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明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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踴出于城裡,昭又于城内穿地橫截之。
晝夜相攻拒二十餘日,亮無計,救至,引退。
诏嘉昭善守,賜爵列侯。
及還,帝引見慰勞之,顧謂中書令孫資曰:"卿鄉裡乃有爾曹快人,為将灼如此,朕複何憂乎?"仍欲大用之。
會病亡,遺令戒其子凱曰:"吾為将,知将不可為也。
吾數發冢,取其木以為攻戰具,又知厚葬無益于死者也。
汝必斂以時服。
且人生有處所耳,死複何在耶?今去本墓遠,東西南北,在汝而已。
" 三年夏四月,元城王禮薨。
六月癸卯,繁陽王穆薨。
戊申,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帝,夫人吳氏曰高皇後。
秋七月,诏曰:"禮,王後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複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惑誤時朝,既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信,□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佑,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谏,用緻丁、傅焚如之禍。
自是之後,相踵行之。
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在華元。
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為戒。
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邪導谀時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幹正統,謂考為皇,稱妣為後,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
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着于令典。
" 冬十月,改平望觀曰聽訟觀。
帝常言"獄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斷大獄,常幸觀臨聽之。
初,洛陽宗廟未成,神主在邺廟。
十一月,廟始成,使太常韓暨持節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邺,十二月己醜至,奉安神主于廟。
[一] 注[一]臣松之按:黃初四年,有司奏立二廟,太皇帝大長秋與文帝之高祖共一廟,特立武帝廟,百世不毀。
今此無高祖神主,蓋以親盡毀也。
此則魏初唯立親廟,祀四室而已。
至景初元年,始定七廟之制。
孫盛曰:事亡猶存,祭如神在,迎遷神主,正斯宜矣。
癸卯,大月氏王波調遣使奉獻,以調為親魏大月氏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诏曰:"世之質文,随教而變。
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谟。
豈訓導未洽,将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戊子,诏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于廟門之外。
癸巳,以大将軍曹真為大司馬,骠騎将軍司馬宣王為大将軍,遼東太守公孫淵為車騎将軍。
夏四月,太傅鐘繇薨。
六月戊子,太皇太後崩。
丙申,省上庸郡。
秋七月,武宣卞後祔葬于高陵。
诏大司馬曹真、大将軍司馬宣王伐蜀。
八月辛巳,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嶽。
[一]乙未,幸許昌宮。
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水溢,诏真等班師。
冬十月乙卯,行還洛陽宮。
庚申,令:"罪非殊死聽贖各有差。
"十一月,太白犯歲星。
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甄後于朝陽陵。
丙寅,诏公卿舉賢良。
注[一]魏書曰:行過繁昌,使執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壇。
臣松之按:漢紀章帝元和三年,诏高邑縣祠即位壇,五成陌,比臘祠門戶。
此雖前代已行故事,然為壇以祀天,而壇非神也,今無事于上帝,而緻祀于虛壇,求之義典,未詳所據。
