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回 梁山泊吳用舉戴宗 揭陽嶺宋江逢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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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曰: 上臨之以天鑒,下察之以地祇。

     明有王法相繼,暗有鬼神相随。

     忠直可存于心,喜怒戒之在氣。

     為不節而亡家,因不廉而失位。

     勸君自警平生,可歎可驚可畏。

     話說當時宋太公掇個梯子上牆頭來看時,隻見火把叢中約有一百餘人。

    當頭兩個便是郓城縣新添的都頭。

    卻是弟兄兩個:一個叫做趙能,一個叫做趙得。

    兩個便叫道:“宋太公!你若是曉事的,便把兒子宋江獻出來,我們自将就他;若是隐藏不發教他出官時,和你這老子一發捉了去!”宋太公道:“宋江幾時回來?”趙能道:“你便休胡說!有人在村口見他從張社長家店裡吃了酒歸來。

    亦有人跟到這裡。

    你如何說得過!”宋江在梯子邊說道:“父親,你和他論甚口!孩兒便挺身出了官,縣裡府上都有相識,明日便吃官司也不妨。

    已經赦宥的事了,必當減罪。

    求告這厮們做甚麼!趙家那厮是個刁徒,如今暴得做個都頭,知道甚麼義理!他又和孩兒沒人情,空自求他。

    不如出官,免得受這厮腌臜氣。

    ”宋太公哭道:“是我苦了孩兒!”宋江道:“父親休煩惱。

    官司見了,倒是有幸。

    明日孩兒躲在江湖上,撞了一班兒殺人放火的弟兄們,打在網裡,如何能勾見父親面。

    便斷配在他州外府,也須有程限。

    日後歸來務農時,也得早晚伏侍父親終身。

    ”宋太公道:“既是孩兒恁地說時,我自來上下使用,買個好去處。

    ” 宋江便上梯來叫道:“你們且不要鬧。

    我的罪犯又不該死,今已赦宥,必已減等。

    且請二位都頭進敝莊少叙三杯,明日一同見官。

    ”趙能道:“你休使見識賺我入來!”宋江道:“我如何連累父親兄弟。

    你們隻顧進家裡來。

    ”宋江便下梯子來,開了莊門,請兩個都頭到莊裡堂上坐下;連夜殺雞宰鵝,置酒相待。

    那一百土兵人等,都與酒食管待,送些錢物之類。

    取二十兩花銀,把來送與兩位都頭做好看錢。

    當夜,兩個都頭在宋江莊上歇了。

    次早五更,同到縣前下處。

    等待天明,解到縣裡來時,知縣才出升堂。

    隻見都頭趙能、趙得押解宋江出官。

    知縣時文彬見了大喜,責令宋江供狀。

    當下宋江一筆供招:“不合于前年秋間,典贍到閻婆惜為妾。

    為因不良,一時恃酒,争論鬥毆,緻被誤殺身死,一向避罪在逃。

    今蒙緝捕到官,取勘前情,所供甘罪無詞。

    ”知縣看罷,且叫收禁牢裡監候。

     滿縣人見說拿得宋江,誰不愛惜他,都替他去知縣處告說讨饒,備說宋江平日的好處。

    “亦且閻婆惜家又沒了苦主,隻是相公方便他則個。

    ”知縣自心裡也有八分出豁他。

    當時依準了供狀,免上長枷手杻,隻散禁在牢裡。

    宋太公自來買上告下,使用錢帛。

    那時閻婆已自身故了半年;這張三又沒了粉頭,不來做甚冤家。

    縣裡疊成文案,待六十日限滿,結解上濟州聽斷。

    本州府尹看了申解情由,赦前恩宥之事,已成減罪。

    拟定得罪犯,将宋江脊杖二十,刺配江州牢城。

    本州官吏亦有認得宋江的,更兼他又有錢帛使用,名喚做斷杖刺配,又無苦主執證,衆人維持下來,都不甚深重。

    當廳帶上行枷,押了一道牒文,差兩個防送公人,無非是張千、李萬。

     當下兩個公人領了公文,監押宋江到州衙前。

    宋江的父親宋太公同兄弟宋清都在那裡等候,置酒相請管待兩個公人,赍發了些銀兩與他放寬。

    教宋江換了衣服,打拴了包裹,穿上麻鞋。

    宋太公喚宋江到僻靜處叮囑道:“我知江州是個好地面,魚米之鄉,特地使錢買将那裡去。

    你可寬心守奈,我自使四郎來望你,盤纏有便人常常寄來。

    你如今此去,正從梁山泊過。

    倘或他們下山來劫奪你入夥,切不可依随他,教人罵做不忠不孝。

    此一節牢記于心。

    孩兒,路上慢慢地去。

    天可憐見,早得回來,父子團圓,弟兄完聚!”宋江灑淚拜辭了父親。

    兄弟宋清送一程路。

    宋江臨别時囑付兄弟道:“我的官司此去不要你們憂心。

    隻有父親年紀高大,我又不能盡人子之道,累被官司纏擾,背井離鄉而去。

    兄弟,你早晚隻在家侍奉,休要為我來江州來,棄撇父親,無人看顧。

    我自江湖上相識多,見的那一個不相助?盤纏自有對付處。

    天若見憐,有一日歸來也。

    ”宋清灑淚拜辭了,自回家中去侍奉父親宋太公,不在話下。

    有詩為證: 殺人亡命匿家山,暮夜追兵欲避難。

     自此便從缧绁去,江州行見展雲翰。

     隻說宋江自和兩個公人上路。

    那張千、李萬已得了宋江家中銀兩,又因他是個好漢,中此于路上隻是伏侍宋江。

    三個人上路,行了一日,到晚投客店安歇了,打火做些飯吃,又買些酒肉請兩個公人。

    宋江對他說道:“實不瞞你兩個說,我們明日此去,正從梁山泊邊過。

    山寨上有幾個好漢聞我的名字,怕他下山來奪我,枉驚了你應付。

    我和稱兩個明日早起些,隻揀小俺路裡過去,甯可多走幾裡不妨。

    ”兩個公人道:“呷司,你不說,俺們如何得知我等自認得小路過去,定行得撞着他們。

    ”當夜計議定了。

    次日,起個五更來打火。

    兩個公人和宋江離了客店,隻從小路裡走。

    約莫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