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六 六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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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其後無聖人,其變窮而無所複入,則已矣。
周之後而無王焉,固也。
其始之制其風俗也,固不容為其後者計也,而又适不值乎聖人,固也,後之無王者也。
當堯之時,舉天下而授之舜。
舜得堯之天下,而又授之禹。
方堯之未授天下于舜也,天下未嘗聞有如此之事也,度其當時之民,莫不以為大怪也。
然而舜與禹也,受而居之,安然若天下固其所有,而其祖宗既已為之數十世者,未嘗與其民道其所以當得天下之故也,又未嘗悅之以利,而開之以丹朱、商均之不肖也。
其意以為天下之民以我為當在此位也,則亦不俟乎援天以神之,譽己以固之也。
湯之伐桀也,嚣嚣然數其罪而以告人,如曰彼有罪,我伐之宜也。
既又懼天下之民不己悅也,則又嚣嚣然以言柔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
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
”如曰我如是而為爾之君,爾可以許我焉爾。
籲!亦既薄矣。
至于武王,而又自言其先祖父皆有顯功,既已受命而死,其大業不克終,今我奉承其志,舉兵而東伐,而東國之士女束帛以迎我,纣之兵倒戈以納我。
籲!又甚矣。
如曰吾家之當為天子久矣,如此乎民之欲我速入商也。
伊尹之在商也,如周公之在周也。
伊尹攝位三年而無一言以自解,周公為之紛紛乎急于自疏其非篡也。
夫固由風俗之變而後用其權,權用而風俗成,吾安坐而鎮之,夫孰知夫風俗之變而不複反也。
春秋論
賞罰者,天下之公也。
是非者,一人之私也。
位之所在,則聖人以其權為天下之公,而天下以懲以勸。
道之所在,則聖人以其位為一人之私,而天下以榮以辱。
周之衰也,位不在夫子,而道在焉。
夫子以其權是非天下可也。
而《春秋》賞人之功,赦人之罪,去人之族,絕人之國,貶人之爵,諸侯而或書其名,大夫而或書其字,不惟其法,惟其意;不徒曰此是此非,而賞罰加焉。
則夫子固曰:我可以賞罰人矣。
賞罰人者,天子、諸侯事也。
夫子病天下之諸侯、大夫僭天子、諸侯之事而作《春秋》,而己則為之,其何之責天下?位,公也;道,私也。
私不勝公,則道不勝位。
位之權得以賞罰,而道之權不過于是非。
道在我矣,而不得為有位者之事,則天下皆曰:位之不可僭也如此!不然,天下其誰不曰道在我。
則是道者,位之賊也。
曰:夫子豈誠賞罰之耶,徒曰賞罰之耳,庸何傷。
曰:我非君也,非吏也,執塗之人而告之曰:某為善,某為惡,可也。
繼之曰:某為善,吾賞之,某為惡,吾誅之,則人有不笑我者乎?夫子之賞罰何以異此。
然則,何足以為夫子?何足以為《春秋》?曰:夫子之作《春秋》也,非曰孔氏之書也,又非曰我作之也。
賞罰之權不以自與也。
曰:此魯之書也,魯作之也。
有善而賞之,曰魯賞之也,有惡而罰之,曰魯罰之也。
何以知之?曰:夫子系《易》謂之《系辭》,言《孝》謂之《孝經》,皆自名之,則夫子私之也。
而《春秋》者,魯之所以名史,而夫子托焉,則夫子公之也。
公之以魯史之名,則賞罰之權固在魯矣。
《春秋》之賞罰自魯而及于天下,天子之權也。
魯之賞罰不出境,而以天子之權與之,何也?曰:天子之權在周,夫子不得已而以與魯也。
武王之崩也,天子之位當在成王,而成王幼,周公以為天下不可以無賞罰,故不得已而攝天子之位以賞罰天下,以存周室。
周之東遷也,天子之權當在平王,而平王昏,故夫子亦曰:天下不可以無賞罰。
而魯,周公之國也,居魯之地者,宜如周公不得已而假天子之權以賞罰天下,以尊周室,故以天子之權與之也。
然則,假天子之權宜如何?曰:如齊桓、晉文可也。
夫子欲魯如齊桓、晉文,而不遂以天子之權與齊、晉者,何也?齊桓、晉文陽為尊周,而實欲富強其國。
故夫子與其事而不與其心。
周公心存王室,雖其子孫不能繼,而夫子思周公而許其假天子之權以賞罰天下。
其意曰:有周公之心,而後可以行桓、文之事,此其所以不與齊、晉而與魯也。
夫子亦知魯君之才不足以行周公之事矣,顧其心以為今之天下無周公,故至此。
是故以天子之權與其子孫,所以見思周公之意也。
吾觀《春秋》之法,皆周公之法,而又詳内而略外,此其意欲魯法周公之所為,且先自治而後治人也明矣。
夫子歎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而田常弑其君,則沐浴而請讨。
然則天子之權,夫子固明以與魯也。
子貢之徒不達夫子之意,續經而書孔子卒。
夫子既告老矣,大夫告老而卒不書,而夫子獨書。
夫子作《春秋》以公天下,而豈私一孔子哉!嗚呼!夫子以為魯國之書而子貢之徒以為孔氏之書也欤!遷、固之史,有是非而無賞罰,彼亦史臣之體宜爾也。
後之效夫子作《春秋》者,吾惑焉。
《春秋》有天子之權。
天下有君,則《春秋》不當作;天下無君,則天下之權吾不知其誰與。
天下之人,烏有如周公之後之可與者?與之而不得其人則亂,不與人而自與則僭,不與人、不自與而無所與則散。
嗚呼!後之《春秋》,亂耶,僭耶,散耶!
