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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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梁紀六〔起屠維單阏(己卯)十月,盡玄黓敦牂(壬午),凡三年有奇。
〕 《均王下》 貞明五年〔(己卯、九一九)〕 1冬,十月,出蒙為楚州團練使。
〔承上卷徐溫惡蒙事。
〕 2晉王如魏州,發徒數萬,廣德勝北城,日與梁入争,大小百餘戰,互有勝負。
左射軍使石敬瑭與梁人戰河壖,〔左射軍使,統軍士之能左射者。
壖,而緣翻,河邊地也。
〕梁人擊敬瑭,斷其為馬甲,〔斷,丁管翻。
薛史曰:晉高祖為梁人所襲,馬甲連革斷。
〕橫沖兵馬劉知遠以所乘馬授之,自乘斷甲者徐行為殿;〔殿,丁練翻。
〕梁人疑有伏,不敢迫,俱得免,敬瑭以是親愛之。
敬瑭、知遠,其先皆沙陀人。
敬瑭,李嗣源之伲也。
〔石敬瑭、劉知遠始此。
〕 3劉鄩圍張萬進于兖經年,城中危窘,〔去年八月,劉鄩圍兖州,事見上卷。
窘,渠隕翻。
〕晉王方與梁人戰河上,力不能救。
萬進遣親将劉處讓乞師于晉,晉王未之許,處讓于軍門截耳曰:「苟不得請,生不如死!」晉王義之,将為出兵,〔為,于僞翻。
〕會鄩已屠兖州,族萬進,乃止。
以處讓為行台左骁衛将軍。
處讓,滄州人也。
〔張萬進自滄州徙兖州,劉處讓蓋從之。
處,昌呂翻。
骁,堅堯翻。
〕 4十一月,吳武甯節度使張崇寇安州。
5丁醜,以劉鄩為泰甯節度使、同平章事。
〔劉鄩先以河朔喪師,貶為團練使,落平章事,今以平張萬進,複為使相。
〕 6章卯,王瓒引兵至戚城,〔戚城在德勝西,即春秋時衛之戚邑也。
杜預曰:戚,河上之邑。
〕與李嗣源戰,不利。
7梁築壘貯糧于潘張,〔貯,丁呂翻。
潘張,地名。
蓋潘、張二姓居之,因以名村,如楊村之類一姓而名村也。
其它如麻家渡,趙步,又皆以姓而名津步,此皆載于通鑒。
薛史雲:潘張村在河曲。
〕距楊村五十裡。
十二月,晉王自将騎兵自河南岸西上,邀其饷者,俘獲而還;〔上,時掌翻。
還,從宣翻,又如字。
〕梁人伏兵于要路,晉兵大敗。
晉王以數騎走,梁數百騎圍之,李紹榮識其旗,〔凡行軍,主将各有旗以為表識,今謂之「認旗」。
〕單騎奮擊救之,僅免。
戊戌,晉王複與王瓒戰于河南,〔複,扶又翻。
〕瓒先勝,獲晉将石君立等;既而大則,乘小舟渡河,走保北城,〔楊村北城也。
〕失亡萬計。
帝聞石君立勇,〔石君立即救晉陽者也,見二百六十九卷二年。
〕欲将之,〔将,即亮翻。
〕系于獄而厚饷之,使人誘之。
〔誘,音酉。
〕君立曰:「我晉之敗将,而為用于梁,雖竭誠效死,誰則信之!人各有君,何忍反為仇雠用哉!」帝猶惜之,盡殺所獲晉将,獨置君立。
晉王乘勝遂拔濮陽。
〔考異曰:莊宗實錄:「天佑十五年,賀緕屯于濮州北行台裡。
十二月,辛酉,上次于臨濮,賊亦舍營踵我。
癸亥,次于胡柳。
明日,接戰王彥章敗走濮陽。
甲子,進攻濮陽,一鼓而拔。
