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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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茂〔章:十二行本“茂”下有“至魏”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令向壽還,謂王曰:“魏聽臣矣,〔令,盧經翻,使也。
向,式讓翻,姓也。
姓譜:向姓本自宋文公枝子向文旰,旰孫戌以王父字為氏。
餘按左傳,向戌本出于宋桓公。
孟子為齊卿,出吊于滕,王使王驩為輔行。
趙岐注曰:輔行,副使也。
旰,音幹。
戌,音恤。
傳,直戀翻。
使,疏吏翻。
〕然願王勿伐!”王迎甘茂于息壤而問其故。
〔柳宗元曰:地長隆然而起,夷之而益高者為息壤。
異書有雲:鲧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
意者此所謂息壤,蓋以地長得名。
長,知兩翻。
〕對曰:“宜陽大縣,其實郡也。
〔杜佑曰:春秋時列國相滅,多以其地為縣,則縣大而郡小,故趙鞅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至于戰國,則郡大而縣小矣,故甘茂曰:“宜陽大縣。
其實郡也。
”漢官儀曰:凡郡:或以列國,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陵,泰山,山陽是也;或以川原,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得金,酒泉泉味如酒、豫章樟樹生庭、雁門雁之所育是也;或以号令,夏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會計,因名會稽是也。
令,力正翻。
名會,古外翻。
〕今王倍數險,行千裡,攻之難。
〔倍,與背同,音蒲妹翻。
數險,謂函谷及三崤之險。
〕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其母織自若也。
〔參,所金翻,一音七南翻。
〕及三人告之,其母投杼下機,逾牆而走。
〔杼,直呂翻。
說文曰:杼,機之持緯者,蓋今所謂梭。
梭,蘇禾翻。
〕臣之賢不若曾參,王之信臣又不如其母,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
魏文侯令樂羊将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
〔事見一卷威烈王二十三年。
令,音盧經翻。
将,即亮翻。
〕反而論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箧。
〔謗,讪也,毀也。
箧,竹笥也,音古頰翻。
〕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君之力也!』〔稽首,首至地也。
稽,音啟。
〕今臣,羇旅之臣也,〔甘茂,楚下蔡人,故雲然。
羇,居〔宜翻,寄也。
旅,客也。
〕樗裡子、公孫奭挾韓而議之,王必聽之,〔樗,醜于翻。
奭,施隻翻。
挾,戶頰翻。
〕是王欺魏王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
”〔公仲侈,韓相也。
〕王曰:“寡人弗聽也,請與子盟!”乃盟于息壤。
秋,甘茂、庶長封帥師伐宜陽。
〔長,知丈翻。
帥,讀曰率。
〕 八年(甲寅,公元前三零七年) ①甘茂攻宜陽,五月而不拔。
樗裡子、公孫奭果争之。
秦王召甘茂,欲罷兵。
