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鑒輯覽明季編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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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密召定國以兵來迎;可望偵知之,殺其大學士吳貞毓等數人。
順治十三年,定國至,乃奉由榔走雲南;由榔封定國晉王。
順治十四年,可望舉兵與定國戰,大敗;挈妻子降于我大清。
順治十五年,大兵三路入雲南,由榔走永昌。
順治十六年,大兵克雲南,由榔走騰越;定國敗于潞江,由榔走南甸,遂入緬。
緬以四舟迎由榔,随行者六百餘人;緬人于赭陉置草屋居由榔,遣兵防之。
順治十七年,定國等與緬戰,索其主;連敗緬兵,緬終不肯出由榔。
時平西大将軍吳三桂以由榔尚在,請進兵緬甸以靖根株、為一勞永逸之計,我大清命定南将軍愛星阿率師會之;三桂遂傳檄緬甸,谕以擒獻由榔。
順治十八年正月,三桂遣二土官至緬,示師期。
三月,師至猛卯,會瘴發,撤兵。
而緬首莽猛白屢得三桂檄,欲生緻由榔;乃密使人防守,誘其從官沐天波等渡河盟,盡殺之,惟存由榔與其屬二十五人。
九月,三桂及愛星阿帥師自南甸、隴川、猛卯進,别遣兵取道姚關、鎮康、孟定;十一月,會于木邦,遂趨緬。
十二月,次舊挽坡,去緬城六十裡;緬使人請兵百人進蘭鸠江濱為捍衛,遂執由榔及其親屬送三桂軍前。
明年四月,由榔死于雲南——嚴起恒,浙江山陰人。
安隆所,本元普安路地,明設守禦所;今為南籠府,屬貴州。
吳貞毓,字符聲;宜興人。
按何騰蛟谥「忠誠」、瞿式耜谥「忠宣」,俱本朝賜)。
十二月,我大清兵克河南府。
高傑至徐州,沿河築牆,專力備禦;且遣人通好許定國(大康人),為聯絡河南計。
張缙彥亦奏定諸将分地(王之綱自永城至甯陵、許定國自甯陵至蘭陽、劉洪起自祥符至汜水)。
會大清兵至孟津,先遣精兵渡河,沿河十五寨堡俱望風歸附。
大兵入河南府,總兵李際遇迎降,缙彥等并走沈邱。
河南撫、鎮飛章告急,命傑率兵進屯歸德為備(大兵别由濟甯南下至夏鎮,複自洛陽圍鄧州;可法、傑及劉澤清等各具疏告警。
馬士英言:『北兵雖在河上,然賊勢尚張,不無後慮;豈遂投鞭問渡乎!況強弱何常;赤壁三萬、淝水八千,惟在諸将策勵之而已』。
卒不應。
明命馬士英閱兵。
将大閱京軍;适有疾不出,因命士英代之。
時工費無度,荒酒漁色;閹人田成等擅寵,士英輩亦因之竊權固位,政以賄成:識者皆知其不堪旦夕(阮大铖嘗以烏絲闌寫己所作「燕子箋」雜劇進之。
時歲将暮,福王一日居興甯宮,怃然不樂;韓贊周請其故,王曰:『梨園殊少佳者』!贊周泣曰:『奴以陛下或思皇考,乃作此想耶』)。
明重頒「三朝要典」,命追恤「逆案」諸臣。
楊維垣追論三朝黨局,力诋王之采、楊漣等,而為劉廷元、霍維華等訟冤。
乃命求「三朝要典」,宣付史館;尋複令删定刊行。
吏部尚書張捷力稱維華等忠,請表章三案諸臣;因盡追賜恤典(贈蔭、祭葬、谥全者,維華等六人;贈蔭、祭葬不予谥者,徐大化等二人;贈祭葬者,徐揚先等三人;複官不賜恤者,王紹徽等三人。
他若王德完、黃克缵、王永光、章光嶽等,雖名不麗于「逆案」而為清論所不予者,亦賜恤有差——徐揚先,江甯人;竟光嶽,臨川人)。
袁宏勳複請追論焚「要典」諸臣罪;袁繼成疏言:『「要典」已經先帝焚毀,何必複理其說!未進,宜寝之;已進,宜毀之』。
不聽。
明妖僧自稱齊王,伏誅。
有狂僧大悲,自稱「齊王」,又稱「潞王」;為趙之龍所捕,下鎮撫司勘訊。
阮大铖與張孫振謀,欲假以誅東林及素所不合者;令大悲引諸臣擁潞王,可一網盡也。
因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之目,書史可法、高弘圖等名,一時人望無不備列;納大悲袖中。
錢謙益先已上疏頌士英,且為大铖訟冤修好矣;大铖憾不釋,亦列焉。
将窮治其事,獄詞詭秘,廷臣皆自危;而士英不欲興大獄,乃第當大悲「妖言律」斬而止。
〔眉批〕錢謙益在崇祯間,因廷推牽引關節,久緻沈淪。
爾時無識之徒猶以其與溫體仁不諧,頗冒「清流」之目。
迨南京起用,即甘心獻媚權奸,不惜抗疏貢谀,解冤修好。
是其平昔飾僞盜名,隻以希心柄用;及一經蹉跌,而熱中躁進,更複不能自持。
卒之大铖等忮刻相尋,仍不免于列名羅識;彼屈節以求容于宵小者,亦徒足自贻臭穢焉耳! 乙酉歲 乙酉(福王由崧弘光元年——是年五月,我大清兵下江南,福王被執,明亡)春正月,明以南京宮殿成,推恩諸臣有差。
加史可法太保、馬士英少師、王铎少保,予蔭;仍以士英掌文淵閣印,充首輔辦事。
可法力辭太保,許之(可法為督師,行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寝不解衣。
