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五一

關燈
以魯 秉周禮,未可以動。

    其後夾谷之會,齊使萊人以兵亂之,孔子相魯,折之以禮,齊卒成好。

    禮之服人,其明驗大效如此哉!日者虜使奉會慶節書币以來,吾國适有大故,陛下方在衰绖之初,命臣集議,皆曰是故當與之見。

    既而聖意獨斷,卻其書币,就館津遣,彼亦逡巡退聽而歸。

    此無他,禮之所存有以服其心故爾。

    今正旦之使複來,其事與前日大同而小異。

    外庭臣子皆以陛下方禦缟素,聽事内殿,不知當何以待之。

    忽已降指揮,見議素幄引見使人,令有司議禮物之當受與否,則知聖意已有所處矣。

    然臣竊謂彼之前日見卻,出于倉卒不意,今日之來,必将深思熟計,以相酬酢。

    适聞指揮已出,萬一彼諜而知之,或恐以賀正為辭,不當于素幄引見。

    欲望陛下預于此日少留聖慮,或密谕大臣蚤正素定之議,俟其辭或出此,則授之館伴,從容閑暇以應之,無若前日之舉涉于(忽)[]遽,則為得體矣。

    議者猶以謂我之告留之使已往,彼之慰奠之使未來,今日之事,似有先慶後吊之嫌。

    臣竊謂時之先後适然,至是我本意。

    況引見于初到之日,至于正旦陛下自行禮于大行幾筵之前,朝會俱罷,亦何名為慶哉!國有典故,禮有經權,參酌其宜,自然中節。

    如臣管見愚陋,何足以仰裨聖明,惟陛下财幸。

    」诏:「今來正旦通問,專為和好,故說素幄許其入見。

    若受禮物,則有慶賀之嫌,已令館伴卻而不受。

    又慮使人 援故事以為請,未審于典禮如何,可令禮官詳議以聞。

    」既而兵部尚書兼權禮部尚書宇文價、權禮部侍郎兼權吏部侍郎顔師魯、太常少卿尤袤,秘書省著作郎兼權禮部郎官倪思、太常丞黃黻、太常博士張體仁奏:「臣等曆考祖宗以來,雖居喪制,未有不引見人使,亦無不受禮物之文。

    前朝諸臣豈不知不當受,而所以不免從權者,以為既已通好,不當無事而使之疑也。

    今歲賀會慶聖節人使,陛下方當哀疚之中,卻之使去,中外感孍聖德,雖狼子野心亦知委順。

    今正旦人使亦既許素幄引見,受其書矣,所有禮物恐無不受之禮。

    況元日朝會俱罷,初無賀儀币物,所有将書亦非慶禮。

    前者聖節之使,專以陛下誕辰,卻之可也。

    正旦為兩國通好,萬一使客必欲如禮而去,則徒為紛纭,亦恐無辭以卻其物。

    在禮有反經以從權,正為是也,竊以為當受。

    兼照得所議,若聖斷以為然,即乞下館伴使,更不必宣谕卻其禮物,庶幾不緻臨時往複,以全國體。

    」诏依詳議到事理施行,可就殿之東楹設素幄引見人使,百官并免裡見,其禮物毋令入殿,付之有司。

     十五年二月十八日,诏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京镗假禮部尚書,充金國報謝使,侍衛步軍司計議官劉端仁借(客)[容]州觀察使、右衛上将軍副之。

