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安廳副廳長的權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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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向遊某索要78萬元人民币、2萬美元。
2005年年初,遊某的妻子在江西省新餘市交通違章,民警要依法扣車。
遊某随即請許曉剛幫忙。
許曉剛打電話過問,要求辦案民警妥善“處理好此事”。
于是,違章車被當場放行。
臭味相投,充當“黑老大”的保護傘 給許曉剛送錢的還有很多人,但最重要的一個人是号稱“江西第一黑”的熊新興。
2000年3月,先後25次行賄胡長清310萬元的江西奧特集團公司董事長周雪華從被臨時羁押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招待所脫逃,剛從胡長清專案組出來的許曉剛接着負責查辦該案。
當時,周雪華的妻子到處找人四處籌錢解救丈夫,但周雪華落難之時,幾乎沒有人肯幫忙,隻有和周雪華有過生意往來的江西省撫州聯達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老闆熊新興借了20萬元給周雪華的妻子。
周雪華脫逃後,熊新興因為這筆借款被公安機關傳訊,得以和許曉剛相識。
許曉剛覺得熊新興這個人講義氣,能交。
随即,熊新興成為許曉剛廣泛交結的社會網絡中最密切的關系之一。
許曉剛先後收受、索取熊新興人民币85萬元、美元1萬元、價值人民币8.2萬元的玉镯一對。
從與熊新興的交往上看,無論表現形式如何複雜,實質卻是非常簡單,說白了就是兩個字——交換。
從此,成了金錢奴仆的許曉剛,便心甘情願地為熊新興鞍前馬後地效勞。
為了顯示與熊新興的特殊關系,許曉剛多次攜帶妻子或情婦到撫州,并把熊新興作為“哥們兒”介紹給撫州市黨政主要領導、撫州市公安局領導認識,并叫上相關領導陪同到熊新興那座被當地群衆稱為“紅樓”的聯達俱樂部吃喝玩樂。
但是,熊新興折騰得太大了,有關方面開始了對他的偵查。
據警方搜集的罪證,1997年以來,以江西聯達實業有限公司總顧問熊新興為首的黑社會集團,在撫州市以開賭場、詐騙銀行資金、強迫交易等手段,聚斂了巨額财富,并大肆購買槍支、吸收成員、擴充組織。
該組織先後以殘忍手段緻死3人、重傷5人,詐騙銀行貸款近億元。
撫州市公安局根據省委、省公安廳領導的指示,成立了以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尹某為組長的調查組,但此事一直沒有結果。
2004年9月23日,當專案組秘密部署抓捕熊新興時,他卻神秘地失蹤了。
無奈,江西省公安廳成立了專案組。
可當專案組的偵查工作剛剛開始,一隻無形的黑手便伸了出來:辦案民警要查找的每一個證人,幾乎都在回避;即使找到了,證人都不敢如實陳述受害事實;有的證人剛向辦案民警提供證詞,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上門威脅、毆打;辦案民警秘密轉移案犯關押地,後面很快便出現幾輛緊緊尾随的車……專案組的每一次行動部署,似乎都在熊新興犯罪組織成員的掌控之中。
這隻黑手到底在哪裡? 随着案情的進展,為熊新興黑社會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的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尹某、臨川分局原副政委操某某、刑警大隊原副大隊長黃某某、七裡崗派出所原指導員許某逐漸浮出水面。
撫州市熊氏黑社會勢力的興風作浪,公安機關的抓捕行動頻頻失手,引起了中紀委的關注。
2005年4月5日,熊新興被抓捕。
不久,熊氏黑社會集團的最大保護傘,公安廳原副廳長許曉剛浮出水面。
2005年8月27日,許曉剛被“雙規”。
經查,2002年5月,許曉剛多次來到撫州,當着熊新興的面向熊新興專案組長、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尹光“打招呼”,心領神會的尹某也積極向熊新興“支招”。
為此,熊新興采取毆打威脅當事人和證人、毀滅證據等方法,使得此後的這類調查都成了“走過場”。
2004年9月23日,當得知中紀委、省紀委與省公安廳正在部署當晚秘密抓捕熊新興時,許曉剛因害怕“拔出蘿蔔帶出泥”,立即通知了熊新興。
熊新興得知消息後立即潛逃,使得這一次抓捕行動撲了空。
有如此強硬的“紅傘”作後盾,難怪“黑老大”可以為所欲為! 2006年4月21日,許曉剛涉嫌受賄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管轄,2006年4月24日,浙江省檢察院将此案交由衢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同年5月11日,許曉剛因涉嫌受賄罪被衢州市檢察院逮捕。
許曉剛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由江西省公安廳偵查終結,于2006年8月7日移送衢州市檢察院并案審查起訴。
2005年4月6日,熊新興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江西省公安廳執行逮捕。
2006年7月17日,熊新興案在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2006年9月26日,一審法院判處熊新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熊新興可謂罪行累累,曾用名“熊縣興”,綽号“國國”,39歲的他是江西撫州市人,隻有小學文化,原撫州聯達經濟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先後擔任撫州市臨川區兩屆政協委員。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以來,罪犯熊新興先後成立了撫州聯達經濟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達貿易公司)、江西聯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達公司)、江西博福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福公司),同案犯熊建祥、花其輝、唐天安、董嘯林、張新軍等人分别在公司擔任法人代表、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出納等重要職務,以合法公司的形式掩蓋其非法的組織活動。