年四十餘無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在軍中,絕飲。
除夕,遣文牒至夜半倦,索酒;淆肉分給将士已盡,乃取鹽鼓下之。
思先帝,泫然淚下,憑幾卧。
比明,将士集轅門外,門不啟;左右追語其故,知府任民育曰:『相公此夕,卧不易得也』!令鼓人仍擊四鼓。
可法寤,怒曰:『誰犯吾令』?左右述民育意,乃免——任民育,字時澤,濟甯人)。
明定北都從逆諸臣罪,削刑部尚書解學龍籍。
先是,命治從賊諸臣獄,仿唐制六等定罪。
學龍議定為爰書,分别上之:一等應磔者十一人(吏部員外郎宋企郊、舉人牛金星、平陽知府張嶙然、太仆少卿曹欽程、禦史李振聲、喻上猷、山西提學參議黎志升、陝西布政使陸之祺、給事中高翔漢、潼關道佥事楊王休、檢讨劉世芳——嶙然,義烏人;振聲,米脂人;上猷,石首人;志升,華容人;世芳,膚施人),二等應斬秋決者四人(給事中光時亨、何南提學佥事鞏焴、庶吉士周锺、兵部主事方允昌——焴,真甯人;允昌,浙江人),三等應絞拟贖者七人(翰林院修撰兼都給事中陳名夏等),四等應戍拟贖者十五人(禮部主事王孫蕙等——孫蕙,無錫人),五等應徒拟贖者十人(通政司參議宋學顯等)、六等應杖拟贖者八人(工部員外郎潘同春等——同春,餘姚人);其留北俟後定奪者十九人(少詹事何瑞征等——瑞征,信陽人)、另存再議者二十八人(給事中翁元益等——元益,上海人),又已經錄用者十人(兵部尚書張缙彥等)。
奏入,谕以周锺等不當緩決,陳名夏等未蔽厥辜,宋學顯、潘同春等拟罪未合;令再議(惟方拱幹名在五等,以結納馬、阮特免其罪——拱幹,桐城人)。
至是,學龍更拟周锺、光時亨等各加一等;潘同春諸臣皆候補小臣,受僞無據,仍執前律。
時馬、阮急欲殺周锺,學龍欲緩其死,謀之王铎,乘士英注籍上之,且請停刑;铎即拟俞旨,褒以「詳慎平允」。
士英大怒,然事已無及。
大铖暨張捷、楊維垣等聲言欲劾學龍,學龍引疾;命未下,保國公朱國弼、禦史張孫振等诋其曲庇行私,遂削籍(後周锺、光時亨既死,大铖等即傳旨:二等罪斬者,谪雲南金齒軍;三等罪絞者,充廣西邊衛軍;四等以下,俱為民,永不叙用。
然學龍所定案亦多漏網,而所拟一等諸犯皆随賊西行,實未嘗正刑辟也——周锺等被戮事,俱詳後)。
明總兵許定國誘殺高傑于睢州。
傑帥兵進次歸德,定國方駐睢州,故與傑有怨(嘗上書诋傑為「賊」,故傑恨之;而定國亦已遣使納款于我大清,且送其二子渡河為質,乞濟師往援。
傑微聞之,招定國相會,不應。
傑複邀巡撫越其傑等同往睢州,定國始郊逆;毀其軍而以羸見,且故為屈服狀。
傑心輕定國,遂入城;其傑止之,不聽。
十一日,定國置酒享傑。
傑飲酣,為定國刻行期,且微及送子事;定國益疑,無離睢意。
傑固促之行;定國怒,夜伏兵,傳炮大呼;其傑等亟遁走。
傑醉卧未起,衆擁至定國所,殺之(先是,傑以定國将去睢,盡發兵戍開封;所留親卒止數十人。
定國僞恭順,多選妓侍傑,而以二妓偶一卒。
寝,卒盡醉。
及聞炮欲起,為二妓所掣,不得脫;皆死)。
明日,傑部将回軍攻城,自東門入,老弱無孑遺;定國奔考城,尋走降于大清軍(黃得功聞傑死,複引兵龔揚州,将盡殺其妻子以報;城中大懼。
史可法急命同知曲從直谕解之,乃引兵去——曲從直,遼東人)。
明以吏部侍郎蔡奕琛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尋複以唐世濟為右都禦史;皆阮大铖援之也。
明以衛允文為兵部侍郎,總督開、歸防剿軍務。
高傑既死,部下兵将大亂,且為雄長;睢州旁近二百裡,殺戮無遺。
史可法聞之,流涕曰:『中原不可為矣』!遂馳至徐州;以總兵李本身乃傑甥,請用為提督,代統其衆。
又立傑子元爵為世子,撫定其軍。
黃得功、劉澤清、良佐聞可法欲以本身将傑軍,連章劾之;而監軍衛允文希馬士英指,亦論可法督師為贅。
士英喜,即擢允文兵部右侍郎,總督興平标下兵馬,經略開、歸防剿軍務,以分其權;可法益不得展布矣(尋撤傑兵回揚州,改命劉良佐防歸德)。
我清兵克西安,李自成走襄陽。
我大兵至潼關,賊将劉芳亮迎戰;奮擊敗之,俘斬無算。
自成親率馬、步兵至,複大破之,遂克潼關;僞伯馬世耀以七千人來降,斬之,進克西安。
自成已焚宮室,由龍駒寨走武岡,入襄陽;複走武昌。
我大兵兩道追蹑,蹙之于鄧州、承天、德安、武昌等處;窮追至賊巢,連破走之(自成至湖廣,衆尚五十餘萬;尋為我大兵所迫,部衆多降或逃散,自成走□甯、蒲圻。
至通城,竄于九宮山;率二十騎略食山中,為村民所困,自缢死。
或曰陷泥淖中,村民擊之,腦中鉏死。
時我大兵遣識自成者驗其屍,朽莫辨;獲自成兩從父僞趙侯、僞襄南侯及僞汝侯劉宗敏等,皆斬之。
其兄子過,偕諸賊帥奉自成妻高氏降于唐王聿鍵;未幾,亦死——蒲圻,晉縣;通城,宋縣:今俱屬武昌府)。
二月,明以阮大铖為兵部尚書。
命大铖以尚書協理部事,仍巡閱江防。
大铖雖長中樞,置一切兵事不問,顧時時撓六部權。
任劉應賓(沂水人)為文選,濁亂铨政;再舉考選,擢其私人二十餘人為給事、禦史。
