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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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地志:郢城在江陵縣東北六裡,楚平王築都之地。
〕燒夷陵。
楚襄王兵散,遂不複戰,東北徙都于陳。
〔陳,即古陳國。
班志,陳縣屬淮陽國。
注雲:楚傾襄王自郢徙此。
複,扶又翻。
傾,窺營翻。
〕秦以郢為南郡,封白起為武安君。
〔班志,武安縣屬魏郡。
戰國之君分封其臣,如平原、武安之類,非真食其縣之入也。
張守節曰:言能撫養軍士,戰必克,得百姓安集,故曰武安。
〕 三十八年(甲申,公元前二七七年) ①秦武安君定巫、黔中,初置黔中郡。
〔括地志:黔中故城在辰州沅陵縣西二十二裡江南,今黔府亦其地。
按秦黔中郡地,非唐黔州地也。
宋白曰:秦黔中郡所理在今辰州西二十裡黔中故郡城是。
漢改黔中為武陵郡,移理義陵,即今辰州溆浦縣是。
後漢移理臨沅,即今朗州所理是。
今辰州溆、獎、溪、沣、朗、施八州,是秦、漢黔中郡之地。
自永嘉之後,沒于夷、獠;元魏之後,圖記不傳。
至後周保定四年,涪陵首領田思鶴歸化,初于其地立奉州,續改為黔州。
大業中,又改為黔安郡。
因周、隋州郡之名,遂與秦、漢黔中郡交互難辨。
今黔州及夷、費、思、播,與秦黔中郡隔越峻嶺,以山川言之,炳然自分。
黔,其今翻,又其炎翻。
沅,音元。
溆,音叙。
沣,裡弟翻。
獠,魯皓翻。
涪,音浮。
互,與互同。
費,兵媚翻,以水名。
〕 ②魏昭王薨,子安厘王立。
〔世本曰:安厘王,名圉。
厘,讀曰僖。
〕 三十九年(乙酉,公元前二七六年) ①秦武安君伐魏,拔兩城。
②楚王收東地兵,〔東地,蓋楚之東境淮、汝之地也。
〕得十餘萬,複西取江南十五邑。
〔複,扶又翻,又音如字。
〕 ③安厘王封其弟無忌為信陵君。
〔宋白曰:信陵君邑于甯,今宋州甯陵縣,古甯城也。
〕 四十年(丙戌,公元前二七五年) ①秦相國穰侯伐魏。
韓暴鸢救魏,〔暴,白報翻,姓也。
周有卿士暴公,其後遂以為氏。
鸢,以專翻,名也。
〕穰侯大破之,〔穰,人羊翻。
〕斬首四萬。
暴鸢走開封。
〔班志,開封縣屬河南郡。
賢曰:開封故城在今汴城南。
宋白曰:今汴州開封縣南五十裡開封故城,是漢理所。
汴,皮變翻。
〕魏納八城以和。
穰侯複伐魏,走芒卯,入北宅。
〔北宅,即宅陽。
複,扶又翻。
芒,莫郎翻。
〕魏〔章:十二行本“魏”上有“遂圍大梁”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人割溫以和。
〔溫縣,即春秋溫邑,屬晉;唐屬孟州。
〕 四十一年(丁亥,公元前二七四年) ①魏複與齊合從。
秦穰侯伐魏,拔四城,斬首四萬。
〔從,子容翻。
穰,人羊翻。
〕 ②魯闵〔章:十二行本“闵”作“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公薨,子頃公雠立。
〔闵,讀曰闵。
頃,音傾。
谥法:甄心動懼曰頃;敏以敬慎曰頃。
〕 四十二年(戊子,公元前二七三年) ①趙人、魏人伐韓華陽。
