心所在,萬萬兇獰。
兇謀、逆節,狼籍畢露於諸囚之招。
前後情節,無非汝之斷案,以此遲晩納供。
」後翼供曰:「龜柱之血黨死友,臣固所難免,而至於以若淵爲冤,《明義錄》爲假者,非臣所言矣。
」問曰:「汝非不滿《明義錄》之徒乎?汝疏中,機事、機心、馬上治天下等語,其指意一二直告。
」供曰:「臣以不文之故,辭不達意而然也。
」問曰:「汝之機事、機心等語,其罪惡,難以勝言。
而朝家,以汝上疏,係是言事,曲爲軫念,非但不允,臺啓亦不罷削。
則在汝道理,所當縮伏訟愆,而乃敢以《明義錄》爲假文,以若淵爲冤死乎?」供曰:「假文、冤死之說,實不爲之矣。
」問曰:「汝之文書中,有自爲問目、自爲供辭者,抑何意思?」供曰:「旣有臺啓,故自知不免,預爲搆置。
」問曰:「汝旣自?,則供辭搆置,猶或可也,自上問目,何敢搆置乎?」供曰:「死有餘罪矣。
」問曰:「汝之文書中,一二親知誰也?」供曰:「卽洪量海矣。
」問曰:「量海見汝疏雲何?」供曰:「量海曰:『極好』雲矣。
又有沈??,居在結城兄弟巖,亦與相議疏草,而臣兄後樂亦同議爲之矣。
」問曰:「又以疏草,示於何人?」供曰:「金漢祿,若近在則當示疏草,而所居稍遠,故未及相示矣。
」問曰:「汝之親漢祿,孰如量海?」供曰:「一般矣。
」問曰:「又與何人相議?」供曰:「此外,實無他人,而今翰林金勉柱或慮臣之有疏擧,抵書挽止。
故臣初不示疏草矣。
」問曰:「汝以《明義錄》,謂假文,以若淵謂冤死之罪,旣已綻露,何敢發明乎?」供曰:「臣以誑惑人心,變亂義理,爲遲晩矣。
」問曰:「遲晩之事,止此乎?」供曰:「臣果以若淵之罪,謂十分不可知。
以《明義錄》謂不可信矣。
」卽又忽然變辭。
供曰:「初不言若淵之冤、《明義錄》之事矣。
」問曰:「汝之遲晩丁寧,而卽地變辭,尤極兇獰。
斯速遲晩。
」勃然供曰:「旣使之遲晩,當遲晩矣。
」問曰:「汝於咫尺帳殿,何敢若是勃慢乎?」供曰:「以帳殿勃慢,當遲晩矣。
」問曰:「汝之遲晩,汝自口呼。
」供曰:「以《明義錄》,謂不可信。
以若淵之罪,謂十分不可知。
誑惑人心、變亂義理之罪,旣已遲晩之後,頃刻變辭,帳殿勃慢,萬死無惜,遲晩矣。
」問曰:「聽政何爲機關。
而汝敢書機字?若淵何爲冤死,《明義錄》何謂不可信之書乎?」供曰:「機關,卽商輅之說。
而臣敢用之,以聽政謂之機關,死有餘罪矣。
」問曰:「汝以聽政,何謂機關?」供曰:「此專出於逆心矣。
」問曰:「汝旣遲晩矣。
大逆、誣上、犯上三件律中,汝欲當何律乎?」供曰:「願當犯上之律矣。
」問曰:「汝爲若淵,而有不滿之心於國家乎?爲龜柱處分,而有不滿之意乎?聽誰之指嗾,而爲其疏乎?條條納供。
」供曰:「龜柱自有許多罪惡,而朝家不以此罪之,以攻洪爲罪。
故果不滿於此而上疏矣。
」問曰:「朝家之處分龜柱,何嘗以攻洪罪之耶?」供曰:「龜柱之罪,皆死罪矣。
」後翼結案:「以失志之徒,每懷怨國之心。
若淵護逆之疏,何等兇言,而及其罪斃之後,謂之冤死。
而與量海輩,爛漫倡說,怨詈國家,無所不至。
《明義錄》一篇,心懷不滿,亦以不可信。
詬罵天日,狼藉酬酢。
龜柱處分之後,不勝狠毒,必欲逞志於國家,敢以聽政,歸之機關。
直與商輅同歸一套。
至於機心二字,莫非死期將迫之緻。
情節萬戮猶輕。
而又於帳前親問之下,所對勃慢。
至以兇悖之說,肆然發口。
犯上不道,是實。
」問洪量海曰:「汝,以趾海、啓能諸賊之近族,諸賊伏法之後,常懷怨國之心,挾持薄藝,盜竊虛名,嘯聚學徒,主張邪論,爲世指目,固已久矣。
一自處分龜柱、發啓後翼之後,狠毒日甚,疑懼日加,讎視國家,無所不至。
汝與後翼輩,以若淵之罪斃,謂之冤死。
《明義》一書,亦謂之假文、假言者,專出於誑惑人心,詿誤一世之計。
諸囚之招,汝之窮兇情節,無不綻露。
後翼疏中機事等語,以國家聽政,歸之機關。
而後翼,以其疏議於汝也。
汝力勸而贊成之狀,後翼之招,一一自服,則汝與後翼,卽二身一心也。
趾海等逆誅之後,固當大義滅親,抑何心腸,收其書劄,留置籍篋。
至稱述海氏、趾海氏,顯有愛護不忘之意。
啓能之書,密密藏笥,猶恐或傷,糊褙作帖,以爲久傳之計,尤極兇惡。
卽此情節,爲汝斷案,別無盤問之事。
直爲遲晩納招,以爲結案正法之地。
」供曰:「願一言而死。
臣末子,爲章海養子,持來趾海等書劄。
故臣藏置,而以病未及見矣。
」問曰:「汝何敢開辭發明乎?汝輩窮兇之言,汝爲窩主,斯速直告。
」供曰:「非但《明義錄》也,訛言甚多,嘗痛之矣。
」問曰:「汝所謂訛言,是何等言也?」供曰:「訛言,非止一二處,臣未能猝記。
而或以爲國家有過擧、或以爲國家有疑群下之心、或以爲國家多廉問之事,煽倡訛言矣。
」問曰:「汝以問目內辭緣納供可也,何爲此問目外之言乎?」供曰:「此則死罪矣。
」問曰:「汝旣發三條訛言,其根抵一一直告。
」供曰:「所傳之人,倉卒未能記得。
而問目內,韓後翼疏,自是妄發。
而臣見之而未能挽止。
是臣之罪,願以此遲晩。
」問曰:「後翼疏,汝製之乎?」供曰:「果參涉製之矣。
」問曰:「機心、機事等說,汝必做作。
」供曰:「後翼委來臣家,相議疏草。
而機心二字,亦相議爲之矣。
」問曰:「後翼疏參涉人,皆直告。
」供曰:「隻與臣議論,而他人參涉與否,臣不知矣。
」問曰:「汝所謂訛言,誰人傳說耶?」供曰:「德山居洪相寬改名柱寬者,卽洪一源之子也。
來言於臣曰:『世人多以爲:「獄事多濫。
罪可以寬恕者,不爲寬恕」』雲矣。
」問曰:「京中人,則誰爲此等說耶?」供曰:「京中所聞,臣未得詳聞。
而旣聞京內可畏之說,人人皆言之矣。
」問曰:「洪一源之京家,在何處?」供曰:「不知矣。
」問曰:「《明義錄》何以謂假文?」供曰:「實無此言矣。
」問曰:「若淵,何以謂冤死?」供曰:「焉敢以若淵爲冤乎?若以後翼上疏,爛漫同參,自歸誣上之罪遲晩,則請結案矣。
」問曰:「訛言倡說,非止洪相寬一人。