嘗欲罷撫按糾薦,令納金于官,糾者免、薦者予:其謬誕如此(中書舍人林翹善星術,以嘗決士英必大用;半歲間,遂躐授左都督銜,蟒服趨事。
總督袁繼鹹請以陳麟、鄧林奇為總兵,大铖索賄,始給敕印。
諸白丁隸役輸重賂,立跻大帥。
時人為之語曰:「職方賤如狗,都督滿街走」——林翹,江浦人)。
三月,明人有自稱崇祯太子者,下獄治之。
北都之變,李自成劫太子慈烺西走,不知所終;或傳其已遇害。
至是,有自北來稱太子者;召勳臣朱國弼等、閣臣馬士英等、翰林劉正宗(安邱人)等入見武英殿,面谕同府部、九卿、科道辨驗真僞。
日午,群臣奏:『系故驸馬都尉王昺(高陽人,尚穆宗女延慶公主)侄孫王之明,曾侍衛東宮;家破南奔,鴻胪少卿高夢箕(河間人)家丁穆虎教之,詐稱太子』。
乃下之明中城兵馬司獄。
越四日,複逮夢箕、穆虎,鞫于午門外,皆具服;亦下刑部獄。
時都下士民皆以太子為真,衆論籍籍,謂士英等朋奸導上滅絕倫理。
黃得功即抗疏争之(疏略言:『東宮未必假冒;先帝子即上子,未有了無證明,混然雷同者。
臣恐在廷諸臣谄徇者多、抗顔者少,即明白識認,亦不敢抗論取禍矣』;命三法司覆訊王之明等,遂令毀得功原疏,以絕奸謀。
左良玉亦疏請保全東宮,且斥士英等為奸臣;以王之明自供甚明,将審明略節谕之而已。
明河南婦人有自稱王妃者,下獄治之。
河南有婦人童氏,自稱藩邸王妃;劉良佐信之。
巡撫越其傑具儀從送至京;以為假冒,下童氏錦衣衛獄。
以前巡按禦史陳潛夫嘗于途次稱臣朝谒,亦逮治之:中外嘩然。
良佐因言王之明、童氏兩案未協輿論,懇求曲全兩朝彜倫,毋贻天下口實。
命将獄詞刊布,以息群疑。
我大清兵定河南。
我大軍既定關、陝,複移師下江南。
出虎牢關口,分兵自龍門關及南陽三路同趨歸德;克郾城、上蔡諸縣,所過城邑皆望風款附;遂進取歸德,巡按禦史淩駉及其從子潤生死之,南陽副将李好降:河南悉定。
明左良玉舉兵反。
良玉既與馬士英有隙(士英謀築闆矶為西防,良玉曰:『今西何所防,殆防我耳』),而黃■〈浢寸〉匿其軍中,與諸将日以清君側為請;良玉躊躇弗應。
會王之明事起,良玉争不聽,心甚不平;■〈浢寸〉欲借此激衆以報己怨,召三十六營大将與之盟。
良玉亦以士英裁其饷,益大憾,反意遂決;乃傳檄遠近以讨士英為名,複上疏請誅之(疏言:『自先帝之變,士英利災擅權,事事為難。
「逆案」先帝手定,士英首翻之;「要典」先帝手焚,士英複修之。
又募死士伏皇城,詭名禁軍、動曰「廢立由我」!陛下即位之初,恭儉明仁;士英百計诳惑,進優童,豔女,傷損盛德。
複引用阮大铖,睚眦殺人;借三案為題,凡生平不快意之人一網打盡,令天下士民裹足解體。
目今皇太子至,授受分明;士英一手握定,抹殺識認之方拱幹而信朋謀之劉正宗,忍以十七年嗣君付諸幽囚!凡有血氣,皆思寸磔士英、大铖以謝先帝!乞立肆市朝,傳首抒憤』)。
疏上,遂引兵而東;自漢口達蕲州,列舟三百餘裡。
士英大懼,急命阮大铖、劉孔昭率兵會黃得功趨上江堵禦。
袁繼鹹請赦太子以遏止之,不聽(良玉之發武昌,邀總督何騰蛟偕行,不可;則盡殺城中人劫之。
騰蛟解印付家人,令速走,将自到;良玉部将擁去,置之别舟。
乘間躍入江,漂十餘裡,漁舟救之起,則漢前将軍關壯缪侯廟前也;家人懷印者亦至,相視大驚。
覓漁舟,忽不見;人謂騰蛟忠誠,得神佑之)。
夏四月,明周锺、光時亨伏誅,遂殺前禮部郎中周镳、山東按察司佥事雷演祚。
先是,馬士英以镳、演祚嘗主立潞王議,指為姜曰廣私黨,令朱統■〈金類〉劾奏逮治。
及周锺、光時亨下獄,土英複言二人罪應族誅,而請以镳從坐:阮大铖亦與镳有夙憾。
于是禦史羅萬爵(□湖人)、王懩等連疏诋镳、演祚,至比演祚為成濟,請亟正西市。
至是,左良玉稱兵,人情洶洶;而良玉檄中複斥其構陷镳、演祚狀。
士英等益怒,因謂镳實召良玉兵;遂戮锺及時亨,而賜镳,演祚自盡。
故事:小臣無賜自盡者;因良玉兵東下,故大铖輩急殺之。
明征劉良佐等将兵入援。
左兵将至,馬士英急調良佐等入衛;劉澤清亦以勤王為名,大掠而東。
時史可法以大兵将及淮南,連疏告警。
時召對群臣,大理少卿姚思孝(歙縣人)、禦史喬可聘(寶應人)、成友謙(南通州人)請毋撤江北兵,亟守淮揚;士英厲聲叱曰:『若輩東林猶借口防江,欲縱左逆入犯耶?北兵至,猶可議款;左逆至,則若輩高官,我君臣獨死耳』!力排思孝等議。
淮、揚備禦益弱。
明左良玉死于九江。
良玉至九江,邀袁繼鹹入舟中,語及太子下獄事,大哭;因袖出密谕,邀諸将盟。
繼鹹正色曰:『先帝舊德不可忘,今上新恩亦不可負』!良玉色變;乃改檄為疏,駐軍候旨。
繼鹹歸,方謀拒守;而部将郝效忠陰約良玉兵入城,殺掠縱火,殘其城而去。
良玉已疾笃,夜望城中火光,太息曰:『吾負臨侯(繼鹹别号)』!嘔血數升,遂死。
其子夢庚秘不發喪,諸将共推為帥,留七日而東;兵勢尚盛,自彭澤以下皆陷。
黃得功方駐軍荻港(在繁昌縣西),進拒夢庚于銅陵,破之;解其圍。
阮大铖等日虛張捷音,以邀爵賞。
得功尋複敗其衆于闆子矶,乃封得功靖國公;命移家太平,一意辦賊(良玉後營總兵惠登相,本降寇過天星;感良玉恩,有忠實心。