〔司馬彪曰:華陽,山名,在河南密縣。
括地志:在鄭州管城縣南四十裡。
水經注:黃水出新鄭縣太山黃泉,東南流迳華城西。
史伯謂鄭桓公曰:“華,君之土也。
”韋昭曰:華,國名也。
華,戶化翻。
〕韓人告急于秦,秦王弗救。
韓相國謂陳筮曰:“事急矣,〔相,息亮翻。
〕願公雖病,為一宿之行!”陳筮如秦,〔如,往也。
〕見穰侯。
穰侯曰:“事急乎?故使公來。
”陳筮曰:“未急也。
”穰侯怒曰:“何也?”陳筮曰:“彼韓急則将變而他從;〔謂從趙、魏也。
〕以未急,故複來耳。
”〔複,扶又翻。
〕穰侯曰:“請發兵矣。
”乃與武安君及客卿胡陽救韓,〔姓譜:舜後胡公滿封于陳,子孫以為氏。
又陸終氏六子,長曰昆吾,次曰參胡,董姓,封于韓墟。
周為胡國,楚滅之。
〕八日而至,敗魏軍于華陽之下,〔蓋華陽城下也。
〕走芒卯,虜三将,斬首十三萬。
武安君又與趙将賈偃戰,沈其卒二萬人于河。
〔将,即亮翻。
沈,持林翻。
人皆貪生而畏死,二萬人與戰,烏得盡沈諸河?以計沈之也。
〕魏段幹子請割南陽予秦以和。
〔古予、與字通。
下書南陽實修武。
班志,修武縣屬河内郡。
應劭曰:晉始啟南陽,今南陽城是也。
其地在晉山南、河北,故曰南陽。
劉原父曰:修武即晉之甯邑,武王伐纣名之。
韓詩外傳:武王伐纣,勒兵于甯,故曰修武。
有古南陽城。
父,音甫。
傳,直戀翻。
〕蘇代謂魏王曰:“欲玺者,段幹子也,欲地者,秦也。
今王使欲地者制玺,欲玺者制地,魏地盡矣!〔玺,印也。
言段幹子欲得秦相印,故請魏割地。
玺,斯氏翻。
〕夫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夫,音扶。
〕薪不盡,火不滅。
”王曰:“是則然也。
雖然,事始已行,不可更矣。
”〔更,工衡翻。
〕對曰:“夫博之所以貴枭者,便則食,不便則止。
今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枭也?”〔夫,音扶。
鄭司農注考工記曰:博立枭棋。
宋玉楚辭曰:箟蔽象棋有六博,成枭而牟呼五白。
謝艾曰:六博得枭者勝。
史記正義曰:博頭有刻為枭鳥形者,擲得枭者合食其子,不便則為餘行也。
梁湘東王繹博食子未下,以其有便不便也。
枭,堅堯翻。
〕魏王不聽,卒以南陽為和,〔卒,子恤翻。
〕實修武。
②韓厘王薨,子桓惠王立。
③韓、魏既服于秦,秦王将使武安君與韓、魏伐楚,未行,而楚使者黃歇至,〔姓譜:陸終之後受封于黃,為楚所滅,其後以國為氏。
使,疏吏翻。
歇,許竭翻。
〕聞之,畏秦乘勝一舉而滅楚也,乃上書曰:“臣聞物至則反,冬、夏是也;〔上,時掌翻。
至,極也,物極則反也。
冬至陰之極而陽生焉,夏至陽之極而陰生焉。
〕緻至則危,累棋是也。
〔緻,亦極也,極其至則危也。
累棋至于極高則必危矣。
楚司馬子期累十二博棋不墬,王曰:危哉!〕今大國之地,偏天下有其二垂,〔史記正義曰:極東、極西也。
餘謂秦國之地,有天下西、北之二垂也。
〕此從生民以來,萬乘之地未嘗有也。
先王三世不忘接地于齊,以絕從親之要。
〔乘,繩證翻。
從,子容翻。
索隐曰:要,讀曰腰,以言山東合從,韓、魏是其腰。
康曰:于笑切,約也。
餘謂索隐說是。
〕今王使盛橋守事于韓,盛橋以其地入秦,〔索隐曰:秦使盛橋守事于韓,亦猶楚使召滑相趙然也。