    令臨安府制造三節人從過界衣服。

     十一月四日,殿前都指揮使郭杲言:「每遇金國使人赴阙,例 于三司差伴射官屬。

    竊詳軍中使臣自辛巳歲至今僅四十年,日漸消磨,見存者往往年邁,筋力向衰,拖疆習射,已非所宜。

    目即諸軍隊将、訓谏官,其間有人物魁偉、正當壯歲、可習武藝者,拘礙白身,不能應選。

    乞今後合差伴射官,如兵将官内阙人,不以有無官序通選。

    如或射中,與特補一官資,不惟軍士知有取進之路,又且激昂材藝,得以應選,仰副國家搜擇()[偏]裨之意。

    」從之。

     十六日,禮部、合門、太常寺言:「國朝典故,啟攢前三日至祔廟,皇帝并前殿不坐。

    将來賀登寶位使人到阙,依淳熙十五年賀正旦人使到阙,于垂拱殿東楹引見。

    今來賀登寶位使人朝見,已降指揮,皇帝禦後殿引授書朝見并賜茶,候朝辭日依舊垂拱殿東楹坐賜茶等。

    今欲權于紫宸殿引見,其餘并從舊儀,唯不設仗。

    」從之。

    合門條具:一、是日使人朝見,開紫宸殿門并紫宸殿兩廊及後殿兩廊放班門,令百官并使人入出,赴後殿起居朝見,賜茶。

    一、知合門官已下并當祗應宣贊舍人已下、合祗應諸司官,并赴後殿後幄起居,宰執有如奏事,赴後殿後幄起居奏事。

    一、禦後殿坐,望參官四拜起居,權免舞蹈,儀仗免排設。

    一、宰執、使相及使人、侍從、正任館接拌,并後殿宣坐賜茶。

    一、行門禁衛等于紫宸殿内随宜排立,迎駕起居,令入内官報撥。

    一、使人朝見授書,止合知合門官并當祗應宣贊舍人在後殿内,餘并出殿。

     提點一名同儀鸾司傘褥位。

    一、使人合賜例物,止兩箱過。

    如未盡未便事,臨時随宜施行。

     二十一日,宰執進呈館伴賀登寶位使、副黃艾等申:「北使王啟等雲朝見日三節人何不賜茶酒,艾等〔言〕茶以無例。

    」上曰:「若用吉禮,則三節人皆賜茶酒,今以孝宗之制,故止于賜茶。

    使、副之外,三節人何預焉彼不知禮例,故爾。

    」 二十二日,合門、太常寺言:「今來賀正旦使人到阙入賀,系在孝宗皇帝祔廟之後,緣有已降指揮,自今後應有拜表稱賀等事,為在至尊壽皇聖帝喪之内,并權免。

    欲是日免入賀,并免拜表,所有見辭、受書、赴宴、出入、觀遊、服着等,欲令所屬照應淳熙十六年賀正旦使人到阙見辭等體例施行。

    」從之。

     十六年二月八日,盱眙軍申,金國報哀使、副取二月二十五日過界。

    诏就差何澹、戴勳充接送伴使、副。

    澹先于去歲十二月差充賀金國生辰,至盱眙,金國遣使報哀,就改命焉。

     同日,禮部太常寺言:「何澹、戴勳充接送伴使、副。

    所有衣帶自合純吉。

    金國使、副如系黑帶,聽從其便。

    帷幕用紫。

    沿路賜宴如堅辭不肯赴座,并令折賜。

    」既而權禮部侍郎尤袤等續行參酌,接送伴使、副與金國使、副初接見日,合依典故權服公服,黑帶,佩魚。

    以後沿路相見,其接伴使、副自合純吉服。

    從之。

     十二日,诏差中書舍人羅點假朝請大夫、試吏部尚書,充金國報登寶位使;武功大夫、濟州防禦使、權 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谯熙載假保信軍承宣使、知合門事、兼合客省四方館事副之。

    其合行事件并依紹興三十二年體例施行。

    自後接送館伴、正旦生辰使副借官同此。

     十四日,宰執進呈差館伴使副職位、姓名,其間依例亦具統制官。

    上曰:「不宜差軍中官,此輩素不知書,不閑儀矩,一旦差充此等職事,往往旋去習學,徒為可笑。

    又使餘人互相仿效,盡廢武藝而從事于此,甚非穩便。

    今後切不須差。

    」 十五日,诏差起居舍人諸葛廷瑞假翰林學士承旨、朝請大夫、知制诰兼侍讀,充吊祭金國使;皇叔太子右内率府副率趙不慢假鄂州觀察使、左武衛上将軍副之;秘書郎劉崇之假朝散大夫、起居舍人、兼史館修撰,充金國讀祭文官。

    其合行事件,依正旦體例施行。

    既而崇之言:「使、副除随行人外,有三節人從分掌窠座,是以不至失事。

    今既不許增創,所有合用應辦掌管人數,乞就見差三節人内分撥祗應。

    」從之。

     二十七日,尚書省言:「金國并遣使、副,名色不一,沿路申發文字,往往差互。

    」诏止以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之類稱呼。

     二十八日,太常寺言:「諸葛廷瑞等過界服着等,今讨論于典故,即無該載,所有使、副等過界合服所借本品服。

    仍乞準備紅(黑)[紅]帶、黑黑帶,候到金國弔祭,令使、副等審度服繫施行。

    」從之。

     三月六日,诏國子祭酒沈揆假端明殿學士、中大夫、提舉中太一(官)[宮]、 兼侍讀,差充賀金國登寶位使;武功大夫、吉州刺史、權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幹辦皇城司韓侂胄假安慶軍承宣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副之。

