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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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生母之有服也,自高皇帝之著《孝慈錄》始也。
既有服矣,而厭于尊,格于制,而不得以推恩。
人子之情,猶阙如也。
今吾即位,霈恩施及三母,不惟念所生者可以無憾,抑亦可以仰副高皇帝之德意,於戲休哉!某氏乃具官某之生母,有小星之德,有育子之闵。
爾子為令報最,恩二嫡,而獨不得以逮爾。
實命不猶,豈非詩人之所歎嗟矣乎!今乃以霈恩及爾矣。
於戲!怆鼓鐘于長樂,我有同悲;追顧複于裡毛,爾無餘憾。
非此恩波之委地,誰無涕淚于終天?茲特贈為安人。
魂其有知,尚克享此。
(兵部職方清吏司主事徐日久授承德郎) 敕曰:頃者狡夷未平,王師在野。
議者率以謂将帥數易,則無以振軍聲;擇将不精,則不可圖勝算。
欲得知兵謀國之士,錯置職方,以參預帷幄之寄。
中茲選者,蓋難其人。
具官某,器開明,風規簡直。
兩為邑令,廉辨有聞;中更浮沉,志氣不撓。
擢于起部,再曆夏曹。
當羽書旁午之時,兼戎事頹也之日。
才猷日老,揮斥于根閱曆之餘;儲亻待滋深,兼綜夫衿要厄塞之故。
師薦惟允,受事方新。
乃以覃恩授具階。
於戲!用兵如用藥,以療病為成功;擇将如擇醫,以知人為能事。
知兵而後可與謀國,知将而後可與知兵,此朕所以拊髀而歎也。
爾其勉之,朕将以遼事畀汝。
(兵部職方清吏司主事王弘祖授承德郎) 敕曰:頃者禁旅單虛,衛卒ㄨ也。
勾稽澄汰,言者日以上聞,而未有行也。
朕深念之。
安得公忠強直十數輩,參錯郎署中,為吾舉綜核之效乎?具官某,介圭不飾,精金能割。
初以發硎之刃,試理開封,平亭閱實,案無遺牍,賢聲籍甚。
乃陟兵曹,當樞庭填委,職掌廢弛之日,慨然修舉,不辟嫌怨。
稽京營積年之額,核班軍累歲之饷,尺籍伍符之必計,而一粒一锾之不遺。
今茲之事,蓋爾之有緒言而未竟者也。
若爾者,可謂之公忠強直之臣矣。
茲以覃恩授具階。
夫官之有分曹,猶農耕之有畔,無相越也。
爾核汰留餘,盡歸大倉,不越兵事,而陰有裨于計部。
惟其不越,是以有裨。
夫不越之為裨也大矣。
爾所舉僅有其緒。
引而竟之,天下事可以尺幅盡也。
爾其懋哉! (刑部浙江清吏司主事陸化熙授承德郎) 敕曰:《詩》稱淑問如臯陶,而漢通儒皆為律令章句。
刑獄之事,固儒者之所盡心也。
朕即位以來,哀矜庶戮,惟良折獄,日廑于懷。
具官某,擢秀名儒,起家法署。
當圜土填咽之日,兼法律破析之時。
麗附罔察,請比毛舉。
而爾傅之經術,緻其忠愛。
諸所平反冤獄,閱實疑罪,參報待以削草,象魏用為縣書。
惟明克允,時論翕然。
乃以覃恩授具階。
夫自皇祖末年,以至于今,刑法亦多故也。
然而可信者律也,不敝者法也。
本經術以參法令,此明刑弼教之本,而爾之所有事也。
爾其毖哉!朕不以文法吏蔽汝。
△妻夏氏贈安人 敕曰:士之有賢耦,猶君之有勞臣也。
推勸勞之意以施于臣,故其閨門相貳,死生契闊之故,人主之愍恤及焉。