而他人則無此說?汝則不爲做出此言。
而無識之人,隻傳此訛言耶?」供曰:「向者,欲買甘草,往龍吾裡全最成藥局,則紅花極貴。
臣問其委折,以爲紅袍將出,紅花極貴。
臣歸後聞之,都是虛言,此亦訛言之一端矣。
」問曰:「汝之連姻、切族,皆在京中。
所謂訛言,必自京傳。
汝隻言藥局所聞,萬萬巧惡,斯速直告。
」供曰:「京中,無他切姻,隻有甥姪輩,而亦不以京奇,往復書劄矣,臣實無所聞也。
」問曰:「後翼結案,以機關等兇語,與商輅同歸一套。
汝之情節,與後翼何以異乎?」供曰:「後翼,則雖以此結案,而臣則實無商輅之心矣。
」問曰:「訛言根柢,汝敢終始抵賴乎?」供曰:「溫陽宋載鬥來見臣曰:『朝家近多譏察傳說矣。
』」問曰:「汝於嚴問之下,隻言宋載鬥藥局人,而不言京中所傳之人,則誠爲巧惡矣。
」供曰:「京中姻親,元無所傳之言矣。
」問曰:「能賊及趾述書劄,何爲糊褙藏篋乎?」供曰:「臣之藏置兇劄,卽是死罪,願以此遲晩矣。
」問曰:「若淵之死,何以爲冤?《明義錄》何以爲假文?訛言誰果傳來?一一直告。
」供曰:「訛言,無記得之道矣。
」問曰:「汝於帳殿,何敢勃慢乎?」供曰:「臣以兇肚逆腸,敢以《明義錄》爲假文,以若淵爲冤死,當以此遲晩矣。
」問曰:「旣爲若淵稱冤,則與相簡相連。
況汝與相簡爲親族,諸逆書劄,竝皆藏置?汝旣如此。
故以聽政爲機關,而怨國者此也,以此遲晩。
」供曰:「遲晩矣。
」問曰:「汝與龜柱相親密乎?」供曰:「自渠父相親,故龜柱亦切親矣。
此外親友,漢耆、漢祿矣。
」問曰:「汝旣以《明義錄》爲假文。
則見《續明義錄》,以範吉輩兇變謂何?」供曰:「臣見其錄、聞其事,心謂曰:『豈其爲此?必是不忍杖,而自服矣。
」問曰:「汝以何心腸,敢懷此兇心?」供曰:「範吉輩,乃是一家。
故爲族親,而不思國家,萌此兇心矣。
」問曰:「湖中與汝同心,同議後翼之疏,而怨國者,一一直告。
」供曰:「韓後樂,初雖挽其疏,而其弟不聽,故不能挽矣。
」問曰:「汝之兇謀,非止誑惑人心而已,斯速遲晩。
」供曰:「將來觀勢,謀逆爲計矣。
」問曰:「汝欲謀逆挾匕乎?稱兵乎?詛呪乎?」供曰:「欲臨時隨機爲之矣。
」問曰:「三件之變,欲何先?」供曰:「主意欲先挾匕,而將欲作器械,募兇徒爲擧事矣。
」問曰:「汝輩兇逆之言,亦覺支離,欲踰墻挾匕乎?」供曰:「欲如興、文、龍、輝矣。
」問曰:「汝與金漢耆、金漢祿相見,爲幾許日月?」供曰:「漢耆相見年久,漢祿則近有書,而以韓啓震遷葬事,有所往復矣。
」問曰:「汝之兇肚相連者,斯速直告。
」供曰:「與洞內韓以箕,臣弟理海同一心腸。
而臣以窮兇極惡大逆不道,遲晩。
」量海結案:「以趾、能諸賊之近族,數年以來,怨懟國家。
若淵之罪斃,謂之冤死。
《明義錄》亦有疑心,至謂之無足信。
至於龜柱,無異至親,故處分之後,不勝狠毒。
乃敢移怒於國家,粧出後翼製給其疏,爲逞毒之計。
而其中機心、機事之說,以聽政歸之機關者,臣一種脈絡,本與若淵、相簡輩,腸肚相連,自不覺其綻露。
趾、能、述諸賊伏法之後,前後書劄,留置箱中。
趾、述之書,稱以趾海氏、述海氏。
啓能之劄,糊褙作帖,猶恐或傷。
則同一心腸,無辭發明。
又於帳殿親問之下,兇言悖說,罔有紀極。
至於述海、啓能等推戴,詛呪挾匕。
三途兇逆,謂之何爲承服。
有此惻傷之言。
嘯聚兇徒,隨機作變。
雖欲稱兵,而主意,則必以挾匕爲定。
窮兇、極惡、大逆不道,是實。
」問沈??曰:「汝以後翼切姻,後翼陰慘之疏,汝與量海相議搆草,爲詬罵天日之計。
後翼發啓之後,擧懷怨國之心,罪斃之若淵,稱以冤死。
討逆之《明義錄》,謂之假文、假言。
以爲誑惑人心,詿誤一世之狀,已發諸賊之招。
汝雖欲隱諱,其可得乎?一一從實直告。
」供曰:「千萬暖昧,臣初不知之矣。
」問曰:「量海、後翼,汝皆不知乎?」供曰:「皆知之而臣卽後翼之妹夫。
量海之子,卽臣之壻,而已身死矣。
臣之名,出於何罪人招辭,願聞之。
」問曰:「汝出於後翼之招,焉敢發明乎?」供曰:「然則,臣當死矣。
」問曰:「汝知出於後翼之招後,始曰:『死矣』者,何也?後翼兇疏一節,爲先納供。
」供曰:「後翼與量海,相議製疏,而其時,量海、後翼來臣家製疏。
臣則其時在喪,纔過小祥,居廬待客,故製疏之時,則不參矣。
」問曰:「旣往汝家製疏,則汝豈有不參涉之理?其詬天、罵日之情跡,一一直告。
」供曰:「其時後翼來言曰:『求言之下,不可不陳疏。
』雲,故臣泛然看過矣。
」問曰:「汝以後翼疏,謂非兇疏乎?」供曰:「今日,聞聖敎後,始知爲兇疏矣。
」問曰:「後翼疏之爲兇疏,汝今始知之乎?其疏中,何句語爲兇疏乎?」供曰:「何句語之爲兇言,實未詳矣,而其疏意大體,則爲詬天、罵日之計矣。
」問曰:「汝旣以詬天、罵日納供,則其何句之爲詬罵,汝敢不直告乎?」供曰:「臣旣知後翼之兇言,而不敢忍言,請以知情不告死矣。
」問曰:「斯速告其句節。
」供曰:「應是四字句節,是機字句語矣。
」問曰:「汝旣製其疏,又書其疏,而其敢發明乎?」供曰:「製與書,臣實不爲之矣。
問曰:」其疏兇言之句語,汝初不忍言雲者何也?「供曰:」此是商輅之兇言,而已於傳敎聞之,臺啓知之矣。
「問曰:」汝之不忍言之曲折,斯速直告。
「供曰:」臣若口誦其句節,則便是,臣詬天罵日,故不忍言矣。
「問曰:」汝與後翼同作兇疏,則怨國兇謀,必皆綢繆同議,一一直告。
「供曰:」臣當直告,臣果與後翼謀逆矣。
「問曰:」量海、後翼兩賊謀逆情節,大則挾匕、稱兵。
汝亦與後翼同此兇謀乎?「供曰:」果以此同謀矣。
「問曰:」汝以抑何心腸,怨國至此?稱兵、挾匕等兇謀節次,非獨汝兩人所可辦得者。
欲與何人爲之乎?「供曰:」稱兵,欲募軍丁,而募軍如不得,則欲挾匕矣。
「問曰:」汝與後樂,必同議其兇疏。
而後樂之言,以其疏雲何?「供曰:」初不與後樂相議矣。
「問曰:」汝以何兇肚,必欲挾匕、稱兵?亦不欲詛呪乎?「供曰:」臣窮困,欲圖富貴。