五年春正月,帝耕于籍田。
三月,大司馬曹真薨。
諸葛亮寇天水,诏大将軍司馬宣王拒之。
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巳,大雩。
夏四月,鮮卑附義王轲比能率其種人及丁零大人兒禅詣幽州貢名馬。
複置護匈奴中郎将。
秋七月丙子,以亮退走,封爵增位各有差。
[一]乙酉,皇子殷生,大赦。
注[一]魏書曰:初,亮出,議者以為亮軍無辎重,糧必不繼,不擊自破,無為勞兵;或欲自芟上邽左右生麥以奪賊食,帝皆不從。
前後遣兵增宣王軍,又敕使護麥。
宣王與亮相持,賴得此麥以為軍糧。
八月,诏曰:"古者諸侯朝聘,所以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
先帝着令,不欲使諸王在京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後攝政,防微以漸,關諸盛衰也。
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适子一人朝。
後有少主、母後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着于令。
"冬十一月乙酉,月犯軒轅大星。
戊戌晦,日有蝕之。
十二月甲辰,月犯鎮星。
戊午,太尉華歆薨。
六年春二月,诏曰:"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
詩不雲乎,"懷德維甯,宗子維城"。
秦、漢繼周,或強或弱,俱失厥中。
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随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為後法也。
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
"三月癸酉,行東巡,所過存問高年□寡孤獨,賜谷帛。
乙亥,月犯軒轅大星。
夏四月壬寅,行幸許昌宮。
甲子,初進新果于廟。
五月,皇子殷薨,追封谥安平哀王。
秋七月,以韂尉董昭為司徒。
九月,行幸摩陂,治許昌宮,起景福、承光殿。
冬十月,殄夷将軍田豫帥觽讨吳将周賀于成山,殺賀。
十一月丙寅,太白晝見。
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将星。
庚寅,陳思王植薨。
十二月,行還許昌宮。
青龍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龍見郏之摩陂井中。
二月丁酉,幸摩陂觀龍,于是改年;改摩陂為龍陂,賜男子爵人二級,□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
三月甲子,诏公卿舉賢良笃行之士各一人。
夏五月壬申,诏祀故大将軍夏侯惇、大司馬曹仁、車騎将軍程昱于太祖廟庭。
[一]戊寅,北海王蕤薨。
閏月庚寅朔,日有蝕之。
丁酉,改封宗室女非諸王女皆為邑主。
诏諸郡國山川不在祠典者勿祠。
六月,洛陽宮鞠室災。
注[一]魏書載诏曰:"昔先王之禮,于功臣存則顯其爵祿,沒則祭于大蒸,故漢氏功臣,祀于廟庭。
大魏元功之臣功勳優着,終始休明者,其皆依禮祀之。
"于是以惇等配飨。
保塞鮮卑大人步度根與叛鮮卑大人轲比能私通,并州刺史畢軌表,辄出軍以外威比能,内鎮步度根。
帝省表曰:"步度根以為比能所誘,有自疑心。
今軌出軍,适使二部驚合為一,何所威鎮乎?"促敕軌,以出軍者慎勿越塞過句注也。
比诏書到,軌以進軍屯陰館,遣将軍蘇尚、董弼追鮮卑。
比能遣子将千餘騎迎步度根部落,與尚、弼相遇,戰于樓煩,二将*[敗]*沒。
步度根部落皆叛出塞,與比能合寇邊。
遣骁騎将軍秦朗将中軍讨之,虜乃走漠北。
秋九月,安定保塞匈奴大人胡薄居姿職等叛,司馬宣王遣将軍胡遵等追讨,破降之。
冬十月,步度根部落大人戴胡阿狼泥等詣并州降,朗引軍還。
[一] 注[一]魏氏春秋曰:朗字符明,新興人。
獻帝傳曰:朗父名宜祿,為呂布使詣袁術,術妻以漢宗室女。
其前妻杜氏留下邳。
布之被圍,關羽屢請于太祖,求以杜氏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見之,乃自納之。
宜祿歸降,以為铚長。
及劉備走小沛,張飛随之,過謂宜祿曰:"人取汝妻,而為之長,乃蚩蚩若是邪!随我去乎?"宜祿從之數裡,悔欲還,飛殺之。
朗随母氏畜于公宮,太祖甚愛之,每坐席,謂賓客曰:"世有人愛假子如孤者乎?"魏略曰: 朗遊遨諸侯間,曆武、文之世而無尤也。
及明帝即位,授以内官,為骁騎将軍、給事中,每車駕出入,朗常随從。
時明帝喜發舉,數有以輕微而緻大辟者,朗終不能有所谏止,又未嘗進一善人,帝亦以是親愛;每顧問之,多呼其小字阿稣,數加賞賜,為起大第于京城中。
四方雖知朗無能為益,猶以附近至尊,多賂遺之,富均公侯。
世語曰:朗子秀,勁厲能直言,為晉武帝博士。
魏略以朗與孔桂俱在佞幸篇。
桂字叔林,天水人也。
建安初,數為将軍楊秋使詣太祖,太祖表拜騎都尉。
