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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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不入,及宣遺诏,乃出。
蕭俨劾奏:「覺端居私室,以俟升遐,〔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請按其罪。
」齊王不許。
自烈祖相吳,禁壓良為賤,〔買良人子女為奴婢,謂之壓良為賤,律之所禁也。
〕令買奴婢者通官作券。
馮延己及弟禮部員外郎延魯,俱在元帥府,草遺诏聽民賣男女;意欲自買姬妾,蕭俨駁曰:〔駁,北角翻。
〕「此必延己等所為,非大行之命也。
〔自漢以來,天子升遐,梓宮在殡,稱曰大行皇帝。
〕昔延魯為東都判官,〔東都留守判官也。
唐以江都為東都。
〕已有此請;先帝訪臣,臣對曰:『陛下昔為吳相,民有鬻男女者,為出府金,贖而歸之,〔為出,于僞翻。
府金,藏府之金也。
〕故遠近歸心。
今即位而反之,使貧人之子為富人厮役,可乎﹖』先帝以為然,将治延魯罪。
〔治,直之翻。
〕臣以為延魯愚,無足責。
先帝斜封延魯章,抹三筆,持入宮。
請求諸宮中,必尚在。
」齊王命取先時留中章奏千餘道,皆斜封一抹,〔凡章奏留中不下者,皆當時不行者也;若其言可行者,則付外施行。
〕果得延魯疏。
然以遺诏已行,竟不之改。
〔聲馮延魯以己私傅益遺制之罪,明底其罰而改之,不亦可乎!史言唐烈祖尚儒,故當國有大故之時,猶有能持正以斷國論者。
〕 4閩富沙王延政稱帝于建州,國号大殷,大赦,改元天德。
以将樂縣為镛州,〔唐武德五年,分邵武置将樂縣,時屬建州,宋屬南劍州。
九域志:在州南二百四十裡。
宋白曰:其地在越已有将樂之名。
按後漢書雲:永安三年,析建安之校鄉,置将樂縣。
按漢無永安年号,獨吳孫休改元永安耳。
樂,音洛。
〕延平鎮為镡州。
〔镡州,今之南劍州是也。
吳分建安置南平縣,晉改為延平縣。
閩王審知立延平鎮,王延政置镡州;南唐改劍州,取寶劍化龍于延平津以立州也。
宋朝混一,始加南字,以别蜀之劍州。
镡,徐林翻,又讀如覃。
〕立皇後張氏。
以節度判官潘承佑為吏部尚書,節度巡官建陽楊思恭為兵部尚書。
〔唐武德四年,置建陽縣,屬建州。
九域志:在州西二百四十裡。
宋白曰:漢建安元年,割建安縣地為桐鄉;十年,會稽南部都尉賀齊,分上饒之地兼舊桐鄉置建平縣;晉太元四年,改建平為建陽縣,因山之陽為名。
〕未幾,以承佑同平章事,〔潘承佑能谏王延政之日尋幹戈,而不能谏其舉大号,又俛眉而為之相,亦複何也!〕思恭遷仆射,錄軍國軍。
延政服赭袍視事,然牙參及接鄰國使者,猶如藩鎮禮。
殷國小民貧,軍旅不息。
楊思恭以善聚斂得幸,〔斂,力贍翻。
〕增田畝山澤之稅,至于魚鹽蔬果,無不倍征,〔征之倍其常數。
〕國人謂之「楊剝皮」。
5三月,己卯朔,以中書令趙瑩為晉昌節度使兼中書令;以晉昌節度使兼侍中桑維翰為侍中。
〔桑維翰始者居藩鎮而兼侍中,今入朝,正為門下省長官。
〕 6唐元宗即位,〔本名景通,改名璟,後又改名景。
〕大赦,改元保大。