盛,姓也。
相,息亮翻。
〕是王不用甲,不信威,而得百裡之地,王可謂能矣!〔信,讀曰申,後屈信之信皆同音。
〕王又舉甲而攻魏,杜大梁之門,舉河内,拔燕、酸棗、虛、桃,入邢,魏之兵雲翔而不敢捄,〔徐廣曰:始皇五年,取酸棗、燕、虛。
蘇代曰:決宿胥之口,魏無虛、頓丘。
又曰:燕縣有桃城。
班志,東郡有燕縣,陳留郡有酸棗縣。
水經注:濮渠東北迳燕城内,為陽清湖,又迳桃城南,即戰國策所謂燕、酸棗,虛、桃者。
史記正義曰:故桃城在滑州胙城縣東三十裡。
燕,于賢翻。
虛,如字。
徐廣曰:平臯有邢丘。
劉昭曰:邢丘,故邢國。
史記正義曰:邢丘在懷州武德縣東南二十裡。
捄,與救同。
〕王之功亦多矣!王休甲息衆,二年而後複之,又并蒲、衍、首、垣以臨仁、平丘,黃、濟陽嬰城而魏氏服。
〔徐廣曰:皆屬陳留。
索隐曰:仁及平丘,二縣名。
班志,平丘、外黃、濟陽三縣屬陳留,仁地阙。
張晏曰:魏郡有内黃,故加“外”。
臣瓒曰:縣有黃溝。
師古曰:左傳,魯惠公敗宋師于黃。
杜預以為外黃縣有黃城,即此地也。
索隐又曰:謂秦以兵臨仁、平丘二縣,則黃、濟陽嬰城而自守也。
“平丘”句斷。
史記正義曰:故黃城在曹州考城縣東。
按水經注,黃,溝名也,河水舊于白馬南泆,通濮、濟、黃溝。
濟陽故城在曹州冤句縣西南。
康曰:蒲在長垣之蒲鄉,衍在河南,與卷近,首,蓋牛首,垣,即長垣。
濟,子禮翻。
垣,于元翻。
瓒,藏旱翻。
索,山客翻。
傳,直戀翻。
〕王又割濮磨之北,注齊、秦之要,絕楚、趙之脊,天下五合六聚而不敢捄,王之威亦單矣!〔濮,博木翻。
要,讀曰腰。
脊,資昔翻。
徐廣曰:濮水北于巨野入濟。
索隐曰:濮磨,地名,近濮水。
水經:濮水上承濟水于封丘縣,班志所謂濮水首濟者也。
東北流,左會别濮水,水受河于酸棗縣,杜預所謂濮水出酸棗縣首受河者也。
東至乘氏縣,與濟同入巨野澤。
磨,康莫賀切。
言秦既服魏,又割濮磨之北,則地連于齊,是注齊之要也。
魏地既入于秦,則楚、趙之聲勢不接,是絕楚、趙之脊也。
單,與殚同。
索隐曰:單,盡也,言秦王之威盡行也。
濟,子禮翻。
乘,繩證翻。
索,山客翻。
〕王若能保功守威,绌攻取之心〔绌,敕律翻,黜也。
〕而肥仁義之地,使無後患,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也!〔伯,讀曰霸。
〕王若負人徒之衆,仗兵革之強,乘毀魏之威,而欲以力臣天下之主,臣恐其有後患也。
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詩變大雅蕩之辭。
鮮,息善翻,少也;後以義推。
〕易曰:『狐涉水,濡其尾。
』〔易未濟:小狐汔濟,濡其尾。
彖曰:小狐汔濟,未出中也。
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
濡,汝朱翻。
〕此言始之易,終之難也。
〔易,弋豉翻。
〕昔吳之信越也,從而伐齊,既勝齊人于艾陵,還為越王禽于三江之浦。
〔事見左傳。
史記正義曰:艾山在兖州博縣南六十裡。
三江,即禹貢所喟“三江既入,震澤底定”者也。