」按唐地理志,濮州亦謂之濮陽郡,治郅城,有濮陽、臨濮二縣。
據莊宗實錄則行台裡在臨濮東,胡柳在濮陽東。
彥章所保,莊宗所拔者,皆濮陽縣,非濮州也。
而莊宗列傳及薛史閻寶傳皆雲彥章騎軍已入濮州,山下惟列步兵,向晚皆有歸心。
是以濮陽即為濮州也。
李嗣昭傳,嗣昭雲:「賊無營壘,去臨濮地遠,日已晡晚,皆有歸心,但以精騎撓之,無令夕食,晡後追擊,破之必矣。
我若收軍拔寨,賊入臨濮,俟彼整齊複來,則勝負未決。
」是又以濮陽即為臨濮也。
按薛史梁紀,貞明五年四月制書,放濮州稅課,是濮州猶屬梁也。
莊宗實錄,天佑十六年十二月,攻下濮陽,下教告谕曹、濮百姓,勸令歸附,是濮州未屬晉也。
又賀緕屯土山西,晉軍在其東,彥章已西入濮陽,緕豈得更東歸臨濮!疑寶傳濮州、嗣昭傳臨濮皆當為濮陽,史氏文飾之誤也。
又莊宗實錄,去年十二月,晉已拔濮陽,至此又元攻下濮陽。
按薛史梁紀,去年十二月晉人攻濮陽陷之,今年十二月又元晉入陷濮陽;唐紀去冬拔濮陽,今年四月追襲賀緕至濮陽,十二月無攻下濮陽事。
賀緕傳,貞明四年領大軍營于行台村,十二月戰敗,四月退軍行台,尋卒。
若非實錄及梁紀重複,則是去冬唐雖得濮陽,棄而不守,今年冬複攻拔之也。
〕帝召王瓒還,以天平節度使戴思遠代為北面招讨使,屯河上以拒晉人。
8己酉,蜀雄武節度使兼中書令王宗朗有罪,削奪官爵,複其姓名曰全師朗,命武定節度使兼中書令桑弘志讨之。
9吳禁民私畜兵器,盜賊益繁。
禦史台主簿京兆盧樞上言:〔唐禦史台置主簿一人,掌印,受事發辰,核台務,主公廨及奴婢,勳散官之職。
〕「今四方分争,宜教民戰。
且善人畏法禁而奸民弄幹戈,是欲偃武而反招盜也。
宜團結民兵,使之習戰,自衛鄉裡。
」從之。
六年〔(庚辰、九二○)〕 1春,正月,戊辰,蜀桑弘志克金州,執全師朗,獻于成都,蜀主釋之。
崇在廬州,貪暴不法。
廬江民訟縣今受赇,徐知诰遣侍禦史知雜事楊廷式往按之,欲以威崇,廷式曰:「雜端推事,其體至重,〔唐禦史台侍禦史六人,以久次一人知雜事,謂之雜端。
〕職業不可不行。
」知诰曰:「何如﹖」廷式曰:「械系張崇,使吏如升州,簿責都統。
」〔簿責者,一二而責之。
〕知诰曰:「所按者縣今耳,何至于是!」廷式曰;「縣今微官,張崇使之取民财轉敵都統耳,〔都統,謂徐溫也。
〕豈可舍大而诘小乎!」〔诘,去吉翻。
〕知诰謝之曰:「固知小事不足相煩。
」〔煩,勞也。
〕以是益重之。
廷式,泉州人也。
2吳張崇攻安州,不克而還。
3晉王自得魏州,〔得魏州見二百六十九卷元年。
〕以李建及為魏博内外牙都将,将,銀槍效節都。
〔将,即亮翻;下同。
〕建及為人忠壯,所得賞賜,悉分士卒,與同甘苦,故能得其死力,所向立功,同列疾之。
宦者韋令圖監建及軍,谮于晉王曰:「建及以私财驟施,〔施,式豉翻。
〕,此其志不小,不可使将牙兵。
」王疑之;建及知之,〔【章:十二行本「之」下有「自恃無他」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行之自若。
三月,王罷建及軍職,以為代州刺史。