秘書郎韓熙載請俟踰年改元,不從。
〔古者人君即位,踰年而後改元,不忍遽改父之道也。
〕尊皇後曰皇太後,〔唐烈祖後宋氏。
〕立妃锺氏為皇後。
唐主未聽政,〔以居喪,未禦正朝聽政。
〕馮延己屢入白事,一日至數四。
唐主曰:「書記有常職,何為如是其煩也!」〔馮延己時為齊王掌書記。
〕 唐主為人謙謹,初即位,不名大臣,數延公卿論政體,〔數,所角翻。
〕李建勳謂人曰:「主上寬仁大度,優于先帝;但性習未定,苟旁無正人,但恐不能守先帝之業耳。
」〔後果如李建勳之言,其僅保江南者幸也。
〕 唐主以鎮南節度使宋齊丘為太保兼中書令,奉化節度使周宗為侍中。
〔九域志:南唐置奉化軍節度于江州。
〕唐主以齊丘、宗先朝勳舊,故順人望召為相,政事皆自決之。
徙壽王景遂為燕王,宣城王景達為鄂王。
初,唐主為齊王,知政事,〔晉天福三年,唐烈祖徙吳王璟為齊王;若其輔政,則始于後唐潞王清泰元年,吳睿皇之大和六年也。
此蓋言知唐政事時。
〕每有過失,常夢錫常直言規正;始雖忿怼,〔怼,直類翻。
〕終以諒直多之。
及即位,許以為翰林學士,齊丘之黨疾之,坐封駁制書,貶池州判官。
池州多遷客,〔以罪遷降于外州者,其州人謂之為遷客。
〕節度使上蔡王彥俦,防制過甚,幾不聊生,〔幾,居依翻。
〕惟事夢錫如在朝廷。
〔王彥俦豈知敬常夢錫哉,以其事唐主于齊府,貶非其罪,必将複召用,故敬之耳。
〕 宋齊丘待陳覺素厚,唐主亦以覺為有才,遂委任之。
馮延己、延魯、魏岑,雖齊邸舊僚,皆依附覺,與休甯查文徽〔吳分歙縣置休陽縣,後改曰海陽,晉武帝改曰海甯,隋改曰休甯;唐屬歙州。
九域志:在州西六十六裡。
查,鉏加翻,姓也。
何承天姓苑已有此姓,則江南之有查姓舊矣。
〕更相汲引,侵蠹政事,〔更,工衡翻。
〕唐人謂覺等為「五鬼」。
延魯自禮部員外郎遷中書舍人、勤政殿學士,江州觀察使杜昌業聞之,歎曰:「國家所以驅駕群臣,在官爵而已。
若一言稱旨,遽跻通顯,〔勤政殿學士,蓋唐烈祖所置,猶中朝之端明殿學士也。
稱,尺證翻。
〕後有立功者,何以賞之!」未幾,唐主以岑及文徽皆為樞密副使。
〔幾,居豈翻。
〕岑既得志,會覺遭母喪,岑即暴揚覺過惡,〔暴,顯也。
〕擯斥之。
7唐置定遠軍于濠州。
8漢殇帝驕奢,不親政事。
高祖在殡,作樂酣飲;夜與倡婦微行,慚男女而觀之。
〔倡,音昌。
慚,魯果翻。
〕左右忤意辄死,無敢谏者;〔忤,五故翻。
〕惟越王弘昌及内常侍番禺吳懷恩屢谏,不聽。
〔番,音潘。
〕常猜忌諸弟,每宴集,令宦者守門,群臣、宗室,皆露索,然後入。
〔露體而搜索之,恐其挾懷兵刃也。
索,山客翻。
〕 晉王弘熙欲圖之,乃盛飾聲伎,娛悅其意,以成其惡。
〔伎,巨绮翻。
〕漢主好手搏,弘熙令指揮使陳道庠引力士劉思潮、譚令禋、林少強、林少良、何昌廷等五人習手搏于晉府,〔好,呼到翻。
少,詩照翻。
晉府,弘熙所居第也。
〕漢主聞而悅之。
丙戍,與諸王宴于長春宮,觀手搏,至夕罷宴,漢主大醉。
弘熙使道庠、思潮等掖漢主,因拉殺之,〔年二十四。
因扶掖而拉其脅殺之。
拉,盧合翻。
〕盡殺其左右。
明旦,百官諸王莫敢入宮,越王弘昌帥諸弟臨于寝殿,〔帥,讀曰率。
臨,力鸩翻。
〕迎弘熙即皇帝位,更名晟,〔晟,漢主玢之弟也。
更,工衡翻。
〕改元應幹。