甘茂曰:“息壤在彼。
”〔征前盟也。
〕王曰:“有之。
”因大悉起兵以佐甘茂,〔佐,助也。
〕斬首六萬,遂拔宜陽。
韓公仲侈入謝于秦以請平。
〔請平,猶請和也。
〕 ②秦武王好以力戲,〔好,呼到翻。
〕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
〔烏,姓也。
春秋時,齊有大夫烏枝鳴。
姓譜:孟姓,魯桓公之子仲孫之胤,仲孫為三桓之孟,故曰孟氏。
任,音壬。
說,讀曰悅。
〕八月,王與孟說舉鼎,絕脈而薨;〔脈,莫獲翻。
脈者,系絡髒腑,其血理分行于支體之間,人舉重而力不能勝,故脈絕而死。
按史記甘茂傳雲:武王至周而卒于周。
蓋舉鼎者,舉九鼎也。
世家以為龍文赤鼎。
史記“脈”作“膑”。
〕族孟說。
〔族者,誅夷其族。
〕武王無子,異母弟稷為質于燕,〔質,音緻。
燕,因肩翻。
〕國人逆而立之,〔逆,迎也。
〕是為昭襄王。
昭襄王母芈八子,〔芈,楚姓也。
漢因秦制,嫡稱皇後,次稱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之号。
美人爵視二千石,比少上造。
八子視千石,比中更。
芈,亡氏翻。
〕楚女也,實宣太後。
③趙武靈王北略中山之地,〔略地之師速而疾。
杜預曰:略者,總攝巡行之名也。
〕至房子,〔班志,房子縣屬常山郡。
史記正義曰:房子,今趙州縣。
宋白曰:天寶元年改曰臨城。
〕遂至〔章:十二行本“至”作“之”;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代,北至無窮,〔自代北出塞外,大漠數千裡,故日無窮。
戰國策,武靈王曰:“昔先君襄王與代交地,城境封之,名曰無窮之門,所以诏後而期遠也。
”〕西至河,登黃華之上。
〔史記正義曰:黃華,蓋黃河側之山名。
〕與肥義謀胡服騎射以教百姓,〔騎,奇寄翻。
〕曰:“愚者所笑,賢者察焉。
雖驅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遂胡服。
國人皆不欲,公子成稱疾不朝。
〔朝,直遙翻。
〕王使人請之曰:“家聽于親,〔親,謂父母。
〕國聽于君。
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公叔不服,吾恐天下議己〔章:十二行本“己”作“之”;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也。
制國有常,利民為本;從政有經,令行為上。
〔令,力政翻。
〕明德先論于賤,而從政先信于貴,〔德欲其下及,故先論于賤;卑賤者感其德,則德廣所及可知矣。
法行自貴近始,故先信于貴;貴近者奉法,則法之必行可知矣。
〕故願慕公叔之義以成胡服之功也。
”公子成再拜稽首曰:〔稽,音啟。
〕“臣聞中國者,聖賢之所教也,禮樂之所用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則效也。
今王舍此而襲遠方之服,〔則,法也。
舍,讀曰舍。
襲,重衣也。
〕變古之道,逆人之心,臣願王孰圖之也!”〔孰,古熟字,通。
〔章:十二行本正作“熟”;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使者以報。
王自往請之,〔使,疏吏翻。
〕曰:“吾國東有齊、中山,〔按趙都邯鄲,東接于齊,中山在其東北,故史記趙世家載武靈王之言曰:“吾國東有河薄落之水,與齊、中山同之。
”蓋河、薄落之水在趙之東,與齊、中山同此地險也。
〕北有燕、東胡,西有樓煩、秦、韓之邊。
〔史記正義曰:營州之境,即東胡、烏丸之地。
林胡、樓煩,即岚、勝之北也。
班志:雁門郡樓煩縣。
應劭注雲:故樓煩胡地。
岚、勝以南,石州離石、蔺等,七國時趙邊也,與秦隔河。