方諸将自九江東下,連陷郡縣,獨池州不破,贻書言留待後軍;登相大诟曰:『若此則反,不如我前為流賊時矣!如先帥末命何』!撤其軍返。
夢庚索輕舸追之,相見大恸;登相以夢庚不足事,遂引兵絕江去。
諸将乃議還軍,而大清兵已至江北,夢庚遂執袁繼鹹及安慶巡撫張亮,偕黃■〈浢寸〉率衆歸附。
亮乘間赴水死;繼鹹北行,亦不屈死——張亮,四川人;袁繼鹹,本朝賜谥「忠毅」)。
我大清兵克泗州。
大軍自歸德起行,穎州、太和悉下。
兵未至泗州二十裡,遣将先奪泗北淮河橋;守将焚橋遁走,我大兵遂夜渡淮。
翌日,追五十餘裡不及。
我大清兵克揚州,明督師兵部尚書兼大學士史可法等死之。
可法初聞大兵日南下,将移軍泗州防護祖陵;辎重已發,而左良玉稱兵,召之入援。
渡江抵燕子矶,黃得功已破良玉軍;可法乃趨天長,檄諸将救盱眙。
俄報盱眙已降大清、泗州援将侯方岩敗殁,可法一日夜奔還揚州。
訛傳許定國兵将至,殲高氏部曲;城中人悉斬關出,舟楫一空。
可法檄各鎮兵,無一至者。
獨總兵劉肇基自白洋河(在桃源縣西白洋鎮,即潼水之下流也)趨赴,請背城一戰;可法持不許。
十八日,大清兵大至,屯斑竹園;诏谕可法及衛允文等降,不從。
明日,總兵李栖鳳、監軍副使高岐鳳拔營出降;城中勢益單,諸文武分陴拒守(舊城西部險要,可法自守之。
作書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陵側』)。
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用巨炮擊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參将擁可法出小東門。
既就執,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師也』!乃殺之(可法死,覓其遺骸,天暑蒸變不可識。
踰年,家人以袍笏招魂,葬于揚州郭外之梅花嶺——梅花嶺,在揚州府新城廣儲門外,一名土山)。
劉肇基率所部四百人巷戰,力不支,與副将乙邦才(青州人)、馬應魁(字守卿,貴池人)、莊子固(字憲伯,遼東人)汪思誠等皆死;衛允文(赴水死)及在籍侍郎張伯鲸(自經死)、知府任民育(着绯衣,安坐堂上就殺)、同知曲從直、王缵爵(鄞人)、知縣周志畏(亦鄞人)、羅伏龍(新喻人)、吳道正(餘姚人)、運使楊振熙(臨海人)、縣丞王志端(孝豐人)、幕客盧渭(字渭生,長洲人)、歸昭(昆山人)等皆死之。
員外郎何剛(字悫人,上海人)、庶吉士吳爾埙(崇德人)皆參可法軍事;城破,亦投井死。
其它諸生(高孝缵、王士琇、王缵、王績、王續,又有武生戴之藩、醫者陳天拔、畫士陸愉義、兵張有德、市民馮應昌、舟子徐某)及婦女死節者,不可勝紀(時福王命劉澤清往援揚州,而澤清已潛謀輸款我大清;惡其反複,磔誅之——按史可法,本朝賜谥「忠正」)。
五月,我大清兵渡江。
我大清兵臨江,總兵鄭鴻逵、鄭彩以水師守瓜洲,副使楊文骢駐金山,扼大江而守。
會王擢文骢常鎮巡撫兼督沿海諸軍,文骢乃還駐京口;合鴻逵等兵南岸,與大清兵隔江相持。
大清兵編大筏、置燈火,夜放之中流;南岸軍發炮石,以為獲勝也,日奏捷。
己醜夜,大清兵乘霧而濟;迫岸,諸軍始知,倉皇列陣甘露寺;鐵騎蹙之,悉潰。
蘇松巡撫霍達(長安人)及文骢俱走蘇州;鴻逵等縱兵大掠,遁還閩中。
明福王出奔太平。
京口敗軍奔還,南京大震。
福王荒宴至夜半,跨馬自通濟門出走,遂奔太平;劉孔昭斬關遁。
馬士英以黔兵自衛,挾福王母妃走浙江。
亂兵入獄,擁王之明立之。
時黃得功方收兵屯蕪湖,福王潛入其營;得功驚泣曰:『陛下死守京城,臣等猶可盡力;奈何聽奸人言,倉卒至此!且臣方對敵,安能扈駕』!王曰:『非卿,無可仗者』!得功泣曰:『願效死』(士英遁廣德,知縣趙景和閉門拒守,士英攻殺之,遂走杭州;阮大铖亦自上江逃至。
未幾,大兵至杭州,潞王常淓開門降;士英與大铖俱走嚴州方國安營。
明年,大兵剿湖賊,擒士英誅之;大铖乞降,從大兵攻仙霞關,僵仆石上死)。
我大清兵定南京。
大軍營城北,總督京營忻城伯趙之龍奉表納款,勳戚自魏國公徐文爵(宏基之子)、驸馬都尉齊贊元(尚光宗女遂平公主)、靈璧侯湯國祚、安遠侯柳祚昌等、大臣自大學士王铎、禮部尚書錢謙益等文武數百員并城内官民迎降。
高傑子元爵及廣昌伯劉良佐等亦于沿途歸附,得馬、步兵二十三萬;大兵遂入屯城中(時刑部尚書高倬、吏部尚書張捷、副都禦史楊維垣皆死之。
而庶僚殉難者,則有儀制司主事黃端伯,不屈死;戶部郎中劉成治,自缢死;戶部主事吳嘉允,谒方孝孺祠,從容投缳死;中書舍人龔廷祥,投武定橋下死;欽天監博士陳于階,自經于公署。
其諸生、布衣死者,則有吳可箕、金玺、陳士達等——端伯字符公,建昌新城人;成治字廣如,漢陽人;嘉允字繩如,松江華亭人;廷祥字伯興,無錫人;于階,上海人;可箕,徽州人;玺、士遶,俱南京人)。
我大清兵至蕪湖,明總兵田雄(宣府人)劫福王由崧以降,靖國公黃得功死之;明亡。