〔史言晉王不能信屬賢将,李建及由是怏怏而卒。
〕 4漢楊洞潛請立學校,開貢舉,設铨選;漢主岩從之。
〔校,戶教翻。
〕 5夏,四月,乙亥,以尚書左丞李琪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琪,珽之弟也,〔李珽始見于唐昭宗天複三年而死梁誅友珪之時。
〕性疏俊,挾趙岩、張漢傑之勢,頗通賄賂。
蕭頃與琪同為相,頃謹密而陰匼琪短。
〔伺,相吏翻。
〕久之,有以攝官求仕者,琪辄改攝為守。
頃奏之。
〔歐史曰:琪所私吏當得試官,琪改試為守,為頃所發。
〕帝大怒,欲流琪遠,方趙、張左右之,〔左右,讀曰「佐佑」。
〕止罷為太子少保。
〔考異曰:薛史止有琪作相月日,無罷相年月,故終言之。
〕 6河中節度使冀王友謙以兵襲取同州,逐忠武節度使程全晖,全晖奔大梁。
右諆以其子令德為忠武留後,表求節钺,帝怒,不許。
既而懼友諆怨望,己酉,以有謙兼忠武節度使。
制下,〔下,戶嫁翻。
〕友謙已求節钺于晉王,〔朱有謙自此遂歸于晉。
〕晉王以墨制除令德忠武節度使。
〔考異曰:莊宗列傳,「上令幕客王正言送節旄賜之。
」莊宗實錄列傳、薛史友謙傳皆雲「右謙以令德為帥,請節钺,不許。
」薛史末帝紀貞明六年雲,「陷同州,令德為留後,表求節旄,不允。
」而「貞明四年六月甲辰,以歙州刺史朱令德忠武留後。
」恐是四年已陷同州。
〕 7吳宣王重厚恭恪,徐溫父子專政,王未嘗有不平之意形于言色,溫以是安之。
及建國稱制,〔見上卷上年。
〕尤非所樂,多沈飲鮮食,〔樂,音洛。
沈,持林翻。
鮮,息淺翻,少也。
〕遂寝疾。
五月,溫自金陵入朝,議當為嗣者。
或希溫意言曰:「蜀先主謂武侯:『嗣子不才,君宜自取。
』」〔見六十九卷魏文帝黃初三年。
〕溫正色曰:「吾果有意取之,當在誅張颢之初,〔誅張颢見二百六十九卷開平二年。
〕豈至今日邪!使楊氏無男,有女亦當立之。
敢妄言者斬!」乃以王命迎丹楊公溥監國,〔考異曰:吳錄、九國志,「有女當立」之語在誅張颢時,今從薛史。
十國紀年:「王疾病,大丞相溫來朝,議立嗣君。
門下侍郎嚴可求言王諸子皆不才,引蜀先主顧命諸葛亮事,溫以告知诰,知诰曰:『可求多知,言未必誠,不過順大人意爾。
』溫曰:『吾若自取,非止今日。
張颢之亂,嗣王幼弱,政在吾手,取之易于反掌。
然思太祖大漸,欲傳位劉威,吾獨力争,太祖垂泣,以後事托我,安可忘也!』乃與内樞密使王令謀定策,稱隆演命,迎丹楊公溥監國。
己醜,降演卒。
六月,戊申,溥即王位。
」恐可求亦不應有此言。
今從薛史。
〕徙溥兄蒙為舒州團練使。
〔越蒙而立溥者,蒙為徐溫所忌也。
〕 己醜,宣王殂。
〔年二十四。
〕六月,戊申,溥即吳王位,〔溥,楊行密第四子。
〕尊母王氏白太妃。
8丁巳,蜀以司徒兼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周庠同平章事,充永平節度使。
〔唐末置之平軍于邛州。
邵史職考,蜀以雅州為永平節度。
〕 9帝以泰甯節度使劉鄩為河東道招讨使,帥感化節度使尹皓、靜勝節度使溫昭圖、莊宅使段凝攻同州。
