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安廳副廳長的權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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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公司、開設賭場、逼收賭債、暴力拆遷。

    同時,在張文鋒1997年被關押期間,熊新興找關系,使張文鋒在被關押期間受到特殊照顧。

    1997年12月,張文鋒被釋放後便帶領同案犯李華、張強、張國華、羅海洋及江華等人在内的惡勢力團夥,投靠了熊新興。

    這樣,以熊新興、張文鋒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撫州市逐步形成。

    熊新興犯罪集團以公司為依托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手段聚斂了巨額财産,為組織的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支持。

    熊新興犯罪集團除将非法所得用于公司運作、個人揮霍的同時,通過多種形式給其骨幹成員予以獎勵以鞏固組織“凝聚力”,購買槍支、彈藥擴充組織實力,從而為組織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條件。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以暴力、威脅手段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衆:1998年5月,因在撫州市振興城市信用社原副主任羅某某處貸款不成,熊新興及張文軍在贛東賓館碰到羅某某,張文軍便對羅某某進行毆打;為了鏟除異己,1999年熊新興指使董某某傷害緻死陳某某,并花費10餘萬元資助董某某藏匿;1998年2月,李華、羅海洋等人為争強鬥狠,将廖某某殺死;1998年9月張文鋒團夥将周某某、王某某打成重傷;2002年5月張文鋒無端毆打楊某某、劉某某,緻使楊某某被迫離開撫州;熊新興犯罪組織還多次以毆打、拘禁等暴力手段向多人逼要賭債。

    此前,1995年12月,張文鋒持槍威脅執行公務的臨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隊中隊長石某某;1997年9月熊建祥毆打執行公務的撫州市公安局嵩湖派出所民警張某某。

     熊新興為了給其犯罪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尋求保護、逃避打擊,利用金錢大肆拉攏、賄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編織組織的“保護傘”。

    已查明充當“保護傘”的人員有原省公安廳副廳長許曉剛、原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尹某、原臨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隊大隊長操某某、民警祝某某等多人。

    為向政界滲透,熊新興還取得撫州市臨川區政協一屆民主黨派政協委員和二屆政協經濟界委員的頭銜。

    2002年以來,撫州市民多次向各級部門舉報熊新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事實,江西省“打黑除惡專項領導小組”就群衆舉報的問題要求撫州市公安機關查處,但由于“保護傘”的暗中保護,調查結果都不了了之,從而更加助長了該犯罪集團的嚣張氣焰。

     一審宣判後,熊新興、董嘯林等11人不服判決,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省高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後作出終審裁定,駁回熊新興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核準判處罪犯熊新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7年1月11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将“黑老大”熊新興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紅顔之禍,六名佳麗“黑”掉許廳長 在查實的許曉剛6個情人中,有歌唱演員、茶樓的老闆、夜總會服務生、按摩女。

    從判決書上看,許曉剛最後被查證的受賄金額中,大部分都花在許曉剛的幾個情婦身上。

     許曉剛的第一個情婦是在山東青島認識的趙某。

    1997年新春伊始,許曉剛到山東省青島市開會。

    海濱城市秀麗的名勝古迹并沒有引起他的興趣。

    一日傍晚,一席美酒佳肴,幾番推杯換盞後,他獨自一個人來到某洗浴中心洗桑拿。

    在這裡,頗有幾分姿色的按摩小姐趙某闖進了他的生活。

    在一邊按摩一邊調情中,他們很快就成了知己。

    當晚,許曉剛便将她帶回下榻的賓館。

     1997年當年冬天,許曉剛再次來到青島後急切想與趙某幽會。

    風花雪月中的趙某此時早已投入另一權貴公子的懷抱,且已有身孕,她在電話裡婉言謝絕了許曉剛的盛情邀請。

    為了得到趙某的柔情一抱,許曉剛懷抱着99朵紅玫瑰,來到趙某宿舍的樓下,一個又一個電話表達思戀之情。

    為了一個按摩小姐,這位堂堂的大廳長足足在寒風中伫立了一個多小時……趙某終于被感動了。

    從此,他倆猶如一對恩愛夫妻,南昌、北京、上海頻頻牽手出入賓館酒店……在近3年的時間裡,許曉剛除了送趙某40多萬元外,還專門托人在北京給趙某找了份稱心的工作。

     許曉剛的第二個情婦是在北京認識的陳某。

    有一次,許曉剛出差到北京。

    當夜色降落時,許曉剛并沒有閑住,獨自一個人到“天上人間”夜總會,很快便與坐台小姐陳某勾搭上了,交上3000元的首期付款外,兩人開始了兩年多的情人生活。

    為此,許曉剛支付了30多萬元。

    為了幫助陳某告别夜總會生活,許曉剛介紹她進入了一家廣告公司從業,并為她出面聯系到省内的兩家煙草企業兩筆300萬元的廣告業務。

    從中分得提成後,在許曉剛幫助下,陳某又做起了彩票生意。

     第三個情婦是北京“天上人間”夜總會的班某。

    2000年秋,許曉剛又一次來到“天上人間”夜總會。

    這次,他認識了服務生班某,1000美元便是他們的第一次性交易。

    而此後維系他倆一年多的情人關系,許曉剛付出了40多萬元的錢物。

     第四個女人是南昌一家茶樓的女老闆李某。

    他是許曉剛2003年春節期間認識并發展成為情人關系的。

    為維持與李某的情人關系,許曉剛出資幫助其在南昌經營某品牌服飾專賣店、送“寶馬”轎車……直至案發,他送上的錢物在200萬元以上。

     為了給李某買車,許曉剛向幾年前認識的某集團老闆遊某某索要了購車錢。

    2003年底,遊某某把48萬元現金放在一個紙箱裡讓他弟弟帶到南昌交給許曉剛,并囑咐是一箱很重要的“資料”。

    許曉剛收到後,把錢裝在一個布袋裡,交給李某,讓她買輛寶馬車。

    李某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