以弘昌為太尉兼中書令、諸道兵馬都元帥,知政事,循王弘杲為副元帥,參預政事。
陳道庠及劉思潮等皆受賞賜甚厚。
9閩主曦納金吾使尚保殷之女,〔考異曰:閩錄作「尚可殷」。
今從十國紀年。
〕立為賢妃。
妃有殊色,曦嬖之;醉中,妃所欲殺則殺之,所欲宥則宥之。
〔沈酗于酒,惟婦言是用,商纣所以亡也。
嬖,卑義翻。
又博計翻。
〕 10夏,四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11唐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建勳為昭武節度使,鎮撫州。
〔九域志:吳置昭武節度于撫州。
〕 12殷将陳望等攻閩福州,〔是年二月,王延政建國于建州,号曰殷。
〕入其西郛,既而敗歸。
13五月,殷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潘承佑上書陳十事,大指言:「兄弟相攻,逆傷天理,一也。
賦斂煩重,力役無節,二也。
〔斂,力贍翻。
〕發民為兵,羇旅愁怨,三也。
〔民為兵則疲于征戍,羇旅異鄉,不得反其桑梓,故愁怨。
〕楊思恭奪民衣食,使歸怨于上,群臣莫敢言,四也。
〔楊思恭事見上二月。
〕疆土狹隘,多置州縣,增吏困民,五也。
〔謂置镛州、镡州也。
〕除道裹糧,将攻臨汀,〔臨汀,汀州也。
唐開撫、福二州山洞,置汀州,因長汀為名,初治新羅,後移治長汀白石村;天寶改為臨汀郡,幹元複為州。
九域志:延平西至臨汀八百裡。
〕曾不憂金陵、錢塘乘虛相襲,六也。
〔唐都金陵,吳越都錢塘。
唐兵自撫、信可以襲建州,吳越兵自婺、衢可以襲建州。
〕括高赀戶,财多者補官,逋負者被刑,七也。
〔被,皮義翻。
〕延平諸津,征果菜魚米,獲利至微,斂怨甚大,八也。
與唐、吳越為鄰,即位以來,未嘗通使,九也。
宮室台榭,崇飾無度,十也。
」殷王延政大怒,〔「殷王」當作「殷主」。
〕削承佑官爵,勒歸私第。
14漢中宗既立,國中議論莾莾。
〔言其弒兄自立也。
莾,許拱翻。
〕循王弘杲請斬劉思潮等以謝中外,漢主不從。
思潮等聞之,谮弘杲謀反,漢主令思潮等伺之。
弘杲方宴客,思潮與譚令禋帥衛兵突入,〔伺,相吏翻,候也,察也。
帥,讀曰率。
突入,掩不備。
〕斬弘杲。
于是漢主謀盡誅諸弟,以越王弘昌賢而得衆,尤忌之。
〔弘昌見忌事始上年四月。
〕雄武節度使齊王弘弼,〔詳考本末,「雄武」當作「建武」;建武軍邕州。
〕自以居大鎮,懼禍,求入朝;許之。
15初,閩主曦侍康宗宴,〔閩主昶廟号康宗。
〕會新羅獻寶劍,〔新羅國之于閩國,其地在海東,通使于閩。
〕康宗舉以示同平章事王倓曰:「此何所施﹖」倓對曰:「斬為臣不忠者。
」時曦已蓄異志,凜然變色。
至是宴群臣,複有獻劍者,曦命發倓冢,斬其屍。
〔倓,徒甘翻,又徒濫翻,徒敢翻。
複,扶又翻。
〕 校書郎陳光逸謂其友曰:「主上失德,亡無日矣;吾欲死谏。
」其友止之,不從,上書谏〔【章:十二行本「谏」作「陳」;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
】〕曦大惡五十事。
曦怒,命衛士鞭之數百,不死;以繩系其頸,懸諸庭樹,久之乃絕。
