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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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紀三十〔起旃蒙大淵獻(乙亥),盡玄黓敦牂(壬午),凡八年。

    〕 《王莽下》 天鳳二年〔(乙亥、一五)〕 ①春,二月,大赦天下。

     ②民訛言黃龍堕死黃山宮中,〔晉灼曰:黃山宮在槐裡。

    黃圖:黃山宮在興平縣西三十裡。

    〕百姓奔走往觀者有萬數。

    莽惡之,〔師古曰:莽自謂黃德,故有此妖。

    惡,烏路翻。

    〕捕系,問〔【章:十二行本「問」下有「語」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所從起;不能得。

     ③單于鹹既和親,求其子登屍。

    莽欲遣使送緻,恐鹹怨恨,害使者,乃收前言當誅侍子者故将軍陳欽,以他罪殺之。

    〔誅侍子事見上卷始建國三年。

    使,疏吏翻。

    〕莽選辯士濟南王鹹為大使。

    夏,五月,莽複遣和親侯歙與鹹等送右廚唯姑夕王,因奉歸前所斬侍子登及諸貴人從者喪;〔濟,子禮翻。

    歙,許及翻。

    複,扶又翻。

    從,才用翻。

    喪,息琅翻。

    〕單于遣雲、當子男大且渠奢等至塞迎之。

    〔且,子餘翻。

    〕鹹到單于庭,陳莽威德,莽亦多遺單于金珍,因谕說改其号,〔遺,于季翻。

    說,輸芮翻。

    〕号匈奴曰「恭奴」,單于曰「善于」,賜印绶,封骨都侯當為後安公,當子男奢為後安侯。

    單于貪莽金币,故曲聽之;然寇盜如故。

     ④莽意以為制定則天下自平,故銳思于地理,制禮,作樂,講合六經之說。

    〔思,相吏翻。

    〕公卿旦入暮出,論議連年不決,不暇省獄訟冤結,〔省,悉井翻。

    〕民之急務。

    縣宰缺者數年守兼,〔師古曰:不拜正官,權令人守兼。

    〕一切貪殘日甚。

    中郎将、繡衣執法在郡國者,并乘權勢,傳相舉奏。

    〔傳,知戀翻。

    〕又十一公士分布勸農桑,班時令,按諸章,〔應劭曰:士,掾也。

    餘按漢公府各有掾屬,莽置十一公,改掾曰士。

    〕冠蓋相望,交錯道路,召會吏民,逮捕證左,〔左,音佐。

    〕郡縣賦斂,〔斂,力贍翻。

    〕遞相赇賂,白黑紛然,〔師古曰:白黑,謂清濁也;紛然,亂之意;言清濁不分也。

    餘謂白黑,色之易别者,且紛然不能分,可謂缪亂之甚。

    〕守阙告訴者多。

    莽自見前颛權以得漢政,故務自攬衆事,有司受成苟免。

    〔師古曰:莽事事自決,成熟乃以付吏,吏苟免罪責而已。

    〕諸寶物名、帑藏、錢谷官皆宦者領之;〔帑,他朗翻。

    藏,徂浪翻。

    〕吏民上封事,宦官、左右開發,尚書不得知,〔舊上封事者,先由尚書,乃奏禦;莽恐尚書壅蔽,令宦官左右發其封,自省之。

    上,時掌翻。

    〕其畏備臣下如此。

    又好變改制度,〔好,呼到翻。

    〕政令煩多,當奉行者,辄質問乃以從事,前後相乘,愦眊不渫。

    〔師古曰:乘,積也,登也。

    愦眊,不明也。

    渫,散也,徹也。

    愦,音工内翻。

    眊,音莫報翻。

    餘謂前者省決未了而後者複來,謂之相乘。

    渫,音洩,清也。

    〕莽常禦燈火至明,猶不能勝。