吳地記:松江東北行七十裡,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為婁江,東南入海為東江,并松江為三江。
水瀕曰浦。
〕智氏之信韓、魏也,從而伐趙,攻晉陽城,勝有日矣,韓、魏叛之,殺智伯瑤于鑿台之下,〔事見一卷威烈王二十三年。
水經注:太原榆次縣同過水側有鑿台。
〕今王妒楚之不毀〔孔穎達曰:本以色曰妒,以行曰忌:但後之作者,妒亦兼行。
〕而忘毀楚之強韓、魏也,臣為王慮而不取也。
〔為,于僞翻。
〕夫楚國,援也;鄰國,敵也。
〔夫,音扶。
〕今王信韓、魏之善王,此正吳之信越也,臣恐韓、魏卑辭除患而實欲欺大國也。
何則?王無重世之德于韓、魏而有累世之怨焉。
〔索隐曰:重世,猶再世也。
重,直龍翻。
累,魯水翻。
〕夫韓、魏父子兄弟接踵而死于秦〔章:十二行本“秦”下有“者”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将十世矣,故韓、魏之不亡,秦社稷之憂也。
今王資之與攻楚,不亦過乎!〔資之,謂資以兵也。
〕且攻楚将惡出兵?〔惡,音烏。
〕王将借路于仇雠之韓、魏乎,兵出之日而王憂其不反也。
王若不借路于仇雠之韓、魏,必攻随水右壤,〔索隐曰:楚都陳,随水右壤,蓋在随水之西,今鄧州之西,其地多山林者是。
餘謂右壤,蓋其地在楚都之右。
〕此皆廣川、大水、山林、溪谷,不食之地。
〔記檀弓:成子高曰: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
注雲:不食,謂不墾耕。
〕是王有毀楚之名而無得地之實也。
且王攻楚之日,四國必悉起兵而應王,秦、楚之兵構而不離,魏氏将出而攻留、方與、铚、湖陵、砀、蕭、相,故宋必盡,〔班志,留縣屬楚國,方與、湖陵縣屬山陽郡。
铚、蕭、相三縣屬沛郡,砀縣屬梁國。
铚,竹乙翻。
方,音房。
與,音預。
砀,音唐,又徒浪翻。
相,息亮翻。
史記正義曰:徐州西,宋州東,兖州南,并故宋地。
〕齊人南面攻楚,泗上必舉,〔時楚蠶食魯國,有泗上之地。
〕此皆平原四達膏腴之地,如此,則天下之國莫強于齊、魏矣。
臣為王慮,莫若善楚。
秦、楚合而為一以臨韓,韓必斂手而朝,王施以東山之險,帶以曲河之利,〔東山,謂華山以至崤塞諸山,皆在鹹陽之東。
曲河,謂河千裡一曲。
按水經:河水自雲中沙南縣屈而南流,至華陰潼關曲而東流,所謂曲河也。
春秋說題辭曰:河之為言荷也,荷精分布,懷陰引度也。
釋名曰:河,下也,随地下處而通流也。
〕韓必為關内之侯。
若是而王以十萬戍鄭,〔鄭,韓之國都也。
〕梁氏寒心,許、鄢陵嬰城而上蔡、召陵不往來也,〔許,春秋許國。
班志,許、鄢陵二縣皆屬穎川郡。
上蔡,故蔡國,蔡仲所封;後徙新蔡,故此為上蔡。
召陵,即齊桓公伐楚所次之地。
二縣,班志皆屬汝南郡。
魏都大梁,其境南至汝南,許、鄢陵居其間,二邑皆脅于秦兵,嬰城自守,則楚之上蔡、召陵不能與大梁往來矣。
嬰,繞也。
嬰城者,謂以兵繞城而守也。
郾,漢書音義音甚多;丁度、毛晃音從于建翻。
召,讀曰邵。
〕如此,魏亦關内侯矣。
大王壹善楚而關内兩萬乘之主〔乘,繩證翻。
〕注地于齊,齊右壤可拱手而取也。
〔齊右壤,謂濟西之地也。
〕王之地一經兩海,要約天下,〔東西為經。
兩海,東海、西海也。
謂自西海至東海,其地一為秦所有也。