具官某妻某氏,儀法夙娴,儉共自勵。
饣盍耕出汲,辛勤于十指之中;粝食穿衣,憔悴于數行之側。
迨相夫于筮仕,終約己而食貧。
一命未沾,溘先朝露,良足愍矣。
茲特贈為安人。
於戲!布素度身,生不禦冠帔之貴;禦窮沒齒,死猶勤旨蓄之思。
我有寵章,慰其永逝。
庶幾幽壤,尚服享之。
△母陳氏贈安人 敕曰:朕念長樂之慈,怆不及養。
顧瞻兩宮,潸然出涕。
發号施恩,凡臣子之有母而不逮養,養而不逮顯者,皆與被焉。
不惟彜典宜然,亦所以信吾悲也。
某氏乃具官某之母,慈庭媲美,内則有聞。
鬻子辛勤,不間蜾蠃之負;操家黾勉,備嘗荼荠之艱。
迨爾子既接迹承明,而爾猶沒身荊布,不已悲乎!今且以覃恩及爾矣。
於戲!睹蓼蕭自葉之澤,良慰我心;顧《蘭陔》《白華》之養,莫非人子。
存者不匮,往者有知。
凡吾所以霈恩臣下者,蓋亦因吾母以及人母,而使天下知我念母之無已也。
爾知之乎? (刑部河南清吏司主事王良臣授承德郎) 敕曰:在昔人主,享國百年,度作刑以诘四方,猶曰朕言多懼,朕敬于刑。
矧餘方嗣服,受王嘉師,惟良折獄,其敢不毖慎?具官某,易直子諒,恭敬溫文。
擢穎甲科,流徽宰邑。
回翔壁水,晉陟秋曹。
爾以豈弟之心,兼之閱實之久。
老于情法,無毛舉它比之文;緻其哀矜,有明刑聚教之闵。
副我欽恤,良深歎嘉。
遂以覃恩授具階。
乃者刑罰不衷,出入時有。
丹書錯互,奏駁紛如。
朕甚患之。
《書》不雲乎:“用其義刑義殺,勿庸以次汝封。
”今之斷獄者,容亦有次焉者乎?爾尚益懋簡孚,必即天論,毋以世輕世重為解也。
朕則顯陟汝。
△父維城原任漢中府通判贈承德郎刑部河南清吏司主事 敕曰:朕聞世祿之家,鮮克由禮;而積德之報,不于其身。
士承家焘後,能使譜牒不替,耕獲有人,斯可以為賢矣。
原任具官某,乃具官某之父,世德聯綿,内行淳備。
孝乎惟孝,家巢反飼之烏;友必因心,庭榮交讓之木。
既俯首風塵之吏,益矢心清白之遺。
蔚彼去思,屍祝在漢、岷之際;蕭然歸計,風流居廉、讓之間。
稼獵一經,紹青箱于有永;箕裘再世,載白石以相傳。
人稱别駕之功,代葉海邦之慶。
是用贈具階官。
天已錫祥刑之策,人鹹瞻通德之門。
△母趙氏贈孺人(趙故文毅公用賢之女) 敕曰:《詩》詠于以采蘩,必曰公侯之事,以其夙娴公宮之訓,而儀則有聞也。
我有直臣,是生淑女。
風流綿邈,诒于後人。
朕将表著之以昭彤管。
某氏乃具官某之母,圖頌被躬,珩璜比德。
沿世家饋祀之則,故儀克肩;習我君剛直之風,故鉛華不禦。
孝睦移于姻黨,廉法著于家門。
不及事姑,未艾陳衣之痛;願然有子,終如屬纩之期。
怅宿莽之方滋,蔚蘭荪之競茁。
杯卷已矣,永言内則之芳華;簪笏依然,尚想外家之風烈。
茲特贈為孺人。
肆娠賢于再世,宜媲美于千秋。
(刑部山東清吏司主事李自華授承德郎) 敕曰:朕聞哀敬折獄,惟良折獄。
故伯夷以降典折民,而董生用《春秋》決獄。
朕哀矜庶戮,期協于中。
将博求迪哲之人,以副我清問之意。
具官某,行可标準,言成文章。
起家循良,休有譽處;效能辇毂,踐更劇煩。
叙擢刑曹,職司奏谳。
以廉平之德,兼明允之才。
欽乃攸司,傅以經術。
期于惟刑之恤,庶幾俾獄無留。
乃以覃恩授具階。