晉、洺、潞、澤等州,皆七國時韓地,趙之西邊地。
燕,因肩翻。
〕今無騎射之備,則何以守之哉?〔騎,奇寄翻〕先時中山負齊之強兵,侵暴吾地,系累吾民,〔先,悉薦翻。
累,力追翻。
〕引水圍鄗,微社稷之神靈,則鄗幾于不守也。
〔鄗,趙邑,漢光武改為高邑,隋、唐為柏鄉縣地,唐屬趙州。
鄗,呼各翻。
幾,居衣翻。
〕先君醜之,〔以為趙國之醜。
〕故寡人變服騎射,欲以備四境之難,〔難,乃旦翻。
〕報中山之怨。
而叔順中國之俗,惡變服之名,〔惡,烏路翻。
〕以忘鄗事之醜,非寡人之所望也!”公子成聽命,乃賜胡服;明日服而朝。
〔朝,直遙翻。
〕于是始出胡服令〔令,力政翻。
〕而招騎射焉。
九年(乙卯,公元前三零六年) ①秦昭王使向壽平宜陽,〔平,正也,和也。
正宜陽之疆界而和其民人也。
向,式亮翻。
〕而使樗裡子、甘茂伐魏。
甘茂言于王,以武遂複歸之韓。
〔史記正義曰:武遂本屬韓,近平陽。
楚世家雲:韓先王之墓在平陽,武遂去之七十裡。
去年秦拔宜陽,因涉河城武遂,今複歸之韓。
複,音如字。
〕向壽、公孫奭争之,不能得,〔向,式讓翻。
〕由此怨讒甘茂。
茂懼,辍伐魏蒲阪,亡去。
〔班志,蒲阪縣屬河東郡,舊曰蒲。
應劭曰:秦始皇東巡,見長阪,因加“阪”雲。
括地志:蒲阪故城,在蒲州河東縣南五裡。
阪,音反。
〕樗裡子與魏講而罷兵,〔講,和也。
〕甘茂奔齊。
②趙王略中山地,至甯葭;〔水經注:衡漳水東北曆下博城西,又西迳樂鄉縣故城南,又東引葭水注之。
葭,音加。
〕西略胡地,至榆中。
〔水經注:諸次水出上郡諸次山,其水東迳榆林塞,世又謂之榆林山,即漢書所謂“榆溪舊塞”者。
自溪西去,悉榆柳之薮,緣曆沙陵,屆龜茲縣西出,故雲廣長榆也。
王恢曰“樹榆為塞”,謂此。
蘇林以為榆中在上郡,非也。
按始皇本紀:西北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東,屬之陰山。
然榆中在金城東五十許裡,陰山在朔方東,以此推之,不得在上郡。
餘謂蘇林之說固未為盡,而道元所謂榆中在金城東五十許裡亦非也。
據衛青取河南地,案榆溪舊塞,正在唐麟、勝二州界,其西則接古上郡之境。
況諸次水出上郡,迳榆林塞入河,則榆中在上郡之東明矣,諸次水無西流至金城、榆中之理。
夷考其故,道元特以班志金城郡有榆中縣,遂牽合以為說,不知此一節之誤尤甚于蘇林也。
史記正義曰:榆中,勝州北河北岸也。
杜佑曰:勝州榆林郡南即秦榆林塞。
〕林胡王獻馬,〔如淳曰:林胡,即儋林。
餘謂此胡種落依阻林薄,因曰林胡。
儋,都甘翻。
種,章勇翻。
〕歸,使樓緩之秦,仇液之韓。
王贲之楚,〔歸,謂趙王自略中山歸也。
仇,姓也。
春秋時,宋有大夫仇牧。
液,音亦。
之,往也,如也。
贲,音奔;康曰:離之父,翦之子。
餘按離父、翦子,秦将也;此王贲乃趙人,康說非是。
将,即亮翻。
〕富丁之魏,〔富,姓也。
春秋時,周有大夫富辰。
〕趙爵之齊;代相趙固主胡,緻其兵。
〔相,息亮翻。
緻者,使之至也。
〕 ③楚王與齊、韓合從。
〔楚與齊、韓合從,尋即倍之,适足緻齊、韓之兵耳。
從,子容翻。
〕 十年(丙辰,公元前三零五年) ①彗星見,〔彗星,世所謂掃星,本類星,末類彗,小者數寸,長或竟天,見則兵起,主掃除,除舊布新。
唐史臣曰:彗體無光,傅日以為光,故夕見則東指,晨見則西指,或長或短,光芒所及則為災。
又曰:孛星,彗之屬也,偏指曰彗,氣四出曰孛。
孛者孛孛,非常惡氣之所生,災甚于彗。
天文書謂五星之精為妖,歲星流為蒼彗,熒惑、填星散為赤彗、黃彗,太白、辰星變為白彗、黑彗。
彗,祥歲翻,又徐醉翻,又旋芮翻。
見,賢遍翻。
掃,所報翻。
傅,讀曰附。
孛,蒲内翻。
妖,于遙翻。
填,讀曰鎮。
〕 ②趙王伐中山,取丹丘、爽陽、鴻之塞,又取鄗、石邑、封龍、東垣。
〔史記正義曰:丹丘,邢州縣。
餘按隋、唐志,邢州有内丘縣,漢之中丘縣也,未嘗有丹丘,不知其何據。
