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十五回 窦将軍夷庚寨怒誅妖道 樂童子樊仙岩力斬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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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大笑:“原來這厮不敢齒盾,不敢吠堯,隻在這裡作狗盜。
”那怪大怒,揮刀直斫二安,紅光繞刀,斫不能入。
那怪慌了,化一道黑光,逃出穴外。
二安逾穴追來,但見一金甲神拿金槍攔住黑光,黑光閃在左邊,二安的劍從左斫來,閃在右邊,從右斫來。
于是段安在左,黎安在右,逼住了黑光,堕地亂滾,隻是斫他不中。
段安賦性明慧,料金甲神必是開明的護法,便大呼曰:“奉旨擒妖,金甲神何不相助。
”隻見金槍一晃黑光驟斂,現出一隻如牛的大白狗,洞胸而死。
金甲神已不見了。
二安大喜。
段安喚軍士入岩,扛這大狗,先去繳旨。
黎安引軍士入穴中,将穴中所有,及先時斫翻的小狗,盡數搬出。
黎安尋至僻處,見榻上卧着兩個女子,白身摟抱,不知羞澀,喝之不應。
乃以劍拍其背,女子始驚起。
黎安曰:“妖神已誅,兩女子的是何人,放爾回去。
”女子始恍然如有所失。
黎安乃搜撿衣裙兩套,令女子穿好,下榻泣拜。
曰:“妾等皆小夷庚人,列姓,為妖神所攝,望仙童拯救。
”黎安令軍士各送回家。
出岩繳旨,王大喜。
問曰:“汝二人十幾歲了。
”對曰:“臣兄弟年俱十三,是孿生的。
”王見二人眉目清秀,對答老成曰:“汝能讀書,不知會屬文麼?”段安曰:“臣兄弟七歲便學文,但賦性魯鈍,不能工爾。
”王乃給筆硯,令樂段安拟平妖碑文一篇,樂黎安拟平妖雅一什。
二安領旨,揮毫立就。
其平妖碑雲: 唯大晉凝命四年,丁亥,王幸神刀将軍窦妃之營,命小臣段安,及臣弟黎安,披發仗劍,誅犬妖于樊仙岩,功成命臣拟平妖碑。
臣兄弟年僅十三,雖冒昧不知文,然霆動霾消,巍巍鴻烈,不可不記也。
臣兄弟生讀儒書,不谙道術。
王懼臣不更事,以開明禦玺印臣,臣兄弟遂敢直搗妖巢。
妖仗黑砂,臣仗紅光。
一光一砂,一紅一黑,飛花滾絮,鬥于空中而紅光勝。
夫黑砂,僞水也;紅光真火也。
僞水不能克真火,火烈而水反消,其理然也。
臣兄弟懼黃道姑之焰,逃死于王妃之營。
王妃為臣誅道姑,是臣死而王妃生之也。
妃既生臣,臣命注于妃,猶注于天也,妖其如臣何!堯天之下,小醜難容。
故臣敢奉密诏而讨妖也。
臣未奉诏,身是臣身,故懼道姑也。
臣既奉诏,身是王身,故不懼妖也。
黑砂既敗,臣遂得深入妖窟。
臣弟黎安,先驅妖之爪牙而戮之。
臣仗劍追妖,妖将虐臣,而瑤光所照,妖形畢顯。
于戲!一狗而已,誅之固自易易。
若夫五緯聯光,兔窟不能秘其狡也。
百神效靈,熊旅不能得争其能也。
況王妃位應四星,〔匡〕參十亂,化已行于南國,德合配乎北辰。
上膺天寵,下洽地行,尚猶有翳不消而氛不淨者乎。
小臣不過順其機,而收此奇效爾。
猗欤盛哉!一人有慶,兆民不驚。
十三齡童子臣樂段安奉旨謹拟。
其平妖雅六章,一章四句,三章章八句,一章十句,一章六句。
第一章雲: 天既厭亂,笃生聖人。
受天之祜,以為笏山君。
第二章雲: 王命窦妃,總我六師,敢有不庭,汝則正之。
餘氛不殄,為魅為蝮,以耗□我子弟,汝則屠戮之。
第三章雲: 昭昭夷庚,乃有樊仙。
□我辱我,穢焰滔天。
曰黃道姑,實仙之緣,糜我肢體,奪我粥□。
衆命近止,哀恫漣漣。
第四章雲: 王妃赫怒,嘾嘾振旅,不遑假息,誅此醜姥。
爪牙既剪,樊仙氣沮。
第五章雲: 乃命臣段,仗劍鳴環。
乃命臣黎,滅□除犴。
小子蹻蹻,用阚于樊仙之岩。
血濺衣殷,唱凱以還。
第六章雲: 赫赫王威,窦妃承之。
蕩蕩笏山,窦妃平之。
妃拜稽首,天子之功。
億萬斯年,景祚靡窮。
錄畢,呈覽。