16秋,七月,己醜,诏以年饑,國用不足,分遣使者六十餘人于諸道括民榖。
17吳越王弘佐初立,上統軍使阚璠強戾,〔阚,苦鑒翻,姓也。
璠,音煩。
〕排斥異己,弘佐不能制;内牙上都監使章德安數與之争,
蕭俨劾奏:「覺端居私室,以俟升遐,〔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請按其罪。
」齊王不許。
自烈祖相吳,禁壓良為賤,〔買良人子女為奴婢,謂之壓良為賤,律之所禁也。
〕令買奴婢者通官作券。
馮延己及弟禮部員外郎延魯,俱在元帥府,草遺诏聽民賣男女;意欲自買姬妾,蕭俨駁曰:〔駁,北角翻。
〕「此必延己等所為,非大行之命也。
〔自漢以來,天子升遐,梓宮在殡,稱曰大行皇帝。
〕昔延魯為東都判官,〔東都留守判官也。
唐以江都為東都。
〕已有此請;先帝訪臣,臣對曰:『陛下昔為吳相,民有鬻男女者,為出府金,贖而歸之,〔為出,于僞翻。
府金,藏府之金也。
〕故遠近歸心。
今即位而反之,使貧人之子為富人厮役,可乎﹖』先帝以為然,将治延魯罪。
〔治,直之翻。
〕臣以為延魯愚,無足責。
先帝斜封延魯章,抹三筆,持入宮。
請求諸宮中,必尚在。
」齊王命取先時留中章奏千餘道,皆斜封一抹,〔凡章奏留中不下者,皆當時不行者也;若其言可行者,則付外施行。
〕果得延魯疏。
然以遺诏已行,竟不之改。
〔聲馮延魯以己私傅益遺制之罪,明底其罰而改之,不亦可乎!史言唐烈祖尚儒,故當國有大故之時,猶有能持正以斷國論者。
〕 4閩富沙王延政稱帝于建州,國号大殷,大赦,改元天德。
以将樂縣為镛州,〔唐武德五年,分邵武置将樂縣,時屬建州,宋屬南劍州。
九域志:在州南二百四十裡。
宋白曰:其地在越已有将樂之名。
按後漢書雲:永安三年,析建安之校鄉,置将樂縣。
按漢無永安年号,獨吳孫休改元永安耳。
樂,音洛。
〕延平鎮為镡州。
〔镡州,今之南劍州是也。
吳分建安置南平縣,晉改為延平縣。
閩王審知立延平鎮,王延政置镡州;南唐改劍州,取寶劍化龍于延平津以立州也。
宋朝混一,始加南字,以别蜀之劍州。
镡,徐林翻,又讀如覃。
〕立皇後張氏。
以節度判官潘承佑為吏部尚書,節度巡官建陽楊思恭為兵部尚書。
〔唐武德四年,置建陽縣,屬建州。
九域志:在州西二百四十裡。
宋白曰:漢建安元年,割建安縣地為桐鄉;十年,會稽南部都尉賀齊,分上饒之地兼舊桐鄉置建平縣;晉太元四年,改建平為建陽縣,因山之陽為名。
〕未幾,以承佑同平章事,〔潘承佑能谏王延政之日尋幹戈,而不能谏其舉大号,又俛眉而為之相,亦複何也!〕思恭遷仆射,錄軍國軍。
延政服赭袍視事,然牙參及接鄰國使者,猶如藩鎮禮。
殷國小民貧,軍旅不息。
楊思恭以善聚斂得幸,〔斂,力贍翻。
〕增田畝山澤之稅,至于魚鹽蔬果,無不倍征,〔征之倍其常數。
〕國人謂之「楊剝皮」。
5三月,己卯朔,以中書令趙瑩為晉昌節度使兼中書令;以晉昌節度使兼侍中桑維翰為侍中。
〔桑維翰始者居藩鎮而兼侍中,今入朝,正為門下省長官。
〕 6唐元宗即位,〔本名景通,改名璟,後又改名景。
〕大赦,改元保大。
秘書郎韓熙載請俟踰年改元,不從。
〔古者人君即位,踰年而後改元,不忍遽改父之道也。
〕尊皇後曰皇太後,〔唐烈祖後宋氏。
〕立妃锺氏為皇後。
唐主未聽政,〔以居喪,未禦正朝聽政。