“爽陽、鴻之塞,”史記作“華陽、鸱之塞”。
括地志曰:北嶽别名曰華陽台,即常山也,在定州恒陽縣北百四十裡。
徐廣曰:“鸱”作“鴻”,鴻上故關,今名汝城,在定州唐縣東北六十裡。
又有鴻上水,出唐縣北葛洪山,山接北嶽恒山,皆在定州界。
班志,石邑縣屬常山郡,井陉山在西。
括地志:石邑故城,在恒州鹿泉縣南三十五裡。
封龍山,一名飛龍山,在恒州鹿泉縣南四十五裡,邑蓋因山為名。
洪氏隸釋載後漢所立白石碑雲:常山國元氏縣界有封龍山。
東垣,即漢真定國之真定縣,漢高帝更名。
史記正義曰:趙之東垣,在恒州真定縣南八裡,故常山城是也。
鄗,呼各翻。
垣,于元翻。
華,戶化翻。
恒,戶登翻,鸱,醜之翻。
陉,音刑。
更,工衡翻。
〕中山獻四邑以和。
③秦宣太後異父弟曰穰侯魏冉,同父弟曰華陽君芈戎;王之同母弟曰高陵君、泾陽君。
魏冉最賢,〔秦封穰侯于陶,陶即範蠡所居陶邑。
孟康曰:陶即定陶。
班志,定陶縣屬濟陰郡。
下雲封于穰與陶;穰縣屬南陽郡,去定陶差遠。
水經注曰:穰侯封于穰,益封于陶,其免相也,出之陶而卒,陶有穰侯。
穰,音人羊翻。
華陽,即武王歸馬之地。
水經注:洛水自上洛縣東北分為二水,枝渠東北出為門水,水東北曆陽華之山,即華陽也。
華,音戶化翻。
芈,眉婢翻。
相,息亮翻。
卒,子恤翻。
冢,知隴翻。
班志,高陵縣屬馮翊,泾陽縣屬安定。
杜佑曰:京兆泾陽縣乃秦封泾陽君之地。
漢泾陽縣在今平涼郡界泾陽故城是也。
宋白曰:雍州泾陽本秦舊縣。
與杜佑同。
索隐曰:高陵君,名顯,泾陽君,名悝。
索,山客翻。
悝,苦回翻。
〕自惠王、武王時,任職用事,武王薨,諸弟争立,唯魏冉力能立昭王。
〔惠王,即惠文王。
昭王,即昭襄王〕昭王即位,以魏冉為将軍,衛鹹陽。
是歲,庶長壯及大臣、諸公子謀作亂。
〔長,知丈翻。
〕魏冉誅之;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惠文後,昭王嫡母也。
死于正命曰良死。
〕悼武王後出居〔章:十二行本“居”作“歸”;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于魏,〔悼武王後,即秦武王後,昭王嫂也。
〕王兄弟不善者,魏冉皆滅之。
王少,宣太後自治事,任魏冉為政,威震秦國。
〔少,詩照翻。
治,直之翻。
為範睢間魏冉張本。
〕
甘茂〔章:十二行本“茂”下有“至魏”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令向壽還,謂王曰:“魏聽臣矣,〔令,盧經翻,使也。
向,式讓翻,姓也。
姓譜:向姓本自宋文公枝子向文旰,旰孫戌以王父字為氏。
餘按左傳,向戌本出于宋桓公。
孟子為齊卿,出吊于滕,王使王驩為輔行。
趙岐注曰:輔行,副使也。
旰,音幹。
戌,音恤。
傳,直戀翻。
使,疏吏翻。
〕然願王勿伐!”王迎甘茂于息壤而問其故。
〔柳宗元曰:地長隆然而起,夷之而益高者為息壤。
異書有雲:鲧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
意者此所謂息壤,蓋以地長得名。
長,知兩翻。
〕對曰:“宜陽大縣,其實郡也。
〔杜佑曰:春秋時列國相滅,多以其地為縣,則縣大而郡小,故趙鞅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
”至于戰國,則郡大而縣小矣,故甘茂曰:“宜陽大縣。
其實郡也。
”漢官儀曰:凡郡:或以列國,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陵,泰山,山陽是也;或以川原,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得金,酒泉泉味如酒、豫章樟樹生庭、雁門雁之所育是也;或以号令,夏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會計,因名會稽是也。