〔帥,讀曰率;下同。
〕 10閏月,庚申朔,蜀主作高祖原廟于萬裡橋,〔原廟起于漢。
原,再也,已立太廟而再
〕 《均王下》 貞明五年〔(己卯、九一九)〕 1冬,十月,出蒙為楚州團練使。
〔承上卷徐溫惡蒙事。
〕 2晉王如魏州,發徒數萬,廣德勝北城,日與梁入争,大小百餘戰,互有勝負。
左射軍使石敬瑭與梁人戰河壖,〔左射軍使,統軍士之能左射者。
壖,而緣翻,河邊地也。
〕梁人擊敬瑭,斷其為馬甲,〔斷,丁管翻。
薛史曰:晉高祖為梁人所襲,馬甲連革斷。
〕橫沖兵馬劉知遠以所乘馬授之,自乘斷甲者徐行為殿;〔殿,丁練翻。
〕梁人疑有伏,不敢迫,俱得免,敬瑭以是親愛之。
敬瑭、知遠,其先皆沙陀人。
敬瑭,李嗣源之伲也。
〔石敬瑭、劉知遠始此。
〕 3劉鄩圍張萬進于兖經年,城中危窘,〔去年八月,劉鄩圍兖州,事見上卷。
窘,渠隕翻。
〕晉王方與梁人戰河上,力不能救。
萬進遣親将劉處讓乞師于晉,晉王未之許,處讓于軍門截耳曰:「苟不得請,生不如死!」晉王義之,将為出兵,〔為,于僞翻。
〕會鄩已屠兖州,族萬進,乃止。
以處讓為行台左骁衛将軍。
處讓,滄州人也。
〔張萬進自滄州徙兖州,劉處讓蓋從之。
處,昌呂翻。
骁,堅堯翻。
〕 4十一月,吳武甯節度使張崇寇安州。
5丁醜,以劉鄩為泰甯節度使、同平章事。
〔劉鄩先以河朔喪師,貶為團練使,落平章事,今以平張萬進,複為使相。
〕 6章卯,王瓒引兵至戚城,〔戚城在德勝西,即春秋時衛之戚邑也。
杜預曰:戚,河上之邑。
〕與李嗣源戰,不利。
7梁築壘貯糧于潘張,〔貯,丁呂翻。
潘張,地名。
蓋潘、張二姓居之,因以名村,如楊村之類一姓而名村也。
其它如麻家渡,趙步,又皆以姓而名津步,此皆載于通鑒。
薛史雲:潘張村在河曲。
〕距楊村五十裡。
十二月,晉王自将騎兵自河南岸西上,邀其饷者,俘獲而還;〔上,時掌翻。
還,從宣翻,又如字。
〕梁人伏兵于要路,晉兵大敗。
晉王以數騎走,梁數百騎圍之,李紹榮識其旗,〔凡行軍,主将各有旗以為表識,今謂之「認旗」。
〕單騎奮擊救之,僅免。
戊戌,晉王複與王瓒戰于河南,〔複,扶又翻。
〕瓒先勝,獲晉将石君立等;既而大則,乘小舟渡河,走保北城,〔楊村北城也。
〕失亡萬計。
帝聞石君立勇,〔石君立即救晉陽者也,見二百六十九卷二年。
〕欲将之,〔将,即亮翻。
〕系于獄而厚饷之,使人誘之。
〔誘,音酉。
〕君立曰:「我晉之敗将,而為用于梁,雖竭誠效死,誰則信之!人各有君,何忍反為仇雠用哉!」帝猶惜之,盡殺所獲晉将,獨置君立。
晉王乘勝遂拔濮陽。
〔考異曰:莊宗實錄:「天佑十五年,賀緕屯于濮州北行台裡。
十二月,辛酉,上次于臨濮,賊亦舍營踵我。
癸亥,次于胡柳。
明日,接戰王彥章敗走濮陽。
甲子,進攻濮陽,一鼓而拔。
」按唐地理志,濮州亦謂之濮陽郡,治郅城,有濮陽、臨濮二縣。
據莊宗實錄則行台裡在臨濮東,胡柳在濮陽東。
彥章所保,莊宗所拔者,皆濮陽縣,非濮州也。
而莊宗列傳及薛史閻寶傳皆雲彥章騎軍已入濮州,山下惟列步兵,向晚皆有歸心。
是以濮陽即為濮州也。