〕馮延己屢入白事,一日至數四。
唐主曰:「書記有常職,何為如是其煩也!」〔馮延己時為齊王掌書記。
〕 唐主為人謙謹,初即位,不名大臣,數延公卿論政體,〔數,所角翻。
〕李建勳謂人曰:「主上寬仁大度,優于先帝;但性習未定,苟旁無正人,但恐不能守先帝之業耳。
」〔後果如李建勳之言,其僅保江南者幸也。
〕 唐主以鎮南節度使宋齊丘為太保兼中書令,奉化節度使周宗為侍中。
〔九域志:南唐置奉化軍節度于江州。
〕唐主以齊丘、宗先朝勳舊,故順人望召為相,政事皆自決之。
徙壽王景遂為燕王,宣城王景達為鄂王。
初,唐主為齊王,知政事,〔晉天福三年,唐烈祖徙吳王璟為齊王;若其輔政,則始于後唐潞王清泰元年,吳睿皇之大和六年也。
此蓋言知唐政事時。
〕每有過失,常夢錫常直言規正;始雖忿怼,〔怼,直類翻。
〕終以諒直多之。
及即位,許以為翰林學士,齊丘之黨疾之,坐封駁制書,貶池州判官。
池州多遷客,〔以罪遷降于外州者,其州人謂之為遷客。
〕節度使上蔡王彥俦,防制過甚,幾不聊生,〔幾,居依翻。
〕惟事夢錫如在朝廷。
〔王彥俦豈知敬常夢錫哉,以其事唐主于齊府,貶非其罪,必将複召用,故敬之耳。
〕 宋齊丘待陳覺素厚,唐主亦以覺為有才,遂委任之。
馮延己、延魯、魏岑,雖齊邸舊僚,皆依附覺,與休甯查文徽〔吳分歙縣置休陽縣,後改曰海陽,晉武帝改曰海甯,隋改曰休甯;唐屬歙州。
九域志:在州西六十六裡。
查,鉏加翻,姓也。
何承天姓苑已有此姓,則江南之有查姓舊矣。
〕更相汲引,侵蠹政事,〔更,工衡翻。
〕唐人謂覺等為「五鬼」。
延魯自禮部員外郎遷中書舍人、勤政殿學士,江州觀察使杜昌業聞之,歎曰:「國家所以驅駕群臣,在官爵而已。
若一言稱旨,遽跻通顯,〔勤政殿學士,蓋唐烈祖所置,猶中朝之端明殿學士也。
稱,尺證翻。
〕後有立功者,何以賞之!」未幾,唐主以岑及文徽皆為樞密副使。
〔幾,居豈翻。
〕岑既得志,會覺遭母喪,岑即暴揚覺過惡,〔暴,顯也。
〕擯斥之。
7唐置定遠軍于濠州。
8漢殇帝驕奢,不親政事。
高祖在殡,作樂酣飲;夜與倡婦微行,慚男女而觀之。
〔倡,音昌。
慚,魯果翻。
〕左右忤意辄死,無敢谏者;〔忤,五故翻。
〕惟越王弘昌及内常侍番禺吳懷恩屢谏,不聽。
〔番,音潘。
〕常猜忌諸弟,每宴集,令宦者守門,群臣、宗室,皆露索,然後入。
〔露體而搜索之,恐其挾懷兵刃也。
索,山客翻。
〕 晉王弘熙欲圖之,乃盛飾聲伎,娛悅其意,以成其惡。
〔伎,巨绮翻。
〕漢主好手搏,弘熙令指揮使陳道庠引力士劉思潮、譚令禋、林少強、林少良、何昌廷等五人習手搏于晉府,〔好,呼到翻。
少,詩照翻。
晉府,弘熙所居第也。
〕漢主聞而悅之。
丙戍,與諸王宴于長春宮,觀手搏,至夕罷宴,漢主大醉。
弘熙使道庠、思潮等掖漢主,因拉殺之,〔年二十四。
因扶掖而拉其脅殺之。
拉,盧合翻。
〕盡殺其左右。
明旦,百官諸王莫敢入宮,越王弘昌帥諸弟臨于寝殿,〔帥,讀曰率。
臨,力鸩翻。
〕迎弘熙即皇帝位,更名晟,〔晟,漢主玢之弟也。
更,工衡翻。
〕改元應幹。
以弘昌為太尉兼中書令、諸道兵馬都元帥,知政事,循王弘杲為副元帥,參預政事。
陳道庠及劉思潮等皆受賞賜甚厚。
9閩主曦納金吾使尚保殷之女,〔考異曰:閩錄作「尚可殷」。
今從十國紀年。
〕立為賢妃。