故敢生此窮兇之逆節,而至於詛呪事,則初不相議矣。
「問曰:」汝之謀逆,非但後翼、量海,何人同此兇謀?募得軍丁於何處?欲圖富貴,則豈無他道,而必欲爲逆者?應有與他人同謀之事,勿爲隱諱,一一直告。
「供曰:」軍丁則欲聚徒黨,而尙未鳩合。
逆節若成,則富貴自至,故生此兇計。
稱兵之事,若不成,則欲挾匕矣。
「問曰:」汝欲挾匕,則欲與何人同此兇謀乎?「供曰:」隻欲與後翼、量海,同爲挾匕矣。
「問曰:」汝求得刺客於何處?「供曰:」先爲募得軍丁,故刺客未及得之矣。
「問曰:」汝募得軍丁於何處乎?「供曰:」欲結交於軍門,而未及爲之矣。
「問曰:」求得刺客之說,從實直告。
「供曰:」軍丁,未及募得,刺客,卽下策,豈可先求刺客乎?擧兵犯闕之事,若不成,則欲用刺客矣。
「問曰:」汝抑何心腸,怨國若是其甚也。
「供曰:」臣屢擧不中,故欲圖富貴矣。
「問曰:」汝若欲圖富貴而爲此,則何爲而做出後翼疏乎?「供曰:」近來科擧多出私情雲。
故望絶於科,而爲此謀逆矣。
臣旣皆直招,願結案矣。
「問曰:」後樂逆節,綻露於諸賊之招,而汝獨爲之隱諱何也?「供曰:」後樂不爲爛漫同謀,故不爲納招。
而後翼兄弟,本是不和矣。
「問曰:」汝與儀之爲至親,汝之心術,與儀之同一心術乎?「供曰:」果是同一心腸矣。
「問曰:」汝與儀之,同一心腸。
則與德師、相老,亦同一心腸乎?「供曰:」逆心則同矣。
「問曰:」汝與德師相者,同一心腸,則議論亦同乎?「供曰:」大逆不道之心同,故俄以同一心腸,納供矣。
「問曰:」汝與道顯相親乎?「供曰:」道顯則不知矣。
「問曰:」後翼兇疏中,字句語,汝何以知其指斥不敢言之地乎?「供曰:」此是欲制不逞之徒之指斥矣。
「問曰:」欲制兇黨,豈是機事機心,而敢發此兇言乎?「供曰:」自然有譏察之事雲,故有此兇言矣。
「問曰:」汝敢發譏察等兇言,欲傅合於機心乎?「供曰:」臣今將死,豈有愛惜之意,而不言乎?「問曰:」汝旣發稱兵、挾匕等兇逆情節,何諱此機心等兇說乎?「供曰:」旣以詬天、罵日遲晩,安有欺瞞於此乎?「問曰:」汝,雖爲富貴之計,爲此兇逆之事,而後翼官亦淸顯,何爲此兇逆?汝與後翼自是同一心腸,一一直告。
「供曰:」此是後翼之所當供者。
臣非後翼,何可爲後翼之招乎?臣則惟死而已。
「問曰:」汝之必欲死者何也?「供曰:」臣爲不軌之事,是死罪矣。
「問曰:」汝以何心腸,爲此不軌乎?「供曰:」臣之心,自緻怪惡,至於萠出逆節矣。
「問曰:」汝欲詬天、罵日,故使後翼托以言事,發此兇言,而汝到此境,終欲欺隱乎?「供曰:」量海,是述海至親,故冤國忒甚,使後翼爲此兇疏,而臣則同參矣。
「問曰:」汝爲述海稱冤。
以機事等兇言,敢發於疏中,而終敢抵賴乎?「供曰:」量海爲述海,勸後翼爲之,而臣則非爲述海,專爲富貴矣。
「問曰:」湖中如汝輩兇言,非止汝等三人,必有許多不逞之輩,更爲直招。
「供曰:」臣之所與往來,同爲兇言者,隻量海、後翼而已。
量海近爲逆族,湖中人皆絶之,不爲往來矣。
「命讀結案曰:」汝果詳聞,而此皆是汝之逆節乎?「供曰:」臣果一一詳聞,而此皆是臣逆節矣。
「??結案:」臣以後翼之妹夫、量海之親査,同一腸肚,素蓄怨國不道之心。
後翼、量海,同會臣家,後翼疏中四字兇言,相議搆出,以爲詬罵、天日之計。
與後翼、量海潛圖不軌,欲爲募人稱兵之擧。
而軍兵猝難嘯聚,則出於下策,求得刺客,挾匕作變。
卽臣等爛漫謀議者,大逆不道。
是實。
「後翼、量海、??幷正法。
幹連諸罪人,分輕重酌配。
○復授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徐命善、右議政鄭弘淳相職。
○以李衍祥,爲司憲府大司憲。
○以金相玉,爲右捕盜大將。
○左議政徐命善,以捕將擧行,多稽緩,請左捕盜大將李國賢罷職。
命遞差,以李邦綏代之。
○敎曰:「左捕將李邦綏誤聽下敎,初無發捕之事,而文書徑先搜來。
此前所未有之事,後弊有不可勝言。
文書,卽爲照數出給。
邦綏,罷職。
7月19日 ○丙午,罷吏曹判書李重祜職。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大臣,旣有道薦收用之請,而今番都政差擬,不過數窠。
北道道薦,以本道齋郞區處,有違朝家甄用之意,請銓官罷職。
」從之。
○罷禮曹判書李景祜、禮曹參判徐浩修、禮曹參議李秉模、承旨洪檢職。
明陵曲墻,當奉審,而禮曹三堂,幷稱有病,檢請牌招。
領議政金尙喆以爲:「陵寢奉審,事體至重。
景祜等之稱病,檢之不爲申飭,遽請牌招,甚未安,幷請罷職。
」從之。
○以洪樂性爲議政府右參贊,蔡濟恭爲漢城府判尹,李邦一爲左捕盜大將。
○特拜金鍾秀爲吏曹判書,金華鎭爲禮曹判書。
7月20日 ○丁未,禦營大將張志恒上疏曰: 臣受任訓局,戎具之及時補葺者,敗局拙手,拮據無力,不得已通變於些少補破之計。
自是通行之謬例,故臣亦不自量,而妄犯之矣。
及夫繡啓臚列,有若臣憑公而營私,負國而殖貨,畢竟勘論,殆同眞箇執贓者然。
臣於此,直欲剖心自白,而不可得也。
數日圓扉,三千流謫,不足以少贖其萬一。
減等之命、全釋之恩,相繼於旬日之內,仍畀以統制之任,臣方惶隕罔措。
此際,禦營新命,忽下於千萬夢寐之外。
義分所在,不得不黽勉受符,冒沒參陣,而按營視事,決無是理,乞垂矜察,特許遞改。
不許。
○同副承旨申應顯上疏徑出。
疏曰: 四學儒生李陽源等,以故相臣文純公樸世采文廟黜享事,來呈一疏。
而此事有先朝禁令,故臣不敢循例捧入。
則侵斥喉院,語頗深緊,臣以該房,何可晏然於職次乎?徑出禁扃,乞賜遞改。
批曰:「此非可嫌者,爾其勿辭。
」仍敎曰:「因承旨疏,知有儒生之駭擧矣。
噫!彼儒生,俱是先王之遺民。
則敢於先王遺旨未乾之日,不有先王之禁令,甘犯先王之典憲,此眼無先王之法綱也。