桂性便辟,曉博弈、□鞠,故太祖愛之,每在左右,出入随從。
桂察太祖意,喜樂之時,因言次曲有所陳,事多見從,數得賞賜,人多饋遺,桂由此侯服玉食。
太祖既愛桂,五官将及諸侯亦皆親之。
其後桂見太祖久不立太子,而有意于臨菑侯,因更親附臨菑侯而簡于五官将,将甚銜之。
及太祖薨,文帝即王位,未及緻其罪。
黃初元年,随例轉拜驸馬都尉。
而桂私受西域貨賂,許為人事。
事發,有诏收問,遂殺之。
魚豢曰:為上者不虛授,處下者不虛受,然後外無伐檀之歎,内無屍素之刺,雍熙之美着,太平之律顯矣。
而佞幸之徒,但姑息人主,至乃無德而榮,無功而祿,如是焉得不使中正日朘,傾邪滋多乎!以武皇帝之慎賞,明皇帝之持法,而猶有若此等人,而況下斯者乎? 十二月,公孫淵斬
晝夜相攻拒二十餘日,亮無計,救至,引退。
诏嘉昭善守,賜爵列侯。
及還,帝引見慰勞之,顧謂中書令孫資曰:"卿鄉裡乃有爾曹快人,為将灼如此,朕複何憂乎?"仍欲大用之。
會病亡,遺令戒其子凱曰:"吾為将,知将不可為也。
吾數發冢,取其木以為攻戰具,又知厚葬無益于死者也。
汝必斂以時服。
且人生有處所耳,死複何在耶?今去本墓遠,東西南北,在汝而已。
" 三年夏四月,元城王禮薨。
六月癸卯,繁陽王穆薨。
戊申,追尊高祖大長秋曰高皇帝,夫人吳氏曰高皇後。
秋七月,诏曰:"禮,王後無嗣,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則當纂正統而奉公義,何得複顧私親哉!漢宣繼昭帝後,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稱引亡秦,惑誤時朝,既尊恭皇,立廟京都,又寵藩妾,使比長信,□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東宮,僭差無度,人神弗佑,而非罪師丹忠正之谏,用緻丁、傅焚如之禍。
自是之後,相踵行之。
昔魯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國非度,譏在華元。
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為戒。
後嗣萬一有由諸侯入奉大統,則當明為人後之義;敢為佞邪導谀時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幹正統,謂考為皇,稱妣為後,則股肱大臣,誅之無赦。
其書之金策,藏之宗廟,着于令典。
" 冬十月,改平望觀曰聽訟觀。
帝常言"獄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斷大獄,常幸觀臨聽之。
初,洛陽宗廟未成,神主在邺廟。
十一月,廟始成,使太常韓暨持節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邺,十二月己醜至,奉安神主于廟。
[一] 注[一]臣松之按:黃初四年,有司奏立二廟,太皇帝大長秋與文帝之高祖共一廟,特立武帝廟,百世不毀。
今此無高祖神主,蓋以親盡毀也。
此則魏初唯立親廟,祀四室而已。
至景初元年,始定七廟之制。
孫盛曰:事亡猶存,祭如神在,迎遷神主,正斯宜矣。
癸卯,大月氏王波調遣使奉獻,以調為親魏大月氏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诏曰:"世之質文,随教而變。
兵亂以來,經學廢絕,後生進趣,不由典谟。
豈訓導未洽,将進用者不以德顯乎?其郎吏學通一經,才任牧民,博士課試,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華不務道本者,皆罷退之。
"戊子,诏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于廟門之外。
癸巳,以大将軍曹真為大司馬,骠騎将軍司馬宣王為大将軍,遼東太守公孫淵為車騎将軍。
夏四月,太傅鐘繇薨。
六月戊子,太皇太後崩。
丙申,省上庸郡。
秋七月,武宣卞後祔葬于高陵。
诏大司馬曹真、大将軍司馬宣王伐蜀。
八月辛巳,行東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嶽。
[一]乙未,幸許昌宮。
九月,大雨,伊、洛、河、漢水溢,诏真等班師。
冬十月乙卯,行還洛陽宮。
庚申,令:"罪非殊死聽贖各有差。
"十一月,太白犯歲星。
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甄後于朝陽陵。
丙寅,诏公卿舉賢良。
注[一]魏書曰:行過繁昌,使執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壇。
臣松之按:漢紀章帝元和三年,诏高邑縣祠即位壇,五成陌,比臘祠門戶。
此雖前代已行故事,然為壇以祀天,而壇非神也,今無事于上帝,而緻祀于虛壇,求之義典,未詳所據。
五年春正月,帝耕于籍田。
三月,大司馬曹真薨。
諸葛亮寇天水,诏大将軍司馬宣王拒之。
自去冬十月至此月不雨,辛巳,大雩。
夏四月,鮮卑附義王轲比能率其種人及丁零大人兒禅詣幽州貢名馬。