要約,猶約束也。
要,于遙翻。
〕是燕、趙無齊、楚,齊、楚無燕、趙也。
〔此極言山東諸國連從之為秦害也。
燕,因肩翻。
〕然後危動燕、趙,直搖齊、楚,此四國者不待痛而服矣。
”〔燕,因肩翻。
〕 王從之,止武安君而謝韓、魏,使黃歇歸,約親于楚。
〕燒夷陵。
楚襄王兵散,遂不複戰,東北徙都于陳。
〔陳,即古陳國。
班志,陳縣屬淮陽國。
注雲:楚傾襄王自郢徙此。
複,扶又翻。
傾,窺營翻。
〕秦以郢為南郡,封白起為武安君。
〔班志,武安縣屬魏郡。
戰國之君分封其臣,如平原、武安之類,非真食其縣之入也。
張守節曰:言能撫養軍士,戰必克,得百姓安集,故曰武安。
〕 三十八年(甲申,公元前二七七年) ①秦武安君定巫、黔中,初置黔中郡。
〔括地志:黔中故城在辰州沅陵縣西二十二裡江南,今黔府亦其地。
按秦黔中郡地,非唐黔州地也。
宋白曰:秦黔中郡所理在今辰州西二十裡黔中故郡城是。
漢改黔中為武陵郡,移理義陵,即今辰州溆浦縣是。
後漢移理臨沅,即今朗州所理是。
今辰州溆、獎、溪、沣、朗、施八州,是秦、漢黔中郡之地。
自永嘉之後,沒于夷、獠;元魏之後,圖記不傳。
至後周保定四年,涪陵首領田思鶴歸化,初于其地立奉州,續改為黔州。
大業中,又改為黔安郡。
因周、隋州郡之名,遂與秦、漢黔中郡交互難辨。
今黔州及夷、費、思、播,與秦黔中郡隔越峻嶺,以山川言之,炳然自分。
黔,其今翻,又其炎翻。
沅,音元。
溆,音叙。
沣,裡弟翻。
獠,魯皓翻。
涪,音浮。
互,與互同。
費,兵媚翻,以水名。
〕 ②魏昭王薨,子安厘王立。
〔世本曰:安厘王,名圉。
厘,讀曰僖。
〕 三十九年(乙酉,公元前二七六年) ①秦武安君伐魏,拔兩城。
②楚王收東地兵,〔東地,蓋楚之東境淮、汝之地也。
〕得十餘萬,複西取江南十五邑。
〔複,扶又翻,又音如字。
〕 ③安厘王封其弟無忌為信陵君。
〔宋白曰:信陵君邑于甯,今宋州甯陵縣,古甯城也。
〕 四十年(丙戌,公元前二七五年) ①秦相國穰侯伐魏。
韓暴鸢救魏,〔暴,白報翻,姓也。
周有卿士暴公,其後遂以為氏。
鸢,以專翻,名也。
〕穰侯大破之,〔穰,人羊翻。
〕斬首四萬。
暴鸢走開封。
〔班志,開封縣屬河南郡。
賢曰:開封故城在今汴城南。
宋白曰:今汴州開封縣南五十裡開封故城,是漢理所。
汴,皮變翻。
〕魏納八城以和。
穰侯複伐魏,走芒卯,入北宅。
〔北宅,即宅陽。
複,扶又翻。
芒,莫郎翻。
〕魏〔章:十二行本“魏”上有“遂圍大梁”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退齋校同。
〕人割溫以和。
〔溫縣,即春秋溫邑,屬晉;唐屬孟州。
〕 四十一年(丁亥,公元前二七四年) ①魏複與齊合從。
秦穰侯伐魏,拔四城,斬首四萬。
〔從,子容翻。
穰,人羊翻。
〕 ②魯闵〔章:十二行本“闵”作“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公薨,子頃公雠立。
〔闵,讀曰闵。
頃,音傾。
谥法:甄心動懼曰頃;敏以敬慎曰頃。
〕 四十二年(戊子,公元前二七三年) ①趙人、魏人伐韓華陽。
〔司馬彪曰:華陽,山名,在河南密縣。
括地志:在鄭州管城縣南四十裡。