     九日,诏:「訪聞平江、鎮江府等處,賜金國使人禦筵多不整肅,冗鬧觀看。

    今使、副所到州軍,預報守臣差人約攔,犯人禁勘取旨。

    每差接送伴,令承受宣谕。

    」 十四日,诏:「今來使人往來頻并,沿路州縣不得饋送。

    如有違戾,并以贓論。

    」 四月十六日,接伴使張濤言:「至盱眙,見入遞文書率多淹緩。

    乞下浙西、淮東嚴行約束,應幹涉使客文書,别立字号,依擺鋪法日行三百五十裡,違者究劾。

    」诏兩(别)[路]提舉馬遞鋪官嚴行約束,毋得違戾。

    又言:「遞年使客往回、例于鎮江都統司及楚州出戍軍中,差步卒二百餘人,騎卒一百人,服乘小馬九十五人,州郡批支券食等數目既多,未免煩困。

    乞下淮東運司,照應前數減半差撥。

    」從之。

     八月二十九日,主管往來國信所言:「金國賀登寶位人使将來到阙,契勘近奉使賀金國登位國信使、副沈揆等過北界所賜衣服例物,常例外更有别賜物數。

    射弓、朝辭:正使,紅錦绫羅透背等共三十五段,鞍辔馬二匹,散馬一十二匹,折絹二十四匹,雜色裡絹二十五段;副使,紅錦绫羅透背等共一十五,鞍辔馬二匹,散馬七匹,折絹一十四匹,雜色裡絹一十段。

    朝辭三節人:上節銀一十兩,絹二十二匹;中節銀八兩,絹 一十八匹;下節銀五兩,絹一十一匹。

    」得旨,令國信所将别賜物段等比拟指定折賜。

    本所參酌比拟到,計合折銀五千三百九十兩。

    诏依,其銀令封樁庫日下支降。

    比拟折銀:正使,雜色绫羅彩絹共折三百兩,馬二匹折銀一百兩,鞍辔二副折銀二百兩;副使,雜色绫羅彩絹共折銀二百八十兩,馬二匹折銀一百兩,鞍辔二副折銀一百二十兩;都管書狀官共四人,雜色彩絹共折銀一百兩,蓋五副折銀一百兩;上節共七人,雜色彩絹共折銀四十兩,蓋二副折銀四十兩;下節共三十九人,雜色絹彩共折銀三十兩,蓋一副折銀二十兩。