南京既定,我大清遣官兵及降将劉良佐等襲太平;福王登舟欲渡江走,大兵據江口,截其去路。
黃得功以戰荻港時傷臂,衣葛衣,以帛絡臂,佩刀坐小舟,方督麾下八總兵結束前迎戰,而良佐大呼岸上招降;得功怒叱曰:『汝乃降乎』!忽飛矢至,中其喉左偏;得功知不可為,擲刀拾所拔箭,刺吭死(本朝賜谥「忠桓」。
其妻聞之,亦自經;總兵翁之琪投江死)。
田雄遂挾福王以降,所屬總兵及部衆俱降。
我大清兵執福王至南京,改南直隸為布政司,以應天府為江甯府;分徇郡縣,無不歸附:江南悉定。
王師遂進平浙江。
順治十三年,定國至,乃奉由榔走雲南;由榔封定國晉王。
順治十四年,可望舉兵與定國戰,大敗;挈妻子降于我大清。
順治十五年,大兵三路入雲南,由榔走永昌。
順治十六年,大兵克雲南,由榔走騰越;定國敗于潞江,由榔走南甸,遂入緬。
緬以四舟迎由榔,随行者六百餘人;緬人于赭陉置草屋居由榔,遣兵防之。
順治十七年,定國等與緬戰,索其主;連敗緬兵,緬終不肯出由榔。
時平西大将軍吳三桂以由榔尚在,請進兵緬甸以靖根株、為一勞永逸之計,我大清命定南将軍愛星阿率師會之;三桂遂傳檄緬甸,谕以擒獻由榔。
順治十八年正月,三桂遣二土官至緬,示師期。
三月,師至猛卯,會瘴發,撤兵。
而緬首莽猛白屢得三桂檄,欲生緻由榔;乃密使人防守,誘其從官沐天波等渡河盟,盡殺之,惟存由榔與其屬二十五人。
九月,三桂及愛星阿帥師自南甸、隴川、猛卯進,别遣兵取道姚關、鎮康、孟定;十一月,會于木邦,遂趨緬。
十二月,次舊挽坡,去緬城六十裡;緬使人請兵百人進蘭鸠江濱為捍衛,遂執由榔及其親屬送三桂軍前。
明年四月,由榔死于雲南——嚴起恒,浙江山陰人。
安隆所,本元普安路地,明設守禦所;今為南籠府,屬貴州。
吳貞毓,字符聲;宜興人。
按何騰蛟谥「忠誠」、瞿式耜谥「忠宣」,俱本朝賜)。
十二月,我大清兵克河南府。
高傑至徐州,沿河築牆,專力備禦;且遣人通好許定國(大康人),為聯絡河南計。
張缙彥亦奏定諸将分地(王之綱自永城至甯陵、許定國自甯陵至蘭陽、劉洪起自祥符至汜水)。
會大清兵至孟津,先遣精兵渡河,沿河十五寨堡俱望風歸附。
大兵入河南府,總兵李際遇迎降,缙彥等并走沈邱。
河南撫、鎮飛章告急,命傑率兵進屯歸德為備(大兵别由濟甯南下至夏鎮,複自洛陽圍鄧州;可法、傑及劉澤清等各具疏告警。
馬士英言:『北兵雖在河上,然賊勢尚張,不無後慮;豈遂投鞭問渡乎!況強弱何常;赤壁三萬、淝水八千,惟在諸将策勵之而已』。
卒不應。
明命馬士英閱兵。
将大閱京軍;适有疾不出,因命士英代之。
時工費無度,荒酒漁色;閹人田成等擅寵,士英輩亦因之竊權固位,政以賄成:識者皆知其不堪旦夕(阮大铖嘗以烏絲闌寫己所作「燕子箋」雜劇進之。
時歲将暮,福王一日居興甯宮,怃然不樂;韓贊周請其故,王曰:『梨園殊少佳者』!贊周泣曰:『奴以陛下或思皇考,乃作此想耶』)。
明重頒「三朝要典」,命追恤「逆案」諸臣。
楊維垣追論三朝黨局,力诋王之采、楊漣等,而為劉廷元、霍維華等訟冤。
乃命求「三朝要典」,宣付史館;尋複令删定刊行。
吏部尚書張捷力稱維華等忠,請表章三案諸臣;因盡追賜恤典(贈蔭、祭葬、谥全者,維華等六人;贈蔭、祭葬不予谥者,徐大化等二人;贈祭葬者,徐揚先等三人;複官不賜恤者,王紹徽等三人。
他若王德完、黃克缵、王永光、章光嶽等,雖名不麗于「逆案」而為清論所不予者,亦賜恤有差——徐揚先,江甯人;竟光嶽,臨川人)。
袁宏勳複請追論焚「要典」諸臣罪;袁繼成疏言:『「要典」已經先帝焚毀,何必複理其說!未進,宜寝之;已進,宜毀之』。
不聽。
明妖僧自稱齊王,伏誅。
有狂僧大悲,自稱「齊王」,又稱「潞王」;為趙之龍所捕,下鎮撫司勘訊。
阮大铖與張孫振謀,欲假以誅東林及素所不合者;令大悲引諸臣擁潞王,可一網盡也。
因造十八羅漢、五十三參之目,書史可法、高弘圖等名,一時人望無不備列;納大悲袖中。
錢謙益先已上疏頌士英,且為大铖訟冤修好矣;大铖憾不釋,亦列焉。
将窮治其事,獄詞詭秘,廷臣皆自危;而士英不欲興大獄,乃第當大悲「妖言律」斬而止。
〔眉批〕錢謙益在崇祯間,因廷推牽引關節,久緻沈淪。
爾時無識之徒猶以其與溫體仁不諧,頗冒「清流」之目。
迨南京起用,即甘心獻媚權奸,不惜抗疏貢谀,解冤修好。
是其平昔飾僞盜名,隻以希心柄用;及一經蹉跌,而熱中躁進,更複不能自持。
卒之大铖等忮刻相尋,仍不免于列名羅識;彼屈節以求容于宵小者,亦徒足自贻臭穢焉耳! 乙酉歲 乙酉(福王由崧弘光元年——是年五月,我大清兵下江南,福王被執,明亡)春正月,明以南京宮殿成,推恩諸臣有差。
加史可法太保、馬士英少師、王铎少保,予蔭;仍以士英掌文淵閣印,充首輔辦事。
可法力辭太保,許之(可法為督師,行不張蓋、食不重味、夏不箑、冬不裘、寝不解衣。
年四十餘無子,其妻欲置妾;太息曰:『王事方殷,敢為兒女計乎』!在軍中,絕飲。
除夕,遣文牒至夜半倦,索酒;淆肉分給将士已盡,乃取鹽鼓下之。
思先帝,泫然淚下,憑幾卧。
比明,将士集轅門外,門不啟;左右追語其故,知府任民育曰:『相公此夕,卧不易得也』!令鼓人仍擊四鼓。
