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 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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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居住。

     元符元年正月二十四日,前知應天府趙君錫等将公使庫寄納官錢借使,诏君錫以少府少監分司南京,亳州居住。

     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

    六月十日,左正言陳瓘言:「龍圖閣待制、知荊南府邢恕昨者自謂親聞司馬光有兇悖之語,遂以告于章惇,而光及範祖禹等緣此貶竄。

    又以文及甫私書達于蔡确妻明氏,謂劉摯、梁焘、王岩叟皆有奸謀,而摯等家族幾至覆滅。

    按恕嘗以反複詭詐得罪先朝,公議不容,固亦久矣。

    今寵以華職,付之大藩,中外沸騰,不以為允。

    望降 睿旨,原情定罪,以協公議。

    」三省進呈瓘疏,韓忠彥請改撰司馬光、呂公着告命。

    上曰:「但貶邢恕訓詞中具載此意,則天下皆知之矣。

    」是日,責恕為少府少監,分司西京,筠州居住。

     欽宗靖康元年二月十八日,诏太師蔡京特責授中奉大夫、秘書監,分司南京緻仕,河南府居住。

    以言者論:「京政和中首建平燕之議,王黼當國,循襲創造邊患,黼大正典刑,如京之惡,豈可獨貸!」故有是命。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二十九日,資政殿學士學士:原作「大學」,據《建炎要錄》卷五改。

    、西道總管王襄責授中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北京,襄陽府居住;資政殿學士、北道總管趙野責授中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青州居住。

    以提兵在外,不能入赴國難,而為退避之計故也。

     樂、不恤國艱故也。

    七月三日,诏朝奉大夫、充徽猷閣待制、知平江府鄭滋落職,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以為郡 三年三月十二日,诏光祿大夫、提舉南京鴻慶宮黃巘善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衡州居住;正議大夫、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汪伯彥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

    皆以其謀國不臧,緻虜騎憑陵故也。

     十七日,诏錢伯言責授軍器少監,分司西京,澧州居住。

    以伯言常棄城而遁故也。

     同日,诏黃巘厚責授中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道州居住。

    以殿中侍禦史王庭秀論其賣官售寵故也。

     七月八日,诏張澄落職,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衡州居住。

    以朋附苗 傅、劉正彥故也。

     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诏中大夫、同知樞密院事周望(授責)[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衡州居住。

    初,望為江浙制置使,以嘗有(補)[捕]獲苗瑀功,遂超拜本兵之任。

    既而以宣撫使總師平江,會金人南牧,望不能統禦大軍為捍禦計,望風先遁,緻虜騎乘間複破吳門,連陷諸郡,言者乞加誅斥,乃有是命。

     八月十八日,诏權知三省、樞密院事滕康,同權知三省、樞密院事劉珏,并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滕康永州居住,劉珏衡州居住。

    以言者論其傳聞警報,使太後乘流陟險故也。

     九月十七日,诏分司居住人該遇今年二月二十三日德音,令所屬具元犯因依,取旨移放。

     紹興元年十月三日,诏朱勝非責授中大夫,分司南京,江州居住。

    坐辭難避事之罪也。

     十年閏六月二十五日,诏前相趙鼎責授中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興化軍居住。

     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诏範同責授左朝奉郎、秘書少監,分司西京,筠州居住;朱翌責授左承事郎、将作少監,分司西京,韶州居住。

    臣僚言:「同當貳政之始,首為遷葬之謀,驅役疲民,騷動州縣,州縣之吏望風而迎祭者絡繹于道。

    以朝廷執政之尊而恃威怙權,蔑視百僚,無所不至。

    至于掩人主之隽功,稱為己有;勸人主之必殺,恣為己私。

    陰結維城之戚,密通左右之臣,引用非人,植立黨與,必欲盡排異己者而中傷忠良。

    故如朱翌、邵大受之徒,皆以儇輕 險躁之資,甘為鷹犬厮役之态。

    同之所向,翌等必附之;翌等所言,同必行之。

    更唱疊和,共濟其奸。

    」故有是命。

     十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孫近責授左朝散郎、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漳州居住。

    以臣僚列其交結朋比之罪故也。

     十月二十一日,诏左朝奉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何鑄責授左朝奉郎、秘書少監,分司南京,徽州居住。

    以破和議故也。

     三十一年七月十九日,诏同知樞密院事周麟之責授左朝奉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筠州居住。

    以其辭避使虜故也。

     職官宋會要輯稿職官四七判知州府軍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