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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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化解矛盾,促進自然的改造和社會的發展。
在這裡,老子并非誇大了人的被動性,而是主張發揮人的創造性,像“聖人”那樣,用無為的手段達到有為的目的。
顯然,在老子哲學中有發揮主觀能動性,去貢獻自己的力量,去成就大衆的事業的積極進取的因素。
[解讀]樸素辯證法的閃光 樸素的辯證法,是老子哲學中最有價值的部份。
在中國的哲學史上,還從來沒有誰像他那樣深刻和系統地揭示出了事物對立統一的規律。
老子認為,事物的發展和變化,都是在矛盾對立的狀态中産生的。
對立着的雙方互相依存,互相聯結,并能向其相反的方向轉化。
而這種變化,他把它認為是自然的根本性質,“反者,道之動也”(第四十章)。
老子的辯證法是基于對自然和社會綜合的概括,其目的在于找到一種合理的社會生活的政治制度的模式。
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的對立面,在人類社會生活中随處可見,如善惡、美醜、是非、強弱、成敗、禍福等,都蘊含着豐富的辯證法原理。
譬如說,如果人們沒有對美好事物的認定和追求,也就不會産生對醜惡現象的唾棄;當你還沉浸在幸福或成功的喜悅中時,或許一場災禍或不幸正悄悄臨近。
有個哲學家說過:人們講得最多的,卻往往是他最不了解的,人們對部分事物和表面現象的關注,常常會忽視整體的隐藏在深層次的、最本質的東西。
宋代大詩人蘇東坡在《題西林壁》一詩中寫道:“不識廬山真面目,隻緣身在此山中。
”這富于哲理的詩句。
表述了對事物全體與部分、宏觀與微觀、現象與本質等諸種關系的領悟,這富于啟迪性的人生哲理,與老子的辯證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如果我們站在曆史的高度上,會發現人類文明的進步是在真理與謬誤、美與醜、進步與落後等矛盾鬥争中前進的。
而辯證法的豐富内涵就包含在全部人類文明史中。
老子的樸素辯證法,對中國文化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傳統文學藝術中有不少體現辯證思維的範疇,就與之有明顯的淵源聯系。
例如“有”與“無”,出自老莊哲學,“有無相生”體現了事物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實際也體現了藝術創作的辯證關系。
後世的作家、藝術家,他們逐步從老莊哲學中引申出了這樣一種思想:通過“有聲”、“有色”的藝術,而進入“無聲”、“無色”的藝術深層境界,才是至美的境界。
與之相關,“虛”與“實”的概念也随之應運而生,而“虛實相生”理論也成為中國古代藝術美學中獨具特色的理論。
“奇”與“正”這對範疇涉及藝術創作中整齊與變化相統一的創造、表現方法,為中國古代作家、藝術家所常用。
“正”指正常、正規、正統、整齊、均衡,“奇”指反常、怪異、創新、參差、變化,二者在藝術創造中是“多樣統一”規律的具體表現之一。
在創作者們看來,其意味着事物與事物或形式因素之間既有對稱、均衡、整齊以有參差、矛盾、變化,彼此相反相成,正中見奇,奇中有正,奇正相生,于是産生出和諧的、新穎的藝術美。
倘若尋根究源,“奇”與“正”作為對立的哲學範疇,正始見于《老子》五八章:“正複為奇”。
而将這對範疇移用于文學理論中,則始于劉勰《文心雕龍》。
不容否認,在中國哲學辯證法發展史上,老子的學說及其影響值得大書特書一筆。
在這裡,老子并非誇大了人的被動性,而是主張發揮人的創造性,像“聖人”那樣,用無為的手段達到有為的目的。
顯然,在老子哲學中有發揮主觀能動性,去貢獻自己的力量,去成就大衆的事業的積極進取的因素。
[解讀]樸素辯證法的閃光 樸素的辯證法,是老子哲學中最有價值的部份。
在中國的哲學史上,還從來沒有誰像他那樣深刻和系統地揭示出了事物對立統一的規律。
老子認為,事物的發展和變化,都是在矛盾對立的狀态中産生的。
對立着的雙方互相依存,互相聯結,并能向其相反的方向轉化。
而這種變化,他把它認為是自然的根本性質,“反者,道之動也”(第四十章)。
老子的辯證法是基于對自然和社會綜合的概括,其目的在于找到一種合理的社會生活的政治制度的模式。
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的對立面,在人類社會生活中随處可見,如善惡、美醜、是非、強弱、成敗、禍福等,都蘊含着豐富的辯證法原理。
譬如說,如果人們沒有對美好事物的認定和追求,也就不會産生對醜惡現象的唾棄;當你還沉浸在幸福或成功的喜悅中時,或許一場災禍或不幸正悄悄臨近。
有個哲學家說過:人們講得最多的,卻往往是他最不了解的,人們對部分事物和表面現象的關注,常常會忽視整體的隐藏在深層次的、最本質的東西。
宋代大詩人蘇東坡在《題西林壁》一詩中寫道:“不識廬山真面目,隻緣身在此山中。
”這富于哲理的詩句。
表述了對事物全體與部分、宏觀與微觀、現象與本質等諸種關系的領悟,這富于啟迪性的人生哲理,與老子的辯證法有異曲同工之妙。
如果我們站在曆史的高度上,會發現人類文明的進步是在真理與謬誤、美與醜、進步與落後等矛盾鬥争中前進的。
而辯證法的豐富内涵就包含在全部人類文明史中。
老子的樸素辯證法,對中國文化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傳統文學藝術中有不少體現辯證思維的範疇,就與之有明顯的淵源聯系。
例如“有”與“無”,出自老莊哲學,“有無相生”體現了事物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實際也體現了藝術創作的辯證關系。
後世的作家、藝術家,他們逐步從老莊哲學中引申出了這樣一種思想:通過“有聲”、“有色”的藝術,而進入“無聲”、“無色”的藝術深層境界,才是至美的境界。
與之相關,“虛”與“實”的概念也随之應運而生,而“虛實相生”理論也成為中國古代藝術美學中獨具特色的理論。
“奇”與“正”這對範疇涉及藝術創作中整齊與變化相統一的創造、表現方法,為中國古代作家、藝術家所常用。
“正”指正常、正規、正統、整齊、均衡,“奇”指反常、怪異、創新、參差、變化,二者在藝術創造中是“多樣統一”規律的具體表現之一。
在創作者們看來,其意味着事物與事物或形式因素之間既有對稱、均衡、整齊以有參差、矛盾、變化,彼此相反相成,正中見奇,奇中有正,奇正相生,于是産生出和諧的、新穎的藝術美。
倘若尋根究源,“奇”與“正”作為對立的哲學範疇,正始見于《老子》五八章:“正複為奇”。
而将這對範疇移用于文學理論中,則始于劉勰《文心雕龍》。
不容否認,在中國哲學辯證法發展史上,老子的學說及其影響值得大書特書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