    〔勝,音升。

    〕尚書因是為奸,寝事,〔上書者,尚書不以聞而竊寝其事。

    〕上書待報者連年不得去,拘系郡縣者逢赦而後出,衛卒不交代者至三歲。

    谷籴常貴,邊兵二十餘萬人,仰衣食縣官;〔師古曰:仰,音牛向翻。

    〕五原、代郡尤被其毒,〔被,皮義翻。

    〕起為盜賊,數千人為輩,轉入旁郡。

    莽遣捕盜将軍孔仁将兵與郡縣合擊,歲餘乃定。

     ⑤邯鄲以北大雨,水出,深者數丈,流殺數千人。

    〔邯鄲,音寒丹。

    〕 三年〔(丙子、一六)〕 ①春,二月,乙酉,地震,大雨雪;〔雨,于具翻。

    〕關東尤甚,深者一丈,竹柏或枯。

    〔竹柏冬青,或至于枯。

    言常寒之咎。

    〕大司空王邑上書,以地震乞骸骨。

    莽不許,曰:「夫地有動有震,震者有害,動者不害。

    春秋記地震,易系坤動;動靜辟翕,萬物生焉。

    」〔師古曰:辟,音辟。

    辟,開也。

    易上系之辭曰:夫坤,其動也辟,其靜也翕,是以廣生焉。

    故莽引之也。

    〕其好自誣飾,〔好,呼到翻。

    〕皆此類也。

     ②先是,莽以制作未定,〔先,悉薦翻。

    〕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俸祿。

    〔俸,扶用翻。

    〕夏,五月,莽下書曰:「予遭陽九之総,〔傳曰:三統之元,有陰陽之九焉,天地之常數也。

    〕百六之會,國用不足,民人騷動,自公卿以下,一月之祿十繌布二匹,〔孟康曰:繌,八十縷也。

    師古曰:繌,音子公翻。

    〕或帛一匹。

    〔帛,缯也。

    〕予每念之,未嘗不戚焉。

    今総會已度,府帑雖未能充,〔帑,他朗翻。

    〕略頗稍給。

    其以六月朔庚寅始,賦吏祿皆如制度。

    」〔賦,布也,與也。

    〕四輔、公卿、大夫、士下至輿、僚,凡十五等。

    〔左傳曰: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今莽自四輔以下分為十五等。

    〕僚祿一歲六十六斛,稍以差稱。

    〔【章:十二行本「稱」作「增」;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稱,尺證翻。

    〕上至四輔而為萬斛雲。

    莽又曰:「古者歲豐穰則充其禮,〔師古曰:穰,音人掌翻,又音如羊翻。

    〕有災害則有所損,與百姓同憂喜也。

    其用上計時通計,〔上,時掌翻。

    〕天下幸無災害者,太官膳羞備其品矣;即有災害,以什率多少而損膳焉。

    〔以十為率,視災害所減多少而制分數。

    〕自十一公、六司、六卿以下,〔六司,即前所置六監也。

    〕各分州郡、國邑保其災害,〔東嶽,太師、立國将軍,保東方三州、一部、二十五郡;南嶽,太傅、前将軍,保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西嶽,國師、甯始将軍,保西方二州、二部、三十五郡;北嶽,國将、衛将軍,保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大司馬,保納卿、言卿、仕卿、作卿、京尉、扶尉、兆隊、右隊、中部左洎前七部;大司徒,保樂卿、典卿、宗卿、秩卿、翼尉、光尉、左隊、前隊、中部、右部,有五郡;大司空,保予卿、虞卿、共卿、工卿、師尉、烈尉、祈隊、後隊、中部洎後十郡;及六司、六卿,皆随所屬之公,保其災害。