嗚呼!先王丁寧惻怛之敎,若今承聆。
況又先王執小子之手,戒之以後勿撓奪。
苟使玆事,設有可改之事,曾於伊時,予旣無一語仰復者。
到今手底,任自變改。
則似愜於一種此等議論。
而予誰欺?欺先王乎?又考先王受敎之在記注者,反復縷縷,極爲截嚴,至有不敢言之句。
從以著爲禁令者,不啻幾次則然,而又呈此疏,無所難焉,無論事之是非,固已犯先王不敢言之敎。
知而故犯,是何異於先王之亂民也!且章甫之齮齕朝廷,本非美事。
況於此擧,至曰喉院壅蔽。
此亦不知國法而然也。
卽當嚴處,而於渠亦何足深誅?疏頭、疏色、寫疏儒生,爲先停擧,其令少失有朝綱焉。
」 ○司直尹冕東上疏曰: 向者,權兇狼貪,一世效尤。
累十百萬之錢,流遍八路。
一區一域,可占之土、可僦之莊,輒必增價以貿,翔踴數倍,勢贏貲薄之人,初不敢下手。
爭買擧一國之畝,幾盡入於燀爀之家。
而且或値歲飢荒,鄕曲富豪之流,乘時射利,輕價勒買,民間之若幹餘地,亦皆爲此輩所有。
此固兼幷專利之害。
害及平民,而外是爲弊,又有劇於是者。
宮房之納、太僕之納、藥院、司圃之納、諸寺、諸府等處之納,無邑無之。
而比元稅,不啻倍蓰。
雖當大歉之時,初無給災之規,殘民徹骨之冤,無處控訴,寧不哀哉?況乎,年分則民不蒙災,而利歸貪官。
蠲逋則民不被減,而惠及猾吏。
樹木成林之地、沙土委堆之處,在在相望,而白地之稅,侵剝洞裡。
舊量年久之鄕、踏驗法廢之邑,歲歲比摠,而豪家之贓,疊徵他戶。
京司行關而發賣,營邑取剩而換色。
近峽則有貿蔘軍官。
沿海則有物膳保人。
尺網、葉舟、破箭、壞盆,等閑之山岡自生之草木,莫不見禁,亦皆有主。
他餘名色,種種科外之歛,非盡朝家之所知,而指不勝摟。
以此觀之,生民之害,亦多矣、酷矣。
不專在於兼幷而已。
爲今之計,雖不兼幷,而使各有田。
此害不除,則哀此下民,將無以保其産,而遂其生矣。
乃者,天生聖人,默啓其衷,赫怒方揚。
向日朝廷之上,元惡大憝之恣胸臆,而作威福者,斧吭、鋸足,廓然掃淸,蕩然靡遺。
似聞城闉之中,第宅稍輕。
都鄙之外,田畝頗售。
此已我殿下一變之效。
一是不懈,益加威克。
凡係廷紳之兼幷、踰制者,付之耳目,隨見隨斥,毋敢容隱。
則刑一人,而天下畏者,其機在此。
其外邑豪富之族,要脅強、貿窮民之物者,亦令方伯、禦史,猛加紏繩,風勵遐邇。
則兼幷之害,可以永革矣。
軍門、各司、藩閫、牧守,承訛襲謬,貽害百姓者,賦納,則必依於正稅;年分,則必使之實俵;蠲逋,則必究以實惠。
白地之稅、疊徵之怨,必改其步量。
物膳之價害貿蔘之名,必令其斥罷。
發賣、換色之類,必誅其違科;破箭、壞盆之屬,必許其盡免。
以至商旅之輩、工技之徒,亦必禁其枉歛,而亟命攸司之臣,分付道臣、帥臣、該邑守令之臣,以上諸條,爛熟商量,逐一講究,而亦必優遊不迫,限以歲月。
無遺搜訪,詳之又詳,務歸至當,盡去積弊,使斯民鹹被天地之德。
則不紛紜改作,而自然與先王之政,沕然相合,惟殿下念哉。
我朝用人之法,法無定制。
?爲有識之歎者,卽無漸而驟進,不試而徒用。
故其所用之也,或以淸望,或以虛名,或以貴勢,或以私比。
由前而論,則是何晏、王衍之誕、王僧達、謝瀹之傲也。
由後而論,則是許、史、金、張之權,賈、藩、柳、劉之狎也。
皇華之盛,詞藻是尙。
黨議之作,搏擊爲先。
諛侫者擢在前列,躁競者躐登要階。
間雖有名公卿、良大夫,磊落相望,出而爲用者,或因事見功,或遭時緻位,適然而已。
初非由於考其行能,閱其勞勩,歷試而用之。
是故,世道漸降,俗尙益訛。
寒素而平進者、孤立而無朋者、恬謹而欠巧者、正直而不阿者,假使有經世之學、貫古之識,汨沒埃壒,枯死蓬蒿。
旣無辟署之規,又無薦引之路,幸而得第,依舊坎坷,不遇盤錯,安知其利鈍。
不涉峻阻,孰別其駑良?世之爲銓官者,亦未嘗經心人物,留意藻識,其所藉而爲政者,時論之所尙、氣勢之所壓、情面之所熟,而雖或有彼善於此者,其實則不出此三塗也。
顧今讀書懷道山林之儒,先宜至誠招徠,任之輔導,忘身奉上。
社稷之臣,亦宜旌異寵擢,托以重寄。
積詘久屛,田畝之人,又當次第收召,置諸顯要。
此則急先之務,當然之事,而我殿下深懲向日壞亂之弊,嚴立科場之禁令,而面考者數人,全削者一榜。
且戒夫試事煩猥,闒茸濫進之失,簡其設科,狹其選額,故募人代述。
聞風冒赴之類,喪膽屛足。
以至武擧奸僞之習,亦不敢售。
是誠聖人作爲,卓越光明。
惟當堅持勿撓,永久勿懈,毋容更議。
而臣猶有私憂而過計者,設科旣闊,選額又寡,而納券之限,且不勝其太迫。
竊以爲:『試闈之式,固當益嚴。
』而時刻,則稍展其限,使之得盡其才,無懷抑菀之心。
旣選矣,必命面試,以防其倖冒之弊焉。
式年之科,雖難全革,不可不存其名,而改其規。
略倣別試之規,講儒、製儒,通令許赴,而初試則試之以講。
製儒則三經中自願。
四書則抽栍。
講儒則七冊皆考講,取粗以上。
會試則試之以製。
講儒則論、策。
製儒則表、策。
而必爲分所,各試講與講、製與製,自相爲敵。
較其高下,三十三人之中,分半取之。
如是則製儒皆熟讀,講儒皆能文。
爲儒者其工雖難,而在國,則兩可得實,才無偏重之歎矣。
餘科則以今所行,簡設狹選之法,遵而勿失,則恐似合宜矣。
然而遐鄕人才,又不可無別般收拾之道。
宋之時,別爲五路,開仕進之門,使人心有所係屬。
則是今之先務,丙年別試,則革罷。
而其代依西北例,每十年,八路通設道科。
上京殿試之後,賜第,而大凡,武擧之事,臣本未習,亦命有司,略倣文科之意,議定良制而行之。
則遠方之人,必多奮發而興起者。
然後,以次入用,而入用之法,又不可徑庭。
其必也,歷試而後已。
所取之士,勿論甲榜、次榜,槐院、國子之別階六品,經郞署之後,一皆先畀以小縣。
待其準考,視其著績,大著則遷之大郡。
小著則遷之小郡,如是而府,如是而州。