     十一月十四日,臣僚言:「乞降指揮,今後奉使下節軍兵,須令所差軍分揀選慣能乘馬之人,仍須先于教場中選試,取其精熟者保明差撥。

    其上、中節内大小使臣如準備差使、執旗、報信、小底之類,當于諸軍訓練隊将内(大小使臣如準備差使執旗報信小底之類當于諸軍訓練隊将内)選人物魁梧、鞍馬習熟者為之。

    自來年賀生辰奉使為始。

    」從之。

     光宗紹熙元年六月八日,上宣谕:「奉使金國一行人合得一官賞,後來因人議論镌減,自今可與複舊。

    三節人往返最勞,或有墜馬等便至死損,不應吝此賞格。

    」 十三日,臣僚言:「朝廷所差使、副一行事務,委任甚重。

    至若國信所人,不過使之往來商議,皇城司人,不過使之(機)[譏]察事宜而已,初非有所假借,使之得 以誰何使、副也。

    此曹合而為一,自作威福,不容钤制。

    其入國者,往往又于過界之後妄生事端,或于其間反行挑攪,恐動使、副,及沿路恐喝監司、州縣,多受鈔物。

    乞自今應接伴入國使、副及一行官屬事務,許其從實(機)[譏]察。

    萬一國信所與皇城司人不遵繩檢,犯今來約束,非理求取批借,及如臣前所陳,亦許使、副具名聞奏,庶幾事體兩全。

    」從之。

     十月二十八日,皇子嘉王府翊善黃裳等言:「送伴至揚州,收金國禮信所牒一件,及本所回牒照會,卻雲牒内不合書寫年号,不肯收受。

    據北引接赍到公案内,有本朝送伴所回牒,果是無年号,遂牒會到盱眙軍遇與泗州公文往來,并寫年号,猶執前說。

    至盱眙軍臨行,方肯收接。

    照得所差行司緣無正阙,往往多是在外浮泛之人充應,是緻乖誤。

    乞今後正差行司二名,卻于合(将差)[差将]校内損減人數。

    仍于曾充行司、慣熟谙曉行移人内選差。

    」诏國信所今後同接送伴使、副,将行司吏人公共選擇差撥。

     二年正月三十日,盱眙軍奏,金國事故使、副取二月初四日過界。

    诏就差蘇山、劉詢充金國報哀接送伴,其合用都轄等,并于三節人内就差。

    合行事件,仰國信所日下照例開具,申三省、樞密院。

    山等系賀金國正旦,回程年例合至正月三十日到盱眙軍,三省檢舉,故有是命。

     二月三日,诏戶部郎中宋之瑞假朝請大夫、試禮部尚書,差充吊祭金國使;合(問)[門] 宣贊舍人、點檢合門簿書公事、充宣詞令趙嗣祖假嚴州觀察使、左衛上将軍副之;秘書郎兼權倉部郎官王叔簡假朝奉大夫、守太常少卿、兼史館修撰,充讀祭文官。

    既而叔簡言合用公使從物、乘馬、張蓋等,既比使、副一體,所有乘座舟船、龊立黃旗,乞行下所屬制造。

    從之。

     四月十一日,保靜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鄭興裔〔言〕:「逐年奉使(全)[金]國及接送伴使副、賜宴中使回程經過揚州瓜洲鎮,渡江所用般剝人夫,每次不下二千餘人。

    乞劄下揚州,自今接、送伴除與北使同行聽從差夫外,所有奉使金國回程,止乞差夫一千人,送伴使、副回程差夫八百人,賜宴中使回程差夫二百人,庶幾約定人數,不緻泛差。

    」從之。

     九月二十五日,差充賀金國正旦國信使黃由、副使張宗益,照得「由」字系犯金國名諱偏傍,「宗」字系犯金國名諱,合行回避。

    诏黃由時暫改名申,張宗益除去「宗」字,并候事畢日依舊。

     三年三月二十一日,進呈黃由等劄子:「昨充賀正旦使、副,乞奏對。

    」上曰:「兩人都教引見,要詢問北界事。

    」留正等奏:「張宗益前日過對境,煞疏脫,為虜人所輕。

    」上曰:「隻為是張子蓋之子,前日差他去,卻如此。

    所以遣邏者之意,正為要伺察此等事,全不奏來。

    宗益更與外任,邏者亦須懲治。

    」 五年六月十二日,诏大行至尊壽皇聖帝六月九日升遐,梓宮發引在十月之後,九月七日本國皇帝生辰,仰盱眙軍關 報對境,權免遣使一次。

     甯宗慶元元年正月九日,宰執餘端禮等言:「虜使移剌敏等,必欲求竹牛角,館伴使、副孫逢吉等執不與之,此意亦是。

    」上曰:「聞渠虜主甚欲得此,與之亦未害,但恐後來源源不絕爾。

    」 十二月十日,尚書省言:「金國賀正旦使人,緣在哲文神武成孝皇帝未祔廟前已降指揮,令接伴使、副谕使人免賜幡勝,優與折支本色,就所至州軍照數兌支日,後卻令所屬撥還。

    照得賀登寶位使人合賜幡勝,内侍省未曾差官。

    」诏令戶部據合用金銀兩數付内侍省所差官前去給賜。

    使、副二人各純金幡勝一副,各重一兩五分,各折金二兩。

    上節一十一人并接伴使、副二人,各渾金鍍銀幡勝一副,各重六錢,鍍金五分,各折銀一兩半。

    中節一十四人,下節三十九人,各閑金鍍銀幡勝一副,各重五錢八分,鍍金三分,各折銀一兩。

     二十六日,送伴使章穎、副使李孝純言:「送伴金國賀登寶位人使至前路,必遇歲元。

    昨來金國賀天申、會慶、重明聖節,往回途中該遇端午、冬至、重陽節,各差天使賜使人節儀。

    今來前路使人該遇歲元節,未知合與不合降賜。

    」诏依冬至例給賜,其合用絹于所至州軍代支,卻令戶部依數撥還。

    仍令押禦筵官就賜使、副二人各生白絹五十匹,都管二人各生白絹一十二匹,書狀官二人各生白絹一十二匹,上節七人各生白絹八匹,中節一十四人各生白絹五匹,下節 三十九人各生白絹三匹。

     二月三日,右丞相趙汝愚等言:「竊惟行人之官,責任甚重,欲求稱職,必在擇人。

    人固須才,事當有據。

    賞考《周禮》,行人之職掌賓客之禮儀。

    名位尊卑,皆有禮籍;禮俗政事,自為一書。

    神宗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