妃有殊色,曦嬖之;醉中,妃所欲殺則殺之,所欲宥則宥之。
〔沈酗于酒,惟婦言是用,商纣所以亡也。
嬖,卑義翻。
又博計翻。
〕 10夏,四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11唐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建勳為昭武節度使,鎮撫州。
〔九域志:吳置昭武節度于撫州。
〕 12殷将陳望等攻閩福州,〔是年二月,王延政建國于建州,号曰殷。
〕入其西郛,既而敗歸。
13五月,殷吏部尚書、同平章事潘承佑上書陳十事,大指言:「兄弟相攻,逆傷天理,一也。
賦斂煩重,力役無節,二也。
〔斂,力贍翻。
〕發民為兵,羇旅愁怨,三也。
〔民為兵則疲于征戍,羇旅異鄉,不得反其桑梓,故愁怨。
〕楊思恭奪民衣食,使歸怨于上,群臣莫敢言,四也。
〔楊思恭事見上二月。
〕疆土狹隘,多置州縣,增吏困民,五也。
〔謂置镛州、镡州也。
〕除道裹糧,将攻臨汀,〔臨汀,汀州也。
唐開撫、福二州山洞,置汀州,因長汀為名,初治新羅,後移治長汀白石村;天寶改為臨汀郡,幹元複為州。
九域志:延平西至臨汀八百裡。
〕曾不憂金陵、錢塘乘虛相襲,六也。
〔唐都金陵,吳越都錢塘。
唐兵自撫、信可以襲建州,吳越兵自婺、衢可以襲建州。
〕括高赀戶,财多者補官,逋負者被刑,七也。
〔被,皮義翻。
〕延平諸津,征果菜魚米,獲利至微,斂怨甚大,八也。
與唐、吳越為鄰,即位以來,未嘗通使,九也。
宮室台榭,崇飾無度,十也。
」殷王延政大怒,〔「殷王」當作「殷主」。
〕削承佑官爵,勒歸私第。
14漢中宗既立,國中議論莾莾。
〔言其弒兄自立也。
莾,許拱翻。
〕循王弘杲請斬劉思潮等以謝中外,漢主不從。
思潮等聞之,谮弘杲謀反,漢主令思潮等伺之。
弘杲方宴客,思潮與譚令禋帥衛兵突入,〔伺,相吏翻,候也,察也。
帥,讀曰率。
突入,掩不備。
〕斬弘杲。
于是漢主謀盡誅諸弟,以越王弘昌賢而得衆,尤忌之。
〔弘昌見忌事始上年四月。
〕雄武節度使齊王弘弼,〔詳考本末,「雄武」當作「建武」;建武軍邕州。
〕自以居大鎮,懼禍,求入朝;許之。
15初,閩主曦侍康宗宴,〔閩主昶廟号康宗。
〕會新羅獻寶劍,〔新羅國之于閩國,其地在海東,通使于閩。
〕康宗舉以示同平章事王倓曰:「此何所施﹖」倓對曰:「斬為臣不忠者。
」時曦已蓄異志,凜然變色。
至是宴群臣,複有獻劍者,曦命發倓冢,斬其屍。
〔倓,徒甘翻,又徒濫翻,徒敢翻。
複,扶又翻。
〕 校書郎陳光逸謂其友曰:「主上失德,亡無日矣;吾欲死谏。
」其友止之,不從,上書谏〔【章:十二行本「谏」作「陳」;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
】〕曦大惡五十事。
曦怒,命衛士鞭之數百,不死;以繩系其頸,懸諸庭樹,久之乃絕。
16秋,七月,己醜,诏以年饑,國用不足,分遣使者六十餘人于諸道括民榖。
17吳越王弘佐初立,上統軍使阚璠強戾,〔阚,苦鑒翻,姓也。
璠,音煩。
〕排斥異己,弘佐不能制;内牙上都監使章德安數與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