令,力正翻。
名會,古外翻。
〕今王倍數險,行千裡,攻之難。
〔倍,與背同,音蒲妹翻。
數險,謂函谷及三崤之險。
〕魯人有與曾參同姓名者殺人,人告其母,其母織自若也。
〔參,所金翻,一音七南翻。
〕及三人告之,其母投杼下機,逾牆而走。
〔杼,直呂翻。
說文曰:杼,機之持緯者,蓋今所謂梭。
梭,蘇禾翻。
〕臣之賢不若曾參,王之信臣又不如其母,疑臣者非特三人,臣恐大王之投杼也。
魏文侯令樂羊将而攻中山,三年而拔之。
〔事見一卷威烈王二十三年。
令,音盧經翻。
将,即亮翻。
〕反而論功,文侯示之謗書一箧。
〔謗,讪也,毀也。
箧,竹笥也,音古頰翻。
〕樂羊再拜稽首曰:『此非臣之功,君之力也!』〔稽首,首至地也。
稽,音啟。
〕今臣,羇旅之臣也,〔甘茂,楚下蔡人,故雲然。
羇,居〔宜翻,寄也。
旅,客也。
〕樗裡子、公孫奭挾韓而議之,王必聽之,〔樗,醜于翻。
奭,施隻翻。
挾,戶頰翻。
〕是王欺魏王而臣受公仲侈之怨也。
”〔公仲侈,韓相也。
〕王曰:“寡人弗聽也,請與子盟!”乃盟于息壤。
秋,甘茂、庶長封帥師伐宜陽。
〔長,知丈翻。
帥,讀曰率。
〕 八年(甲寅,公元前三零七年) ①甘茂攻宜陽,五月而不拔。
樗裡子、公孫奭果争之。
秦王召甘茂,欲罷兵。
甘茂曰:“息壤在彼。
”〔征前盟也。
〕王曰:“有之。
”因大悉起兵以佐甘茂,〔佐,助也。
〕斬首六萬,遂拔宜陽。
韓公仲侈入謝于秦以請平。
〔請平,猶請和也。
〕 ②秦武王好以力戲,〔好,呼到翻。
〕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
〔烏,姓也。
春秋時,齊有大夫烏枝鳴。
姓譜:孟姓,魯桓公之子仲孫之胤,仲孫為三桓之孟,故曰孟氏。
任,音壬。
說,讀曰悅。
〕八月,王與孟說舉鼎,絕脈而薨;〔脈,莫獲翻。
脈者,系絡髒腑,其血理分行于支體之間,人舉重而力不能勝,故脈絕而死。
按史記甘茂傳雲:武王至周而卒于周。
蓋舉鼎者,舉九鼎也。
世家以為龍文赤鼎。
史記“脈”作“膑”。
〕族孟說。
〔族者,誅夷其族。
〕武王無子,異母弟稷為質于燕,〔質,音緻。
燕,因肩翻。
〕國人逆而立之,〔逆,迎也。
〕是為昭襄王。
昭襄王母芈八子,〔芈,楚姓也。
漢因秦制,嫡稱皇後,次稱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長使、少使之号。
美人爵視二千石,比少上造。
八子視千石,比中更。
芈,亡氏翻。
〕楚女也,實宣太後。
③趙武靈王北略中山之地,〔略地之師速而疾。
杜預曰:略者,總攝巡行之名也。
〕至房子,〔班志,房子縣屬常山郡。
史記正義曰:房子,今趙州縣。
宋白曰:天寶元年改曰臨城。
〕遂至〔章:十二行本“至”作“之”;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代,北至無窮,〔自代北出塞外,大漠數千裡,故日無窮。
戰國策,武靈王曰:“昔先君襄王與代交地,城境封之,名曰無窮之門,所以诏後而期遠也。
”〕西至河,登黃華之上。
〔史記正義曰:黃華,蓋黃河側之山名。
〕與肥義謀胡服騎射以教百姓,〔騎,奇寄翻。
〕曰:“愚者所笑,賢者察焉。
雖驅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遂胡服。
國人皆不欲,公子成稱疾不朝。
〔朝,直遙翻。
〕王使人請之曰:“家聽于親,〔親,謂父母。
〕國聽于君。
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公叔不服,吾恐天下議己〔章:十二行本“己”作“之”;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也。