水經注:黃水出新鄭縣太山黃泉,東南流迳華城西。
史伯謂鄭桓公曰:“華,君之土也。
”韋昭曰:華,國名也。
華,戶化翻。
〕韓人告急于秦,秦王弗救。
韓相國謂陳筮曰:“事急矣,〔相,息亮翻。
〕願公雖病,為一宿之行!”陳筮如秦,〔如,往也。
〕見穰侯。
穰侯曰:“事急乎?故使公來。
”陳筮曰:“未急也。
”穰侯怒曰:“何也?”陳筮曰:“彼韓急則将變而他從;〔謂從趙、魏也。
〕以未急,故複來耳。
”〔複,扶又翻。
〕穰侯曰:“請發兵矣。
”乃與武安君及客卿胡陽救韓,〔姓譜:舜後胡公滿封于陳,子孫以為氏。
又陸終氏六子,長曰昆吾,次曰參胡,董姓,封于韓墟。
周為胡國,楚滅之。
〕八日而至,敗魏軍于華陽之下,〔蓋華陽城下也。
〕走芒卯,虜三将,斬首十三萬。
武安君又與趙将賈偃戰,沈其卒二萬人于河。
〔将,即亮翻。
沈,持林翻。
人皆貪生而畏死,二萬人與戰,烏得盡沈諸河?以計沈之也。
〕魏段幹子請割南陽予秦以和。
〔古予、與字通。
下書南陽實修武。
班志,修武縣屬河内郡。
應劭曰:晉始啟南陽,今南陽城是也。
其地在晉山南、河北,故曰南陽。
劉原父曰:修武即晉之甯邑,武王伐纣名之。
韓詩外傳:武王伐纣,勒兵于甯,故曰修武。
有古南陽城。
父,音甫。
傳,直戀翻。
〕蘇代謂魏王曰:“欲玺者,段幹子也,欲地者,秦也。
今王使欲地者制玺,欲玺者制地,魏地盡矣!〔玺,印也。
言段幹子欲得秦相印,故請魏割地。
玺,斯氏翻。
〕夫以地事秦,猶抱薪救火,〔夫,音扶。
〕薪不盡,火不滅。
”王曰:“是則然也。
雖然,事始已行,不可更矣。
”〔更,工衡翻。
〕對曰:“夫博之所以貴枭者,便則食,不便則止。
今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枭也?”〔夫,音扶。
鄭司農注考工記曰:博立枭棋。
宋玉楚辭曰:箟蔽象棋有六博,成枭而牟呼五白。
謝艾曰:六博得枭者勝。
史記正義曰:博頭有刻為枭鳥形者,擲得枭者合食其子,不便則為餘行也。
梁湘東王繹博食子未下,以其有便不便也。
枭,堅堯翻。
〕魏王不聽,卒以南陽為和,〔卒,子恤翻。
〕實修武。
②韓厘王薨,子桓惠王立。
③韓、魏既服于秦,秦王将使武安君與韓、魏伐楚,未行,而楚使者黃歇至,〔姓譜:陸終之後受封于黃,為楚所滅,其後以國為氏。
使,疏吏翻。
歇,許竭翻。
〕聞之,畏秦乘勝一舉而滅楚也,乃上書曰:“臣聞物至則反,冬、夏是也;〔上,時掌翻。
至,極也,物極則反也。
冬至陰之極而陽生焉,夏至陽之極而陰生焉。
〕緻至則危,累棋是也。
〔緻,亦極也,極其至則危也。
累棋至于極高則必危矣。
楚司馬子期累十二博棋不墬,王曰:危哉!〕今大國之地,偏天下有其二垂,〔史記正義曰:極東、極西也。
餘謂秦國之地,有天下西、北之二垂也。
〕此從生民以來,萬乘之地未嘗有也。
先王三世不忘接地于齊,以絕從親之要。
〔乘,繩證翻。
從,子容翻。
索隐曰:要,讀曰腰,以言山東合從,韓、魏是其腰。
康曰:于笑切,約也。
餘謂索隐說是。
〕今王使盛橋守事于韓,盛橋以其地入秦,〔索隐曰:秦使盛橋守事于韓,亦猶楚使召滑相趙然也。
盛,姓也。
相,息亮翻。
〕是王不用甲,不信威,而得百裡之地,王可謂能矣!〔信,讀曰申,後屈信之信皆同音。