可法寤,怒曰:『誰犯吾令』?左右述民育意,乃免——任民育,字時澤,濟甯人)。
明定北都從逆諸臣罪,削刑部尚書解學龍籍。
先是,命治從賊諸臣獄,仿唐制六等定罪。
學龍議定為爰書,分别上之:一等應磔者十一人(吏部員外郎宋企郊、舉人牛金星、平陽知府張嶙然、太仆少卿曹欽程、禦史李振聲、喻上猷、山西提學參議黎志升、陝西布政使陸之祺、給事中高翔漢、潼關道佥事楊王休、檢讨劉世芳——嶙然,義烏人;振聲,米脂人;上猷,石首人;志升,華容人;世芳,膚施人),二等應斬秋決者四人(給事中光時亨、何南提學佥事鞏焴、庶吉士周锺、兵部主事方允昌——焴,真甯人;允昌,浙江人),三等應絞拟贖者七人(翰林院修撰兼都給事中陳名夏等),四等應戍拟贖者十五人(禮部主事王孫蕙等——孫蕙,無錫人),五等應徒拟贖者十人(通政司參議宋學顯等)、六等應杖拟贖者八人(工部員外郎潘同春等——同春,餘姚人);其留北俟後定奪者十九人(少詹事何瑞征等——瑞征,信陽人)、另存再議者二十八人(給事中翁元益等——元益,上海人),又已經錄用者十人(兵部尚書張缙彥等)。
奏入,谕以周锺等不當緩決,陳名夏等未蔽厥辜,宋學顯、潘同春等拟罪未合;令再議(惟方拱幹名在五等,以結納馬、阮特免其罪——拱幹,桐城人)。
至是,學龍更拟周锺、光時亨等各加一等;潘同春諸臣皆候補小臣,受僞無據,仍執前律。
時馬、阮急欲殺周锺,學龍欲緩其死,謀之王铎,乘士英注籍上之,且請停刑;铎即拟俞旨,褒以「詳慎平允」。
士英大怒,然事已無及。
大铖暨張捷、楊維垣等聲言欲劾學龍,學龍引疾;命未下,保國公朱國弼、禦史張孫振等诋其曲庇行私,遂削籍(後周锺、光時亨既死,大铖等即傳旨:二等罪斬者,谪雲南金齒軍;三等罪絞者,充廣西邊衛軍;四等以下,俱為民,永不叙用。
然學龍所定案亦多漏網,而所拟一等諸犯皆随賊西行,實未嘗正刑辟也——周锺等被戮事,俱詳後)。
明總兵許定國誘殺高傑于睢州。
傑帥兵進次歸德,定國方駐睢州,故與傑有怨(嘗上書诋傑為「賊」,故傑恨之;而定國亦已遣使納款于我大清,且送其二子渡河為質,乞濟師往援。
傑微聞之,招定國相會,不應。
傑複邀巡撫越其傑等同往睢州,定國始郊逆;毀其軍而以羸見,且故為屈服狀。
傑心輕定國,遂入城;其傑止之,不聽。
十一日,定國置酒享傑。
傑飲酣,為定國刻行期,且微及送子事;定國益疑,無離睢意。
傑固促之行;定國怒,夜伏兵,傳炮大呼;其傑等亟遁走。
傑醉卧未起,衆擁至定國所,殺之(先是,傑以定國将去睢,盡發兵戍開封;所留親卒止數十人。
定國僞恭順,多選妓侍傑,而以二妓偶一卒。
寝,卒盡醉。
及聞炮欲起,為二妓所掣,不得脫;皆死)。
明日,傑部将回軍攻城,自東門入,老弱無孑遺;定國奔考城,尋走降于大清軍(黃得功聞傑死,複引兵龔揚州,将盡殺其妻子以報;城中大懼。
史可法急命同知曲從直谕解之,乃引兵去——曲從直,遼東人)。
明以吏部侍郎蔡奕琛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尋複以唐世濟為右都禦史;皆阮大铖援之也。
明以衛允文為兵部侍郎,總督開、歸防剿軍務。
高傑既死,部下兵将大亂,且為雄長;睢州旁近二百裡,殺戮無遺。
史可法聞之,流涕曰:『中原不可為矣』!遂馳至徐州;以總兵李本身乃傑甥,請用為提督,代統其衆。
又立傑子元爵為世子,撫定其軍。
黃得功、劉澤清、良佐聞可法欲以本身将傑軍,連章劾之;而監軍衛允文希馬士英指,亦論可法督師為贅。
士英喜,即擢允文兵部右侍郎,總督興平标下兵馬,經略開、歸防剿軍務,以分其權;可法益不得展布矣(尋撤傑兵回揚州,改命劉良佐防歸德)。
我清兵克西安,李自成走襄陽。
我大兵至潼關,賊将劉芳亮迎戰;奮擊敗之,俘斬無算。
自成親率馬、步兵至,複大破之,遂克潼關;僞伯馬世耀以七千人來降,斬之,進克西安。
自成已焚宮室,由龍駒寨走武岡,入襄陽;複走武昌。
我大兵兩道追蹑,蹙之于鄧州、承天、德安、武昌等處;窮追至賊巢,連破走之(自成至湖廣,衆尚五十餘萬;尋為我大兵所迫,部衆多降或逃散,自成走□甯、蒲圻。
至通城,竄于九宮山;率二十騎略食山中,為村民所困,自缢死。
或曰陷泥淖中,村民擊之,腦中鉏死。
時我大兵遣識自成者驗其屍,朽莫辨;獲自成兩從父僞趙侯、僞襄南侯及僞汝侯劉宗敏等,皆斬之。
其兄子過,偕諸賊帥奉自成妻高氏降于唐王聿鍵;未幾,亦死——蒲圻,晉縣;通城,宋縣:今俱屬武昌府)。
二月,明以阮大铖為兵部尚書。
命大铖以尚書協理部事,仍巡閱江防。
大铖雖長中樞,置一切兵事不問,顧時時撓六部權。
任劉應賓(沂水人)為文選,濁亂铨政;再舉考選,擢其私人二十餘人為給事、禦史。
嘗欲罷撫按糾薦,令納金于官,糾者免、薦者予:其謬誕如此(中書舍人林翹善星術,以嘗決士英必大用;半歲間,遂躐授左都督銜,蟒服趨事。
總督袁繼鹹請以陳麟、鄧林奇為總兵,大铖索賄,始給敕印。
諸白丁隸役輸重賂,立跻大帥。
時人為之語曰:「職方賤如狗,都督滿街走」——林翹,江浦人)。