終始有聲,卓然優異,則直擬方嶽,方嶽而又卓異,則無適不可,惟器所使,而方其郡考績之時,另飭道臣,毋循殿最之例套,刊改八字之題目,而必以某事能、某事不能,稍敍功狀,據實直書。
各修上、下籍,齎上兩件冊子。
一備進禦,置諸座右,用代對栍之帖。
一下選曹,隨時閱覽,用代夾帒之錄,前後相準,覈其所能。
或善於田賦、或善於錢穀、善於學校、善於軍政、善於聽訟、善於賑民。
其爲性,或優於慈仁、優於剛嚴、優於廉白、優於綜核,各取其所長,而用於當用之處。
至於流入內銓之法,則亦倣宋朝故事,特設博學宏詞之科,三品以下州縣之官,幷令帶職許赴。
試以經術,試以文辭,試以時務、民弊,試以直言、極諫,經幄也、臺閣也、詞館也、廟謨也各視其所長,而通擬之,儲需之。
雖至卿宰之列,毋違其所能,而毋強其所不能,必擇其可合之任。
而任之武職之用,亦以此法槪之。
則爪牙、幹城,且可以取諸囊中,而用之。
若夫蔭仕一路,卽古任子之法,蓋不可廢者也。
有蔭及生、進中,可合之人,竝當依前入仕。
薦剡之人,亦必歸重而簡選,不令濫增員額,反勝於文武二者而已。
我世宗大王八年,五衛之制始定。
親臨講武於箭串之郊,五衛之兵,合六千六百餘人。
設一大方陣,又變陣而罷,然此但據古文,條畫有所未盡。
故至文廟時,光廟在邸,而奉敎與諸臣,更爲講定。
卽內而摠管、衛將,外而各路鎭管之制兵,寓於農,番上宿衛。
蓋懲勝國家兵之弊,而倣古府兵,暗合乎成周之夫裡出車、管仲之軌鄕率軍之制也。
至於壬、丁之後,創置訓局,次第四軍之制,相繼而作。
善用之,則京師有宿衛之嚴,而得居重、馭輕之道。
各路有寓農之兵,而得捍外、固圍之策,幷行而不悖也。
獨恨其行軍之法,專用《兵學指南》。
此是戚氏禦倭之陣也。
倭隻步戰,故以是禦之,而胡以騎來,則莫之能禦。
觀於戚氏之爲宣大摠兵,而改爲車陣之制,可知其得失也。
蓋此方營二疊之陣,四衛相錯,各守前面,連行接伍,合爲一統,敵衛一方,混營雜擾,陣勢單薄,易毀易潰,比之於駐戰相間。
左右相救,重疊之中,各有分數,一陣自守之制,不啻若涇渭之別。
而捨彼取此,識者皆曰不可,而數百載,莫之改者,不亦惑乎?或者之言以爲:「兵在制變,陣不足恃。
」若其然也,則戚氏之法,亦不須習也。
若不然也,而陣不可不習,則誠莫如復我國初之法也。
軍制不變,而陣法徒變,則行之不難,可無繹騷之慮矣。
今之器械,亦可謂備矣。
長而弓弩、短而劍戟之外,又有大小砲火之技,出於近世,而實是宇宙間兇器,靡堅不透,靡硬不破,足爲不可敵之利具,而或値大風、甚雨、草樹、霧露、沮潭、蒸溽之時,則竝與火箭、弓弩,皆不能用。
徒以劍戟爲利,而彼此搏戰之際,力敵器敵,亦非全勝之道也。
於此有一種勝器,背嵬甲、麻劄刀,是耳。
東魏時慕容、紹宗曰:『天下難克者,莫如侯景。
』景之戰,紹宗,令其卒,各持大斧,直與敵逼,低頭斫馬足,故以紹宗之善戰,不免於大衂。
此法流傳,至宋爲背嵬、麻劄。
韓世忠、劉錡之破兀朮,皆令背嵬軍,持銳斧,仰揕人胸,俯擊馬足。
而嶽飛以五百軍,破十萬衆,以八百軍,破五十萬衆之虜。
是皆背嵬、麻紮之功。
背嵬,卽龜背鐵甲。
麻劄,卽八尺長斧。
今其形制,具載於鈐家之書。
蓋其用極簡極便,而風雨寒暑,無是畏,利鏃大劍不能破。
且以其俛首向前,故尤利與騎戰,而非復鎗刀之比也。
今若於諸軍門中,各置五百人外兵,則每五哨各置一哨,自爲別部。
臨戰則或奇或正,隨方用之,此亦無敵之利器。
最所寒心者,鄕軍之馬隊也。
一隊之中,見馬無一二。
臨點借用,臨操雇用。
跨鞍而鞍壞,躡鐙而鐙絶。
又不習禦馬之法,馬驚人蹶,接住不得,奚暇容其手技乎?設欲行背嵬之制,鄕軍馬隊,一幷換作背嵬之隊。
爲渠輩除一巨弊,爲軍務添一勁兵,亦似不妨矣。
且夫各邑軍器之弊,莫今時若也。
年年停操,全不修改。
件件朽傷,殆無形樣。
宜別遣繡衣,通共點閱,大加釐正。
而流來旣久,非盡今日守令之罪。
行之卒暴,亦恐所傷者濫,而以緻各邑之驚擾,已往之事,竝爲蕩滌。
而新定法式,嚴飭道、帥之臣,行會各邑,約爲期限,次次修補。
告畢之後,從實摘奸,啓聞賞罰。
或命繡衣,不時抽栍點檢。
如是之後,逐歲加飭,俾無如前之弊。
作爲殿最之一事,則似或爲可。
而其中弓矢一物,實多可悶,積在庫中,非如常用之器。
弓角、箭羽,春雖新備,一經潦雨,全無完物,年年改修,而猶患不給。
自前有不角之弓、不羽之箭,雖不合於爭鵠之射,而射賊則同;雖不宜於及遠之射,而射近則同。
與其用戾弓、敗箭,毋寧用此樸實之物。
頒下令甲,各募匠手,必令爲可用之器,多數閣庤,則亦一助也。
至若水戰之制,陸地收布之軍,多居海邊。
而戰船能櫓之軍,反在山邑,嶺南尤甚。
或有不意之變,迫在瞬息,而五六百裡外,能櫓之軍,何以及期登船?假使來赴,一生所未見之舟楫、風浪,又何以措手足乎?此則分付統、水、兵間之臣及該道道臣,逐一釐改。
能櫓之軍,皆充於海沿。
收布之軍,移送於山邑。
而相換之際,或更簽丁,則亦慮騷動難安。
而此不過一遭知委,換其名色於都案之中,他無拘掣之端。
且東萊水營戰船所泊之處,僻在淺港。
水勢又變,不値望晦大潮之候,則掛在沙礫,尺寸難移。
若曰寇必不來,則幸耳。
或者其出,不在於大潮之時,則雖有百萬之衆,其將立視船頭,而爲寇所迫。
嘗聞其解事軍民之物議,則皆以爲:『莫如移營於蔚山、機張兩邑浦口。
自古雲雲之處。
』今若擇其一處,移設水營,移泊戰船,則非但無無水難動之患。
且彼倭船之自馬島出者,必備東南風便,順其勢而來,則直抵於釜山或多大浦、或金海之鳴旨島等處。
方其順風而來也,自今水營而視之,實爲逆風。
藉令潮漲船浮,海路逆風,亦無以出而使船。
此乃必敗之證也。
苟能移置於蔚、機,則蔚、機之向萊、釜,亦借東南之風。
寇之順風,卽吾之順風;寇若以順風指前,吾亦以順風躡後。
此其必勝之術也。
此外各營邑戰船船泊之處,臣所不曾聞見之處,亦必有如此之患。
分付各路水閫及海沿,或掘港,或移泊,隨便裁處,使無不虞之慮,亦似宜矣。
