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 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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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門、都進奏院,自今分司官表章并許收接。

    時分司西京韓援上言:「準都進奏院公文,分司、緻仕官并前任丁憂持服官表章無例投進,緣分司官見今食祿,列在班簿,緻仕官亦有俸給,即與丁憂持服不同。

    」故 有是诏。

     仁宗天聖元年五月,給事中、充集賢院學士張複為光祿卿,分司南京。

    與假百日将理,候痊損發赴南京。

     七月,主客員外郎、判三司度支勾院李宗諒言:侄國子博士昭迪昨自汾州通判就差監(穎)[颍]州正陽鎮鹽酒稅,兼兵馬都監,為患乞就除分司西京,且在私家求醫,損日卻赴西京。

    诏給假百日将治,候痊損發赴西京。

     二年四月,以知曹州、刑部尚書、集賢院學士薛映本官分司南京,仍于曹州居住。

     九月,知兖州、工部侍郎李應機為将作監,分司南京,徐州居住。

     三年四月,知宿州、工部郎中孫元方求分司。

    诏以元方在任公事無曠阙,(今)[令]終此一任差替。

     六年十二月,主客員外郎、分司南京邵煥落分司,就(蓋)[差]監當。

     七年十月,工部郎中、監泰州茶鹽商稅務周嘉正分司西京,泰州居住。

    嘉正言兼男茂先近授楚州司戶參軍,乞改授泰州倚郭縣簿尉或判司。

    從之。

     慶曆五年十二月,賜司封員外郎、分司西京趙希言三品服,仍賜錢十萬。

    初,樞密使王贻永、副使龐籍、丁度言希言嘗講禁中,年餘八十,而家素貧,故賜之。

     六年七月,右正言、知制诰、知吉州餘靖為将作少監,分司南京,許居于韶州。

     皇佑四年正月,诏禦史台,臣僚年七十,因體量罷官或分司緻仕者,更不推恩子孫。

     嘉佑四年九月,以翰林侍讀學士、禮部郎中、知和州呂溱落職降官,分司南京。

     五年六月,以甯國 軍節度副使孫沔為光祿卿卿:原無,據《宋史》卷二八八《孫沔傳》補。

    ,分司南京。

    至七年十月,以知濠州。

     神宗熙甯三年六月,光祿卿、知舒州楊嶼守本官分司南京。

    嶼以本路轉運司奏庸懦不職,乞改宮觀差遣故也。

     元豐元年七月十九日,诏:「自今武臣遙郡已上分司,如曆任不因戰功轉官,及不曾任管軍及橫行,并除南班官分司。

    」 三年九月四日,禦史王祖道言:「太常丞汪輔之除廣東轉運副使,輔之即乞分司緻仕,朝廷為改成命,令依舊為開封府推官。

    臣竊以平日無事差一監司,聽避免而不行,萬一二廣有邊陲之警,朝廷何以使人誰肯為陛下行者望從輔之之請。

    」诏許輔之分司。

     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诏見分司官三年罷,自今更不許分司。

    以侍禦史知雜事滿中行言,乞自今見任官更不許陳請分司,已分司者候滿二年放罷。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十八日,诏李定落龍圖閣直學士,守本官分司南京,揚州居住。

    定父沒,始解官持所生母心喪,劉摯言其不持服也。

     同日,诏三京依舊置分司官。

     六月十二日,诏相州觀察使張誠一特責授左武衛将軍,分司南京,于本處居住。

    以左正言朱光庭言邪險有虧孝行也。

     十八日,诏資政殿大學士、正議大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呂惠卿落職,降為中散大夫、光祿卿,分司南京,蘇州居住。

    以谏官蘇轍、中丞劉摯論列,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诏龍圖閣直學士李定責授朝請大夫、少 府少監,分司南京,滁州居住。

    以左司谏王岩叟言不持所生母仇氏服,故有是诏。

     十月三日,诏奉議郎、前太府寺丞王璋許守本官,依舊太府寺丞,分司南京。

    璋以疾自陳故也。

    自是應自請分司,并帶職事官。

     紹聖元年七月十八日,诏降授左正議大夫、知随州呂大防守本官,行秘書監;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劉摯守本官,試光祿卿;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蘇轍守本官,試少府少監。

    并分司南京,大防郢州、摯蕲州、轍筠州居住。

    以禦史中丞黃履等言,大防等謗讪先朝,變亂法度,乞各正典刑,故有是命。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诏依元豐四年朝旨,見任官不許陳乞分司,從殿中侍禦史郭知章言也。

     三年八月十九日,诏梁焘除少府監焘:原作「濤」,據《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一改。

    ,降授奉議郎、管勾洪州玉隆觀、南安軍居住劉安世除少府少監,并分司南京,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