三月,明人有自稱崇祯太子者,下獄治之。
北都之變,李自成劫太子慈烺西走,不知所終;或傳其已遇害。
至是,有自北來稱太子者;召勳臣朱國弼等、閣臣馬士英等、翰林劉正宗(安邱人)等入見武英殿,面谕同府部、九卿、科道辨驗真僞。
日午,群臣奏:『系故驸馬都尉王昺(高陽人,尚穆宗女延慶公主)侄孫王之明,曾侍衛東宮;家破南奔,鴻胪少卿高夢箕(河間人)家丁穆虎教之,詐稱太子』。
乃下之明中城兵馬司獄。
越四日,複逮夢箕、穆虎,鞫于午門外,皆具服;亦下刑部獄。
時都下士民皆以太子為真,衆論籍籍,謂士英等朋奸導上滅絕倫理。
黃得功即抗疏争之(疏略言:『東宮未必假冒;先帝子即上子,未有了無證明,混然雷同者。
臣恐在廷諸臣谄徇者多、抗顔者少,即明白識認,亦不敢抗論取禍矣』;命三法司覆訊王之明等,遂令毀得功原疏,以絕奸謀。
左良玉亦疏請保全東宮,且斥士英等為奸臣;以王之明自供甚明,将審明略節谕之而已。
明河南婦人有自稱王妃者,下獄治之。
河南有婦人童氏,自稱藩邸王妃;劉良佐信之。
巡撫越其傑具儀從送至京;以為假冒,下童氏錦衣衛獄。
以前巡按禦史陳潛夫嘗于途次稱臣朝谒,亦逮治之:中外嘩然。
良佐因言王之明、童氏兩案未協輿論,懇求曲全兩朝彜倫,毋贻天下口實。
命将獄詞刊布,以息群疑。
我大清兵定河南。
我大軍既定關、陝,複移師下江南。
出虎牢關口,分兵自龍門關及南陽三路同趨歸德;克郾城、上蔡諸縣,所過城邑皆望風款附;遂進取歸德,巡按禦史淩駉及其從子潤生死之,南陽副将李好降:河南悉定。
明左良玉舉兵反。
良玉既與馬士英有隙(士英謀築闆矶為西防,良玉曰:『今西何所防,殆防我耳』),而黃■〈浢寸〉匿其軍中,與諸将日以清君側為請;良玉躊躇弗應。
會王之明事起,良玉争不聽,心甚不平;■〈浢寸〉欲借此激衆以報己怨,召三十六營大将與之盟。
良玉亦以士英裁其饷,益大憾,反意遂決;乃傳檄遠近以讨士英為名,複上疏請誅之(疏言:『自先帝之變,士英利災擅權,事事為難。
「逆案」先帝手定,士英首翻之;「要典」先帝手焚,士英複修之。
又募死士伏皇城,詭名禁軍、動曰「廢立由我」!陛下即位之初,恭儉明仁;士英百計诳惑,進優童,豔女,傷損盛德。
複引用阮大铖,睚眦殺人;借三案為題,凡生平不快意之人一網打盡,令天下士民裹足解體。
目今皇太子至,授受分明;士英一手握定,抹殺識認之方拱幹而信朋謀之劉正宗,忍以十七年嗣君付諸幽囚!凡有血氣,皆思寸磔士英、大铖以謝先帝!乞立肆市朝,傳首抒憤』)。
疏上,遂引兵而東;自漢口達蕲州,列舟三百餘裡。
士英大懼,急命阮大铖、劉孔昭率兵會黃得功趨上江堵禦。
袁繼鹹請赦太子以遏止之,不聽(良玉之發武昌,邀總督何騰蛟偕行,不可;則盡殺城中人劫之。
騰蛟解印付家人,令速走,将自到;良玉部将擁去,置之别舟。
乘間躍入江,漂十餘裡,漁舟救之起,則漢前将軍關壯缪侯廟前也;家人懷印者亦至,相視大驚。
覓漁舟,忽不見;人謂騰蛟忠誠,得神佑之)。
夏四月,明周锺、光時亨伏誅,遂殺前禮部郎中周镳、山東按察司佥事雷演祚。
先是,馬士英以镳、演祚嘗主立潞王議,指為姜曰廣私黨,令朱統■〈金類〉劾奏逮治。
及周锺、光時亨下獄,土英複言二人罪應族誅,而請以镳從坐:阮大铖亦與镳有夙憾。
于是禦史羅萬爵(□湖人)、王懩等連疏诋镳、演祚,至比演祚為成濟,請亟正西市。
至是,左良玉稱兵,人情洶洶;而良玉檄中複斥其構陷镳、演祚狀。
士英等益怒,因謂镳實召良玉兵;遂戮锺及時亨,而賜镳,演祚自盡。
故事:小臣無賜自盡者;因良玉兵東下,故大铖輩急殺之。
明征劉良佐等将兵入援。
左兵将至,馬士英急調良佐等入衛;劉澤清亦以勤王為名,大掠而東。
時史可法以大兵将及淮南,連疏告警。
時召對群臣,大理少卿姚思孝(歙縣人)、禦史喬可聘(寶應人)、成友謙(南通州人)請毋撤江北兵,亟守淮揚;士英厲聲叱曰:『若輩東林猶借口防江,欲縱左逆入犯耶?北兵至,猶可議款;左逆至,則若輩高官,我君臣獨死耳』!力排思孝等議。
淮、揚備禦益弱。
明左良玉死于九江。
良玉至九江,邀袁繼鹹入舟中,語及太子下獄事,大哭;因袖出密谕,邀諸将盟。
繼鹹正色曰:『先帝舊德不可忘,今上新恩亦不可負』!良玉色變;乃改檄為疏,駐軍候旨。
繼鹹歸,方謀拒守;而部将郝效忠陰約良玉兵入城,殺掠縱火,殘其城而去。
良玉已疾笃,夜望城中火光,太息曰:『吾負臨侯(繼鹹别号)』!嘔血數升,遂死。
其子夢庚秘不發喪,諸将共推為帥,留七日而東;兵勢尚盛,自彭澤以下皆陷。
黃得功方駐軍荻港(在繁昌縣西),進拒夢庚于銅陵,破之;解其圍。
阮大铖等日虛張捷音,以邀爵賞。
得功尋複敗其衆于闆子矶,乃封得功靖國公;命移家太平,一意辦賊(良玉後營總兵惠登相,本降寇過天星;感良玉恩,有忠實心。
方諸将自九江東下,連陷郡縣,獨池州不破,贻書言留待後軍;登相大诟曰:『若此則反,不如我前為流賊時矣!如先帥末命何』!撤其軍返。
夢庚索輕舸追之,相見大恸;登相以夢庚不足事,遂引兵絕江去。
諸将乃議還軍,而大清兵已至江北,夢庚遂執袁繼鹹及安慶巡撫張亮,偕黃■〈浢寸〉率衆歸附。