大稱旨。
王曰;“何物濁漢,生此甯馨兒。
一之不已也,兩株玉樹,照映笏山。
朕不能無妒心矣。
朕欲以汝兄弟為王兒,汝願否?”二安俯伏謝恩。
乃使段安拜萬寶為母,黎安拜小端為母。
大設慶筵同邀恩幸,偏裨小卒,赉賞有差。
”那怪大怒,揮刀直斫二安,紅光繞刀,斫不能入。
那怪慌了,化一道黑光,逃出穴外。
二安逾穴追來,但見一金甲神拿金槍攔住黑光,黑光閃在左邊,二安的劍從左斫來,閃在右邊,從右斫來。
于是段安在左,黎安在右,逼住了黑光,堕地亂滾,隻是斫他不中。
段安賦性明慧,料金甲神必是開明的護法,便大呼曰:“奉旨擒妖,金甲神何不相助。
”隻見金槍一晃黑光驟斂,現出一隻如牛的大白狗,洞胸而死。
金甲神已不見了。
二安大喜。
段安喚軍士入岩,扛這大狗,先去繳旨。
黎安引軍士入穴中,将穴中所有,及先時斫翻的小狗,盡數搬出。
黎安尋至僻處,見榻上卧着兩個女子,白身摟抱,不知羞澀,喝之不應。
乃以劍拍其背,女子始驚起。
黎安曰:“妖神已誅,兩女子的是何人,放爾回去。
”女子始恍然如有所失。
黎安乃搜撿衣裙兩套,令女子穿好,下榻泣拜。
曰:“妾等皆小夷庚人,列姓,為妖神所攝,望仙童拯救。
”黎安令軍士各送回家。
出岩繳旨,王大喜。
問曰:“汝二人十幾歲了。
”對曰:“臣兄弟年俱十三,是孿生的。
”王見二人眉目清秀,對答老成曰:“汝能讀書,不知會屬文麼?”段安曰:“臣兄弟七歲便學文,但賦性魯鈍,不能工爾。
”王乃給筆硯,令樂段安拟平妖碑文一篇,樂黎安拟平妖雅一什。
二安領旨,揮毫立就。
其平妖碑雲: 唯大晉凝命四年,丁亥,王幸神刀将軍窦妃之營,命小臣段安,及臣弟黎安,披發仗劍,誅犬妖于樊仙岩,功成命臣拟平妖碑。
臣兄弟年僅十三,雖冒昧不知文,然霆動霾消,巍巍鴻烈,不可不記也。
臣兄弟生讀儒書,不谙道術。
王懼臣不更事,以開明禦玺印臣,臣兄弟遂敢直搗妖巢。
妖仗黑砂,臣仗紅光。
一光一砂,一紅一黑,飛花滾絮,鬥于空中而紅光勝。
夫黑砂,僞水也;紅光真火也。
僞水不能克真火,火烈而水反消,其理然也。
臣兄弟懼黃道姑之焰,逃死于王妃之營。
王妃為臣誅道姑,是臣死而王妃生之也。
妃既生臣,臣命注于妃,猶注于天也,妖其如臣何!堯天之下,小醜難容。
故臣敢奉密诏而讨妖也。
臣未奉诏,身是臣身,故懼道姑也。
臣既奉诏,身是王身,故不懼妖也。
黑砂既敗,臣遂得深入妖窟。
臣弟黎安,先驅妖之爪牙而戮之。
臣仗劍追妖,妖将虐臣,而瑤光所照,妖形畢顯。
于戲!一狗而已,誅之固自易易。
若夫五緯聯光,兔窟不能秘其狡也。
百神效靈,熊旅不能得争其能也。
況王妃位應四星,〔匡〕參十亂,化已行于南國,德合配乎北辰。
上膺天寵,下洽地行,尚猶有翳不消而氛不淨者乎。
小臣不過順其機,而收此奇效爾。
猗欤盛哉!一人有慶,兆民不驚。
十三齡童子臣樂段安奉旨謹拟。
其平妖雅六章,一章四句,三章章八句,一章十句,一章六句。
第一章雲: 天既厭亂,笃生聖人。
受天之祜,以為笏山君。
第二章雲: 王命窦妃,總我六師,敢有不庭,汝則正之。
餘氛不殄,為魅為蝮,以耗□我子弟,汝則屠戮之。
第三章雲: 昭昭夷庚,乃有樊仙。
□我辱我,穢焰滔天。
曰黃道姑,實仙之緣,糜我肢體,奪我粥□。
衆命近止,哀恫漣漣。
第四章雲: 王妃赫怒,嘾嘾振旅,不遑假息,誅此醜姥。
爪牙既剪,樊仙氣沮。
第五章雲: 乃命臣段,仗劍鳴環。
乃命臣黎,滅□除犴。
小子蹻蹻,用阚于樊仙之岩。
血濺衣殷,唱凱以還。
第六章雲: 赫赫王威,窦妃承之。
蕩蕩笏山,窦妃平之。
妃拜稽首,天子之功。
億萬斯年,景祚靡窮。
錄畢,呈覽。
大稱旨。
王曰;“何物濁漢,生此甯馨兒。
一之不已也,兩株玉樹,照映笏山。
朕不能無妒心矣。
朕欲以汝兄弟為王兒,汝願否?”二安俯伏謝恩。
乃使段安拜萬寶為母,黎安拜小端為母。
大設慶筵同邀恩幸,偏裨小卒,赉賞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