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陰謀二十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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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覺,義府逼正義自缢以滅口。
乾封元年,與妻子流隽州,道死,朝野稱慶。
論曰:貓之不可以捕鼠也,翻主人之甕盎而食之。
主人不以為貪,以其柔也。
柔而藏奸,傷及雛卵,天必而斃之矣。
吾願大人為虎變不為貓乎! 一五、丁謂前後雷州 宋真宗天僖二年,以寇準同平章事,丁謂參知政事。
謂狡險多詐,自以品出準下,恐不為容,雖同列事之甚謹。
嘗會食中堂,羹污準須,謂代為拂之。
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宰相拂須耶?”謂慚,遂成仇隙。
真宗崩,遺诏太後輔政。
謂附太後,污準為朋黨,貶雷州司戶參軍,遣中使赍敕以劍囊貯劍,示将誅戮狀,欲使準惶懼自裁。
準不為意。
及授敕,并無誅旨,謂遂沮。
乾興元年,丁謂以山陵得罪,貶崖州司戶,道出雷州。
準使人饋以蒸羊。
謂求見準,杜門絕之而去。
論曰:小人自知取惡,必以非道求容,君子蓋絕之可也。
萊公失之近讦,遂撄其毒,是亦有責焉。
雖然,不讦亦不免也,非其類也。
雷州再過,天道周還。
時人诮之曰:“若見雷州寇司戶,人生何處不相逢?”嗚呼,謂亦安知愧乎? 十六、謝祐殺人媚後 唐武後鸩殺太子弘也,立雍王賢為太子。
永隆元年,太子賢又為武後所廢,以曹王明為太子,黨安置黔州。
其都督謝祐,妄希武後意,矯旨賜死。
高宗深惜之。
武後亦以非出己意,坐黔府官屬皆免官。
祐後寝于平閣,夜去其首。
論曰:求為鷹犬而不得,何自苦也。
夜卧而亡顱,如其人如其天。
十七、王勃謀殺難友 唐王勃,字子安。
六歲能文詞,年未及冠,對策高第,授朝散郎,名滿天下。
宮奴曹達素與勃善,抵罪匿勃所。
懼事洩,辄殺之。
事覺當誅,會赦名除。
父左遷交趾令,勃渡海往省之,船溺而死,年二十九。
論曰:士固無以才名貴也。
早歲膺榮,天授其驕,乘權變節,複奪之鑒。
即滕王風急,徒博虛名,亦何與于性命之學乎?士君子宜有以自完矣! 十八、拓跋徽以夢償冤 魏爾朱榮亂洛陽,既為魏主所誅。
其黨爾朱隆、爾朱兆等各據兵以叛。
魏主以城陽王徽督兵讨之。
徽多忌少恩,兵遂大敗。
兆率輕騎入官,宿衛皆散。
魏主步出雲龍門,遇徽乘門走,呼之不應,遂為爾朱兆所執。
徽素與洛陽令寇祖仁相善,一門三刺史,皆徽所拔。
于是赍金百斤,馬五十匹,往投之。
祖仁謂其子曰:“富貴至矣。
”乃绐徽他往,于路要殺之,送首于兆。
既而兆夢徽謂己曰:“我有金五百斤,馬二百匹,在祖仁家,卿可取之。
”兆捕祖仁如夢征索,拷掠殆遍,不能得,遂殺祖仁,滅其家。
論曰:徽以同姓之臣,兵敗不能死,遂又輕遁焉。
乘馬不應之時,天固借手殺之矣。
祖仁殺人謀利,與身俱殒,負心之報彰彰也。
十九、沈約草诏拔舌 沈約,字休文,武原人,文學高博而貪冒榮利。