乃者刑罰不中,出入時有。
要辭錯亂,幾無成獄。
《書》不雲乎:“惟齊非齊,有倫有要。
”
既有服矣,而厭于尊,格于制,而不得以推恩。
人子之情,猶阙如也。
今吾即位,霈恩施及三母,不惟念所生者可以無憾,抑亦可以仰副高皇帝之德意,於戲休哉!某氏乃具官某之生母,有小星之德,有育子之闵。
爾子為令報最,恩二嫡,而獨不得以逮爾。
實命不猶,豈非詩人之所歎嗟矣乎!今乃以霈恩及爾矣。
於戲!怆鼓鐘于長樂,我有同悲;追顧複于裡毛,爾無餘憾。
非此恩波之委地,誰無涕淚于終天?茲特贈為安人。
魂其有知,尚克享此。
(兵部職方清吏司主事徐日久授承德郎) 敕曰:頃者狡夷未平,王師在野。
議者率以謂将帥數易,則無以振軍聲;擇将不精,則不可圖勝算。
欲得知兵謀國之士,錯置職方,以參預帷幄之寄。
中茲選者,蓋難其人。
具官某,器開明,風規簡直。
兩為邑令,廉辨有聞;中更浮沉,志氣不撓。
擢于起部,再曆夏曹。
當羽書旁午之時,兼戎事頹也之日。
才猷日老,揮斥于根閱曆之餘;儲亻待滋深,兼綜夫衿要厄塞之故。
師薦惟允,受事方新。
乃以覃恩授具階。
於戲!用兵如用藥,以療病為成功;擇将如擇醫,以知人為能事。
知兵而後可與謀國,知将而後可與知兵,此朕所以拊髀而歎也。
爾其勉之,朕将以遼事畀汝。
(兵部職方清吏司主事王弘祖授承德郎) 敕曰:頃者禁旅單虛,衛卒ㄨ也。
勾稽澄汰,言者日以上聞,而未有行也。
朕深念之。
安得公忠強直十數輩,參錯郎署中,為吾舉綜核之效乎?具官某,介圭不飾,精金能割。
初以發硎之刃,試理開封,平亭閱實,案無遺牍,賢聲籍甚。
乃陟兵曹,當樞庭填委,職掌廢弛之日,慨然修舉,不辟嫌怨。
稽京營積年之額,核班軍累歲之饷,尺籍伍符之必計,而一粒一锾之不遺。
今茲之事,蓋爾之有緒言而未竟者也。
若爾者,可謂之公忠強直之臣矣。
茲以覃恩授具階。
夫官之有分曹,猶農耕之有畔,無相越也。
爾核汰留餘,盡歸大倉,不越兵事,而陰有裨于計部。
惟其不越,是以有裨。
夫不越之為裨也大矣。
爾所舉僅有其緒。
引而竟之,天下事可以尺幅盡也。
爾其懋哉! (刑部浙江清吏司主事陸化熙授承德郎) 敕曰:《詩》稱淑問如臯陶,而漢通儒皆為律令章句。
刑獄之事,固儒者之所盡心也。
朕即位以來,哀矜庶戮,惟良折獄,日廑于懷。
具官某,擢秀名儒,起家法署。
當圜土填咽之日,兼法律破析之時。
麗附罔察,請比毛舉。
而爾傅之經術,緻其忠愛。
諸所平反冤獄,閱實疑罪,參報待以削草,象魏用為縣書。
惟明克允,時論翕然。
乃以覃恩授具階。
夫自皇祖末年,以至于今,刑法亦多故也。
然而可信者律也,不敝者法也。
本經術以參法令,此明刑弼教之本,而爾之所有事也。
爾其毖哉!朕不以文法吏蔽汝。
△妻夏氏贈安人 敕曰:士之有賢耦,猶君之有勞臣也。
推勸勞之意以施于臣,故其閨門相貳,死生契闊之故,人主之愍恤及焉。
具官某妻某氏,儀法夙娴,儉共自勵。
饣盍耕出汲,辛勤于十指之中;粝食穿衣,憔悴于數行之側。
迨相夫于筮仕,終約己而食貧。
一命未沾,溘先朝露,良足愍矣。
茲特贈為安人。
於戲!布素度身,生不禦冠帔之貴;禦窮沒齒,死猶勤旨蓄之思。
我有寵章,慰其永逝。
庶幾幽壤,尚服享之。