李嗣昭傳,嗣昭雲:「賊無營壘,去臨濮地遠,日已晡晚,皆有歸心,但以精騎撓之,無令夕食,晡後追擊,破之必矣。
我若收軍拔寨,賊入臨濮,俟彼整齊複來,則勝負未決。
」是又以濮陽即為臨濮也。
按薛史梁紀,貞明五年四月制書,放濮州稅課,是濮州猶屬梁也。
莊宗實錄,天佑十六年十二月,攻下濮陽,下教告谕曹、濮百姓,勸令歸附,是濮州未屬晉也。
又賀緕屯土山西,晉軍在其東,彥章已西入濮陽,緕豈得更東歸臨濮!疑寶傳濮州、嗣昭傳臨濮皆當為濮陽,史氏文飾之誤也。
又莊宗實錄,去年十二月,晉已拔濮陽,至此又元攻下濮陽。
按薛史梁紀,去年十二月晉人攻濮陽陷之,今年十二月又元晉入陷濮陽;唐紀去冬拔濮陽,今年四月追襲賀緕至濮陽,十二月無攻下濮陽事。
賀緕傳,貞明四年領大軍營于行台村,十二月戰敗,四月退軍行台,尋卒。
若非實錄及梁紀重複,則是去冬唐雖得濮陽,棄而不守,今年冬複攻拔之也。
〕帝召王瓒還,以天平節度使戴思遠代為北面招讨使,屯河上以拒晉人。
8己酉,蜀雄武節度使兼中書令王宗朗有罪,削奪官爵,複其姓名曰全師朗,命武定節度使兼中書令桑弘志讨之。
9吳禁民私畜兵器,盜賊益繁。
禦史台主簿京兆盧樞上言:〔唐禦史台置主簿一人,掌印,受事發辰,核台務,主公廨及奴婢,勳散官之職。
〕「今四方分争,宜教民戰。
且善人畏法禁而奸民弄幹戈,是欲偃武而反招盜也。
宜團結民兵,使之習戰,自衛鄉裡。
」從之。
六年〔(庚辰、九二○)〕 1春,正月,戊辰,蜀桑弘志克金州,執全師朗,獻于成都,蜀主釋之。
崇在廬州,貪暴不法。
廬江民訟縣今受赇,徐知诰遣侍禦史知雜事楊廷式往按之,欲以威崇,廷式曰:「雜端推事,其體至重,〔唐禦史台侍禦史六人,以久次一人知雜事,謂之雜端。
〕職業不可不行。
」知诰曰:「何如﹖」廷式曰:「械系張崇,使吏如升州,簿責都統。
」〔簿責者,一二而責之。
〕知诰曰:「所按者縣今耳,何至于是!」廷式曰;「縣今微官,張崇使之取民财轉敵都統耳,〔都統,謂徐溫也。
〕豈可舍大而诘小乎!」〔诘,去吉翻。
〕知诰謝之曰:「固知小事不足相煩。
」〔煩,勞也。
〕以是益重之。
廷式,泉州人也。
2吳張崇攻安州,不克而還。
3晉王自得魏州,〔得魏州見二百六十九卷元年。
〕以李建及為魏博内外牙都将,将,銀槍效節都。
〔将,即亮翻;下同。
〕建及為人忠壯,所得賞賜,悉分士卒,與同甘苦,故能得其死力,所向立功,同列疾之。
宦者韋令圖監建及軍,谮于晉王曰:「建及以私财驟施,〔施,式豉翻。
〕,此其志不小,不可使将牙兵。
」王疑之;建及知之,〔【章:十二行本「之」下有「自恃無他」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行之自若。
三月,王罷建及軍職,以為代州刺史。
〔史言晉王不能信屬賢将,李建及由是怏怏而卒。
〕 4漢楊洞潛請立學校,開貢舉,設铨選;漢主岩從之。
〔校,戶教翻。
〕 5夏,四月,乙亥,以尚書左丞李琪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琪,珽之弟也,〔李珽始見于唐昭宗天複三年而死梁誅友珪之時。