〕王又舉甲而攻魏,杜大梁之門,舉河内,拔燕、酸棗、虛、桃,入邢,魏之兵雲翔而不敢捄,〔徐廣曰:始皇五年,取酸棗、燕、虛。
蘇代曰:決宿胥之口,魏無虛、頓丘。
又曰:燕縣有桃城。
班志,東郡有燕縣,陳留郡有酸棗縣。
水經注:濮渠東北迳燕城内,為陽清湖,又迳桃城南,即戰國策所謂燕、酸棗,虛、桃者。
史記正義曰:故桃城在滑州胙城縣東三十裡。
燕,于賢翻。
虛,如字。
徐廣曰:平臯有邢丘。
劉昭曰:邢丘,故邢國。
史記正義曰:邢丘在懷州武德縣東南二十裡。
捄,與救同。
〕王之功亦多矣!王休甲息衆,二年而後複之,又并蒲、衍、首、垣以臨仁、平丘,黃、濟陽嬰城而魏氏服。
〔徐廣曰:皆屬陳留。
索隐曰:仁及平丘,二縣名。
班志,平丘、外黃、濟陽三縣屬陳留,仁地阙。
張晏曰:魏郡有内黃,故加“外”。
臣瓒曰:縣有黃溝。
師古曰:左傳,魯惠公敗宋師于黃。
杜預以為外黃縣有黃城,即此地也。
索隐又曰:謂秦以兵臨仁、平丘二縣,則黃、濟陽嬰城而自守也。
“平丘”句斷。
史記正義曰:故黃城在曹州考城縣東。
按水經注,黃,溝名也,河水舊于白馬南泆,通濮、濟、黃溝。
濟陽故城在曹州冤句縣西南。
康曰:蒲在長垣之蒲鄉,衍在河南,與卷近,首,蓋牛首,垣,即長垣。
濟,子禮翻。
垣,于元翻。
瓒,藏旱翻。
索,山客翻。
傳,直戀翻。
〕王又割濮磨之北,注齊、秦之要,絕楚、趙之脊,天下五合六聚而不敢捄,王之威亦單矣!〔濮,博木翻。
要,讀曰腰。
脊,資昔翻。
徐廣曰:濮水北于巨野入濟。
索隐曰:濮磨,地名,近濮水。
水經:濮水上承濟水于封丘縣,班志所謂濮水首濟者也。
東北流,左會别濮水,水受河于酸棗縣,杜預所謂濮水出酸棗縣首受河者也。
東至乘氏縣,與濟同入巨野澤。
磨,康莫賀切。
言秦既服魏,又割濮磨之北,則地連于齊,是注齊之要也。
魏地既入于秦,則楚、趙之聲勢不接,是絕楚、趙之脊也。
單,與殚同。
索隐曰:單,盡也,言秦王之威盡行也。
濟,子禮翻。
乘,繩證翻。
索,山客翻。
〕王若能保功守威,绌攻取之心〔绌,敕律翻,黜也。
〕而肥仁義之地,使無後患,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也!〔伯,讀曰霸。
〕王若負人徒之衆,仗兵革之強,乘毀魏之威,而欲以力臣天下之主,臣恐其有後患也。
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詩變大雅蕩之辭。
鮮,息善翻,少也;後以義推。
〕易曰:『狐涉水,濡其尾。
』〔易未濟:小狐汔濟,濡其尾。
彖曰:小狐汔濟,未出中也。
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
濡,汝朱翻。
〕此言始之易,終之難也。
〔易,弋豉翻。
〕昔吳之信越也,從而伐齊,既勝齊人于艾陵,還為越王禽于三江之浦。
〔事見左傳。
史記正義曰:艾山在兖州博縣南六十裡。
三江,即禹貢所喟“三江既入,震澤底定”者也。
吳地記:松江東北行七十裡,得三江口,東北入海為婁江,東南入海為東江,并松江為三江。
水瀕曰浦。
〕智氏之信韓、魏也,從而伐趙,攻晉陽城,勝有日矣,韓、魏叛之,殺智伯瑤于鑿台之下,〔事見一卷威烈王二十三年。
水經注:太原榆次縣同過水側有鑿台。