仕齊為國子祭酒。
蕭衍勢盛,引為骠騎司馬。
因乘機勸進,自媚于衍曰:“齊祚已終,明公當承其運。
雖欲謙光,不可得已。
”衍然之,命具其事。
約乃出懷中诏書,梁主蕭衍遂即位。
滅齊。
以約為仆射。
後梁主欲以南海郡徙齊,巴陵王居之。
沈約曰:“不可以虛名而受實禍。
”梁乃殺王,以約為尚書令。
武帝天監十二年,約病,夢齊帝以劍斷其舌。
約懼,呼道士奏表章于天,稱禅代之事不由己出。
梁主大怒。
約憂懼而死,谥曰“隐”。
論曰:休文為一代文人,自處不薄,名心附勢,甘累清議。
他日郊居成曰:“長太息其何言,嗟愧心之非一。
”約殆有悔心欤?士君子一念不端,贻羞千古,萬鐘于我何加哉?迨夫赤章奏天,亦已晚矣! 二十、李輔國殺建甯王 唐宦者李輔國,本飛龍廄小兒,粗閑書計,外恭謹而内狡險。
肅宗委信之。
因見張良娣有寵于上,遂陰附焉。
恨建甯王數讦其惡。
遂谮謀害廣平王,欲為太子,上怒,殺。
勢傾朝野,道路側目。
乾元元年,以張良娣為後,以輔國為仆射,曆兵部尚書,為司空兼中書令。
寶應元年,上有疾,輔國與張後争權,遂矯诏勒兵,殺後及越王儀。
帝驚悸而崩。
明日扶太子即位,曰:“大家但居禁中,外事聽老奴處分。
”上呼為尚父而不名,進爵博陸王。
上見其驕橫日甚,滿不能平,遂遣人殺之,割其首及一臂而去。
論曰:按《唐史》李輔國有妻子,是中年而宦者也。
閹宦有權,多借階椒闼,在人君初不過以便利之役蓄之,遂至逞不軌而害及妻子。
昆崗之火始于片絮。
吾于輔國乎何誅?王綱不振,以刺客而代天威,亦不武矣。
二十一、薛文傑借巫快怨 五代,閩王好鬼神,巫者盛韬等皆有寵。
國計史薛文傑巧佞奸狠,以聚斂得幸。
嘗與樞密使吳勖有隙,将陷之。
勖嘗有疾,文傑往省之,曰:“上以公久疾,欲罷公近密,仆言公但患頭痛耳。
将愈矣,或遣使來問,慎勿
事覺,義府逼正義自缢以滅口。
乾封元年,與妻子流隽州,道死,朝野稱慶。
論曰:貓之不可以捕鼠也,翻主人之甕盎而食之。
主人不以為貪,以其柔也。
柔而藏奸,傷及雛卵,天必而斃之矣。
吾願大人為虎變不為貓乎! 一五、丁謂前後雷州 宋真宗天僖二年,以寇準同平章事,丁謂參知政事。
謂狡險多詐,自以品出準下,恐不為容,雖同列事之甚謹。
嘗會食中堂,羹污準須,謂代為拂之。
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宰相拂須耶?”謂慚,遂成仇隙。
真宗崩,遺诏太後輔政。
謂附太後,污準為朋黨,貶雷州司戶參軍,遣中使赍敕以劍囊貯劍,示将誅戮狀,欲使準惶懼自裁。
準不為意。
及授敕,并無誅旨,謂遂沮。
乾興元年,丁謂以山陵得罪,貶崖州司戶,道出雷州。
準使人饋以蒸羊。
謂求見準,杜門絕之而去。
論曰:小人自知取惡,必以非道求容,君子蓋絕之可也。
萊公失之近讦,遂撄其毒,是亦有責焉。
雖然,不讦亦不免也,非其類也。
雷州再過,天道周還。
時人诮之曰:“若見雷州寇司戶,人生何處不相逢?”嗚呼,謂亦安知愧乎? 十六、謝祐殺人媚後 唐武後鸩殺太子弘也,立雍王賢為太子。
永隆元年,太子賢又為武後所廢,以曹王明為太子,黨安置黔州。
其都督謝祐,妄希武後意,矯旨賜死。
高宗深惜之。
武後亦以非出己意,坐黔府官屬皆免官。
祐後寝于平閣,夜去其首。