    〕亦以十率多少而損其祿。

    郎、從官、中都官吏食祿都内之委者,〔從,才用翻。

    委,于僞翻。

    委,積也。

    〕以太官膳羞備損而為節。

    冀上下同心,勸進農業,安元元焉。

    」莽之制度煩碎如此,課計不可理,吏終不得祿,各因官職為奸,受取赇賂以自共給焉。

    〔師古曰:共,讀曰供。

    〕 ③戊辰,長平館西岸崩,壅泾水不流,毀而北行。

    〔長平館,即長平觀,在泾水之南原。

    泾水東南流入渭,為岸所壅,故毀而北行。

    〕群臣上壽,以為河圖所謂「以土填水」,〔師古曰:填,讀與鎮同。

    〕匈奴滅亡之祥也。

    莽乃遣并州牧宋弘、遊擊都尉任萌等将兵擊匈奴,〔任,音壬。

    将,即亮翻。

    〕至邊止〔【章:十二行本「止」作「上」;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屯。

     ④秋,七月,辛酉,霸城門災。

    〔黃圖:霸城門,長安城東出南頭第一門,亦曰青門。

    〕 ⑤戊子晦,日有食之。

    大赦天下。

     ⑥平蠻将軍馮茂擊句町,〔句町,音劬挺。

    〕士卒疾疫死者什六七,賦斂民财什取五,〔斂,力贍翻;下同。

    〕益州虛耗而不克;征還,下獄死。

    〔下,遐稼翻。

    〕冬,更遣甯始将軍廉丹與庸部牧史熊,〔孟康曰:莽改益州為庸部。

    餘按莽置州牧、部監,州自是州,部自是部。

    今史熊為庸部牧,則又若州、部牧為一。

    〕大發天水、隴西騎士,廣漢、巴、蜀、犍為吏民十萬人、〔犍,居言翻。

    〕轉輸者合二十萬人擊之。

    始至,頗斬首數千;其後軍糧前後不相及,士卒饑疫。

    莽征丹、熊,丹、熊願益調度,必克乃還,複大賦斂。

    〔調,徒吊翻。

    複,扶又翻;下同。

    斂,力贍翻。

    〕就都大尹馮英不肯給,〔莽于蜀郡廣都縣置就都大尹。

    〕上言:「自西南夷反叛以來,積且十年,郡縣距擊不已,〔上,時掌翻。

    〕續用馮茂,苟施一切之政;僰道以南,〔地理志,僰道縣,屬犍為郡。

    僰,音蒲北翻。

    〕山險高深茂,多驅衆遠居,〔驅,與驅同。

    〕費以億計,吏士罹毒氣死者什七。

    今丹、熊懼于自詭,期會調發諸郡兵谷,複訾民取其什四,〔師古曰:發人訾财,十取其四也。

    訾,與赀同。

    〕空破梁州,功終不遂。

    〔莽改益州曰梁州。

    師古曰:遂,成也。

    爾雅注:梁州,以西方金氣剛強,強,梁也。

    〕宜罷兵屯田,明設購賞。

    」莽怒,免英官;後頗覺寤,曰:「英亦未可厚非。

    」複以英為長沙連率。

    〔率,所類翻。

    〕越巂蠻夷任貴亦殺太守枚根。

    〔【章:十二行本「根」下有「自立為邛谷王」六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巂,音髓。

    任,音壬。

    師古曰:枚根者,太守之姓名。

    〕 ⑦翟義黨王孫慶捕得,莽使太醫、尚方與巧屠共刳剝之,〔師古曰:刳,剖也,音口胡翻。

    〕量度五臧,〔五臧,心、肺、肝、脾、腎也。

    周禮有九藏。

    注曰:正藏五,又有胃、旁胱、大腸、小腸。

    疏曰:正藏五者,肺、脾、心、肝、腎。

    又有胃、旁胱、大腸、小腸者,此乃六府中取此四者以益五藏,為九藏也。

    六府:胃、小腸、大腸、旁胱、膽、三焦。

    以其受盛,故謂之為府;亦有藏稱,故入九藏之數。

    然六府取此四者,按黃帝八十一難經說:胃為水谷之府,小腸為受盛之府,大腸為行道之府,旁胱為精液之府。

    氣之所生,下氣象天,故放寫而不實,實不滿,若然,則正府也,故入九藏。

    其餘,膽者清淨之府,三焦為孤府,非正府,故不入九藏。

    師古曰:度,音大各翻。

    臧,讀曰髒。

    〕以竹筳導其脈,知所終始,雲可以治病。

    〔師古曰:筳,竹挺也,音庭。

    按醫書,脈有三部、六經。

    心部在左手寸口,屬手少陰經,與小腸、手太陽經合。

    肝部在左手關上,屬足厥陰經,與膽、足少陽經合。

    腎部在左手尺中,屬足少陰經,與膀胱、足太陽經合。

    肺部在右手寸口,屬手太陰經,與大腸、手陽明經合。

    脾部在右手關上,屬足太陰經,與胃、足陽明經合。

    右腎在右手尺中,屬手厥陰心包經,與三焦、手少陽經合。

    手少陰之脈,起于心中,出屬心系,下膈,絡小腸;其支者從心系上俠咽系、目系,其直者複從心系卻上肺,出腋下,下循臑内後廉,行太陰,心主之,後下肘内廉,循臂内後廉,抵掌後兌骨之端,入掌内廉,循小指之内,出其端。

    手太陽之脈,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肩解,繞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絡心,循咽,下膈,抵胃,屬小腸;其支别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兌眦,卻入耳中;其支者,别頰上鋐,抵鼻,至目内眦。

    足厥陰之脈,起于大指聚毛之際,上循足跗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陰之後,上腘内廉,循股,入陰毛中,環陰器,抵小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肋,循喉嚨之後,上入颃颡,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于巅;其支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内;其支複從肝貫膈,上注肺。

    足少陽之脈,起于目兌眦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頸行。

    手少陽之脈,前至肩上,卻交出少陽之後,入缺盆;其支别者從耳中出,走耳前,至目兌眦後;其支别者,自兌眦下大迎,合手少陽,于鋐下,交頰車,下頸,合缺盆,下胸中,貫膈,絡肝,屬膽,循裡,出氣街,繞發際,橫入髀厭中;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季下,合髀厭中,以下循髀太陽出膝外廉下,外輔骨之前,直下抵絕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間;其支者從跗上入大指,循歧骨出其端,還貫入爪甲,出三毛。

    足少陰之脈,起于小指之下,斜趣足心,出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後,别入跟中,上蓥内,出腘内廉,上股内後廉,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