為了拉攏當時在撫州社會上有名氣的張文鋒惡勢力團夥,熊新興将張文鋒的哥哥張文軍安排到自己身邊開車,後任命為博福公司法人代表,負責經營博
2005年年初,遊某的妻子在江西省新餘市交通違章,民警要依法扣車。
遊某随即請許曉剛幫忙。
許曉剛打電話過問,要求辦案民警妥善“處理好此事”。
于是,違章車被當場放行。
臭味相投,充當“黑老大”的保護傘 給許曉剛送錢的還有很多人,但最重要的一個人是号稱“江西第一黑”的熊新興。
2000年3月,先後25次行賄胡長清310萬元的江西奧特集團公司董事長周雪華從被臨時羁押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招待所脫逃,剛從胡長清專案組出來的許曉剛接着負責查辦該案。
當時,周雪華的妻子到處找人四處籌錢解救丈夫,但周雪華落難之時,幾乎沒有人肯幫忙,隻有和周雪華有過生意往來的江西省撫州聯達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老闆熊新興借了20萬元給周雪華的妻子。
周雪華脫逃後,熊新興因為這筆借款被公安機關傳訊,得以和許曉剛相識。
許曉剛覺得熊新興這個人講義氣,能交。
随即,熊新興成為許曉剛廣泛交結的社會網絡中最密切的關系之一。
許曉剛先後收受、索取熊新興人民币85萬元、美元1萬元、價值人民币8.2萬元的玉镯一對。
從與熊新興的交往上看,無論表現形式如何複雜,實質卻是非常簡單,說白了就是兩個字——交換。
從此,成了金錢奴仆的許曉剛,便心甘情願地為熊新興鞍前馬後地效勞。
為了顯示與熊新興的特殊關系,許曉剛多次攜帶妻子或情婦到撫州,并把熊新興作為“哥們兒”介紹給撫州市黨政主要領導、撫州市公安局領導認識,并叫上相關領導陪同到熊新興那座被當地群衆稱為“紅樓”的聯達俱樂部吃喝玩樂。
但是,熊新興折騰得太大了,有關方面開始了對他的偵查。
據警方搜集的罪證,1997年以來,以江西聯達實業有限公司總顧問熊新興為首的黑社會集團,在撫州市以開賭場、詐騙銀行資金、強迫交易等手段,聚斂了巨額财富,并大肆購買槍支、吸收成員、擴充組織。
該組織先後以殘忍手段緻死3人、重傷5人,詐騙銀行貸款近億元。
撫州市公安局根據省委、省公安廳領導的指示,成立了以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尹某為組長的調查組,但此事一直沒有結果。
2004年9月23日,當專案組秘密部署抓捕熊新興時,他卻神秘地失蹤了。
無奈,江西省公安廳成立了專案組。
可當專案組的偵查工作剛剛開始,一隻無形的黑手便伸了出來:辦案民警要查找的每一個證人,幾乎都在回避;即使找到了,證人都不敢如實陳述受害事實;有的證人剛向辦案民警提供證詞,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上門威脅、毆打;辦案民警秘密轉移案犯關押地,後面很快便出現幾輛緊緊尾随的車……專案組的每一次行動部署,似乎都在熊新興犯罪組織成員的掌控之中。
這隻黑手到底在哪裡? 随着案情的進展,為熊新興黑社會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的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尹某、臨川分局原副政委操某某、刑警大隊原副大隊長黃某某、七裡崗派出所原指導員許某逐漸浮出水面。
撫州市熊氏黑社會勢力的興風作浪,公安機關的抓捕行動頻頻失手,引起了中紀委的關注。
2005年4月5日,熊新興被抓捕。
不久,熊氏黑社會集團的最大保護傘,公安廳原副廳長許曉剛浮出水面。
2005年8月27日,許曉剛被“雙規”。
經查,2002年5月,許曉剛多次來到撫州,當着熊新興的面向熊新興專案組長、撫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尹光“打招呼”,心領神會的尹某也積極向熊新興“支招”。
為此,熊新興采取毆打威脅當事人和證人、毀滅證據等方法,使得此後的這類調查都成了“走過場”。
2004年9月23日,當得知中紀委、省紀委與省公安廳正在部署當晚秘密抓捕熊新興時,許曉剛因害怕“拔出蘿蔔帶出泥”,立即通知了熊新興。
熊新興得知消息後立即潛逃,使得這一次抓捕行動撲了空。
有如此強硬的“紅傘”作後盾,難怪“黑老大”可以為所欲為! 2006年4月21日,許曉剛涉嫌受賄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管轄,2006年4月24日,浙江省檢察院将此案交由衢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同年5月11日,許曉剛因涉嫌受賄罪被衢州市檢察院逮捕。
許曉剛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由江西省公安廳偵查終結,于2006年8月7日移送衢州市檢察院并案審查起訴。
2005年4月6日,熊新興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江西省公安廳執行逮捕。
2006年7月17日,熊新興案在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2006年9月26日,一審法院判處熊新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熊新興可謂罪行累累,曾用名“熊縣興”,綽号“國國”,39歲的他是江西撫州市人,隻有小學文化,原撫州聯達經濟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先後擔任撫州市臨川區兩屆政協委員。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以來,罪犯熊新興先後成立了撫州聯達經濟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達貿易公司)、江西聯達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達公司)、江西博福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福公司),同案犯熊建祥、花其輝、唐天安、董嘯林、張新軍等人分别在公司擔任法人代表、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出納等重要職務,以合法公司的形式掩蓋其非法的組織活動。
為了拉攏當時在撫州社會上有名氣的張文鋒惡勢力團夥,熊新興将張文鋒的哥哥張文軍安排到自己身邊開車,後任命為博福公司法人代表,負責經營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