周之後而無王焉,固也。
其始之制其風俗也,固不容為其後者計也,而又适不值乎聖人,固也,後之無王者也。
當堯之時,舉天下而授之舜。
舜得堯之天下,而又授之禹。
方堯之未授天下于舜也,天下未嘗聞有如此之事也,度其當時之民,莫不以為大怪也。
然而舜與禹也,受而居之,安然若天下固其所有,而其祖宗既已為之數十世者,未嘗與其民道其所以當得天下之故也,又未嘗悅之以利,而開之以丹朱、商均之不肖也。
其意以為天下之民以我為當在此位也,則亦不俟乎援天以神之,譽己以固之也。
湯之伐桀也,嚣嚣然數其罪而以告人,如曰彼有罪,我伐之宜也。
既又懼天下之民不己悅也,則又嚣嚣然以言柔之曰:“萬方有罪,在予一人。
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
”如曰我如是而為爾之君,爾可以許我焉爾。
籲!亦既薄矣。
至于武王,而又自言其先祖父皆有顯功,既已受命而死,其大業不克終,今我奉承其志,舉兵而東伐,而東國之士女束帛以迎我,纣之兵倒戈以納我。
籲!又甚矣。
如曰吾家之當為天子久矣,如此乎民之欲我速入商也。
伊尹之在商也,如周公之在周也。
伊尹攝位三年而無一言以自解,周公為之紛紛乎急于自疏其非篡也。
夫固由風俗之變而後用其權,權用而風俗成,吾安坐而鎮之,夫孰知夫風俗之變而不複反也。
是非者,一人之私也。
位之所在,則聖人以其權為天下之公,而天下以懲以勸。
道之所在,則聖人以其位為一人之私,而天下以榮以辱。
周之衰也,位不在夫子,而道在焉。
夫子以其權是非天下可也。
而《春秋》賞人之功,赦人之罪,去人之族,絕人之國,貶人之爵,諸侯而或書其名,大夫而或書其字,不惟其法,惟其意;不徒曰此是此非,而賞罰加焉。
則夫子固曰:我可以賞罰人矣。
賞罰人者,天子、諸侯事也。
夫子病天下之諸侯、大夫僭天子、諸侯之事而作《春秋》,而己則為之,其何之責天下?位,公也;道,私也。
私不勝公,則道不勝位。
位之權得以賞罰,而道之權不過于是非。
道在我矣,而不得為有位者之事,則天下皆曰:位之不可僭也如此!不然,天下其誰不曰道在我。
則是道者,位之賊也。
曰:夫子豈誠賞罰之耶,徒曰賞罰之耳,庸何傷。
曰:我非君也,非吏也,執塗之人而告之曰:某為善,某為惡,可也。
繼之曰:某為善,吾賞之,某為惡,吾誅之,則人有不笑我者乎?夫子之賞罰何以異此。
然則,何足以為夫子?何足以為《春秋》?曰:夫子之作《春秋》也,非曰孔氏之書也,又非曰我作之也。
賞罰之權不以自與也。
曰:此魯之書也,魯作之也。
有善而賞之,曰魯賞之也,有惡而罰之,曰魯罰之也。
何以知之?曰:夫子系《易》謂之《系辭》,言《孝》謂之《孝經》,皆自名之,則夫子私之也。
而《春秋》者,魯之所以名史,而夫子托焉,則夫子公之也。
公之以魯史之名,則賞罰之權固在魯矣。
《春秋》之賞罰自魯而及于天下,天子之權也。
魯之賞罰不出境,而以天子之權與之,何也?曰:天子之權在周,夫子不得已而以與魯也。
武王之崩也,天子之位當在成王,而成王幼,周公以為天下不可以無賞罰,故不得已而攝天子之位以賞罰天下,以存周室。
周之東遷也,天子之權當在平王,而平王昏,故夫子亦曰:天下不可以無賞罰。
而魯,周公之國也,居魯之地者,宜如周公不得已而假天子之權以賞罰天下,以尊周室,故以天子之權與之也。
然則,假天子之權宜如何?曰:如齊桓、晉文可也。
夫子欲魯如齊桓、晉文,而不遂以天子之權與齊、晉者,何也?齊桓、晉文陽為尊周,而實欲富強其國。
故夫子與其事而不與其心。
周公心存王室,雖其子孫不能繼,而夫子思周公而許其假天子之權以賞罰天下。
其意曰:有周公之心,而後可以行桓、文之事,此其所以不與齊、晉而與魯也。
夫子亦知魯君之才不足以行周公之事矣,顧其心以為今之天下無周公,故至此。
是故以天子之權與其子孫,所以見思周公之意也。
吾觀《春秋》之法,皆周公之法,而又詳内而略外,此其意欲魯法周公之所為,且先自治而後治人也明矣。
夫子歎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而田常弑其君,則沐浴而請讨。
然則天子之權,夫子固明以與魯也。
子貢之徒不達夫子之意,續經而書孔子卒。
夫子既告老矣,大夫告老而卒不書,而夫子獨書。
夫子作《春秋》以公天下,而豈私一孔子哉!嗚呼!夫子以為魯國之書而子貢之徒以為孔氏之書也欤!遷、固之史,有是非而無賞罰,彼亦史臣之體宜爾也。
後之效夫子作《春秋》者,吾惑焉。
《春秋》有天子之權。
天下有君,則《春秋》不當作;天下無君,則天下之權吾不知其誰與。
天下之人,烏有如周公之後之可與者?與之而不得其人則亂,不與人而自與則僭,不與人、不自與而無所與則散。
嗚呼!後之《春秋》,亂耶,僭耶,散耶!