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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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巡撫 【宋會要】 太祖建隆元年三月,命武勝軍節度使宋延渥等領舟師緣江巡撫,而贻書于江南國王曰:「朕自勉徇推崇,志安兆庶,顧邊陲之罷警,欲疆理之大同。

    乃睠江濱,近屬中夏,當開創之方殆,諒巡撫以攸宜。

    聊會帥臣,往谕朝旨。

    今差鄧州節度使宋延渥為都總管,舒州團練使司超副之,量率兵棹,自襄州下江,直至通州以來,緣北岸經略巡檢,提舉口岸,止絕偷渡舟船,安撫人民。

    若或經過之處,須經南岸,即令先發文字告谕本處人員,然後過往。

    載惟明達,當體所懷。

    」 太宗淳化四年二月,分遣使于諸路巡撫:工部郎中、直昭文館韓援,考功員外郎、直秘閣潘慎修,淮南;司封員外郎、直昭文館李蕤,水部員外郎、直史館樂史,兩浙;翰林侍讀、左司谏呂文仲、秘書丞、直史館陳堯叟,陝西;殿中侍禦史陳載,右司谏、直史館馮起,江南。

    皆賜缗錢以遣之,仍下诏曰:「去年以來,亢茲甚,江浙淮陝,最被其災。

    歲既薦饑,人則艱食,大開廪庾,以救流亡流:原作「荒」,據《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七改。

    。

    常平之蓄屢空,轉徙之民相繼繼:原作「斷」,據《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七改。

    ,頗恣攘奪,多罹刑辟,系狴牢者既衆,斃枯木而亦繁。

    當官者謹守科條,不體好生之意;按察者專務循默,罔伸刺舉之文。

    衋然疚懷,明發不寐。

    用擇通方之士,俾宣欽恤之仁。

    韓援等所至可勞問疲羸,申明诏旨,首詢獄犴,周訪 惸嫠,招輯流亡,俾複其所,導揚壅遏,使得上聞。

    刑辟之間,哀矜為務,率從輕典,甯失不經。

    有可以惠茲下民,悉得以便宜從事。

    官吏罷軟不勝任,苛刻不撫下者,上所行。

    诏令有所未便等事,鹹宜條奏,附疾置以聞。

    」 八月,以虞部員外郎高象先為本曹郎中,充江南荊湖廣南路巡撫使。

     真宗鹹平二年三月,以度支判官判官:原無,據《宋史》卷二八四《陳堯叟傳》補。

    、刑部員外郎、直史館陳堯叟為廣南東路巡撫使,賜金紫。

     三年七月,以翰林侍讀學士夏侯峤為江南巡撫使,知制诰趙安仁副之;翰林侍講學士邢昺為兩浙巡撫使,倉部郎中、直秘閣潘慎修副之。

    所至問民疾苦,疏理滞獄。

    厚賜而遣,複命中使餞于郊外。

     四年十二月,命司封郎中栾崇吉、合門祗候郭盛巡撫荊湖路。

     景德三年四月二十一日,遣屯田員外郎謝濤為益利等州巡撫使,合門祗候王承僅副之;左正言、直史館孫冕為梓夔等州巡撫使,合門祗候郭盛副之;太常丞、直史館路振為福建等州巡撫使,合門祗候鄒恩副之。

    所至存問犒設官吏、将校、父老等,疏決見禁罪人。

    雜犯罪人至死及官典犯贓依法外,流已下遞減一等,其雜犯死罪情理可憫者,諸負欠官物累經赦宥除放而尚令理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