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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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纓,盤水加劍,造乎闕而自請罪,君不使有司執縳牽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聞命則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捽引而刑殺.曰:『子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禮矣,以刑不上大夫而大夫亦不失其罪者,教使然也.』所謂禮不下庶人者,以庶人遽其事而不能充禮,故不責之以備禮也.」冉有跪然免席曰:「言則美矣,求未之聞,退而記之.」 【譯文】 冉有向孔子問道:“古代的三皇五帝不用五刑,這是真的嗎?” 孔子說:“聖人設置防衛措施,貴在讓人不觸犯。

    制定五刑而不用,是為了做到最好的治理。

    凡是有奸詐邪惡搶劫盜竊違法妄行不法行為的人,産生于心中的不滿足。

    不滿足又産生于沒有限度。

    沒有限度,小的就會盜竊,大的則奢侈浪費,都是不知節制。

    因此君王制訂了制度,民衆就知道了什麼不能做,知道了什麼不能做就不會犯法。

    所以雖然制定了奸詐邪惡搶劫盜竊違法妄行的罪狀,卻沒有陷入刑罰的民衆。

    不孝的行為産生于不仁,不仁又産生于沒有喪祭之禮。

    所以明确規定喪祭之禮,是為了使人知道仁愛。

    能教人懂得仁愛,為父母服喪就會思念愛慕他們,舉行祭禮表示人子還在不懈地贍養父母。

    喪祭之禮明确了,民衆就會遵守孝道了。

    所以雖然制定了不孝的罪狀,而沒有陷入刑罰的民衆。

    以下殺上的行為産生于不義,義是用來區别貴賤表明尊卑的。

    貴賤有别,尊卑有序,那麼民衆沒有不尊敬上級和長輩的。

    諸侯定期朝見天子的朝聘之禮,是用來顯明義的。

    義顯明了,那麼民衆就不會犯上。

    所以雖然制訂了弑上的罪狀,而沒有陷入刑罰的民衆。

    争鬥變亂的行為産生于相互欺壓,欺壓的行為産生于長幼無序而忘記了尊敬和謙讓。

    鄉飲酒之禮,就是用來顯明長幼之序和尊崇敬讓的。

    長幼有序,民衆懷着敬讓之心,即使設立了争鬥變亂的罪狀,也沒有陷入刑罰的民衆。

    yín亂的行為産生于男女無别,男女無别夫婦間就失去了情義。

    婚禮和聘禮享禮,就是用來區别男女和顯明夫婦情義的。

    男女既已有别,夫婦情義既明,即使制定了有關yín亂的罪狀,而民衆也沒有陷入刑罰的。

    這五種情況,是刑罰産生的原因,是各有根源的。

    不預先堵住其根源,而動辄使用刑罰,這叫做給民設下陷阱來陷害他們。

    ” 【評析】 這篇重點讨論禮和法的關系。

    由于人們有種種的道德缺陷,如不知足、不仁、不義、相陵、男女無别、嗜欲不節等,古代聖王制定了相應的禮儀和刑律,人們懂禮就不會觸犯刑法,遵禮是“豫塞其源”,如果“不豫塞其源,而辄繩之以刑,是謂為民設阱而陷之”。

    可見在禮法的關系上,孔子更重視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