對馬一島,自是石山,五穀不生,人不得粒食之饒。
生齒益繁,至於屋上疊屋。
出居倭館者,隻以交易爲利。
而數年之中,殆至廢市。
雖未知本國何如,而苟有可賴、可貨之道,寧至是耶?渠亦到得窮處,則必不坐而待死。
雖不爲秀吉之兇、馬島之奴,或復作沿邊之搶掠,不是異事。
假使一倭挾銃登陸。
則以今萊、釜之踈防,其能捍否?臣嘗待罪金海,審知金井山城之不可抛置也。
東萊平野丈餘之城,本不足爲晷刻之計。
金井之城處在嶻嵲,卽是鐵甕天險。
而內則寬廣,盡萊府一邑之民,可以得保。
若使壬辰之初,以此爲歸,則永嘉雖破,必無府城隨陷,而大嶺以南,踵而瓦解之患矣。
今其地有城郭矣,有倉廩矣。
宜亟修繕,移邑於此。
則使彼倭聞之,可以逆折兇心矣。
縱未然者,另加修繕,以爲臨急入保之所。
則纔聞永嘉有警,可以一瞥捲上於二十裡之間矣。
自東萊以左,則機張、蔚山、長鬐、興海、盈德、寧海,皆爲沿邊。
而倭船之至,必借風勢,本無逆行之理。
果使,水營移於蔚山,則餘非可慮也。
自東萊以右,雖有開雲、豆毛、西平、多大之列鎭。
都不過數十餘裡。
而過多大,則爲金海、熊川、巨濟,至于統營。
統營以後及熊、濟等邑,皆有列鎭之齒連碁絡。
而金海,則無一外鎭,獨爲海門巨防,賊路初程。
故其官,則兼營將。
其城,則高麗名將樸葳之所築,至今屹然。
而一自年前,鳴旨鹽利之移屬他處,邑樣蕩殘,無以爲邑。
今若劃屬其代於該邑,裕其物力,移築戰船所泊之塘,改備水陸軍器,而密陽之三浪漕倉,水道漸變,運舶難通。
亦令利屬於金海海倉,以完其勢,則當與東萊爲輔門唇齒,而直路待變之地,少可紓憂矣。
又若黃山之臨鏡山城、兎遷之老姑山城,皆有舊堞,可以修繕。
塞黃山之路,則密陽、淸道之路塞矣。
塞兎遷之路,則尙州、鹹昌、龍宮、醴泉,向鳥嶺之路塞矣。
鹹陽、金山、聞慶、豐基,則又是四大嶺之底要衝之路,而一皆疲殘,無以爲防。
若能別賜處分,割近邑而添之,培其勢而壯之,則儼然爲各處關隘。
左兵營移於慶州、安東等邑,以爲大將居中制外之圖。
道臣則待警於架山山城,而天生山城,亦爲修繕,與華山、金鰲、禿用等山城,控制諸路。
則嶺外之事,庶可略整矣。
若夫湖南格浦一處,最爲形害,海寇北上之路。
若過海南水營,則迄于公忠之保寧水營,非無各鎭之列於其間,而俱非咽喉險隘之要。
獨此格浦,前與蝟島相對。
舟艦來往,皆由兩島之間。
若以此地,陞爲僉使,設爲巨鎭,與蝟島爲左右之翼,與古羣山爲鼎足之形,足以防遏一路。
爲兩湖樞紐。
以陸路則兵營之在康津,亦非計也。
亂後議設之初,以長興爲定。
蓋長興則四圍山岡,有如今之蔚山兵營,可以爲捍守之所。
康津則乃在於平坡、荒原,四無憑阻之地。
其時,長興之民,或恐有弊於本邑,多以銀布賂柄。
臣與臺官文勵上書沮之。
臣之傍祖故領議政臣承勳摘發論啓。
鞫勵而死之。
事未竟,而爲柄臣所惎而去。
故城遂不設於長興,而設於康津。
說者至今惜之。
今若移設於長興,則似好,而或者又謂:『長城之笠巖、淳昌之福興,皆是天險,而且爲一道之中,左右俯瞰,南北控制。
如欲移閫,則計莫善於此』雲。
數者之間,選其最便宜者而施之。
則東有赤裳、蛟龍、金城;北有威鳳等山城,聯絡關通,亦可爲鞏固之道矣。
大抵我國山川,眞箇天設奧區。
攻人則不足,自守則有餘。
而自守之方,莫如堅壁、淸野而已。
苟能嚴關防以絶寇至之路,設山城以爲入保之所,約民兵、結堡塢,移官倉、輸私儲,以行淸野之術,則不過數月之間,十萬之寇,立可餓殺。
灣府是何地?城外卽江,江外卽虜。
若値氷,壯虜直薄城,不用鍬鑊,可越而入,而守堞之軍,皆在遠坊,有所呼召,動費時日。
城內軍兵,類多他額,名目旣殊,臨急無可得力。
此但以城內各色之軍,換作守堞之名,則非徒爲國,各爲父母妻子,守之益固。
豈若城外之卒,輒思踰越,而逃歸者耶?城外之卒,移定各色之代,則亦可以收聚用之,在軍政,小無損害。
惟彼守、摠沁、喬合營之方,亶出於汰冗兵、汰冗食,以爲腹心根本之計。
今若以沁都爲三道統禦之帥,則雖曰喬桐,西海之衝,而置一守將,依前設置,亦足以手指爲使,捍蔽爲障,以爲統禦之所在。
至於守、摠二營之當廢及合設之議,其來已久,莫之能決焉。
夫南漢卽副都。
非特如凡他保障,而守營實管之。
則其位高,其權重,特爲軍門而後,可以鎭護京都,勝於一府尹,守令衙門守禦之廢,固知不可。
以摠營,則雖曰專管北漢,北漢卽與京城爲一。
若移屬於三軍門中,則足矣。
雖不別置摠營,亦所無關。
罷摠營,而合於守營,臣愚則斷以爲可也。
雖然,合屬守營之後,仍使在京,則又不可也。
宿衛三軍,旣嚴且備。
則領率鄕軍,保障一方之帥,又爲在京,未知何義耶?必也出鎭南漢,統禦畿輔,亦如沁都之制,則水陸東西,巨防相對,京城之勢,可以不孤矣。
又若都城之制,則周四十裡之闊,竪三數丈之高,東虛西低,且無壕塹羊馬城可守之制。
而城外人家稠櫛,適足爲資賊棚樓之用。
必置壁疊於四隅數百步之地,極其堅固,而每一疊,各守千人、或五六百人,多樹旌旗,多置鉦皷,以爲疑兵。
或夜縋、或晝伏,或搗前、或襲後,賊不敢直犯大城。
古者守城之時,多用此例,可考而知也。
今我都城,亦無異於平野之城。
若是其難守,正宜用此法也。
移設畿營於弘濟院坪。
而綠磻峴及弘濟川水口巖阻之間,堅築小城。
則慕華峴一邊,雖不設城,亦有可固之道。
以摠營旣罷之兵,屬之以防,漢北門之路、鞍峴及登高峴?鶻禹壽峴、東門之外,則倭踰峴、安巖洞、蓬萊山等處,各置一小城,則合不過五六箇,未滿三裡之小城,因高爲險,募民入處,各置倉庫,以爲七江及部內人民臨亂入保之地。
都城,則仁王、北嶽、駝駱、木覔四山之上,各屯一枝軍,列樹旌旗,城中各坊,預備巷戰之具,則四城之門,雖通夜大開,賊亦知虎口之法,必無敢犯者矣。
兼又增繕北漢及蕩春營,江倉米穀皆輸其中,以爲通一都入保之所也。