複置護匈奴中郎将。
秋七月丙子,以亮退走,封爵增位各有差。
[一]乙酉,皇子殷生,大赦。
注[一]魏書曰:初,亮出,議者以為亮軍無辎重,糧必不繼,不擊自破,無為勞兵;或欲自芟上邽左右生麥以奪賊食,帝皆不從。
前後遣兵增宣王軍,又敕使護麥。
宣王與亮相持,賴得此麥以為軍糧。
八月,诏曰:"古者諸侯朝聘,所以敦睦親親協和萬國也。
先帝着令,不欲使諸王在京都者,謂幼主在位,母後攝政,防微以漸,關諸盛衰也。
朕惟不見諸王十有二載,悠悠之懷,能不興思!其令諸王及宗室公侯各将适子一人朝。
後有少主、母後在宮者,自如先帝令,申明着于令。
"冬十一月乙酉,月犯軒轅大星。
戊戌晦,日有蝕之。
十二月甲辰,月犯鎮星。
戊午,太尉華歆薨。
六年春二月,诏曰:"古之帝王,封建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
詩不雲乎,"懷德維甯,宗子維城"。
秦、漢繼周,或強或弱,俱失厥中。
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随時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為後法也。
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
"三月癸酉,行東巡,所過存問高年□寡孤獨,賜谷帛。
乙亥,月犯軒轅大星。
夏四月壬寅,行幸許昌宮。
甲子,初進新果于廟。
五月,皇子殷薨,追封谥安平哀王。
秋七月,以韂尉董昭為司徒。
九月,行幸摩陂,治許昌宮,起景福、承光殿。
冬十月,殄夷将軍田豫帥觽讨吳将周賀于成山,殺賀。
十一月丙寅,太白晝見。
有星孛于翼,近太微上将星。
庚寅,陳思王植薨。
十二月,行還許昌宮。
青龍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龍見郏之摩陂井中。
二月丁酉,幸摩陂觀龍,于是改年;改摩陂為龍陂,賜男子爵人二級,□寡孤獨無出今年租賦。
三月甲子,诏公卿舉賢良笃行之士各一人。
夏五月壬申,诏祀故大将軍夏侯惇、大司馬曹仁、車騎将軍程昱于太祖廟庭。
[一]戊寅,北海王蕤薨。
閏月庚寅朔,日有蝕之。
丁酉,改封宗室女非諸王女皆為邑主。
诏諸郡國山川不在祠典者勿祠。
六月,洛陽宮鞠室災。
注[一]魏書載诏曰:"昔先王之禮,于功臣存則顯其爵祿,沒則祭于大蒸,故漢氏功臣,祀于廟庭。
大魏元功之臣功勳優着,終始休明者,其皆依禮祀之。
"于是以惇等配飨。
保塞鮮卑大人步度根與叛鮮卑大人轲比能私通,并州刺史畢軌表,辄出軍以外威比能,内鎮步度根。
帝省表曰:"步度根以為比能所誘,有自疑心。
今軌出軍,适使二部驚合為一,何所威鎮乎?"促敕軌,以出軍者慎勿越塞過句注也。
比诏書到,軌以進軍屯陰館,遣将軍蘇尚、董弼追鮮卑。
比能遣子将千餘騎迎步度根部落,與尚、弼相遇,戰于樓煩,二将*[敗]*沒。
步度根部落皆叛出塞,與比能合寇邊。
遣骁騎将軍秦朗将中軍讨之,虜乃走漠北。
秋九月,安定保塞匈奴大人胡薄居姿職等叛,司馬宣王遣将軍胡遵等追讨,破降之。
冬十月,步度根部落大人戴胡阿狼泥等詣并州降,朗引軍還。
[一] 注[一]魏氏春秋曰:朗字符明,新興人。
獻帝傳曰:朗父名宜祿,為呂布使詣袁術,術妻以漢宗室女。
其前妻杜氏留下邳。
布之被圍,關羽屢請于太祖,求以杜氏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見之,乃自納之。
宜祿歸降,以為铚長。
及劉備走小沛,張飛随之,過謂宜祿曰:"人取汝妻,而為之長,乃蚩蚩若是邪!随我去乎?"宜祿從之數裡,悔欲還,飛殺之。
朗随母氏畜于公宮,太祖甚愛之,每坐席,謂賓客曰:"世有人愛假子如孤者乎?"魏略曰: 朗遊遨諸侯間,曆武、文之世而無尤也。
及明帝即位,授以内官,為骁騎将軍、給事中,每車駕出入,朗常随從。
時明帝喜發舉,數有以輕微而緻大辟者,朗終不能有所谏止,又未嘗進一善人,帝亦以是親愛;每顧問之,多呼其小字阿稣,數加賞賜,為起大第于京城中。
四方雖知朗無能為益,猶以附近至尊,多賂遺之,富均公侯。
世語曰:朗子秀,勁厲能直言,為晉武帝博士。
魏略以朗與孔桂俱在佞幸篇。
桂字叔林,天水人也。
建安初,數為将軍楊秋使詣太祖,太祖表拜騎都尉。
桂性便辟,曉博弈、□鞠,故太祖愛之,每在左右,出入随從。
桂察太祖意,喜樂之時,因言次曲有所陳,事多見從,數得賞賜,人多饋遺,桂由此侯服玉食。
太祖既愛桂,五官将及諸侯亦皆親之。
其後桂見太祖久不立太子,而有意于臨菑侯,因更親附臨菑侯而簡于五官将,将甚銜之。
及太祖薨,文帝即王位,未及緻其罪。
黃初元年,随例轉拜驸馬都尉。
而桂私受西域貨賂,許為人事。
事發,有诏收問,遂殺之。
魚豢曰:為上者不虛授,處下者不虛受,然後外無伐檀之歎,内無屍素之刺,雍熙之美着,太平之律顯矣。
而佞幸之徒,但姑息人主,至乃無德而榮,無功而祿,如是焉得不使中正日朘,傾邪滋多乎!以武皇帝之慎賞,明皇帝之持法,而猶有若此等人,而況下斯者乎? 十二月,公孫淵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