△母陳氏贈安人 敕曰:朕念長樂之慈,怆不及養。
顧瞻兩宮,潸然出涕。
發号施恩,凡臣子之有母而不逮養,養而不逮顯者,皆與被焉。
不惟彜典宜然,亦所以信吾悲也。
某氏乃具官某之母,慈庭媲美,内則有聞。
鬻子辛勤,不間蜾蠃之負;操家黾勉,備嘗荼荠之艱。
迨爾子既接迹承明,而爾猶沒身荊布,不已悲乎!今且以覃恩及爾矣。
於戲!睹蓼蕭自葉之澤,良慰我心;顧《蘭陔》《白華》之養,莫非人子。
存者不匮,往者有知。
凡吾所以霈恩臣下者,蓋亦因吾母以及人母,而使天下知我念母之無已也。
爾知之乎? (刑部河南清吏司主事王良臣授承德郎) 敕曰:在昔人主,享國百年,度作刑以诘四方,猶曰朕言多懼,朕敬于刑。
矧餘方嗣服,受王嘉師,惟良折獄,其敢不毖慎?具官某,易直子諒,恭敬溫文。
擢穎甲科,流徽宰邑。
回翔壁水,晉陟秋曹。
爾以豈弟之心,兼之閱實之久。
老于情法,無毛舉它比之文;緻其哀矜,有明刑聚教之闵。
副我欽恤,良深歎嘉。
遂以覃恩授具階。
乃者刑罰不衷,出入時有。
丹書錯互,奏駁紛如。
朕甚患之。
《書》不雲乎:“用其義刑義殺,勿庸以次汝封。
”今之斷獄者,容亦有次焉者乎?爾尚益懋簡孚,必即天論,毋以世輕世重為解也。
朕則顯陟汝。
△父維城原任漢中府通判贈承德郎刑部河南清吏司主事 敕曰:朕聞世祿之家,鮮克由禮;而積德之報,不于其身。
士承家焘後,能使譜牒不替,耕獲有人,斯可以為賢矣。
原任具官某,乃具官某之父,世德聯綿,内行淳備。
孝乎惟孝,家巢反飼之烏;友必因心,庭榮交讓之木。
既俯首風塵之吏,益矢心清白之遺。
蔚彼去思,屍祝在漢、岷之際;蕭然歸計,風流居廉、讓之間。
稼獵一經,紹青箱于有永;箕裘再世,載白石以相傳。
人稱别駕之功,代葉海邦之慶。
是用贈具階官。
天已錫祥刑之策,人鹹瞻通德之門。
△母趙氏贈孺人(趙故文毅公用賢之女) 敕曰:《詩》詠于以采蘩,必曰公侯之事,以其夙娴公宮之訓,而儀則有聞也。
我有直臣,是生淑女。
風流綿邈,诒于後人。
朕将表著之以昭彤管。
某氏乃具官某之母,圖頌被躬,珩璜比德。
沿世家饋祀之則,故儀克肩;習我君剛直之風,故鉛華不禦。
孝睦移于姻黨,廉法著于家門。
不及事姑,未艾陳衣之痛;願然有子,終如屬纩之期。
怅宿莽之方滋,蔚蘭荪之競茁。
杯卷已矣,永言内則之芳華;簪笏依然,尚想外家之風烈。
茲特贈為孺人。
肆娠賢于再世,宜媲美于千秋。
(刑部山東清吏司主事李自華授承德郎) 敕曰:朕聞哀敬折獄,惟良折獄。
故伯夷以降典折民,而董生用《春秋》決獄。
朕哀矜庶戮,期協于中。
将博求迪哲之人,以副我清問之意。
具官某,行可标準,言成文章。
起家循良,休有譽處;效能辇毂,踐更劇煩。
叙擢刑曹,職司奏谳。
以廉平之德,兼明允之才。
欽乃攸司,傅以經術。
期于惟刑之恤,庶幾俾獄無留。
乃以覃恩授具階。
乃者刑罰不中,出入時有。
要辭錯亂,幾無成獄。
《書》不雲乎:“惟齊非齊,有倫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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