城外諸小城不破,則都城未可以犯,都城不破,則蕩春、北漢亦未敢猝犯。
此乃與井田守城之說,相爲表裏矣。
坡州牧使,則移邑於惠陰嶺上;楊州牧使,則移邑於洪福山城,以爲北漢外蔽,而摠統於畿營,以捍西北。
水原兵馬,則屬於守營,以捍東南之路。
又與沁都之海防,四面環控,各城共守,則人心不撓,視京師爲必守之地,足可以堅持挨度,以待勤王之師、義士之旅矣。
見今佐幕之類,通八路合爲二百五十餘窠。
其中一百五十餘窠,則依前以閒散帶去,毋使此輩缺望。
一百窠,則以禁騎各五十人,分送各處,限以三年,任以藩閫,各務準限,有勞以後次次入仕。
或有其中拔萃出類之才,各使其主將,自爲薦主,別加抄啓,或直陞六,或令右調。
如其誤薦,罪及薦主。
旣如是矣,又爲出試於守令,如上所論文官之制,而邊地防禦閫任之望,亦皆考其前後功狀,而擧之,則庶不無少補之效矣。
擧世之間,侈汰成風,使一國之財,塡無底之壑,以至於莫可救藥之地。
以言乎第宅,則稍以達官爲稱者,未有不新起改搆,務以穹崇相勝。
甚至於一屋之價,或爲五六千金,而猶爲不足。
城闉之內,纍纍疊建。
江湖之上,在在相望。
合爲十數區者,往往有之矣。
以言乎莊田,則纔從營邑而還者,未有不白晝駄錢,務以膏腴相勝。
甚至於一人之田,或値十大萬金,而猶爲不足。
貢人之名,以傔暗錄。
京邸之價,以奴代受。
市利、船雇,無一事不相幹者,往往有之矣。
士夫之流不貪,則無以成其侈。
府胥、邑吏之徒不貪,則無以學其侈。
以緻倉庫朽然,虛籍徒擁,災結空失,租稅漸縮。
又所謂均廳貿米、惠廳買屯、各衙車外方捧留之穀,何莫非瘠公肥私,爲國計潛銷暗鑠之一大蠧也。
南漢、沁都、松京留儲之銀錢若米穀,其爲國家所賴,何如?而管鑰雖完,罅孔多漏,三城保障之儲,若是其空踈。
則京師可恃乎?外營可恃乎?外邑尤可恃乎?以此之故,百官之祿、軍兵之料,常乏半年之需。
江都之米、關西之貨,每多移貸之擧。
若問緻此之由,其咎安在?一言而蔽之曰,汰侈而已。
內自宮掖,外至軍國,行一事,則必曰得無不節乎;發一令,則必曰得無不節乎?若夫近習宗戚之私、馳獨遊謙之娛,初非可戒於不諫亦入之聖,而雖在軍民之際,淸時無戰鬪之勞,而輕施賞格,則卒驕而不以爲德;平歲無賙賑之政,而濫加賜予,則民冒而不知爲恩矣。
夫以殿下千乘之尊、八域之富,惜費如此,從約如此。
則降自大官以下,其孰不仰體德意,表率群工,而尙復前日之弊風乎?故相臣黃喜之高桶笠藍絛兒,獨不可自廟堂始乎?大官苟能如此,則小官安敢違也;朝廷苟能如此,則士庶安敢違也;京師苟能如此,則外邑亦當效之。
試以今均役論之,自古聚歛之臣,渠必先自封殖,以厚其家。
奢濫無度,末流之害,至于不奪不厭,兇國禍家之境。
漢之弘羊創爲監鐵、舟車之稅,而終與蓋主、上官之謀,以赤其族。
今之啓禧,創爲魚鹽、船結之稅,而乃有賊子妖孫之逆,以滅其種。
又況有先大王平昔之敎,則所謂均役,何可一日留置?而第其爲法,充入於良布一匹之代。
今欲罷之,其必也別穿一梁山泊而後可也。
縱使心計之人,極力捃摭,以充其代,亦一均役而止。
亦一啓禧而止。
以暴易暴,何益之有?欲因則不可。
欲罷則不能。
終宵耿耿,憂憤不寐。
臣適妄有所思,一毫不取於民,一物不歛於民,而使無田之民,得以有田。
無食之民,得以有食。
民樂而國亦有裕者,其惟闢土而勸農乎!今若得帳外閒土之可以起耕者,募民爲農,名爲公田,定式捧稅,量其所入,而減給均役之稅,則雖使減得一文,卽是減均役之稅,民必悅服。
雖使改得一分,卽是改啓禧之法,民必聳快。
臣竊料元帳所付水田、旱田,合爲一百四十一萬九千九百九十結內計,除時起八十五萬三千六百八十餘結,則所餘諸般免稅陳雜,爲五十五萬八千三百十一結之多。
於其中似必有隱漏未出之數,耕犂可入之土,使民進告,告者量宜許給,則告者必衆。
又或防堰灌漑可以蒙利,而私力之所不能者,亦令告官,而自官方便助成,則願者必多。
且今摠營若罷,則所屬屯田,宜有下落。
且他軍門外,各衙門屯田、各宮房、各寺刹位田屯田,或全減、或分減。
而近來逆家田土,其數亦夥。
且各處折受之山岡、浦藪,與廢牧場、廢黃腸、廢封山、廢堤堰、蘆草之場、泥生之地,俱收竝蓄,設廳移屬。
則民皆爭先樂赴,盡力爲農,所得必不貲矣。
名以牧場馬,不過數匹,而全一島一野膏沃可惜之土,等閒抛棄者,非止一二;名以封山、初無一枝松。
雖或有之,距浦口隔絶險遠,無以取用,而徒貽民弊者,非止一二;名以黃腸而與封山一同者,非止一二;蘆田也,泥生也,卽令蒙利出穀,數亦過優,而不爲民物,不爲公物,中間落在吏輩之手者,亦非止一二。
總而計之,可補國計之一隅。
果能善爲收拾,則均役之稅,雖不得全減,或折半、或三分之一。
必當計減,雖不盡革,其爲功不亦大乎?若夫更張、因循之敎,臣又有仰復者。
自古治國之道更張,而緻亂者夫何限哉。
而甚至於蘇威之好作事爲,而令民誦五敎歌,使人問五品不遜否。
對之者誤曰:『此州無五品官。
』逮夫玄感之起,民皆曰:『更令我誦五敎否?』因循而緻亂者,亦何限哉?而甚至於金人之低聲、緩語,以爲養高。
而寇至,則會于朝堂,揖讓相推而罷。
今日如是,明日如是,不措一策。
緻令虜人笑謂曰:『待汝論定,我已渡河。
』以此觀之,兩皆有失,可勝歎哉?雖然,因循之名,多在於委靡、頹敗之俗。
更張之稱,每出於振刷、奮發之圖,振刷、奮發,固勝於委靡、頹敗。
而況臣曾見古名臣箚語,以我海東士大夫之風韻、氣味,比於金人之低聲、緩語。
而又況世道人心,如水益下,委靡之極。
皆欲十指不動,衣君之衣,食君之食,坐享妻子之樂,不憂朝夕之慮。
古所雲,憂國如家者,未知其幾許人哉?如此之時,尤不可無大叚振刷、大叚奮發之擧也。
更張而民悅者,更張也;更張而民不悅者,不更張也。
更張而無擾,則更張也;更張而多事,則不更張也。
益而使樂之,利而使趨之。
告之害而使避之,曉之危而使遷之。
紆餘而使不迫也,簡昜而使不難也。