〕性疏俊,挾趙岩、張漢傑之勢,頗通賄賂。
蕭頃與琪同為相,頃謹密而陰匼琪短。
〔伺,相吏翻。
〕久之,有以攝官求仕者,琪辄改攝為守。
頃奏之。
〔歐史曰:琪所私吏當得試官,琪改試為守,為頃所發。
〕帝大怒,欲流琪遠,方趙、張左右之,〔左右,讀曰「佐佑」。
〕止罷為太子少保。
〔考異曰:薛史止有琪作相月日,無罷相年月,故終言之。
〕 6河中節度使冀王友謙以兵襲取同州,逐忠武節度使程全晖,全晖奔大梁。
右諆以其子令德為忠武留後,表求節钺,帝怒,不許。
既而懼友諆怨望,己酉,以有謙兼忠武節度使。
制下,〔下,戶嫁翻。
〕友謙已求節钺于晉王,〔朱有謙自此遂歸于晉。
〕晉王以墨制除令德忠武節度使。
〔考異曰:莊宗列傳,「上令幕客王正言送節旄賜之。
」莊宗實錄列傳、薛史友謙傳皆雲「右謙以令德為帥,請節钺,不許。
」薛史末帝紀貞明六年雲,「陷同州,令德為留後,表求節旄,不允。
」而「貞明四年六月甲辰,以歙州刺史朱令德忠武留後。
」恐是四年已陷同州。
〕 7吳宣王重厚恭恪,徐溫父子專政,王未嘗有不平之意形于言色,溫以是安之。
及建國稱制,〔見上卷上年。
〕尤非所樂,多沈飲鮮食,〔樂,音洛。
沈,持林翻。
鮮,息淺翻,少也。
〕遂寝疾。
五月,溫自金陵入朝,議當為嗣者。
或希溫意言曰:「蜀先主謂武侯:『嗣子不才,君宜自取。
』」〔見六十九卷魏文帝黃初三年。
〕溫正色曰:「吾果有意取之,當在誅張颢之初,〔誅張颢見二百六十九卷開平二年。
〕豈至今日邪!使楊氏無男,有女亦當立之。
敢妄言者斬!」乃以王命迎丹楊公溥監國,〔考異曰:吳錄、九國志,「有女當立」之語在誅張颢時,今從薛史。
十國紀年:「王疾病,大丞相溫來朝,議立嗣君。
門下侍郎嚴可求言王諸子皆不才,引蜀先主顧命諸葛亮事,溫以告知诰,知诰曰:『可求多知,言未必誠,不過順大人意爾。
』溫曰:『吾若自取,非止今日。
張颢之亂,嗣王幼弱,政在吾手,取之易于反掌。
然思太祖大漸,欲傳位劉威,吾獨力争,太祖垂泣,以後事托我,安可忘也!』乃與内樞密使王令謀定策,稱隆演命,迎丹楊公溥監國。
己醜,降演卒。
六月,戊申,溥即王位。
」恐可求亦不應有此言。
今從薛史。
〕徙溥兄蒙為舒州團練使。
〔越蒙而立溥者,蒙為徐溫所忌也。
〕 己醜,宣王殂。
〔年二十四。
〕六月,戊申,溥即吳王位,〔溥,楊行密第四子。
〕尊母王氏白太妃。
8丁巳,蜀以司徒兼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周庠同平章事,充永平節度使。
〔唐末置之平軍于邛州。
邵史職考,蜀以雅州為永平節度。
〕 9帝以泰甯節度使劉鄩為河東道招讨使,帥感化節度使尹皓、靜勝節度使溫昭圖、莊宅使段凝攻同州。
〔帥,讀曰率;下同。
〕 10閏月,庚申朔,蜀主作高祖原廟于萬裡橋,〔原廟起于漢。
原,再也,已立太廟而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