〕今王妒楚之不毀〔孔穎達曰:本以色曰妒,以行曰忌:但後之作者,妒亦兼行。
〕而忘毀楚之強韓、魏也,臣為王慮而不取也。
〔為,于僞翻。
〕夫楚國,援也;鄰國,敵也。
〔夫,音扶。
〕今王信韓、魏之善王,此正吳之信越也,臣恐韓、魏卑辭除患而實欲欺大國也。
何則?王無重世之德于韓、魏而有累世之怨焉。
〔索隐曰:重世,猶再世也。
重,直龍翻。
累,魯水翻。
〕夫韓、魏父子兄弟接踵而死于秦〔章:十二行本“秦”下有“者”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将十世矣,故韓、魏之不亡,秦社稷之憂也。
今王資之與攻楚,不亦過乎!〔資之,謂資以兵也。
〕且攻楚将惡出兵?〔惡,音烏。
〕王将借路于仇雠之韓、魏乎,兵出之日而王憂其不反也。
王若不借路于仇雠之韓、魏,必攻随水右壤,〔索隐曰:楚都陳,随水右壤,蓋在随水之西,今鄧州之西,其地多山林者是。
餘謂右壤,蓋其地在楚都之右。
〕此皆廣川、大水、山林、溪谷,不食之地。
〔記檀弓:成子高曰:死則擇不食之地而葬。
注雲:不食,謂不墾耕。
〕是王有毀楚之名而無得地之實也。
且王攻楚之日,四國必悉起兵而應王,秦、楚之兵構而不離,魏氏将出而攻留、方與、铚、湖陵、砀、蕭、相,故宋必盡,〔班志,留縣屬楚國,方與、湖陵縣屬山陽郡。
铚、蕭、相三縣屬沛郡,砀縣屬梁國。
铚,竹乙翻。
方,音房。
與,音預。
砀,音唐,又徒浪翻。
相,息亮翻。
史記正義曰:徐州西,宋州東,兖州南,并故宋地。
〕齊人南面攻楚,泗上必舉,〔時楚蠶食魯國,有泗上之地。
〕此皆平原四達膏腴之地,如此,則天下之國莫強于齊、魏矣。
臣為王慮,莫若善楚。
秦、楚合而為一以臨韓,韓必斂手而朝,王施以東山之險,帶以曲河之利,〔東山,謂華山以至崤塞諸山,皆在鹹陽之東。
曲河,謂河千裡一曲。
按水經:河水自雲中沙南縣屈而南流,至華陰潼關曲而東流,所謂曲河也。
春秋說題辭曰:河之為言荷也,荷精分布,懷陰引度也。
釋名曰:河,下也,随地下處而通流也。
〕韓必為關内之侯。
若是而王以十萬戍鄭,〔鄭,韓之國都也。
〕梁氏寒心,許、鄢陵嬰城而上蔡、召陵不往來也,〔許,春秋許國。
班志,許、鄢陵二縣皆屬穎川郡。
上蔡,故蔡國,蔡仲所封;後徙新蔡,故此為上蔡。
召陵,即齊桓公伐楚所次之地。
二縣,班志皆屬汝南郡。
魏都大梁,其境南至汝南,許、鄢陵居其間,二邑皆脅于秦兵,嬰城自守,則楚之上蔡、召陵不能與大梁往來矣。
嬰,繞也。
嬰城者,謂以兵繞城而守也。
郾,漢書音義音甚多;丁度、毛晃音從于建翻。
召,讀曰邵。
〕如此,魏亦關内侯矣。
大王壹善楚而關内兩萬乘之主〔乘,繩證翻。
〕注地于齊,齊右壤可拱手而取也。
〔齊右壤,謂濟西之地也。
〕王之地一經兩海,要約天下,〔東西為經。
兩海,東海、西海也。
謂自西海至東海,其地一為秦所有也。
要約,猶約束也。
要,于遙翻。
〕是燕、趙無齊、楚,齊、楚無燕、趙也。
〔此極言山東諸國連從之為秦害也。
燕,因肩翻。
〕然後危動燕、趙,直搖齊、楚,此四國者不待痛而服矣。
”〔燕,因肩翻。
〕 王從之,止武安君而謝韓、魏,使黃歇歸,約親于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