制國有常,利民為本;從政有經,令行為上。
〔令,力政翻。
〕明德先論于賤,而從政先信于貴,〔德欲其下及,故先論于賤;卑賤者感其德,則德廣所及可知矣。
法行自貴近始,故先信于貴;貴近者奉法,則法之必行可知矣。
〕故願慕公叔之義以成胡服之功也。
”公子成再拜稽首曰:〔稽,音啟。
〕“臣聞中國者,聖賢之所教也,禮樂之所用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則效也。
今王舍此而襲遠方之服,〔則,法也。
舍,讀曰舍。
襲,重衣也。
〕變古之道,逆人之心,臣願王孰圖之也!”〔孰,古熟字,通。
〔章:十二行本正作“熟”;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使者以報。
王自往請之,〔使,疏吏翻。
〕曰:“吾國東有齊、中山,〔按趙都邯鄲,東接于齊,中山在其東北,故史記趙世家載武靈王之言曰:“吾國東有河薄落之水,與齊、中山同之。
”蓋河、薄落之水在趙之東,與齊、中山同此地險也。
〕北有燕、東胡,西有樓煩、秦、韓之邊。
〔史記正義曰:營州之境,即東胡、烏丸之地。
林胡、樓煩,即岚、勝之北也。
班志:雁門郡樓煩縣。
應劭注雲:故樓煩胡地。
岚、勝以南,石州離石、蔺等,七國時趙邊也,與秦隔河。
晉、洺、潞、澤等州,皆七國時韓地,趙之西邊地。
燕,因肩翻。
〕今無騎射之備,則何以守之哉?〔騎,奇寄翻〕先時中山負齊之強兵,侵暴吾地,系累吾民,〔先,悉薦翻。
累,力追翻。
〕引水圍鄗,微社稷之神靈,則鄗幾于不守也。
〔鄗,趙邑,漢光武改為高邑,隋、唐為柏鄉縣地,唐屬趙州。
鄗,呼各翻。
幾,居衣翻。
〕先君醜之,〔以為趙國之醜。
〕故寡人變服騎射,欲以備四境之難,〔難,乃旦翻。
〕報中山之怨。
而叔順中國之俗,惡變服之名,〔惡,烏路翻。
〕以忘鄗事之醜,非寡人之所望也!”公子成聽命,乃賜胡服;明日服而朝。
〔朝,直遙翻。
〕于是始出胡服令〔令,力政翻。
〕而招騎射焉。
九年(乙卯,公元前三零六年) ①秦昭王使向壽平宜陽,〔平,正也,和也。
正宜陽之疆界而和其民人也。
向,式亮翻。
〕而使樗裡子、甘茂伐魏。
甘茂言于王,以武遂複歸之韓。
〔史記正義曰:武遂本屬韓,近平陽。
楚世家雲:韓先王之墓在平陽,武遂去之七十裡。
去年秦拔宜陽,因涉河城武遂,今複歸之韓。
複,音如字。
〕向壽、公孫奭争之,不能得,〔向,式讓翻。
〕由此怨讒甘茂。
茂懼,辍伐魏蒲阪,亡去。
〔班志,蒲阪縣屬河東郡,舊曰蒲。
應劭曰:秦始皇東巡,見長阪,因加“阪”雲。
括地志:蒲阪故城,在蒲州河東縣南五裡。
阪,音反。
〕樗裡子與魏講而罷兵,〔講,和也。
〕甘茂奔齊。
②趙王略中山地,至甯葭;〔水經注:衡漳水東北曆下博城西,又西迳樂鄉縣故城南,又東引葭水注之。
葭,音加。
〕西略胡地,至榆中。
〔水經注:諸次水出上郡諸次山,其水東迳榆林塞,世又謂之榆林山,即漢書所謂“榆溪舊塞”者。
自溪西去,悉榆柳之薮,緣曆沙陵,屆龜茲縣西出,故雲廣長榆也。
王恢曰“樹榆為塞”,謂此。
蘇林以為榆中在上郡,非也。
按始皇本紀:西北逐匈奴,自榆中并河以東,屬之陰山。
然榆中在金城東五十許裡,陰山在朔方東,以此推之,不得在上郡。
餘謂蘇林之說固未為盡,而道元所謂榆中在金城東五十許裡亦非也。
據衛青取河南地,案榆溪舊塞,正在唐麟、勝二州界,其西則接古上郡之境。
況諸次水出上郡,迳榆林塞入河,則榆中在上郡之東明矣,諸次水無西流至金城、榆中之理。
夷考其故,道元特以班志金城郡有榆中縣,遂牽合以為說,不知此一節之誤尤甚于蘇林也。
史記正義曰:榆中,勝州北河北岸也。
杜佑曰:勝州榆林郡南即秦榆林塞。
〕林胡王獻馬,〔如淳曰:林胡,即儋林。