亮乘間赴水死;繼鹹北行,亦不屈死——張亮,四川人;袁繼鹹,本朝賜谥「忠毅」)。
我大清兵克泗州。
大軍自歸德起行,穎州、太和悉下。
兵未至泗州二十裡,遣将先奪泗北淮河橋;守将焚橋遁走,我大兵遂夜渡淮。
翌日,追五十餘裡不及。
我大清兵克揚州,明督師兵部尚書兼大學士史可法等死之。
可法初聞大兵日南下,将移軍泗州防護祖陵;辎重已發,而左良玉稱兵,召之入援。
渡江抵燕子矶,黃得功已破良玉軍;可法乃趨天長,檄諸将救盱眙。
俄報盱眙已降大清、泗州援将侯方岩敗殁,可法一日夜奔還揚州。
訛傳許定國兵将至,殲高氏部曲;城中人悉斬關出,舟楫一空。
可法檄各鎮兵,無一至者。
獨總兵劉肇基自白洋河(在桃源縣西白洋鎮,即潼水之下流也)趨赴,請背城一戰;可法持不許。
十八日,大清兵大至,屯斑竹園;诏谕可法及衛允文等降,不從。
明日,總兵李栖鳳、監軍副使高岐鳳拔營出降;城中勢益單,諸文武分陴拒守(舊城西部險要,可法自守之。
作書寄母、妻,且曰:『死,葬我高皇帝陵側』)。
越二日,大清兵薄城下,用巨炮擊城西北隅,城遂破;可法自刎不殊,一參将擁可法出小東門。
既就執,可法大呼曰:『我史督師也』!乃殺之(可法死,覓其遺骸,天暑蒸變不可識。
踰年,家人以袍笏招魂,葬于揚州郭外之梅花嶺——梅花嶺,在揚州府新城廣儲門外,一名土山)。
劉肇基率所部四百人巷戰,力不支,與副将乙邦才(青州人)、馬應魁(字守卿,貴池人)、莊子固(字憲伯,遼東人)汪思誠等皆死;衛允文(赴水死)及在籍侍郎張伯鲸(自經死)、知府任民育(着绯衣,安坐堂上就殺)、同知曲從直、王缵爵(鄞人)、知縣周志畏(亦鄞人)、羅伏龍(新喻人)、吳道正(餘姚人)、運使楊振熙(臨海人)、縣丞王志端(孝豐人)、幕客盧渭(字渭生,長洲人)、歸昭(昆山人)等皆死之。
員外郎何剛(字悫人,上海人)、庶吉士吳爾埙(崇德人)皆參可法軍事;城破,亦投井死。
其它諸生(高孝缵、王士琇、王缵、王績、王續,又有武生戴之藩、醫者陳天拔、畫士陸愉義、兵張有德、市民馮應昌、舟子徐某)及婦女死節者,不可勝紀(時福王命劉澤清往援揚州,而澤清已潛謀輸款我大清;惡其反複,磔誅之——按史可法,本朝賜谥「忠正」)。
五月,我大清兵渡江。
我大清兵臨江,總兵鄭鴻逵、鄭彩以水師守瓜洲,副使楊文骢駐金山,扼大江而守。
會王擢文骢常鎮巡撫兼督沿海諸軍,文骢乃還駐京口;合鴻逵等兵南岸,與大清兵隔江相持。
大清兵編大筏、置燈火,夜放之中流;南岸軍發炮石,以為獲勝也,日奏捷。
己醜夜,大清兵乘霧而濟;迫岸,諸軍始知,倉皇列陣甘露寺;鐵騎蹙之,悉潰。
蘇松巡撫霍達(長安人)及文骢俱走蘇州;鴻逵等縱兵大掠,遁還閩中。
明福王出奔太平。
京口敗軍奔還,南京大震。
福王荒宴至夜半,跨馬自通濟門出走,遂奔太平;劉孔昭斬關遁。
馬士英以黔兵自衛,挾福王母妃走浙江。
亂兵入獄,擁王之明立之。
時黃得功方收兵屯蕪湖,福王潛入其營;得功驚泣曰:『陛下死守京城,臣等猶可盡力;奈何聽奸人言,倉卒至此!且臣方對敵,安能扈駕』!王曰:『非卿,無可仗者』!得功泣曰:『願效死』(士英遁廣德,知縣趙景和閉門拒守,士英攻殺之,遂走杭州;阮大铖亦自上江逃至。
未幾,大兵至杭州,潞王常淓開門降;士英與大铖俱走嚴州方國安營。
明年,大兵剿湖賊,擒士英誅之;大铖乞降,從大兵攻仙霞關,僵仆石上死)。
我大清兵定南京。
大軍營城北,總督京營忻城伯趙之龍奉表納款,勳戚自魏國公徐文爵(宏基之子)、驸馬都尉齊贊元(尚光宗女遂平公主)、靈璧侯湯國祚、安遠侯柳祚昌等、大臣自大學士王铎、禮部尚書錢謙益等文武數百員并城内官民迎降。
高傑子元爵及廣昌伯劉良佐等亦于沿途歸附,得馬、步兵二十三萬;大兵遂入屯城中(時刑部尚書高倬、吏部尚書張捷、副都禦史楊維垣皆死之。
而庶僚殉難者,則有儀制司主事黃端伯,不屈死;戶部郎中劉成治,自缢死;戶部主事吳嘉允,谒方孝孺祠,從容投缳死;中書舍人龔廷祥,投武定橋下死;欽天監博士陳于階,自經于公署。
其諸生、布衣死者,則有吳可箕、金玺、陳士達等——端伯字符公,建昌新城人;成治字廣如,漢陽人;嘉允字繩如,松江華亭人;廷祥字伯興,無錫人;于階,上海人;可箕,徽州人;玺、士遶,俱南京人)。
我大清兵至蕪湖,明總兵田雄(宣府人)劫福王由崧以降,靖國公黃得功死之;明亡。
南京既定,我大清遣官兵及降将劉良佐等襲太平;福王登舟欲渡江走,大兵據江口,截其去路。
黃得功以戰荻港時傷臂,衣葛衣,以帛絡臂,佩刀坐小舟,方督麾下八總兵結束前迎戰,而良佐大呼岸上招降;得功怒叱曰:『汝乃降乎』!忽飛矢至,中其喉左偏;得功知不可為,擲刀拾所拔箭,刺吭死(本朝賜谥「忠桓」。
其妻聞之,亦自經;總兵翁之琪投江死)。
田雄遂挾福王以降,所屬總兵及部衆俱降。
我大清兵執福王至南京,改南直隸為布政司,以應天府為江甯府;分徇郡縣,無不歸附:江南悉定。
王師遂進平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