狃而使不驚其創也,漸而使不苦其驟也。
默移而使不知也,安行而使不見也。
是之謂更張而不更張,不更張而自更張也。
豈非今日廊廟之臣,所可講究者乎?三司、兩司論啓之中,罪名最重,餘焰可畏者,毋論前日官位之如何,處地之如何,可誅者卽誅,可鞫者卽鞫,可竄者卽竄,摧破其奸黨,渙散其陰謀。
毋使養賊而緻患,養疊而爲毒也。
且逆種逆孽之在海陸者,另飭道臣、守令,嚴加防守。
津步、關梁,別爲譏詗。
雖其家人、奴僕之往來者,這這搜驗,言於本官,則奸無所容,而亂庶可已。
戌、乙之間,若爲此早察預防之圖,則必不至於燎原滔天之域也。
昨年,翻瓦、撒沙之變,若不卽其夜,急擧扈衛,則天地百神,亦必倍加用勞於扶護之地矣。
伏願,亟施英斷,速降處分焉。
批曰:「累萬言事,甚有根據。
竝令廟堂稟處。
」 ○召見備局堂上。
○以具以謙爲鹹鏡北道兵馬節度使。
7月21日 ○戊申,大司憲李衍祥、持平李延年啓言:「後樂以正法罪人後翼之兄。
見其弟兇疏,初不挽止,爛漫綢繆之陰兇情節,與後翼一而二,二而一也。
請亟令王府,嚴鞫得情,明施典刑。
」不允。
○校理嚴思晩、副修撰沈豐之、鄭志儉所懷曰:「殿下以好生之德,於此等之逆,輒施次律。
至如後翼之極惡大罪,尤極兇慘。
如此逆種,不可留置近湖,以貽無窮之憂。
後翼兄弟妻子,絶島遠配,斷不可已。
」允之。
○大司憲李衍祥、持平李延年、正言宋銓、林道浩所懷曰:「龜柱罪狀,備悉於合辭,尙未準請,已是失刑。
今以量海、後翼兩賊之招觀之,根柢則龜柱也,窩窟則龜柱也。
亟加嚴鞫,夬正王法,宜矣。
」不允。
7月22日 ○己酉,命禦營大將張志恒緘辭推考。
校理沈念祖啓言:「臣以江都禦史,反庫時,訓將張志恒謄送留營記簿踏印手決,與留營成冊,無所相左。
而其中綿布元數,隻有六同七疋。
故依此反閱,修啓以來矣。
赴燕歸後,得見訓局反庫査啓。
則仙源庫封不動綿布一百同,丁酉正月駄來發賣,而其所對供,亦以未及還報爲言。
正月移來百同之數,初不載錄於十二月磨勘成冊,隻以六同七疋,無端減錄,斷絶簿脈,以爲捱過反閱之計。
曾謂此人,亦爲此回互巧僞之事乎?及其贓案之狼藉,薄竄旋宥。
而統閫除拜,曾未幾何。
禦營寵擢,又復太驟。
殿下雖以乏人之故,每施含垢之政。
惟彼愚駿,不知所以改圖報效,徒恃寵靈,益增其氣。
其流之弊,至於何哉?請先治臣昏不覺察之罪。
特寢張志恒新除之命,而仍治其變幻文書之罪。
」敎曰:「將臣體重,有難反汗。
而江華仙源庫記簿事,此等細事,何若是容意於踏印文書乎?緘辭從重推考。
」 ○罷平安道兵馬節度使李柱國職。
校理沈念祖啓言:「守令乘轎,自有朝禁。
而法久漸弛,近則無論文、南、武、守令,皆乘翼帳有屋轎。
此亦法綱所係。
請另加申飭,隨現論罪。
近來,武臣全不安分,動輒淩節。
平安兵使李柱國赴任巡歷,皆乘獨轎。
道路傳說,莫不駭聽。
而臣雖無似,旣帶行臺。
則及至相面,固當掩諱不暇。
而不問先說,有若誇張者然,其亦濫矣。
武臣乘轎,古所未聞。
柱國宜施譴罷之典。
」敎曰:「若此,則京營武將,亦可乘軒而肩籃乎?不可長其此等之心,以啓後弊。
依啓。
」 7月23日 ○庚戌,敎曰:「大、中、小祀親享,散齋以後,卽齋日。
而廟祀有誓戒處外,雖有散齋,各司莫得以知之,緻有向者之事。
此後親享及酌獻,有誓戒處,則以誓文書之。
無誓戒處,則以誓令書之。
一依視事行否書揭之例。
」仍令載之政院故事,永久遵行。
7月24日 ○辛亥,左議政徐命善啓言:「古則節製,大提學雖已承牌。
兩館提學,政院又請牌招,使之參考,此是盛事。
而向來下敎之後,政院未諳前例,不爲擧行。
此後則提學請牌之規,一依故事。
至於親臨科試之時,臺諫及曾經文任承旨之幷擬試望,明有可據之例,而近來久不見此。
無乃文獻之多闕而然歟?趁此時正好復舊。
自今以後,通融備擬之意,申飭擧行。
」從之。
7月25日 ○壬子,上初以是秋,欲謁齊、厚陵,是日召見京畿觀察使。
敎曰:「今秋,欲爲展謁於齊、厚陸矣。
來晦,國忌相値,九月大閱在前。
如欲進定於開月望間,則多日行軍,禾穀必多傷損。
行幸已久,輦路不闢,而猝使窮民,失其秋事。
是豈省歛助不給之意乎?特召畿伯,良以此也。
齊、厚陵秋展謁,今姑停止。
列邑如有聞風,而預備者,其令知委,無貽民弊也。
禦極以來,若保之政,毫無及民之可言。
而循例之行幸,欲行旋止,恐有妨於收穫也。
」 ○訓鍊大將具善復、禦營大將張志恒、守禦使洪樂性不揭齋令,上嚴敎切責。
三將臣納命召密符,居數日還授。
○以金相玉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7月26日 ○癸醜,以李秉模爲吏曹參議,李普行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27日 ○甲寅,行酌獻禮于文廟。
上具遠遊冠、絳紗袍,乘輿出集春門外,詣下輦臺幕次,改具冕服,仍詣大成殿,酌獻禮畢,還詣幕次,改具遠遊冠、絳紗袍,乘輿由集春門,詣春塘臺,設文武科。
敎曰:「祗謁聖廟,盛擧也。
設科取士,亦係不可已之事。
而從前許多科弊,職由於卽日唱榜之緻也。
諸生乘此倖會,若有借文換述之習,則入格之後,非但有在下之公議,自上亦豈無覈實之道乎?面試殆近迫切,姑不爲之。
雖於進退之際,自有試才之道,工拙無所逃矣。
預令諸生知悉,毋緻犯科。
」文取樸宗正等三人。
武取劉光齊等十六人。
7月28日 ○乙卯,翰林圈點,取李時秀、李宗燮、金載瓚、柳孟養、李集鬥、鄭東浚、李信祜。
○遞大司諫李普行。
7月30日 ○丁巳,次對。
○以李性源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在簡爲慶尙道觀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