餘謂此胡種落依阻林薄,因曰林胡。
儋,都甘翻。
種,章勇翻。
〕歸,使樓緩之秦,仇液之韓。
王贲之楚,〔歸,謂趙王自略中山歸也。
仇,姓也。
春秋時,宋有大夫仇牧。
液,音亦。
之,往也,如也。
贲,音奔;康曰:離之父,翦之子。
餘按離父、翦子,秦将也;此王贲乃趙人,康說非是。
将,即亮翻。
〕富丁之魏,〔富,姓也。
春秋時,周有大夫富辰。
〕趙爵之齊;代相趙固主胡,緻其兵。
〔相,息亮翻。
緻者,使之至也。
〕 ③楚王與齊、韓合從。
〔楚與齊、韓合從,尋即倍之,适足緻齊、韓之兵耳。
從,子容翻。
〕 十年(丙辰,公元前三零五年) ①彗星見,〔彗星,世所謂掃星,本類星,末類彗,小者數寸,長或竟天,見則兵起,主掃除,除舊布新。
唐史臣曰:彗體無光,傅日以為光,故夕見則東指,晨見則西指,或長或短,光芒所及則為災。
又曰:孛星,彗之屬也,偏指曰彗,氣四出曰孛。
孛者孛孛,非常惡氣之所生,災甚于彗。
天文書謂五星之精為妖,歲星流為蒼彗,熒惑、填星散為赤彗、黃彗,太白、辰星變為白彗、黑彗。
彗,祥歲翻,又徐醉翻,又旋芮翻。
見,賢遍翻。
掃,所報翻。
傅,讀曰附。
孛,蒲内翻。
妖,于遙翻。
填,讀曰鎮。
〕 ②趙王伐中山,取丹丘、爽陽、鴻之塞,又取鄗、石邑、封龍、東垣。
〔史記正義曰:丹丘,邢州縣。
餘按隋、唐志,邢州有内丘縣,漢之中丘縣也,未嘗有丹丘,不知其何據。
“爽陽、鴻之塞,”史記作“華陽、鸱之塞”。
括地志曰:北嶽别名曰華陽台,即常山也,在定州恒陽縣北百四十裡。
徐廣曰:“鸱”作“鴻”,鴻上故關,今名汝城,在定州唐縣東北六十裡。
又有鴻上水,出唐縣北葛洪山,山接北嶽恒山,皆在定州界。
班志,石邑縣屬常山郡,井陉山在西。
括地志:石邑故城,在恒州鹿泉縣南三十五裡。
封龍山,一名飛龍山,在恒州鹿泉縣南四十五裡,邑蓋因山為名。
洪氏隸釋載後漢所立白石碑雲:常山國元氏縣界有封龍山。
東垣,即漢真定國之真定縣,漢高帝更名。
史記正義曰:趙之東垣,在恒州真定縣南八裡,故常山城是也。
鄗,呼各翻。
垣,于元翻。
華,戶化翻。
恒,戶登翻,鸱,醜之翻。
陉,音刑。
更,工衡翻。
〕中山獻四邑以和。
③秦宣太後異父弟曰穰侯魏冉,同父弟曰華陽君芈戎;王之同母弟曰高陵君、泾陽君。
魏冉最賢,〔秦封穰侯于陶,陶即範蠡所居陶邑。
孟康曰:陶即定陶。
班志,定陶縣屬濟陰郡。
下雲封于穰與陶;穰縣屬南陽郡,去定陶差遠。
水經注曰:穰侯封于穰,益封于陶,其免相也,出之陶而卒,陶有穰侯。
穰,音人羊翻。
華陽,即武王歸馬之地。
水經注:洛水自上洛縣東北分為二水,枝渠東北出為門水,水東北曆陽華之山,即華陽也。
華,音戶化翻。
芈,眉婢翻。
相,息亮翻。
卒,子恤翻。
冢,知隴翻。
班志,高陵縣屬馮翊,泾陽縣屬安定。
杜佑曰:京兆泾陽縣乃秦封泾陽君之地。
漢泾陽縣在今平涼郡界泾陽故城是也。
宋白曰:雍州泾陽本秦舊縣。
與杜佑同。
索隐曰:高陵君,名顯,泾陽君,名悝。
索,山客翻。
悝,苦回翻。
〕自惠王、武王時,任職用事,武王薨,諸弟争立,唯魏冉力能立昭王。
〔惠王,即惠文王。
昭王,即昭襄王〕昭王即位,以魏冉為将軍,衛鹹陽。
是歲,庶長壯及大臣、諸公子謀作亂。
〔長,知丈翻。
〕魏冉誅之;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惠文後,昭王嫡母也。
死于正命曰良死。
〕悼武王後出居〔章:十二行本“居”作“歸”;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于魏,〔悼武王後,即秦武王後,昭王嫂也。
〕王兄弟不善者,魏冉皆滅之。
王少,宣太後自治事,任魏冉為政,威震秦國。
〔少,詩照翻。
治,直之翻。
為範睢間魏冉張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