論曰:求為鷹犬而不得,何自苦也。
夜卧而亡顱,如其人如其天。
十七、王勃謀殺難友 唐王勃,字子安。
六歲能文詞,年未及冠,對策高第,授朝散郎,名滿天下。
宮奴曹達素與勃善,抵罪匿勃所。
懼事洩,辄殺之。
事覺當誅,會赦名除。
父左遷交趾令,勃渡海往省之,船溺而死,年二十九。
論曰:士固無以才名貴也。
早歲膺榮,天授其驕,乘權變節,複奪之鑒。
即滕王風急,徒博虛名,亦何與于性命之學乎?士君子宜有以自完矣! 十八、拓跋徽以夢償冤 魏爾朱榮亂洛陽,既為魏主所誅。
其黨爾朱隆、爾朱兆等各據兵以叛。
魏主以城陽王徽督兵讨之。
徽多忌少恩,兵遂大敗。
兆率輕騎入官,宿衛皆散。
魏主步出雲龍門,遇徽乘門走,呼之不應,遂為爾朱兆所執。
徽素與洛陽令寇祖仁相善,一門三刺史,皆徽所拔。
于是赍金百斤,馬五十匹,往投之。
祖仁謂其子曰:“富貴至矣。
”乃绐徽他往,于路要殺之,送首于兆。
既而兆夢徽謂己曰:“我有金五百斤,馬二百匹,在祖仁家,卿可取之。
”兆捕祖仁如夢征索,拷掠殆遍,不能得,遂殺祖仁,滅其家。
論曰:徽以同姓之臣,兵敗不能死,遂又輕遁焉。
乘馬不應之時,天固借手殺之矣。
祖仁殺人謀利,與身俱殒,負心之報彰彰也。
十九、沈約草诏拔舌 沈約,字休文,武原人,文學高博而貪冒榮利。
仕齊為國子祭酒。
蕭衍勢盛,引為骠騎司馬。
因乘機勸進,自媚于衍曰:“齊祚已終,明公當承其運。
雖欲謙光,不可得已。
”衍然之,命具其事。
約乃出懷中诏書,梁主蕭衍遂即位。
滅齊。
以約為仆射。
後梁主欲以南海郡徙齊,巴陵王居之。
沈約曰:“不可以虛名而受實禍。
”梁乃殺王,以約為尚書令。
武帝天監十二年,約病,夢齊帝以劍斷其舌。
約懼,呼道士奏表章于天,稱禅代之事不由己出。
梁主大怒。
約憂懼而死,谥曰“隐”。
論曰:休文為一代文人,自處不薄,名心附勢,甘累清議。
他日郊居成曰:“長太息其何言,嗟愧心之非一。
”約殆有悔心欤?士君子一念不端,贻羞千古,萬鐘于我何加哉?迨夫赤章奏天,亦已晚矣! 二十、李輔國殺建甯王 唐宦者李輔國,本飛龍廄小兒,粗閑書計,外恭謹而内狡險。
肅宗委信之。
因見張良娣有寵于上,遂陰附焉。
恨建甯王數讦其惡。
遂谮謀害廣平王,欲為太子,上怒,殺。
勢傾朝野,道路側目。
乾元元年,以張良娣為後,以輔國為仆射,曆兵部尚書,為司空兼中書令。
寶應元年,上有疾,輔國與張後争權,遂矯诏勒兵,殺後及越王儀。
帝驚悸而崩。
明日扶太子即位,曰:“大家但居禁中,外事聽老奴處分。
”上呼為尚父而不名,進爵博陸王。
上見其驕橫日甚,滿不能平,遂遣人殺之,割其首及一臂而去。
論曰:按《唐史》李輔國有妻子,是中年而宦者也。
閹宦有權,多借階椒闼,在人君初不過以便利之役蓄之,遂至逞不軌而害及妻子。
昆崗之火始于片絮。
吾于輔國乎何誅?王綱不振,以刺客而代天威,亦不武矣。
二十一、薛文傑借巫快怨 五代,閩王好鬼神,巫者盛韬等皆有寵。
國計史薛文傑巧佞奸狠,以聚斂得幸。
嘗與樞密使吳勖有隙,将陷之。
勖嘗有疾,文傑往省之,曰:“上以公久疾,欲罷公近密,仆言公但患頭痛耳。
将愈矣,或遣使來問,慎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